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單心理
【“我甚至會對自己的孩子起殺心。”一位讀者留言道,隨即又陷入深深的愧疚。】 但兒童心理大師溫尼科特會說:這種恨意是正常的。他列過一份清單——懷孕時的危險、哺乳時被咬傷、孩子永遠不會感恩……這些足夠讓任何母親產生厭煩。 問題不在於恨,而在於社會不允許母親表達恨。我們把母愛神聖化爲“無條件的犧牲”,結果媽媽們只能把怨恨壓抑在心裏,最終變成“媽媽這麼辛苦,你怎麼能讓我失望”的情感綁架。 溫尼科特提出“60分媽媽”就夠了:你總會讓孩子失望,而這恰恰是孩子需要的——他們需要看到一個真實的人,而非完美的角色。 媽媽有自己的生活,孩子才能獨立。那些自我懷疑、愧疚、焦慮的情緒,恰恰說明你是一個有責任感的母親。
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有時候真的會有點討厭他,比如晚上2點還不睡,拉着你講故事聊天,在牀上翻來翻去,而我早上6點就得起牀上班。比如他一直纏着你陪他玩,而你正好有必須要做的事,爸爸正好有空,但他就說爸爸是擺設,不要和爸爸玩。比如你睡得正香,他一拳頭打在你的鼻子或者眼睛?一腳踢到你的下巴或者肚皮?你內急想去個衛生間,結果一離開牀他就哭着要媽媽,明明旁邊有個爸爸。這怎麼能不煩呢?怎麼能不討厭呢?但同時,這些事情也在說明,孩子就是依賴你,需要你,他深深的、全心全意的愛着你。養育孩子這條路上,很多時候都是孩子在治癒我,所以我樂在其中。
媽媽,有個大前提,她們也該是一個平等的人,是人變該是個獨立的個體,媽媽只是某個人衆多人生角色中的一個 人就該有自私的屬性,這就是動物基因自帶的,也沒什麼可迴避的 願意愛就去愛,需要自私的時候就自私,每個人都該有屬於自己的人生,如果用統一標準是嚴格要求每個媽媽,我相信很多媽媽是不及格的,但爲什麼要有這個統一的標準呢?
這個當媽的學會討厭孩子,才能真正的愛他,有趣的題目,吸引人看,才發現討厭孩子也是挺正常的事情。 一個特殊身份,媽媽,媽媽愛孩子《媽媽在愛我一次》電影,只有後媽纔對孩子不好的,有媽和沒媽差別很大的。 長大之後,有媽還有家,沒媽估計就沒家了。 媽是一個家的定海神針,媽這個身份,賦予了很大的力量,也是一種幸福。 可是媽要先是人,是人有情緒不穩定的時候,討厭孩子,就是出現的特殊時期,也是一個正常情緒。 媽媽貼了這個標籤之後,就是一直努力做個好媽媽,對自己的要求也是儘量做好,做好是應該,做不好就內疚,自責。 請允許自己是個60分的媽媽,不是多少分都可以的媽媽,不要貼上標籤,而是先做自己。
這倒是個新情況,以前都沒注意過
喜歡這個視角。 所有的神壇,最終都是祭壇。母愛,亦是如此。 ”反者道之動”,愛的背面就是恨,當愛誕生的時候,已經伴生了恨。 我們總是把最美好的詞彙堆砌到“母親”這個角色上,於是理所應當的要求“她”: 你必須堅強,不能哭,不能脆弱,因爲“女子本弱,爲母則剛”; 你必須無私,要把所有的愛都給孩子,因爲“神不能無處不在,於是創造了母親”; …… 更可怕的是,這種角色綁架深入骨髓,引起她們一旦生出人性,就愧疚、苛責自己、自我否定。 可“母親”角色背後其實就是一個普通人。 會累,會疼,會犯錯,會失控; 除去這個角色之外,她還有其他的角色,有自己的愛好、夢想,以及想過的人生。
暑假預製娃火了,我也在熊熊燃燒,不過燒的是我的自戀……一年級暑假來以後我雄心壯志,胸有成竹地暗自竊喜,哈哈,娃爸輔助照顧妹妹,我可以專心幫大寶提高成績,識字、古詩、數學思維、乘法口訣、英語繪本閱讀、自然拼讀和英語遊戲通通拿下,可這些“蚊子”被我的大寶一巴掌拍死了,拍得我的臉生疼。我一開始想討好他,給他想要的像憤怒的小鳥奮力反抗,是的,他反抗,我也反抗,我用拖鞋打他屁股,用衣架敲打手掌,企圖他會屈服於我的“威逼利誘”,但我失敗了,他堅定地堅持了他的堅持,我第一次重新審視這“堅持的力量”,大寶夠堅持!從那以後我的身體——作爲媽媽的身體竟然本能的排斥孩子的靠近,孩子挨着我,我本能地躲避;孩子和我說話,我本能地逃離……我這是怎麼了?我,還是孩子的媽媽嗎?我又在審視我自己了。以前我會陷入劇情,我不是一個好媽媽,怎麼能這樣暴力呢!本來不支持暴力解決問題,可自己偏偏這樣做了!好媽媽應該無條件的接納孩子,尊重孩子,或者想盡辦法嘗試……我逃避三四天後我意識到我不能因爲學習丟掉一個孩子,我依然不知道如何更好地引導他學習,但我起碼把媽媽這個身份做到位。那天我說,大寶,我很久沒抱你了,可以抱你五分鐘嗎?大概兩三分鐘後他掙脫了我的懷抱,我接着說我現在不是要求你學習的老師,我是媽媽,你可以親親我嗎?七歲了,雖然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最後還是親了我的臉頰。我頓時熱淚盈眶,謝謝你我的孩子,我不愛你的時候你依然愛我,是你的愛融化了我的固執己見,見證了我的自戀。從一開始,我就告訴自己,我要看見你,作爲一個人的存在,以前我也是這樣做的,可不知道爲啥後來我試圖變成掌控者,自戀地認爲你要聽我的,我的安排準沒錯……一個蘿蔔一個坑,孩子同樣適用,沒有不變的育兒邏輯,修煉吧,媽媽!
身邊很多同學 幾乎都當媽媽了 有的好朋友是全職媽媽 作爲未生育的我 看到了朋友對孩子 無微不至的照顧和關愛 她已經被“媽媽”這個身份剝奪了所有 也許她們樂在其中 其實我想說的是無論女性擁有多少身份 最重要的一個身份就是 自己 你叫什麼名字 你喜歡什麼 你的性格是怎樣的 你有什麼願望 夢想 你有什麼想要學習的技能 你最驕傲的事情是什麼 你覺得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 …… 首先回到自我身上 孩子是跟着媽媽做自己 媽媽是孩子的參照物 當媽媽愛好自己時 孩子也會吸得愛自己的能力 而這種能力比給孩子造一個神 更加重要
論述的終極指向,是讓“母親”從神壇上走下來,重新成爲一個“活生生的人”。那些被視爲羞恥的念頭——對孩子一閃而過的恨意、無法勝任的疲憊、想要逃離的衝動,都不是媽媽不夠好,而恰恰是母親作爲一個真實的人,在承擔這份無法排練、不能撤回的重任時,本能的、樸素的反應。母愛不是一副必須時刻戴緊的面具,而是一條允許修補、允許退場、允許帶着矛盾前行的小徑。當一個社會不再要求母親成爲神,而是允許她帶着全部的人性去愛、去累、去後悔、去失敗、去重新振作、去尋找自我,孩子們才真正有機會,在一個真實的懷抱裏,長成一個真實的人。
去除做完美媽媽的社會期待,媽媽先要關愛自己,成爲自己想成爲的樣子,學習和孩子課題分離各自成長。孩子,做爲媽媽我愛你,但首先,我是我自己。
文章提出了要重視母親的感受,母親作爲母親首先是一個人,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語境下對母親有極其沉重的道德束縛,現代母親需要重新定義母愛,也要勇敢承認和接納自己對孩子的恨意,不要追求一百分媽媽,而是讓孩子習慣 60 分母親,接受母親也有自己的缺點需求,讓孩子適度失望,適度表露煩躁、討厭與疲憊,敢於展現脆弱,而不是一味被孩子索取。讓愛與邊界共存,不要害怕討厭孩子,才能更真實地去愛 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