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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世界文学名著名译典藏) 封面

红字(世界文学名著名译典藏)

霍桑

8998人在读
16.5万字总字数
¥13.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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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不顾禁忌,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她却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白兰用行动把红字变成道德、光荣的象征,一直到老死。《红字》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读者书评

★★★★★

霍桑的《海关》是解读《红字》的一把钥匙,它记录着海丝特·白兰故事的现实部分,被记述的起源和为什么被记述。而与其说是白兰的故事本身具有强大的精神力量以至于征服作者,不如说作者在白兰的故事影子下诉说一个移民清教徒家族的后裔怎么看待个性的自己和历史继承形成的自己存在关系。正是这种关系中的模糊,使得作者留下了袒露自己全部同时又能无损自我的空间,但也使得表述充满了矛盾,矛盾的复杂说明着《红字》的主题用任何一种条律的总结是不完整的,甚至有所损害的。 移民者的定居化。却把他乡认故乡的转变,不是一种爱,但确实是一种情感。这里的爱是一种向善的情绪,在移民者的定义下是到达新大陆的自由和清教徒的初心:一个充分自由却恪守道德的理想国。而这种理想国的破灭,一是自由本身,多是一种漂流的无依无靠,并非美好;二是自由的消磨,当选择定居并带来了世代的生死,在祖先尘土滋养下的后辈,他们的记忆是被祖辈史塑造的记忆,他们的精神人格是历史的承继和这个尘土垒筑的异乡的痕迹成就,那他们自己在哪儿?他们的生活只是对过去的重复。而当理想国的道德也发生了罪恶,罪恶的烙印携带者道德的耻辱承继下来,后辈也就背负着原罪,正如加尔文主义的信条,人不能自己脱罪。 这个错误之前,祖先们是真正的自由者和理想者;错误之后,再怎么严厉的道德维护,没有自我的后辈承担着这个错误。除非离弃故乡,抛弃过去,后来者只能彷徨于道德秩序下或许可能很小但并非是零的错误再次发生,而错误和罪恶的积累,后代的退化也成了必然。 所以霍桑依恋故乡,但也知道不会让自己的后代再成长于这里。 但霍桑兜兜转转,似乎命运注定般以一个稽查官的身份回到塞勒姆;海丝特·白兰,终于在罪恶曝光之后,离开新英格兰,而最终回到新英格兰。霍桑在异地的生活,追逐着自由不羁的生活和不切实际的种种空想;白兰在试图逃离新英格兰时,也畅想着在旧大陆的一种新的自由生活:一个吊诡的情景,当初为着自由和理想来到的地方,最后却成了为了自由和理想逃离的“囚笼”。 但霍桑和白兰又终究不一样:霍桑离开了追逐空想的过去,忘怀自己的自然天性以着手职务,观察着海关人各自的品性,而随着仕途的断绝又重新成为一个文人,城镇和海关的过去如一场梦般终于消失;白兰则是终于带着珠儿离开了这灰暗的一方和灰暗的过去,最终孤身一人返回了这灰暗的一切,重新戴上红字,并向后来者宣示一种真理:男女之间的关系将建立在一个双方幸福的更可靠的基础上。 一个新的、欢乐基底上的天使和圣徒将代替传统的蒙上罪恶的一切,显示神圣的爱如何使得人获取幸福。而也正是这样,再一次的回归与落叶归根有了根本的不同,说明着传统的理想国梦想的覆灭,取而代之的是爱与自由的人的向善,是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善,而非承继幻想永存的道德。

★★★★★

满怀着虔诚的心态再一次阅读了这本😭😭😫😫这种几近绝望的悲情和清冷寂寞的宗教色彩快要让我疯掉了……霍师本人的笔力也是十分值得学习品味的一环 #最美的产品 没有之一

★★★☆☆

《红字》(霍桑) 浪漫主义小说,心理分析小说 罪恶问题,孤寂感,象征手法,想象力丰富。 介绍里面说这本书如何享誉盛名,但看完后个人觉得就是一个小故事而已,体会不到有何魅力。 放在现在来看,牧师就是个渣男,懦夫,海丝特就是个恋爱脑,医生就是复仇心强,唯有珠儿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天使。 看了小说,又去看了电影。电影版和小说版相差巨大,改动很多。电影里反而美化了牧师,也没有体现出珠儿的古灵精怪,结局也改得像另一个故事。 无论电影还是小说,都不太喜欢。

★★★★☆

几乎可以算是一部神学作品了,用莎士比亚的夸张语言风格,以新英格兰的社区为背景,借三个主人公的感情冲突为线索,揭示出审判与恩典,信仰与罪性,爱情与伦理,忍耐与结果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从而让你不得不更加深刻一点的认识到:全是罪人,惟有恩典,只靠信心。

★★★★★

胸口鲜红的A,是Adultery通奸罪,是Able能干,是Angel天使一般的存在。红字 A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它的意义是由人的主观想法去赋予的。

★★★★★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小说中似乎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的特征。书中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人——海斯特·白兰及其她与人偷食后结下的果小珠儿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在这部作品中,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将那个自已佩戴在胸前的那个标记。影印在这个孩子身上,如同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红色的耻辱仿佛深深地烙进了这位母亲的头脑,因此她的一切观念都采用了它的形式,从而精心地炮制出这个类似的东西。她不惜花费很多时间,绞尽脑汁创造出这么一个作品,小珠儿火红的连衣裙。它既是她爱情的象征,又是她罪孽和痛苦的标记。但是,事实上,珠儿二者兼而有之,而且正是由于这个同一性才使海丝特如此完美地用孩子的外表来代表红字。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的个性思想描写得淋漓尽致。海斯特追求着自己的爱情,这件事只与个人有关,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着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那些惩罚她的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与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恨与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个东西,发展到极端时,都是密不可分、息息相通的;二者都可以使一个人向对方索取感情和精神生活的食粮;二者都可以通过放弃其目的,将自己狂热的情人或者同样狂热的仇人置于孤寂凄凉的境地。因此,从哲学探讨和观察的角度来考虑,这两种激情在本质上似乎是完全相同的,只是一种恰好出现在圣洁的光辉中,另一种则出现在阴暗惨淡的幽光中。在精神世界里,老医生和牧师——他俩事实上互为牺牲品——也许会不知不觉发现他俩在世上积聚的仇恨和厌恶已经变成黄金般的爱了。 最后作者给了小珠儿一个幸福圆满的归宿。让她在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作者霍桑从情感上是追求一种自由、美满的。珠儿吻了牧师他的父亲嘴唇,符咒给解除了。这个伟大的悲剧场面——这个撒野的婴孩也在其中扮演了一个角色——激发起她全部的同情心。她的泪水滚落在她父亲的面颊上,它们是她的誓言:她将同人类同甘苦共患难,一起成长,不再跟世界作对,而要做世上的一名妇女。对于她母亲来说,珠儿作为一个传递痛苦的信使,她的差事也全部完成了。

★★★★★

用一句话总结读后感想: 坚强的、执着的,如天使般真诚、善良的海斯特,只做错了一个选择——将自己真诚的情感,倾注在了虚伪而懦弱的牧师身上(为此,她承受了极其惨重的后果);往后,她的每一个决定和做法,都展现着人性灵魂的光辉。 —————————— 接下来的内容(温馨提示,篇幅略长),用来表达为什么我觉得海斯特爱牧师,是一种错误的选择,这刚好是我近日参与的一个辩论主题:“海斯特应不应该选择坦白,说出孩子父亲的名字?” 我方所持的观点是海斯特应该坦白,把孩子父亲的身份公布出来。通过坦白真相,并真诚忏悔,她便能够不佩戴代表着通奸罪(Adultery)的鲜红的A字,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过上更幸福快乐的生活。 下面我将从三方面提出观点: 【论点一:牧师不值得托付、不值得爱】 {第一},基于他的虚伪: 一个虚伪、不真诚的人,如何让人相信他会有真诚的情感?身为牧师,自己内心有罪却冠冕堂皇地接受信徒们的忏悔和礼拜,这是多么讽刺的行为。 (第十一章写道:“牧师心里很明白——他把伪善行径表现得十分巧妙,却又在表示忏悔哪!——世人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他遮遮掩掩的忏悔。他在公开表露有罪的良心,借此竭力让自己承担欺骗,但是他却仅仅得到了另一种罪过,一种只有自己知道的罪过,到头来连一刻的慰藉都没有得到。他讲出了真正的真理,临了却把真理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伪善。”) {第二},基于他的懦弱: 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自己不敢自己进行承担;不敢勇敢迈出那一步,只把自己的命运交由上帝,缺乏自主决断力和主观能动性。对于这样一个人,他能有所作为吗? (书中十七章有这样两处段落:①“可是我呢!——跟这样一个死敌在一起共呼吸,我怎么能活得长久呢?”阿瑟·丁梅斯代尔惊呼起来,内心一阵抽搐,神经质地用手去捂住心口——他的这种姿势已经变得不由自主了,“为我想一想吧,海丝特!你是坚强的,替我想个办法吧!” ②“我没有力量出走。像我这样一个不幸的罪人,我已经没有别的想法,只求在上帝给我安排的地方,苟延残喘,了此一生。) {第三},基于他缺乏责任心: 作为海斯特的爱人,他没有尽到爱人应有的责任,海斯特一个人承受苦难时,他既没有情感上的支持与安慰,也没有经济上的援助,他真的爱海斯特吗?作为珠儿的父亲,他也没有主动尽到父亲的责任,在孩子的养育、关爱上,都不见其人。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责任心的男人,他真的值得信任和托付吗? 【论点二:海斯特在这份情感里牺牲了太多,这一场不平衡、不健康的爱,不值得海斯特奋不顾身】 {第一},海斯特为了养育孩子牺牲了更好的生活条件: 众所周知,不论是从前还是现在,养育孩子是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的,当把有限的精力财力用在孩子身上,自己的生活条件和身心自由,自然就被大大的牺牲了。 (第五章,“海斯特别无他求,只求维持生计,过着粗茶淡饭苦行僧般的生活,对自己严格要求,只让孩子吃喝用度多少丰富一点。她自己的穿戴是最粗糙的布料缝制的,一身青色,素得不能再素;只有一件装饰物——红字——却是她命中注定要戴的。”) {第二},海斯特牺牲了尊严: 背负红字,受到村子里每一个人的唾弃,她日复一日地受到凌辱和折磨。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描述了海斯特那没有间断过的煎熬和痛苦:“总而言之,海丝特·白兰自始至终无处不感受到被人注视那个记号的痛楚。那块创伤永不会结疤;相反,随着逐日的折磨似乎变得益发敏感了。”) 海斯特当初选择隐瞒,很可能没想到所带来的折磨和痛苦竟会如此沉重,以至于让自己丧失了几乎所有的尊严。而尊严之于人,是不可丢失的。普列姆昌德认为,对于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是尊严。 {第三},海斯特在这份情感里迷失了自己: 她把她的精神和快乐寄托在了牧师身上。 (第十七章说到:“漫漫七年,全世界都对这个孤寂的妇人蹙眉而视——可是她忍受了这一切,甚至从来没有一次掉转开她那坚定而忧伤的目光。上天也同样对她蹙眉而视,但她挺了过来,没有死。然而,这个苍白的、衰弱的、有罪的和伤心的男人的皱眉,却是海丝特所忍受不了的,会使她没法活下去!) 从书中可知,她选择把自己整个的幸福与快乐,完全寄托于牧师,而不是确立在自己手中,在这份不平等不健康的爱里,她迷失了自己。反观牧师,牧师在这场不平等的爱中并没有做多少牺牲,有的只是由于自己的懦弱和虚伪而造成的痛苦。 【论点三:海斯特坦白,能更正当地行仁与为善,升华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方认为,去除红字反而更利于海斯特去行仁为善、感化世人。因为,当海斯特佩戴着红字去做那些好事时,很容易被人们认为是一种理所应当的赎罪行为,在书中也可知,当时受惠于海斯特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会感激她的行为,反而怀着一种唾弃的态度,并没有受到感化。 然而当海斯特选择坦白,并真诚忏悔、消去红字后,她的行仁与为善则更显真诚和无私,人们自然更容易受到感化,所以当海斯特消去红字后,反而能更好地实现她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并升华她的人生价值。 【小结】: 从女性觉醒的角度讲,每个女性都应该把幸福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实现独立。 如果我是热衷于真爱与自由的海斯特,我完全可以选择坦白,消去代表着屈辱的红字,舍弃与牧师的这种不平衡、不健康的爱,坦荡地做人,自在且自足,勇敢去追求更好的爱情。 如果我在精神和道德上有更高层次的追求,我依然选择消去红字,从而能够更正当地行仁和为善,为世界变得更好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以升华。 所以,不论从哪一个点出发,海斯特都应该选择坦白,从而能够过上更好、更幸福的生活。

★★★★★

霍桑的《红字》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考验我阅读功力的一本书了,之所以这么说倒不是因为书艰深晦涩,而是霍桑别具一格写作手法,几乎每五六页纸就有三四个值得圈画的细节以及一俩个打动我的点。宗教与爱情是中世纪西方高热度的话题,爱情自由和宗教伦理道德的冲突是本书的主旨,而“宗教囚笼里的爱情”是我所拟的一个标题,也是我所着重思考的,不过惭愧的是我越深入思考越被其所困,很多问题我都没有答案,所以这篇读书感悟的内容会有我的许多未解的困惑和我错误的主观理解。 一、红字是罪恶的标记还是正义的象征 贯穿全文的红字A像一枚硬币,有通奸adultery-恶和天使angel-善这两面蕴意,而它真正的蕴意是什么取决于人们赋予其的意义,海斯特赋予其善的意义,她得以得洒脱自在的活着,丁梅斯代尔赋予其恶的意义,他因此背上沉重的枷锁死去。 海斯特因为犯下通奸罪而佩戴红字,一直以来红字是罪恶的标记,人们会因为你佩戴红字而对你怒目而视。我对书中海斯特戴着红字站在刑台上的一段描写印象深刻,“她把婴孩紧搂在自己的怀里。这一搂与其说是一种母爱的冲动,还不如说她是在用婴孩来掩藏某个标记,一个缝制或佩挂在她衣服上的标记”。看得出来海斯特并不是生来就刚毅勇敢,刚配戴红字的她也招架不住由内心而来的罪恶感,也抵挡不了庄严的宗教仪式的窒息感,最初的她和丁梅斯代尔其实是一样的,只是她更勇敢一些,勇敢公开自己的罪。 丁梅斯代尔隐蔽自己的罪,他注定要比海斯特承受得更多,要时刻面对心中道德律的眈视,结局以死旬道也是必然的结果。而海斯特公开自己的罪,是一种宽恕自我、接纳自我的方式,她接受上帝的刑罚,上帝也理因还以她重生的机会。而事实证明,长年蒙受屈辱的海斯特更懂得人间疾苦,更懂得爱之不易,多年来她用善良的、利民的行为为胸前的红字赋予新的意义,红字变成超凡脱俗的光芒,带给人们温馨的安慰。 “罪恶的耻辱在于冒犯之际,而不在于袒露之时”。齐灵渥斯是真正的罪人,他抱着清教徒的克己禁欲,去惩罚那些没有禁欲的男女,但他极尽折磨的报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基督徒的博爱与救赎。他为达成复仇目的不择手段,他以医生身份伪装在丁梅斯代尔身边,还威胁海斯特保守秘密,他不揭露罪恶,而是无数次的冒犯挑衅,他为海斯特戴上标记罪恶的红字,而最终自己竟变成了一个恶魔。(说点题外话,我其实能理解齐灵渥斯复仇的动机,毫无疑问他是大奸大恶之人,但我很难去憎恨他,结局他去世了,把在北美和英国的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财富留给珠儿,事情证明他的人性也有光辉一面。书友“Fon”说电影里改编的齐灵渥斯这个角色简直是食人心的恶魔,可能是因为书和电影出入很大吧,我觉得还是书中对齐灵渥斯的人性刻画更复杂一些) 海斯特把珠儿抱在胸前,紧贴着耀眼的红字,从此珠儿便成为了红字本身,是赋予了生命的红字,严谨的说是红字代表的天使一面。珠儿展开她的天使的六翼,把圣洁之露洒向海斯特胸前的红字,净化红字另一面的恶,唤醒海斯特心中的勇气。我前面提到海斯特开始戴上红字时也是脆弱的,后来才有勇气宽恕自己,自我接纳,这一蜕变除了她骨子里特有的桀骜不驯个性,除了时间的沉淀,最重要的应该是珠儿的存在。 “她的气质不同凡响,不以昏厥来逃避强烈的苦难;她的精神能够躲藏在没有感觉的石头般的外壳里,而有血有肉的生命机体依然保持完整”。是谁给了海斯特这股力量?是珠儿,珠儿的气质里没有法律,没有对权威的敬畏,对于人类的法典或舆论都无所顾忌。这些品质都刻入了海斯特心中,是激发她潜能的引爆剂。 孩子是束缚她的一道枷锁,时刻警醒她犯下的恶 孩子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是寒冬里仅有的温度 我们每个人都戴着红字,你可知是谁为你戴上?你可探寻过它存在的意义?我们摘得下胸前的红字,但取不出心中的红字,它标记着罪恶还是象征正义,只取决于你赋予它的意义,能做决定的只有“此时此刻”的你自己。 二、宗教信仰是枷锁还是自我救赎良剂 我书中对丁梅斯代尔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感到失望,他不愿意放弃阿瑟·丁梅斯代尔这个名字,放不下宗教赋予他的使命,结局以死旬道看似感人、看似圣洁,然而我看到的更多是怯弱。他一生都活在宗教的枷锁之中,他的胸口没有佩戴红字,但他总把手握在胸口,他是在叩问自己的内心,企图安抚刻入心中炽热的红字。秉行宗教信仰是否可以作为救赎自己的一种方式,这是我对书中宗教信仰问题最大的困惑。我不太喜欢救赎这个词,于我的理解就是“有罪而自我拯救”,而教徒(丁梅斯代尔)大都把希望寄予祈求神明救赎自己,而不选择相信自己的力量。按加尔文教的教义的说法就是一个罪人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愿望获得赎罪,他灵魂的拯救完全取决于上帝的“选择”。如果是因为罪的原因,才有了赎罪的目的,那么这种救赎是徒劳的,因为罪本身并不存在,只是法律或道德律所赋予,如果非要承认罪的存在,那么在无限纯洁的神的心目中,我们同样都是罪人。 丁梅斯代尔走的是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而海斯特走的是一条自我接纳、超我的大道。丁梅斯代尔太执着于过于犯下的恶,想尽一切方法完成救赎,哪怕以死旬道,然而他所要救赎的只是过去的自己,我不相信他做到了救赎过去,在我看来他始终没有接纳自己。过去发生过的一切我们无法改变,能改变的只有“此时此刻”,过去的一切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如何赋予过去的意义。接纳过去犯下的过错吧,接纳人性确切存在的恶吧,人类所抵制的恶恰恰是人性中最重要的部分,没有了恶便没有人性,人不为人。 “她的姿容本来只该出现在壁炉的恬静火光中,出现在家庭安详的隐蔽处,出现在温柔的面纱下或庄严气氛笼罩下的教堂里”。类似这段的句子在书中不止一次出现,给我的感觉就是人们不能接受的不是通奸罪本身,而是拥有艳丽容颜的她竟做出丑陋的事,人们真正受到冒犯到的是海斯特对女性圣洁一面的亵渎。海斯特的罪没有确切危害到人们的利益,所以当海斯特再次挣脱宗教的枷锁,克己复礼的生活,做一些利民的事,她圣洁的形象就能再回到人们的心中,通奸罪佩戴的红字就便得不重要了,说到底人性是罪恶的。 谈一下我对宗教的感受吧。作为一位无神论者,宗教给我的感觉始终是庄严和神秘,我对宗教存在的意义有不小的困惑。记得第一次接触教徒是一次“南山寺”的旅行,游客掏钱握掌跪拜神明,教徒成群打禅紧闭双目为其祈福,不过当时倒是没对教徒的信仰产生多大的兴趣,只是他们苍白的面部和软弱的四肢引起我的思考。一副苍白无力的样子,做着祈祷神明超度世人的事情,多少有些难以理解,当教徒走到我的面前向我寻求救济并企图以祈祷作为赠礼,我的内心深处是反感与不安。当人们跪在神明的脚下,以神明之言规戒自己时,殊不知那个神明也是人创造的虚幻,人是思想凝结的造物,宗教的“虚伪性”早些年就根植于我心中。 宗教的“荒谬性”也是我所费解的,伊斯兰教有开斋文化,依据伊斯兰的教律,在斋戒月的日出之后到日落之前,是不能够进食与喝水的,虔诚的信徒甚至不吞咽口水,很显然这样的生活模式对于人体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每到斋戒月穆斯林足球运动员的表现都糟受告病,据国际足联医学委员会统计,斋戒的球员受伤概率极高,大多球员在斋戒月断送职业生涯。尽管如此他们依然要秉性虔诚的信仰,在他们眼里信仰是比生涯更重要的东西。 近来宗教“灾难性”频频显露,我因此略读了《文明与冲突》一书对宗教“灾难性”有了浅显认识,书中所述的一个论点即“宗教信仰的矛盾是当下国家、地区冲突最主要原因”。为什么今天的中东地区依然混乱不堪,印度疫情为何难以控制,美国分裂中国为何首选新疆,除了考虑地理战略、资源战略等原因,宗教矛盾的原因也是主要的一大因素,宗教的存在形式是多元化的,宗教的存在注定伴随矛盾冲突的产生,人心会因相同的宗教信仰而凝聚,也会因相异的宗教信仰而溃散,这种凝聚是短暂的,而溃散几乎是不可逆的。(只是书中一个论点,可能不严谨,这里我就不详细述说了)。 宗教的“虚伪性”、“荒谬性、”“灾难性”给我的冲击很大,我无形中对宗教存在的价值持片面观点,直到最近与“Fon”的讨论,我才对宗教有更客观的思考。她说宗教“普世性”的价值是最不该被忽视的,人们赋予宗教积极的意义,宗教会给予人们巨大的力量,是迷失在黑夜里人可抓住的一束较亮的光束。人们赋予宗教信仰以意义,叩问自己的灵魂,于信教者而言是人生之信条,人生而受难,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也许只有内心持有虔诚信仰的人,才能对人生大彻大悟,而信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在上层建筑落后的时代,宗教有它存在的特殊意义,它的教条也许是束缚人们的枷锁,以《圣经》作为法典也有些可笑,但不能否定它一定程度上净化人身上邪恶的兽性。 心中的道德律眈视我的内心,使我不得安定,但就我的灵魂而言,它需要优秀品质的滋养,就我的人生而言,它是我活着的意义。 三、宗教囚笼里的爱情 关于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爱情,可以说是全书最让我困惑的了,百思不得其解。 困惑①:海斯特对齐灵渥斯说过“我从未对你有过爱,也没有假装爱过你”,两人之间既然没有爱情,那为什么不采取离婚的手段呢? 我为此简单查阅了一下欧美的婚姻制度历程,中世纪欧洲离婚制度的特征是实行禁止离婚主义。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之后,新教义主张可以通奸、恶意遗弃等为离婚理由,直到19世纪英、美等才确立了有责主义的近代离婚制度。而本书的故事发生在17世纪中期也就是宗教改革之后,当时的社会意识状态是认为离婚是比通奸更可耻的事情,且在男权至上的时代女性是不能享有“离婚权”的。 婚姻本该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但受限于时代的局限性 婚姻成为了永远束缚女性的一道枷锁,女性没有挣脱的钥匙,她们一生只有一次选择爱情的机会,如果爱错了,她们可能会因此毁掉一生的幸福,没有重新开始的余地。以不合理的法律,荒谬的教条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恶必将油然而生。 困惑②: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私通谋得的爱情即便放到21世纪的今天依然违反伦理道德,是天理所不容的吧?怎么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爱情带给我的感觉如此的正义? 结合困惑①所述的时代背景,在法律、道德的束缚之下,私通的爱似乎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追求爱情是罪过吗,忍气吞声逼迫自己爱不爱的人就是正确的道义吗,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爱情看似正义是我站在了21世纪的视角,同理17世纪背景下他们的爱就是罪恶的。我试图问自己,如果有一天我站在爱情和道义面前又会选择哪一个,我的心中没有答案。爱情啊,我们用一生去守护,道义啊,我们用一生去追求。 困惑③:丁梅斯代尔与海斯特相爱之前知道海斯特是有夫之妇吗?如果是知道的,明知罪在眼前依然去触碰,那他终其一生都在秉性的信仰又在哪里?他为了人类的精神完善耗尽了自己毕生的精力,但依就是犯下了自己日日告诫的罪恶,他以旬道的方式作为一种教谕,自我感觉超凡入圣,但在我看来他是怯懦至极。读完本书我看到的只有他激情之后只留下痛苦和悔恨,我看不到他对海斯特的爱。爱一个人也许不需要理由,但我始终不理解海斯特竟甘愿为这样一个人终生背负罪恶的红字,当海斯特抱着婴儿站在刑台受法,他只是站在台下忏悔,当海斯特充满希望的规划他们未来的生活,他竟以死旬道,且旬的不是爱情大道,而是宗教道义。爱的力量海斯特绽放了,但我不解的是支撑这股爱之力量的源泉在哪,丁梅斯代尔该表现的爱之力量又在何方。好廉价的信仰,好虚伪的爱情。 我的困惑实在太多,索性把问题看得简单一点吧。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是否值得颂扬我不知道,但他们敢于挣脱囚笼追求爱情的勇气应该值得认可,他们的爱情不能称之为伟大的爱情,但确是真真实实的轰轰烈烈。困惑过我的爱情主题有很多很多,而本书中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无疑是给我留下困惑最多的(可能是我还从未遇到自己爱情的原因吧),联想现实中人们的爱情,其实大都被束缚在囚笼里,囚笼也许不是道义这般坚不可摧,家庭因素、经济因素、才学因素、个性因素可能就足够让人无法挣脱。 “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世界不认可我,给我颁发了鲜红的A字,像是对罪恶的判决书,我不以为然,把红字刻入我的内心,我决定要涂改判决书,改成宣言书,以此向世界宣言,我!要反抗整个世界! 最后,我要以康德的一句话作为结尾,“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

写个小小外传之我是齐灵渥斯 我是齐灵渥斯,我现在站在人群中,绞刑台上站着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那是我的妻子,但是孩子却不是我的。我们两年没见了,不是因为夫妻不和,而是当我们决定移居到这个地方时,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便先让她启程,这大概是我做的最愚蠢的决定。我不幸在行程中被印第安人抓获,虽然受了很多苦,万幸的是我活了下来。现在身旁的这个印第安人带着我来赎身。我本以为可以回归家庭,感受家的温暖,但是现实却给了我当头一棒。 我气疯了,但我极力的克制自己,我不能在这里失去控制,不想成为笑柄。台上的女人看到了我,我用手在嘴边做出来闭嘴的姿势。 好在我医术高明,不用她帮忙我也可以脱身。我找到了这里的总督,说明我的来意。总督非常高兴能为这个地方添加一名医术高超的人。现下,展现我医术的时候正好来了,医治对象是我出轨妻子的孩子。在我进入牢房后,我很快就完成了治疗。现在,该谈谈正事了。我诱导她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但我并没有得到想要的,并且她说根本不爱我。我当然知道,她如此年轻美貌,我生来畸形,跟我在一起太委屈她了。可是我也是人,我也想要拥有幸福。现在我这虚幻的幸福也破碎了。我一定要找出那个男人是谁。我跟她约定不准把我的身份告诉任何人,这是她欠我的。 我是一名医生,一名可以洞察人心的医生。但我现在却看不透我的患者在想什么能力。他叫丁梅斯代尔,这里最有名牧师。当我总觉得他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想我也许找到了那个男人。每次见到他,都像是有一团火燃烧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的心情,但是我觉得海斯特真傻,她居然喜欢这么一个没有担当的男人。我一瞬间觉得她很可怜,也觉得我很可怜。 我躺在床上,想着丁梅斯代尔苍白的脸,我想是时候该结束了。仇恨让我伤害他的同时,我的精神也在被魔鬼侵蚀,我感到疲倦了。我找到了海斯特,想跟她打个赌,如果三天内,丁梅斯代尔能够在众人面拉着她和小珠儿的手站在一起,我就为她证明她的丈夫几年前已经死掉了,他们可以在世俗的眼光下可以在一起。如果没有,我会用我的方式结束这一切。前提是不能让丁梅斯代尔知道这个赌约。不然我会毁了他。我想让她看看她爱的男人值不值。 三天很快过去了,他们并没有站在一起。这个男人受宗教的影响太大了,宗教成就了他,也困住了他。我把手中的信放在绞刑台上,背上行囊离开了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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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海丝特的形象,是一位“服刑的爱神”。霍桑本人祖上是狂热的清教徒,甚至有先祖是声名狼藉的塞勒姆驱巫案的法官之一。因此,罪恶问题成为他的作品的主题。《红字》也正是探讨一桩通奸罪的作品,主人公海丝特是一个由于“罪”被孤立摒弃的牺牲品。她受到宗教的审判,被判定要佩戴着意指通奸罪的红字,从此,这个艳丽的符号贯穿全文,直到海丝特离去又归来、直到死亡,红色A字母都刻在她的墓碑上。这决不是霍桑对于这个判定的认同,相反,他坚持要牧师丁梅斯代尔在“最终审判日”履行他最后的职责,双手紧抓住海丝特和珠儿的手,跟她们一起走上刑台。这个刑台正是七年前海丝特手抱珠儿身佩红字当众受辱的那个刑台,也正是七年前他曾假意规劝海丝特说出同犯,而自己却隐瞒罪责的那个刑台。这一步揭露了他本人和宗教的伪善,他死前的告解仍然对宗教抱有盲目的敬仰,海丝特和他形成了一种对比。 同样是追求自由的爱,同样是犯下宗教所不容的罪,海丝特走向命运的荒野接受了屈辱而不放弃自己的尊严,逐渐把代表罪孽的红字转变成自它出现起的善行的象征,正犹如服刑的爱神。 当然,海丝特也绝不是逆来顺受的软弱形象。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对生活的热爱,对宗教的反抗,对幸福生活的不懈追求,处于逆境中所表现出的冷静、乐观和自尊自爱,这些都体现了海丝特完美的人性。她的反抗反映了霍桑对清教主义持有的一种反抗的态度。同时,由于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的羁绊,海丝特对宗教的反抗又不彻底,可以很显然地看出她身上残留的妥协性。这种妥协性本质上反映着霍桑对宗教某种程度的妥协和怀疑。 在本书中,霍桑使用了大量象征手法,运用活用意象来营造故事环境与设计精妙环节。结局的神来之笔并不是突兀的,相反,在前文中几乎都可以找见对应的“谶言”。包括红字本身,已经完全成为了一种新的象征,在黑色的土地上,象征着作为人的美丽、善良与纯真。小说的故事情节也只有一个中心,在主要的四个人之间开展,但并不会有薄弱的节奏,反而用几个主要的象征场景使故事核心从婚外情本身的原罪讨论上脱离出来,使之超脱于一本世俗小说,而焕发出有关于生命、爱与人性的光辉。

书籍信息

作者霍桑
译者姚乃强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6-01
ISBN9787570203048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