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马斯·哈代
《还乡》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属于其“性格与环境”类型小说中的一部。作品以英国西南部威塞克斯“一片苍茫万古如斯”的埃格敦荒原为背景,描写了五个青年男女不同的悲剧命运。其中的女主人公游苔莎是当代英国小说里被描写得最成功的几位女主人公之一,而故事发生的地点埃格敦荒原则是风景描写的典范。它是哈代的小说艺术开始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哈代的重要作品之一。
暝色临降,我处身茫茫荒原, 闭上双眼,凝望无限: 苍凉灰暗的土地,轮廓贫瘠, 恰似一连串痛苦的回忆。 这景象犹如我的生活,我说, 那里是无数的伤感怛惙; 命运给它涂抹了沉闷的色调, 四面八方没有任何光照。 ——托马斯.哈代《晤见绝望》 长篇小说《还乡》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性格与环境小说”,故事发生在爱敦荒原,在小说开头,哈代用一小节的篇幅来细致的描写了这片迷凄苍茫、寂寥广袤的荒原,这片幽僻神秘的荒原有着一副郁抑寡欢的面容,仿佛含着悲剧的种种可能。从有史以前到现在,沧海改易,桑田变迁,万物消长,唯有爱敦荒原,以它独特的方式和姿态不变的存在着,人类的一切活动在它面前都是简单的插曲,长满荆棘石楠的古道,绵延不断的山丘洼地,风雨狂暴、迷雾中孤独的古冢,沉重压抑的环境像是灰黑无边的天幕覆盖着爱敦荒原,这是小说悲剧气氛的关键所在,任凭什么样的人类活动,终将会以渺小不幸湮没于这茫茫天地。 哈代的作品专注于对底层小人物命运的描写,通过简单自然的描写缓缓展开人物,通过事件发展的推进、转折来表达人类命运的焦虑,渗透着一种宿命论的观点。《还乡》的男主人公克林·姚伯年轻有为,毅然放弃巴黎繁华的生活与光明的未来,回到荒原,怀揣着美好的梦想,意欲在这古老的土地上开创一番具有启蒙意义的重要事业。游苔莎出生于海滨城市蓓口,生活所迫流落荒原跟随外公生活,虽身在荒原,天生庄严娇矜的仪态却与荒原格格不入,无时无刻地想着逃离荒原,她是这荒原夜的女王,灵魂是火焰的颜色,没有领土掌管,没有人民拥戴的女王,她的心绪是烦闷苦恼的,所以她像幽灵一般不分白天夜晚的漫游闲行。就是这样的两位青年,一个从心里热爱荒原,一个从心里厌恶荒原,飞鸟与鱼般的爱恋,悲剧的就从这里开始,命运先折磨了克林,事业未展开便患上眼疾,不能读书只能斫荆条糊口,从此游苔莎的巴黎梦破碎了,她便期待旧爱韦狄能够带她离开荒原,两人产生了暧昧,在相约逃离荒原的一个雨夜,游苔莎失足落水不幸殒命……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如果没有哈代后续的结局,这几乎就是从灰暗开始到灰暗结束。 这些悲剧源于环境。在游苔莎的眼里荒原是落后的象征,她的脑海里始终是城市的灿烂,荒原的美丽她无法领略,她领略的只有无边的沉郁。而荒原的居民也把她当做异类,这位女神便只能孤独寂寞,内心又熊熊暗火。荒原也是所有小说人物活动的舞台,它象征着自然神圣不可动摇的威严,也象征着传统和秩序,代表自然力量的荒原神秘冷漠,像一只无形的手掌握着每个人的命运,以强大的力量对抗并惩罚着人类道德和生命力的枯竭,荒原是人物精神的牢笼,爱或者恨这片荒原的挣扎的年轻人,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悲剧源于游离的爱情,功利的婚姻。游苔莎渴望爱情,可她所渴想得到的,不是个别的具体情人,而是叫做热烈爱情的抽象意念。她认为轰轰烈烈的爱情哪怕昙花一现,也胜过灯火荧荧的多年继续。她对爱情接受、抗拒、反复,唯独缺乏忠心,所以她对旧爱纠缠,放弃,都是源于这个地方一直未出现比韦狄更优秀的男人。所以当听说有志青年克林要从巴黎返乡时,游苔莎就开始心里躁动并企图接近一个未见过的人,因为她认为这个人可以带她到另一个色彩缤纷的世界,两位年轻人各自以为可以改变对方的所想,有所期待的走进婚姻,两人之间虽有爱情,可不是真正纯粹和坚定的爱情,加上克林母亲的不满,命运对克林的无情捉弄,尤其是游苔莎的有所企图,都为后面的悲剧的拉开序幕。这些也是历来大众的观点,可是我想说一下克林,个人认为克林不应该先于梦想陷入爱情又匆匆结婚,他踌躇满志,内心有着对未来美好的蓝图,是应该先去付诸于行动去实现这个梦想的,当然我知道爱情的来到总是猝不及防,可婚姻的早晚是可以选择的,他明知游苔莎在爱里夹杂着他不能给的巴黎幻想,又自我构想婚姻或许能改善一切,可事实是踏入婚姻后,亲情和婚姻随即带来的种种不如意,阻碍了他的脚步,带来了身体的变故,命运由此陷入困顿。 悲剧也源于大时代的变化,荒原外面的世界在日新月异,荒原却保持着古旧的面貌,克林固执传统的选择回归,游苔莎哀怨急迫的想要逃离,都反映了19世纪末英国工业时代中青年与环境的剧烈冲突。游苔莎美丽聪颖,富有艺术气质,勇于冒险和追求,却缺乏像《简爱》里简那样的独立精神,她表面追求爱情,又对爱情带着极大的功利性和盲目性,希望依附婚姻来达到目的,所以她的反叛和利己,于传统圣者型的克林相碰撞,就是对未来向往、追求、困惑和希望的幻灭。 这些是克林与游苔莎的悲剧,在这片荒原上,还有韦狄和朵荪命运、爱情的悲剧,姚伯太太的亲情悲剧,红土贩子文恩的孤苦悲剧,甚至于不起眼的查雷对游苔莎暗恋的悲剧,每一场悲剧在个人身上是巨大的,却在爱敦荒原上,在那个大时代里是渺小的,这也是一个时代人类命运的共同悲剧的缩影。这由多首悲歌汇成的悲歌套曲,哀怨悲苦,激烈落寞,等待又消散,它的旋律就是海潮的起伏,它的声音犹如中提琴的幽婉,随呼啸凄冷的风永久的飘荡在古老的爱敦荒原。
整篇小说的亮点不多,不如《苔丝》那样精致,但角色的塑造很有特点,所以还是给出了推荐。开头为了贴合哈代原文乡土气息的本土化翻译有一点别扭,读到后面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了,开始能体会到译者的文笔之美。 整个故事悬念营造的很好,叙述的快慢节奏把控的也很丰富,既可以像电影镜头那样缓缓推进,如第二章的人影直到第六章才完全现身;又可以一句话带过热恋期,直接叙述重要情节。最喜欢的文中荒原的意象,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描写环境,同时又与人物情绪搭配的巧妙,往往通过细腻的环境描写就已经交代了当下的人物思绪和状态,如第一卷第六章大段的荒原环境描写,其实通篇是在刻画心理。 对人物的感受类似《名利场》,最丰满的角色反而是不那么受欢迎的游苔莎。这个角色与包法利夫人相像,同样是对现状不满、心中充满了浪漫想象,所以渴望激烈的爱情。但比前者有更明显的女性意识觉醒,在整个故事中她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行动。虽然深陷其中“恨顺顺利利的爱情”,“对于她,爱情就是惟一的兴奋剂,能够把她的岁月里那种使人瘦损的烦恼寂寥驱走赶掉。”,她认为“烈火炎炎的爱情,顷刻消灭,也胜过灯火荧荧的爱情,多年继续 ”。但与那位像圣人般无私(却仿佛有一种俄狄浦斯宿命)的克林相比,游苔莎又更追寻内心的自我,更真实、更现代。他们俩一个爱荒原,一个恨荒原,早已注定了结局。站在世纪之末的哈代,仿佛正想要通过这两个角色的冲突,来表现时代快速变化而产生的裂痕,逐渐被抛弃的旧时代就像这座爱敦荒原那样默默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另一条感情线中偏工具人属性的文恩从一而终,虽然人物简单,但结尾的手套终于还是成功打动了我。 也有一些不喜欢的地方:(多余的)用典太多,有点作家早期普遍的喜欢炫耀感;戏剧感过于强,甚至有类似机械降神的情节,中间偶尔调剂的喜剧成分倒挺出彩。 小说结尾,站在荒原上克林的人影,呼应开头那个站在荒原上无法成为真正女王的游苔莎的人影,加强了这片荒原的宿命感。我总以为荒原才是这部小说真正的主角,我爱上了这片荒原。
哈代式“性格与环境之悲剧”的代表作,与苔丝和裘德相比稍差一点,主要是情节上巧合偏多并且最后的团圆结局有点削弱了悲剧性,不过这个结局的安排还是很令人欣慰的
很想去哈代的爱敦荒原看看——是木心先生的一句话。爱敦荒原的庄严郁苍,荒僻苍茫。荒原上的常青棘、凤尾草、石楠和货真价实的黑暗,加上荒原上生活的人,游苔莎和克林等都是荒原的点缀,给读者多了一份人生经历,和现代生活都是相通的,生活里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最后送朵荪和文恩的外来赶车人的看法是答案吗——再有钱的人在荒原上生活也是异教徒,可荒原上的人们可有自己的看法,人世间悲喜并不感同身受
我急急忙忙走进早上六点多忽然而来的大雨中,路上除了早春新鲜的树叶,再没别的什么。有一种尚不知名的树长得高大茂盛,把它那纤长优美的叶子挂满空间的某一个角落,巧妙又精致,它的新长出来的叶子,是一种别致的粉红色,叶子又长得光滑细腻,于是那一簇簇新生的叶子,就更像是春天的心血来潮了。人类的苦难,很大一部分在于,我们努力生存,命运却老是安排一些出乎意料的场景,把我们安稳的生活搅乱。 石南花,凤尾草,常青棘,爱顿荒原仿佛是它们铺就的。 克林从巴黎回来的时候,不知道他会爱上游苔莎。游苔莎生在落后的乡村,心里有的却是远大的理想,她想要音乐,诗歌,千回百转的情肠,千军万马的战局,世界大动脉里一切跳荡和搏动。而这些,韦狄无法给她。韦狄动气,要和朵荪结婚,想趁机吓游苔莎一吓。没成想,游苔莎却到了教堂做了他们的证婚人。 游苔莎可又迷上克林了。虽然她的美貌惊为天人,可她的名声却一向不太好。为了和她结婚,克林和母亲闹了矛盾,结婚后,从家里搬了出去。 姚伯太太打算屈尊去求得儿子的原谅,却被正在会面的游苔莎和韦狄挡在啊门外。姚伯太太以为是儿子收了游苔莎的唆使,故意动她的心气,伤心离去,却被蝮蛇咬死。 克林得知了真相,游苔莎离家出走,回到了祖父家里。绝望之下,她想出走巴黎,韦狄想随她同去,他们约定6号晚上出发。 克林求和的书信送来,游苔莎却已匆忙动身,错过了这封信。但她不名几文,无可奈何,她不想做韦狄的情人而得到他的资助,于是自杀的念头又一次侵入了她的脑海。 韦狄和克林跳进水里去救游苔莎,上来的却是三具尸体。克林救活了,游苔莎和韦狄却都死了。
《还乡》:重归故土与人生的挣扎 托马斯·哈代的《还乡》是一部深深触动我内心的作品。这部小说以其丰富的情感和细腻的人物描绘,让我对家乡、对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 《还乡》所展现的爱敦荒原,是哈代精心构建的一个自然环境,它既是故事背景,也是人物命运的舞台。荒原的苍茫与万古如斯,仿佛是人生际遇的缩影。五个青年男女在这片土地上的命运波折,既有对爱情的追求,也有对生活的挣扎。尤其是女主人公游苔莎,她的命运多舛,成为了这部小说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角色。 读到游苔莎,我深感她是一个复杂、矛盾、充满魅力与悲剧色彩的女性。她所经历的爱情、家庭与社会的压力,都让她在人生的道路上颠簸不定。她的选择和行动,既有出于个人情感的冲动,也有对命运无奈的屈服。这使得她成为了当代英国小说中一个非常成功的女性形象。 与此同时,哈代对于爱敦荒原的描绘也极为出色。它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环境,更是一个充满象征与隐喻的存在。荒原的苍茫与永恒,与人物的命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它既是一个静观的旁观者,又是一个冷酷的审判者。这种对于自然与命运的描绘,使得整部小说充满了哲理与思考。 在《还乡》中,哈代还通过克林这个角色,展示了当代青年在外求学、求职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挫折。克林在城市中屡屡碰壁,最终选择回到故乡。他的回乡不仅仅是一种身体的回归,更是一种心灵的归宿。他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最终意识到,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故乡永远是他最真实的根。 对于我来说,《还乡》不仅仅是一部小说,它更像是一面镜子,让我看到了自己与故乡、与人生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哈代的文字,让我思考什么是真正的家乡,什么是真正的归属感。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因为工作、梦想等各种原因离开家乡,但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对于故乡的情感始终如一。无论我们走得多远,心中的那份对故乡的眷恋与思念始终难以割舍。 此外,《还乡》还教会了我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都会遇到挫折与困难,但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面对它、克服它。高加林虽然在外面的世界中遭遇了种种困境,但他最终选择回到故乡,重新开始。这种勇气与决心,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总的来说,《还乡》是一部值得一读再读的经典之作。它不仅仅展示了托马斯·哈代卓越的文学才华,更是一部关于人生、关于故乡、关于爱情的多维度作品。它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也让我更加珍惜与故乡的情感纽带。
哈哈哈,不止一次看到韦狄,这个恶臭感的男人,我就特别想穿越手机的局限,去把他掐死,可见这个人物作者塑造的非常成功。他不是顶坏,但他又坏的那么让人抓狂,因为他太像生活中你见识过的那种人了,没什么本领,把一点子心思用来克扣老婆,思念前任。在作者写这本书的年代,结婚的女性还没有社会性工作,加上身处在一个荒原,这种机会就更少了。朵荪这个女子,你说她纯真吧,也可以说她愚蠢,至于是什么爱情发作,作者描绘她的笔触非常之少,她的纯真大概只能用蠢来概括了,当然用现代人的思维来理解不同时代人的精神世界,也是一种逾越。如果从怜悯心出发,她是极其可怜的,结婚后用不了一个字儿,姚伯太太送的钱,我想大概后面也被韦狄哄骗去了。她没有个人思想,也不具备反抗的精神,她太温顺了,所以也就凸显出姚伯太太的丰满人物特点,不过她又脱不了时代给她带来的迂腐,这是没办法的事,超脱时代来塑造人物是极其难的。 在人物的塑造上我更喜欢姚伯太太,阚特大爷,红土贩子,他们的人物特点更为丰富,还有贴切。作为主角的游苔莎,姚伯,除了整天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倒没看出什么来,我也不过才看了一半的进程。不过他们的幻想,终究会在现实中破灭,这是必然的,不切实际的空中楼台,游苔莎无病呻吟的做作,跟韦狄如出一辙。他俩倒是绝配,都善于玩弄他人感情,而实际过日子下来,又各种作妖,不得安宁。阚特大爷,不论什么场合,他都在真实的表达自己,哪怕在很多时候别人都看来不太妥当的方式,他觉得自己高兴,首先就应该满足自己的需求,其他人怎么看他完全不care,比如姚伯家办聚会的那次,他早早的就去看戏了,他的儿子很晚才去,当时他的儿子就说他,这么早就去把地方占着,明知道地方不宽敞,一点眼力见都没得。他的回答是,这么有意思的聚会,我要来晚了还看什么呢,我就应该早点来。他事事会考虑自己的利益,我倒觉得很贴切,同时他也不会羞耻于表达自己的这种做法,阚特大爷这个人物就非常立体,因为我老家的一个邻居老太太就是阚特大爷的性格,她从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活得相当自在,前两年都检查出来得了脑瘤,去年又中风,瘫在床上,没过几个月,她又活蹦乱跳了,这样性格的人,没有什么内耗存在。活得很开心。可以说他们很自我,但确实活出了自己安逸的状态,这也是一种能力,所以这位老太太已经快90了,还走路飞快,精神状态饱满,每天都要去街上好几趟,别人的话她从不往心里去,她要的是自己自在,在她这个年龄的老太太中间非常少见,几乎都是操心这样,那样,而她一惯这样的生活态度,是我一直非常喜欢的。她的生活条件比不上城里的太太,甚至吃得非常简单,但她的精神状态,我想很少能有人媲美。
关于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这本书,有评论说: 女主人公游苔莎是当代英国小说里被描写得最成功的几位女主人公之一,而故事发生的地点埃格敦荒原则是风景描写的典范。它是哈代的小说艺术开始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哈代的重要作品之一。 其它作品鉴赏摘录: (本书)属于其“性格与环境”类型小说中的一部。 这部小说彰显了哈代的悲剧主义意识,即无法控制的外部力量与内心冲动决定个人命运,酿成悲剧。 在人物活动的空间环境方面,哈代颇为偏好强调空间的重复性,即再现变化了的同一环境,用以窥探人物的悲剧命运在不同阶段的变化。 《还乡》与传统的维多利亚小说迥然不同。小说并未以人物作为开扬,而是从爱格敦荒原的诡异奇谲写起,为故事的展开奠定了阴郁凄凉的主调。在《还乡》中,荒原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任何一个人物。荒原是小说人物活动的舞台,正是在这样一片荆棘丛生的广袤土地上上演着一幕幕动人心魄的悲剧。在哈代笔下,爱格敦荒原时而宁静神秘,时而绚丽多姿。它不仅是该小说人物活动的独特环境,也潜藏着决定人物命运的伟大力量。 哈代把宿命论的观点贯穿小说的始终。往深一层探究,甚至可以把荒原和荒原人看成是整个世界的缩影,男女主人公的悲剧性命运其实无异于整个人类的悲剧写照。文中体现出死亡才是真正的自由,也是人们必然的归宿。 哈代不但善于写景,也长于写人。在小说《还乡》第七章《黑夜女王》中,哈代用了大约一千七百字的篇幅来描写女主人公游苔莎的外貌,用了约四千宇来描写她的性格,这样长篇幅描写并不显得冗长拖沓,读起来也并不令人厌倦。 在《还乡》中,哈代结合外部“环境”刻画人物“性格”的写作手法已经日臻成熟。小说中,社会“环境”与人物“性格”的尖锐矛盾贯穿了主人公艺术形象和悲剧命运发展的整个历程,确立了作品二元对立的内在结构。
与无名的裘德比还是差了一点,韦迪的形象有点单薄,总是不满足,越是得不到的越想要,朵荪性格随和软糯,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姚伯跟游苔莎都已经看清对方不是最适合自己的人为什么还要在一起,也许人都不能是绝对理性的。荒原有什么象征意义呢,有人想要去,有人又想要离开,人不能总是去想没有的东西,而不去珍惜已经拥有了的东西。至于生活环境,不同的生活环境确实会塑造出不同的行为方式,不同的生活状态,这是很正常的。有一些品德是很重要的,比那些华贵的衣衫,姣好的相貌。我觉得有点俗套。
有点诱发我的PTSD了,这种是什么品种的男主,真的难以形容的一无是处……自私、虚伪、裹着崇高外壳道德绑架、理想主义巨婴且实现理想的成本全部由周围人代偿、比韦狄还要招人烦,更何况《还乡》里还有文恩这么好的人,衬得他好似一坨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