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笛福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Crusoe)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经过28年2个月零19天后得以返回故乡。
虽然获救后的剧情有点狗血,但之前的描述让我意识到作为社会人的幸运与不幸。幸运是指我们不用自己亲手去盖房子,做家具,种田养牲畜才能生活下去,不幸的是,我们受着人与人相处的痛苦。其实一个人也可以活下来,只要他不放弃自己,这又让我想起了维克多的活着的意义这本书。人只要有很强的求生意识,就可以在任何逆境中活下来。所以在逆境中人不是被眼前的困难打败的,而是被自己打败的。 鲁滨逊漂流记,让我对物质的需求进一步减少,内心的平静与富足进一步增多。人活一世,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后,就应该追求智慧,追求内心宁静,追求这种幸福。
现在很多人喜欢看野外求生的节目,看他们在野外生存如何获取食物、如何避免危险,甚至很多人把它当作一场作秀、一次探险,然而他无法想象一个人在没有人烟的地方内心的绝望与孤独。鲁滨孙的经历让我们看到在这样的时刻人要面对自己的内心。比起肉体的缺乏,心灵的需要也很重要(我甚至认为更加重要)。鲁滨孙在这样在这样的时刻选择了认信基督(从信仰的角度看,是上帝在这一刻救赎了他)。有些人说或许只是因为这一刻鲁滨孙的一个精神寄托。对此我不敢苟同,正如鲁滨孙自己承认的那样,除非上帝介入,他不可能安然度过。因为在这样的时刻,他意识到人的能力是何等的有限。我很感恩的是,我是在信主以后读的这本书。它本书就像一个主里的弟兄的一个关于见证,见证了上帝的慈爱,夏甲和他儿子被亚伯拉罕赶出家门以后在荒野被神救赎,她见证说那位是看顾人的神。
老少咸宜的作品,有不羁的过去,有美满的结局,值得一看。 看作品有如照镜子,看一看比一比,镜中的世界似乎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不安于现状,是心灵的觉醒。 它推动我们突破边界, 在未知的旅途中,寻找真正的自我。
小时候当作冒险故事,现在读来其实是在探讨精神信仰和生活的本质。鲁滨孙对上帝的信仰从无到有的过程,讲起来水到渠成,没有牵强的感觉,挺难得的。鲁滨孙在荒岛生活了28年,过得异常富足,为什么?就是书里的一句话:“我需要的东西,我都已经有了;我没有的东西,都是我不需要的”。 读到他荒岛求生的各种手段和学习,会心一笑,因为其中有些我们现在露营还在用。三百年沧海桑田,大自然不变,最真!
尽管是大名鼎鼎的名著,我并不觉得多么精彩。我看到有评论家和许多读者说应该在少年时代读这本著作会觉得兴致盎然,可我觉得自己在少年时不会有兴趣和毅力读完。不知是不是我的理解有误,除了流水账式的讲述荒岛求生的过程,主要在讲述主人公心里如何由自怨自艾到虔诚感恩上帝的赐予,最终获得心理与身体的双重救赎。对此,我完全无感。而且,本书与作者的另一部著作《摩尔.弗兰德斯》一样,把发财归结的过于简单,都是不经意间的一次决定就积攒了后半生的财富。我觉得本书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很少看抖音及相关的短视频,控制不住自己,刷起来就停不住,索性不刷。但有烦躁时,总得找一个发泄的出口,尽快的排解情绪。 如果为了排解情绪,我主要看两种内容,一种是各种爆笑视频,无他,就是能哈哈一笑,把郁闷的情绪排解掉,没有比这更快、更省钱、更健康的方式了。再一种就是赶海、荒岛求生类的视频,因为地处北方,除了旅游时去过海边、看过海,并没怎么体验过,尤其对赶海、荒岛这种随时发生的新鲜事,自己完全未见过的新生物,充满好奇。 当然,我知道也确实有很多的赶海、荒岛是摆拍,为了更多的流量,制造出了各种不可能,但这并不影响我对海洋生物的喜欢和向往,以及对未知的探索,虽然是通过别人完成的。 前几天看荒岛求生的视频时,突然想起,这不就是自然版的鲁宾逊吗,不同的只是,主动和被迫,时短和时长,可控与不可控罢了。遥想当年还没有智能手机的时代,在被窝里捧着一本鲁宾逊看的欲罢不能,遂马上打开微信读书,打开鲁宾逊,寻找回忆。 然此次的阅读,天差万别,同样一本书,同样的内容,因为年幼与年长,经历与否,对于文字的理解和感受完全不同。记得那时候,对他的荒岛生活充满了好奇,甚至充满了向往,当时就在幻想,如果是自己到了那样一个境地,回活成什么样子?估计会比鲁宾逊精彩的多吧,开山立派,各种新厅鸟兽,各种瓜果缤纷,各种成精的小动物俯首称臣,俨然猴王在世一般,着实有意思。 而再次阅读,所感受的是更真实,对鲁宾逊所处环境的恶劣的难以想象,以及他的生存起始,无助到开拓,到各种问题的解决,到自己荒岛行为习惯的建立,到对待一切事物的态度,到自己的行为准则,像极了创业的历程。 当然,鲁宾逊漂流记,并不是真实的发生,是作者笛福便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1704年9月,一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苏格兰水手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大西洋中,在荒岛上生活4年4个月之后,被伍兹·罗杰斯船长所救。把自己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使“鲁滨逊”不仅成为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而且成为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 但实话实说,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发生,能生存下来的机率,我估计连20%也超不过吧,有幸于海难中漂流至荒岛的人,至少很少听过,大概率过不了两个月就没有了音讯,意味着,死了。 但即使是文学加工,也充满了社会思想,非常有意思。 鲁宾逊在流落荒岛的第一件事,便是自怨自艾,埋怨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埋怨荒岛无法生存,对未知世界充满恐惧,想要做些什么,却又无从入手,想念自己的家人,想念自己的种植园,想念之前不觉得幸福的生活,如今觉如天堂,悔恨自己未听从父亲的劝告,悔恨自己的意气用事,悔恨自己对于冒险的执着。 是不是像极了被裁员的中年人,家里各种开销等着自己的收入,上有老小有小,中有老婆要照顾,要照顾生活,要照顾情绪,要还房贷,要交培训班,骂公司不近人情,奉献青春换来的是扫地出门,骂社会不给人留活路,骂世道的不公,骂企业的有眼无珠,不识庐山真面目。 鲁宾逊做的比较好的是,这种状态持续了很短的时间,便开始真正的分析自己所处的形势。他得出的第一结论,要打一个长久战了,无论上天如何眷顾,也不可能短时间内获救,当时所处的时代,16世纪,世界还处于农业时代,航海也在刚刚开始,船泊的发展,以及航线的开发,都牌萌牙状态,短期内获救,或者说两三年内获救,都不现实,弄不好,就要老死在这里了。 确定了这个方向,剩下要做的,就是如何在漫长的荒岛中生存下来,再生活的好一点。 于是打起精神,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冒着再次葬身大海的风险,把大船里的物资,尽可能的搬了下来,搬到了荒岛。其中最主要的是武器,火药,一点点种子,及一些简单的衣物等,而这些,也让他的生存,有了基本的保障。 再找栖息之地,选了一个相对易守难攻位置的山洞,暂时栖身。 再寻猎荒岛,了解整个荒岛的环境,生物,物产,气候,为自己的生存减少更多的未知。 仅这几项,用去了一年时间。 第二个阶段,生存处于基本稳定,吃喝由原来的打鸟,打山羊,鳖,转向了畜牧,种植。以及对栖息之地的改造,优化,固化。这个阶段,用了三到五年的时间。 读到一半的时候,有好奇的两点,其实书中并没有过多的提及,但却是生存的一个大问题。因为属于荒岛,为什么没有以鱼货做为主要食物呢? 后来通过鲁宾逊的做事风格,有了些许的解惑,对于大海,产生了极度的恐惧,不再敢面对,海里的凶险不在表面,随时可能出现,对于自己的生存威胁较大,因此不敢轻易尝试。 再者,关于生病,书中只在开始提及了一次,因冒雨而得的一次重感冒,通过烟草的熏、喝而治愈,其实可能不是治愈的,而是自然而然的好了。后续的二十多年,没再提及一次生病。我想原因有三个,一是基本杜绝了冒雨做事,减少了生病的概率,一是不下水,减少温度的骤起骤降,一是吃喝全是天然,虽然不丰富,但能果腹,减少了各种病出现的概率。 我也只是想想而已。 而从此点可以看出,鲁宾逊的做事原则的核心,保证生存,远离一切可以影响生存的事、物,行为。 这样做确实保守,但保守却起到了大作用,虽然没有怎么吃海鲜,但真正的活了下来。 之前写过,香港大拿李嘉诚,性格一直以保守著称。他从不冒进,也不赌未来。他的成功,不是靠风口,而是靠“稳准狠”。他对风险极其敏感,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近乎偏执的警觉。他曾说过:“不要赚最后一个铜板。”意思是,在市场见顶之前就要退出,而不是等到最后一刻才收手。 众所周知,他多次逃顶,至今依然不败,包括最近的巴拿马运河事件,都是性格使然,都是生存需要使然。 我们现在经常说,或经常听别人说的长期主义,在鲁宾逊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基本上他所做的所有事,都体现出了长久之后,效果越好。 比如自己的围栏,在开始时只是几个树枝,按一定的结构插好,几年后,十几年后,便成了密不透风的自然墙,在外围根本看不出里面的任何事物,一切均是自然。 包括,在远离自己住处的地方,做大的,偏自然的羊圈,既可以免受骚扰,又可以避免外敌入侵,寻迹找到自己的基地。 包括自己的火药及重要器物,分散到多处,以备不可控时不至于被掀个底儿掉。 基本上每一件事,都深思熟虑,三思而后行。既定,就尽全力做好。 可能是生存迫切,不得不这样思考。 最重要的是心态,虽然时不时的还在想怎么逃离,但更多的是,如何更好的生存,先解决当下问题,未来,留给未来。 很有意思的一本书,不同的年纪,不同的经历,都能读出不同的味道。
感觉h有的情节跌宕起伏,有的一般😅😑👽👽👽👽
翻译有问题,是鲁滨逊不是鲁滨孙
读这个故事最让我佩服的是鲁滨逊的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和不屈不饶的勇气。被抛在了荒岛上,面对艰苦的生活条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无人交流。我觉得与世隔绝的痛苦是对人精神上的折磨,也许很多人在被自然条件打败之前就已经在精神上被打败了。但是鲁滨逊却客观地分析了自己所处的环境,并且每天给自己安排了事情做,丰富了自己生活,仍然乐观的生活了下去。 回想起一开始读这个故事是初中,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还小,看见鲁滨逊救了星期五之后让星期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还觉得很奇怪,那个时候我认为两个患难与共的人应该成为朋友。并且对于鲁滨逊将那个岛屿和岛上的人当作自己的所有物这一点感到不舒服和奇怪。在我小时候看来,岛屿是大自然的,人类是平等的(当然我现在也这么想)。也是直到现在才明白这个故事中带有殖民主义的色彩,因此故事的主人公自然而然对那个岛和岛上的人有征服欲。不过我倒是觉得很可惜,如果鲁滨逊和星期五不是主仆关系,而是朋友关系,大概会收获一段更真挚的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