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昭泉 孟靓靓
本书主要介绍了肝、胆、胰腺疾病的药食宜忌,每一疾病按概述(包括病因、临床表现、辅助检查)、饮食宜忌(包括饮食宜进、药膳食疗方及饮食禁忌)、药物宜忌(包括中西药治疗及药物禁忌)详细讲解。本书通俗易懂,内容全面,方法简便,实用性强,是肝、胆、胰腺病患者保健及疾病防治的必备用书,亦可供临床医务人员学习参考。
维生素C ①不宜食用动物肝脏:维生素C是一种烯醇结构的物质,易被氧化破坏,如遇到微量金属离子,如铜、铁离子,会迅速氧化,特别是铜离子能使维生素C氧化加速1000倍以上。而动物肝脏含铜丰富,能催化维生素C氧化,使其失去生物功能,降低药效。 ②不宜食用碱性食物:维生素C属于酸性药物,若在服用维生素C期间过食碱性食物,如菠菜、胡萝卜、黄瓜、苏打饼干、茶叶等,可因酸碱中和而降低疗效。 ③不宜多食富含维生素B2的食物:维生素C是六碳糖衍生物,在其分子中有2个烯醇式羟基,很容易离解出氢离子,所以具有一定的酸性和很强的还原性,极易被氧化。维生素B2具有一定的氧化性。在服用维生素C治疗疾病时,若多食富含维生素B2的食物,如动物肝、牛奶、乳酪、酵母、蛋黄等,则维生素C易被维生素B2氧化,而维生素B2本身被还原,两者均换去效用,达不到补充维生素的目的。 ④不宜食用水产品:在食用水生贝母类的同时,如果服用大剂量的维生素C会置人于死地。含砷的多种类型的食物,通常是对人体无害的。例如,小河虾、对虾体内含有较多的砷化物,但由于这些砷化物均以五价形式存在,而对人体没有影响。若在食用这些砷含量高的水产品的同时服用大量维生素C,可使五价砷转变为三价砷,从而产生剧毒物。 ⑤不宜生食瓜类食物:由于瓜类食物,如南瓜、黄瓜、笋瓜等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因此服用维生素C时不宜食用瓜类食物,以避免维生素C破坏及疗效降低。维生素C分解酶不耐热,瓜类食物煮熟后此酶即被破坏,所以瓜类食物宜煮食之。 ⑥氯丁醇:维生素C与氯丁醇可结合成无疗效的产物,从而降低其疗效。 ⑦磺胺类药物:维生素C是一种酸性药物,可使尿液酸化,pH值下降,若与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等)合用,可使后者解离度变小,有引起结晶尿的可能,导致肾脏损害。如病情需要同用,可间隔2小时服药。 ⑧红霉素:因为红霉素在酸性条件下呈解离型,不易吸收,而且排泄快,在胃肠道中不稳定,易被破坏,因此维生素C与红霉素合用可使红霉素疗效降低。 ⑨氢氧化铝凝胶:氢氧化铝凝胶的吸附作用能使维生素C的吸收减少,疗效降低。 ⑩氨茶碱:氨茶碱系碱性药物,与酸性药物维生素C合用,可因酸碱中和而彼此降低疗效。 11避孕药(雌激素):避孕药(如雌激素)可加速维生素C的代谢,从而降低维生素C在血浆中的正常水平。如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引起体内维生素C缺乏,故应注意补充维生素C。 12石蒜碱:实验证明,大剂量维生素C能增强石蒜碱的毒性。 13巴比妥类:巴比妥类可增加维生素C在尿中的排泄量,减弱维生素C的作用。 14阿司匹林、四环素:阿司匹林和四环素能减少血小板、白细胞及血浆内维生素C的含量,增加尿中的维生素C的排泄量,减弱维生素C的作用。 15维生素K3:由于两药极性较大,均溶于水,在体液中相遇后便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结构发生改变,导致两药的作用降低或消失。 16含苷类成分的中药:维生素C是酸性药物,在酸性过强的条件下(如维生素C加胃酸)有可能使苷类分解成苷元和糖,从而影响疗效。因此,凡含苷类成分的中药(如黄芩、人参、龙胆草、砂仁、远志、柴胡等)均不宜与维生素C同服。 17肝素:维生素C可对抗肝素的抗凝血作用,二者合用时可使凝血酶原时间缩短。 18华法林:维生素C可对抗华法林的抗凝作用,二者合用时可使凝血酶原时间缩短。 19维生素B12:有学者认为,维生素C可能破坏维生素B12,降低维生素B12的生物利用度。因此,维生素C一般不宜与维生素B12同服。如需要两药联用时,服药时间应间隔2~3小时。
重点看了胰腺炎章节,讲得简洁实用,我曾多次复发,她讲的和我感受到的,可谓殊途同归。我没学过医学我看这个之前会想到促进消化的,自己在超市买山楂片泡水,吃芋头和自制大汤圆复发,和他说的高蛋白引起复发一回事儿。养生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