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志剛
本書是在作者給MBA和EMBA講授公司治理課程講義的基礎上整理完善而成,同時融入作者多年公司治理理論和案例研究成果。 除了對董事會運作、經理人薪酬設計、機構投資者的角色等公司治理規範的一般討論,還從我國資本市場進入分散股權時代和積極推進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背景出發,重點考察了我國資本市場格局的變化和全球公司治理的發展趨勢對我國公司治理實踐的特殊影響,並揭示了其帶給我國公司治理的特殊含義。
在北大的時候,與鄭志剛老師見過兩次面,他也作爲專家參加了我的博士後論文答辯。我讀過他的一些文章,也粗讀過其他一二本書。這本書總體感覺還是不錯的,但有些觀點是值得探討的,所以提出一些自己的質疑和思考。 關於從“一股獨大”到“股權分散”的論斷。我國公司“一股獨大”的現象是毋庸置疑的。書中以2015年我國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平均持股比例下降到33%的數據爲依據,指出在平均意義和發展趨勢上,表明我國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已開始失去決定能否“一票否決”的相對控制權,開始步入分散時代。第一大股東的股權比例下降沒有錯,但這似乎離分散時代還有很大的距離。伯利和米恩斯(1932)以美國鐵路和公共事業的14家大型公司的數據爲例,最大股東持股比例最大也不超過3%。此外,還有股東人數的增長來說明所有權的分散化。所以,對比來看,我國上市公司還遠沒有進入分散化。即使算是分散化,也要對此區分對待,不能與美國公司的股權分散混淆。而且,創業團隊控股、金字塔式的利益衝突、股東參與治理等主題,與這種未能明晰的分散化的內在邏輯並不清晰。 關於從同股同權向創業團隊控制的轉變。以互聯網技術爲標誌的第四次工業革命對創新導向的企業股權結構進行了重新設計。“同股不同權”架構通過投票權配置向創業團隊傾斜,創新了傳統的專業化分工,提高了管理效率。這與陳德球和胡青在《管理世界》關於數字經濟下公司治理範式創新的觀點是一致的,即數字經濟下,公司治理從股東中心向企業家中心轉變,聚焦掌握企業核心技術和關鍵資源的創始人及業務團隊。然而,按照書中公司治理效率提高和代理成本降低的邏輯來看,“同股不同權”似乎創新了效率提升的方式,而且也很好地降低了代理成本。那麼,在這種“同股不同權”的架構下需要解決的治理問題是什麼呢?這個問題似乎並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明,這是一個有趣的方向。
好雞肋的商學教育🤣🤣🤣🤣 唯一的收穫:金字塔結構中,爺爺公司可以用極少的出資實現對孫公司(一般爲上市公司)的控制。 實際控制人在C公司的現金流權或可承兌收入僅爲6%(50%×30%×40%)。這意味着在C公司的資本金中,🌈🌈🌈1元錢中只有6分錢是來自實際控制人的。
全文從股權結構最後講到國企的公司治理,中間也有很多翔實的案例,很系統和飽滿。但是獨董作用的一章,個人以爲簡單通過薪酬實施前後數據對比就說是獨董的作用感覺有些武斷。裏面有些句子可讀性也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