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利普·罗斯
美国文坛第一人菲利普·罗斯最负盛名的作品系列“美国三部曲”之一。1998年问世当年即荣获英语联邦大使图书奖,2000年又入围都柏林国际文学奖决选名单。一个苦涩而又略带诙谐的故事,重现了二战后的理想主义在自私、虚伪和背叛下的覆灭。艾拉·林戈尔德自幼丧母,早年辍学,只能长期混迹于社会底层。二战期间,他自学苦读,在机遇的垂青下,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广播剧演员。他娶了著名女影星伊芙·弗莱明为妻,但婚后不久,伊芙与前夫所生女儿的刁蛮任性,使他们的婚姻走到了破裂的边缘。此时麦卡锡主义正在美国盛行,有远大政治抱负的艾拉被列入政治黑名单。因婚姻问题而气急败坏的伊芙被政治对手利用,出版了一本回忆录,诬蔑艾拉为苏联间谍,给艾拉带来了致命的毁灭。
我们所有人都在背叛和被背叛。 作为“美国三部曲”中政治色彩最浓郁的作品,以麦卡锡主义肆虐的五十年代背景,小说通过老年祖克曼的回溯视角,复盘演员艾拉与妻子伊夫的婚姻崩塌史:一场国家层面的反共清洗,最终通过枕边人的背叛落地成型。 个人认为《背叛》最了不起的地方是罗斯在不断深入“背叛”,一开始罗斯说的是麦卡锡主义的恐怖让人人自危,不得不陷入背叛或者被背叛的境地,然后后来罗斯更深入一层,揭示了一个存在人类当中更为恐怖让可能——伊夫的告密、构陷与舆论反噬,从来不是单纯的时代问题,而是社会人格的缩影——麦卡锡主义制造的猜忌文化,让普通人得以用“正义、爱国”为名,宣泄婚姻的怨恨、自我的虚荣与人性的幽暗。就像默里所说: “在我看来,战后十年——即一九四六年至一九五六年——在美国,显著犯下的个人背叛行为超过我国历史上任何其他阶段。伊芙·弗雷姆做的这桩下流事是有典型性的,那些年人们做过不少下流事,要么是不得不做,要么是因为他们觉得不得不做。伊芙的行为很符合那年代通常的告密行为。这个国家在此之前何时有过如此不指责而且还奖赏背叛的时候?那些年比比皆是,可以违犯,允许违犯,任何美国人都可以。不但背叛的愉快取代了禁律,而且你不需放弃道德地位就可以违犯。显示爱国心而去背叛的同时还保留了贞洁——同时你感到一种满足,接近了性欲上的满足,其中模模糊糊地有愉快有软弱,有侵犯有羞耻:这是来自暗中破坏的乐趣。暗中损害你心爱的人。暗中破坏你的对手。暗中破坏朋友。背叛正属于这同一类荒谬、不正当、零碎无条理的乐趣。这类乐趣有趣味,可操纵他人,是秘密的,其中大有引人之处。”——《背叛》 认真想想,伊夫的背叛从来不是单一的恶,她亦是被背叛者。她被婚姻背叛,被理想化的女儿背叛,被动荡的时代环境背叛。 而主角艾拉,这个全程承受苦难、值得同情的悲剧者,同样从未跳出背叛的困局。他早已背叛婚姻,甚至可以说,背叛信仰,看似追求理想实际在不断在追求中产阶级的田园牧歌生活。 不止主角与配角,小说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背叛的参与者与承受者。亲友的疏离、友人的告密、世人的猜忌、舆论的反噬,时代洪流里的每个普通人,都在主动或被动地践行着背叛。有人为自保背叛良知,有人为私欲背叛温情,有人为怯懦背叛正义,有人为执念背叛初心。正如罗斯在书中写下的残酷隐喻:每个灵魂,都是制造背叛的工厂。背叛从不是非黑即白的罪恶,它藏在人性的软弱、自私、怯懦与不甘里,是人性与生俱来的阴影。
政治普遍化,文学个人化。罗斯很喜欢讲大历史下的个人悲剧。艾拉、伊芙、默里…….每个人都陷于时代,看似遥远的历史实际上深刻影响着每个人的生命经验。只上过一年半学的艾拉被共产主义选中,他以此来对抗自己的暴力倾向,但最终被伊芙背叛时还是忍不住拿起了铁锹;默里坚持以学识武装自己,以理性对抗不理性,但看似理性的选择却最终葬送了妻子的生命。 书中那些对异己的排斥、挥舞意识形态的武器以达成的利己目的、无处不在的背叛,看得生气。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章,默里的视角下是一个跟内森不同的故事。
英文名为《我嫁给了共产党人》,中文书名叫《背叛》。真是滑稽。在这个时代。
罗斯最擅长的第一人称“废话”竟然在这部里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多元复调,令人惊讶。 比美国牧歌好得多,“背叛”的展开纵横深浅,厌母亲厌女儿的大男子色彩赤裸成对男性心理细腻把握的敏锐捕捉,一个街角酒吧版肆无忌惮的索尔贝娄。 拥抱粗俗,不避鄙陋,简单,冗长,艰涩,直白,精确,乱来,同理,反感。 杰作。
无法平息的暴力冲动,造就周边人的痛苦。这是性格缺陷吧?用现在的流行词汇来评判,是戾气还是抑郁?
前摇更长了😂或者说我对故事前半篇大段写社会背景和意识形态的内容不感兴趣。但蛮喜欢后半篇由伊芙的崩溃写她的虚伪与可怜。以及没想到最后是默里从旁观他人的讲述者转向解剖自己的情节。 人要生活必须有所相信,但这份信仰又时刻试图背叛,将人拉下深渊。艾拉和伊芙展示了表演生活的两种形态:将自己献祭于抽象的理念;屈服于原始的情绪。都是拒绝思考和承担责任的表现。 但你会发现就算你坚持理性,也会陷入同样的困境,如默里和内森。背叛是无所不在的。 最后的结局引向天体和宇宙,读完觉得好空虚好虚无。 3🌟
祖克曼在這部小說裡面成了一個旁觀者敘述者,敘述一段失敗的婚姻,二者的世界觀價值觀道德觀完全不相同。 伊芙尖酸刻薄虛榮,無法真正理解丈夫艾拉先進的思想,尊重猶太人的艾拉被她誣陷為共產主義者。 在那個時代盛行的麥卡錫主義,有一點點超前的思維都會被誤解打壓。 二十世紀上半葉裏藝術服務與藝術,為文字而奮鬥,興起的農民和工人文化都在本書中有了詮釋。 所謂理想主義的大學生和思想青年,是否只是另一種自私的、享受特權的、只顧自己的偽君子。 提出了不少那個時代中十分尖銳的問題。
非常无聊的好书,读起来味同嚼蜡。 我更好奇的是菲利普·罗斯是怎么练成这叨逼流的。 这种唠唠叨叨的文本,读起来索然无味但看上去特别牛逼,因为唠叨,一本书轻轻松松就凑出来了,说不准还会被夸结构精妙、语言不凡。 我也想当叨逼流大师。
罗斯太会写了!他从一些平凡的人生中像是拿着放大镜般,观察美国精神中的虚伪与天真,每一句对人性的叩问犀利而又精准,侦探般带着读者一次次去发现那些细腻的情感波动与抉择动机。但不仅仅只有情节抓人,运用文字的能力也很厉害,不仅优雅深情,而且思考深邃,能将两者结合协调特别像一曲美妙的音乐让人沉醉于其中无法自拔,不得不叹服。
你看到了那不可思议的东西:无冤无仇的壮丽景观。你亲眼看见汇集着时间的茫茫夜空,并非由人类点燃的一片星系。 星星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