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流行作家阿尔罗伊·基尔要为已故的著名作家德利菲尔德写传记,但他对年轻时的德利菲尔德了解甚少,于是向德利菲尔德的好友——另一位作家阿申登求助。在基尔的死缠硬磨下,阿申登回忆了自己与德利菲尔德及其前妻罗西的早年交往。《寻欢作乐》又名《家丑》,出版于 1930 年,是毛姆自己最喜爱的长篇小说。作者一改以往作品中对女性的偏见,从现实文艺圈中取材,以爱慕者的身份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并充满讥讽地点缀以文艺圈的趣闻轶事。
毛姆说这部作品是他最最喜欢的,没有之一,原来书中的女主原型就是当年毛姆的最爱女人,因为求婚失败,把她写进了作品中,在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毛姆非常崇拜青睐这位女性,罗茜不但非常漂亮而且高情商,善解人意的罗茜给身边男性带来无比快乐的高价值情绪,在众多的异性之中脱颖而出,加之天生具有的孩子气和女人理性的魅力吸引,使毛姆对她的爱慕欲罢不能,因为“爱又不能”让这部作品成为毛姆的经典之作。
这本书有一个隐藏的优点,很适合想成为“作家”的人去看,这本书的诸多角色都是以作家的身份扮演特定的角色。不管是“我”,还是主角德利菲尔德,又或者罗伊。他们的对话过程中,经常性的会对于“作家”这一身份的某些特点进行分析和阐述。也对写作的方式还有角度,还有点评都在字里行间有着描写。如果想成为作家或者评论家,这本书都可以开拓我们极大的视野。
带着打卡的心情,读完这本毛姆本人最爱的作品。前面有大量的文学评价,让人觉得颇为枯燥(因为对涉及到的作家及作品都不熟悉),穿插在倒叙里的故事情节才是鲜活的所在。所谓上流社会的“体面”,有另一个名字叫“虚伪”,为了保持体面只好保持虚伪,自以为的光鲜夹杂着太多的疲惫。 在这样一个失真的环境里,女主人公罗西像是平面画布上的一个立体人物点亮了德里菲尔德的世界。她热烈粗放,不加修饰,甚至快活到了放浪形骸,行为不检的程度。但这样一个人人避之不及的角色,却活出了所有人都不曾体验的人生,坦然率真,原来还可以这么活。 这段自述式的故事,也窥见了毛姆本人在人生境遇中“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的倦怠感。好在还可以写作,可以在文字中找到情感的出口,无论多么露骨、犀利的故事都可以披上虚构的外衣,把自己的笑与泪倾注在人物身上,写下即翻篇,以此获得情感上的抽离。 好的作家和演员都是这样吧,让自己成为容器,任何情感经过的时候都全情投入,故事结束之后就付之东流,让他们只是经过,除了冲蚀的纹理什么也不留下。
看毛姆的第一本书《刀锋》,特别喜欢,看了觉得人这一生,最舒服的状态就是自己认为舒服就行了,真正做到了人是太体验生活的,不管什么角色,自己满意最重要,所以,又接着看毛姆的其他书籍,结果怎么也找不到状态,《寻欢作乐》,拿起放下再拿起再放下,最后强迫自己读完了,中间看了一大半都觉得,故事平平,最关键话语还很多拗口,很多逻辑性强的,导致我真的觉得难度,不过最后也是读完了,反而觉得,也挺不错的。 罗西这个人物的性格,我居然觉得在现实中周围有这种人,用从小到大的道德观念太说,不理解,但是,放在人生大环境下,觉得她或者很多人想过又不敢过的生活,随性,不被道德束缚,清醒,知道自己要什么,不会内卷,这件事情过了,就不会一个劲的死磕,追究自己。 人生本来就是来体验的,好坏不是由事件本身决定的,是由我们的心境,心态决定的,你想多了,就痛苦,不想,今朝有酒今朝醉,那个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了。 每个人都有一张嘴,人这一辈子只要生活在这个江湖里,就会成为八卦的对象,但是自己不在乎,也就八卦不到自己身上了。 所以,我们可以不接受罗西的滥情,但是,应该学习那种处世的态度 而且这本书的很多语言真的让我有一种读哲学书的感觉,逻辑,还很美,反正我是放下书本,走到花坛边,一个劲的看了很久,最后说,嗯,很多小黄花,还有绿草,也不知道美在哪里,语言,诗句,一句也想不起来,感叹一句,文人就是文人
所谓爱就是成全你,让你成为你自己。 我知道,罗西这个女人在那个年代一定会被大众所不解,但是她忠于自己的内心,忠于感受,忠于欲望,这份纯粹不正是女性觉醒吗? 相比于男人在妻子难产的时候寻欢作乐,女人的寻欢作乐都是毛毛雨,然,罗西一定是毛姆一生求而不得最喜欢的那个的缩影……
《如鱼得水》 一、开开心心 罗西或许这样想:“这几位男子并非十全十美的绅士,我要玩一玩拼图游戏,把每个人的优点汇聚在自己的怀抱,寻欢作乐,打发时光,我投进他怀里,如鱼滑入水中。” 喔,很有型,同意吗? 毛姆是高效能的小说家之一,他把精雕细刻写作发展到非常美好的境界,通过把艰深晦涩之主题阐发得生动有趣的超卓能力,他创造了一大批呼之欲出的典型人物,罗西显然正在此列。 如你所知,毛姆当机立断选取的语言总是准确无误,处心积虑挑拣的原型总是独树一帜,他盛名远播的四部小说,《尘网》又叫作《人性的枷锁》、《家丑》又叫作《寻欢作乐》、《刀锋》、《月亮与六便士》,书写着约略一般的主题。 这主题是什么呢?特立独行世所难容的人,如何抛开普遍评价的纷纷扰扰,明月直入无心可猜,在道路尽头与真实的自我相遇,品尝生命之杯的无限甘美。 在这个意义上,自由、光明、真我、本源是近义词,它们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是谁说,只存在能够存在之人,只发生能够发生之事。无论个性如何、遭遇如何,路的尽头是归宿,远行者终究对他自己生命的意义确信无疑。 看似漫不经心的毛姆,把天字第一号的大事掰碎加料说清楚,悭吝的读者与挑剔的评论界,便给出至尊评价,把他奉为全世界最擅长讲故事的人,我认为再也没有比这更加公平的事情。 或许是查尔斯.狄更斯说过,或许是没这么著名的作家说过,天才来自无穷无尽的刻苦努力,据此不难推断,毛姆是关于一个远行者该如何活出真我的天才。 毛姆说,他最出色的作品必然是尘网,那是一个作家一生一部的限量版;毛姆说,他最喜欢的作品是《寻欢作乐》,写起来饶有兴味,处理“当时明月在”和“多年以后”双维度时间的趣事,尝试着尽量不失去连贯性,不断牵引读者的注意力,此举颇费心思;我们在《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的脉络之河里畅游,不妨勇敢地提交初步判断,毛姆平生乐于分析自己,释放天性,“开开心心地解牛”,较少向社会投降,委屈求全,“凄凄惨惨地解马”,这是支撑他成为效率最高小说家之一背后的秘密。 二、潇潇洒洒 《寻欢作乐》的女主角罗西,是一位罕见的女子,她闪着银光的金发,泛着金光的银白肌肤,适合寻欢作乐的健美躯体,孩子气十足调皮可爱的微笑,像夏天傍晚的阳光从明静的天空消失时那么宁静。她无限安详的神态并不呆板迟钝,反而跟八月份的阳光底下肯特海岸黑马厩风平浪静的大海一样生机勃勃。 是罗西,而非别人,让毛姆纸中城邦的自我投影视角人物威利.阿申登想到意大利老作曲家创作的小奏鸣曲,忧伤凄婉的旋律中隐含着多么优雅活泼的情调,欢快起伏的喜乐中又回荡颤抖脆弱的叹息,既古老又年轻。 罗西那么那么潇洒 错综复杂、前后矛盾、不通情理却自居唯一正确结论的主流意见便驱逐罗西,把她的名誉踢倒,再恶狠狠踩上两只脚,然而罗西不以为然,勇敢地按照本心生活,经历过爱德华、昆廷、哈里、莱昂内尔、威利、杰克、某意大利人等形形色色的男子,过尽千帆皆不是,始终深恋着少女时代倾心的他。 罗西不介意把一部分时间和感情交给一时喜欢的异性,她永远知道谁是十全十美的绅士,谁是可以抛下一切与之远走高飞白手起家的良人。 罗西这般复杂立体、风流又深情的女性人物颇具艺术气息,难怪爱德华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佳作不断,在我看来,罗西一贯高兴,看着她照亮人心的微笑,爱德华自己也是高兴的。 三、风风光光 罗西出身卑微,曾在黑马厩镇的铁路徽章酒店当女招待,她完全不具备特拉福德太太手中的文坛资源。 特拉福德太太身上的一切,她的嗓音,她的笑声,无不提供一种柔和的刺激,她那浅色的眼睛是柔和的花朵,她那得体的举止如若夏天的雨水,那种非比寻常的妩媚动人,使她能够调动把写着乏味无聊小说的爱德华托上云端的巨大能量,他找不到拒绝同时享受两位迷人女子的理由,这是特权,亦或幸运,爱德华曾经拥有云上的日子,风风光光。 或许是公平的概念如泉水涌现,不能由他一人长久占据种种好处,罗西和绅士私奔之后,特拉福德太太密不透风的掌控令霍华德窒息,过多出入上流社会,觥筹交错的交际戕害了他原本就不充沛的文学才华。 于是,爱德华饥不择食地和看护他的护士埃米结婚,主动遁入保护罩,避开被柔和型八爪章鱼特拉福德太太“吞噬”的必然结局。 爱德华的第二任妻子埃米小脸灰黄,眉眼匀称,轮廓分明,整洁能干,机敏健谈,做一位作家夫人也尽够了,只是爱德华永远失去写作的巅峰状态,再也找不回来,难道第一任妻子罗西是他无法忘记又无法留下的缪斯么? 爱德华死后,市侩作家阿尔罗伊.基尔抱上埃米的大腿,打算书写桂冠作家的传记。 众人对黑马厩镇时期的爱德华知之甚少,便寻求大作家威利.阿申登的帮助。 威利早已听闻罗西的死讯,却意外收到她从遥远的美国发来的邀请,多年以后,两位旧情人坐在一起愉快交谈,七十岁的罗西仍然保留孩子气的调皮神气的微笑,她已不再需求另一位十全十美的绅士,“我这辈子曾经度过欢乐的时光,此生没有什么遗憾,我打算就这么收场”。 真洒脱,收场。
这是我阅读毛姆继《面纱》《月亮与六便士》后的第三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直到中期,我都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就是平平淡淡,情节也没有什么吸引人的点,就一直想弃书,但是实在是没事,就想着算了再看看吧。后期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我仍然觉得这本书不如《月亮与六便士》给我的观感好,但是不容置疑,这本书也是一本好书! 书中的女主罗西,是我看过毛姆笔下唯一一个不蠢笨的女人,我能看出毛姆对她的喜爱。她温柔,知性,可爱,俏皮,自由,洒脱,不愿意屈从于世俗的规矩。在看到她不断的和男人约会吃饭,甚至进行肌肤之亲时,我不禁对她产生反感,我以为她和《面纱》中的女主凯蒂,《包法利夫人》中的艾玛一样,只是为了追求出轨的刺激和乐趣,最后我发现我错了,罗西和她们都不一样,她只是为了让自己享受当下的欢愉,她超脱世俗,聪慧体贴,善良知性,阳光真诚,给人一种柔美之感,反倒无法让人真的讨厌她 我相信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被罗西身上的阳光坦诚所折服,她就像一缕阳光照进了每一个黑暗的洞穴。
阅读《月寻欢作乐(毛姆长篇作品精选)》作者:(英)毛姆,译者:王晋华。 前段时间刚刚读过毛姆的这篇作品,上次的译者是叶尊,倒不是想比较一下译者的差别,只是想再欣赏一遍毛姆的经典之作…… “毛姆一贯主张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从不写他不熟悉的人或事物。他说任何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应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最具有权威性。” 赞同毛姆的观点,东拼西凑、胡编乱造的作品一定是没有生命力的。
个人是很喜欢这篇小说的写作技法,文中大量地运用反差对比,现实结合回忆,层层传递作者的观念和态度。 1、立传者与叙述者对比。接手立传任务的基尔八面玲珑,按照大众期待对亡故作家塑造人物形象;叙述者阿申登无视外界评价,坚持不美化与作家真实的交往回忆。明暗两线在还原作家生平的同时,也显示了基尔、阿申登对写作态度最大的不同:前者迎合市场,后者尊重现实。文中,毛姆借阿申登之口针砭当时写作圈无视真实、先后跟风“上帝”“潘神”“美”之虚浮现象,基尔更是现身说法,被明褒暗贬,收获满满的嘲讽与鄙视。 2、作家两任妻子的对比。第一位放浪、与情夫私奔,是大众口中的“渣男浪女”;第二位贴身照顾作家多年,口碑甚佳,最终凭借亡夫名声活得体面。但,头任给作家留下真实的爱恨,最好的著作也是与她一起写得,至死对她念念不忘;继任却让作家晚年活成一尊提线木偶,他甚至宁愿买醉也不愿面对。阿申登(也是毛姆本人)观点明确,大力赞扬、表白前者,极度不屑虚伪的后任,进一步申明真实人生、自由意志的可贵。题外话,该小说另一个中文名《家丑》,一般读者以为指的是第一任,其实以毛姆的意思,该是第二任妻子,她伪善,并抹杀了作家真实的存在,对比第一任的背叛,她更符合毛姆对“家丑”的定义。 3、作家前后对比。以前普通贫困,坦然快乐真实,能写出不同当时虚伪旖旎的名作;“投靠”名流后,配合长年宣传,名声大显,但作品品质下降,全靠(用阿申登的观点)国人敬老才能跻身顶流。最讽刺的是,作家得时刻遭受看似圆满的二婚生活的规训,就为了看上去“更符合大众对知名作家的印象”,活得像块招牌,完全失去往日的鲜活真实……毛姆认为这是可悲的,可见真实与自由在他眼中的可贵。 借本书作者也表达了,写作对自己的意义: “但是,他(作者)至少能得到一样报偿: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的脑子里有什么事情,不管是折磨着他的一个思想、一个朋友去世的悲哀、薄情的爱、受伤的自尊、为他真心对待的一个朋友的背叛而感到的愤怒等等,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情感或是什么样的困惑,他只要把它作为一个故事的主题或是一篇散文的点缀,白纸黑字地记录下来,他就能将这一切的不愉快和痛苦统统忘掉。他是这世上唯一自由的人。” 毛姆曾把阅读比作“避风港”,那么写作就是他创造的“自由王国”。 好了,谈谈不推荐的原因: 事件繁杂节奏慢;情节简单不吸引人;翻译略微拗口,长句多;以上注定了急性子读者快读不了这本书(但毛姆写作技巧太突出,让人像跟着逗猫棒的猫,步步被引诱读下去)。 再者,本文的主角有迷惑性,基尔是牵头人,引出阿申登,他俩贯穿全文却不是主角;亡故作家是也占大篇幅,可惜是引出其第一任妻子的道具;当你觉得迷人的她是主角时,惊悚发现,作者对其的态度观点才是全文的重心(好家伙,主角竟是毛姆自己!)。所以,有些人认为铺陈过长,重点不突出。 私以为,正是作者的层层包裹加深了本文被领悟的难度。这是一本处处投射毛姆观点的书:他骂糊涂的作者、跟风的读者、虚伪的上流、肤浅的“善恶观”……赞扬的是敢于直面真实人生、敢于愉悦自己的勇气,渴望的是表达的绝对自由。 在众人唾弃谩骂的“寻欢作乐”底下,毛姆瞥见了人性闪光点,太佩服了。
戛然而止的结尾。也是让我最动容的一章。 罗西在现在看来,是一个非常有自己想法,自我的,不畏世俗眼光的女性形象。很难想象毛姆那个年代,他能挖掘 描绘出这样的女性角色。 可能确实日光之下无新事。 毛姆的这一部也没有让我失望,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