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文夫
小说《美食家》《小贩世家》是陆文夫的代表作,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解剖了近半个世纪的中国社会生活,对当年人们的生活有一个丰富的描绘。散文分三个面向,一是关于美食,是日常生活中美食家的经历和思考,二是陆文夫的人生经历,三是陆文夫所写关于苏州的美文。读这本书,可以了解最精致的江南生活与江南文化。
陆文夫被人称为“陆苏州”。他在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作品是《美食家》,他带着这部作品去法国,那里的人们希望还原《美食家》中的满汉全席。作品要出海,意味着一个国家的文化要出海,在世界上展示自己的形象。乒乓球可以外交,美食也可以建立文化交流。 时代性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作家没有处理好与时代的距离,会陷入与政治捆绑的境地。陆文夫能比较好地处理和时代的关系,作品中有时代性,也有超越时代性,有审美的趣味、文化的场域。 他在艺术上取得的成就被人称为“糖醋现实主义”,以饮食上的命名说文学上的风格特点,这是很有趣的。 他在新时期写《小贩世家》《美食家》《井》,到底想表现时代的什么?以人物的曲折命运表现历史对人造成的影响。 他小说中很多人都姓朱,朱源达、朱自冶、朱世一,朱氏家族是庞大的。 小贩家族给朱源达留的产物是扁担,他从前走街串巷卖馄饨,1949年之前属于被允许经营的小商小贩。他在走街串巷时能找到自我,有自足性的快乐。1949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要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如古华《芙蓉镇》中豆腐西施卖米豆腐,后被禁止。小贩也因此全家搬到农村去了。我们可以作此假设,如果自己是小贩,恢复政策后能回到城里,是继续小贩世家的经营,还是另谋生路?就像《三寸金莲》中的选择,葛香莲因裹脚饱受痛楚,却也因赛脚大会上夺魁沐浴荣利,如果自己是香莲,是否会让女儿裹脚?这些都耐人寻味。 一个人前半生的命运对后半生的影响是很大的,小贩宁可看工厂大门,也不愿意重操旧业,以前受批判的历史让他不寒而栗。他的经历和中国历史运动之间的关系让他心有余悸,就像《芙蓉镇》中王秋赦疯了,大喊多少年再来一次运动?小贩有了别的选择,但这样的选择是否一劳永逸?平凡人的选择和命运,和中国政治、历史、经济密不可分。 《井》是一篇非常深刻的文章,有人说徐丽莎的选择过于草率,但让她做出选择背后的东西更让人深思。 徐因为家庭出身,不善于与人交流。我们会在一个人很大方很开朗时喜欢她,但有的人不善言谈时也有别样的内在气质。朱世一一见她就被吸引,十分关心她,也可以说很会表现,献殷勤(哈哈),让徐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温暖。老师说如果你感到一个人能为你带来从未有过的阳光,让你觉得自己活在世上还有意义,一定要小心这个人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当然,这是从现在的角度来说的。 二人很快结婚。在中国,乃至于在世界,一结婚就会遇到问题。一结婚首先就有了婆婆,家庭伦理让婆媳关系变得紧张。中国文学史有几个经典的婆婆形象《金锁记》曹七巧、巴金《寒夜》中的汪母。上溯至古代文学,《孔雀东南飞》中那真是恶婆婆的形象,《红楼梦》中婆婆也很多(哈哈),年长的女性大多都有婆婆身份。 婆婆去世是不是就好了?并非如此。朱对徐也不像从前,母亲在的时候会有父权文化,母亲去世后有男权文化,朱身上有父权、有男权。 “井”构成这个地方生活的中心,也是流言蜚语滋生的中心,徐丽莎周边给她造成困境的综合体构成了一口井,是将人困住甚至吃掉的牢笼。后半部分才是作者要说的重要内容。井边的人对她指指点点。张洁《方舟》的三个女性在一个屋子里生活,没结婚的、要离婚的、已离婚的,也有旁人来说三道四,滋生出流言蜚语,都是对女性的偷窥和凝视。 丈夫怀疑徐,去工厂里闹事,助手“知难而退”,退缩退却。徐最终跳井自杀。 “井”在日常生活中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有广义性,“吃水不忘挖井人”,“背井离乡”说乡愁。还有哪些作品写到井?《妻妾成群》中的“井”有对生命的戕害,但拍成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弱化了“井”意象的作用,北京的珍妃井。《平凡的世界》中少平下矿井,铁凝《秀色》也写井,《小王子》中在沙漠中找井找水源,海子写诗:“我仿佛一口祖先们向后代挖掘的井。一切不幸都源于我幽深而神秘的水。” 《美食家》中,朱自冶早起要吃头汤面,饭后洗澡是为了更好地消化,结婚是为了吃得更好。陆文夫对他的描写很辩证,确实好吃懒做,确实吃得讲究:做菜最重要的是放盐。他是停留在口头上的美食家,不是具体能下厨做出美食的厨师。一个人如此之爱吃很好,这也是一种生活的意义,但也会引来别人不善的目光。 高小庭从小很恨讲究吃喝的朱自冶,49年之后决定改造这样的寄生虫。作为饭店经理,他推行了“大众美食”,把朱自冶爱吃的全部撤掉。 1966年后,高小庭和朱自冶都受到了批判,这让高小庭去思考自己的人生,推行大众饮食文化是否可行。高小庭在后面恢复了工作,想让苏州美食文化重回苏州大地,请朱自冶来当饮食协会的会长,虽然不会做饭,但能品尝出千分之一的差别。 文化在不同历史时代的命运如何,对饮食的革命什么时候是合理的,什么时候是粗暴的,如何正确看待饮食?如王蒙《坚硬的稀粥》。如何把饮食看作具体的文化并加以保护,这也是一个问题。 陆文夫也爱吃喝,出国时必须要带两瓶最好的酒,随行人员也要每人带两瓶酒。陆文夫每天喝酒才能写文章。如果不喝酒,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也许就是他喜欢吃喝,才能让朱自冶这个人物带给我们如此多的想象。
《美食家》作为陆文夫的经典代表作,以苏州为历史舞台,通过美食家朱自冶与革命干部高小庭长达四十余年的命运交织,以“饮食”为叙事核心,巧妙串联起中国社会半个世纪的沧桑变迁与个体命运的沉浮轨迹,深度融合了江南饮食文化、阶级矛盾冲突与时代精神反思。 在主线情节的铺陈中,朱自冶的形象极具张力:这位出身苏州资本家的美食信徒,解放前沉溺于极致的饮食享乐,甚至将消化过程升华为“妙不可言的美学体验”;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因阶级身份跌落尘埃,被下放劳动却始终未改对美食的执着;直至改革开放后重获资产,虽以“美食界权威”身份回归,却仍因固守旧习被贴上“寄生虫”的标签。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革命知识分子高小庭——青年时期怀揣改造旧社会的理想,对朱自冶代表的享乐阶层深恶痛绝,掌权后推行集体食堂等激进措施,却在“大锅饭”的荒诞与匮乏中陷入困境,晚年更痛彻反思“用阶级斗争的刀子切开了生活的肚子”,揭示出理想主义与现实的深刻裂痕。 小说的核心冲突与主题极具思辨性:以“吃”为政治隐喻的叙事策略尤为精妙——朱自冶的饮食美学象征着旧时代的精致文化,高小庭的饮食改造代表着革命理想的实践,而集体食堂的失败则成为激进政策的隐喻注脚。在阶级身份的困境书写中,朱自冶的“资本家”标签贯穿一生,即便政策平反仍被视作“旧时代的活化石”;高小庭在阶级立场与人性本真间的矛盾撕扯,更暴露出革命伦理与个体情感的深层冲突。此外,作品对苏州奥灶面、清炒虾仁等饮食细节的工笔描绘,将朱自冶的美食哲学升华为江南文化的精神符号,让“闲适精致”的吴地风情在时代洪流中化作一曲怅惘的文化挽歌。 人物关系的象征意味颇为深远:朱自冶与高小庭构成享乐与革命、传统与激进的镜像对立,最终指向对人性复杂性的包容思考;朱自冶的妻子孔碧霞从富家千金到患难与共的蜕变,隐喻着旧式女性的依附性与生命力;包坤年从革命积极分子到餐厅经理的身份转换,以及底层工人阿二的命运轨迹,共同勾勒出时代浪潮对个体命运的强力裹挟。小说以朱自冶晚年重获文化尊重、高小庭辞官归乡的开放式结局,引发关于“饮食文化的当代定义”“历史改造的价值叩问”“传统文化的现代守护”等深层思考,以“饮食”这一微观切口完成了对中国社会转型的宏大叙事,至今仍是解读人性困境与时代精神的经典文本。
《美食家》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部分:解放前 —— 批判与嫉恨 朱自冶:一个靠祖上遗产生活的房产资本家。他人生的唯一乐趣就是“吃”。比如他每天要早起去吃朱鸿兴家的头汤面,接着到阊门石路去蹲茶楼,在茶楼吃完中饭之后便由阿二拉着他去澡堂搓澡,搓完澡之后晚饭便去酒店吃小吃。所以凭借着如此丰富的美食经验,他成为了苏州城里真正的“美食家”。 高小庭:一个贫苦学生,因亲戚关系,寄居在朱自冶家,朱自冶觉得他很机灵,就让高小庭负责每天帮他跑腿买晚饭的那顿小吃。在跑腿买小吃的过程中,他目睹朱自冶生活的华贵,也看到了普通人比如要钱的叫花子、垃圾桶里翻烂菜叶的老妇人他们的悲惨生活,这种对比让从小接受“反好吃”教育的高小庭,内心充满了对朱自冶“寄生虫”式生活的厌恶和阶级仇恨。在他看来,朱自冶的“吃”是建立在劳动人民血汗之上的剥削行为。 于是后来他信仰了共产主义,并于1948年的冬天前往解放区,被安排去苏州干商业工作。他煽动阿二不再为朱自冶拉车,结果后来阿二失业了,以工代赈被安排去疏浚苏州城里的小河浜,阿二的爸爸不得已也在摆小摊卖葱姜谋生。 第二部分:五十年代至文革 —— 改造与毁灭 解放后,高小庭成为了一家国营餐馆的经理。他怀着对旧社会的痛恨,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造”餐饮业。他拆去店里的霓虹灯和单隔间,把碗筷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再有店小二,这三点大家都没有异议,只是觉得新鲜。但是他甚至不顾反对,取消了精致的苏州菜点,推行“大众化”的饭菜。比如,把美味的炖鸡汤改成大锅煮的“白菜汤”,把精巧的点心改成馒头。他的目的是“消灭资产阶级的吃喝风气”,结果餐馆变得千篇一律,毫无特色。国民经济大发展时期民众也看不上这种大众菜了。与此同时,朱自冶失去了特色苏州菜饭店郁郁寡欢。正好碰到有一手好厨艺的孔碧霞,两个人因此就结合为一个家庭。 之后又到了困难年,昔日的阿二成为了基层公会的主席,他听闻高小庭的妻子患了浮肿病,就给他弄来两车南瓜让他拿小板车去拉。朱自冶听说了这件事,便到高小庭家里问能不能也给他分一点,他答应了,但是为了锻炼他的劳动意识要求朱自冶四点就起来。两个人在拉南瓜的过程中也进一步地交流,更加了解了 。 文革期间,二人都受到了冲击。高小庭因为结合之前的反思,在困难年过去之后想改善大家生活恢复了高价菜而被批斗,朱自冶则因为“美食家”的历史被当作“牛鬼蛇神”。昔日饭店的店小二包坤年现在专对着高小庭批斗,甚至因为朱自冶不会说话批斗还加重了。 第三部分:改革开放后 —— 回归与反思 文革结束,社会步入正轨。高小庭被下放农村九年后,他又被安排到了昔日的工作岗位。与此同时人们被压抑已久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包括对美食的渴望,重新爆发出来。高小庭现在就推出了快餐,整改店面、设立炒菜部,把一切都恢复到了苏州菜本来特色的样子,有不懂的还请当时反对他工作的名厨杨中宝来帮忙指点。让高小庭认识到了人才的重要性,阴差阳错朱自冶的“吃客”本性得以重见天日,并且他的美食知识突然从“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变成了“宝贵的传统文化遗产”。他被人请去做美食讲座,讲如何吃,从哪里下筷,讲的最好的就是放盐这一块。他从一个被人鄙夷的“寄生虫”,一跃成为受人尊敬的“美食家”朱老先生。后来他、朱自冶以及包坤年成立了一个烹饪学学会,这个学会的名气越来越大,饭店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故事的结尾就是高小庭受邀去五十四号家吃了一顿豪华盛宴,后来去参加阿二家的婚宴,看到他的小外孙不吃硬糖只吃巧克力,他就觉得怎么办又是一个美食家,他一生气,就直接把硬糖塞到小外孙的嘴里了。 《美食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吃的故事,它通过高小庭和朱自冶这两个人物的命运沉浮,探讨了几个深刻的主题: 1.极左路线说的批判:深刻地揭示了,那种以“革命”名义否定一切传统、消灭一切精致生活方式的极左做法,是粗暴且有害的。它导致了文化的断层和生活的贫瘠。 2.物质追求与精神文明:人对于美好物质生活(包括美食)的追求是正当的、天然的。将这种追求与“资产阶级”简单划等号,是荒谬的。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允许并鼓励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得到丰富和提升。 3.文化的价值与传承:朱自冶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吃喝的癖好,更是一种关于生活的艺术和积累深厚的饮食文化。这种文化在任何时代都有其价值。 4.人性的复杂性:高小庭不是一个坏人,他是一个被时代洪流裹挟的、充满矛盾的知识分子。他的反思,代表了一代人的集体忏悔和觉醒。朱自冶也并非一个简单的“寄生虫”,他是一个将“吃”这门艺术做到极致的“专才”。
2022•79 美食家 by 陆文夫 这个月本来共读群里约好共读“诗情画意”,误打误撞接连读了三本关于美食/旅游的图书:《托斯卡纳艳阳下》是美国人在意大利安居历程,《鱼翅和花椒》是英国人在中国寻访美食学习厨艺的感悟,而《美食家》是一位苏州名家因“吃”而起兴,记录的时代变迁。 作家陆文夫先生(1927-2005),从他在本册中记录的数段人生经历来看,近一百年的跌宕起伏,他是一场没拉下: 短暂的民国共和,残酷的日军侵略,新生后百废待兴,反右大跃进文革,改开下海经商。 无论身处何时何地,还是离不开吃喝,人的这种生存本能,在陆先生笔下有了两种层次。 >> 鲁迅翻开了封建社会史之后发现了两个字:“吃人”。我看看人类生活史之后也发现了两个字:“吃饭”。同时发现这吃人和吃饭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 国际歌的第一句就是:“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这是一句很完整的话,它概括了“吃饭”与“吃人”,提出了生活和政治两个方面的问题。 人常不耻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不也是数典忘祖,忘恩负义的经典形象吗?可见吃饭,真不是口腹之欲这么简单。 吃饱之余,为了吃好点,于是就有了“美食家”。在陆先生“成名作”(此处其实大不敬)《美食家》中的主角朱先生,抛开姓氏,行迹和陆先生有几分相似呢? “吃的艺术和其它的艺术相同,必须牢牢地把握住时空关系。” 陆先生下海的重头戏,就是开立酒楼(女儿打理),重扬苏州菜风范,因为美食家承载的,是弘扬传统文化的责任。 说到这里,肯定很多人也会有意见:什么都往文化和传统上靠拢,为了吃口饭,宣扬奢华浪费,这不是传统文化的精华,而是糟粕才对。 所以啊,什么都得加个“度”的限定条件:如果人人敞开肚皮,天天胡吃海塞,大锅饭变观音土,记忆犹新;但金榜高中,洞房花烛,开瓶好酒(就给茅台留个广告位吧),摆几桌席,人之常情,吃不穷。 只要是各家数着自己钱袋过日子,就不用担心,积谷防饥也是传统精神之一。
入伏以后,暑热难当,日子过的不思进取。吃甜点,睡长觉,喝热茶,四处浪荡。逛过三次平江路,两次冬,一次夏。 时近傍晚,天吐薄青色。下过雨的石板路散着莹润光泽。游人摩肩接踵,长裙摇曳。灯光在雨后屋檐下害羞亮着,旖旎的像美人脸。 乌篷船在河道里缓行,运气好会听到摇橹船娘哼唱江南小调,软软糯糯的尾音荡在空气里,揉合落雨后的潮润,眉梢眼角都是情意。 夏季雨,一场比一场黏腻,空气闷热,鼻尖缀满汗芽儿。找个小巷子躲雨,买一碗赤豆圆子,纸碗,塑料勺儿,分食而之,边吃边等雨停。 往深处走,是老姑苏人的旧居。汗衫、拖鞋、木门、窄弄。窗棂紧闭,铜环渐歇,像笙歌落尽的欢场,又温暖又寂寞。 临水美人靠,筒瓦泥鳅脊,瓦楞草随风轻摆,青苔在暗处吐绿。粉色晚霞染红天际,电线横七竖八斜挂着,街上有朦胧人语和淡淡雾气。 苏州好,城里半园亭,几片太湖堆崒嵂,一篙新涨接沙丁,山水自清灵。
《美食家》这篇小说名气很大,仰慕已久,读完之后却不禁有些失落,觉得它名不副实。 究其原因,可能是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篇包装成小说形式的议论文。题目虽然是《美食家》,但作者并没有将笔墨花费在塑造一个栩栩如生的美食家形象上。作者创作这篇文章的真实目的,其实是用反讽的手法,讨论富裕阶层对于精致生活追求是否具有正当性的问题。美食则是这一论题的具体切入点。文章一开头作者就借高小庭之口为全文定下了基调: 好吃还能成家!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想到的事情往往不来,没有想到的事情却常常就在身边;硬是有那么一个因好吃而成家的人,像怪影似的在我的身边晃荡了四十年。我藐视他,憎恨他,反对他,弄到后来我一无所长,他却因好吃成精而被封为美食家! 在书中,高小庭始终是一个享乐主义的坚定反对者,而他具体反对,憎恨的对象就是美食家朱自冶。作者则通过让高小庭亲口说出自己一无所长,朱自冶被封为美食家的事实,表明了自己对享乐主义的立场。作为一篇议论文,这样的开头犹如泰山压顶,当头棒喝,能够让读者瞬间感受到作者意图。但是,作为一篇小说,大概没有比这更糟糕的开头了。彻彻底底的大剧透,整篇文章所有的悬念都被破坏殆尽。 同样的,为了始终凸显文章的价值判断,高小庭和朱自冶之间的主线矛盾无法自由地发展变化,故事和人物也就难以避免地僵硬刻板,有失自然。高小庭这个角色,一辈子做饭店经理,却始终对美食避如蛇蝎,简直不近人情。而朱自冶则像是个打不到的不倒翁,无论社会环境都么严酷无情,他对美食的追求始终毫不动摇。 另外,用一个中短篇小说的篇幅讲述三十年中三户人家经历的风风雨雨,显然无法作到事无巨细,娓娓道来。三十年是整整一代人的时间跨度,如果陆文夫先生把本文写成一部长篇,那么必然是一幅精彩纷呈的历史长卷,可惜先生志不在此,于是历史长卷被高度抽象成了一幅目的明确的手绘地图,所有的情节安排都不是为了让读者自由探索时代风味和人物内心,而是一个个棱角分明的路标,不容置疑地指向作者预设好的终点。也许在那个全民解放思想,辩论真理标准的特殊时代,《美食家》确实让读者们耳目一新,但在尘埃落定的今天,《美食家》难免要成为明日黄花。 作为小说,《美食家》整体的艺术表现,也许并不那么完美,但是文章的细节却展现出了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力,时常让人惊艳。避如,因为是一篇反讽的作品,小说中主要人物的名字似乎都别有深意。高小庭,文中一般以小庭称呼,可能是谐音消停。他一辈子都在反对美食家朱自冶,作者时刻都在告诉他要消停。朱自冶是一个靠收房租生活的资本家,显然他的名字谐音主子爷。另一个重要的反面角色包坤年是一个两面三刀见风使舵的跳梁小丑,也许在那段疯狂的时代,作者遇到了太多包坤年似的人物,有意想警醒一下众人,所以这个名字可能谐音包括你。 作者的人物描写也异常传神,他写朱自冶起早贪黑为了吃一碗头汤面: 朱自冶揉着眼睛出大门的时候,那个拉包月的阿二已经把黄包车拖到了门口。朱自冶大模大样地向车上一坐,头这么一歪,脚这么一踩,叮当一阵铃响,到朱鸿兴去吃头汤面。 寥寥数笔,一个在瞌睡和美味之间反复横跳的老饕形象跃然纸上。后来,朱自冶落魄了,跟着高小庭搬南瓜,作者写道: 他把雨衣向手弯里一搭,甩打甩打地走在我的身边。朱自冶东张西望,兴致勃勃,好像是第一次看到这黎明前的苏州,第一次看到清洁工人在路灯下扫地,第一次听到那粪车在巷子里辚辚地滚过去。 依然是那副白相人的做派。这种漫画式的人物描写被我视作小说引人入胜的重要魅力之一。可惜在现今流行的小说中,很少能看到这样既朴实又精准的描写了。难怪用那些小说作为底本拍出的电视剧,画面里只有演员呆滞的美颜脸,因为原著里根本没有交代角色的动作和神态嘛。 本文另一大看点是文中间或流露出来的对于美食,主要是苏州美食的描述和经验。比如吃苏式面条的讲究: 同样的一碗面,各自都有不同的吃法,美食家对此是颇有研究的。比如说你向朱鸿兴的店堂里一坐:“喂!(那时不叫同志)来一碗××面。”跑堂的稍许一顿,跟着便大声叫喊:“来哉,××面一碗。”那跑堂的为什么要稍许一顿呢,他是在等待你吩咐吃法:硬面,烂面,宽汤,紧汤,拌面;重青(多放蒜叶),免青(不要放蒜叶),重油(多放点油),清淡点(少放油),重面轻浇(面多些,浇头少点),重浇轻面(浇头多,面少点),过桥——浇头不能盖在面碗上,要放在另外的一只盘子里,吃的时候用筷子搛过来,好像是通过一顶石拱桥才跑到你嘴里…… 关于吃苏式筵席必须要集体行动的原因: 美食家们除掉早点之外,决不能单独行动,行动时最少不能少于四个,最多不得超过八人,这是由吃的内涵决定的,因为苏州菜有它一套完整的结构。比如说开始的时候是冷盆,接下来是热炒,热炒之后是甜食,甜食的后面是大菜,大菜的后面是点心,最后以一盆大汤作总结。这台完整的戏剧一个人不能看,只看一幕又不能领略其中的含义。 关于那些所谓名菜的评价: 比如说鲃肺汤,那是用鲃鱼的肺做的。鲃鱼很小,肺也只有蚕豆瓣那么大,到哪里去找大量的鲃鱼呢?其实那鲃肺也没有什么吃头,主要是靠高汤、辅料,还得多放点味精在里面。鲃肺汤所以出名,那是因为国民党的元老于右任到木渎的石家饭店吃了一顿,吃后写了一首诗,诗中写道:‘老桂开花天下香,看花走遍太湖旁;归舟木渎犹堪记,多谢石家鲃肺汤。’从此石家饭店出了名,鲃肺汤也有了名气。有些名菜一半儿是靠怪,一半儿是靠吹。 书里这些关于吃的经验和知识简直全书的精华和高光,比某些名气很大却只会故弄玄虚的所谓美食家写得书强出太多了。
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四大名著这些经典书籍,因为书中的内容离我的生活太遥远了,我好像从中学不到什么。 但是,《美食家》这样“市井小说”却让我大开眼界,让我体会到读书能打开一个新世界,原来这世上还有另一种前所未闻的美好生活,“吃饭”这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居然能变成一种美好的艺术。 《美食家》里无论是市井小吃,还是知名餐厅里的招牌菜,都刷新了我的认知:一碗面居然有这么多种吃法;一条鱼竟然要用特殊方法喂养好几天;一只鸽子还能塞进鸡肚里再把鸡塞到鸭肚里;连盛菜的盘子都有讲究......这一切是我闻所未闻的新奇。 我如果没有读过这篇小说,以我父母的教育,我这辈子也不会知道原来“吃饭“居然能如此丰富多彩,美食能变成一种“高度的物质文明和文化素养的结晶”,“吃”居然能变成一种艺术,这完全超出了我当时的认知。 身为80后,我的家乡(某中部省份十八线小城市)在90年代时连个超市都没有,我对美味佳肴的认知仅限于:糖醋鱼、羊肉串和烧鸡。 我父母没什么文化,思想死板,只会给我灌输跟人比学习,不要跟人比吃穿这类“大道理”。我如果说想吃什么好吃的,我妈就会骂我没出息、只想着吃喝玩乐,有这心思怎么不放在学习上。 一直以来,每当我想吃点好的时,总有种负罪感。吃饭对我而言不过是填饱肚子,不像《美食家》里的朱自冶蒸蹄膀还要在盘子铺上青菜幼苗衬托粉红的肉,就像绿叶衬托红花一样。我不敢享受任何东西,“享受”对于我来说,是种堕落。吃顿“好的”,还要不停地自我安慰,我买这些不是贪图享乐,是为了让饭不至于难以下咽,让填饱肚子变得更容易些。这种“享受有错”的想法,让我的生活一潭死水,没有任何乐趣。 《美食家》这种讲述吃饭日常通俗小说,却让我开始体验到日常生活的美好。 毛姆说过:“一个人能观察落叶,鲜花,从细微处欣赏一切,生活就不能把他怎么样。” 从普通的生活日常中发现美好,才能热爱生活。热爱生活,才能源源不断从生活获取能量,从困难挫折中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 正如毛姆的“从平凡中找力量”的精神,从美食中找力量,真是再好不过了,毕竟,“民以食为天”。 陆文夫先生文笔了得,我阅读的时候眼前也浮现出美丽的古典园林,精致诱人的美食,优秀的文笔让人身临其境,如同看电影一般。 《美食家》里提到的淮扬传统名菜“三套鸭”,做法复杂,要将鹌鹑填入菜鸽内,然后再把菜鸽再填入鸭子内。对比《红楼梦》里做法复杂的“茄鲞”,似乎相同但又有些不同。 普遍观点认为《红楼梦》借“茄鲞”讽刺贾府穷奢极欲的生活。 难道《美食家》也是借“三套鸭”来讽刺除了吃喝啥也不会的朱自冶吗?可是,朱自冶也没有像贾府那样败落,苏帮菜如今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那到底不同在哪里? 我花了很多年,终于想通了这个问题。 《美食家》的“三套鸭”与《红楼梦》的“茄鲞”的区别在于:讲究吃喝的目的和“适度”。 贾府吃茄鲞是为了炫耀,彰显自己高人一等。朱自冶讲究吃喝不是为了炫富,他就是爱吃嘴馋。 贾府的讲究吃喝,远远超出享受美好生活的范围,到了挥霍无度的地步。朱自冶好吃懒做,但是,没有超出他的承受能力,不像“茄鲞”这样不计成本到铺张浪费的程度。 “茄鲞”代表了一种极端的、病态的做法。虽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物极必反,凡事过了头,就成了走极端。当一种文化、一个家族、一件事物,耗费的物力、人力超出合适的范围,到了浪费的程度,那它离衰败也就不远了。 所以,凡事要都要有个“度”,不要超出个人的承受能力。做事要不忘初心,要时刻铭记你做事的目的是什么。 ———————————————— 《美食家》是陆文夫先生的巅峰之作,1983年发表于《收获》,获得全国第三届中篇小说奖,随着时间的流逝显示出永恒的魅力,“美食家”这个称谓也由此风行。《美食家》被收入各种文集,并翻译成英法日等语言,畅销海外,亦发行过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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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文夫有民國范兒,語言老道幽默,從解放前的美食,到解放後吃食堂文革餓肚子,到改革開放的美食講座,可以說是另一部中國蘇州歷史小說,上乘小說。
美食家—竟然碰见40多年前没看完的一本小说!是真的,记得当年80年代自己还是小学六年级,偶尔在借到的一本文学杂志(记不得是小说月报、当代还是收获)上看了这篇小说,可惜人家催还,看了一半没看完…,留下遗憾,今天碰巧遇见,就如碰见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感慨万千,然而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学生,转眼已尘满面、鬓如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