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明威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于192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小说以1924年至1925年这一历史时段和名城巴黎为背景,围绕一群在感情或爱情上遭受过严重创伤或者在战争中落下了严重心理或生理机能障碍的英美男女青年之间的情感纠葛而展开,反映了这代人意识觉醒后却又感到无路可走的痛苦、悲哀的心境。
看得懵懵懂懂、模模糊糊,太阳每天都在升起,让迷惘滚一边去,面对只能活一次的生命,勇敢坦荡的去面对生活吧!
跟海明威去游览巴黎,去看他在海滨游泳,去跟随他去酒吧喝酒,去西班牙看斗牛。 海明威的作品几乎都带有他本人的烙印,这是我看他写的第二本作品,被他吸引。童年与父亲关系不和心灵受到创伤,年轻与人拳击眼睛受伤,一战前线腿部重创,晚年遭遇飞机船只失事,外部伤害内部疾病一起向他袭来,偏执的精神疾病,创伤悲剧缺陷空虚的人生构成他作品的底色。但是,我依然很爱他,他的作品里有血性,有理性,有强烈的反叛精神。他本身是具有人格魅力的硬汉。 我爱他兴致盎然的生命力量。去非洲猎狮,去古巴钓马林鱼,去西班牙看斗牛,战场,滑雪,拳击,爱情。这样有斗争性的男人不仅在作品中诠释他的人生态度,在真实的生活里,他用他的生命在诠释:人的一生,偶有所得,却一无所获。偶有胜利,却最终失败。一个人可以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既然死亡是必然的,那么不失尊严的退场。在死亡和苦难面前保持风度也是我追寻的。 “世界到底怎么回事我并不在意,我只想弄懂如何在其中生活。”面对虚无时,抓住你真正感受到的东西。所以在这部作品中,我认为写的最好的是他描写出来的路途的风景,他对事物的感受,他回到酒店房间放行李的动作,他去游泳的过程,这些对于自己独自一人去生活的动作使让我着迷。
多么沉郁的一本书,从开始到快结束,一直感到一种颓废的气息,直到结尾才看明白了整个故事,似乎一个人一直在等待一个人觉醒抑或是幡然醒悟,蒙蒙细雨中慢慢透出来了一丝阳光。🌹🌹🌹
周莉老师的译本可以说是诸多译本中的最佳。语言削了不少匠气,没有老派翻译腔的啰嗦冗长,精炼又生动,强烈推荐。至于对作品本身,这是我第一次比较完整地阅读海明威,阅读体验十分惊喜。可能因为海明威在文坛的崇高地位外加被列入教科书等因素加持,我对他一直抱有一种过分严肃的偏见。可实际上的海明威十分风趣且有人格魅力。 本书写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以海明威和他的朋友们的一次狂欢节旅行为素材。交代了四男一女间争风吃醋的故事。故事类型虽老套,但海明威笔法克制、语言创新。用做减法的方式呈现出言有尽但意无穷的暧昧氛围。我尤其喜欢小说里那种带点颓靡滋味的纸醉金迷的氛围。喜欢杰克在恬淡琐碎的日常里虽然失落却强装硬核的破碎感。 好书强推
《太阳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是美国作家厄内斯特·海明威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于1926年首次出版,小说讲述了经历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群青年流落巴黎的生活际遇。小说的主人公为杰克·巴恩斯,他在一战中受重伤失去了性能力,战后在巴黎的生活缺乏目标,靠酗酒帮助自己暂且忘却生活的痛苦。小说女主人公勃莱特也受到战争的创伤,企图在放荡的生活中忘记自己的痛苦。巴恩斯和勃莱特相识相爱,但却因为自己的性无能无法与之结合。虽然两位主人公的生活放纵而堕落,但二人都并未放弃与命运的搏斗,他们在观看了斗牛士的表演后,从斗牛士身上看到了无惧痛苦与死亡的硬汉精神,并因此认为自己找到了生命的真谛。
本书的书名是太阳照常升起,而生活中恰恰也就是这样,太阳每天都会按照一定的时间升起而后落下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再升起。而在迷惘的一代人中,他们的精神饱受着战后带来的折磨,无法确定也不能够确定会不会还会发生像战争那样的事情。一些人靠着战争得来的勋章挂在衣服上享受着无限的荣誉,他们不知道这荣誉究竟是好还是坏,耳朵里面和脑海里面反映出来的都是战士的鲜血,尽管很多人都把他们视为真正的英雄,可是内心的创伤依旧是无法磨灭的;而一些人则注定因为战争而带来的伤痛久久不能愈合,这样的年轻一代通常表现为懒散的旅游,去逃避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场景,变得迷茫而又不知所措,怎么也不敢去踏出那人生意义上真正的一步。 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文学阅读并没有太大的门槛,直到阅读了海明威的《太阳正常升起》,才真正的发现文学阅读是有门槛的。突然想起大一那会儿读过的一本《在路上》,这本书那会儿就是主要写的是旅行的见闻,以及旅行者的一些感慨。那会儿的我也并不清楚这怎么就迷茫了,这不是挺好的吗?就像偶然间翻到书友的评论一样,“觉得海明威写的这本书很惬意,很舒适”。而当我们外国文学的老师去介绍时,我才发掘了这本书背后的深层含义。就在这一刻我才真正的明白了,文学阅读不仅是有门槛,还要有一定的对社会背景的基础认知。迷惘一代的青年的旅行见闻就像是现实的热闹与内心的孤独形成鲜明对比一样,热闹的社交活动实际上是不知该如何去面对生活的本质。他们看似白天令人无奈而又释怀,可在夜间却又使人无限深思。 文章中说“一想到生命流逝的那么迅速,而我却没有真正地活过,我就受不了。”当时我认为难道是因为没有为自己活过,所以感到感慨吗?工作一旦取得了某些成功,就会吸引的某些人的注意力,由此就会带来由金钱而引发的系列活动。就像默默无闻的人突然受到了很多关注,这就像一场烟雨一样,过去之后只剩下一场空洞。而当这些年轻人在讨论说“战争到底是文明的浩劫,还是说本可以妥善的避免时”突然发觉,其实每个人都在思考着另一种解决方案,也透露出作者试图用其他方法去用和平的方式来代替战争的想法。而另外一些参与战争的人实则是置身于战争之地无可奈何,却又责任使然迫使他们去进行一些活动。 之前对战争的不理解仿佛在此刻都成为了一道道程序之上的理解,理解的越多就突然洞悉到的也越多,迷惘的一代是孤独的又是迷茫的,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战后带来的内心不确定性,也充满了对未来无限的思考与停滞。所谓一代有一代之空境,一代有一代之迷茫,大抵就是一代人拥有着一代人的命运,而一代又一代的汇聚终成我们人类的一部巨大的史实画卷。 本书的书名就像我之前思考过的一个问题一样,“每日都有一个明天吗?”我弟弟的回答是,“就是每日都有一个明天啊!”他关注的仅仅是他能够接触到的也就是一直玩着游戏,而我一时生气没控制住就这样问他,没想到他的回答却引发起了我的深思。在我看到的时间却是青春的逐渐流逝仿若昙花一现,当时间在了一定的成长阶段时,时间就会呈指数级增长,我们越是想去抓住它就越是抓不住它。我试图不断在迷茫中去寻找那个最优解决方案,后面才发现“凡事过往,皆是序章;凡是序章,皆是今天;凡是今天,皆是今朝”。我们只要做好今天的每一天,就成为了未来的无数铺垫;今天的无悔,也正是未来无数个无悔的开始;关注点转移到当下的每一个幸福,或许这一生就会真正的不枉一生。 书是我的一面旗
这大概是我今年读过最爱的小说。 当我旅行8个月后,来到多伦多试图寻找一工作,我迷惘地穿梭在北美大城市downtown的高楼林立中,自我怀疑。 我想起巴黎,想到塞纳河畔,我想念印象派,想念枫丹白露,想念毕加索,海明威,斯坦因小姐,我曾做过午夜巴黎的主角,我想回到海明威笔下一战后的巴黎。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加拿大,临出发前,在冲绳遇到的加拿大老头曾向我感叹:北美就是地狱。我仍未至于下地狱,但也难免有被放逐的感觉。 为了什么?为了一纸pr,为了一个身份。拿到身份我就是加拿大人吗?加拿大人又是什么呢?加拿大人就是在超市,奶茶店,文具店拼命打工凑工时吗? 三年之后,我将年满30,我浪费了我的整个青春。 但我回顾过去一年勇敢的旅行,和巴黎结下不解的缘分。以至于如今迷惘的岁月里,是巴黎一直在陪伴我,宛若一场流动的盛宴。 那时我在巴黎的生活,真的“听起来很不错”—— 就像比尔对杰克说的话: “你是个流亡者。你已经失去了和土地的联系,变得矫揉造作。伪劣的欧洲道德标准把你毀了,你醉生梦死,变得执迷于性爱,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中,不务实事。你是个流亡者,明白吗?在各家咖啡馆间流连。” 我品尽流亡的滋味。 海明威笔下的“巴黎流亡岁月”,才是“迷惘的一代”的流亡岁月,只有那样的如梦如幻的流亡生活,才是文艺的土壤,才是有关于人类、城市、文明最正统的想象。
毫无疑问是一本有些无聊的书,这本书记录的是一场旅行,不过我恰好不是特别喜欢旅行的人,可能是因为很多时候我的旅行大部分都是在路上的记忆,不同的地方对我来说感受几乎是相同的,除了空气的湿度,国内南北方湿度差的确实挺大的。不过我还是挺推荐这本书的,仅仅就是因为最后一段对话,更喜欢另一个译本的最后一段话,“这样想想不也挺好的吗?”我不拒绝无聊的事情,我还挺喜欢这种无聊的,喜欢无聊的事情,这样想想也挺好的
很难说有什么感触,要说的话就是书中的法国与西班牙风土人情的描写令人难忘,不过那也是金钱堆砌起来的景象,特别是巴黎处处弥漫着欲望的气味,整个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而是布莱特,所有线索围绕她与杰克若即若离的情愫和她与三位男士的露水情缘而展开。 由于杰克身体上的缺陷,布莱特和他之间始终是爱而不得的状态,因为布莱特是欲望的,她需要身体上的刺激,她也渴求着新鲜感,这迫使她不断陷入新的关系中,一旦得手又立即厌倦。科恩的文采,迈克的财富,罗梅罗的年轻勇敢,这些特质最初是多么使她着迷,而不消多时,她都无一例外的抛弃了他们。每当她结束一段关系时,又使她痛苦不堪,此时她总要寄托于杰克。 到小说结束,故事还远没结束,布莱特的生活会如受到诅咒一般循环正如太阳每天都会照常升起。
莫名其妙就读完了。通篇主要是对话,没有多余的字,这翻译不错,应该是是找到了海大爷的感觉。其实想读英文原版来着,很多别的书也是,总觉得被别人翻译一遍会变味,读书上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竟有点洁癖。 第一本结束,再来第二本吧,目前感觉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