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劳德·西蒙
《弗兰德公路》是克劳德西蒙的成名作,曾获得一九六〇年《快报》文学奖。小说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军在弗兰德地区被敌军击溃后仓皇撤退为背景,万花筒般展现了三个骑兵及其队长的痛苦遭遇和大地深受的蹂躏。作者将绘画艺术引入小说描写中,描述了战争对大自然的破坏、人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畸形;用色彩斑驳陆离的画面绘出了时间的迁移、季节的变化、死亡的阴影、战神的狰狞、饥寒的折磨、爱情的渴求、情欲的冲动、土地的抽搐、大自然的神奇魅力……既有诗情画意,又不乏幽默嘲讽,使人含泪而笑;既有人生哲理,又有对人心的解剖。组成小说的无数画面像现代派的画,色彩浓郁,光影对照强烈,使人眼花缭乱;精彩纷呈,耐人寻味。
《弗兰德公路》克洛德·西蒙 很少有人主动推荐这本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属于懂的人才会反复回看的战争小说。没有轰轰烈烈的战场英雄戏,只写一战溃败路上逃亡的普通士兵,回忆、现实、故土碎片揉在一起。战争碾碎所有人平凡的日子,比起宏大史实,普通人的挣扎和细碎温柔,更让人心里发酸。 三大亮点 1. 意识流碎片化叙事,虚实交织,文字氛围感极强,独特的文字美学很难复制 2. 反战视角很温柔,不刻意渲染惨烈,从底层小人物出发,道尽战争的残酷本质 3. 穿插乡村、亲情旧事,满目苦难里藏着细碎温情,不会全程压抑窒息 摘抄金句 1. 战争摧毁的从来不是城池堡垒,是普通人安稳度日的小小期盼。 2. 奔波逃亡的人,心底都藏着一片再也回不去的故乡田野。 3. 生死面前不分善恶,平淡安稳的日常,才是生命最好的归宿。 拓展阅读 1. 《西线无战事》雷马克:同是一战反战题材,文风直白写实,和这本书朦胧笔触刚好互补对照 2. 《静静的顿河》肖洛霍夫:战争裹挟整个家族的命运,宏大乡土史诗,补足时代视角 3. 《铁皮鼓》君特·格拉斯:诺贝尔战争文学,写战乱下个体荒诞求生,阅读脉络相近
对此书的语言非常喜欢。 其实不仅是诗与绘画的结合了,还有音乐性。音乐性体现在两点,一是叙述顺序的重复性节奏,二是借鉴电影蒙太奇式剪辑的闪回式重复,而有韵律的重复即是节奏感的要义。 这本书,个人暂将其归于西蒙的“中期作品”,因其创作上的承前启后性。这一本叙述视角虽也“全知”,但又杂糅有“主观性”,这是一种独到的笔调,艺术效果是把人物主体与世界的互动全然展现为一种感官性描写,甚至不允留抽象思辨之空间,只允留心灵创伤性觉知的重叠。这就彻底造成“世界和生命是斑斓感受”的瞬时性哲学,且极具审美魅力!当然,你可以说西蒙把人世写得很虚无,没错,但也是中美好的虚无。 重读西蒙,又使我不禁想起汉德克,两者其实都有“新主体性写作”的基因,但两人又如此截然不同。西蒙给予读者眩晕般的美感震颤、汉德克则给予读者重新定位“自我”之智性顿悟。 我必须承认我很喜欢西蒙,且他已经进入当代文学史序列,不过,他的作品是否能经得起上百年时间的淘洗后依然留存和影响后人,尚有待检验。毕竟,好,和伟大之间,仍有一道无形鸿沟… 拭目以待。 4.3星。
木心:新小说里详细介绍西蒙! 能不能静下心来看一本书,需要一个契机,信任朋友的一个解读和推荐是很重要的,嗯,我翻看试试。 诺贝尔奖,好像是个世界性的中状元。 西蒙不急于成功,写了四十多年,几乎每部小说都很成功。他怎么活呢?庄子是要饭的,陶渊明借米,西蒙到底是法国人,他种葡萄,养写作。这样一来,我倒也替他放心了——陶潜要是不种菊花,种葡萄,多好! 第一期作品:《作弊者》(Le Tricheur), 《钢丝绳》(La Corde raide), 《居利韦尔》(Gulliver), 《春之祭》(Le Sacre du printemps),《风》(Le vent), 《草》(L' Herbe)。在新小说作品遭冷遇时写成这几篇,因此西蒙不受人欢迎,作品也未离开传统,小做尝试。他性格孤僻寡言,默默无言种葡萄,没人知道他。 第二期作品:《弗兰德公路》(La Route des Flandres), 《豪华旅馆》(Le Palace), 《历史》(Histoire)。这时,新小说已经走红,他得以在文坛上立了脚。评家认为他“用善于观察的目光在写”。他的确有自成一家的写法。 第三期作品:又写《导体》(Les Corps conducteurs), 《三联画》(Triptyque), 《经一事,长一智》(Leçon de choses), 《农事诗》(Les Géorgiques), 《蓓蕾妮斯的秀发》(La Chevelure de Bérénice)。以上都是晚近时期的作品。目前西蒙还活着。 佩服!创作力旺盛。这种小说,读起来吃力,写起来也吃力。据说评家可以从他的小说中分析出许多严密的结构。 我想问:为什么要这么严密呢? 他喜欢画画,所以书中求油画般的色彩效果,用回忆、感知、想象、幻觉等等,放在同时性、多面性的描绘之中,也可以说是文字的绘画。他有时太过分追求绘画效果,但我还是喜欢他,因为他诚恳。 爱音乐,作品也往往表达音乐性的效果。 1954年,西蒙大病。病愈,写成《春之祭》,文学上有大突破。许多大家都是这样。病后,风格出来了。我不是要大家生病,病了,别急,先治好。其实就是吃苦,吃过后,天才会大不一样。 要让个性统摄自己的作品。梵高太明显了,全是他的个性。八大山人,一看就是他。平常要下功夫——让个性统摄作品。 我探索了四十多年,写了近千万字,大部分毁了。自毁。一直这样过来,以为自己会写的。可是直到1983年,才知道以前的东西没有找到个性,好像替别人在写。 找到自己(个性)。什么样的自己(个性)? 找到了——很窝囊的个性。中国的作家、画家,你说他们没个性么?有的,很快就找到的,但那是什么个性? 话分两头:个性是重要的,还要看是什么个性。所以要把“什么样的自己”放在第一项,之后才进入第二项——找到自己。每个伟大的人物都是同自己抗争的。荷马、弥尔顿,瞎了眼,写诗。博尔赫斯瞎了,说:我得救了。贝多芬,那是上帝叫他聋。 不能听我这样讲,越听越泄气——“我没什么才能,天性也不够,反正我完了”——不是这样的。命运、菩萨,都不要相信。要抗争。 命运保佑强者,西谚是:天助自助者。 多数人——我指的是文艺界阿狗阿猫、阿三阿四——一上来,个性就暴露无遗,不去弄修养。把自己的五脏六腑拿出来,放在稿纸上,签个名,就是作品。 要修炼个性。命,可以是大盗,杀人。结果,可以修道,成佛,看你修不修。 西蒙的小说《风》,采用的一个新方法是反中心人物。书中人物无个性,受盲目的力量摆布。这观点早有了,存在主义讲过了。存在主义之前,也有人早讲过了。 这种调调,现在看,陈旧了。“世界荒谬”,我以为不用去说它。人物无个性,也写不出的——无所作为,也是一种作为。这些命题,他们还没写累,我已经累了。西方炒了一百年了,还没有累,不腻吗?我管我飞,希望碰到中途岛,歇歇,看看遇到什么路人。伊卡洛斯飞向太阳,跌下来,我有俳句: “我在中途岛,遇到了白发苍苍的伊卡洛斯。” 《弗兰德公路》,最有代表性。纯熟运用绘画效果,使小说构成回忆和感觉的建筑物。 你们以为西蒙这种方法好不好?我以为绘画、文学两码事。文学一路看下去,是时间的过程。古人“一目十行”,是比喻。音乐因为有和声,占了大便宜。文学不能有和声,吃亏了。文学只能是一条线进行,即便字字珠玑,还是一条线,不像音乐可以同时进行。 绘画,是个平面,壁画再长,时间感还是有限,看到后面,前面早忘掉了。用文字暗示色彩,可以。但色彩是明视的,面对面的,所以我的办法是隐去画家,显示绘画性。 文学,千万不要模仿音乐。他们把诗模仿音乐,不好的。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如果音乐的韵脚也这么来,像什么? 诗歌诗歌,一直误解到现在。诗是诗,歌是歌。 我的诗只能读,不准朗诵的。诗有微妙的默契,读时,自有韵律流动,一朗诵,全没了。 我现在不太听音乐。我读乐谱,读时,可以品味到那种韵味。 (停下来,哼肖邦一曲的开头两句) 强调文学的绘画性,是自设罗网。在实体上,不要让文学有绘画的外在效果。我写的东西始终要告诉大家:这是文学,不是音乐,不是绘画——我的文学,是步步为营,绝不设防,布满陷阱,通行无阻。 下棋、击剑,都是这样。你走棋,出剑,要知道他下一子、下一剑是什么,你下一子,下一步,已经迎上去,再下一步也埋伏好了,等待反攻。 兵法的态度,击剑的技巧。 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我听来是在挖苦人,骂人。我是诗画两栖动物,难免被骂——我先骂在前头。 西蒙,我还是喜欢。他严肃,诚恳,福克纳之后,他是最具现代性的。 让大家看死命做作的东西,看腻,再看脱略自然的作品,是一种救赎。(座中有学生问:什么叫做“脱略”?木心:潇洒,在重要关头放得开,在乎到了不在乎)让他们去弄吧。他们把文学置之死地而后快,我把文学置之死地而后生。 艺术,弄到现在要人命,天生难懂。十八世纪用脑和胃写文字,很实际;十九世纪用心和肾脏写(爱情);二十世纪用眼睛和手写。我们呢,要用灵魂和皮肤来写。 我是落后在本世纪前面。 再谈西蒙。他把绘画方法放在文学中,不是我说的,是他自己公开讲的。他的小说《三联画》,讲明了用绘画的三联画手法。他自己说:构成作品统一性的,是绘画性质的统一性。 他大概很得意。我总觉得有点自扰。 “三位一体”,是宗教提出来的。自然中好像没有这回事。西蒙想做画家,做不成,在文学中解解绘画的情结,我觉得是分外事。我有做不成音乐家的情结,那就让这情结去好了,不必放在文学中解。 又,他在文学中只讲印象,不谈主见,又太做作了。作家、读者,都很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深度,自自然然呈现出来,莫扎特大把大把挥霍他的才能——我愿意和读者分享快乐。西蒙的小说,如果你们偶然得到,不妨细细看。看某一段,看懂了,就可以放下。要看全书,太累了。 我常把艺术比作酒,从葡萄摘下来,发酵……这过程非常惨淡、黑暗,一旦酿好,明艳爽口,饮之陶醉。 现代艺术非要在你喝酒时把酿酒的事统统告诉你,拉你到酒窖过程中一边看一边喝——何必呢?
咋写的?第一章两小时第二章六小时最后一章一小时…!油画或彩色胶卷一般的质感,模糊的随时回溯的记忆,切片般被分割无数次的情节,斑驳的雨点泥泞的林道腐烂的躯体,给予人视觉上的刺激,活脱脱的电影。中间两个兵编德雷谢克祖先历史那里看的我那叫一个头痛(应该说是眼睛痛),但是第三章情戏真的看爽了…所有的人物,景色在战争的炮火下化为灰烬,在漫漫的记忆长河中泯灭,等待被打捞起来,缓慢凝聚成形。法国人的描写真是神来的。以后要试试更大的屏幕了,手机看这个真的不合适…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我觉得西蒙的文字是真诚的,他试图去接近一种真相,试图去对抗从潜意识中打捞的文字被带到意识层面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语义磨损,翻来覆去地对同一个感觉,同一个场景或者人物进行描述以接近潜意识的语言。我不觉得这是在刻意地卖弄技巧。一开始我觉得西蒙一直在不断给出信息,而且全都是碎片化的,我以为可以用它们拼凑出关于事实的真相。但看到最后,我才发这种答案不仅是拒绝被给出,而且是无法被给出的。不过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了。 以及如果让我用几个关键词描述这本书,大概是,战争的创伤,绝望的停滞,对存在的质疑。 最后是,狠狠推荐!
8.6分 克洛德.西蒙 大多数的读者可能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作为法国“新小说”的实践者 他的名声似乎不及格里耶 、杜拉斯,但是凭借《农事诗》一举夺得诺贝尔文学奖,让多少人大跌眼镜。最初知道西蒙是书友推荐的《刺槐树》,微读没上架,从毛毛书友处发现了这部《弗兰德公路》,一读 非常吃惊 写得太有新意了。 不满足于传统写法的法国小说家 构建了欧洲先锋小说的体系,普鲁斯特、卡夫卡已逐渐形成自己独特风格的写作手法,西蒙在此基础上更是将文笔运用到极致。 这部小说和作者的骑兵生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读来自然如行云流水… 故事非常简单1940法国骑兵部队在比利时弗兰德与德军交战 战败溃退,队长雷谢克与佐治等三骑兵受战争影响心理崩溃 战后佐治和雷谢克遗孀旅馆的私通展开一系列的联想 回忆,对战争的深恶痛绝溢于言表… 写作上作者对括号有狂热的喜好 几乎每个版面都有 似乎有解释不完的东西。 现代小说打破时间次序排列 已不足为奇,但是凌乱到这个地步西蒙也是第一人了,前几行还在读信 冷不丁就跳到战场上了,把时间分割成一分一秒 在分秒之间频繁切换。写那些自然环境色彩的文字长篇幅的 一大溜 突然戛然而止 扬长而去 没有答案 考验读者耐心,考验读者的专注度。 叙述的视角也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不断转化。 高超的观察力,小说篇幅不大在有限的空间里 作者对一滴水的下落 简直像架着放大镜 慢慢地细细的品味这个过程。 书中描写性爱场面也让人刮目相看,本来对粗俗的语言 隐秽的场面并无好感 《北回归线》就是这样,西蒙写得居然觉得有声有色很有美感…文字有魅力啊 并不是为色而色,克里娜的颤抖的呻吟顷刻间化作战场上的炮火连天,实在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这部小说也是六部战争题材或诺贝尔奖之一,再引申一下实际是一部反战小说。 小说读来异常艰涩,也没有结局,我在推广 估计还是不太会有读者阅读 注定是小众的结局。一个用生命付诸文字的作者他不会迁就读者 讨好读者 天阔任我行。 一个人读的书就算再多 能对一生产生重大影响的也就几部,西蒙教会你如何观察。 草草。
美丽哀伤的拼贴画 一九八五年十月瑞典皇家学院宣布将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当时七十二岁高龄的法国新小说派作家克劳德·西蒙,其理由是这位作家“通过对人类生存状况的描写,把诗人和画家的丰富想象和对时间作用的深刻认识融为一体”。消息传出后,世界各地,甚至在法国本土,议论纷纷,不少人到处打听此人是谁,连以消息灵通著称的《纽约时报》也得连忙向文学评论家和法国当代文学研究者打听这位作家的生平。克劳德•西蒙(1913-2005),法国新小说派作家。一九一三年出生于马达加斯加,一九三六年参加西班牙内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参加地下抵抗运动。战争的经历对他的小说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代表作有《弗兰德公路》、《农事诗》和《历史》等。 在追诺奖作家的路上,又遇见一位让我惊艳的老头。说实话,开始阅读时,像跌入一团乱麻,又像是一副色彩斑斓的拼图,让我无所适从又目不暇接。接着那一片片美丽图画逐渐清晰,那一团乱麻也有了条理。 这本小说,它不像传统小说那样有一个完整清晰的故事可以复述,书里有各种印象与想象相互渗透。小说共有三个部分。每部的卷首都有具有点题作用的分别引自达·芬奇、马丁·路德和马尔科姆·德·沙扎尔的话,生是学习死、上帝创造男人与女人不必要、性爱与死亡与时间的关系。如果一定给它一个所谓的主题的话,那就是战争灾难中人的绝望处境、对世界无尽破碎的感受。 主角佐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加入一支骑兵队伍,队长是他的一个表亲叫德•雷谢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先祖也叫德•雷谢克。老德•雷谢克原是一个法国贵族,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以后背判了自己的阶级放弃了贵族身份并在处死国王的判决书上签上关键的一票。后来政府命他率领一支军队出征西班牙,结果兵败,只好一路溃逃回家,回家后用一支手枪自杀身亡。 小德•雷谢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恢复了他的贵族名号,过起了花花公子的生活,在中年的时候娶了一位比他小二十岁的女子科丽娜。他为了讨得他的欢心,什么都迁就她,不仅为她买下了一个马厩和赛马场雇佣了一个专业的骑手,还对她与那骑手之间的偷情忍气吞声、不闻不问。当然,他并非是不在乎,只是他一心想让她自律。但是他只能落得失望。他在战争爆发前加入骑兵队成了上尉队长,并且也把那个让他吃醋的骑师也带到了部队当了他的勤务兵,这就是书中的伊格莱兹亚。 战前他们驻扎在默兹河附近的一个小村。少尉布吕姆和士兵瓦克、马尔登住在一个农家里,这家人有三个成员,一个漂亮的女人和一个跛子,一个丑老太婆。跛子并非女人的丈夫,却对那女人的看管非常严,但是佐治仍然成功的与那女人偷情。瓦克是个“百事通”,什么都知道,马尔登是个装配工,对马一窍不通,因为自己的坐骑不听话,而用头盔砸它的头,终把它砸死。少尉布吕姆是个喜欢夸夸其谈的犹太人。 战争发生在一个雨天里,他们遭遇德国人的伏击,队伍一下子就被打垮。人死了大半,逃出去的了了无几,瓦克死在佐治面前,佐治侥幸逃得性命。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队长雷谢克、勤务兵伊格莱兹亚和犹太人少尉布吕姆,然后和他们在战场上一起漫无目标的流亡。 队长德•雷谢克看到他的队伍瞬间被歼灭,与老雷谢克遭遇相同的命运,再加上对生活伤心失望,他力求一死。一路上他对阻击兵所带来的危险丝毫也不关心,因为他的目的就是利用这次战争送掉自己的性命,最终他如愿一偿,而其它的人则逃走了。佐治和伊格莱兹亚一起,布吕姆则不知去向。佐治和伊格莱兹亚试图换上农民的衣服逃跑,但是又因为如此丧失了机会,他们被一队工程兵抛弃,终于还是被抓住。然后又被装在闷罐车载往战俘营,在半路上佐治遇到了同样被抓到的布吕姆。 在战俘营里,伊格莱兹亚遮遮掩掩的对布吕姆和佐治说起他们的队长雷谢克的家事,以及他和队长妻子科丽娜的绯闻。而布吕姆则给佐治添油加醋的编造老德•雷谢克自杀的故事。后来布吕姆在战俘营中死于疾病,而佐治和伊格莱兹亚逃出了出来。 回国后,佐治在家乡经营种植园,他和伊格莱兹亚没有再见面,伊格莱兹亚也没有再去找科丽娜。后来佐治偶然的从一个人口中听说科丽娜改嫁到了图卢兹。他就去找她,并与她共度一晚,在那之前佐治一直知道科丽娜,而且把他当成自己的性幻想对象。科丽娜从他口中才知道德•雷谢克与他曾在一个连队服役但是不相信他所说的话,最后两人不欢而散。 西蒙自己谈到《弗兰德公路》的创作经过,证实了这种“作画和组合”的过程:“给每个人物、每个主题用彩色铅笔定一种颜色,然后按作者写作时的感情决定颜色的配置、组 合、交织,像一幅画似的绘出整体。” 在书的最后,译者总结了西蒙的写作特点: (一)它不是像传统小说中的时间的持续,而在描绘同时性。西蒙认为“当我们想写一部小说时,当我们开始想叙述一个故事时,实际上这故事已完结。我们转过身来,朝后看自己刚走过的道路,看到的全程呈现一片混杂。远景与前景一样清晰、逼近,像从望远镜里看去一样。” (二)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一下子一起涌现到作者的脑海中,它像快镜摄影,在一瞬间出现交错的画面。 (三)给每个人物、每个主题用彩色铅笔定一种颜色,然后按作者写作时的感情决定颜色的配置、组合、交织,像一幅画似的绘出整体。 (四)大量运用电影手法捕捉瞬间的印象,通过蒙太奇的手法,把现在、过去、未来交织在一起。西蒙曾说“电影教会我们如何观察事物,然后把画面精确地写成文字”。 (五)为了使同时涌现的“混合体”得以表现,采用了流水般迂回曲折的长句,并用大量的现在分词联结起来,使回忆中的画面仿佛发生在眼前。往往一整页没有一个标点符号,据作者的解释是:“在我们意识中有多少事物并存,互相渗透。逗号、句点引起停顿,把内心现实中没有分开的东西切断了。” (六)大量运用多重套画的插入句,常用“这是说”、“或者可以说”、“更确切地说”这类短语,意在补充、更正、明确由于时间的作用而引起的记忆的漏洞、变形、模糊。 (七)常用不完整的句子,有时一句话未说完便戛然而止,有时甚至仅吐出半个字。西蒙认为我们的回忆、思想、日常说话方式往往就是如此。 因此,《弗兰德公路》作为“诗画小说”,画是绚丽的,诗是哀伤的。如果把小说中反复出现的带有元小说意味的解释性文字看作是“诗”的话,它宣告了精美繁复、流光溢彩的“画”的徒劳,拒绝了除了艺术在其制作过程和制成效果之外任何的社会、文化和教育意义。
诺贝尔文学奖作品。这类同与抽象画派,有个大概故事轮廓,然后四处重彩,从不同地点、时间、人物、视角描写,再互相重叠,涂抹掉任何明星过度,让读者不知所云(或者自鸣得意)。其实这种写法实在无聊,人不是活在潜意识里,而是意识中。可以找三个写手写同一件事的不同侧面,再用AI随机穿插,保证有充沛的意识流风采,也把好这口的搞的足够晕,以至能写出成吨的博士论文出来。
感官的享受,就是两个活着的人对一个死者身体的搂抱。这里指的“死尸”,是变为与触觉同体的,一时间被毁灭了的时光。 读了十几个小时,震惊不已,文字,感觉,情绪,弗兰德公路上的士兵,世上的所有的经验都是无法从中醒来的噩梦,悲伤和欲望喋喋不休,直到眼前蒙上一层死马眼球般的荫翳,还继续拖着没有死透的四肢,在一切烂透风化之前试图爬回子宫。 剖肝沥胆般的反战写作。
支离破碎的时间和记忆(热爱描写画面,打破时空,却不想当画家和导演(因为喜欢把一切用文字表述出来(或者说纯粹喜欢摆弄(探索,或者说)文字,这样做很有快感),事实上他也成功了,但大部分读者云里雾里,而他应该也不在乎),我猜他一定很喜欢七肢桶的文字(可惜读者们却是线性思维的人类)),比福克纳打得更碎和混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