
金庸
本书为《雪山飞狐》的前传,讲述胡斐的成长历程。 清乾隆年间,飞狐少侠胡斐继承了父亲胡一刀的豪气干云,携一身武艺除暴安良,为替冤死的穷苦百姓钟阿四一家伸张正义,一路追杀恶霸凤天南。涉世未深的他不惧奸恶,不图富贵,只求行侠仗义。最终恶人得诛,深爱他的义妹程灵素却为救他而中毒身亡,意中人袁紫衣原也早已皈依佛门,徒留无限唏嘘。
一本书看到末尾,抬头望又是阴天。江南雨润如丝,秉性缠绵。晨起临窗而望,轻柔如网,满眼翠色,心也跟着泛起雾气了。 《飞狐外传》三年前看过。客观来讲,这本书的艺术性不如《射雕三部曲》,耐读性不如《笑傲江湖》,象征性不如《鹿鼎记》。可细读下来,又觉得其貌不扬的程灵素,似乎也抵得过金庸江湖的半壁红颜。 除萧峰外,金庸笔下的男主角,无论格局还是智慧,大多不如女主。陈家洛文治武功不如霍青桐,令狐冲识人断事不敌任盈盈,张无忌经世之才不如赵敏,郭靖心机谋略不如黄蓉。 胡斐呢?心胸、气魄、智慧、格局,他岂又高过程灵素半分。如果不是那个夕阳西下的洞庭黄昏,如果不是胡斐心里恰好生起怜惜之意。如果不是她将所有时辰都算好,唯独没算出自己会在那一刻爱上他。她仍旧会在洞庭湖畔好好过日子,悬壶济世,治病救人。 程灵素的身世,文中未作太多交待,只说八岁那年,她照镜子。姐姐说,照来照去也是丑八怪。第二天,她把镜子都丢到了井里。她不美,是真的。她慈悲如佛的心肠,也是真的。 胡斐要救人,她陪他风餐露宿,重入江湖;胡斐要报恩,她陪他以身犯险,石屋突围;胡斐要结拜,她内心千回百转,面上也只是微现狂态;胡斐要破坏武林大会,她智计百出,护他全身而退。 胡斐中毒,良医无策日,以命换命时。 终于明白七心海棠为什么是蜡烛了?蜡炬成灰泪始干吧…… 《飞狐外传》里有句特煽情的话:十年之后,胡斐念着此日之情,果真留了一部络腮大胡子,那自不是程灵素这时所能料到了。有人说,人的一生会遇见两个人,一个咫尺,一个天涯。可他最后的选择无关咫尺,也绝非天涯。咫尺是程姑娘,天涯是袁姑娘。胡斐最后选择了苗姑娘。 最后感谢程姑娘,如果没有你,飞狐就不值一看了。虽然是悲剧。虽然他们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你没有被毁灭,你只是求仁得仁。
金大侠在这本小说中写了一个最接近普通人的大侠,一位最适合厮守终生的女孩,还有一位最不解人意却魂牵梦系的情人。尽管书中描写的商家堡两番大战、京师掌门人大会都是群豪毕至、高超迭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本书最精彩的华章窃以为却是三人从掌门人大会杀出来后那座大宅里的相聚:窗外青竹桂香,窗内红颜烛影,一联诗句羁绊灵素思绪,一场夜雨勾起紫衣往事,两种红妆荡漾胡斐懵懂。多年后的飞狐能忆起的恐怕不仅是那两句“红蜡烛移桃叶起,紫罗衫动柘枝来”的诗,更是这两位曾经与他风雨兼程、红尘作伴的佳人。 仿李商隐《夜雨寄北》一首: 伊问心事未有期,紫衫夜雨桂香诗。意当共剪七心烛,却话紫衫夜雨时。
作为《雪山飞狐》的前传,更像是胡斐的人物传记。 相较于行事动机过于理想化的主角,更喜欢才华与深情并重的程灵素,可惜爱而不得,最终更是为了救胡斐而死。 她不幸的根源在于养成了七星海棠,爱上了胡斐。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与爱者,无忧亦无怖
从高中起十余年来每年读一遍金庸,最爱的女主角仍是程灵素。引用金庸老先生的评语:程灵素身上夸张的成份不多,她是一个可爱、可敬的姑娘,她虽然不太美丽,但我十分喜欢她。她的可爱,不在于她身上的现实主义,而在于她浪漫的、深厚的真情,每次写到她,我都流眼泪的,像对郭襄、程英、阿碧、小昭一样,我都爱她们,但愿读者也爱她们。 是的,她是最不漂亮的女主角,却是聪慧体贴的,善解人意到让人心疼。相见欢,恨无常,一往情深的单相思后,死亡是最好的解脱。每次读到结尾我都感到揪心的疼痛。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
Emm断断续续看了好久,才把上下本都看完,由纸质看到电子,看了好久,才知道主角是胡斐,金庸的小说,打斗武侠都很不错,但是这本一会能看进去一会又看不进去,不知道为什么,但我觉得这个比之前看的古龙写得好,最后竟然是悲剧结尾,不知道怎么评价这本书
《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胡斐过去的事迹。然而这是两部小说,互相有联系,却并不全然的统一。在《飞狐外传》中,胡斐不止一次和苗人凤相会,胡斐有过别的意中人。这些情节,金庸先生没有在修改《雪山飞狐》时强求协调。
“从这个经验想到,如有人改编《飞狐外传》小说为电影或电视剧,最好不要“丰富与发展”,不要加上田归农勾引南兰的过程,不要加上胡斐与程灵素千里同行、含情脉脉的场面,不要加上无嗔大师与石万嗔师兄弟斗毒的情景,不要加上对商剑鸣和袁紫衣的描写。” 这样一来,便让我对香香公主和陈舵主、官家女和无尘道长、福康安和陈舵主面貌相像等等产生许多种想像;胡斐今后的生活,是找一处隐居,还是仗剑走天涯等等的想像,又给我增添许多乐趣。 故事里最让我心疼的是程灵素,真是个会疼人的姑娘,须得配个大暖男。身世都没被交代,为了救胡斐丧命。聪明善解人意好心肠对人心看的极透,在药王庙的那一场真真是对她钦佩到了极点。胡斐也没有为她做过什么,她就是爱上了;爱而不得,虽时时有妒意,也没害过谁。一直跟随着胡斐,默默奉献着自己。 袁紫衣,初时觉得她甚是骄横无礼,但也不得不为她的随机应变的本领点赞。福康安的会上,未曾动手,确已搅的沸沸扬扬,一团乱。 胡斐重情重义,待人真诚。求见毒手药王,还有和秦耐之的一场谈话,可以见得。武功高超,品德没话说,论起计谋,逊于程灵素。胡斐的真诚,真真是值得学习的。对人是否真心,就和作业是否用心写了一样,一展示,看的人都明了。 江湖中若是没了义字,哪还有故事可讲。赵半山为了给一个前来求救的少女伸张正义,遇见了胡斐,胡斐为了打抱钟阿四一家的不平,引出后面许多故事。 江湖里的恩怨,就像故事的线索,活着的意义。然而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换个角度,似乎就没了意义。日日夜夜勤练武功想着报仇,这种人生信念现在的我还真的理解不了。 故事里呈现了各种各样的练武之人,江湖之百态,可见一斑。人之常情,略可一见。处在故事之外,一看,便知道自己会选择哪种人生;当真身临其境,恐怕迷迷糊糊傻傻分不清要借慧眼。
前两天金庸逝世,到处刷屏他跟他得作品,想起之前读过的一些,又想起很喜欢的一个女角色程灵素,所以又找来再看一遍飞狐,哎,程灵素死的时候依旧还是落泪了。 程灵素有缘无份、紫衣有份无缘……世道就是这样,相同的事情正发生在每个人身上。 开始是喜欢袁紫衣的,到后来表明自己尼姑身份后就不喜欢了、来之前就知道结果,还为何要纠结缠绵,害的三个人都好苦。第一次跟胡斐见面一切都是假的,假的身份、假的相貌、假的名字。但也觉得她可怜,被各种东西束缚(胡一天墓前对胡斐的表白)。可终究两人差的太多,其实两人的世界观是不一样的,她只是胡斐不切实际不成熟确刻骨铭心初恋吧…… 只有程灵素是最好的。这个傻姑娘,自始至终心底跟明镜一样,得知胡斐心意,且悲且狂之后,却还是舍不得离开,兄妹就兄妹,能陪在身边就好。。 看看胡斐身边的其他人,平四叔念念不忘胡一刀夫妇高义,所以才苦心抚养他们的遗孤胡斐。赵三哥有他的红花会,有他的反清大业,胡斐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一个小兄弟。袁紫衣有她的师父,何等厉害的天山神尼,有她的佛门,胡斐于她,是一段刻骨的陈年情事(对于一个出家人这样好吗?) 只有程灵素,他要去救苗人凤,她就去救,他要去帮马春花,她就跟着帮,他要去掌门人大会捣乱,她就帮他捣乱。自从相识后,他的事就是她的事。她眼中心中,单单胡斐一人。药王神篇上说“孔雀胆,鹤顶红和碧蚕毒蛊,一起使用,无药可救”,不过, 药王不知道,这世上,居然有医生肯用自己的命,去换病人的命。她精通医术和毒术,她身怀药王神篇,她是万毒之王七星海棠的主人,可她生前却从未杀一人。临闭眼前还在为他打算,看到同门无药可救,又怕她死后他们再来害她的胡大哥,胡斐又中毒动不了,这才出手料理,也还是在死后才杀了他们。 哎、不是说: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吗!可程灵素最后呢……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金庸在后记里写道:“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比较远离中国旧小说的传统,现在并没改回来,但有两种情形是改了的:第一,对话中删除了含有过份现代气息的字眼和观念,人物的内心语言也是如此。第二,改写了太新文艺腔的、类似外国语文法的句子。”这是实情。比如最后一章的这句就很文艺范:“少女的心事本来是极难捉摸的,像程灵素那样的少女,更加永远没人能猜得透到底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坐在图书馆的长椅上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心里特别难过。我疼的,是“少女”两个字。是啊,为救喜欢的人而献出生命,这样的“傻事”只有少女会做。 程灵素是个谜。她的长相不美,身世不明。初见胡斐时,她的态度也是冷冷的。不过她的名字很美,一股书卷气。在我的脑中,她就像班上的学霸,平时安安静静地坐在课桌后抄分子式、解生物大题。同学们都知道她很厉害,但仅此而已。除了上课发言,她很少说话。没人知道她有丰富的内心世界。胡斐像一个插班生,冒冒失失地向她请教问题。一来二去,程灵素把这个男生迎进了自己的心底。她真心喜欢对方,因为只有在他面前,她才被看见,被理解。胡斐尊重她的小心思、小性子,可以一起玩,一起疯。说真的,搅乱天下掌门人大会,与其说是周密的行动,不如说是少年人的一场恶作剧。只是女生心思太缜密了,才应对自如。学霸就是学霸啊。 金庸在自序中说:“我写武侠小说,只是塑造一些人物。”我呢,读他的小说,也只是看见一些人。我记不住热闹的情节、凌厉的招式,甚至人物关系有时都拎不太清。但我一直清楚地记得程灵素。我不止一次悬想:如果她生在现代,一定是个干练的女性。她不需要胡斐的同情。凭她在植物学、化学和医学上的造诣,处处透出的专心、细心和仁心,迟早做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或某个科学院的院士。长得不漂亮又如何?活得漂亮也是一种漂亮。 程灵素对胡斐真的好。从湖南到北京,一路上都是她照料胡斐。有想法说:“不会有这样的女生,这只是幻想。”好吧,幻想就幻想,谁不渴望被爱呢?读完整部书,回头再看程灵素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我不由生出悲悯:这个傻姑娘,她一点也没想到自己啊。她只管爱对方,哪怕明知对方不爱她。她其实最后不必那么决绝,等呗,天下的好男人并不只一个。我希望她幸福,因为她值得幸福。不过,我这样想,恐怕是因为我早过了青春期,世故了吧? 愿古今中外的所有程灵素都能在书外走出自己的路,找到爱自己的人。请记住:不要自卑,别害怕,你们值得,你们将会拥有。
袁紫衣这个人物前后是有点割裂的,感觉金老先想好了人物的情节,但是并没有想好人物的性格,以至于到了掌门人大会原先计划好的情节出现时人物已经和前面铺垫的袁紫衣不相干了。袁胡二人初见的一大段情节都在描写袁,这时她是一个毫无争议的俗家形象。她性格上有些粗枝大叶,但是又活泼爽快。她见事快,但不见事远。见事快是在说她有很高的战斗智商,万老拳师家中战刘鹤真,她知敌不过,脚下生花翻开瓷碗逼得刘鹤真认输,北京战王剑英以茶水为掩护又迫使王家兄弟让出掌门之位,随机应变自始至终都是袁紫衣的特点。不见事远从紫衣女郎一章也可明显看出,下山寻仇知道扮作俗家,却完全没想起来要化个假名,直到万老拳师家里被人问起才灵机一动化名袁紫衣。这时候的袁紫衣是可爱的,率性活泼又英姿飒爽,一路与胡斐笑骂打耍,纵最终不成佳缘,至少也是心心相印的好朋友。哪怕她两次救凤天南,观众也会认为她必有苦衷。 然而到了第二次出场,本人对于身世的描述却并不能称得上逻辑严密。银姑受辱死于汤沛府上,圆性却能在三天后被其师父接走而不死于灭口,对于汤沛这个伪君子来说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除了身世的逻辑漏洞之外,圆性的性格在这一段也开始分裂。原本见事快、爽利的她在大奸大恶的父亲面前拖拖沓沓,对于胡斐她不嫁却撩甚至留下定情信物,重逢胡斐本早可自曝出家身份却犹犹豫豫,直到掌门人大会不得不暴露,使得胡斐大惊之下受汤沛偷袭受伤。然而她却不总是这样犹豫,连夺三家掌门、掌门人大会出手救出马春花二孩似乎又在说明前文那个聪明伶俐的她还在。她的那些美好的品质尽去照顾了不相干的人,而她的犹犹豫豫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着她心中重要的心上人,这种少女心事般的矛盾并非不可解释,但是对于观众来说这样的矛盾读起来却不甚舒服。 除了性格上的割裂,其二次出场的出家身世则是另一个与前文产生矛盾的地方。前文的袁紫衣毫无疑问是一个俗家子弟,一颦一笑一笑一骂,可以看出她对于和男人相处这件事并不陌生,其开朗爽利、直来直去的性格也可以看出她的成长环境并不特别缺爱。然而后半段揭晓身世,尼姑的身份与男人绝缘,自幼漂泊孤苦的经历本应让她性格中略有敏感,母亲的大仇本应让她对于首恶凤天南恨入骨髓,出家事佛理应让她清心寡欲青灯古佛。而身世本应该带来的这些特质,与她前面展现的活泼爽利、犹犹豫豫和完全入世入情、难以自拔的几乎是完全矛盾的。这使得我们无法将她的成长环境和最终呈现的故事中的她联系起来看,这又是第二重矛盾。 袁紫衣这个人物形象在这双重的矛盾中终于完全散开无法凝聚在一起了,纵使最终她骑马缓缓西行的身影令人伤感,回过味来割裂的人物形象还是完全冲淡了这种伤感的情绪,不再能够与夕阳下痴痴望着的胡斐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