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斯特·克萊恩
江山多嬌,英雄折腰 整個世界成爲競賽大獎 你,準備好了嗎? 2045年,現實世界醜陋不堪。只有一個地方讓韋德·沃茲煥發出生機:綠洲。這是一 個讓人全身心沉浸其中的虛擬宇宙。人類中的絕大部分都在這裏消磨時光。 綠洲那個古怪的創造者死了。他給世人留下了一連串刁鑽的謎題,解謎的線索隱藏在幾十年前的流行文化元素之中。那個時代的音樂、電影和遊戲是他一生的摯愛。 第一個解開這些謎題的人將成爲他鉅額財產的繼承人——成爲執掌綠洲的人。 韋德解開了第一個謎題。轉眼之間,他成了各方勢力追逐的對象。爲了奪得最終的大獎,這些勢力不惜任何代價。不惜行兇殺人。 比賽開始了。要活下去,唯一的途徑就是——成爲勝利者。
這是克萊恩和斯皮爾伯格共同獻給所有遊戲玩家的一封情書。 其實電影翻譯的“頭號玩家”並不是特別契合作者原本的意思。“Player one”除了代表一號玩家之外,還是很多早期遊戲默認的角色名稱,所以它還代指着每一位參與遊戲的普通玩家,每一個平凡卻滿懷熱愛的普通人。 劇情也非常經典,少年英雄在遊戲世界裏追尋彩蛋,最後成爲勝利者拯救世界,典型的勇者鬥惡龍“老派”故事,但依然讓人看了覺得熱血沸騰。因爲充斥瞭如此之多致敬和彩蛋的作品不需要多麼複雜的故事架構或者跌宕起伏的命運劇情,就像一款好的遊戲只需要好玩而不需要面面俱到那樣。這部小說成功的把動漫界、電影界、遊戲界的愛好者們聚集在了一起,爲一部只寫遊戲的電影歡呼雀躍。 你想看到的東西這裏面都有:vr架構下的虛擬世界掩蓋了賽博朋克一般的殘酷現實,世界是一款包羅萬象的宏大遊戲,巧妙的解密設置和險象環生的爭奪之路,有意無意之中充斥的彩蛋和致敬內容,無數純粹的獵手們爲了阻止骯髒的公司站在一起共同抗爭等等。其實作者想要表達的主題就在主角追尋的彩蛋當中:黃銅鑰匙代表着“天賦與熱愛”,翡翠鑰匙代表着“勇氣與堅持”,水晶鑰匙代表着“純粹與愛”,這些纔是遊戲的本色。 男人至死是少年,這也是爲什麼遊戲能夠成爲“第九藝術“,因爲它不只是用於消遣的工具,還承載了無數人幾乎被忘卻的情懷。
打開點評差點就要吐槽上電影改編了幸好忍住了,想單純就本書談談我的感受。結尾哈利迪說“謝謝你玩我的遊戲”真是讓人熱淚盈眶啊(雖然不做遊戲但是作爲創作者也經常想說類似的話。玩家一號經常被當做獻給遊戲玩家的情書,但我想也算是對創作者的情書,謝謝你們創造了這樣美好的東西,讓我們這羣人行至如今……老實說除了電影小說,裏面其他提到的流行文化我基本都沒接觸,特別是遊戲和音樂,可惜這倆佔比相當大XD錯失了很多遇故人之感啊! 非常典型的極客文化情懷向,很喫電波,屬於是愛喫的很喜歡,不愛喫的覺得他落伍無聊也是情理之中。畢竟客觀來說文學性也就是一般通俗類型小說,劇情和人設也沒什麼新意。但是唉!發表不出什麼客觀批評了,我就這樣愛着nerd感很強的作品……柔情。
對這本小說聞名已久,因爲並不是合格的遊戲粉,看之前還擔心會不會對理解有影響,事實證明,確實有的,作者顯然對八十年代的遊戲、影視、各類作品如數家珍,小說裏也毫不掩飾這一點,導致前期我看的時候一直在看備註,努力理解彩蛋,反而有種追不上進度的疲累感。而且前面節奏偏慢,確實很容易被這些場外因素干擾。劇情漸入佳境以後(也可能是我破罐破摔不再試圖去把握那些我並不十分了解的事物)終於慢慢感受到那股激動人心和熱血澎湃。哪怕是不太瞭解遊戲、不太瞭解那股年代,也能感受到那份熱愛,大概這就夠了吧。 最喜歡的場景是第一把鑰匙那裏和巫妖王打遊戲。巫妖王有多強大我一知半解,但不妨礙我理解那一幕有着超越現實的荒謬和感動,在虛擬世界裏,本來就是不問來路,大家純然沉浸在競技的絕妙體驗中。遊戲真好。競技精神永存。 最喜歡的一句話則是小說最後哈利迪說的那句“謝謝你玩我的遊戲”。真的被戳得死死,哈利迪對遊戲的熱愛,以及那一份熱愛的傳承,不論哪一個都讓人招架不住。說到哈利迪,作爲小說的靈魂人物,他的塑造簡直太棒了,雖然對於劇情裏講述的衆人對他的個人崇拜、過度探尋等等我持保留態度,但接受小說裏哈利迪作爲八十年代象徵的設定後,或許衆人的行爲也不是那麼難以理解。何況哈利迪確實充滿個人魅力,他的人生或許是部分被遊戲世界吸引的人所擁有過的人生,生活不如意,所以找到遊戲這個夢幻國度,而後逐漸淪陷,以至於分不清現實與虛擬的界限。也因此,小說的主題會是什麼,簡直不言而喻。在虛擬世界裏尋求真實是不現實的,最終,還是要回到現實中來,就這一點來說,這部小說的本質又很現實,和它所承載的光怪陸離的世界其實背道而馳。 遊戲,遊戲,到底什麼叫遊戲呢?百度說,基於物質需求之上的娛樂,可惜很多時候,恰恰是物質需求得不到滿足,人們才一步跨過,妄圖讓精神安慰取而代之。然而,這或許會造成更大的空虛也說不定。文裏的哈利迪是,現實世界裏沒法像哈利迪那樣做到極致的人或許更是。遊戲以及它所代表的的某個世界,多被詬病,未嘗沒有這部分的因素在。 根源或許在於人類根性上,人的本質就是追求快樂,多巴胺一出手,一生從來沒有逃離過激素控制的人類有何反應,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而在這基礎上,人性散發出的光輝,堅強、果敢、韌性十足,一如小說裏那些始終不忘初心的角色那樣,才如此耀眼。才讓人如此感動。精神璀璨得以耀世! 跟小說比起來,電影在我看來,其實損失了很多美感,誠然,超絕的視聽體驗、眼花繚亂的彩蛋確實很振奮人心,但電影因爲各種原因,其實犧牲了部分劇情邏輯,而後又加入了許多符合主流價值觀的東西(甚至於主角團,那些改動你簡直閉着眼都能體會到西方價值觀的暴力輸出,換言之,很政治正確)整一個大雜燴,圖爽。當然,電影還是不錯的,一些改編甚至讓設定更爲完美(比如女主參加比賽的動機、男主行爲的合理化等)而我最喜歡的那句話,在那個時候出現,在那個場景下被說出來,更有種區別於文本想象的衝擊。 只不過,之前看到一條評論,說電影有門檻,你覺得不好是因爲你不夠格。這很自大,和某些沉浸在自己的小圈子繼而認爲世界不過如此的人如出一撤,有種圈地狂歡的愚蠢。一部作品在細節上的雕琢確實值得讚賞,但以細節來誇耀作品有種以偏概全的盲目。
看完這本書以後,勾起了我重看電影的興致,於是馬上把電影翻出來又看了一遍。這樣對比,我發現斯皮爾伯格的確是一個非常厲害的導演,他保留了原著最核心的主題(遊戲的樂趣和珍惜現實)和最主要的結構(遊戲-彩蛋),同時又做了大刀闊斧的改編,包括主角的人際團隊、成長線、甚至三個菜單關卡,這樣劇情矛盾就變得更加集中、緊湊、精彩。 對比起來,原著小說也並非毫無可取之處,它刻畫了一個以男主角爲代表的、在某種程度上更加“非主流”的、甚至更加不討喜的宅文化羣體,尤其是對男女主形象的主流印象美化(原著中,女主並非抵抗組織的頭目,而是一個身高173CM、體重152斤的女孩;而男主也能在一個幾乎完全封閉的房子裏足不出戶好幾個月來玩遊戲)。這樣的人物刻畫顯得更典型,也更有意義。另外,小說裏對近未來現實世界的殘破描寫也更多。這樣一來,這些人由於對現實世界的失望而沉浸在綠洲遊戲中實現對自我的想象,就變得更加合情合理;而他們在經歷冒險以後,尋覓到人際關係的珍貴,最終還是側重珍惜現實,也就更有戲劇張力。 當然,總體來說,這本書還是一箇中規中矩的普通小說,最大的精彩就在於對上世紀八十年代遊戲、歌曲、電影等流行文化的頻繁化用,對於熟悉這些文化的人來說,無疑會有更好的閱讀體驗。
拖着病體看完了全書 這也許不是我看過最長的但卻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本書了 致敬作者致敬翻譯 如此多的註解充斥在每一部提到的電影 動漫 和歌曲中 不知作者到底翻閱了多少資料又看完了多少影音 這份經歷和嚴謹讓人敬佩 翻譯出神入化將雖不是名著卻是部名書的玩家1號轉譯成槓槓的中文 你看了就知道到底是多接地氣了 包括未曾刪減的F**k S**t 這才叫翻譯 這纔是原拆原還好嘛 電影和書都值得看 畢竟看點不同 電影裏的韋德更有點傻白甜 而書中的韋德絕對是剃光了毛的泥鰍 膽大心細 特有種 但視覺的衝擊和細緻的情節都不是我們該錯過的 看完電影再看書 絕對值回票價
一口氣讀完,看到了昨天凌晨兩點半。 因爲是先看了電影,再看小說,不可避免的進行了對比。 總體來說,原著四星半,電影真的要五星。這本書天馬行空,簡直是用了上個世紀的遊戲史加上電影電視堆積起來的樂高玩具,關鍵是還堆積出了一個超級龐大,恢宏的世界。作者紮實的遊戲,電影知識基本功甚至比三體老劉的物理知識都不逞多讓,這也是作者滿滿的青春回憶。不過小說的硬傷也很大,小說的文字功底一般,就像一個沒有沒有文學細胞的理工男,程序員寫出來的,可能也有翻譯的原因,但應該是本來就作爲爽文來寫的,開頭直接從第一把鑰匙找到後回憶式倒敘倒是很可以。所以整體來講,從文學方面一般般,但在整個想象力的架構上確實非常成功,這也就夠了。 不過說到底,看小說,爽就夠了! 感覺電影改編的更好,下面做下分析: 1、電影完全把原著的精髓給拍出來了。原著最酷炫的就是用各種遊戲電影元素架構起來的世界。斯皮爾伯格不僅把整個架構撐起來了,更是把她圓滿的,豐滿的展現了出來。我們知道,改編小說最怕看不到作者那些奇妙的想法。這個電影做到了,如果以現在的技術來看,是超額完成,再現了原著裏面五彩繽紛,奇思妙想。 2、電影賦予了原著沒有的靈魂,價值觀。原著裏面基本上三把鑰匙的關卡,斯皮爾伯格都給換了,這個可能各有角度,如果單純站在小說角度,可能比較符合遊戲風格,畢竟這是遊戲,比較符合設定。可如果放在電影裏,就會比較乏味,畢竟要面向更廣的觀衆,而且三個關卡的模式比較類似,會出現審美疲勞。電影把每一個關卡賦予不同的涵義,比如第一個改爲賽車,並通過後退的設定,加入了讓人思考人生的逼格。賽車競技也是現實遊戲很重大的比重,我覺得斯皮爾伯格可能用了大數據分析的。用閃靈講了愛情,用第三個關卡講了團結,正義與邪惡。最終的哈利迪出現的階段,男主的決定,又昇華了主題,把兄弟情誼,男女感情,公平正義融進了大愛。這也是爲什麼斯皮爾伯格的美國商業大片能夠成功的主要原因,又成功的輸出了價值觀! 3、關於諾蘭和斯皮爾伯格。看電影的時候反派叫諾蘭,自然想到了暗黑的諾蘭。後來看網上有人說原來導演是諾蘭,後來換成斯皮爾伯格,所以……你懂的。看了原著才知道,可能是小說作者對諾蘭有偏見。如果諾蘭來拍這個作品會是怎樣的呢?我猜,應該整個基調可能會較爲冷淡,會把故事加入人性的探討,甚至通過三個關卡層層遞進,一波波高潮。甚至會用燒腦的方式來講。不過這樣,可能綠洲就會少了些斯皮爾伯格式的光怪陸離、五彩斑斕。所以如果這樣,我還是想看的斯皮爾伯格的,會更爽。玩遊戲不就是爲了爽,電影呢,也是要爽的! 當然,如果沒有原著,也不可能有電影的狂歡。 有人說電影的故事結構簡單,邏輯性差,故事老套。其實也怪不得導演,因爲原著就是這個故事結構,還有,又不是益智遊戲,不打怪升級還能幹嗎? 最後,精髓的來了! 原著最棒的有兩句話: 1、Ready Player One,這句話是遊戲的開始,激動起來。所以作爲了書名、電影名。 2、謝謝你玩我的遊戲。這句話很讓人深思。 還有,謝謝你看我的評論。
花了大概一週的時間才把這本書看完(ps:原來我不止看紙質書慢,看電子書也慢╮( ̄▽ ̄")╭ ),總得來說是一本很棒的科幻小說,尤其是裏面的圖文註釋,解決了好多電影和遊戲裏不知道的冷門的知識,並且更好的幫助了讀者進行想象。 斯皮爾伯格真的是位偉大的導演,他把這部小說的精髓完美的呈現了出來,當初去電影院看《頭號玩家》時,就被激烈的賽車場面而震撼到,看的我熱血沸騰!(小時候曾夢想當一名賽車手,夢想與現實總是……咳咳)如果按照原著的情節的話(黃銅鑰匙藏在墓穴裏,玩家需要與大法師比賽《鳥蛋之爭》!),就會顯得美中不足。此外,原著裏的很多情節都和電影裏有出入,但是並不影響閱讀體驗(我覺得我看的慢的原因之一就是老喜歡看一部分停下來慢慢想與電影情節裏有哪些不同,反覆腦補當時的情景Õ_Õ)。 無論是電影還是原著,都很“酷”,是很經典的科幻作品。(差點忘說了,我覺得小說裏的帕西法爾的人物形象更豐滿一點,他有着聰明勇敢,善良團結這些優點的同時,也有着驕傲自大,膽小虛僞這些缺點,而電影裏的主角更有點像開掛了一樣,基本上一路順利的拿到了彩蛋,這也可能是電影的時長所限吧。)
值得一看,我記得我是在我讀高中的時候,班上同學在多媒體上投影了《頭號玩家》。當時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就覺得特別好看,過了這麼多年,我依舊能記得看電影關於《閃靈》的那段片段時心裏感覺刺激又害怕和我同桌緊握住我的手的場景。但是沒有在書裏面看到欸,蠻可惜的,還有我一直期待的那個倒退到達終點的片段,都是我爲數不多對於這部電影的記憶。 感覺綠洲的科技真的太令人感到興奮了,如果這樣的設備真的被研發出來,那我要選擇星露谷!!!我曾經就幻想過,要是人死了之後,意識能夠鏈接到遊戲裏面就好了,多麼希望人生能夠像星露谷一樣!!!如果我能夠真實踏進我的trytry農場,我都不敢想象我會有多開心。 再說回來,這本書並沒有如我想象中那般吸引我,emm,於我而言,它平平淡淡的,沒有什麼特別扣人心絃的地方,但篇幅也不長,劇情也不錯,花費兩三個小時還是值得的。
前期看了斯皮爾伯格導演的《頭號玩家》,沒過幾天,微讀就推送了小說《玩家一號》,藉着未然的熱情,我讀了這本小說。 時間來到了2045年,男主角韋德.沃茲生活在混亂的環境中。沒有父母的扶養,韋德.沃茲寄養在姨媽家,姨媽收養他只是爲了多騙取一份政府的補貼兒子,與愛無關。在房車搭建的樓房裏,姨媽三天兩頭的換男友,韋德只能睡在洗衣機上,電影中韋德躺在工作着的洗衣機上擺弄電腦領我心酸。除了按時上學,韋德所有的時間基本都在網絡遊戲中。許多許多和韋德一樣的人們,沉迷在網絡世界,尋找現實世界無法給予的精神慰籍。 詹姆斯.哈里迪設計的綠洲網絡遊戲,網絡世界裏的一切堪稱來源於現實而又高於現實。在這個世界中一切變得公平,一切變得皆有可能。韋德.沃茲就是在這個世界中把自己練成了英雄。還有他的小夥伴,各個都是網絡遊戲的高手。而韋德自己也是更有天賦的遊戲高手。 詹姆斯.哈里迪在綠洲中設置了一個遊戲規則,第一個闖過三關,拿到彩蛋的人將成爲綠洲的主人,擁有綠洲的所有權以及相應的財產。全世界網絡遊戲愛好者加入到闖關遊戲中。他能都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努力向目標進發。除了虛擬世界中的遊戲對手,還有現實中管理綠洲的索倫託爲代表的反派,爲了阻止韋德他們獲得彩蛋,他們使出了威逼利誘、謀殺等各種卑鄙的手段,讓韋德爲首的遊戲佼佼者們面臨各種現實社會的黑暗干擾。 然而,這都無法組織韋德他們對遊戲目標的執着和堅定。在遊戲中稱雄的本心逐漸變成正義與邪惡的較量。遊戲過程中韋德的智慧和對各種遊戲的得心應手令我驚歎,他與薩曼莎的愛情主線也時時勾起我對愛情的美好回憶和對他們的美好祝願。小說中各種網絡世界的轉換,讓我即便看過了電影,也經常無法清晰地區分辨現實和虛擬世界。自己也時不時被帶入到網絡世界中。儘管我對網絡遊戲基本絕緣,但是依然無法阻擋我對這部作品的熱愛,作者恩斯特·克萊恩的構思令我驚歎,他藉助韋德對各種網絡遊戲的順手拈來、年代電影和音樂的自由運用,讓我覺得他一定也是韋德一樣的遊戲高手。 書的最後,韋德獲得了綠洲的所有權,最讓韋德願意回到現實的是他對薩曼莎的愛情。讓我深深的相信,儘管網絡世界豐富、刺激,儘管現實世界太多的令人失望,但是無論如何,沒有什麼是愛情解決不了的問題。
先看的電影再補的小說,兩者各有千秋。 個人更喜歡電影前兩把鑰匙的獲取方式,最後一把鑰匙則是小說處理得更自然,電影我感覺很彆扭,但結尾哈利迪那段電影改得太讚了!絮絮叨叨的哈利迪,亂放以至於找不到的彩蛋,還有回首的那句“謝謝你玩我的遊戲”彷彿導演同時在回首對我講話(突然發現我漏了演員也在對我講話:謝謝你來看我表演。演技太讚了!完全把他當哈利迪了。):謝謝你來看我的電影!小說就不行了,至少我沒感受到作者在對我說這句話… 對於重要的硬幣處理,小說電影都很棒,但更喜歡電影。前者硬幣貫穿全文毫不突兀,但獲取之後文中很明顯顯示出它的與衆不同,讓人不經猜測是不是有什麼特殊功用。後者則是打賭贏來的賭資,來得無比自然,旁人根本猜不到除了錢之外他居然還是道具——神一般的反轉!同時導演還借硬幣塑造了可愛的莫羅爺爺,比起小說裏的單一作用+過於明顯的描述,電影顯得高明多了。 總結,正因爲有了珠玉在前的電影,我纔會看這本小說,我的感動基本留在電影裏了,而小說只能成爲我收藏夾裏看過的一個證明。 P.S.我不是遊戲迷也不是80年代通,所以情懷什麼的…我都跳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