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伯爵
兩個現代宅男誤入19世紀美國西部荒野,如何回家?紐約一家網絡公司的普通程序員戴維·楊格在公司茶水間毫無預兆地“穿越”到一百多年前的美國西部,幸運的是,他在一個叫洛德鎮的地方遇到了同樣“穿越”而來的中國人吳有金,回到未來成爲他們唯一的目標。然而,在一百多年前的西部蠻荒世界裏,毫無線索的他們想找到回去的方法根本無從下手。更大的威脅是,他們還被迫捲入了白人和印第安土著的鬥爭、西部野蠻淘金者和警察的周旋,甚至牽扯進一個危及生命的巨大陰謀,而這個陰謀的背後則直指穿越的祕密。然而,就在他們發現這個祕密併爲返回自己的時代努力時,他們的身份和目的也被發現了……
一個很完整的故事,不好不壞不快不慢,簡簡單單的,很適合消磨時間。
我很喜歡這本書的風格,不僅僅是字裏行間抖出的很多內涵段子,我更喜歡它類似於電影分鏡似的敘述方式。彷彿在看一部荒誕幽默也不很“嚴謹”的穿越系軟科幻。我喜歡它不很完美的結局和給讀者留出的一點撰寫結局的空間,不完美,但就是如此恰好。推薦給書荒喜歡美式西部故事、穿越情節、輕鬆詼諧內容的朋友。
前半部分挺好看,也吸引人想知道兩個穿越的人如何去尋找回家的線索。但看到一半血狼自願回鎮上接受調查開始就有點沒看頭,確實是直接翻到後兩章也能完美銜接上。收尾有點快但至少能圓得起來也算不錯
故事吸引人,不由自主地往下看。結果有點出人意料,細想又是情理之中,作者構思巧妙。但如果書中涉及的電影、電視劇看的不多,可能讀下去有困難。
非常優秀的作品!看了以後腦子裏已經有改編成影視劇或者遊戲的樣子了,好看!
好喜歡好喜歡好喜歡好喜歡。 初中時候沒看完的小說。原來結局是這樣啊。讀者好像比當事人會感到更多的惋惜,或者不盡人意。但是恐怕不必要啊。錢錢最後開始接受西部的生活了,小宅男和血狼一起回到了現代。怎麼不是一種圓滿? 而且,錢錢後來也可能會穿越回來呢。 再以及,小宅男和血狼真好磕呀。
買的時候沒注意是中國人寫的 還以爲是美國的😂正好這陣子在玩大表哥2也算應景 看下來感覺像雜誌連載的那種 就是有點寫到哪裏是哪裏的感覺 然後最後整體也圓上了。。。但是國人寫美國西部的東西總歸有點馬可波羅中國遊記的意思 你懂的
情節推動真的,有人已經說了,很無聊。花了三個多小時看到一半,我已經喪失了看下去的意願,直接翻到最後兩章看了結局,結果發現居然完美銜接,完全沒有跳過半本書的失憶感。主角塑造也不大行,我沒見過這麼令人喪氣的主角,作者先勾勒了一個狂野西部和時空穿越的浪漫背景,又在主角塑造上採用苦難人生似的現實主義寫法,有一種割裂感,給人感覺很不爽
買的紙質書😂 西部組隊打怪小分隊 印第安部落 淘金客 陰謀家 大警探 什麼都有。而且確實劇情不唐突 全當娛樂 讀着不累
輕科幻,不是爽文,事實上雙男主回到140年前基本就沒呈現出來啥超越時代的能力。出彩的線感覺給楊格的比較多,前面鋪墊的挺好的,結尾收的有點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