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奥斯丁
本书是简奥斯丁最早写成的一篇小说,一部极出彩的讽刺喜剧。痴迷于哥特式恐怖小说的乡村牧师之女凯瑟琳,有时把现实生活也当成传奇故事中的虚拟世界。她被带着去巴思社交场合见世面,结交了虚情假意的索普兄妹,并与正直英俊的富家子弟亨利一见钟情后,受亨利的父亲蒂尔尼上将盛情相邀前去他家做客。在诺桑觉寺这所幽深、古老的宅子里,凯瑟琳脑海里浮现出恐怖小说中的可怖情景,上演了一幕幕可笑的历险记。嫌贫爱富的蒂尔尼上将听信索普的谗言,出尔反尔,对凯瑟琳冷酷地下了逐客令。然而爱情的忠贞最终战胜小人的谎言:教堂的钟声响了,人人都喜笑颜开。
凯瑟琳,集可爱、勇敢、真诚为一身,好可爱的女性成长之路。索普兄妹,集势利、虚伪、谎言为一身,真是过街老鼠。蒂尔尼兄妹,集优雅、幽默、良善为一身,配,绝配! 奥斯丁女王!阴阳人的本事太厉害,好几次笑出声来。叙述一点都不拖泥带水,也导致完全不够看… “虽然善恶成份并不均等,然而普遍都有善与恶的混合。” “她在这几个方面有了自己的主见,并且也下了决心,今后看问题、做事情永远要多动脑筋,这样一来,她除了原谅自己、想开一点之外,也没有什么可以犯愁的。”
不得不说这样一本书,就仿佛现在都网文,没啥深度可说。
是简奥斯丁比较早期的作品,略显青涩。角色性格都不如后面几部更知名作品来的有深度。 人物对话一直是奥斯丁拿手,书来自于她人在家中奋笔疾书,但我深信她并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反而她可能是在各种社交中吃瓜第一线,捕捉别人的言辞神态揣摩推敲,冷眼观察身边男男女女。写都是男女之情家长里短,都是老生常谈,但最有魅力的就是精确点到了爱情中每一个人都经历过却没有注意到的角落。 她胆大调侃写作路上的阻碍,又带给读者一个个治愈的happy ending。
整篇下来只觉奥斯汀好可爱,她就在这故事当中,像喝着茶水咖啡跟你聊八卦的好朋友。 凯瑟琳·莫兰和亨利·蒂尔尼之间有默默的双向奔赴,波折虽迟但到,可这不影响二人之间的好感与相互信任,又是令人羡慕爱情的一天。 最有趣之处莫过于凯瑟琳受邀到蒂尔尼家做客期间的“见闻与想象”。而在这段路途中,亨利迎合凯瑟琳对哥特小说的喜好,在马车上给她讲“惊悚故事”的情节,不可不说是一种投其所好的撩。奥斯汀待亨利不薄啊!当然,这一大段想象中的惊悚也可以说是奥斯汀对“哥特小说”的反讽,在下文中又嘲讽了卡瑟琳的“哥特惊悚脑”,情理之中又不失俏皮感。
(对作者有滤镜所以最终还是点了推荐)和后面几部作品不同的是,作品中会出现作者本人的叙述,略出戏但很有趣。
看到第七章时就忍不住想吐槽伊莎贝拉的哥哥约翰·索普,真是很明显的素质低下自以为是的男人形象。 一出场就好几次在正常的一句话前后带上脏话,活脱脱一个把脏话当口头禅自以为很酷的青年男。不管别人说什么都喜欢反驳,而且对马儿极尽压榨;谈了半天他买的马车,过了一会儿又开始谈他的马车。我们可爱的凯瑟琳好不容易换了个话题,聊聊她喜欢的小说《尤道尔弗之谜》,这个人直接说不喜欢这本,说小说都是些胡说八道的东西(多么无理又唐突),然后为了装有见识,又说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小说才算有意思(你自己不觉得前后矛盾吗),然后凯瑟琳很不好意思地告诉他《尤道尔弗之谜》就是拉德克利夫夫人写的书(凯瑟琳宝宝就是太善良了,居然会替这种人不好意思)。由此可见此人头脑空空,根本没用心读过任何一本小说(估计是智力低下看不懂),只会洋洋得意地鹦鹉学舌,发表一些从别人那听来的看法。 连见到他自己的母亲和妹妹时,他都一张口就是对外貌穿搭的点评和提要求,原来耀祖形象不分古今中外。 简奥斯丁用讽刺的口吻描述这个家伙时,现实的无数身影和小说的虚影叠加,真是加倍生气,气血上涌,只想把这副嘴脸按进泥里…… 从前看过一遍这本书,如今除了大致走向和女主角凯瑟琳是个年纪又小又天真可爱的妹妹的印象,其他都忘了。前面刚觉得伊莎贝拉人还可以,现在她的哥哥一出场(当然还有这几章她嘴上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举止),对她的印象也转变成装模作样、利用懵懂天真的女主角达成自己目的的人了。凯瑟琳的哥哥一称赞这个约翰·索普(还有不停赞扬伊莎贝拉·索普,要凯瑟琳与她交好时),形象也顿时跌落。与一个没有教养的人往来密切,只能证明她/他要么连最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要么骨子里也是个没有教养的人。(后面发现果然是的) —————————— 在两个礼拜内看完了,之前写的吐槽果然很有道理,浮夸、爱吹牛、厚颜无耻的索普兄妹如过街老鼠般惹人厌恶。 但女主人公凯瑟琳真是非常可爱,故事的大部分情节,凯瑟琳才十七岁,天真又懵懂,没经历过什么世事,面对隐藏的调侃或恶意总是一本正经地思索并回答,就像第一次离开森林的小兔子。 而且乐观又开朗,刚到达巴思时,光是在马车上看看这看看那,就已经很快活了,即使在舞会上经历了拥挤尴尬无聊的一晚上,临走时听见人家简短地称赞她一下,也变得心满意足了。 可恶的索普兄妹故意让凯瑟琳失约于蒂尔尼兄妹,但凯瑟琳第二天一大早就匆匆奔向蒂尔尼兄妹的住所向她们当面解释道歉,诚恳又愧疚的样子让蒂尔尼兄妹甚至更喜欢她了;索普兄妹后来又从中作梗了一次,凯瑟琳甚至没让他们得逞,挣脱了三个人的拉扯,去向好朋友说明,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来说,真是勇敢又坚定! “那我一定要追到他们,”凯瑟琳说;“不管他们走到哪里,我都要找到他们。别说了,说也没有用。假如劝不动我去做我认为错的事情,那么骗也是骗不成的。” ——第十三章 男主人公亨利·蒂尔尼比她年长八岁,两人相处时既像疯狂动物城里的狐兔CP,又很有高年级温和学霸学哥与低年级真诚懵懂学妹的既视感。第一次跳舞时亨利就故意逗她,第二次跳舞时亨利故意拿伴侣与舞伴来与她调情,凯瑟琳一点也没听出来,一本正经地认真作答。最可爱的场景是他们乘着双轮轻便马车往诺桑觉寺去时,亨利知道妹宝沉迷于哥特小说,故意描绘了诺桑觉寺一个恐怖神秘的房间,逗得妹宝全心沉浸在这个故事里,又害怕又催着他讲下去。真是,被妹宝目不转睛地盯着,全神贯注地听他的故事,心里开心死了吧! 把她逗得这么兴致勃勃,亨利自己也被逗乐了,他没法再往下讲;无论是话题还是语气,他都无法再保持严肃的样子,只得请她在研究玛梯尔达内心痛苦的时候,去运用自己的想象。凯瑟琳一回过神来,立刻为自己的心急而感到不好意思,并且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她是聚精会神地听他讲的,不过她丝毫不觉得真会遇上他说的那种情形。 ——第二十章 探索蒂尔尼兄妹的母亲的房间,被亨利撞个正着时,那一段很有可能是亨利对凯瑟琳感情的一大推进。凯瑟琳对亨利的爱情大概是对幽默风趣、温和有礼、善解人意、知识面广、对她很好这些品质的喜爱,偏于敬佩和仰望。刚好,亨利对于凯瑟琳的爱情,就是偏于保护欲、怜惜、觉得她可爱。这个无伤大雅又能体现妹宝单纯天真奇思怪想性格的错误由他来指出,并由他进行引导和教育,而且妹宝表现得像个一点拨就懂的学生,一下就表现出反省和羞愧,该多么满足他作为年长者的虚荣心!后续亨利对妹宝更加关心体贴,更加安慰她,明显也很愿意很沉浸其中!还有在巴思散步教导她绘画理论,以及最后凯瑟琳孤身被赶走,都很可能极大地促进他的情感,激发了他的教导欲与保护欲。 凯瑟琳妹宝在这本书里成长了好多,但十七岁少女的善良热忱一直不变。虽然这本书是早期作品,节奏、笔触都没有《傲慢与偏见》那么成熟,但我还是很喜欢这部作品,凯瑟琳最后得到了幸福的结局,让我读得也很幸福!
简·奥斯汀早期的一部作品,读起来轻松愉悦。凯瑟琳好可爱。识人交友要小心。 另,这个翻译版本不是很好,有不少地方一下看不懂,顺不过来。
看电影的时候觉得女主角的幻想搞笑,听小说的时候则回归到了这个小女孩的热忱、善良和勇敢、豁达。
《诺桑觉寺》中的凯瑟琳不是一位天生完美的女主人公,因为按照简奥斯汀继承的亚里斯多德的理论是:美德是个体走向成就的品质,无论是自然,还是超自然,这其中包括凯瑟琳所缺少的外在的成就,比如特权、地位、名声和金钱,再加上她的判断力和道德观念都需要提高,幸得有完美的亨利多次的道德教育,凯瑟琳才得以认识自我,学会辨别真伪,分清幻想与现实,道德升华,才赢得自己的幸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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