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舍
《正红旗下》是老舍自传体长篇小说。清朝末年,社会动荡,民风腐化,旗人们的生活也日见窘迫。庚子年间,随着义和团的到来,老北京顺民们看似平静的生活陡起波澜。面对这破碎的河山、残存的家园,经受了劫掠的老北京人只能将这段历史永远地铭记在心。
这本书包含《正红旗下》和《离婚》两篇。 一个是写底层旗人的,一个是写底层科员的。 说《正红旗下》是老舍自传,可也只是写到婴幼儿时期。写穷途末路的满清旗人的穷讲究,和无法绷起来的架子。语言甚是幽默有趣。 《离婚》我曾看了个开头,因为对张大哥这种热心肠不感兴趣,以为是五十年代那种被染上革命情谊的左邻右舍,于是就放弃了。 这次忍耐着读下去,原来是个误会。大部分写的,是底层知识分子“老李”的苦闷。 老李因为有一点诗意(乡下的美景和东屋里的马少奶奶)的梦想,所以不满于科室里人心的诡危,不满于乡下来的太太的平庸,却无力摆脱,以致于对整个现实的绝望。 一心帮助别人,为别人做了许多好事的张大哥,其家庭遇难时,除了老李,没一个人出头为他奔走。 而像“小赵”这样的彻头彻尾的坏人,永远是存着整人害人的心思,永远踩着别人活下去。 他眼里的那个社会是没有希望的。这个社会里没有正义,没有规则,人人自危;惩治小赵这样的坏人,靠的是一个尚存正义感的酒鬼“丁二爷;即使最后出场的作为革命者的“马同志”,也简直是个疯疯癫癫的人物…… 这两篇小说里,老舍语言犀利甚至于刻薄,读来竟有痛快之感。也许以前读他的文字没有注意到这点。 只是老舍写作大概有个习惯,要把一个人写成一类人的代表,似乎文学理论上把这个叫做“典型性”。可是为了类型化,就难免显得“虚构”——丁二爷简直就“构”得很“虚”。 一个社会,它总是有毛病的——没有十全十美的大同社会的。无论哪个时代,无论哪个国家。 如果你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你就会活得忧心忡忡,满心悲伤——像老舍那个时代的苦闷的知识分子那样。 如果你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你会对这个社会抱着“新闻联播”式的满足,毕竟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他值得肯定的地方吧。而今这个时代,你甚至可以煲出不少心灵鸡汤,活得愉快满足,感恩戴德…… 所以时代的好坏,个人有无幸福感,果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个人的心态。张大哥的儿子一旦被救出,他就会满血复活,又会开始做他的大好人来,而为搬去乡下的老李惋惜了。 读老舍这样的悲观主义文字,人心都有些凉凉。
这本里面有《正红旗下》和《离婚》两篇。重点读了《正红旗下》,《离婚》主要围绕几对情侣谈中年危机和人生百态。“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苦楚,生命只是和理想完全相反的鬼混。把自己苟且的保持住,什么都是这么没劲。他不应当是个小官,是个老老实实的家长。在婚姻里,一个女人可以毁掉一个男人,同样的,男人毁了多少妇女?婚姻这个东西必是有毛病。他既不敢浪漫,又不屑做无聊的事。循规守矩地在社会的迷雾里挣饭吃。他觉得自己是个地狱里的规矩人。看见一个衰老丑恶的自己和一个衰老丑恶的妻子,一同在死亡的路上走,路边的花草是破烂的钞票!”使我们苦闷的并不是婚姻,而是生活本身。 《正红旗下》写的是老舍写他的童年和家族史的,从出生写到签订《辛丑条约》。可惜,这部小说只写到八万字就中断了,竟然是一部未完成作品。故事其实挺简单的,魅力在于老舍温暖的幽默和他深藏不露的文字功夫,他对于人世的深切领悟,笑中带着忧伤,都完美地融合在作品中了。 南非小说家库切有这么句话:“所有的自传,都是在讲故事,而所有创作都是一种自传。”说的就是在小说里,虚构和个人经验是没法区分的。这部小说对于研究老舍的语言风格、幽默下的悲情色彩以及老舍的人格和心理都有着极大的意义。
这书有两篇,正红旗下和离婚 正红旗下,老舍没写完就自尽了,书一定是好书。看的时候心中发慌,怎么有人的笔能杀人呢。就是这种利法,一击致命,干练。可惜了,写到快高潮就戛然而止,可惜的很 离婚这一篇,老舍说他要写个幽默的故事,呵,看完能让你把心都揉碎了的无奈。有些事真的不是放下了,也不是看开了,可不就是算了。这就是小人物的世界,逃无可逃,也不敢拿出点勇气和现实做抗争。就拖着,妥协,用一点方法维持平静,像鸵鸟一般的活着,拿最肥的屁股给别人咬。里面谁也想摆脱现状,谁也不会真的去离婚。从乡下来的老李,看不起自己的老婆,在大城市里找诗意,失望了还得骗自己,乡间那一点景儿才是诗意。太平年岁净想着吃个涮肉就比别人会生活的老张,遇到点儿事也发难,没了主意。可你看啊,但凡他能翻身,一样卯足了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气派。谁家长里短,婚配嫁娶只有他点了才是良缘。像稀泥一样烂着的丁二,倒敢为了一点恩情杀人,你看生活可不可笑 没事的,我们最终,还不就是蒙着眼睛,奔向各自的幸福和遗憾中老去么?可这寻常人的幸福是什么呢?是认命。
想说说老舍先生。 这段时间陆陆续续读了几本书,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特点,各自也都有各自的牛逼之处。可最近几天我回过神来又读了几页《离婚》,才发现自己还是最爱老舍的文字。他语言朴实,通俗易懂,笔调幽默,辛辣讽刺,却饱含着对底层劳动人民的怜悯。他笔下的人物性格鲜明,活灵活现,就像看了一幅幅漫画。上一个让我觉得文笔幽默,擅长讽刺的人是钱钟书,可他是写知识分子,写文化圈那点事儿,而老舍先生写的是平头老百姓,写的是底层小人物。因为生在普通的农民家庭,老舍读起来便更亲切。 我读书不多,在有限的记忆里,大概没有人北京话用得比他更溜了,鲜活,生动,有趣,读起来很有那股子皇城根的味儿。好的作品是跨时代的。我们这代人对中国近代史始终缺乏深刻的认知,导致很多人觉得近代文学已经过时了,可历史发展总是惊人的相似,战争与和平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我时常能在上个世纪初的作品里看到自己,看到现代周围人的影子。所以这便是近代文学存在的意义吧,警钟长鸣,居安思危。 我喜欢老舍先生的小说,喜欢汪曾祺晚年写的散文,大概因为他们都擅长用最简单的文字书写最难以名状的情绪。大道至简,返璞归真。 老舍是满族正红旗人,所以书名叫正红旗下。这本半自传体的小说,他只写了一个开头,主要人物都刚刚登场,“我”才刚过了周岁,故事刚刚展开,书就断了,挺遗憾的。 再不会有人把老北京城写的那么好了吧。
天道好轮回。纵然你八面玲珑,滴水不漏,地上的鸡毛永远拾不尽。做人厚道踏实为好,不仰视他人,不亏欠自己,不虚与委蛇,不自轻自贱。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老舍先生最厉害之处,是能用最简单的白话文字,将北京,这一锅五味杂陈的文化汤水,用他敏锐的嗅觉,连汁带料地描述出来。关于人物的性格的刻画,先生更像是拿着录像机,将每个人物,一帧一帧地连带老北京的市井生活和风土人情向我们展现。值得一提的是,先生早期的作品并没有像陀斯妥耶夫斯基式的大量心理描写,所以就人物形象来说,并没有那么饱满。但先生中后期的作品,无疑增加了人物心理剖析。《正红旗下》通篇都是来自“我"——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以一个观察者角度对旗人生活的心理叙述。先生以其晚年将对人世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借婴儿之口以纯真的方式向我们娓娓道来。文字圆润饱满,却不乏天真无邪;尖锐犀利,却又诙谐幽默。 《正红旗下》,讲述了满清末期的八旗文化,已经到了从“心儿里”往外烂的地步。旗人的择业和自由被限定的死死的,出路除了当官就是当兵。吃不到“铁杆儿庄稼”的旗人的日子过得很艰苦,甚至还不如大部分普通的老百姓。而有些人却能一个人占两个名额吃两份空饷,比如姑妈。 八旗子弟不能经商,不能从事生产行业。定居北京的旗人又不得随意迁徙,不准擅自离京城四十里。这种状况造成了旗人中出现了明显的阶层,贫富差距巨大。有钱的如定大爷,府宅能跨过几条街,每天山珍海味。没钱如“我”家,后面对请客支出的愁容甚至盖过了老来得子的喜悦。亦或二哥福海,能骑善射,却因为他大哥先补了缺,只能去给身体有残疾的旗人替考。 大姐夫家的爷儿俩,吃着“铁杆儿庄稼”却将全部时间和心思都放在养鸟、玩蛐蛐儿、吃干炸丸子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上,他们在蛐蛐罐子、鸽铃、干炸丸子……等等上提高了文化,可是对天下大事一无所知。他们的一生像作着个细巧的,明白而又有点胡涂的梦。 二百多年积下的历史尘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这么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 旗人烂到发臭的模样儿,是扔掉道德,不知廉耻。正如眼睛多——多老大,为了骗两顿饭吃,混洋教,虽然他从不知拜的是什么。况且洋人牛牧师,也是个不学无术、打着传教旗号,想到中国发横财的混子。 锅里的汤一旦煮久了,就会烂。不管什么食材放进去,都会带着点儿烂味儿。八旗子弟在打天下时,也曾经风光无限。但他们各种繁文缛节的规矩,像枷锁一样束缚住了孙的手脚。历史的长河中,任何合理的制度在时间的作用下,都会变得不合时宜。变法?老祖宗定的法不许变!就这样,清末的八旗子弟,被老祖宗的规矩死死定住,奴才样儿的跪着,永远翻不了身。
40年前,在苏北一个小县城新华书店,买了本《正红旗下》。年青,浮躁,没耐心,这本小册子一直躺在家里睡觉。后来搬家,不知弄哪去了。这些年来,时有时无的会偶尔想起,近几年来想的频繁起来了。前些日子,在这读书平台上看到老舍先生作品去全集,查翻到了这书,读了,仔细读了。
强推!! 特别是后一篇《离婚》超好看。 写景色,用很多比喻和拟人,细腻里透着活泼: "忽然一个大雷,由南而北的咕隆隆,云也跟着往北跑。一会儿,南边已露出蓝天;北边的黑云堆成了多少座黑山,远处打着闪。跑在后边的黑云,失望了似的不再跑,在空中犹疑不定的东探探头,西伸伸脚,身子的四围渐渐由黑而灰而白,甚至于有的变成一缕白气无目的的在天上伸缩不定。" 写人的相貌,这段最经典:"眉眼在脸上的布置就好像男小孩画了个人头轮廓,然后由女小孩把鼻眼等极谨慎的密画在一处,四围还余着很宽的空地,没法利用。眼和耳的距离似乎要很费些事才能测定。" 写人的性格,简直活跳出来:"他是谦卑和蔼的化身。凡事经小筛子一筛,永不会走到极端上去;走极端是使生命失去平衡,而要平地摔跟头的。张大哥最不喜欢摔跟头。他的衣裳,帽子,手套,烟斗,手杖,全是摩登人用过半年多,而顽固佬还要再思索三两个月才敢用的时候的样式与风格。就好比一座社会的骆驼桥,张大哥的服装打扮是叫车马行人一看便放慢些脚步,可又不是完全停住不走。" 写童趣,让你从心底泛出笑意:"英和菱从桌下爬出来,向院中的积水眨巴眼——呕!并没有商议,二位的小手碰到一处,好像小蚁在路上相遇那么一触,心中都明白了。拉着手,二位一齐下了海。英唱开了“水牛,水牛,先出犄角后出头。”菱看天上的白云好像一群羊,也唱着“羊,羊,跳花墙……”把水踢起很高。" 整个故事主题也让人很有代入感,哪怕放在8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身边还是有很多张大哥、小赵和老李。有的识时务,善弄权,混的顺风顺水。有的清高自傲,却又懦弱无能。不由得让人感叹我们既然活在这个俗世上,终究都还是不能免俗。虽然主题有些灰暗,但用幽默戏谑的笔法做了中和之后,不会让人读起来心里太沉重。 总之,这一篇是我最近半年看过的最好看的小说,随时随处都有做标注的冲动。强烈建议应该入选中学语文课本啊,不过估计主题通不过审查... 第一次写了这么长读后感,确是真爱无疑了。
老舍我们并不陌生,学生时代学过他的文章,也许是年纪小,也许是被选入教材的局限性,我当年没有发现老舍先生的幽默。 在看本书以前,我的印象里老舍先生是一个正派的,苦大仇深的形象。我知道他最终是死于自杀,因为文革的迫害,这位老先生绝望之下把自己投入了冰冷的未名湖,匆匆的离开了人世。当时是很唏嘘的。 现在更甚。 他明明是一个如此有意思,充满幽默感而且通透的老先生,为何就突然就想不开了呢,正红旗下还没写完,多么可惜。 也许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人更容易被世俗所感染,爱的越深,越不容易介怀,他临走之前也许眼里也常含着泪水,这无望的天,无望的地,一群癫狂的革命者,黑暗中看不见光明。 我觉得离婚写的比围城细腻。老张是一个底层科员,但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周围的事都管的面面俱到,只可惜儿子养的比较废。虽然出事后帮他的人寥寥无几,但是他的付出是有回报的,老李和丁二爷,一个为他出钱,一个为他出力,逆境之中能得一人如此相助就不错了,更何况是两个。芸芸众生,多得是泛泛之交。看见别人的评价,老李最后因为心中的白月光马少奶奶居然同意与丈夫和小三共同生活在一起而理想破灭,离开了城市下乡去了,似乎颇为可惜。而我却觉得十分快意,老李迟早是要脱了这怪物衙门的,他总是与这个机关格格不入,他和老张不一样,老张是天生擅于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老李一个人时过的懵懵懂懂,及至夫人孩子接过来之后虽然有了点生气,但是还是找不到生活的乐趣,他向往着诗意,渴望一个情投意合的爱人,对俗务懒怠搭理。马少奶奶是他心中的理想在现实中的一个投影,一个寄托,当这点美好最终被现实覆盖时,他终于醒悟过来,不用再等了,去乡下吧,或者不拘什么地方,只要符合他心中的想望,都比困在这儿强。 而且丁二爷和他同行,他更觉畅快。丁二爷本质上和他有共同之处,也许俗世的眼光里,丁二爷是个废物,但是最后在老李的心中,他是一个勇敢的人,纯粹的人,活得坦坦荡荡,老李正需要这样的朋友好好治一下他的妥协和拖沓。
老舍的小说《离婚》写于1933年,小说描写三十年代,北平一家税务所一群小职员的生存状态。主要人物: 1,“老李”靠读书进城出人头地,成为税务所职员;人本分、木讷、不善言辞;对现状不满,尤其自己的包办婚姻。对同院居住的房东“马少奶奶”心存幻想,但内心挣扎却不敢表露,活得压抑、窝囊。 2,“张大哥”热心、好面子、爱给人张罗婚姻嫁娶,人情往来讲究“有里有面”。但教子无方,一双“初长成”的儿女都不争气,也不省心。 3.,“小赵”专干欺男霸女坑蒙拐骗的“恶人”,最后被“丁二爷”骗至僻静处活活掐死,也算恶有恶报。 4. “马少奶奶”与丈夫自由恋爱,婚后丈夫移情别恋并弃家出走,她与婆婆相依为命。她性格温柔、娴静、善良,常帮李太太照顾孩子。在“老李”心里,她是外秀慧中,充满“诗意”的女子。 读这本小说,我的感受是“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