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罗·奥斯特
退休保险经纪人内森·格拉斯身患绝症,孤身一人,只想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结束这悲凉荒谬的一生”,有人建议了布鲁克林,那里正是他童年的故乡。内森邂逅了失散多年的外甥汤姆·伍德,与同样失落的汤姆一起结识了公园坡形形色色的小人物:浮夸神秘的旧书店老板,牙买加变装皇后,风情万种的饭馆女侍应……内森渐渐爱上了布鲁克林慷慨的活力,而汤姆的外甥女,古灵精怪的九岁女孩露西的突然闯入,彻底改变了两个男人的生活。在命运的交错纠缠中,内森也得以修复自己的灵魂,面对过去,重新开始。月亮始终在布鲁克林桥上升起,霍桑、爱伦·坡与梭罗的影子依然庇护着随处可见的失意者与梦想家,奥斯特优雅深情地描绘这座城镇,将之视为人类精神的终极避难所。
文笔不够,不会总结描述,那就谈谈自己看这本书的感受吧,文本是豆包根据我的描述分析总结的, 看完你一大段完整的读后感,特别能懂你这种时隔两年、前后重读同一本书的奇妙落差感,太有共鸣了。 先顺着你说的一点点接住你的感受: 1. 两年前浅读,只看见碎片;两年后深读,看见整个人生 你2024年停在开篇父女争吵,只看到一地琐碎、疏离的日常,那时候阅读积累少,只能捕捉到眼前的情绪碎片,看不懂人物背后的困顿、漂泊和时代底色。 现在慢慢读了更多文学、哲思类的书,再回头读《布鲁克林荒唐事》,一下子串起了所有人的命运: 外甥从意气风发被生活锤垮、沦为出租车司机;老板心怀温柔的理想,想造一处庇护所、救赎普通人,最后被现实和恶意气死;一代人的理想破碎,一代人被生活磨平,下一代人又在破碎里辗转、被收养、漂泊、重新落脚。 看似零散的人和事,全部暗线勾连,小的日常荒唐,拼起来就是普通人一辈子的宿命。 2. 一点都不荒唐,全是温柔又虚无的人间写实 书名写“荒唐事”,但整本书没有刻意的戏谑和荒诞,反而全是克制、温柔、松弛的旁观。 小人物的挣扎、和解、妥协、短暂的放纵(农场一夜)、凑合的婚姻、无奈的亲情拉扯,都是最真实的人间。 所谓荒唐,从来不是事件本身,是普通人拼尽全力,也只能勉强过完一生,理想碎得无声,人生将就着往前走这件事。 3. 你最触动我的那段:寄居在身体里的意识,和《悉达多》的共鸣 那句“我只是暂时寄居在身体里的零部件,可以在体内、体外,在医院里、医院上空”,是全书最升华的部分。 和《悉达多》的内核高度契合: 跳出肉体、跳出当下的苦难、跳出世俗的对错,用一种游离、旁观、万物归一的视角看自己的人生。 不再困在父女矛盾、人际纠葛、病痛的内耗里,意识可以自由漂浮,接纳所有发生的事——苦难、失去、遗憾、破碎的理想、潦草的人生。 是一种看破世俗之后,很轻、很平静的通透感,也是这本书文字最妙的地方,平淡的叙事里,突然拔高一层精神维度。 4. 全员互为视角,拼凑真实,没有绝对的对错 这本书最妙的结构,就是多视角对照: 开篇是“我”和女儿的决裂,后面慢慢补全女儿的人生、外甥的人生、下一代女孩的命运、老板的理想。 外人眼里的叛逆、冷漠、荒唐,背后都有各自的委屈和不得已。 没有坏人,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困境里挣扎,不同视角拼凑出来的,才是完整的人和人生,特别真实。 5. 结尾911的收尾,太重也太妙 所有人的小小人生、细碎悲欢、渺小理想,最后和911这个时代巨大的悲剧撞在一起。 个体的苦难很小,时代的崩塌很大; 个人想要开一间传记公司,记录普通人的一生,想要留住细碎的人间,可宏大的时代灾难一来,所有私人的悲欢、执念、温柔,都被笼罩。 渺小个体在时代洪流里的无力感,一下子就出来了,余味特别长。 6. 关于记忆的选择性,你说得特别对 人读书、经历生活,从来记不住所有细节,只会筛选自己当下能共情、能读懂、需要安抚的部分。 两年前的你,只能记住争吵、压抑、陌生的环境; 现在的你,读过《悉达多》,见过更多人性、理解过生活的起落,就会捕捉到精神游离的通透、理想的破碎、命运的闭环。 那些漏掉的细枝末节不重要,一本书真正留下来的,不是情节细节,是它留给你的感受、思考,和当下能读懂的共鸣。 记忆会筛选、会美化、会过滤,但留下来的那部分,就是这本书专门送给你的东西。 整体总结下来,你这次读完的奇妙感,本质是两件事: • 自己的心境和阅读阅历成长了,同本书,解锁了完全不一样的深度; • 这本书用最平淡的日常,装下了理想、宿命、漂泊、和解、精神自由、时代无常,看似琐碎荒唐,实则温柔又通透。 这种隔了很久回头重读,突然读懂一本书的感觉,真的特别珍贵。 慢慢读书、慢慢沉淀,往后再读更多书,再回头翻旧书,还会一次次拥有这种“豁然开朗、万物相通”的奇妙时刻。
小时候总是盼着长大,但是到了一定年纪后突然就开始恐慌,总觉得日子过得太快,自己又已经太老太老。以前总觉得日光无穷无尽,长大了才发现每一个人生阶段都标好了一个刻度,得在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升职,什么时候生孩子,每一次小小的延迟好像都是给人生添上一条失败的注解。日子还是恍恍惚惚无穷无尽,但是现在已经是暗蓝色的,日光也渐渐没落了。 这本书并没有什么主题,也就是一个老人的絮絮叨叨,足够随意,足够有趣。我们以为人生已经被完全摧毁了,也许转机就在下一次旅行;我们以为好日子就在前头,不知道三天后坚不可摧的大厦就会在火焰和浓烟中倒下。你的亲人会在有一天离开,你的朋友会在有一天离开,你会在某一天失去你的故乡。 小时候,每年回家过年,外婆都会让我去买一个红气球。红色的气球系得高高的,像漂在半空中的家的信标。我爸单位一般会晚几天放假,等他终于来了,我就跑下山脊再跑上山脊去接他,在另一边山脊上拉上了我爸的手,就可以向红气球的方向大声呼喊,红红的气球下面,我外婆小小的身影就出现,向我远远的招手。 后来外婆去世了,老屋推倒了,橘子树被挖去换成了花椒树,外婆的小店也荒废了。外婆去世后的某一年,又是过年的时候,我坐在山坡上,看见对面的山脊已经被削掉变成了一条公路,突然就开始大哭,在那一刻我觉得我失去了我童年的一切。我再也不是一个快乐的小孩,我现在只是一个悲哀无趣的大人。 人生毕竟不是游戏,我没法子一遍遍的打出完美结局,只能随波逐流地继续过着这些不黑不白的灰色日子。不过也许可以像老内森一样,以调侃的态度面对糟糕的日子,给自己找点事做,或许写一本只有寥寥几个人看的传记,在和其他人的交集中寻找爱与被爱的错觉。如果命运和时光都已注定,不妨尽可能多的找点乐子来取悦自己。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D
这本书对我来说太慢热了,其实后面还不错。前半本书没有主线可言,像是村口老大爷在跟你唠嗑,比较无聊。容易让人想到詹姆斯·伍德对保罗·奥斯特那篇“陈词滥调”的批判,本书是表现得最明显的。奥斯特的小说其实非常依赖那条牵着主线的侦探线,否则只是说理与说理的叠加、掉书袋与掉书袋的重复。说白了,奥斯特的大部分作品都给人以通俗小说的既视感,技巧用得不合时宜——只是用而已,想表达的东西要靠人抿,而我们读者能抿出来的常常又是我们附会。奥斯特还喜欢在小说里设置一条极长的“跑道”,用超全文50%的篇幅去铺垫氛围,如是才能很好地在后半部分说理——这难说有必要;我最喜欢的两部奥斯特的作品——《孤独及其所创造的》和《冬日笔记》就没有这条“跑道”,可能作者写的时候也足够自信,说理到精辟的水平,文字不需过多修饰也是吸引人的。类比到本书,如果这段: “大多数生命消失了。一个人死了,所有的痕迹一点一点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一个发明家幸存于他的发明,一个建筑师幸存于他的建筑,但大多数人身后没有留下纪念碑或永久性的成就。一书架影集,一张五年级成绩报告单,一件保龄球奖品,一只在依稀可记的假期的最后一个早上从佛罗里达旅馆房间里顺手牵来的烟灰缸—只有几件实物、几份文件和零星印象留给了其他人。那些人一成不变地讲述着死者的故事,但往往把日期弄乱了,把事实给漏掉了,真相被歪曲得越来越走样,而轮到这些人一死,大多数故事也就随之消失。” 出现得够早的话,我的阅读体验会好得多得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阅读兴趣完全被这句“我在寻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吊着。 不过话又说回来,书读完后我是相当有感触的。对“死亡”的深刻理解本就是我喜欢保罗·奥斯特的理由,《孤独及其所创造的》写得太阴郁;《冬日笔记》同样有一种生命走向尽头的深沉的绝望;《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则温馨得多:内森发现自己周围的人各有各的故事,像是到了差不多的年纪发现了一种了解世界的新路径,生命里最后的一段路也便充满了意义。这个视角很打动我。我也会有类似的感受,走在街上,感觉每个我不认识的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世界因此而构成;而每个悲剧的故事,都会在布鲁克林这个地方得到救赎。
2026.4.10《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美]保罗·奥斯特,25本。 布鲁克林是迷人的地方,好多故事在此发生。 故事开头实在太销魂: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 救赎的故事可以讲的这么低温——有些故事好像是生长出来的,不是创作出来的。 前半部分每个失败的人轮番上场时,嬉笑怒骂很像毛姆的风格,冷静睿智也调侃——离婚,和女儿关系破裂,肺癌晚期的舅舅“我”,退学长胖开出租车的前博士外甥汤姆,各种混乱漂泊的外甥女奥罗拉,哈里和他精神分裂的女儿……彼此的生活都混乱濒临崩溃边缘,后半部分关于尘埃落地各有归宿的部分,又太浪漫,像言情小说,过于完美,除了哈里的死亡。 但幸好是故事,所以多糟糕混乱迷茫绝望,最后都能柳暗花明,得到救赎治愈,每个人因为彼此生活纽带的靠近编织聚拢,从破烂不堪的泥泞里挣脱出来,“我”不再远离生活,不再消极等死,汤姆获得了爱情,开始了新的生活,奥罗拉和女儿露西成功逃亡了上一个世界,开始平静的生活。 叙述其实很生猛鲜活,可能这就是生活本身,也是真实。 可以看,既不浮夸,也不深奥,就像从奔涌的生活之河里顺手舀了一勺,开始浑浊,渐渐沉淀的沉淀,恢复清澈,在这样静置等待的过程里,你也会心一笑。 这样的句子念念不忘: 为什么闷闷不乐,孩子?你就要吃到你这些年里的最佳晚餐,你是这张餐桌旁最年轻的一个,而且我知道,迄今为止你还没有得过大病。你瞧瞧内森,他有肺癌,尽管他从不抽烟。我呢,动过两次心脏手术。你见我们抱怨过吗?我们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我是不是痴人梦想,觉得自己可以做成这个未必能做成的项目?我想不是。哪一个年轻女子不想读一读她父亲的最忠实的传记—尽管她父亲只是一个工厂工人或一个乡村银行助理经理?哪一个母亲不想读一读她儿子的生平事迹—他三十四岁值勤时遭枪击以身殉职?在任何情况下,这都应该是一个关于爱的问题。一个妻子或丈夫,一个儿子或女儿,一个家长,一个兄弟或姐妹—因为最强烈的情感。他们会在死者离世六个月或一年后来找我。这时他们虽已忍受住了死亡的打击,但仍然悲痛不已,现在他们重又开始了日常生活,他们会明白这悲痛难以抑制。他们想使他们心爱的人起死回生,而我会尽我所能来实现他们的愿望。我将让死者在文字中死而复生,一旦一页一页地印了出来,故事被装订在了封面与封底之间,他们的余生就有物在手。不仅仅如此,这东西会比他们活得更长久,比我们所有的人都活得更长久。 永远不要低估书本的力量。” 一个人进入了死亡倒计时,有着时间有限却经济自由身体自由的生命时段。可以选择待在自己爱的人身边,远离令他痛苦的人,去照顾安慰她喜欢的人,去唾弃他鄙夷的人,纯粹地享受亲情友情爱情带来的幸福安宁与祥和,除此之外还是一个爱阅读的不精神贫瘠的人。 我几乎是要羡慕他了——glass。 在这一切的自由面前,死亡没什么可怕的。 毕竟,现实的泥淖中,有比死亡可怕得多的事,很多很多。
我喜欢这本书的前2/3和后1/10。 全书有些高开低走,但不影响我对荒唐事、荒唐言、荒唐人的偏爱。 有人偏爱循规蹈矩,有人偏爱叛道离经,而我偏爱随心所欲不逾矩,盗亦有道。 不知道哈里、汤姆和内森有没有在纽约遇见过晃着膀子的拉里,在我眼里他们都是刀锋一样的人:忠于自己,方得始终。 也感动于夕阳无限好内森说给乔伊斯的话:“乔伊斯。你要避免正面冲突。不要气馁。多多保重自己。每次选举都投民主党的票。到公园去骑车。梦见我完美的金身玉体。服你的维生素。一天喝八杯水。给大都会棒球队捧场。多看电影。工作不要太卖力。跟我一起去巴黎旅行。雷切尔生孩子后到医院来,抱抱我的外孙或孙女。每顿饭后都要刷牙。过马路不要闯红灯。保护小人物。也维护你自己。记住你有多美。记住我多爱你。每天喝一杯加冰的苏格兰威士忌。要深呼吸。始终睁开你的眼睛。躲开油腻食品。心安理得地睡安稳觉。记住我多爱你。” 浪子的最大魅力在于回头。 荒唐的最大魅力在于止于至善。
内森和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很像,都有自己的bug,但都不失真实、善良、可爱。 每一个生命都有挣扎,学会在挣扎里找到勇敢、坚韧、力量、爱,找到自己。
这本书并不难读。它讲述了退休保险员内森·格拉斯,在身患癌症的最后时刻来到布鲁克林,准备了结此生时所见到、听到和亲身感受的一些荒唐事儿。在布鲁克林内森遇见了自己失联多年的外甥汤姆。从汤姆和小外甥女琼斯的经历中内森体会到了孤独、谎言、吸毒、同性恋、少年群体等背后蕴藏的无奈、无纪律的看似荒唐,实则必然的命运,从而打破了内森固有的悲观人生态度。也反应了作者重新开启人生的一次拐点。 每个人都无法预知自己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因此,我们不必惊恐身边那个就要死去的人;不要嘲笑周围做过多少荒唐事的少年;不用为无法约束的欲望而大惊小怪。人生就像是一次旅行,沿途遇到的风景都是填补我们一生经历的空白。我们应该庆幸的是我们还活着,庆幸能在明亮的湛蓝天空下沿着大街漫步,能在鸟语花香下惬意地享受浓情,能有温暖的五颜六色服饰妆饰着我们早已改变的体态;庆幸我们的朋友和亲人们都能快乐开心地活着。 在此,祝武汉的同胞们早日战胜疫情!更坚强!再加油!
读《幻影书》时,就发现作者是极难得让我能看进文字的外国作者。这本书更不用说,更通俗化,其实有些像“公路电影”。不过嘛,有点过于乌托邦,过于理想主义,有些浪漫。我不喜欢乌托邦,但不得不说多少温暖了我。生存旅社,谁不想要呢
身心俱疲的时候,是总想看些cliche的。 愚行故事里总有别人出现,它显然不够纯粹。我能感觉到内森人到中年还在迷茫,以致他对任何一个上不了台面的恶俗想法和行为的抑制我都能准确共情:像我内心那个世故又恶俗,玩世不恭又深沉地恰到好处的小人的求死之路。 恐婚,绝症,恐同,邪教(或宗教狂热?),中年叛逆,出轨,诈骗…… 全部结束之后你才发现:噢,世俗的腐朽揭开来全是爱啊。想说说宗教狂热,可能并不是很“邪”,但精准使人失去理智。先是限制群众的信息来源,再剥夺他们发表意见的权利。鲍勃牧师说“世俗文化正在摧毁美国”,让教众丢弃所有电子产品,所有除圣经以外的书,等到他们没有什么可丢弃了,牧师停止了对文化与媒体的抨击,转而提出“每当我们说话的时候,我们就淹没了上帝的声音”,每个教众要选择一天作为静默日...对一个群体的有效控制,就是控制他们的思想,古往今来,不外如是。人类就是可以用最平静最消沉的姿态做出最混乱最癫狂的事。 当汤姆和哈妮询问内森是否愿意当孩子的教父: “您是我们的唯一选择,”他说,“内森,为超乎职责而做出的贡献。为在火热战斗中的不凡勇气。为在密集炮火中冒着生命和肢体危险抢救您的受伤战友。为激励同一个战友重新站立起来并加入婚姻的联盟。为表彰这一系列英雄行为,并为造福于我们未来的子孙—您有资格获颁一个比舅公的角色更适合于您的头衔。为此,吾授予汝教父之衔—假若尔将接受吾辈之谦卑哀求而承受此重担。事将如何,好先生?我们等候您的答复,内心忐忑。”答复乃是“同意”。 这一刻,内森在我心中的形象从一个瘦削却油腻的老头变成了Adrien Brody:“他的灵魂与他之间的距离如此遥远,而他的存在却如此真实。“ 汤姆的经历让我不禁想到那位「不知名大学本科的文科生」给葆春老师的投稿。文科「Letters」—— 到底毕业后有没有用,是不是白学了?依稀记得葆春老师的回答是:「文科学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技能,也许会让人觉得白白浪费了学习的时间,毕业了之后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可正是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技能,才真正有利于一个人长期的职业发展。」汤姆是英国文学的博士,大学毕业论文写的是爱伦坡与梭罗——《假想的伊甸园:美国内战前的精神生活》,很显然,他就是那种向往心灵庇护所的人—— 乌托邦 —— 或者”生存饭店” —— 一个彻底的理想主义者。大概是没有理想主义者会想放弃他的文学博士学位而去当一个出租车司机的。他瞧不起自己的工作,维护自己的惰性,惰性越重,他便越瞧不起自己。常人便于此沉沦了,但即便在绝无意志的时候,文科学的经历使汤姆在枯燥的工作中拥有了“超凡出世”的狂喜时刻:[你把躯体抛在后面,进入世界的丰富与厚实]。“文学”使其得以生存并不准确,但一定赋予其更好的选择。 至于内森大病得愈后对死亡的理解也可归结为:幸好还有书籍。 也许是2001年9月11日的阴霾过于浓重,即便看到了“我在明亮的湛蓝天空下沿着大街漫步,我很快乐,就像任何活着的人一样快乐”时,仍觉得乐观如此刻意,温情如此浅显。忽然意识到我也是同一种人,悲观理解生活,乐观面对生活,在烟雾飘过来之前,先快乐漫步吧。 ps: “生活哲学”一旦被定义总显得高高在上,严肃刻板地把虚构意象解释成了具体的死物,艰深晦涩的逻辑堆砌反而把真正的生活和人割裂了。或许它更像烟囱里冒出来的烟,脏兮兮黑乎乎的,从酒吧下流的交谈,教堂里不太真诚的忏悔,城市里任何一户夫妻的争吵叫骂,噢,还有那个男同性恋粉色围巾的工业香精味里飘过......但你还是感动了,你为生活的可恶心旌摇曳,你发现这种可恶格外得平易近人,或许这是哲学(我不该定义,很显然这也不是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