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裘帕·拉希利
名字是联结命运的咒语,讲述一个印裔移民家庭的美国梦;与萨尔曼·拉什迪、阿兰达蒂·洛伊比肩,轰动世界文坛的印裔作家,普利策文学奖得主裘帕•拉希莉的首部长篇小说的精装本。小说讲述了在美国出生的印裔男孩果戈理童年、少年直到青年的人生经历。果戈理的父亲名叫艾修克,意为“超越悲伤的人”;母亲名叫阿西玛,乃是“无限无极的女子”。艾修克年轻时遭遇一场火车脱轨事故,因为一本《果戈理小说集》而幸免于难。为此,当他的儿子在美国出生时,他给儿子起名“果戈理”。果戈理有着印度移民孩子勤勉的长处,同时兼具美国少年的叛逆个性,成年之后拥有成功的事业,也结识了纽约上层家庭的女友。他要跳出印度人的圈子,可最终还是与一位印裔女孩结婚……经历生与死、相聚与别离,在东方与西方之间,故事里的每个人都在两种文化间撕扯、挣扎、逃离与回归,何处才是真正的归宿?
在细流无声中叙说一个印裔移民家庭的故事,揭示出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汇与碰撞,传统与现代的消长与起伏,人们一方面努力适应新的环境以求生存,一方面又免不了寻根问祖、思旧怀乡。生命也许不过是一次次的循环与往复,历经繁盛,却终将逝去,恰似一张白纸,慢慢地有了人物、有了色彩、有了或淡或暖的细微心悸,逐渐灵动鲜活起来,而这一切在时光与风雨的浸润之下,渐渐淡去,模糊地渐成另一张白纸,多的只是一抹暗影。(阅读时间:2019年10月8日-11日;自评:8.1;推荐指数:★★★★★)
I picked up The Namesake because of its New England setting. Having lived there, I thought I might recognize a few places. And I did. But what held my attention wasn’t the landmarks. It was the quiet way Lahiri writes about ordinary moments. No big speeches, just the inner lives of people. It’s less about big declarations and more about small shifts, the distance between who we think we’ll be and who we gradually become. By the end, I wasn’t thinking about the plot so much as how it had felt to sit with those lives.
风中百合 《同名人》读后感 ——飘在半空中的人 “身为外国人,本身就是某种终生未了的妊娠——一种永无休止的等待,一种无法摆脱的负担,一种长相伴随的郁闷。” 只能飘在半空中的人,不知道家在哪里,不知道自己的归属,身边围绕着只有无助的空气,迫切需要着又无法依靠着。 书里的人物从印度来到美国,过着就是这样漂浮不定的生活,从父母移民一代到孩子移民二代,不同的感受而又相同的遭遇。在无助的空气下,如果说父母对亲人无休止的刻骨的思念,在美国长大的孩子没有体会而无法理解的话,那孩子受到的两种不同文化的冲击父母一样如此体会不到的。在冲击下的果戈理,纠结自己的名字,非常努力挣扎的摆脱无助的空气,寻找美国圈子里的自己,但他自认为寻找到自己的时候,愉快地拿起椅子想要加入众人邀请自己的游戏时,却发现没有他椅子摆放的位置。这时等待后尴尬或者郁闷,觉察到了自己摆脱不掉的与众不同,他的自我隐蔽就像自身根深蒂固的印度名族文化一样,一直存在着只是自己暂时觉察不到而已。 如果说孩子的成长根源来自父母,那果戈理的努力挣扎的来处就知道了。同样的努力想融入这个社会,同样的等待以失败而告终,差别之是早晚。 让我想起门罗在《逃离》中说:“每个人总会遇到什么事,什么人,让你觉得像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能不感到疼。可是每当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便能觉出那根针一直存在。”平静的生活中,身在国外的人痛苦一直隐藏起来,但当遇到困境时,心中的痛告诉自己致命针的存在,而且无法摆脱! 等待、负担、郁闷一直驱之不散,无形中围绕在读者身上。喜欢裘帕.拉希莉的写作风格,她的文笔特色是自然地把你拉进她的世界里,没有特意的安排,而能挖掘你的想法,查看你的思维,让你不经意的感受她的存在。
两代人的文化差异,第二代又不能完全抹掉或者忽略父母在自己身上和思想上留下的痕迹。就像我们经常说的“香蕉人”,你又认可自己又时而否定。
我其实不懂,一种文化融入,浸润,碰撞,习惯另一种文化的感觉。不过对一种越是熟悉适应和热爱,对另一种就越发陌生难以轻易接受,“异乡人”到底意味着什么?是出生,肤色,语言,还是文化?这样的故事发生过无数回,我想,中国作家写起来可能会更倾向冲突化的表现,作者却选择了一种家常的,平淡的,细致的方式。书中两代印度裔美国人的生活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拉希莉总能端出一个设计得特别差的女性形象,且都是非常重要的人物,如《低地》里的高丽和这篇里的毛舒米。高丽占据《低地》的篇幅会更多,那么相对来说,毛舒米的情节我会容易接受一些,但仍在读到第十章时产生的弃书的冲动——说白了我对这个人物不感兴趣,因为作者的目的很明显、贴得标签很明确,这就应该是一个代表世界主义把小说观念扭正的扁形人物,所以她区别于麦可欣和果戈里,表现对族裔婚姻的抗拒——非常古典、非常常规的写法——乏善可陈;比较诧异的是,作者在这里并没有简明的打算,她试图把毛舒米写得特别复杂,但笔力不济——这就和她写高丽一模一样,要赋予她更多身份,但身份都落到浅处——表现在毛舒米这里,为她安插了一段极端狗血、令人喷饭的婚外情。无疑是画蛇添足。而这样微妙的情节设计其实穿插在每一章里,以回忆的形式展现,有不少是必要的;但大都乏趣,拉希莉还做不到像后期的菲利普·罗斯那样肆意控制结构使小说保持时空上纵深感的同时还不显臃肿。如何控制叙事节奏真的是非常复杂的一门学问,至少不能让读者感到这是一部短篇充填些关联程度不高的片段而组成的长篇,说到底拉希莉在这里写的相当古典的现实主义故事,没有现代小说那样的延展性。 再说“同名人”,这个设定在前5章非常强烈——因为“重名”(或在前5章里更应理解为“怪名字”)不是一个新奇的设定,很容易猜出会有“自卑”“被嘲笑”这样的内容出现。但客观来说,拉希莉处理得是很好的,情感细腻,可以说她非常擅长写少年心事。但这有一个逻辑上的问题——父亲看不出儿子对“果戈里”这个名字的不适吗?解释为——不想让儿子为父亲差点死了而难过有负担——会不会太天然?这里真的写得很搞笑。在移民家庭里,父子竟然连坦诚都做不到吗?这是拉希莉想写的东西吗? 《低地》和《同名人》给我的感受就是拉希莉把家庭里的“人”想得太复杂,但把家庭里“人与人的关系”想得太简单。高丽可以因为对乌达安的想念就抛家弃子;艾修克以如此荒唐的理由和儿子产生嫌隙。这用“移民家庭”的特殊性是解释不了的,这可能是家庭经验的缺失——当然我不了解作者的感情经历了,就当我口嗨一下。 或许拉希莉想写的是一种东亚家庭的共有经验,并放进移民家庭里。即父母(小说中是第一代移民)喜欢用沉默表达爱而疏于沟通;子辈(第二代移民)尤其在移民家庭里希望尽快建立新身份,表现为特立独行,就容易将父母沉默的爱视为疏远。但东亚现实主义很难有用这杨一个简简单单的误会做家庭关系的桎梏的长篇——未免太戏剧,至少也要把纠葛关联到几代人、代代人,而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解释清楚的秘辛。也看出拉希莉非常抗拒写几个人间推心置腹的交谈;换章即换视角的处理让人物彼此分隔,加之地理层面的分隔已经瓜分了这个家庭。这样的套路写得太多甚至都趋于程式了——每一章都是概述式的,一个人物做某件事、想到什么、想到而后谁的交流、对情节做简单解释、似有若无的心理分析。由此转入另一个人的意识、交出视角。这不太适合写家庭。所以我完全同意帕慕克说21世纪的家族小说已经走到尽头了——看来就是没什么可写的了,青年作家拿到这个题材也很棘手;且不是人人都天才如奈保尔能写得如此恢弘。对拉希莉,视角越多、代际越多,她就写得越稀碎,越能看出笔力不济。
印裔美籍作家Lahiri在伦敦出生,2岁搬去美国,所以她不但对印度毫无记忆,对英国的记忆也一片空白。《同名人》里描述伦敦时,也只是书中一家人在伦敦机场转机时出去看了一看,现实中的英国对于作者来说也只是一个中转站。她在美国Rhode Island长大,上了Barnard学院,又去到波士顿,在波士顿大学获得了MFA(艺术硕士学位),算起来那时global english的重要人物Derek Walcott就在那里教书,不知他们是否有过交集。很多当代作家都是MFA的产物,或者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被其塑造,有学者甚至称“美国当代小说就是MFA产物的时代”。我觉得这跟global english或美式英语一样,无非是受其影响还是抗拒它的问题。Lahiri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得以出版,她的第一个故事被拒绝,拒绝,拒绝,或许是她起初写的故事太高雅,太优美,太整洁,直到她的作品深入到有了突破的程度——她的第一部出版作品《解说疾病的人》就得了普利策奖,《同名人》是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不是特别同意中文版译者在篇尾所写“东方文明显然在她身上留下了十分深刻的烙印,并不亚于西方文明”。Lahiri的母亲尤其希望她能继承印度文化,不想让她与印度断了联系,希望她能说孟加拉语,因此他们经常回加尔各答度假,这些场景也发生在《同名人》的角色身上。无论对于作者本人,还是书中的二代移民,他们知道当他们去印度的时候,就像她小时候经常与父母回印度时那样,她在很多作品里也让角色回去那里,但那里不是一个像美国的家一样的地方。对于前一代人,这种关系是印度和美国,而书中的二代移民无论与印度还是美国的关系都是欠缺温度的,冷漠的。作者曾说她只是个美国人,但从来没有真正感觉到自己是美国人,她的玩伴也不常认为她是美国人,她也不觉得自己是印度人。她在作品里搭建的呈现印度文化的舞台,也只是父母或其他移民的记忆。她的作品在印度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报道,说她写得一点不了解当地文化。我有一种感觉,如果她的故事更乐观一些,印度那边或许就不会那么抱怨了。在她的故事里都有一种悲剧性的潜流,不是全部,但有很多。但她并没有假装自己了解印度,我想她从另一位比她早出生20年的印裔作家的经验中学到了什么,那就是她只是写了一个虚构的地方,不是虚构了一个想象中的印度文化,而是一个她想象中的父母的印度文化,她甚至没有从内部角度谈论印度,而更像是在描述一个全球化的世界。就如很多移民家庭,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随之而来的是对英语的不同态度。在Rushdie的任何作品中都可以学到一些印地语,但在Lahiri的故事中除了印度食物名,几乎没有其它印度词汇。Lahiri没有兴趣在她的作品中加入孟加拉语,或全球化的克里奥尔语,或地方化的英语,她使用的全是standard English(这在中译本无法感知,我喜欢看一本书不同的语言版本去对比阅读感受,因为有的东西具有不可译性)甚至她的书中人物在对话时也讲完全标准的英语,有点正式那种,也不是英国味儿,很international standard english,没有任何地方温度,那也是人物角色与世界的关系。 Lahiri很有趣,她在波士顿大学获得了艺术硕士学位,并获得了英语博士学位,主要研究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戏剧。你看她书中很少对话,大多是叙述式,近距离观察的场景,每个场景就像一个个独幕剧,她笔下的人物都不是Rushdie笔下那些热情洋溢的健谈者,他们是观察者,他们专注地看着他们身边的世界,他们复杂敏感,小说则是处理人类复杂经历的一种方式,而作者把这种方式运用得——看完书后我立马说了一句卧槽,这是对好书最高的赞美。
这些事情始料不及,却令人尽其一生去回味,去思考,去努力接受,去诠释,去理解。许多事情本不应该发生,不得其所,错误横生;而恰恰是它们压倒一切,持续至终。
与《解说疾病的人》不同,不在突出亲密者之间的沟通无力,而在偏重文化的碰撞——有种《喜宴》《面子》的味道,却不是批判,反是融合。名字是切入口,与社会文化、家庭文化息息相关——大名、小名、随夫姓、名字的含义,东方与西方、传统与个人,想起孤身一人去苏州玩,在邻居哥嫂家借宿几天,回学校时听“平平淡淡才是真”。生活是浮萍,兜兜转转间,看似偶然的选择,实则必然,最料想不到的是无能为力。过于直白的语言和过于奔涌的情感,看的时候直哭。
先读了《低地》再读的这一本,索性一起写了:读完两部长篇后个人觉得拉希莉还是更适合短篇小说,长篇当然绵密细致柔软,像一条针脚妥帖的织物,但短篇小说能在叙述和对话中找到锐利的平衡,精心选取的内容总能确切有力地传递其想法,从沉且实的文字中传递出“人与人之间永远充满理解与隔阂”与“在一片土地的梦想是获得认可的活着”两个主题。对于两部长篇小说,更我喜爱同名人一些,低地的情感表达在更为宏大的、具有政治意味的背景下显得有些生硬犹豫,拉希莉是最擅长伏笔回收的写作者,她写精神的忧虑与挣扎,但她笔下的人物本身略微安全过头了,把涌动着的危机感磨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