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瑟·克拉克
在人類建造的所有城市中,沒有一座可以與迪阿斯巴相比。相傳,人類曾擁有統治羣星的力量,是強大的入侵者將人類趕回了最後的避難所——迪阿斯巴。億萬年來,在牢不可破的穹頂的庇護下,迪阿斯巴將自己與外部世界相隔絕,幾乎毫無變化。然而,在這亙古不變的城市裏,一個“異數”誕生了,他就是阿爾文。彷彿帶着與生俱來的使命,阿爾文將打破迪阿斯巴的陳腐與自閉,揭開被時光和謊言淹沒的人類與羣星的祕密……
在中國空間站核心艙發射成功的這一天,讀完了克拉克這部“太空歌劇”派科幻經典《城市與羣星》,還是頗有意義的。 這部作品站在十億年後的時代描摹了兩個神奇的文明,並回望人類久遠而神祕的歷史,提出了一個經久不衰的課題:人類到底是應該把視線望向浩渺星辰,盡文明之力飛的更高更遠……還是應該溫柔地多看一看腳下的地球,把自己生而居之的家園建設得更加美好。劉慈欣先生的科幻評論集叫《最糟的宇宙,最好的地球》,實際上很多篇章也是在探討這樣的課題。向外走,還是躺下來,在今天的地球不是兩種對立的選擇,因爲技術有限,我們暫時出不去。然而在不遠的近未來,技術的屏障進一步被打破,但地球的資源也大量被損耗時,或許就是擺在我們子孫面前的兩難選擇。 大劉曾經在名滿天下之後深情地對世界說,我所有的作品都是對阿瑟克拉克拙略的模仿,這讓很多新粉絲湧起好奇開始拜讀克拉克的書,很顯然,他們不會失望。這部書就是一個範例。書中的迪阿斯巴讓三體迷很容易聯想到被黑暗森林打擊籠罩下選擇躲進“黑域”的文明,大劉創意的來源可能來自於此,只是克拉克並沒有給出迪阿斯巴自閉於宇宙的科學原理,讓我們略有不甘,索性後輩作家劉慈欣更硬,以全星系光速變慢至逃逸速度以下這樣雄奇的想象填補了我們的遺憾。 作爲慵懶人類中罕見的探索者,駕駛前輩留下的先進飛船直入星辰腹地,探尋人類誕生之初、文明濫觴之前的宇宙奧祕,這曾是我幼小心靈裏最絢麗的夢想,沒想到早已被克拉克描摹出來,跨越半個多世紀與大神共鳴,這體驗太幸福! 同好的朋友,打開這部書,你將進入一番近鄉情怯,不忍速讀的藍色夢幻,克拉克真的擁有一顆超越科學史的偉大靈魂。
這本也上架了!這本是典型的克拉克式宏觀科幻。花三小時閱讀就可以穿越數十萬年地球時光,感受克拉克堪稱揮霍的科幻點子揮灑,這麼划得來的事爲什麼不做? 迪阿斯巴的技術細節和羣星的宏大敘事令人心折神往。克拉克太會寫了,但不是敘事層面的高超,而是科幻點子的獨特創造。這一點在本書後半部分尤其明顯,幾個行星的地表狀態、帝國的遠征、純粹精神體、黑太陽囚犯,奇特構思密集程度堪稱揮霍,隨便一個都能拿來拓展成一本書。不知道多少後來的科幻作品參考了這篇1956年的小說,Hail Clarke!
“在這個宇宙裏,羣星依然年輕,曙光必將來臨。有朝一日,人類會再次沿着他們曾經走過的那條路走下去。” 人類曾向浩瀚羣星進發,建立多種族銀河帝國,卻被強大的入侵者揍回荒廢的地球老家。 沙漠中人類建立黃昏之城迪阿斯巴,日不落的溫柔鄉高牆聳立與世隔絕,永生的迪阿斯巴人在中央計算機的永恆規則下生存,他們畏懼變數與改革,打死也不願踏出城牆一步,與其面對外界的荒涼與未知威脅,不如在幻想之鄉做春秋大夢。 阿爾文,本書的主角,迪阿斯巴幾萬年來難得一見的異數,牟足了勁兒只想往外躥,在一番艱難嘗試後他終於找到了方法走出圍牆,來到外界,他發現了一個不得了的東西並克服重重困難將之帶回迪阿斯巴,這座封閉之城與其人民的命運即將迎來巨大改變…… 總的來說,這是本很好上手的科幻小說,有濃厚的人文情懷,但不是很驚豔,大部分章節比較平淡。我最喜歡的章節是阿爾文遇見小機器人那一章,莫名覺得機器人可愛,想擁有。 說下題外話:1977年NASA前後發射了雙子探測器旅行者1號與2號(Voyager1&2),它們帶着任務在太陽系中漫遊,給人類研究探索宇宙提供了很多寶貴的一手資料。43年後的今天,旅行者們仍在太空裏孤獨地前行,好像已經到了太陽系的邊緣,向着更廣袤的宇宙進發。總有一天,它們會能源耗盡或被撞毀與地球失聯,但人類不會忘記這兩個宇宙旅行者,它們的名字將被歷史銘記。
阿瑟.克拉克這本太空歌劇很精彩,其實開始不喜歡主角,覺得他太高傲,他常常覺得同類無知,有些莽撞。最後確實覺得主角的作爲必不可少,也是因爲沒有帶來什麼嚴重的後果吧。這本太空歌劇讀起來比較輕鬆,沒有痛苦的死亡、激烈的戰爭,更像是一個快樂的不顧後果的少年冒險故事。 阿瑟克拉克創造了一個除了主角其他的人都認識不到他們生活之地一成不變毫無新意的世界,解釋爲迪阿巴斯的創造者讓他們這樣,解釋爲人類在太空受挫,解釋爲一個虛假的故事欺騙人類幾十億年。 我個人是認爲除了基因干預和迪阿巴斯的計算機設計,沒有辦法可以完全壓抑人類的好奇心,漫長的年歲中總會有人突破限制去探索,他們也會傳播自己的思想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本書的特定背景下,主角一次次探索,取到了迪阿巴斯之外的利斯,和當地人結爲夥伴去到了人類毀滅之前的守衛的沙爾米蘭,這時主角恰好見到了重構的生物,並通過質疑這些生物的意志違背了“主”(顯然主角目前的智力高於這些生物所以才能欺騙成功)取得了機器人。這種欺騙行爲是極其卑劣的,正如和主角同行的朋友說“利他主義並不是你信奉的宗旨,你必定還有其他的動機”。 之後主角幾乎是不顧後果地把利斯的存在告訴了迪阿巴斯(利斯人在此之前和他們劃清界限不願往來,一個是保持多樣性自然生死的文明,另一個是封閉長生的文明,理念不一樣),然而主角其實根本沒把利斯人的話放在心上,他也沒有思考可能的後果,只是他認爲這樣可能對,所以就做了。不可否認他確實推動了這樣一種人類的融合吧,但這是因爲利斯人來談判了啊…萬一這之間有什麼戰爭衝突呢?而且迪阿巴斯很多人直接回創造大廳了,主角其實很像一個天真的小孩子。 後面利斯和迪阿巴斯達成的協議主角沒有參與,其實他比較像一個引路人,他不知道後面怎麼做,這之後的事情不是他一個人可以決定的。 “不過,迪阿斯巴首先必須知曉它失去了什麼。對它的教育要花許多年——也許是許多世紀——但教育正在開始。” 是的!教育才是改變現狀的重要方法(甚至可以說是唯一方法),其實這也是一種改革,在進行具體實踐之前必要的思想準備,而不能像阿爾文那樣只是帶來震驚而不告訴方法,阿爾文的經歷是導火索,而集中智慧討論的價值延續了火種。魯迅的《起死》探討的就是這樣的問題,不指引還把人叫醒極不負責任,甚至不如一直沉睡,但醒來後會有更多人開始探索道路吧? 然後主角和好友開飛船(依靠欺騙得來的機器人)探索地球,這之前總是說同類怯懦什麼的。這能夠稱作怯懦嗎?那麼拋棄一切奔向羣星是勇敢?追求一個未知的、無比危險的、帶領整個種族走向滅亡的東西是勇敢?冒險者固然存在,但必定是人羣中很少一部分,是先驅者,沒有人有資格要求所有人都擁有冒險家的品質,當你以這一點苛責其他人時,你實際上在害怕自己的力量不足、在畏懼自己的失敗,你不能夠被稱作是無畏的、勇敢的冒險家。小說中在批判完全退縮的享樂主義。 而在漫長的歷史中一直存在着好奇探索的精神,它們是無法被徹底壓制的。
《城市與羣星》 這部由其處女作重新創作而來的小說,故事情節談不上新穎,創意也不如其後的一些作品驚豔,但對人類命運和本質的思考有趣而深刻。 在文明沒落的未來,一位英雄帶領人類重新出發。 主角走出保守封閉的城市,到達文化相異的鄰邦,消弭敵意,再一同飛向外星的過程,可以說是人類整個歷史的縮影。 人類最後的兩塊根據地,一塊是完美固化的永恆之城,一塊是固守心靈的凝聚之鎮。前者追求永生,後者保持自然。看似針鋒相對,實則內核相通。 它們都在對宇宙未知的相同恐懼下止步不前。永生不死和世代守舊,一體兩面而已。 而當這種鑿刻在DNA中的恐懼圍城被反叛者和隨機性打破時,固守極端的兩方燃起的是同樣的希望,步上的是同一段征程。 無論人類的文化在表面上如何分化,它們依舊根植於同樣的土壤——這是作者對人類深深的愛與信仰。
假如在你面前有一個按鈕,按下去之後,你就可以獲得永恆的生命,舒適安定的生活,但是再也不能離開你所在的城市,也無從知曉城市外面發生了什麼,你會按下這個按鈕嗎? 在《城市與羣星》中,萬年前的人類選擇拿下了這個按鈕,而主角Alvin卻面臨着一個反向的選擇。在這座名爲Diaspar的永恆之城中,人們近乎獲得了無窮盡的生命。每個人每次可以獲得存續1000年的肉身,而後會回到記憶庫中,等待下一次輪迴,這一世的記憶也會被繼承。死亡並不存在,存在的不過是幾百年或者幾千年的沉睡,相較於他們每次1000年的壽命來說不值一提。然而,Diaspar是一個全然封閉的城市,人們不知道如何走到城市外面,也沒有人關心城市外面是什麼樣子。Diaspar就是他們的整個世界,一個靜止的不再發展的世界。Diaspar的過去已經被掩藏在近似於傳說的故事中,它的歷史,人類爲何會躲進此處的歷史也無從知曉。而Diaspar的未來,如無意外,也只會這樣一直這樣沉寂下去。Alvin可以選擇繼續躲在這個小小的世界裏,享受這份安逸,但是如果他選擇走出城市,那麼外面的一切就全都是未知。 是待在城市,還是舉頭望向羣星?Alvin選擇了羣星,也就相應地選擇了一切未知的風險。一開始他可能只是好奇城市的外面是什麼,並沒有想到會走多遠,但是當他站在城市的邊緣,看到頭頂絢爛的星河,看到七太陽的巨構,他的心中便真的湧起了航向羣星的渴望。因爲好奇心,因爲敢於邁向未知的勇氣,纔會有後續與Lys這座小鎮的相遇,才能偶然遇見遺留的宇宙飛船,纔有了最後在星際間的漫遊。 平心而論,《城市與羣星》的劇情並沒有太多起伏和張力。看到書名,再看到Diaspar這座城市的樣子,大概就已經知道小說的情節走向會是怎樣的了。然而這並不妨礙克拉克用他宏奇的構想,細緻的技術刻畫展現Diaspar和Lys兩座看似截然不同實則都陷入停滯的兩座城市,也並不妨礙Alvin身上純粹的好奇與冒險精神一次又一次讓我們爲之激動。在我們所處的世界,一樣地憑着好奇心和冒險精神,一百多年前的探險家們抵達了南極,五百多年前的歐洲航海家們探索了新大陸。邁向未知的征程總是充滿變數,失敗和死亡如影隨形。當Alvin第一次離開封閉的城市邁入Lys的田園詩般的生活,第一次登上太空艇飛向天空,他隨時可能迷失在危機四伏的狂野,也隨時可能被永遠吞噬在太空的黑寂之中。千百年來,未知的迷霧中總是藏着攫去人們生命的危險。然而迷霧的後端是一番更爲廣闊的天地,所以Alvin義無反顧地走上了這段旅程。他的族人懼怕變革,懼怕Alvin會破壞他們這個溫馨閒適的小窩。然而若非Alvin的探索將他們帶出了名爲安定的沼澤,使得道路可以又一次從Diaspar的中心穿過,這座城市大概也將永遠被羣星所遺忘。而他們引以爲傲的永生,也註定會在時間一點點的磨損中消蝕。 從今天的視角看,《城市與羣星》並不是一部非常寫實的科幻小說,裏面許多的情節都過於平淡和理想化,有些重要的技術難點也都被一筆帶過,結尾的宇宙航行,突然出現的精神體的設定也更像是克拉克放飛想象力的肆意揮灑之作。閱讀的過程中,讀者難免會有出戏的時候。但是小說中洋溢的探索精神,好奇心,樂觀主義卻永遠不會過時。我覺得這部作品更像是寫給探險家們--無論是在物理空間中探險還是在知識的邊界探索--的一部童話,它略去了探索中種種過分的困難,展現給我們最原始的發現的快樂。
雄心壯志該多讀早期的科幻文學巨匠,克拉克一點不讓人失望。幻想映射的是整個文明的極致,讓人覺得路途尚淺,個人愛恨都可以暫緩。人情世故該讀書單【玲瓏】,爵士樂文學,繾綣裏有冷酷,傷心欲絕中還有脈脈溫情,可以認識種種平庸的慾望與失去慾望,並從中生出一種對求不得的西西弗的體諒。爵士樂文學把人當作人,文明的幻想把人當作系統的零件,當作某種宏大的提綱掣領的天真的執行者。 《城市與羣星》從最初前身起稿到成書歷經幾十年,這期間克拉克拿到了物理學博士學位,並在專業科學雜誌供編輯一職多年,他小心的修正了科學成果不斷更新與他幻想之城的衝突之處,最後截稿前第二天將前往大堡礁,他懷着一去不回的恐懼和驅動力收束。 書中兩個城市,一個是爲了永恆犧牲一切,一個是爲了感知而拒絕永恆,一個追求完美的不變之城,一個追求不斷更新的集體之城……有一種驚人但美妙的預言,當平衡被重新組織,完美世界的人們不能接受不確定性而自願赴死,心靈之城的人們感受着世世代代生命的短暫,維護着一種不停輪迴之中的靜止性。 阿西莫夫在《我,機器人》中預言了兩種文明的極端不可避免的走向調和,克拉克具象化了這種調和——在這裏有時候放棄是前進,有時候前進是放棄。
阿瑟克拉克就沒有不好看的科幻,這本就能證明。是我讀過的最好看科幻。 此時,太空船處於地極上方,他們下面的行星是個完整的半球。傑塞拉克和希爾瓦在剎那間同時看到世界相對兩側的日出與日落。這景象如此完美,如此驚心動魄,他們畢生都會記住這個時刻。 在這個宇宙裏,羣星依然年輕,曙光必將來臨。有朝一日,人類會再次沿着他們曾經走過的那條路走下去。
回到迪阿斯巴 迪阿斯巴——僅剩的人類文明,按照中心計算機和創造者的安排,人們循規蹈矩地活着,千萬年如一日在球狀的城市裏,與荒蕪隔絕與沙漠隔絕。 阿爾文的出現打破了這一切,他嚮往外面的世界,他想看見外面的世界,他沿着通往外界的管道去看沙漠中的日落,他懷着人類遺忘了千萬年或者說被迫失去了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前進,他靠着與周圍人格格不入觀念和孤獨支撐,他在慢慢靠近藍天沙海日月星辰。 像所有的青年一樣他渴望到遙遠的地方去,去領略未知的魅力,去見證巍峨的山川上日出的一刻白雪融化的一刻陽光撒下的一刻。 他有着朋友,卻依然感覺孤獨;他有着愛他的人可他卻無法停留在這份感情上;他有父母,可沒有血緣的鏈接;他有恩師,可他未曾得到理解。然後他遇見了基斯隆,進入了雅蘭蔡的墓中,懷着對未知的渴望前往了被世界遺棄的那張灰色世界地圖上的唯一亮點——利斯。 克拉克的小說能被稱爲“神作”的原因與他描寫的人物脫離不開關係。基斯隆從一開始的趾高氣昂,認爲自己是不同於大衆的優越感以及見到阿爾文時的同情,到在雅蘭蔡墓的遲疑和驚慌,這種情緒的轉變描寫地十分到位。這一切都說明埋藏在人類心裏十億年的恐懼——“入侵者”終於顯現出來,它不僅人類是對於未知的不安對於安定的滿足,它也是人類在億萬年間爲了種族存活而編織的最精巧的謊言。至少在數億年間沒有人能夠揭開這個謊言的面紗。 當然對於我們的主角阿爾文的描述他更是無所不用其極,將他的自負不安恐懼勇敢,總之是一個青年都會出現的品格都巧妙又自然的呈現了出來。 他踏上那輛開往未知的利斯的列車時,懷揣着見到同伴的期待迎接未知的興奮;他看到一片片景色時的驚歎,對自然的敬畏。 在阿爾文向利斯進發時他只是懷着單純的好奇,而在離開利斯的時候他已變了許多,他渴望人類文化的交匯,同族的交流,也許創造者從一開始就在阿爾文的基因裏寫下了改造“死水”的基因,畢竟一個社會就猶如一湖水,石子兒丟下引起的漣漪並不會讓死水變活,只有流動的有交匯的湖水纔是清澈的活水。 可是無論他多麼渴望出去,渴望離開千萬年如一日的迪阿斯巴,在他看過羣星後瞭解到億萬年前的謊言究竟意欲何爲時,他依然想回到這裏,回到迪阿斯巴。我們很難僅僅將這種感受稱爲歸屬感,但也許這就是名爲故鄉的魅力,令多少遠遊的人魂牽夢縈的東西。 億萬年前的主曾撒下謊言,僅有一名機器人目睹一切並將其全部記錄下。數億年間主的信徒對此深信不疑,並將傳說傳頌着,期盼着它的到來。億萬年後一個叫阿爾文的孩子,在受夠了心靈上的寂寞後,渴望打破城市的死氣沉沉前往無法前往的外界。他做到了前人做到了的事情,前往了利斯。可他卻不想僅此而已,他做到了前人沒有做到的事情,他逃離回了利斯,改變了迪阿斯巴和利斯獨自存於世的現狀。在他將世界影響並改變之時他卻再一次踏上了去往羣星的旅途,找尋曾經輝煌的文明遺留下的生物。他穿越了太陽系,飛到了七個太陽之間,他見過恢宏卻死氣沉沉的建築,生機蓬勃卻會殺人與無形的植物星球,危險無法靠近的半球體,爆炸遺留的飛船殘骸。他一無所獲,直到遇見它。億萬年前人類的歷史圖卷在慢慢展開,謊言被揭穿真實展露,信仰崩塌而信仰者卻早已化爲塵埃。阿爾文在穿越了數億光年的距離後,他還是回來了。回到了生他養他的迪阿斯巴,回到了故事開始的地方。興許人生的意義就在於找尋,不停在奔跑,直到你找到奔跑的意義。 此刻羣星都在閃耀着光芒,儘管現在羣星上人類的影蹤已消失殆盡,但未來的某一天人類還會如同當初一樣,再次到達每一個羣星上去,熠熠生輝的景象,我想見到這一天。 當然有極大的可能我無法見到這一天,但我想成爲羣星計劃的一員,羣星裏的一粒塵埃,我想成爲城市裏的一支柱子,一個活生生活着的人,一個渴望羣星的但也無法離開城市並深深愛着它們的人。
就本書中的設定而言,精微的部分比較完整,宏大的部分雖然讓人歎服,但不夠清晰,有點語焉不詳。我認爲本書最可貴之處在於其立意,沒有忙着歌頌偉大的開拓,反而傳達了開拓的另一面:遭遇挫折,畏縮不前,即便歷經億萬年,只要願意再次上路,就仍是值得歌頌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