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爾·斯蒂芬森
隨着數千年的文明發展,阿爾布赫星的居民在經歷數次戰爭後,分化成了兩個分支:被圈禁在集修院內的學者和在世俗政權領導下的普通人。 年輕的伊拉斯瑪自小生活在集修院裏,直到有一天,他無意中發現了隱藏在天空中的外星飛船。原來,整個星球正處於危機之中。世俗政權一邊粉飾太平掩蓋真相,一邊受迫於強大的武力威脅,不得不徵召學者們以尋求應對之法。墜毀的單人飛船,死去的女外星人,僞裝爲學者的地球間諜,外星飛船上的其他種族……面對佔據絕對優勢的外星人組織和世俗政權出於私慾的隱瞞控制,伊拉斯瑪和夥伴們該如何拯救阿爾布赫星呢?
Anathem 充斥了大量的極座標、幾何證明、泡狀宇宙、弦論或相對論的學術表達,而且,這些表達很長(笑)。如果你喜歡這些東西,還有以下這些東西:一個「讓地球人不清不楚又熟悉非常的描述和精神性上不盡相同的角色之間,共同構築了一個在偏隅一角的無玷馬特里」的冒險“解謎”故事和一些關於自由意志、決定論、宇宙和社會組織的良好哲學沉思,那麼,這就是一本爲你準備的書。 此外,自然的翻譯,通順易讀的同時還保留了外星異域的陌生感、距離美的語言表達,太棒了! 美中不足有三點,主要集中在第三部:一是雄辯士(具備改變過去的能力的修士)的部分太少,三言兩語就帶過了,可惜,不盡興;二是第三部中「填坑」部分及「第一次接觸」的後半程過於赤裸、直白,雖然會有“原來如此”的感嘆,但如果多保持一些神祕,想象空間空間會更大?三是「反烏托邦」、好萊塢大片式的匆忙結局,有點落入俗套了,Stephon。 瑕不掩瑜,能跟隨伊拉斯瑪修士的第一視角,俯瞰整個馬特世界,這種代入感對身爲地球人的我來說,太滿足啦! P.s. 拜託拜託,哪條敘萊亞流,快把我「想」過去吧,你們也很想認識瞭解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吧?對,說得就是你們,洛拉會士!🥲
點推薦純粹是因爲喜歡這本書,不一定是準備推薦給別人。 這本書,喜歡的會很喜歡,不喜歡的會讀不下去,我覺得還是自己試着讀一下爲好。 如果不抗拒抽象思維的話,在逐漸適應世界的設定和對應的名詞以後,就好像陪着主角走了一段漫長的歷程,並在結束之時悵然若失——他們在書中的宇宙裏繼續向前,而我與他們作別,回到了現實的宇宙。而我看待我的宇宙的方式,可能也有了一定的改變。 雖然說用那麼長的一本小說作科普有點好笑,但是在科幻小說中硬知識和軟故事結合得如此之好還是不太多。把書中的哲學思考和理學知識統統跳過,也不影響故事情節,但是我覺得會降低樂趣,探索生命探索宇宙的樂趣應該就是我們閱讀科幻小說的初心吧
一本故弄玄虛的書。明明就差不多是同一個意思,非要創造出一個相似的新詞,以表明這是發生在一個類似地球但又不是地球的世界,但創造這個詞對於情節和設定又沒什麼推動。文字和敘事冗長,很多情節和表述其實沒必要。看的過程經常想放棄。 大概內容是這樣的: 首先要接受這個設定(這部分要詳細瞭解,可以看專業理論物理學家寫的《穿越平行宇宙》這本書): 生命體只可能生存在一個宇宙參數被精細設計的宇宙裏。但是這些基本的宇宙參數如果在許可值範圍內輕微波動,也是可以存在並發展出生命。這樣,在多重宇宙中,就會存在幾個地球的“表親”。生命體、對宇宙的理解和科技的運用,差不多但會有輕微不同。多重宇宙是可以互相穿越進入的。 同時,除了物理意義上的多重宇宙,每個人的意識也會形成不同的多重宇宙。在我的意識裏,我的光錐是連續的,如果你也在我的光錐裏,那我們就是同一敘事宇宙,大家的記憶是相同的。但是光錐之外的人,雖然跟你生活在同一個物理宇宙,但他看到的敘事確不一樣。不同人形成不同的敘事光錐,既有互相獨立的部分,也會有交叉的部分,就可以在不同的敘事光錐裏穿越。 可以簡單理解成,一羣人往前走,就是一個宇宙一個敘事。但每往前走一步,有人停下來繫鞋帶,他就退出了你們的敘事光錐。當你在十字路口左轉,其他人右轉,你們就形成了兩個宇宙的敘事光錐。但是轉着轉着,各自過了幾個路口後你們又匯合了,並且再次一起走,你們就又進入同一個宇宙敘事光錐中。在這個過程,你們一直都在同一個物理宇宙中。當然,如果你的肉體被消滅了,你的物理性已經不存在了,那麼你就從所有敘事宇宙光錐中消失(但是不同敘事宇宙的人對你的消失方式認識是不同的)。 故事其實很簡單,發生在地球在另外一個宇宙的“表親”——阿爾布赫星球上。這個星球的科技大概跟目前的地球相當,但是人類被隔離成不同羣體:“世俗世界”、“理學世界(可以粗略認爲是以理性邏輯思維看待、研究和解決問題的羣體,物理學家,辯論家,武術家、戰略規劃師等等)”,還有“互聯網it男”,他們基本上各自獨立生活但偶爾會有輕微的接觸。 有一天,有研究天體的理學家發現地球軌道上多了一個巨大飛行器。這個飛行器其實是一個其他宇宙地球表親的拓荒殖民飛船。這艘飛船已經飛行了好幾百年,帶上了四個表親宇宙的人。這次他們來到了阿爾布赫。船上有一派要掠奪資源,有一派要和平相處。 但無論如何,一個龐然大物突出出現在星球軌道上,讓阿爾布赫人嚇的夠嗆。於是,原本的隔離被打破了,不同派別的理學家、it男、世俗世界中的平民、政客、軍隊,從互相猜疑到通力協作,有人做出了巨大犧牲,最終攻入飛船。 故事的最後,當然是happy ending。幾個表親宇宙的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阿爾布赫星球上的人爲隔離也被打破,不同羣體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但其實本文在科幻世界觀上有很大的邏輯漏洞:穿越多個平行宇宙的“表親飛船”,可以支持4萬人這麼大的規模在宇宙中飛行幾百年,他的科技能力基本上可以認爲達到1.3級文明(行星宇宙文明向恆星宇宙文明過程中),而阿爾布赫跟現在地球一樣,大概是0.7級文明。如此明顯的代差,怎麼會讓阿布赫爾人輕易攻入飛船(即使有內奸的情況下) 這本書,其實是完全套個不靠譜科幻外表的美國牛仔小隊小說。
我很喜歡這本書,第一,它是本寫的很不錯的科幻小說,而我喜歡科幻小說,第二,它寫的是學者和大學的故事,而我熱愛大學,尤其是書中的人物是更純粹,更聰明的學者,大學是更有趣,更古怪的大學
真香。不知道爲什麼感覺作者平時很少提到他的這本書啊,但是真的超級無敵爆炸香啊!
套個最近時髦的標籤的話,這可以算是一部元宇宙類型的作品[旺柴]……本質上這還是一個被寫爛的“第一次接觸”類型的故事,不過作者給它套上了哲學和科學的層層的外殼,從泰勒斯到柏拉圖,到笛卡爾和康德、再到哥德爾和維特根斯坦。甚至在詞典裏還揶揄了一下阿伯拉爾和愛洛伊絲。 另一方面,斯蒂芬森的“敘事”能力依然在線。異世界修道院的描寫讓人立刻聯想到哥特式建築的拱頂、花窗和飛扶壁。劇情設定和整個世界的展開,人物情感的鋪墊和釋放都讓人印象深刻,可惜人物本身沒法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不過開頭海量名詞組成的詞語迷宮估計能勸退一大幫讀者吧。
自從開始看科幻,就一發不可收拾,但是隨着看的越來越多,口味也會越來越挑,而這本,我願稱之爲大佬級別,硬到不能再硬,卻也好看的一塌糊塗。 在圖書館借書的時候,被封面吸引,然後拿下來翻了翻,首先書裏有個詞典就很吸引人,然後大致看了看介紹和前言,被其中一段話吸引—— 他也是一位“出格”的科幻作家,“貪婪”的觸角甚至肆無忌憚地伸向了哲學、語言學、歷史、宗教等諸多領域……理科生看得到量子力學、多宇宙論、核動力宇航船、軌道問題、基因編輯……文科生看得到認識論、語源學、語義學/句法學之爭、後殖民文化論、反烏托邦,甚至還有一整部“哲學史”。 我站在書架前想,到底是什麼樣的野心才配得上這樣的評價?什麼樣的故事才能糅合這麼多的領域? 於是抱着三本書回了家。 說實話,一開始很難看進去,陌生的設定和術語,以及不熟悉的世界觀,挑戰着我的耐心。但是本着借都借了的想法,還是堅持看了下去。 看完前三章,可能看進去了,忽然豁然開朗。於是先去粗略翻看了一遍阿爾布赫詞典,然後才帶着對這個星球懵懵懂懂的認知,重新翻開書。 真的不愧前面的評論,更難以形容我後面的心情。宗教、世俗、理學、科技、天文、物理……想要描述一下這本書,結果一瞬間蹦出來很多詞。而更厲害的,是作者不僅僅是提到,竟然致力於將那些複雜的概念,講清楚,而我甚至真的懂了。 故事講的是……算了太複雜了,組織語言失敗。我想說的只是,書原本的介紹,什麼發現外星飛船之類的,直到第三本書裏才提到,前兩本書就是瘋狂鋪墊線索,一邊從主角的日常生活中介紹世界觀,一邊暗示現狀的不科學,彷彿亟待有人打破現狀。而整個故事從主角伊拉瑪斯的角度寫他的所見所行、所思所想,像是打遊戲緩緩探索世界地圖一樣,把真相慢慢鋪開。 很少見第一人稱,可能作者這麼寫是爲了貼近生活,讓這麼一個龐大的世界觀更貼近現實,當然確實也比較有代入感。但,依然很難啃!設定太複雜、架構太龐大了,有些地方劇情有跳躍性,看到後面纔會回溯解釋那些跳躍劇情,甚至解釋也都藏在對話裏,發條小隊還互相打啞迷……不仔細理解有時候甚至看不懂。 派系陣營和組織也很多,看到後來,除了主線劇情,完全放棄去理解那些派系之爭了。人物更多,後來差點都要開始記筆記了,不過分不清好像也不是很影響,就匆忙先看完了劇情。 在看完第一時間,去網上開始搜解說,結果找不到解說,不知道是故事太複雜了很少有人能講清,還是小說太冷門看得人太少。但是真的好看。 有點語無倫次,就當我是看完書太受震撼了吧。 ——2023.4.29 19:50
此書情節較爲簡單,故事性不強,充滿了長篇累牘的對話與議論,讀之乏味,使人昏昏欲睡。其關於平行宇宙的設想還是值得肯定的。
沒看完,看完評論有種作者在炫技而非講故事的感覺,以後看完全本了再補充評論吧。
尼爾 斯蒂芬森永遠的神!!! 翻譯同學也辛苦了,非常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