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瑟夫·罗特
小说主人公门德尔·辛格是生活在东欧小城的虔诚犹太人,全家人靠辛格教希伯来语经书辛苦度日。最小的儿子梅努西姆不仅生来就患有癫痫病,而且一直处于痴呆失语的状态。大儿子参军后,二儿子逃到美国,辛格夫妇之后携女儿也移民到美国。随着一战的爆发,不幸接踵而至,二儿子在战场丧生,辛格的妻子突然离世,女儿也发疯进了精神病院。辛格的命运如《圣经》里的约伯一样,经受着灾难的考验。在他放弃了对上帝的敬畏和信仰,行尸走肉般地活着并打算返回家乡时,奇迹发生了——小儿子梅努西姆突然出现在眼前,他不再是那个患有癫痫病的痴呆,而是成了一位优雅迷人的年轻音乐家。
2024.1.22 文学5 生时 / 我趴在被窝里,昨天下午睡了一个半小时,七点多开始困,睡到九点半,错过了一个学校放假安全会议,同学说就猜你在睡觉,我在你眼里就是这样的人啊?大哭。(好吧,我确实是这样的人,能睡,猪) 起来看了半小时书,又困,十点继续睡,人间无事,睡觉最爽。早上三点被一点尿意憋醒,看了一个小时多把这本书看完,不想离开温暖被窝,又睡,做了一梦,梦到我家甘蔗田里有鳄鱼,梦到亲戚家人都回来了,去池塘里大战,大可能是想上小厕了,五点多被憋醒,没办法,只得起床。 外面有小孩的吵闹,这两天说是下雪,难不成下雪了?六点多就起来闹腾,小孩子精力真是好啊。 记得小学有次也是如此,一个黑不溜秋快过年的冬夜,听爸爸说外面在下雪,我跟弟弟很兴奋,巴不得天明,因为可以堆雪人啦,第二天早上天一亮,我们两个就穿衣服起来玩雪,雪堆地将近一个巴掌那么厚,落在树上、叶子上,还有屋顶上,白灿灿、亮晶晶的世界,好不漂亮。 我跟弟弟一起做过的傻事,喜欢雪,想把雪留住,拿着铲子把雪铲在下面邻居的石板上,做了个小山堆,最后阳光出来,他们还是化了,难过了好一些时候。 ——与书 刚开始读没看懂这本书在说什么,感觉无厘头,主人公辛格有妻子狄波拉,大儿子约纳斯,二儿子舍玛雅,三女儿米莉亚姆,四儿子梅努西姆。 辛格为人正直,是一个教书匠,家庭幸福美满,相信上帝,但自从四儿子发病——癫痫开始,不幸就一步步走向这个家庭,大儿子去当了兵,二儿子当了逃兵并在米国定居,后面因为米莉亚姆和哥萨克人谈恋爱,改名山姆的二儿子又叫朋友马克送来船票要接他们去米国,他们留下了最小的儿子。 到了米国之后,日子就那样老去,狄波拉和辛格想念最小的儿子,狄波拉走后,又听闻远方的战争开始,大儿子和小儿子的安慰下落不明,女儿疯了,最后只剩下辛格一人。 辛格被接到朋友家去住,某天在听一个唱片的时候,他才明白梅努西姆成了一个音乐家,最后他们相逢了,辛格从新获得了幸福。 看了背景知识之后,“《约伯记》属于《圣经》的一部分,记述了主人公约伯信仰历程,一开始约伯相信天上有神,敬畏神,在生活中努力行善帮助人,远离恶事,生活上富有平顺,在当时当地被许多人称慕,约伯自己也庆幸因相信有神,行事为人总凭良心按善意,尽量不亏欠人,故而蒙神护佑赐福,不料有一天,天灾人祸突然降临,夺去他所有儿女、家产、富有,甚至他的健康。生活上遭遇灾祸,心灵上反思所信的神到底是怎样的神。” 书的核心就有了眉目——苦难,人和神的关系,“约伯记虽然不是一本解答所有苦难缘由的书,它却永远是受苦之人得安慰和力量的泉源。它启示了神治理的法则,阐明神和人正确的关系,提醒信徒检验自己敬畏神、服事神的动机。” 这本书其实是每一个我都会经历的过程,我们生活的正义和诚实,我们与人为善,我们是好人,却遭受着苦难,遭受贫穷,失去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为人屈辱,疾病降临到我们身上,与所爱之人离别……为什么我们要经历这些?为什么我要遭受这些?上帝啊,苍天啊 如果你有眼的话,请你开开眼吧,拯救众生于水火之中,别让你的子民,遭受无尽的痛苦。 我们逐渐明白,好人不一定有好报,但故事和书里的结局告诉我们,神自有他的治理法则,我们要敬畏神、服事神,一切自有安排,抱一颗真诚之心,坦然接受一切,“疼痛将使他明慧,丑陋则令他善良,苦难会让他柔和,而疾病会使他坚强。”我们最终会得到幸福,这就是他们说的安慰吧。 书里最精彩的部分我认为是辛格和对一切的观察和发问,也是代替我们发问,引发我们的思考: “她跟我有什么相干?门德尔想。我们为啥还生活在一起?我们的情欲已经过去,我们的孩子已经长大,衣食无忧,我干吗还待在她身边?为了吃她做的东西!书上写着,人独自生活是不好的。那么我们就生活在一起吧。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非常长的时间,现在就看谁先死了。” “贫穷是罪恶,财富是功劳;道德是成功的一半,相信自己是成功的全部。” “也许米国是一个祖国,战争是一场义务,懦弱是一种耻辱,死亡在团部是不可能的!可门德尔想,我作为父亲,我应该说一句话的。” “所有在我们那里是白天的东西,在这里是黑夜;在我们那里是生命的东西,在这里是死亡;那个在我们那里叫舍玛雅的儿子,在这里叫山姆。你葬在了美国,狄波拉,我也会一样,我门德尔·辛格,也会葬在美国。” “那你告诉我们你想烧什么!” “我想把上帝烧了。” 作者的文笔很自然,一种自然的美: “雨笼罩了田野,扯散了孤独茅舍上的炊烟,想要用无穷无尽的耐心磨碎所有它碰得到的东西——到处都有的像从黑土地上长出的白牙齿般的石灰岩、路边上被砍伐过的树桩、在锯木坊入口处堆放着的一层又一层散发着香味的木板,甚至狄波拉的头巾和盖着梅努西姆的毛毯。” “田野平坦广阔,布满繁星的地平线拉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深蓝色的苍穹只在东北方被一道亮亮的带子切断,仿佛一只镶了一块银的蓝色戒指。西部延展的沼泽传来远远的湿气,还有从那里刮来的缓缓的风。” 很多地方也适用于每个时代,比如,新与旧的交替而产生的冲突,我们该如何选择…… ——摘录 1.我会留下的,即使在我的兵役服完之后。这里有供给,有东西吃,上面命令所有该做的事,自己不需要思考。 2.“一年前,当那封信到的时候,”门德尔说,“我就应该自己到梅努西姆身边去。” 没有人知道该对此说些什么。门德尔已经把这句话说了几遍,每次都会出现同样的沉默。好像这老人用这句话把房间里的灯熄了,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在长时间的沉默之后,他们起身走了。 3.外面在下雪,柔软、懒散如飞絮,灯黄黄地燃着,它的光和它的气味一样油腻,它和昏暗的白日抗争着,这微弱、苍茫的白日却又有着足够的力量将它的浅灰色涂满整个房间。 4.你们为什么总是要在世界上跑来跑去?”萨莫施金曾经问,“魔鬼把你们送来送去!” 5.他感到很轻松,是的,那是在所有的岁月里从未感到过的轻松。他解除了所有的关系。他发现,他已经孤独了很多年。孤独从那一刻,从他和他女人间的性欲停止的那一刻就开始了。他很孤单,很孤单。过去,女人和孩子们围绕在他身边,阻碍了他去承受他的痛苦,仿佛没用的胶布,它们治不了伤,却敷在他的伤口上,只不过是覆盖了它而已。现在,终于,他带着胜利的感觉享受他的痛苦。只还有一场关系需要终止。他开始行动。 6. 人的软弱刺激了他的强大,顺从唤起了他的愤怒。他是一个巨大残忍的依斯普拉沃尼克。你要是循规蹈矩,他就会说,你只是为了自己的好处才循规蹈矩;然而你哪怕只触犯了唯一的一个戒条,他就会用上百个惩罚来追究。如果你想贿赂他,他就审判你;如果你正直地对待他,他又急不可待地等着贿赂。在整个俄国都没有比这更恶毒的依斯普拉沃尼克!” 7.他就这样歪斜和弯曲地走过街巷,一个该修整的人,膝盖咔咔作响,拖拉着脚跟。世界上的新闻、星期里的时日、别人的节庆从他身边滚过,像是一辆车子去了一栋古老的、偏僻的房子。
读完《罗特小说集-约伯记》,似乎是命运的特地安排的一场馈赠 喜欢这个故事,也喜欢译者的文字。好的文字呈现在眼前,仿佛能在脑海里看到那个景象,感受书中人物的情绪波动,“她泪流成河,心里满是黑夜,自从梅努西梅降生,每个喜悦里都含着痛苦,所有的节日都是折磨,一切庆祝都是追悼;没有了春也没有了夏,每个季节都是冬天。” 全书最喜欢的角色是狄波拉,她对上帝是虔诚的,但她却不像门德尔辛格那样,遇到事情只是被动接受,或唱一首赞美诗,等待,祈祷。她会主动地去寻找生活困境里的解药,那些苦难就像是地板上的尘埃,她会一遍一遍把它们擦干净,直到阳光投射进来,像番红花那样橘黄。作为女性,我会为狄波拉看不到神迹的那一天感到可惜,或许就像约伯记那样,接受考验的是门德尔辛格,不是狄波拉。所以狄波拉只能像一个配角一样,就连死去也是那么无声息的。 很喜欢这种写法,算是一开始就知道了努姆希姆会康复,变成天才音乐家,但看到结局,看到邻里匆匆到来,还是止不住地流泪。”我们来,是为了看见你幸福的样子,就像我们曾看见过你的不幸一样。你还记得你是怎样一蹶不振吗?我们安慰你,但是我们知道这是没用的。现在你亲身经历了奇迹。就如我们当时与你一起悲伤一样,今天我们与你一起欣慰。“ 感谢上帝,感谢作者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感谢译者。
“漫长的年与月、日与夜、一小时又一小时,她在等待着这个预告的奇迹。去世了的人在彼岸不帮忙,拉比不帮忙,上帝不愿意帮忙。她泪流成河,心里满是黑夜,自从梅努西姆降生,每个喜悦里都含着痛苦,所有的节日都是折磨,一切的庆祝都是追悼;没有了春也没有了夏,每个季节都是冬天。太阳升起,却带不来温暖。唯有希望不愿死去。” 太太太太太厉害了!偶然相遇,一见钟情,每一个句子都掷地有声,从容又高效,厚朴而诗意。不输最近所读的斯坦贝克最震撼的文字,幽默或有不及,而圆润过之。我要一口气把他的书全部吞下! 日头每从肩上过,生离死别亦寻常,而“门德尔·辛格无疑是被选中的那个倒霉蛋。作为耶和华的残酷威力的可怜的证人”,他的四个孩子分别失踪,阵亡,发疯,痴呆,妻子也早早离世。对上帝越虔诚,上帝对他就残忍? 这家人的身后是战时满目疮痍的世界,眼前是贫穷与病痛的岁月,未来是离散流亡的命运。他们的遭遇不过是那个世界的缩影。虽然故事的结尾是像《约伯记》一样的奇迹,但这并不是一个关于宗教、关于启示的故事。最后的奇迹毋宁是人们在残酷物语中的一丝希望,一缕金色的梦想。 同样的物象反复出现,父亲那在靴子边摆动的长袍,母亲那梳理着头发的手,诉说着岁月的变化,勾连着故乡的往昔。时钟又响了六下,人们按时起床,不论是否劳作。上帝不愿帮忙,奇迹早已远去,唯有希望不愿死去。 最后,同意伯尔和戈迪莫的评价~
信仰是神圣的,因为他人是神圣的,而我自己也是神圣的。 有信仰就是有归宿,临死也不会害怕,终生都追求幸福。 没有信仰,只能坚强地向死而生。 有时候相不相信也没得选,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 对于信的人来说,信就有,不信就没有。 对于不信的人来说,可以养条狗,就可以靠感受了。 对于不生孩子,不养狗,又不信的人来说,需要意义才能让自己不失眠。
有点好看又有点无趣,可能是我对宗教不太感兴趣的原因,最后的结局有种包饺子的大团圆之感,但是最让我可惜的是狄波拉死了,她没能像门德尔那样见到康复的梅努西姆,亲眼见到一个奇迹。始终觉得,最爱梅努西姆的人是狄波拉,那爱呼唤着生命的奇迹,震颤着生与死。
又是很浓的宗教意味。虔诚而贫穷的门德尔一生安分守己,却接连失去健康的儿子、离家的儿子、战死的儿子、妻子以及精神失常的女儿。直到他几乎失去所有,那个曾被认为无法治愈的儿子才以音乐家的身份重新出现在他面前,带来迟到的奇迹与救赎。 故事本身是有趣的,罗特的叙述也很流畅,但是一个人是否只有在经历了生活的重重苦难之后,才有资格获得幸福?这就是信仰上帝吗?只有当门德尔失去所有至亲之人,他最后得到的幸福才会显得足够珍贵、足够配得上“救赎”这个词吗? 门德尔最终等来了奇迹,可那些死去的人并不会因此回来。失去妻子和两个儿子的痛苦,也不可能被一次团聚彻底抵消。如果上帝必须先夺走一个人的全部,再归还其中一部分,才能证明自己的仁慈,那么这样的仁慈未免太残酷了。我不认同这个逻辑,也不认同这种信仰。
“如果我死了,门德尔想,马克就可以和米莉亚姆结婚。两个人都在等着我死。可我有时间。我在等着梅努西姆。”门德尔·辛格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他是在信仰上帝这个长久的后知后觉传统里的一部分,这在小说开头对门德尔的“普通化”的勾像中就明确了。听从于上帝的安排、期待着上帝的恩惠和奇迹,唯一逃离厄运的希望就在此,唯一能忍受厄运的力气,也在此。 信仰上帝,让人必然对苦难和生活后知后觉,因为,这个信仰,让人们把所有的幸运都归功于上帝,于是人们在幸运时唱赞美诗,这个信仰,也把所有的灾难都归于自己的罪,即便门德尔自始至终也想不出来,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才招致厄运,但他仍在在不自觉地为自己寻找罪。这,让他失去了改变生活的机会,让他落后于生活的碾轮。 “我只能唱赞美诗。这不够啊!这不够!”当欧洲的战争爆发时,门德尔吻着圣经,唱着赞美诗,但是他感到了这根本没有用,但他虔诚,他认为这没用是自己的过错,错在他只会唱赞美诗。一个习惯了给自己找寻罪名的人,对生活是不会有办法的,除了哭喊和祈求。 直到门德尔所拥有的全都失去了,他才开始对上帝生气,他愤怒地要烧掉圣经。但是发生了什么呢?他的手不听使唤,他的手因为常年的祈祷早已服从于上帝而不是他自己,他的愤怒的内心,只说服了他的嘴进行咒骂。信仰,早已让门德尔的自身裂开了,属于上帝的部分,他控制不了,属于自己的部分,毫无办法。 小说的上半部,写的是门德尔和妻子女儿去美国之前,在卒基诺夫的生活,下半部,是去美国之后的生活。对照《圣经·约伯记》的梗概,我在读的时候,一直不想看到约伯最后得到的奇迹在门德尔身上实现,因为,那就很可能变成对宗教信仰的力量的宣传、对上帝的传道。但是在读到快近结尾的时候,我又无比希望真正的奇迹能够出现。 是因为同情。即便这个奇迹仍然会被门德尔不可避免地理解为上帝的力量,但是不重要了,我希望他能得到,他已经受了太多的苦,他千疮百孔的心灵值得重获希望。 感谢约瑟夫·罗特,保留了这个希望。在读到“我就是梅努西姆。”时,虽然我早就猜到他就是梅努西姆,还是忍不住眼泪,太好了,这太好了。 我喜欢这部小说,因为它又带着我重历了一遍,“希望如此重要”这种生命感觉。我喜欢这部小说,它的语言精彩、准确,是了不起的艺术。 我喜欢这部小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一部小说这么触动过了。久已失落的事物重新得到,恐怕就像门德尔听到《梅努西姆之歌》的感觉。 门德尔最后在海边的房子里,脱下了帽子,到底,上帝的仆人,并不是上帝的奴隶,仆人,仍然是一个完整的人,无论他如何卑微。
门德尔辛格是个虔诚的信徒,一个正直平凡的犹太人,一战爆发,大儿子在战场失踪,二儿子在战场丧生,妻子难也接受儿子的死突然离世,女儿发疯住进了精神病院,自幼患癫痫病的小儿子没了消息,经历了这么多的苦痛,辛格开始记恨上帝的残忍,开始报复上帝,不过节日,不唱赞美诗,甚至去吃猪肉。而战争结束后,奇迹出现了,辛格与患癫痫的小儿子重逢,小儿子的病痊愈了,而且成为了天才音乐家。 故事写出了辛格的迷惘、悲怆、几近无奈又坚韧不拔的寻找,寻找自己,寻找灵魂的归宿。 我喜欢辛格的妻子知道自己小儿子得了癫痫而去求助于拉比,拉比说的那句话,他说:“疼痛将使他明慧,丑陋则令他善良,苦难会让他柔和,而疾病会使他坚强。他的眼睛会开阔而深沉,他的耳朵会敏锐而且充满回声。他的嘴会沉默,但是当他张开嘴唇的时候,它们会宣告美好。不要害怕,回家去吧!” 面对苦痛,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的!
《约伯记》里有这样一句: Though he slay me,yet will I hope in him;I will surely defend my way to his face. 翻译过来就是: 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 我觉得拿这句话来解释犹太民族沉重且苦难的历史是非常合适的,历史上他们一直被驱逐被迁移,但是上帝始终在他们的心里,他们也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仰。 门德尔似乎是另一个约伯的翻版,他一生穷困潦倒,好不容易能与二儿子在美国团聚,二儿子战死,妻子受到打击而亡,女儿发疯住进精神病院。他好像已经被上帝抛弃了。 就像《爱情与其它魔鬼》里的那段话一样: “他来到祈祷室,竭力想寻回抛弃了自己的上帝,可是一点用都没有:怀疑比信仰更有耐力,因为全部的感官都在支持前者。” 他开始渎神,他甚至想去意大利人所在的社区去吃猪肉。当神离他越来越遥远的时候,他似乎被上帝原谅了。 “疼痛将使他明慧,丑陋则令他善良,苦难会让他柔和,而疾病会使他坚强。” 他那残疾的被留在俄国故乡的小儿子,他的梅努西姆,他经历了疼痛苦难疾病,他出现在了遥远的大洋彼岸,他的面前。 从这一层意义上,梅努西姆像是整个犹太民族的一种映射。他们一样经历了苦难,最后他们又重新站了起来。
痛苦与神的良善的本体不能等量齐观,在神的许可之下,神怎么这么愿意把他的孩子交给撒但呢?怎么这样的忍心让祂的圣徒受这样的困难呢?因为当撒但每一次对圣徒产生攻击的时候、试探人的时候,神就用祂的主权把试探转成试炼的一部份,然后让祂的圣徒得胜之后成为神更坚固的见证人。看哪,我的仆人交在你手里你这样待他,他的信心没有改变,神就得着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