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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套装上下册)(译文名著典藏) 封面

名利场(套装上下册)(译文名著典藏)

威廉·萨克雷

1.3万人在读
59.4万字总字数
¥157.99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53 · 视频解读 7

内容简介

群星璀璨的十九世纪英国文学,为读书界贡献了一大批传世名篇。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的代表作《名利场》在这片瑰丽的星空中当之无愧地占据着十分显著的地位。穷画家的女儿蓓姬·夏普,自幼失去父母,但绝顶聪明。她以半工半读的方式从寄宿学校毕业后,由一名家庭小教师起步,牢牢抓住每一个机会,削尖了脑袋钻进维多利亚时代的上流社会,成为一颗光芒四射的交际明星。这一尤物的发迹历程,在滑铁卢战役波澜壮阔的历史大背景映衬下,展现了堪称世界文学中最成功的一个女冒险家艺术形象。萨克雷的词锋犀利,机智幽默,解剖人生精妙入微。本书问世将近一百六十年来,一直被誉为一面讽世明镜、一部警世宝典。本书收入萨克雷特为小说亲自手绘的全套插图四十余幅,极具收藏价值。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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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则是没有读完的,我读书向来喜欢一口气读完,但凡情节拖沓了些,就没有读下去的动力与激情了。读了一半直接点开目录,跳到了最后一章,这个标题让我想起红楼梦中那段: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不同于红楼梦的因果报应,如其他书友点评说,在本书中,如爱米莉亚这样所谓完美的人却遭受家道中落,遇人不淑,而夏普小姐这种我们所谓的“不好”的人,却凭借心机手段在名利场如鱼得水。很神奇的是,作者在叙述故事的时候大篇幅的和读者互动,却没有人因此而与书中人物感同身受,我们连同作者本人,都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看客,这故事一点也不离奇诡谲,不跌宕起伏,你不会爱上爱米莉亚也不会愤懑瑞蓓卡。在老欧斯本和儿子断绝关系的那一章,你可能会觉得这个忘恩负义的无耻资本家,但在他翻看儿子成长中所有物件那个夜里,你又可以体会到得作为一个父亲的良苦用心(虽然有点心术不正)…… 我觉得,人越成长就越应该理解这世上没有所谓的好人或者坏人,无德如老欧斯本先生,也让我们看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如果我是老欧斯本呢,我会怎么做,一切未可知。不得不说的是,作者的叙述辛辣幽默,对名利场的讽刺意味入木三分,一个平和的比较啰嗦的但还不错的故事,但愿下次我能完整的读完。

★★★★★

《名利场》作者:威廉.萨克雷,英国。威廉.萨克雷,本人原生家庭经济状况不错,6岁开始在贵族学校学习,后入学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未能毕业)......再后来:赌博、银行倒闭(存款失去)、婚姻不幸福而转为以“笔”求生,包括新闻报道、小品、评论、随笔、游记、散文、小说,最后于31岁时以长篇小说《名利场》,一举跃上与狄更斯齐名的金字塔之巅,名利双收。一位英国作家切斯特顿(1874—1936),曾经颇为耐人寻味地指出:“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萨克雷的人生观:在所有的英雄和天才中,他认为只有一种人是值得做的——傻瓜。” 本书创作于1844-1845年完成。作者以轻松、细腻的手笔,幽默、滑稽的口吻,描绘出一幅十九世纪英国贵族阶层的生活场景包括:家族成员之间争宠夺利,围绕遗产争夺钩心斗角,夫妻不忠,老贵族的好色,财产失去后的生活惨剧,对爱的无视和坚守初恋漫长的十五年......因为故事真实,文字细腻,177年后阅读还有共鸣,所以名著是悠久留长。 书中的故事,并不轰轰烈烈,但细读却耐人寻味,还是看看人物及有趣的文字吧: 一、二位女主角,是同学。时间上,从毕业同一个起点开始,但因成长的原生家庭差别,导致性格、处事及最终结局的不同。 *爱米莉亚:原生家庭是富裕的中产阶层,心地善良,软弱可欺,对“爱与被爱”感知有错觉,真正愚蠢之至。她对乔治的爱“他(乔治)来到了拉塞尔广场,爱米顿时容光焕发,就好像乔治是太阳一下子把她照亮。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惦念、担忧、眼泪、疑虑和失眠时的胡思乱想,在那熟悉的微笑挡不住的魅力影响下,顷刻间便烟消云散。”。铎炳爱她之长久(十五年),爱她之细腻让人感动,但她的表现则是“无感”。当她真正失去铎炳时,她神不守舍,阢陧不安,沉默寡言,面容苍白,精神委靡。经历十五年后才觉醒,第一次以书信方式,主动示爱,让她获得了“铎炳的真爱”。 *瑞蓓卡:出身微贱,很小就靠自己才得以生存。她绝顶聪明,却自私至极、极尽所能,放荡不羁、是个满肚子坏水的人精。论取悦于人这门艺术,在书中有对她的详细描述,她的确获得了辉煌的成就,把自已跃级进入贵族阶层,但因人品原因又跌回贫困境地。书中对瑞蓓卡的评价是“我们能要求一个无所谓信仰、无所谓爱、也无所谓清白的女人做出什么行为来呢?” 二、二位男密友 *乔治:花花公子。在铎炳的掺和下与并不相爱的人爱米莉亚结婚。但他有好福气,爱米莉亚爱他如痴如醉,近乎病态。真正的乔治,用瑞蓓卡的话来说“他是个自私的滑头、缺乏教养的市井俗物、地地道道的草包,既没有机智,又没有风度,更没有良心,跟你那位手执竹杖的朋友(铎炳)根本没法比,正像你跟伊丽莎白女王没法比一样。那人原先已经对你感到厌倦,要不是铎炳强迫他履行婚约,他会把你给甩了。他从来没把你放在眼里,搁在心上。他时不时地在我面前嗤笑你,跟你结婚才一个星期就向我求爱。” *铎炳:坚守爱情的人。铎炳对他深爱的爱米莉亚,终于也有发怒的一刻:“爱米莉亚,并不是昨天我的那一番话触怒了你,那不过是个借口,爱米莉亚;要不然,我爱了你十五年,对你观察了十五年,岂不是白耽误工夫?十五年来,我已经学会从你的脸上揣摩你的所有感受,从你的眼神看透你的一切想法。我知道你的心有所能有所不能。这颗心能忠于一段回忆而且矢志不渝,能把一个幻想珍藏起来视为至宝。但是,我的一片真情应当引起共鸣,你的心却不知不觉;我从一个比你慷慨的女人那儿可以赢得回报,你的心却毫无反应。算了,你配不上我痴心地奉献给你的那份爱。其实我早就知道,我毕生孜孜以求的奖赏根本不值得争取;我也知道,我是个单相思的傻瓜,用我的全部忠诚和热情换你那么一点儿脆弱的爱情下脚。到此为止吧,这交易我再也不干了。我不认为你有什么过错。你的禀性十分善良,你已经尽力了;但是你没能达到我对你怀有的那种感情的高度,而一个比你高尚的心灵会产生同样的感情并以此为荣。再见了,爱米莉亚!我一直在观察你内心的矛盾和斗争。该结束了。你我对这种局面都已经厌倦。” 在与爱米莉亚分手后,铎炳开始反思:认为自己不再像过去那样爱她,而且再也不可能爱了。多年来铎炳奉献给她的深情,不是那种可以随便扔掉、砸碎、然后加以修补得看不出裂痕的东西。暴虐的女皇(爱米莉亚)却满不在乎地这样把它给毁了。“不,”铎炳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自己说,“我一直在欺骗自己,还执迷不悟;如果她配得上我给她的那份爱,她早就给了我回报。我干了一件愚不可及的蠢事。整个人生难道不全是由这样的谬误构成的吗?设若我赢得了她,难道不会在获胜的次日就发现幻想已告破灭?何必徒自伤悲或者为失败感到羞愧?”他对自己一生中这个漫长的阶段反思越深,就越是清楚地看到自己迷了路。当然,书的结尾是”“圆满”。 三、其他人:(很多,只选择了罗登和格露维娜) *罗登:是个男子汉,也是个赌徒。真爱老婆瑞蓓卡,真爱儿子。但毕竟他满足不了瑞蓓卡的贪婪与欲望,最终婚姻失败。 *格露维娜:自作多情、怀有私心、想方设法追求少校铎炳。“这个花枝招展的女子不见得倾心爱慕少校,而是一心要让少校对她着迷,这也是一项徒劳和无望的任务,至少从可怜的姑娘拥有的手段看来可以这么说。”“她耍手段,没法挑动他吃醋;穿新装、露肩膀打动不了他(铎炳)的心——格露维娜再也没招了。” 有些意思的文字: 为什么她们要苦练钢琴奏鸣曲,花高价向当红的教师学三四首歌曲?若是她们的胳膊和臂肘长得好看,她们就学弹竖琴;她们还戴起插羽毛的黄绿色侠盗毡帽勤习开弓射箭——这是为什么?无非指望用她们的勾魂弓、夺命箭射中一位如意郎君。(第三章) 爱情须有两方参与:一方示爱;另一方慨然允诺自己被爱。过去往往有单相思的多情汉子错把麻木当作娴静,把迟钝当作少女的拘谨,把痴愚当作含蓄的羞涩,一言以蔽之,把笨鸭当成天鹅。(第十三章) 某种类型的男人一旦坠入情网,即便明明看到人家准备用来逮住他的钩子、钓丝和全套渔具,还是会吞下诱饵——他们必然要往香饵那边游过去把它一口吃掉——接着就给甩到岸上大口大口喘气。(第十四章) 某些富人几乎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感激,或者不认为人应该有感激之情。他们心安理得地使唤对自己有用的人。哦,可怜的寄生虫和吃干饭的马屁精们,你们也大可不必怨天尤人!你们对富人的友谊未必比这种友谊通常得到的回报有更多的真情。你们爱的是钱,不是人;倘若财主和他的听差互换位置,你将为谁效犬马之劳,你这可怜的坏东西心中自然一清二楚。(第十四章) 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不会一无所图。如果她给自己对他人的感情掂过分量,她应该能够给他人对她的感情精确定价。既然人们只顾自己,不顾他人,那么他们没有朋友本来就在情理之中。(第十四章) 为了表示友好,她(瑞蓓卡)在新知己面前把自己所有的至交一一骂遍(没有哪一招比这更能证明自己多么器重对方从而令人感动)(第十四章) 持家有方乃是妇道中极其可贵可爱的一条。(第四十四章) “挥霍者”把钱给人并非乐善好施,而是觉得大手大脚花钱本身有趣。“撙节者”(节省者)如果是个好人,有头脑,明事理,不欠别人一文钱,通常会躲开乞丐,雇街车先讲价钱,或者拒绝穷亲戚的请求。这两种人比较起来究竟谁更自私——我说不准。只不过钱在两种人眼里价值不一样。(第四十四章) 小孩子不能轻易就打:8岁时的小罗登(瑞蓓卡的儿子)有一天,他被正在为斯泰因勋爵唱歌的母亲美妙的声音所吸引,从顶楼沿着扶梯摸下来,站在楼道里;冷不防客厅门倏地打开,他刚刚听得如醉如痴,转眼间成了被当场拿获的“小奸细”。他母亲走出来,狠狠地给了他两个嘴巴子。他听见侯爵从客厅里发出哈哈大笑,赶紧逃到楼下厨房里他的朋友那儿去放声大哭。“我不是觉得疼才哭,”小罗登抽抽搭搭地说,“只是——只是——”他哽咽得厉害,一边泪如雨下,使他没法把想说的意思说出来。其实孩子的心灵受到的创伤远甚于皮肉之苦。恐惧、困惑和反抗在孩子的心中萌生。这两个嘴巴子,从那天起把母子俩分开了。(第四十四章) 也许是清白的瑞蓓卡,处心积虑、百折不回地朝着所谓“上流社会的一席之地”这个目标挺进,而仆人们则在戳她的脊梁骨。此等事就好比家里的女仆早晨发现一只蜘蛛在门边角落里织网,瞅着它辛辛苦苦地往上爬,最后看腻了,便举起扫帚把蛛网连同织网的巧匠一起掸掉。(第四十四章) ...... 一本名著,让阅读者看清“人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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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 严歌苓有本小说叫《一个女人的史诗》,讲述苏菲一生在爱情中的无奈与不甘;萨克雷的《名利场》可以称为两个女人的史诗,名利场上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女人一生的故事。    读的过程我对名利场上很多情节是麻木的。我身边有两个和艾米,和瑞蓓卡几乎差不多的女人,但她们的故事远比小说残酷,名利场上人性的丑恶啊!    我的姑姑,和艾米一样善良娴淑,甚至善良到懦弱。和我姑父的结合就如书中艾米和乔治的结合一样。虽不是青梅竹马但却是对方的初恋,在双方家庭都不看好的情况下走到一起。婚后姑父花心本性暴露,处处留情。他们有两个可爱的孩子。不幸的是,姑父活的很好,没像乔治一样over(这里不是诅咒,只是和小说对比);幸运的是姑姑作为21世纪女性在妥协几次后选择离婚。如果姑父真的如乔治一样,我觉得姑姑可能会死守下去……一个女人在爱情和婚姻中失去了自尊,为了孩子无限妥协,从珍珠到鱼目,十年就够了啊。    我的阿姨,和小说里的瑞蓓卡一样,但姨夫的结局比罗登惨很多。他们的婚姻开始我是见证过的,婚后有三个孩子一对双胞胎。姨夫从年轻时候的帅气迷人到中间发福,被妻子驯化的迟钝顺从。直到妻子提出离婚,又诊断出癌症,命不久矣……变心的女人对病危的丈夫无动于衷,对弱小的孩子动辄打骂,只追求自己的快乐。和瑞蓓卡不同的是,阿姨似乎也没得到过多少大的名利,只有些许的小恩小惠。如果说瑞蓓卡是个有美貌与智慧的聪明女人,那阿姨毫无疑问是个蠢货,自以为是的蠢货。他们的结局怎么样我不知道,但还有比这更差的吗?    170年前的萨克雷笔下的人性,和21世纪的人性没丝毫区别。名利场上贪嗔痴的故事一幕接一幕的上演,翻来各色的报纸:虐待八十岁老人的遗产大战;摔死亲生孩子要和第三者结合;谋杀亲夫为骗保……这样的恶劣故事不胜枚举。但是人世间有多少黑暗就有多少光亮啊,铎炳就是名利场上一道光,善良正直,对爱情坚守十五年,好人会有好报的,有情人会终成眷属的。这也是很多作者都会升华的一个话题。    对于瑞蓓卡,我是既爱又恨的。出身低微不是错,上进有野心不是错,有心机有手段也不是错,利用自己的美貌与智慧也没错,错就错在走错了路用错了手段。她和《人民的名义》里祁同伟,和《狂飙》里的高启强比,有些手段简直小巫见大巫的,但为什么受到的读者看法截然不同呢?这可能见仁见智吧。    《名利场》看的人心里堵堵的怏怏的。从2023年1月开始看,12月看完。芸芸众生皆身处名利场啊,你方唱罢我登场,场上的故事从来没停过,人性的弱点从没变过,坚守正道不忘初心,时常惕厉自省,哪怕走上歧路也及时亡羊补牢啊! 2023/12/19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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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萨克雷的写作生涯起步不算晚,但多年不温不火,直到四十岁才在文坛有所建树,是一位大器晚成的作家。改变他命运的,正是出版于1848年的《名利场》。 2. 《名利场》的副标题为《一部没有英雄的小说》。这部讽刺小说的用意主要不在讲故事,不在创造传统意义上的正面人物,而是要描写十九世纪前期英国上流社会的全景,讽刺一批除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以外,对其他事情都漠不关心的人物。 3. 萨克雷在绘画方面也颇有建树,或许正是因为他具有这项才能,他笔下的人物才那样鲜活,既令读者感到真实,又具有“漫画感”。 4. 《名利场》结构精巧,因为这部作品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方式:依靠不同人物与人物的行动的对照来达到叙事的紧凑与连贯。 5. 《名利场》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叙述者,或者说作者,在行文间时不时地“登场”。作者不仅把自己的个性不着痕迹地化入了笔下人物的言谈举止中,更是亲自出马与读者交谈。这些有时长达整整一两段的“插入语”赋予了《名利场》的文本巨大的魅力。 6. 《名利场》出版后,总体口碑上佳,这给了萨克雷空前稳固的文学地位,而这部作品也成为他最畅销和最有持久生命力的书。但此书在问世之初有点“叫好不叫座”,这主要因为萨克雷小说的叙事口吻比较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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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阅读完成《名利场》。一、我阅读的是荣如德翻译的版本,翻译的太优美了,为这本书增色。二、这本书好长,阅读了六天才读完。对书中的角色都没有多喜欢,不喜欢才说明书中人物刻画的足够真实,毕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读者要喜欢书中的主角,也没有规定书中的主角都是道德、智慧、外貌绝佳的。每个人都不是圣人,都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三、书中两个女主,一个温柔、善良、单纯、孝顺;一个算计、精明、渴望拥有财富和进入上流社会。我想当时阶级分明的社会是对瑞蓓卡小姐不公的,她从家庭和成长环境都处于劣势。我很喜欢瑞蓓卡小姐对生活的冲劲,她每时每刻都在算计,都在约束自己的表现和言谈举止,她对生活永远充满热情和渴望。我羡慕她的活力,不甘于自己原有的贫困,不停的向上搏击。至于她那些精明的手段,也不过是构成了她完整的个人。四、好的作品书中的人物都是矛盾的,看完这本书第二天,我又想到了书中人物罗登的姑姑,罗登刚出场时,为人冲动、鲁莽,还会做局骗人钱财,他的姑姑完全了解他的行为却还是最喜欢这个侄子,并且将其作为财产继承人。刚开始只是觉得是老太太对他的无理由的偏爱,后来觉得老太太可能更是懂得是会随着年龄成长的。随着年龄的成长,罗登越来越成熟,越来越靠谱,他开始追求一种平和、稳定,充满原则的生活方式。——这种成长并不突兀,只会让人感觉真实。年龄越大,越不爱说话,但是做人却更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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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上、下》(2025.9.24-9.30) 人生如梦,是一场虚妄,也是过眼云烟。从出生开始,我们便踏进了充满欲望的名利场,终其一生都难逃牵绊。虽如此,也要清醒、清净的活着。“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更是一种超脱自然的境界! 萨克雷以两个女性的生活为主线,分别介绍了她们的性格,出身及家庭,最后她们选择的生活迥然不同。蓓基出身贫寒,在社会的歧视与世态炎凉中,立志要走进上流社会主宰别人。她聪明、美丽、富有才华,很耀眼又有复杂的灵魂。为了跻身上流社会的顶峰,她凭借美貌、心计和顽强的野心,在名利场中奋力攀爬。她周旋于各色人物之间,出卖友情、利用婚姻,不择手段地追逐金钱与地位。或许我们会鄙夷她的虚伪与无情,却又不得不佩服她那惊人的生命力和韧性。在她身上充满了无限的斗志和力量,我无法评价她是好是坏,因为她是一个饱满的人物,利用手段如愿以偿,确实有失道德的考量,但她被歧视被冷落被打压时,道德何在?蓓基不完美,但她身上不服输的韧性值得称赞。 爱米丽亚也不完美,她出身高贵富裕,性格温和善良,却在感情上陷入盲目,执着于并不忠诚的丈夫,在新婚不久便遭受背叛,而后又在生活的波折中历经苦难。爱米利亚像一张白纸,在感情上单纯甚至无知,沉浸于自我牺牲的感伤中。她是社会道德颂扬的贞洁“好女人”形象,但她的软弱让人着急气愤。 萨克雷把她们的形象和性格刻画的惟妙惟肖。蓓基的悲剧在于,她太擅长表演,以至于最终迷失了真实的自己。当她卸下所有伪装,内心只剩下一片荒芜。爱米利亚的悲剧在于,感情上的自私、软弱、盲目让她无法正确的判断,偏离生活的正常轨道。我个人认为把她俩相互中和一下或许就完美了。能认识到人的缺点才能逐渐变成优点,人生就是要反复去认识去思考去改变。 在故事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19世纪的英国上流社会,那是一个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世界,金钱成为唯一的主宰,道德与善良被抛诸脑后。他们为名利争得头破血流,亲情、友情、爱情在金钱面前变得一文不值。然而只追求虚荣的荣耀,会逐渐迷失自我,忽略内心真正的需求。终究名利不过是浮华若梦,而真正珍贵的是我们内心的真诚、善良和内心的宁静。 书中的名利场已完结,而我们的名利场还在继续。萨克雷没有过多评价,他只是冷静地、甚至略带嘲讽地,将人性的复杂与社会的真相摊开在我们面前。希望我们在各自的名利场都能保持清醒理性,安心,自在,悠然的走过人生每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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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投机与世情 中文版的译名是钱钟书先生定的,对比了其他国家的译名,觉得还是“名利场”最信达雅。后来从杨绛的译本序里知道,原来这个名字并非创造,而是借自《镜花缘》。瞬时又回到学生时代精读《管锥编》的日子,为老钱倾倒,也更佩服他广泛涉猎古今中外文艺后的融汇贯通与信手拈来。 1840s的作品,距今也快200年了,但我想也许当代人里反倒是中国人比英国人感触更深。萨克雷所处的时代,穷贵族与富商人并行,并且后者大有靠赌国运的投机取代前者之势:老欧斯本走私油脂做蜡烛;老塞德立买卖公债;焦斯是海外殖民地的收税官;军官朋友们也从战争中赌赢了自己的前途。当然,怎么能少得了最卓越的投机家,我们的瑞蓓卡,从一无所有到跻身显贵,靠的就是不走寻常路。这故事里就没几个人在好好工作,萨克雷说是虚荣浮华,但本质上就是时代所趋,风口上的猪了。小说发表的1847年,中英鸦片战争已经结束,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开启近代屈辱百年。可以预见到,有更多的收税官、教士、商人、军官、贵族将在这片土地上“建功立业”“扬名立万”,成为名利场上的赢家。 但也应该给老萨说句公道话,他始终坚持真实和悲悯的原则,这也是《名利场》好看的原因所在。爱米和铎炳的原型来自于他的亲友,所以其实在塑造上还是手下留情,带入了不少温情的;瑞蓓卡这条线就drama多了,但不可否认,当时以及现下,这类人绝不会少。加上副标题“没有英雄的小说”的设置,让我想起《金瓶梅》来。以普通人为主角的世情故事,总是能够打动更多的普通人心。还别说,蓓姬和爱米,是不是有点儿像潘金莲和李瓶儿? 萨克雷的文字表达没话说,买的原版在路上,这本书值得反复回味,常读常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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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37小时读完这部名著,迫不及待先点了“推荐”。萨克雷以极具讽刺和幽默的手笔,描绘了名利场中的众生相,刻画出一个个追名逐利,攀附权贵,为争夺遗产不择手段的丑恶嘴脸,唯有痴情的铎炳和单纯的爱米莉亚是名利场上的一股清流,却令人百般心疼。 作者采用夹叙夹议的写法,刚开始不太习惯,慢慢读进去后就越读越有味道,特别是作者那幽默的语言,常常能引起共鸣,令人会心一笑。当然,也是因荣如德老师的翻译极好,才能使读者领略到书中的精髓。

★★★☆☆

只有六十万字,我读了八百年😅 最喜欢的还是蓓姬,大冒险家,狂放不羁,到处周游和行骗哈哈哈哈,最后过的也还好,其实有野心,虚荣,只想往上爬,难道是什么过错吗,我反而欣赏她的勇气。一定要像爱米莉娅那样,把儿子,丈夫当成人生唯一目的(甚至不惜不管贫穷的父母,当然父亲也不是啥拎的清的人,后来她也尽到孝顺的义务了),苦守着贞洁,善良这些“品质”才对吗?本来以为作者是打算写一个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的故事,读到最后松了口气,还好不是。 铎炳总算娶到他追求一辈子的人了,可惜到最后他已经看清爱米莉娅的愚笨,爱米莉娅终于攀上了可以依靠一辈子的人(她一生都在不断依靠),焦斯被多年前耍得他团团转的人依旧耍得团团转,皮特爵士也没了往上升的指望死掉了。 其实名利场里谁又比谁高贵呢,我说只有蓓姬是真小人,坏得坦坦荡荡,不道德也不道德得叫你瞠目结舌,不得不佩服。假君子倒是一大堆。不停围攻一个女人,他们做的事比他们指摘的人难道高尚多少吗? 爱米莉娅这个人,倒没有做出来什么不道德的事情,她太道德太典型太死板了,她固然有她的可爱之处,也有她的善良宽容的好处,但是未免让人看了一肚子火,难怪蓓姬看她总是想笑,平心而论,爱米对蓓姬可以说仁至义尽了,到最后也没有踩她一脚,我觉得这是很值得感动的一点,连蓓姬也许也会感动一瞬间,在从此要流落的时候,被少时的朋友救下来,从此又交上好运,这真是一种幸运。也实在不忍心骂爱米了,也许有的女人生来就是如此吧,把感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甚至为此变得愚蠢也在所不惜,但爱米确是一个实打实的好人。名利场里她算洁白。 正因为她太洁白太好运,我反而心疼蓓姬,出身不好就没有好命的权利吗,她诚然触碰了道德的底线,但精神可嘉,永远不自怨自艾,永远期望着明天,永远不会被打倒,时也命也运也,但瑞蓓卡永远不屈地爱着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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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女主艾米莉亚和瑞贝卡,本来是闺中密友,在艾米莉亚看来是这样的,截然不同的人生艾米莉亚家境优渥,从小被家人保护的很好,一直以长大后不知人心险恶,嫁给的丈夫也不忠心,对自己的好友瑞贝卡有私心 瑞贝卡出身不好,但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挤入上流社会,由于一位勋爵想要瑞贝卡,不幸被众人唾弃。 艾米莉亚在自己丈夫死后,家庭破产后,一直依靠丈夫的朋友救济 “长期以来,威廉一直拜倒在她脚下,以致爱米莉亚已经习惯于想踹就踹,要踩就踩。她不想嫁给威廉,却希望留住威廉。她什么也不想给威廉,却要威廉把一切都给她。这样的不公平交易在情场中并不罕见。” 书中的结局是美好的,艾米莉亚最终嫁给了威廉,但是我相信现实中有的人就是不会嫁,威廉必须学会放弃

书籍信息

作者威廉·萨克雷
译者荣如德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6-01
ISBN9787532759170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