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亨利·菲尔丁
作品讲述了私生子汤姆·琼斯寻求真爱的故事。沃尔华绥是一个善良大度而且富有的乡绅,收养了弃婴汤姆·琼斯,他妹妹的儿子卜利非也生活在家中,是沃氏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卜利非将汤姆视为争夺舅舅遗产的眼中钉,千方百计诋毁汤姆的荣誉。终于,汤姆被不明真相的沃尔华绥赶出了家门,开始了一连串悲喜交加的奇遇。
用了39个小时听完了《汤姆.琼斯弃儿史》,听这本书,我一直在内心使用两个字完成它—“坚持”,对于当今的读者,这本书行文过于拖沓冗长 ,作者以布道者姿态讲述一切,让人昏沉欲睡 ,在书中 ,作者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他的心中,相信人总是可以向善的:坏人不太坏,只是让人发笑,好人太善,让人心疼!感谢毛姆的推荐,让我可以坚持读完英国小说史上前期代表性作品,感受它的架构与风趣!
英国作家亨利•菲尔丁的这本长篇巨著,写作模式几乎让人难以忍受,阅读过程中几次想把它丢进垃圾桶。作者不但在每一卷的第一章都长篇大论一番与书中故事几无关系的个人观点,更是经常在故事情节发展的关键阶段突然跳出来说我这么写的原因是啥啥啥,让人恨不得把他踢出去。不过如果采用跳读的方法,耐着性子读到最后一页,你会发现它确实是一篇鸿篇巨著。毛姆在《巨匠与杰作》中描述全世界最值得读的十本伟大小说中把它排在第一个是有道理的。亨利•菲尔丁显然在构思此书的一开始就想好了整体的架构,而不是像一般小说一样由着人物个性自然发展出情节。小说开始就埋下的一个秘密,即便是精通福尔摩斯探案的人估计也很难在全书没结尾前就能猜出答案。反正我是在作者揭晓答案的那一刻才知道。不仅如此,菲尔丁用讽刺而不尖酸的语言,深刻揭示了各种不同种类的人性。没有完美的人,善和恶,总是在每个个体的身上交织,这是恒古不变的。而最终因果定律总是会起作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这本书在国内并不流行,估计就是因为它的写作手法让人刚读起来觉得特别别扭。但如果你是耐心的读者,善于跳读和精读,你又会在后来的阅读过程中爱不释手。跟着英俊、善良、正直、善谈、幽默、两肋插刀的男主人公的命运跌拓起伏,牵肠挂肚。更何况,女主人公是接近完美的人物,漂亮,有钱,勇敢,温柔,善良,孝顺,我敢说没有一个小伙子不想娶这样的女孩子为妻。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子,更应该读一读,对于认识形形色色的人性,对于自己的未来人生幸福可能会有帮助。
想来原文应该是一本极有喜剧意味的书。翻译用的白话文言文,极力还原古典章回小说的风趣戏谑。但是这种过于考究的翻译,却使行文过于繁琐冗长,以至于影响了阅读的快感。翻译信达雅,看来还得加个字,“炼”。
为了建筑,你只要一把镐、一把锹就够了,你却预备了这么些顶高贵的材料;你盖了长五百英尺、广一百英尺的宫殿,却忘了六英尺长二英尺宽的窟穴。
虽然很有名,但确实很难读下去。
又一部重量级作品,历史近一个月,共35个多小时读完。 作者菲尔丁和斯威夫特、理查逊(卡拉丽莎作者)并称英国现代文学三大奠基人。看了英国文学百佳小时榜单未能进入前十,甚为可惜(狄更斯占3部,完全可以让出来一个)。所幸毛姆还是将这部《弃儿汤姆.琼斯史》列入世界十大小说。 小说主要讲乡绅奥维玆和妹妹住在乡下,有一天晚上乡绅回家发现床上有个男婴,就将其收养,取名汤姆,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并和奥维兹外甥布利福一起玩耍。但两人性格迥异,汤姆为人慷慨、乐于助人、风流倜傥;布则循规蹈矩、为人阴险。汤姆和另一乡绅的女儿苏菲娅情投意合,汤姆因过失加上陷害被奥维兹驱逐,苏菲娅也因抗父名拒绝与布利福结婚,出逃后再伦敦与汤姆再次相遇,发生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几经周折。有情人终成眷属。结尾太完美了,也太不可思议了,有点不真实的感觉,汤姆每到绝境时,总会出现一个救世主, 小说对上流社会的进行无情的嘲讽,威斯顿老小姐、白瑞丝特夫人外表优雅,道貌岸然,实际上都和年轻男子有暧昧相反下层社会有两个写得非常生动. 米勒太太对帮助过他的汤姆一直心存感激,倾力为汤姆冤屈奔波.和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形成鲜明的对比. 菲尔丁在每章前都有序言,总领一章纲要,并言比正文花费时间还多. 文中夹叙夹议,作者不时和读者的对话,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引领着读者,同时也受到束缚,牵制. 书的最大特点是有趣!
《毛姆的书单》一书中反复提及此书。我是受毛姆力荐所以来看的。又是一部百万级长篇巨作,预计至少2个月吧
张译偏书面语,雅致,像穿着制服,放不下腔调。萧译贴近口语,自然清爽,很动人。张译保留了作者每段前对小说艺术的论述,另外,书面语造成的隔离感,让阅读不那么流畅,可能作者的某些写作意图和效果,反而凸显出来,所以还是先读张译。
看了毛姆的书单过来读的,很好的一本人物传记式的成长小说。
皆大欢喜的一部描写人性的长篇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