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丁·艾米斯
史上最具争议的“布克奖”提名,惹怒评委,入选《时代》杂志“一百部最佳英语小说”,挑衅社会,献给沉湎于消费与欲望之中的每一个人。约翰·塞尔夫,一个“为烟酒、垃圾食品和裸体杂志做商业电视广告”的制片人,整天沉湎于“酗酒,斗殴,嫖妓,色情和手淫”当中。为了钱他更肆无忌惮地拍起了色情影片,并常日奔波于伦敦和纽约两个拜金大都市之间。在这张用金钱和色情交织的大网中,赛尔夫与周围每一个人的关系都赤裸相见。金钱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作为赛尔夫唯一信赖的“真神”,它既能成就赛尔夫各种卑劣、贪婪的人性欲望,亦与此同时铺就了一本让赛尔夫堕入地狱的绝命之书。在这场钱色交易的骗局中,赛尔夫最终沦为了最大的输家。本书在大幅直白、不羁而又颓废的描述中,深刻凸显了艾米斯对“金钱”的极度嘲讽及“金钱”腐蚀下人类灵魂扭曲的默然悲哀。从这部20世纪末的”双城记“,看伦敦商业制片人如何用情色电影到纽约逐梦演艺圈,尽皆过火,尽是癫狂,颠覆三观,引领英国八十年代的实验小说潮流,包罗万象的集大成之作。
看到了几个觉得一般的书评,嗯还有说颓废的,讲真,看到作者是在1983-84年写作,我真的感觉马丁艾米斯影响了很多导演比如昆汀。 作者描述的上世纪80年代的那些疯狂似乎一直延续到2026的今天,王室在结婚,王室在离婚,俄罗斯还是出兵乌克兰,似乎就是个轮回。 其实很着迷于艾米斯的用词,至少比死婴的用词更为精准,完全的英国人的嘴损,你真是无法猜到他会如何描述一个场景,同时又是一种炫技,至少这家伙爱开车还爱国际象棋。顺便根据这本书也可以进行展开乐队。唯一遗憾的是由于本书的很多人物名字其实都有含义,但是写成中文就看不到了,比如里面已经遇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物,但实际这部电影大火是多年以后了。
一本颓废的书。按照当今的说法,是三观不正。因为,他有钱,也有本事赚钱,但总觉得缺少了什么,所以,一直用酒精麻醉自己。 也许是一些无所事事的人的真实写照。
一个诈骗的故事,一个酒鬼被诈骗到身无分文、失去一切的故事。三个女人,三段对金钱不同认知的阶段,留下了一个问题:到底是金钱书写了绝命书,还是对金钱的错误观念写下了绝命书? 最开始读着着实需要一些耐心,几度放弃,但是读着读着会被作者留下的诱饵吸引到。但是到了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冲击力显然不够,头重脚轻严重。
有点啰嗦的一本书,大部分现代城市作家都有这个毛病。一半的时间在发牢骚,另外一半中的一半在展示生物本能,四分之一在痛斥资本主义,最后的四分之一才是故事本身,一个商人被他的情人诈骗的故事。感觉作者有点缺爱,就像大部分父权制社会的男人那样。所以这其实是一个在现代都市的中心呼唤爱的故事
为了金钱而失去一切 ——2026/36 故事发生在纽约和伦敦,讲述了一个成功的广告导演的第一次电影拍摄经历。如果电影成了,那么他可以赚到不少钱。然而,这个拍摄进行的并没有那么顺利。 主人公,英国人约翰·塞尔夫,是一名商业广告导演,在恐惧的同时也勇敢。他会打架,也不怕和人发生肢体冲突,但他也喜欢酗酒,经常没有安全感。他能赚钱,也对钱非常在意,也经常描写他给了多少钱。他对自己的身材和身体不满意,也一直想着如果他有钱了,就能解决这一切。作为一名有钱人和艺术行业工作者,他的文学品味很差:比如说,他一直不能欣赏《动物农场》,不懂得为什么脏脏的猪能够统治农场,也承认作为一个欣赏不来文学的人,他感觉自己生活中缺少了什么。但是要说他一点也没文化也不是的:他还是有一点品味,也有那么一点点想要改变现状的意愿。他的姓塞尔夫从英语翻译过来有“自我和本人”的意思,可以代表他是个比较自私自利,以自我中心为主的人,也可以代表他在本书中认识自我,寻找自己的过程。他的名字不像一个真正的名字,也可以代表他没有真正的自我主体。 塞琳娜·斯特里特是他的情人。她是个极其焦虑的人,经常想象自己怎么被强暴。小时候,她被多人蹂躏,这个童年阴影也陪伴了她一生。她不止怕被强暴,还怕一大堆其他的东西。她没钱,也没工作。所以,约翰认为她跟他在一起就是因为他有钱,而他只要钱更多了肯定会放弃她,找个更好的情人。我认为,约翰也没有真正爱她,只是认为有她这样的女朋友能够给他一种优越感。他有钱,所以他有拥有她的权利,这可以让他的自尊心好受一点。赛琳娜也确实没有真正爱约翰,也在外面和别的男性混,同时却试着搞砸约翰和另一个美国女性的恋情。我感觉她也是在实施一种控制欲。 巴里·塞尔夫是约翰的父亲,欠儿子钱,出身比较普通。即使他已经快步入老年,但他还是保养得很不错,还跟一些情妇保持关系。后来,小说透露他不是约翰的生父,这个现实给了约翰一个很大的打击,这代表他不姓塞尔夫,也就是自我。巴里不是他的生父也象征着约翰失去了自我。 亚历克·卢埃林是约翰的朋友,英国人。约翰总是觉得朋友在霸占他的东西,成他为骗子,也强调亚力克欠了他的钱。他外表条件比约翰好,而约翰只能用他没钱这点来安慰自己,给自己一点优越感。虽然他也因为一些事坐过牢,人生也有些坎坷,但我认为他还是比较幸福的。毕竟他颜值高,也有妻儿,能够有爱着他的人。 菲尔丁·古德尼是约翰的合伙人。约翰喜欢他,因为和他一起他能赚钱。他自己就是富二代,父母都很有钱,他也一直不停地赚钱。约翰连他父母叫什么都不清楚,只知道他们超有钱,展现出了他对钱的执念。众所周知,很多赚钱很成功的人其实人品都不怎么样,他们也会为了得到利益而不择手段。他给约翰讲的整个电影计划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骗局,所有开销都由约翰承担,那些花费也就成了他的负债。说不定他连个富二代都不是,一切都只是约翰的幻想。 洛恩·盖兰德是要演电影男主的中年演员。他一直认为约翰有点鄙视他,说他老了。他也极力想向约翰证明他有好好保养,有好好享受生活。然而,大家都知道他问题不少,比如最近看牙找出了很多毛病,要花很多钱。所以,他现在什么片都接,不管有多烂。可是,他也还是有能力的,他的电影至少能提高票房。也因为他演过很多伟人,所以他还真的把自己当那么一回事,想控制电影剧本的走向。比如说,他就很不喜欢他的角色因为年纪大一点没有打过角色里的儿子。他虽然表面看上去很成功,但我认为他一定活得很累。他自己也在书中承认,钱和名声并没有缓解他内心的空虚 卡都塔·梅茜是要演电影女主的演员,擅长拍色情片子,虽然她自己很早就做了绝育手术。时光没有给她一点打击,她四十多了还是那么年轻美貌。我认为她是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女演员,不想只做一个性象征,而更想演一些有内涵的成熟中年女性角色。因为在约翰和古德尼要拍的电影里,她要和她厌恶的盖兰德拍床上戏让她的生理层面很不适应,也加多了约翰要处理的小事。 在本书中,作者本人也友情客串出演了。在故事中,他也是一名作家。约翰因为他赚钱虽然不少,但还是保持很低的物质生活而嫌弃他。后来,因为约翰和电影剧本的原编剧发生了一点冲突,他于是找艾米斯来写剧本。但是,艾米斯是个有原则的人,不是给他钱他就接任何工作。我认为,艾米斯在书中的角色就是在提醒约翰,钱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人要有自己的爱好,内涵,理念和强烈的内心道德规则。 总的来说,小艾米斯的书没有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还是对他父亲那些带有幽默的英国上流社会生活小说更有感觉。但是,他书中那些大城市的地下活动,黑暗和压抑的文字也还是带个了读者们一种美感。况且在他的书里,幽默和文字游戏总不缺席。我认为,拿他的书改编成电影,还是能拍出一些艺术性很高的经典影片的。 本书的副标题是绝命书,作者也在书中说:“金钱就是绝命书。”在本书的结尾,当读者们知道了巴里不是约翰的生父的时候,绝命书就代表了儿子失去的自我。然而,我还是习惯在书评里发表一下自己硬要跟网上不一样的解读: 我认为,很多时候大人世界的友情都是表面的,虚伪的。很多时候,这些友情的起点就是金钱,终点也是金钱。如果没有利益,如何谈友谊和交往?如果对方的存在不能给我带来价值,我为什么要继续理他?当然,我不否认情绪价值和精神价值很重要,但是在这个首先人人都需要考虑生存的社会上,物质不足,哪里谈精神?而对物质的需求往往是永无止尽的,导致人一生就成了物质奴,金钱奴,即使物质不匮乏了也一直没有停下来去发现精神世界的丰富和情绪价值拉满的美好。在这些人的世界观里,没金钱就没有了安全感,没金钱,生命就没有了任何意义。在这些人眼里,金钱就是决定生命的绝命书。 很多人认为,没有含着金勺子出生就是人生的不幸。但我确信,这些同样的人如果除了物质层面,就再没有其他层面追求的话,那么他们即使再有钱,也都会像约翰那样,没了钱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自尊和灵魂。所以,即使我们没有那么多钱,只要有个能够接受我们,欣赏我们内在的人,那么我们可以随时重启幸福的生活。
马丁.艾米斯,英国现代作家,与麦克尤恩、巴恩斯并称英国文坛三巨头。 其代表作《金钱.绝命书》也入选时代周刊百部最佳英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你想得到或不能想到的各种卑鄙无耻下流变态,写的事:无非酗酒、嗑药、嫖妓、赌博、打架…,书中人物净是些笨蛋、傻瓜、白痴、酒鬼、吸毒者、妓女……现代文明发展造就整一代的文明的野蛮人,小说中的色情暴力场景,都是作者对金钱的嘲讽和人类灵魂极度扭曲悲哀,这也许就是作品价值之所在。 小说以意识流、黑色幽默、魔幻主义的手法来揭露金钱堆积下的纸醉金迷生活无法掩盖生命的麻木、空虚和毫无意义,金钱在这些人身上只是一张绝命书、催命符… 本书以主人公塞尔夫(self )第一人称视角展开叙述,书中时不时可以看见作者马丁.艾米斯以作家身份出现在各种场合。 文字不算太优美,叙述语调诙谐幽默,如同拉家常;拟人手法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感觉出乎意料的好。人死气沉沉,没有生命的物到是反倒鲜活鲜活的。 书中对话繁复,啰嗦、颠三倒四,时空倒错,读得非常累,实际上也是作者刻意为之,你想整日捧着酒杯、吸着迷幻药的人能有清醒的头脑吗? 虽然这本书不是太对胃口,还是佩服作者的勇气——剥光灿烂的外套,撕下伪装的脸面,将形形色色的人间丑陋言行、内心世界暴晒于阳光之下,直抵灵魂深处。 写作手法高明之处还在主人公下棋时,解析棋局和内心独白交替穿插,微妙之处,不能言语,一个字“绝”。 书末主人公由富变穷后的感慨,还是看到了一些正能量。这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吧! 和麦克.米勒、凯格亚路的小说一样,不喜勿入!
钱、酒、性构成男人的全部,可能如果人摒弃道德标准,可能只剩下这些,醉生梦死,荒淫无度,即使最后想逃离,命运会不如人意,谁又逃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