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尔特·艾萨克森
《创新者》是沃尔特·艾萨克森继全球畅销书《史蒂夫·乔布斯传》之后的又一部力作,不仅讲述了计算机和互联网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为我们生动地刻画出数字时代的创新者群像,还深度挖掘互联网的精神内核,解读了“诗意科学”这个重大主题。在近200年的数字化进程中群星闪耀,艾萨克森从第1个计算机程序的创造者、浪漫主义诗人拜伦之女埃达·洛夫莱斯伯爵夫人说起,细数了这一群将科学与人文融合的创新者,他们包括第1台通用型的电子计算机的创造者莫奇利、科学家冯·诺依曼、仙童半导体公司的“八叛逆”、天才图灵、英特尔的格鲁夫、微软的比尔·盖茨、苹果公司的乔布斯、谷歌的拉里·佩奇等。这些拥有不羁创意的先锋者、黑客、天才、企业家们,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他们秉承着开放与共享的精神,通过跨越世代的合作,让科技实现了创造性的飞跃,而他们沉淀下来的社会和文化力量成为了滋养创新的坚实土壤。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一卷大气磅礴的创新图景,彰显了数字时代的独有气质,即科技和艺术完美交织的奇迹,这也是天才乔布斯一生所追求的主题。只有理解了互联网的精髓实质,才能成为下一个引领时代的创新者。
纯阳书评第二百九十一之《创新者》(修订版)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结构,最终也赢在了这种结构,作为一部关于信息技术的史书,其实可以选择的构建范式是有限的,无非是编年体或者是纪传体,但是作者偏偏不肯就范,充分发挥了自己作为一名成功传记作家的功力,硬生生闯出一条新路,让自己脚踏两只船,像一只轻盈的猫,在两种不同范式之间灵活地穿梭。在选择了编年体为主基调的同时,以纪传体的形式安排重要人物逐个粉墨登场,在效果上既有了编年体按照时间先后循序娓娓道来之感,也有了纪传体对重要人物的丰满刻画。总体上来讲,正如作者将信息技术发展史定义为一部创新史,将这个历程中涌现出来的重要人物定义为创新者,作者展现这段历史和用以展现这段历史重要人物的方式和结构,本身也是一种创新,而这种创新的形式至少是对所要展现内容的致敬。 结构决定维度,正因为这本书具有这种奇特的结构,所以读者也就有了欣赏这本书的奇特的维度。一个维度是读者可以按照编年体的模式,获得一种宏观上的全景视图,依照时间循序,去领略电脑、互联网从概念、原型、试制品、产品到商品,从萌芽、初始、发展再到成熟的整个过程。另一个维度是,读者还有机会充分享受纪传体模式所带来的丰富细节体验,尤其是可以借这个机会更多的领略一下沃尔特.艾萨克森的劳拉笔法,毕竟作者所写的《爱因斯坦传》、《史蒂夫.乔布斯传》各个都堪称经典。而这两种维度的交相辉映必然带来一种感官体验上的共振,就像戴着3D眼镜看3D电影一样,这种共振的结果就是出现了体验效果上的涌现,即出现了原来维度所没有的新体验,而这种新体验就构成了第三种维度。在这种维度下,读者时而会因为沉入人物故事中,以为自己是在看一部重要人物的传记集,而不是在看一部信息技术史。时而又会因为这些重要人物总是聚焦在一个领域,甚至是围绕一个共同的问题去不断努力,做出自己的贡献,因而猛然想起人物只是手段,历史才是目的。作者如何构建,读者就如何体验,作者在两种范式中的来回跳跃,也就带来了读者认知上的奇特体验。 作为历史,肯定是要反映一些东西的,是要说明一些道理的,作者这样的安排会不会对这一点带来妨害。答案是,不会,而且是恰恰相反。作者这样的安排,丝毫没有带来结构上的混乱,得益于其已经在书名中说透的主线。作者抓住了信息技术发展史的灵魂,也抓住了活跃在这个波澜壮阔历程中众多人物的灵魂,创新。因而无论不同时间点上有多少特殊性,也无论重要人物有多么怪癖的个性,在创新这根主线面前,一切都像马上要见到艳阳之日的薄冰一样,纷纷消解了,而作者这种新颖的阐述方式所带来的特殊性,更不在话下,一样烟消云散。正因为如此,作者就可以气定神闲地聚焦到创新这一点上,去把握规律,去发现模式。而作者在本书中抓住了信息技术发展史的灵魂,以一种创新的方式构建了一种新颖的结构,既为读者提供了独特的阅读体验,也优雅地完成了向历史,向时代致敬。训
《创新者》这本书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史,一路读来,感触颇深,相见恨晚。回想二十多年前的大学时代,我就没有遇见这样一本启蒙之书,让我了解信息革命的历史和哲学。这本书值得成为是计算机系学生入学指引的必读书目,一来激发同学对于信息技术的兴趣,二来帮助同学快速了解这个行业的历史和未来,树立起长远的奋斗目标。 当然,这本书也带给我们IT从业人员很多见识: 第一,创意的火花并非源自突如其来的灵感,或是哪一个人物的灵光乍现,而是多种想法相互碰撞的结果,企业要营造能让创意碰撞的环境。 第二,企业家需要具备天生的敏感,才能够创造出前所未有的产品,创造新的消费需求,降低新技术成本,使它很快地市场化。 第三,大公司要打破层级,营造出一种平等、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让企业像自行经营、体制灵活的小公司一样,迸发创意。 第四,成功的团队需要一种特别气质的领导,他懂得鼓舞士气,又注重培养人才,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自己的想法,什么时候应该听取质疑者的意见。 可以说,我们这个时代所有的创新者、创新系统,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知道自己的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创新者》是一部全景式展现数字技术革命史的巨著。艾萨克森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把科技史写出了史诗感,却又没落入“天才单枪匹马改变世界”的俗套。 核心主题: 1、创新本质的颠覆性解读。艾萨克森打破“天才孤军奋战”的刻板叙事,提出🧧🧧创新是跨世代协作的接力赛。从19世纪埃达·洛夫莱斯的程序构想,到20世纪硅谷的企业家精神,每个突破均建立在前人基础上,强调团队合作与开放共享的文化土壤 2、科技与人文的融合(诗意科学) 书中以埃达·洛夫莱斯(诗人拜伦之女)为起点,揭示她将数学严谨性与艺术想象力结合,预言计算机可创作音乐、处理文字。这一理念贯穿全书,如乔布斯将禅宗美学注入苹果设计,印证“最伟大的创新诞生于科学与人文交叉点” 历史脉络:数字革命的四阶段演进 1. 理论奠基(1843-1940s) 埃达·洛夫莱斯:1843年为巴贝奇分析机撰写首个“程序”,提出通用计算概念。 艾伦·图灵:提出通用计算机理论,二战破译恩尼格玛密码,奠定计算机科学基础。 冯·诺依曼:将理论转化为“存储程序”架构,设计现代计算机原型。 2. 硬件革命(1950s-1970s) 晶体管与芯片:仙童半导体“八叛逆”叛离肖克利实验室,发明硅芯片,创立硅谷创新文化(如扁平管理、期权激励)。 个人电脑萌芽:英特尔格鲁夫推动微处理器商业化,为PC铺路。 3. 软件与网络崛起(1980s-1990s) 比尔·盖茨:以Windows系统实现电脑普及化。 蒂姆·伯纳斯-李:发明万维网,确立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精神。 4. 生态爆发(2000s后) 谷歌拉里·佩奇等继承开放精神,推动搜索引擎、开源社区发展,催化AI等新技术浪潮。 现实启示:数字时代的创新法则 1. 跨界融合的必要性 埃达的“诗意科学”仍是当代创新密码,如AI发展需算法工程师与伦理学家、艺术家协作。 2. 叛逆与协作的平衡 “八叛逆”证明挑战权威需与团队合作并存,开源社区(如Linux)延续这一精神。 3. 创新三阶段模型 艾萨克森提炼: 科学家发明(如晶体管)→ 工程师量产(如芯片制造)→ 企业家市场化(如乔布斯整合技术)。 总结:《创新者》不仅是一部科技史,更是一部“人类协作如何重塑文明”的史诗。它揭示:下一场革命必将诞生于艺术与科学的交界处,而每个人均可成为创新接力赛的一环。 ———————————————————————— ———————————————————————— 艾萨克森的创新三阶段模型与马特·里德利在《创新的起源:一部科学技术进步史》中提出的创新理论存在显著差异,但也存在部分交叉点。 一、理论基础与核心观点的差异 1. 艾萨克森的三阶段模型:线性递进框架 根据技术创新管理理论,艾萨克森将创新过程划分为: (1)新思想的产生(市场与需求信息整合); (2)解决问题和进行开发(技术可行性验证与方案设计); (3)实现与应用(制造工程与市场开拓)。 该模型强调线性递进,注重从创意到商业化的结构化流程,隐含“计划性”和“可控性”逻辑。 2. 里德利的创新观:🧧🧧非线性、社会协作性 在《创新的起源:一部科学技术进步史》中,里德利提出: 创新是渐进式而非突变式:例如抽水马桶的完善历经300年,从哈灵顿的雏形到卡明的S型弯管设计,再到布拉默的螺旋水流改进; 创新依赖偶然性与社会协作:如万艾可(Viagra)原为心脏病药物研发的副产品,微波炉是雷达研究的意外发现; 创新的必然性与集体性:电灯泡由21人独立发明,蒸汽机、进化论等突破均存在“多重独立发现”现象。 二、对创新驱动力的不同解读 1. 艾萨克森:技术推动与市场拉动的结合 其模型隐含“技术可行性”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强调目标导向的研发管理。 2. 里德利:自由环境与试错机制 里德利认为创新的核心驱动力是自由试错和跨领域重组: (1)自由是创新的前提:开放交流、容错机制推动技术重组(如基因转移类比技术借用); (2) 创新无需计划:谷歌、推特等企业的成功均源于初始目标的偏离。 三、两者的共通点 尽管视角不同,二者均否定“灵光乍现”的创新神话: 艾萨克森的三阶段需逐步推进; 里德利指出“尤里卡时刻”罕见,DNA双螺旋的发现实为“漫长故事中的插曲”。 此外,双方均认同创新需嵌入社会网络:艾萨克森强调市场应用,里德利则以“诗意科学”(如埃达·洛夫莱斯结合数学与艺术)诠释技术与人文的融合。 四、结论:本质差异在于创新哲学 🧧🧧艾萨克森模型是“工程师视角”:结构化、可控的创新路径,适用于企业战略规划; 里德利理论是“🧧🧧生态学家视角”:创新如自然演化,依赖自由环境与偶然重组,对政策与文化更具启示。 两者互补而非对立: 艾萨克森提供方法论框架, 里德利则揭示创新的底层逻辑——创新是逆熵而行的社会现象,其生命力源于无序中的有序探索。
本书提到的大多数成功创新者和企业家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产品人”。他们非常关注,而且深入理解产品的工程与设计。他们不是主要负责营销、销售或者财务的人员。最优秀的领导人是对工程和产品设计理解得最为深刻的人。
Walter Isaacson, 美国作家,是专门帮名人写传记的,文字上很严谨,数字更甚;即便对狂热黑客们的科技成果预测失误也照提不误。本书着重写创新者的碰撞和协作,通过哪些思路和策略让商业落地。创新者(尤其是来自Google)对自己的定位和策略非常有自信。这应该是我看商业策略至今,通过电子书能感受到的最强自信。自信扑面而来原因有三。一是创始人是技术狂客,对产品精髓和未来形势有非常独特且透彻的预判。二是开创者身上那种勇于冒险的推进精神。三是他们相信自己就是未来产品的领军者并持续创造落地机会。在当时竞争者并不多的前沿商业环境中仍能保持自我驱动的竞争优势,这种定位和觉醒让他们很难被赶超。 本书提到的大多数成功创新者和企业家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产品人”。他们非常关注,而且深入理解产品的工程与设计。他们不是主要负责营销、销售或者财务的人员。 毕加索的名言:“巧匠摩形,大师窃意。”(Good artists copy,great artists steal.)更是被Jobs严丝合缝应用到产品上。在这个案例里,市场和数据不会骗人。结果也不会骗人。好的产品能让每个人享受到商业的甜头,好的商业则是造福整个人类社会,两者相辅相成。落地的商业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模式和受众决定了这个商业策略能走多远,能如何多产。 文中还提到,人文技术两结合。Einstein是物理学家,但小提琴也拉得非常好。人们都公认,正是兼具科学和人文的特质,让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人文情怀注入产品设计如同点睛之笔,这也是Jobs一直认为IBM仅是一个没有品位的硬件提供商。但如果以世俗的角度看待苹果和微软的成功之道,也算是不分伯仲的。再看一个细节,苹果的办公室设计也是要Jobs首肯确认的,哪怕是洗手间的选址,作者的观点是,正因为Jobs非常关注“协作关系”才让走向洗手间的路上制造出更多相遇,这实在是一个鬼马理念。 我一直很乐意分享我看问题的视角。不同于很多人从结果成功与否去评价一个人的成功,我更倾向于保持观察从各年代跳脱出来的英雄形象的那些瞬间。为何时势造英雄,在那些布满荆棘的时势中,如何激发自己勇往直前,这一直是自我驱动的源泉。为何会出现“绝地反击”的商业奇迹,也是因为人们在不断失败中总结出明亮的成功路径。这是我看问题的视角,多看那些失败的案例和经历,能让自我驱动在任何安稳的情况下衍生出可怕的自我比对。让危机感多产,驱动前行的步伐,即便它在某些时间节点中总让我感受到超能量的爆棚感。 以下是一些能量的分享: # “创造性摩擦”此词我是第一次闻及,但丝毫不影响对它的喜爱。我尝试做了以下解构:正反辩论后加强对立论点,这种方式比头脑风暴更加密实,始末相系,同时也不是普通人能随意参与。可作为决策小团体的内部意见商榷的有效工具。 # 积极忽视不可能的态度。实践时其实很难,尤其是copy 和 me too产品横行霸道的当前。我们拿出核心竞争力面对市场和竞争对手时,我们是否满怀自信。其实,竞争对手只是想像出来的,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对手,就是市场。成为这个市场的引导者,思路和策略上遵循积极忽视不可能的态度,搞不好更容易倒腾出些实质好处。 # 再次强调,合作中的碰撞和火花是好东西。基于互相成就的理念,双方才可能长远。任何暗里计较得失的方式,哪怕是一点点都会影响长远。理念是无法伪装的,长时间来看是种互相伤害。当我们将自己放在“充分利用他人来成就自己”这个位置上,你也许才是最大的输家。输得怎样彻底,时间会告诉我们。 # 但凡拥有过多艺术和浪漫激情的病人,如彰显出一种“谁也无法驾驭我”的情场浪子,请尝试用几何+三角函数+代数学的处方进行治疗,经验证,此方奏效。 # Iphone案例。“设备不需要说明书”:深耕这个理念并将简便交付到使用者手上。苹果手机的使用者如果体会到这个用意可能会更加珍惜它。它的体验很好,但它怎么来的,让自己多一些好奇心吧。 # 除作为招聘工具外,雅达利(Atari)的文化还是布什内尔(Bushnell)个性的自然产物。但这不是简单的自我放纵,而是基于一种源自嬉皮士运动,日后将定义硅谷文化的哲学。其中心是这样一些原则:权威应该受到质疑,等级制度应该被规避,特立独行应受尊崇,创造性应该得到悉心培养。
这本书在2018年开始看了1/4,后来买了纸书读到了大约1/3,再后来发现纸书仍是存在携带不便的问题,刚好微信读书更新了版本,我于2020年继续读下去,主要是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来读的,因为期间也在读其他几本书,以至于直到今天才读完。我从一开始就觉得这本书是一个对立志学习计算机或其它信息技术方面学科的年轻人的必读书,要从中学时就要读完,否则他们不知道刁钻古怪的数理化有什么用,且最终将引向何方。一个年轻人最重要的是学习,但如果没有目标,那学习的结果将会大打折扣,而且会不知所从,不知所措,更容易轻易放弃不该放弃的事情。 我小时候就觉得我自己很适合学习数学,因为身边伙伴们觉得乘法口诀和各种应用题比较难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就应该是那样的,而且自己没有觉得有什么难的,而是觉得就是就应该是这样的,我尤其是喜欢几何学和微积分,只可惜我是到大学时才知道原来还有所谓的“高等数学”,当我大致看了高等数学之后,我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为啥不从一开始就学微积分呢?至少要从高中时就开始学啊!”我当时真的就是这么想和这么吐槽的。后来的教改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现在的高中生都开始学习微积分了。我后来的另一个感悟是,数学这东西不应该是听课听来的,而是该先自学,然后做习题,实在做不出再去问人或查资料,而且一定要拿整块的时间来学数学,而不是每节课45分钟的其中一节课来学。至少我自己适不适合被灌输的,我始终坚持认为我学数学80%以上都是靠自己,而不是靠听课。我之所以上大学后没有继续学好,是因为我不知道数学继续学校去是干什么的,等我明白的时候,已是大学二年级,课程一下子多了很多,而我那时候精力和时间完全被社团活动和自己乱七八糟的兴趣给冲散了,那年刚好是闹非典,仿佛世界改变了很多,而我却在跌落,我挣扎着,疲于应付着,终于毕业。我才知道一个家庭里,能有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家长或亲属指导自己的学习有多重要。读这本书的时候,比尔盖茨、拉里佩奇的经历都证明了这一点。其他的一些人物,可能是应了另外一句话:“只有偏执狂,才能改变世界”,我如果是个偏执狂,那时候奋力去追赶和弥补,还是有机会成为一名创新者的,可是我最终成为了本书作者最后所提到的“人文和技术的交叉路口”的过客。 尽管我不是一个创新者,能来见证计算机和互联网发展最为突飞猛进的这段时间,我想我该感到幸福和满足,甚至该感到庆幸,因为我还健康地活着,不出意外的话,我可以看到更加精彩绚烂的新的历史的书写。 也希望有一天,我内心里的一个梦想能够实现,而自己能够或多或少的参与…
干啥就得像啥,先做好研究,有目标和方向再干。了解了技术发展的方向和规律,就能做出相对而言比较正确的科学判断,然后再行动
在时代浪潮中,看见创新者的“平凡”与“非凡” 当我们谈论“创新”,很容易陷入对“天才灵光一现”的想象——仿佛伟大的发明只是某个孤独智者在实验室里的偶然突破。但在沃尔特·艾萨克森的《创新者》中,这种浪漫化的滤镜被轻轻拂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幅更真实、也更动人的画卷:创新从不是单人独奏,而是一群普通人在时代浪潮中,用热爱、坚持与协作谱写的交响乐。 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没有聚焦于某一个“明星创新者”,而是将目光拉长,串联起从计算机诞生到互联网普及的数十年历程,把一群看似不相干的人编织进同一张叙事网。你会看到,最早构思“通用计算机”的图灵,并非凭空搭建理论,而是站在前辈数学家的肩膀上,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为破译密码寻找出路;你也会读到,乔布斯打造苹果产品时,不仅依赖自己的审美与远见,更离不开工程师对技术细节的打磨、设计师对用户体验的琢磨,甚至是更早一代发明家对图形界面、鼠标的探索铺垫。艾萨克森没有把创新写成“英雄史诗”,而是让我们看清:每一项改变世界的技术,背后都藏着无数人的试错、妥协与接力。 他的叙述从不回避“创新者”的平凡。这些人里,有人会为技术路线争执不休,有人在商业合作中遭遇背叛,有人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看不到成功的希望。比如,在讲述互联网的诞生时,书中没有略过那些枯燥的协议制定过程——一群科学家在会议室里反复讨论、修改,为了一个数据传输的标准争论数月,这些看似琐碎的细节,恰恰是创新最真实的底色。艾萨克森用细腻的笔触告诉我们:创新者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他们也会焦虑、会迷茫,会在挫折中怀疑自己,而正是这份“平凡”,让他们最终的坚持更显可贵。 同时,这本书也没有忽略“时代”对创新的塑造。你能清晰地感受到,每一次技术突破都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紧密相连:二战时期对高效计算的需求催生了早期计算机,冷战时期的科技竞争推动了半导体的发展,而人们对信息共享的渴望则孕育了互联网。创新者们不是孤立于时代的“造梦者”,而是敏锐捕捉到时代需求的“响应者”——他们看到了社会的痛点,并用自己的知识与勇气去尝试解决,最终在时代的土壤里种下了改变未来的种子。 对于没读过这本书的人来说,《创新者》最大的价值,或许在于它重新定义了“创新”的意义。它让我们明白,创新不是遥不可及的奇迹,而是一群人在各自领域里,把“不可能”一点点变成“可能”的过程;它也让我们看到,真正的创新者,不仅需要智慧与才华,更需要合作的胸怀、面对失败的韧性。 合上书时,你不会再把“创新”看作遥远的神话,而是会想起那些在时代浪潮中坚守的普通人——他们或许没有耀眼的光环,却用自己的方式,一点点推动着世界向前。而这,正是《创新者》最动人的力量。
the early times of being open and tolerant,when youung people can call directly to founders and top executives of the big companies and ask for parts and peieces to nake innovation,has gone for good. the current world has gone closed, in sole pursuit of economic benefits. competition only. though innovation doesn't stop, it more rely on sophisticated group undertaking.
本书从一位美丽的姑娘——埃达•拜伦(即后来的埃达•洛夫莱斯伯爵夫人)提出的“诗意科学”导入。埃达•拜伦是著名英国诗人拜伦的千金。她继承了父亲的浪漫的精神,并结合对数字的着迷,产生了两者的产物——“诗意科学”。在一次舞会上,她结识了英国数学家、科学家查尔斯•巴贝奇。他发明了差分机(Difference Engine)。在1842年与1843年其间,埃达花了9个月的时间翻译一位意大利数学家对巴贝奇最新的计算机设计书所留下的备忘录。在这部译文里,她附加许多注记,内容详细说明用计算机进行伯努利数的运算方式,而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电脑程式;因此,阿达也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位程式设计师。巴贝奇的差分机后来被认为是最早期的计算机雏形,而埃达的算法则被认为是最早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当时埃达提出了一个令后人兴奋不已的观点:这种机器不仅可以处理数字,还可以处理任何能用符号表示的事项。她眼中的未来是机器会成为人类想象力的伙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埃达•洛夫莱斯伯爵夫人播下了数字时代的种子,现在的信息时代是这颗种子100多年后开花结果的产物。 巴贝奇发表差分机论文之后的第一百年——1937年,涌现了一系列的新的方法、技术和理论,而正是这些成果体现为计算机的四个特性,它们之间存在着联系,这些特征对现代计算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这四个特性是:数字化、二进制、电子化、通用性。在1937年出现的一些重大进步并是单因素的结果,而是多种思想、需求和相互碰撞的结果。可以说历史上很多重大发明创新都是在适当的历史时机和合适的历史环境中出现的。信息技术的发明和发展再次印证了这一点。当然这些技术进步离不可数学领域中出现了一些精彩的飞跃,用埃达的话来说,就是一种诗意的飞跃。在这个过程中,英国杰出的数学家图灵作出了较大的贡献。著名的“图灵机”,用机器来模拟人们用纸笔进行数学运算的过程,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在我看来,作者描述了编程事业中女性的贡献,是本书的一个亮点。在一般人再看,信息产业、计算机的发展是和男性联系在一起的,而作者要扭转一般人的想当然的看法。无论是信息技术的初创时期,埃达的突出贡献,还是编程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很多杰出的女性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诸如具有传奇色彩的一位编程先驱——格雷斯•霍珀,她为马克一号编程的时候发明了编译器的概念。为ENIAC进行编程的,站在最前沿就是六位女性。 这本书的另外一个亮点是故事情节性强,可读性上乘。一副全景描述数字技术发展200年的画卷展示在读者面前,让读者一拿起这本书来,就不想放下了,这本书的阅读体验绝对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