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加莎·克里斯蒂
安与莎拉原是一对非常亲昵的母女,却因先后反对彼此的交往对象,最纯然的亲情也变得暗潮汹涌。尊重成了漠视的借口;牺牲则为嫉妒带来理由。两人都变得扭曲而不快乐……她们对彼此的爱还在吗?在哪里?是什么?阿加莎·克里斯蒂通过自身的生命体验探讨占有与爱的本质等问题。当故事来到母女俩摊牌且将对方逼入死角之际,曙光也乍然展现……作者克里斯蒂是侦探小说女王,吉尼斯世界纪录中“人类最畅销的作家”。作品畅销一百多个国家,翻译成百种语言,累计销量突破二十亿。
你自私而无情的毁了我后半生幸福 ,我也会用冷漠与疏离间接毁了你的人生幸福,让你与虚荣堕落纠葛直至毁灭。我失去了爱的人,而你也一样。幸好是母女之间的怨恨,最终都幡然醒悟并冰释,非血缘关系的人就未必了。写得非常好,值得看
看了蛮多母女关系的描写,私以为阿婆这本里把母女关系的复杂纠缠写得非常精彩,任何一种关系情感都不是纯粹单一的,表面上都可以是以爱之名,但抛去母女身份之外,作为单一个体也有自己的需求喜恶。社会从小到大都在歌颂母爱的无私和伟大,善良的人会背上这个道德枷锁压得喘不过气,如果我是安,我会和劳拉一样做出不牺牲爱情的选择。可能是我们这一代人个体主义的意识发展,更多思考为自己为活,这不是自私,是更深层的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阿加莎克里斯蒂开始时以另外一个笔名Mary Westmacott写作的6部非推理探案小说。这个系列主要描写人性,心理,情感与家庭关系,它们之间没有连续剧情,但是主题互相呼应:爱、依附、婚姻、牺牲、控制、孤独、家庭关系。写爱的甜苦,爱的重量与破坏性。 这部作品成书于1952年,聚焦母女关系与成年后的情感拉扯。故事围绕寡居母亲 Ann 与独立自主的女儿 Sarah 展开:当母亲希望重新追求自己的人生时,却遭遇女儿强烈反对。小说不讲谋杀与谜题,而细腻描写爱、依附、控制与放手之间的矛盾,探讨一个残酷却真实的问题——孩子长大后,父母是否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人生? 本书内容不在于“故事精彩”,而在于它很真实,而且会让人思考关系本身。 爱什么时候变成控制? 放手是不是一种更难的爱? 读完后,会让人回头想自己与家人的关系的书。 其他5本心之罪系列有 《撒旦的情歌》 1930 核心主题:天才、艺术、爱情、自毁。写才华与现实的冲突、情感关系、人格裂缝的心理成长故事。 《未完成的肖像》1934 核心主题:婚姻失败、自我价值、女性崩溃。婚姻失败后陷入自我价值的崩溃与怀疑,有点阿加莎自传味。特点是情绪浓,女性心理刻画深,有一点存在主义味。 《幸福假面》1944 核心主题:自我欺骗。系列最佳。没有大的事件,很多心理刻画描述,心理张力很强,有点像心理惊悚。 《玫瑰与紫杉》1948 核心主题:爱情、政治、迷恋、毁灭性关系。 《母亲的女儿》1952 这本。 《爱的重量》1956 核心主题:爱如何变成负担。讲姐妹关系,过度的爱,也可能毁掉别人。
适合旅行途中打发时间的一本小书,优缺点都很明显。 不得不说阿婆的剧情节奏把握得相当老练,阅读的时候觉得这本书也很适合改成话剧,男性都可以不用请演员,只在旁白里出现就好。女角色的话也只需要设置母亲、女儿、伊迪斯和劳拉女爵四位,会是很好看的客厅戏剧。 对于母女之间情感博弈写得相当出彩,那种双方互为铠甲与软肋的微妙状态完全就是取材于生活的写实感!结尾时“母女相拥,又抽身而视”就把这种关系形容得非常恰当,母女之间是亲密的,但是又从来不能亲密得太过无间。 美中不足的是,这对母女择偶的标准,两对“真爱”的情感发展都写得太空洞虚浮了,显得非常像是激素作祟下的识人不清。如果说这就是链接剧情的引子,在今天读来,能触发母女矛盾的导火索太多了,没有必要非要利用俗套的各自追求真爱又互相伤害来推进剧情。而几位男性角色的存在,恕我直言,并不比背景板来得更让人印象深刻。 唯一稍具魅力的男性角色居然是着墨不多的劳伦斯,那句将第二任妻子形容成圣母像真的很有情感浪客将女性视为玩物那样的品鉴意味……但读到他涉毒的那一刻,我:拖出去,葬了吧。 劳拉女爵感觉就很兼具阿婆笔下既往侦探与灵媒的双重特色。她两次识破牺牲又点出情感牺牲的那段谶语真的很精彩。前者如灵媒,而后者如侦探,闪动着女性前辈独有的敏锐智识—— “我嗅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莎拉,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那是燃烧祭品的味道……我不喜欢那味道。” “牺牲的意义是什么?那不会只是一时的豪情、勇敢地奉献自己而已。将胸口挺向尖刀并不难——因为在最壮烈的刹那,一切事情便结束了。但大部分的牺牲都有后续——得日复一日地承受——那就不容易了,需宽怀包容才行。”
在回家路上看完阿加莎的《母亲的女儿》,不是破案系列,但依然精彩,毕竟是从不让人失望的阿婆啊。看书看多了,每次看到熟悉的作者都觉得特别亲切,仿佛已是多年的老友,一次又次的与你对谈。整本书有点像话剧,感觉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戏剧的脚本。不管是多么亲密的关系,都不要为对方做出无畏的牺牲,因为这样的牺牲带来的很可能是最深的怨恨。人性有弱点,也有黑暗面,越了解越应该懂得的一个道理就是不要去激发他,去滋长他。永远要问自己,我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是否出于本心,而不是到最后把错误怪罪到他人身上。
无可否认,阿加莎作为一名著名的作家,缔造了许多脍炙人口,令人回味无穷的传世悬疑推理小说。然而她的作品成就了她的同时,也使得她成为了一个标志,仿佛她的作品中就应该充满反转跟悬疑,如果没有,那么这就不是阿加莎了。 为了摆脱大众对她的前期印象,于是阿加莎化名玛丽,写下《母亲的女儿》,这不是什么悬疑小说。 《母亲的女儿》讲述了母亲与女儿的相处之道,探索了社会中真实存在的尖锐问题,如女儿是否应该干涉单身母亲的再婚人选?母亲面对爱人和女儿时的选择,母亲在失去了挚爱(本作指分手而非去世)后如何与女儿相处?以及最核心的问题母亲是否应当干涉女儿的婚姻大事? 上述问题的答案其实就是本作的所有内容。 我深深地佩服阿加莎的创作能力和勇气,她不单单只是一个悬疑推理小说大师,更重要的是她能跳出自己的舒适圈,写出如此细腻的作品。 读书不单单是获取知识、快乐,同时更是与作者的一次关乎精神层面的交流,愿读到此处的读者也能有所共鸣。
《母亲的女儿》是继《爱的重量》后看到的第二部莎婆的另类亲情大作,其实作者用莎婆原名不贴切,这类型的作品是莎婆早年刚涉猎刑侦小说后的另一风格作品,按出版年头来说《母亲的女儿》晚《爱的重量》4年。 此类型的小说,莎婆已笔名“玛丽.韦斯特马克特”出版,被视为浪漫小说,但浪漫与否一直有争议,因为此类作品一直在探寻亲情、爱,同时作品没有喜剧收场,没有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给人以暴力爱的感觉,看了会心痛,痛后又会伴随些许感动。 莎婆的作品风格虽然有不同,但其对人物的心理描述以及情景渲染手法倒颇有几分相似,能够同时也是有胆量用大篇幅的人物对话来实现的,个人觉得估计除了莎婆和我们的老舍先生以外,很难再找出第三个了! 母亲对于孩子的爱是无私的,这是人也是动物的本能使然,没有特别多的道理;孩子尤其是女儿对母亲的爱,多半处于生存、养育依赖。当然,这两种爱都无可厚非,一旦过了头、超过了应有的水温,等到沸腾的时候,烫伤的不止是自己。
>> "你看起来像把指甲泡到血里,真不懂你们女生干嘛搽指甲油。”阿婆写婆婆妈妈的事也挺好看的,当然不如推理小说啦 19个想法 ◆ 第一部 >> 女人的‘第二春’是心理与心灵的,发生于中年期。女人愈老,对与个人无关的事物愈感兴趣。男人关注的事物面向愈来愈窄,女人则愈来愈宽广。六十岁的男人往往像录音机般不断重复自己的当年勇,而六十岁的女人,若还有点个性的话,会是很有意思的人。” >> 若无发乎于内的热情,做社工毫无益处,别勉强从事不想做的事,到时还得回头安慰自己! ◆ 第五章 >> 我侄子的头发是发烧后掉的,秃得跟蛋一样光溜, >> 我发现,有些年轻女孩丢三落四,以为一切会有人善后、帮忙整理,但你就真的什么都甘愿帮她们做!有些女孩乖巧得要命,啥都打理得整整齐齐,不劳你动手,然而你就是无法像这样疼爱她们。这世界本来就不公平,只有政客那种神经病才会谈什么公平分享,有些人得人疼,有的没人缘,就这么回事。” 那男士用啥吃饭? >“是吃饭的习惯。”伊迪斯说,“男士们不喜欢用餐盘吃饭。” “女人的确太常用餐盘。” >> “是吃饭的习惯。”伊迪斯说,“男士们不喜欢用餐盘吃饭。”“女人的确太常用餐盘。” ◆ 第八章 >> 。他的一切努力——先示好,再主导——全都一败涂地 ◆ 第二部 >> 劳拉·惠兹特堡一次只能专注一件事,她从不写长信给朋友报告近况,她离开时,就等同于人间蒸发——形神俱去。 ◆ 第二章 >> 你当初为何娶她?”“她长得跟早期的圣母像几无二致,那是我最爱的艺术品,可惜一摆到家里就走味了。” 好像女人都觉得自己可以改变一个男人,当然我已经放弃了(∩_∩) >女人从来不是因男人的本质而嫁,她们会希望婚后能让男人变得不一样, ◆ 第三部 >> 我跟莎拉说话时,她的瞳孔是放大的。”“什么意思?”“她可能在嗑可卡因。”“毒品?” ◆ 第三章 >> 的确很贵。”“比任何太太穿的都美,你真的有很多漂亮东西,莎拉小姐。”“是呀,你若要出卖灵魂,要价总得喊高一点吧。” >> 儿子只在娶妻前是儿子,但女儿一辈子都是女儿。” >> “别信那套。人家说,重话伤不了骨,那是真的。”安表示:“有些事是绝对不可能忘得掉的。”伊迪斯拿起托盘。“‘绝对’可是很重的一句话哪。” ◆ 第五章 >> 再也没有比跟不认错的人说实话更加浪费时间的事情了… ◆ 第六章 >> 伊迪斯像拿炸弹一样地举起话筒,深深吸口气,拨了号码,听到电话彼端的铃声时,还不安地扭头望着肩后。 >> “我虽已出面干涉,但还不至于没品到要给你建议。” >> 神所赐的平安,非人所能理解……
母亲的女儿,是我看过的阿婆的作品中,完全没有推理成分的小说,与她众多的侦探小说有着截然不同的写作风格,于我却同样有着502强力胶水般的吸引力,爱不释手。文中的母亲与她心爱的女儿,大概都是出于对彼此最最最深的爱,然而之所以会造成彼此的互相伤害与一系列的摩擦分歧,是因为爱得越深,就越不愿意将对方与别人分享,对吗?我是相当无法理解这种嫉妒的心理,却同情、悲伤着他们的曲折遭遇。犹记初中时候读完余华的《活着》之后,就像今天读完阿加莎的《母亲的女儿》一样,心情异常沉重,泪水模糊视线。 在余华先生的《活着》中,苦难的时代背景下,“福贵”老人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故事的结尾他竟然能顽强地挺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孤独的人生。尽管最后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他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活着的那份强大的勇气。 相比之下,阿加莎《母亲的女儿》,让我心里感觉稍微好受一些。曾经幸福温暖的一对母女,都集美丽、高贵、温柔于一身,却因为彼此害怕失去对方的畸形心理而导致两者都遭受到感情上无法弥补的打击,他们对彼此交往的对象感到不满,千方百计挑拨离间,由此而心生罅隙,女儿和母亲都变得非常痛苦,无法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般,他们转而享受颓废奢靡的生活,各自交往形形色色的男人,沉迷灯红酒绿的社交生活,毫无节制。后来女儿婚姻不幸同时沉浸毒品无法自拔,母亲终日郁郁寡欢神经质。万万没想到结局阿婆却将母女俩的人格进行了再一次的转变,仿佛恢复如初,就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那样。在看到母女相互释怀,拥抱言欢的那个场景的描写,我心中悬着的苦涩变淡了,油然生出一丝欣慰。 此刻,我想起老舍先生曾说过这样的话语,原话我没能记住,但意思是这样的:我喜欢南方,但我从来没真正去过南方,正如我喜欢北方那样,我从来没离开过北方。诚然,母亲和女儿心中对彼此的深爱,从来都没有从对方的身上离开过。
悲剧的过程,喜剧的结尾。这本是“心之罪”系列的第五部,是少有的喜剧收尾。 故事讲述了一对母女的爱恨情仇。女儿用极度干预的方式毁了母亲的恋情和婚姻,母亲用极度漠视的态度毁了女儿的恋情和婚姻。虽然造成的结果看似相同,但起因不同。女儿是因为希望不要有人干预她和母亲之前的生活状态,而赶走了理查德;母亲是因为怨恨女儿,希望女儿和自己一样不幸,而放任她挥霍和糟蹋自己。 女儿赶走理查德的时候不到二十岁,她还没有可以在社会立足的本事和心理状态,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突如其来的变化,只能以一种防御心理对抗。从这个角度来看,安似乎很难受到原谅。女儿和自己的相处方式,是基于自己是单亲妈妈的状态,母女一直相依为命;面对问题和矛盾,安很多时候都没及时处理,只会一味躲避和稀泥,导致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放弃理查德,也是安不负责任的表现,一直以来都是理查德自己去面对莎拉,而理查德明明就不擅长解决这样的矛盾,反而让矛盾与日俱增;失去理查德,安将罪责怪在莎拉头上,并对她施行安式“复仇”——漠视女儿所面临的危险和痛苦,甚至暗暗引导莎拉去选择一条悲剧之路,却美其名曰给莎拉自由的权利;莎拉即使染上毒瘾,人尽皆知,安也不加制止,甚至还希望安继续留在她丈夫身边……直到和莎拉大吵一架说开以后,安才开始面对自己的罪恶。 孩子的状态是受父母影响的,尤其在孩子还没足够的能力时,是非常害怕被父母嫌弃和遗弃的。孩子是父母将他带到这个世界的,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真正爱自己的孩子,为孩子负责,用适当的方式及时引导孩子,而不是用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去伤害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