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治平
本書是一部深具現實關懷的法律史佳作。作者站在當下回顧清末這一法律移植時代的變遷,又從清末反觀當下的法律文化。書中簡述了《大清欽定刑律》的立法過程,清晰展現了與之相伴的著名論爭——清代禮法之辯,闡述了論爭的主要內容和論爭雙方的基本觀點,就其中涉及的若干問題分別進行了討論,由“禮法之爭”看近代中國的法律移植與社會轉型,並把這一事件置於更大的歷史視界中觀察與分析,求取其歷史的、社會的意義,以爲今日之觀照。
清末變法的主要驅動力是爲了效仿列強,尋求列強的認可。但在法律移植的過程中遇到了與中國傳統法律體系的衝突。這一時期,法理派和禮教派之間就移植法律時應如何處理傳統禮教的問題產生了爭執。爭論的核心在於移植的法律中是否應當保留傳統的禮教規範,其中“無夫奸”是否應被納入法律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這背後觸及的是更深層次的議題:即法律與道德的關係,也就是法律主義與道德主義之間的張力。
還不錯,前半部分主要是羅列人物觀點,後半部分的分析很精彩,對清末禮法之爭的解讀比較創新。 (才發現微讀上有資源…)
從法理學的角度分析近代晚清禮法之爭的時代意涵,可以說是非常新奇的視角。 就像梁治平老師的《法律史的視界》一樣能看出作者作爲邊緣處的學者不同於當前主流觀點對於清末禮法之爭的重新解讀。在當前的政治意識形態和社會主流觀點的影響下,法理派和革命派註定被時代銘記,而以張之洞和勞乃宣爲代表的禮教派在歷史未曾留下隻言片語,有的只是被動打上的標籤“愚昧”“落後”“封建”。這些意識形態的大詞讓我們忽略了這場對於法律原則思想論戰後背複雜的社會背景和政治立場。禮法之爭這場論戰隨着清朝覆滅戛然而止,但背後代表的時代問題至今還在影響着中國法律人的思考。在西方中心主義的影響下,中國人對法律甚至社會制度和人種的自卑心理催生對於過往歷史的堅決排斥。所以法理派才能迎合中國人自強求富的心理狀態,由此在歷史中留下的印象總是趨於近代化的,故而附加了道德的評價標準。 在當時似乎算是禮教派略勝,但從更大的歷史背景來看,到目前爲止中國人信仰的依然是法理派的理論。對於人類理性的着迷,對科學的追逐,一切都來源於中國偉大復興的奮鬥目標。而我們這些普通人便從屬於這一國家話語之下,正如禮教派一樣,因意識形態的不同被貼上以道德爲標準的標籤。 梁治平老師讓我們脫離開教科書簡單、單一、絕對、政治正確、官方意識形態下對於清末禮法之爭的刻板印象。實際上這一思想論戰代表的正是清末新舊時代交替下的內在矛盾緊張和焦慮,這是中國人站在十字路口必然的苦惱。從西方殖民擴張以來中國人始終被“力”驅使,就像許紀霖思考的中國知識分子一樣,法律人也被“力”和背後的“國家主義”裹挾。但拋開這些時代背景,法律人選擇的何種法律原則或許更多的關注中國人本身。
7年時間,7萬字。 從《大清刑律草案》談起,從禮教派與法理派的辯論爲切入點,分析了辯論之焦點:修法立憲的目的、道德與法律之爭、家族主義和國家主義之辯、自然主義與理性主義之論、特殊注意和普遍主義等問題。究其本質,禮教派和法理派的核心不在於是不是要修法的問題,而是怎麼修、怎麼立,也就是在修法立憲過程中要不要繼續保持現有歷史、風俗,即在法律移植過程中的文化認同問題。
頗有啓發性的一本書,清季以降修訂刑律之爭,法理派並非教科書那番純粹的進步正確,禮教派也並非全然守舊而不知變通,相反對於西方近世法理民情瞭解較之法理派也不遜色;清末修律之爭,實爲法律實證主義和歷史法學派之爭,理性建構和風俗演進之爭,大同構想與國情出發之爭。法理派的勝利,乃是理性主義和普遍主義的勝利,而這也決定了此後八十年近代史的基調,而在國朝立國七十載之際,關於禮/法,風俗習慣與理性建構的詮釋,恐怕跟清末大有不同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在勝利者書寫的歷史裏,失敗者被閹割、禁聲,失去了言說的能力。而爲此付出代價的,不只是前人,也是生活於當下的這個民族。
清末禮法之爭,是禮教派和法理派的爭論。如果當時二者融合統一,也許後世和歷史會大有不同。但是沒有那麼多如果,歷史只是偏向一方,慢慢發展。 理性壓倒權威,科學戰勝愚昧,人替代神,自由擺脫奴役,解放除去束縛,平等取消等差,文明戰勝野蠻,現代取代傳統,新破除舊,先進取代落後,凡此種種對立,先由歐西社會內部的,轉爲西方文明與中國(及其他非西方文明)之間的,最後/同時化爲中國社會內部的。清末禮法之爭,就是這種對立的一種表現。正惟如此,其優劣勝負,預先就已被確定。 這本書作者準備了7年多,每一頁每一章都像作者蓄力已久的展示,引用了很多言論,而且都標明出處,很權威,很有說服力。 禮法之爭,從法律道德之爭說到特殊主義普遍主義之爭,從清末到民國,好像爭論沒有結束,依舊還在時間長河裏延續着,波浪式前進,螺旋式上升着。 研究禮法之爭的產生,背景,內容,發展其實是爲了更清晰地定位我們自己的處境,瞭解法律的發展歷史,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的一個發展和形成,去完善現在的法律制度,更好保障人權,維護國家制度。 也許,每一條法律背後,都有着前人數不清的爭論和研究,可能一個主張就是一個人的一生。每一條法律的形成,都是歷史發展的結果。所以啊,我們纔要敬畏法律,敬畏正義。
『總而言之,傳統以及舊的價值秩序,都是科學要革除的對象。支配二十世紀中國思想並主導中國社會變遷的,就是這樣一種革命的、徹底的、無所畏懼的科學主義。它以科學之名,把中國的共產主義革命,標榜爲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具體體現,併爲通過戰爭、革命、運動、改造等手段實現社會變革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宏大理論。中國二十世紀的政治和社會變遷所伴隨的,就是這樣一場普遍主義對特殊主義、理性主義對自然主義的征服史。⋯⋯ 所有這些或強或弱的矛盾,或隱或顯的問題,無不可追溯於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