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福斯特
《印度之行》讲述了二十世纪初,英国人穆尔夫人和阿德拉小姐前往印度。印度医生阿齐兹出于热情和友谊,组织了人陪同两位前往当地名胜马拉巴山洞游览。在幽暗的山洞里,阿德拉小姐感觉似乎有人侮辱了她,于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深入之旅 两遍读完,意犹未竟。不只是读了本小说,也是本历史专著。不只是本观光游记,也不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是以小说体裁展现印度文化、英印差异、英印冲突,思考人类文明及其冲突、人类生存与未来等问题的深邃之作。如果说之前关于印度、关于英殖印度的书籍是纸上得来的文字经验,那么本书就是立体电影,直观、形象、逼真地还原了一段历史,两个群体之间的相处和冲突。作者以四两拔千斤的高超技法,将宏大、复杂的问题浑然揉合于一桩桩日常琐事之中,一个个独立生动的人物身上,精巧而深邃,灵动而厚重。 对一个地方、一个种族、一种文化的洞察力与敏锐度,与浸润其中的时间大概没有必然联系。福斯特只是两次访问印度,滞留印度的时间之短和对于印度的了解之深,与那些在印度生活之长而对之了解之薄的人可谓天壤之别。小说开篇即以昌德拉布尔城的布局、结构揭示了英印两个社会的分离和隔绝。以罗尼为代表的英印人(在印度生活日久,自以为非常了解印度的英国人),尽管来印日短,却非常积极主动地学习英国人在印度的生活方式,并认同英印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事准则――他们是管理者,印度人不堪教化。不仅是信任、理解、尊重和礼貌在印度人面前都荡然无存,更与他们的英伦理性相悖的是他们对于印度人的妄断、恶揣和无视,这一切都令初来乍到的莫尔太太和阿黛拉瞠目结舌。与此同时,印度人也对英印人与英国本土人士的感受完全不同,他们不知英国人来到印度后不出两年的必然改变原因何在却对这样的改变深信不疑。 抛开偏见才能看到真实与美好,莫尔太太和阿齐兹的相识开启了真正的沟通和交流,如果说这只是种陌生人之间的弱链接的话,阿齐兹与菲尔丁之间的友谊经受了烈焰深渊,突破了种族文化,是谓信任、理解和默契的真正的友情。如果说,阿齐兹开始时提供纽扣的小动作还有一丝讨好意味的话,因为误会而单方与菲尔丁的决裂是他个体人格的一次完善,而误会开解后,阿齐兹的坦荡和自信、真诚与友善,令人百感交集、欣然落泪。这段交情这份友谊,真是他们彼此生命中的遗物和奖品,是用之不尽的宝藏和永久温暖的精神家园,是人得以成为自我的养料和深根,尽管这其中还包含着隐隐的痛楚和永远的遗憾。 印度社会的四分五裂、印度文化的模糊混沌、印度国家的若即若离、印度习俗的落后愚昧,都在作者的笔下有所呈现,然而,印度也不乏聪明、善良、真诚的人,他们丰富的内心和高贵的人格与所谓文明的英国人并无二异。在破败肮脏的住所,阿齐兹无法体面地招待菲尔丁,于是将亡妻的遗照展示给菲尔丁,将自己内心珍视的美好献给朋友,那是他最光亮的时刻,也是菲尔丁最幸福的时刻。在法庭上,阿黛拉被拉风帘的印度人所震撼,在造化之神奇魅力之下,人,人本身,所具有的和谐、自然、高贵的美,胜过千万种悦耳的语言和华丽的铺陈,也胜过任何自视甚高的文明,油然而生的卑微、驯服令阿黛拉强烈感受到了生命的尊贵和庄严,一位印度底层人士身上散发出来的尊贵与庄严,令所有曾经信奉和坚持的优越和骄傲不复存在。她看到了生命本身的美好,超越人们苦心经营的所有价值的美好,籍此,萦绕心头的混乱和幻觉也瞬间逃遁,曾经的迷惑和怀疑得以澄清。 马拉巴尔石窟令莫尔太太和阿黛拉都感受到失控和虚无。这种激烈的心理反应绝非简单的身体不适引发的,而应该有深层次的意识渊源。混沌之后,莫尔太太清醒过来,她对过去相信乃至信仰的爱情、生活、美好世界都产生了怀疑,一瞬间从相信转向虚空。马拉巴尔石窟是印度的所在和象征,这片自然、神秘、奇特而又模糊的地带,是人类亘古未变的与生俱来的蛮荒而天然的存在,在这广阔而深远的蛮荒面前,文明似乎薄如纸片不堪一击,大英帝国引以为傲的先进和尊贵不过纤尘微粒,文明之于广袤无垠的宇宙,如同人类之于上帝。莫尔太太石窟之后的漠然寡淡,是开悟后的上帝视角。 不愧是写过《小说面面观》的福斯特,小说的结构堪称完美,细节之处前呼后应,认真读来时有会意之得。文字更是简洁洗练,优美隽永。阅读过程中,下意识地将之与《卡拉马佐夫兄弟》、《百年孤独》相比较,恕我孤陋寡闻,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个故事发生在殖民时期的英国,没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普通民众的生活总是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更何况在印度这种本身种姓制度非常严格的国家,即使受过良好的教育本地印度人,也不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人性的善恶总是被环境影响,在整体向善的环境中,人人都在展现着人性善良的一面;在不友善又非常对立的环境中,人性的恶也会随之被放大。就如同奎斯蒂德小姐看到了罗尼身上的自鸣得意,吹毛求疵在印度这热带的苍穹下都变本加厉了一般。 尽管如此,奎斯蒂德小姐也因为处于这样的环境,在石窟中因为自己的幻觉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无端指控阿齐兹医生,对比她之前对罗尼的感觉,而她此时自己的做法不可谓不是一个滑稽的笑话。尽管她到印度的时间非常的短暂,对印度人和整个印度没有任何的了解,她的偏见产生于其他在印的英国人的影响所导致。 可是也有即使在印度很多年,仍然愿意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印度人的菲尔丁校长,而正是这位英国人在阿齐兹医生身陷囹圄奋不顾身想尽一切办法救他,甚至还要劝说麻木不仁的印度人振作起来和他一起帮助阿齐兹脱离险境。而阿齐兹却因为自己的偏见而误会了菲尔丁,甚至无视多次可以解开误会的机会。 在书中可以看到人性的善与恶,更可以看到人性的光辉,奎斯蒂娜后来意识到可能是自己搞错了,虽然需要独自面对很大的压力,但是仍然及时撤销了控诉,还了阿齐兹医生的清白和自由。
《印度之行》讲述了二十世纪初,英国人穆尔夫人和阿德拉小姐前往印度。印度医生阿齐兹出于热情和友谊,组织了人陪同两位前往当地名胜马拉巴山洞游览。在幽暗的山洞里,阿德拉小姐感觉似乎有人侮辱了她,于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一曲裹着印度游记外衣的友谊颂歌。 英国统治印度后期,一个叫菲尔丁的英国单身汉在印度一所为当地人开办的学校当校长,结识了印度医生阿齐兹,由于共同的阿拉伯语诗歌的爱好和平易近人的性格而相见如故。当阿齐兹受到一个英国女士的污陷而受到审判时,菲尔丁挺身而出,不惜以背叛自己国人极端狭隘种族主义的代价站在阿齐兹一边,坚信朋友的人格不会做出这种事情。这使我想到前不久梁文道“八分”评论节目中恰好提到过E. M福斯特关于友谊的这个观点,如果你坚信友谊对你更重要,你甚至可以以友谊之名背叛自己的国家,因为不同历史时期国家的概念和统治思想总是在变,但一个人对友谊的感知和概念却可以比国家永恒真实,可以超越国族。或许这只是一个富于想象力的文人对人性寄予的过高理想,但这种理念不正是当代国际社会令人向往的英雄主义诗意的绝佳体现吗?就算甚嚣尘上的国族第一价值观下的普通人很难做到或理解这种理念,但这本小说至少使人看到了高尚友谊互相信任可以达到怎样的高度。正像“理想国”书系的口号:想象另一种可能。而优质文学的价值之一正在于为我们这些后来者保留了种种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世界等各种相处关系的无限可能。也许在你的生活平静如水时这些丰富选项可有可无,但当你面临人生重要决择时,它们的存在或许性命尤关。或者文艺青年的内心正是在这种种人际交往可能性的优美洗礼和感知中变得丰富多彩进而永葆青春童心永驻。同时也是他们进入中年后放弃文学变得麻木单调的原因。关于谦虚谦卑的表现之一或许是,你知道很多事自己做不到,你知道在自己的价值排序里有些价值总是无法被超越,你也知道这样画地为牢的自己很可笑,但知道更高的行为标准在哪里并高山仰止。 文笔优美,成语连连,很有老一辈翻译者学识丰富的风采。虽然小说基调有浓重理念先行的过分控制人物发展的感觉,但对人物心理细腻的把控描写还是可圈可点的。比如当菲尔丁在英国人俱乐部为朋友辩护之后的心理描写:(我个人认为这个菲尔丁几乎就是作者自己最有代入感的人物角色了) “此时已是白昼的最后一抹余晖,当他凝望着马拉巴尔山的群峰之时,它们宛如一位女王,仪态万方地向他缓步走来,山色与天光刹那间融为了一体。群峰在消失的瞬间又似乎无处不在,夜晚凉爽的祝福降落人间,繁星闪烁,整个宇宙就是一座峰峦。可爱而又美妙的时刻——可马上又背过脸去、扑扇着翅膀从他面前一掠而过。他自身一无所感;就仿佛只是有人告诉过他有过这样妙不可言的时刻,而他只得信以为真一样。他心头突然间涌起一阵怀疑和不满,他不确定作为一个人他是否当真取得了确定无疑的成功。经过四十年的人生历练,他已经学会了如何掌控自己的人生,以欧洲最为先进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生活得有意义,他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个性,洞察了自己的弱点,控制了自己的激情——他已经成功做到了所有这一切,却又丝毫没有变得迂腐或是世故。多么可喜可贺的成就!但就在那妙不可言的时刻跟他失之交臂的那一瞬,他突然感到他真该把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到完全不同的什么上面去——他不知道那完全不同的应该是什么,也永远不会知道,永远不可能知道了,正是为此他才倍感忧伤。”
提及印度,大概我们都会想到混乱,不守时,丰富等。 小说分为三个部分--清真寺,石窟,神庙。清真寺的主角是阿奇兹和莫尔太太。莫尔太太似乎是书里最为通透的女性,一句“他当然是无辜的”轻描淡写,置身事外,却似乎什么都清楚,不光是阿奇兹,很多印度人都很敬重莫尔太太,是因为在莫尔太太身上看到了真正的平等与尊重。在石窟,因为阿黛拉指控阿奇兹,阿奇兹身陷囹圄,可是当这一问题上升至种族问题时,阿黛拉却勇敢的站出来,“背叛”族人撤诉,这一举动既没有得到本族人的谅解,也未得到印度人的感谢,一时之间成了最为孤立的人,可是她坚持自我,始终想的是他给这片土地的人民带来了太多麻烦,从某种意义上讲,她和莫尔太太一样,并非是无脑跟随者,她们理智又善良。 在神庙,菲儿丁说印度离开英国会走下坡路,而阿奇兹则宣称即便他不可以,他的后代也会赶走英国人,即便用五十年,五百年,也会这么做,到那时,他们才会真正成为朋友。书中提到英国在印度建立的文明社会是在流沙之上,不公和罪恶一直都存在,只是在之前还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弥补这份不公,但现在却是不断的重复,原声无罪,但回响却是罪恶的。殖民统治建立的是一种阶级制度,而人类渴求的是理解尊重与沟通,注定这一切是在泡沫之上,迟早会土崩瓦解。没有真正的理解和平等,就无法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印度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不同的宗教林立,即便相互矛盾,这个国家依然存在。阿黛拉曾说,这个国家需要人们达成某种共识,现在看来,矛盾依然存在,派系林立,可是这个国家也依旧存在,它并未像菲儿丁所言离开英国走下坡路,相反,它以独有的包容走向自己的繁荣。
福斯特确实很厉害,他虽然写过《小说面面观》,算得上是一个解剖小说的高手,但是他自己写的时候却非常有独特的风格,营造氛围的高手,塑造人物形象和内心世界的大师。这本书对落脚在“模糊地带”的英国人和印度人内心世界的描写,简直让人怀疑福斯特自己是不是印度人。 能把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看得那么透彻实属难得,在英国殖民下的印度社会有三种人。 骨子里敌对英国人但是免不了面上吹捧奉承英国人的印度人,穆罕默德,哈拉杜克,包括大部分帮佣英国人的印度人是属于这样的人,他们身上的劣根性是造谣,说谎,背信弃义,阿谀奉承,说翻脸就翻脸。 对印度人嗤之以鼻认为其为低劣种族的英印人,他们被派往印度工作,有一官半职,欺压当地贱民,自视甚高,即使工作数十年,也对印度的一切不感兴趣并且毫无所知。他们在到达印度以后迅速地组建了自己的英国圈,也拿出了一套和印度人相处的标准方法,这类人的代表是特顿夫妇,哈伦德小姐,罗尼…… 第三种人我把他们归类为“模糊地带”,对英国人抱有好感的印度人,对印度人抱有好奇和善良的英国人。他们构成了这部小说的主角,因为如果没有模糊地带,就不会有如此精彩的细节描写。 阿齐兹是一个印度医生,贫穷,鳏夫,年轻帅气,有三个孩子。他看得到自己同胞行为正在构建的是一个没有希望,伤痕累累的印度,他也会利用夸大事实装病来骗取假期,但是他又看得到少部分英国人身上的善意。所以他和莫尔太太以及菲尔丁校长之间的友谊坎坎坷坷,亦步亦趋,相信自己的判断,又忍不住受到东方想象力的趋势怀疑自己被骗。 菲尔丁是一个善良温和有点懦弱的英国人,他是一个学校的校长,秉承着尊重人类和人性的想法去生活,他是整个故事回到“正确轨道”上不可缺少的人物,出于尊重人的这个出发点,他成了很多印度人的朋友,但也不意味着他可以免除大部分印度人对他的猜忌。他身上最可贵的是同理心,他知道来自印度人的怀疑是来源于长久以来他们对自己同胞的印象,又明确了解英国人的伪善让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 奎斯蒂徳小姐,她是整本书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因为她复杂度很高,她年轻不漂亮,又脆弱敏感,差点被拉入某个阵营,但这个人物所有不讨喜性格之余最弥足珍贵的就是“自省”——她是不是爱她的未婚夫?她是不是搞错了?她对印度的热情本身是不是就有些做作……她的所有傻的,勇敢的决定,基本都来源于她自己的思考。所以她没有让自己和别人的生活走向悲剧,就在于她是个迷途知返的人。菲尔丁先生一开始就表达了不是很喜欢这个小姐,学究气太重,英国人阵营也不喜欢她,太过直接而且对印度人的态度和好奇过多了。而她最勇敢的就是没有让外界的杂乱干扰内心的判断。 这个故事情节本身就又不重要了,最最精彩的部分是模糊地带的人交往时丰富的内心描写,这些描写把人的矛盾,似是而非,怀疑和勇敢,表现得生动但又不过分冗余。 热季过后,闹剧过后,审慎和不断成长的生活,存在于模糊地带的,对世界有好奇的人身上。
看的不是那么直观的明白,本身就不是一部让人一目了然的书,因为它涉及到政治,英国作家写印度的事情,好在作者不是一个有民族歧视的人,人物性格多样化,有不可一世的英印官僚,有蔑视印度人的官太太,但也有心地善良的英国人,但无论如何是要告诉大家,独立的国家才有自尊,即便是这个独立的国家政府是多么的腐败和黑暗,究竟被本国的官宦欺负比让外国人藐视其心灵承认程度上要轻松一点!小说人物性格描写还是非常成功的,主人公阿齐滋、莫尔太太、校长菲尔丁等都十分鲜明富有特色,尤其让人争议的奎斯蒂德小姐,能从幻梦中觉醒,最后不惜得罪众多权利人物踏上正义的道路,也真的难能可贵了!整部文章还是充满着正义和善良!
2025.06.30 福斯特对环境与风景的描写一如既往的细致,但在这本书中融入了人文和极大比例的宗教元素。宗教方面的理解全靠翻注释和自行查阅,初期阅读体验被打碎了很多,但随着剧情推进这种碎片化的体验会越来越少。 三个部分设置的很妙:清真寺对应凉季,石窟对应热季,神庙对应雨季,也与故事进度相呼应。 至于主题还是永恒不变的“联结”:《霍华德庄园》中是英国新旧时代的联结;《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中是男女社会地位的联结;《莫里斯》是超越性别与阶级的联结;《印度之行》则更宏大:跨越民族人种和宗教信仰的联结。这些书中联结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此书中在殖民统治的不平等结构下最终作者期盼的这份联结无疑失败了,在时代环境下个体善意的局限性实在太大了,殖民主义消失以前阿齐兹和菲尔丁的友谊永远都只能是有瑕疵的,更为纯粹的追求只能在未来。
其实写的还是很好的,英印的矛盾冲突,在社会背景下菲尔丁和阿齐兹两个人的不同选择和心路历程描写的都很好。 我觉得有机会读英文原版还是需要去读原版 这个译本所有的注释都是在最后面的,这对于不了解的人来说是很大的阅读障碍,很多补充的注释其实译者写的很好。 我觉得最好读之前还是要去看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了解一下福斯特。如果单纯从头开看不看注释,很多东西理解起来很麻烦。 emm关于译者的建议:书大部分面对的还是非专业人士,很多时候用一些不常出现的字或词确实能简化表达,但是建议还是不要太频繁。在我阅读的时候感觉隔一段就要去查一些东西,会中断看书的思路,读书体验不太好。但确实读完让我长知识了~
《印度之行》是英国著名作家福斯特发表于1924年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被《时代》周刊评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百部长篇小说之一,1984年,小说被大卫·里恩搬上银幕,成为奥斯卡影史上的一部名片。小说以英国殖民下的印度为背景,描写了三个英国人与印度人的交往恩怨,探讨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融合的可能。 三个英国人与印度人阿齐兹的友谊为何都没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