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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牧歌(菲利普·罗斯全集) 封面

美国牧歌(菲利普·罗斯全集)

菲利普·罗斯

1638人在读
27.8万字总字数
¥87.99定价

内容简介

罗斯最负盛名的作品系列“美国三部曲”之一,出版于1997年,次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并入选由《时代》杂志发起的“100本最佳英语小说”,言语之犀利,思想之深刻,激情之澎湃,在当今世界文坛实属罕见与珍贵。塞莫尔·利沃夫金发碧眼,绰号“瑞典佬”。作为高中校园里的运动健将,整个社区的男女老少都为他倾倒。大学毕业后,他循规蹈矩地继承家族企业,成为一名家境殷实的企业家,并娶了新泽西选美小姐为妻。一战后的美国经济迅速崛起,无往不利。塞莫尔深深迷恋着自己脚下这片独立的新大陆,想用勤劳的双手编织他的“美国梦”。然而,他心爱的女儿梅丽却在16岁那年成了激进的反战者,用炸弹陆续夺去了四条无辜的生命。原本看似完美无缺的利沃夫一家,从此陷入了永远无法摆脱的噩梦。

读者书评

★★★★★

终于读完了。由于读的是原文,所以有些地方肯定理解不到位,还请见谅。 读的过程中我偶尔想起《一战再战》里,小李子和妻子关于社会改良的分歧,也偶尔想起《The Great Gatsby》里那种奋斗半生终是黄粱一梦的破碎和幻灭之痛沁入心中的寒凉。 整个第三部分散发着浓郁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气息——横跨三个章节的晚餐(时空伸缩),时空任意切换的蒙太奇手法,Swede的思绪尽管被努力牵制在餐桌之上,还是被女儿的罪行、周围人的背叛、女儿受到的奸污、过去的快乐和现今的惨痛所扰乱、侵入,这种自由联想也被菲利普罗斯很好地呈现了出来(时而在写Dawn的对话,时而在写Swede的所想)。第三章节,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reckoning——清算。先写一章介绍背景,再写一章揭露丑闻,最后写上一章摧毁秩序,这是命运对Swede这个以秩序来武装自己并将责任、正派奉为终身行事准则的、把保护家人、帮助他人放在自身利益之上的、总是在学习他的父亲而非表达自我的、热爱美国且无法理解其女儿思想出发点的、相信奋斗会带来一切的美国优秀公民的最大嘲讽和戏弄,这样的情节很有神话的味道。 用上Chandler的语气:Could it be anymore cruel? 全书的第一部分,在铺垫Swede高中时期的传奇经历之后,Zukerman透过一场同学聚会,切入了瑞典佬生活的谜团,suffer究竟是什么?随着故事的不断深入,作者明白了自己的预设都是错误的,Swede显然没有看上去那么空洞,他的生活也没有看上去那么和谐而美好,他究竟在隐藏什么? 到了第二部分,我们可以真切地看到美国的社会思潮以及社会转型对于家庭的影响:父女间的政治分歧顷刻间化为了血海深仇,第四章的最后,几乎都是Swede 一个人的remorse和 imaginative conversations,独自ruminate Merry的过往,试图找到出错的环节,情绪的抒发是那样流畅,我们可以能从中看出,童年的小事对世界观的形塑以及多元文化和自由主义对家庭的消极影响。 第五章,it all starts with a letter from Rita Cohen. 瑞典佬收到了女儿逃亡时期的“密友”的信,于是,尽管并不情愿,但仍然选择了依从Rita的指令和安排,却始终和女儿天各一方,与此同时,Dawn再也承受不了女儿的癫狂的打击,选择改头换面,像她之前做的一样,用facelift重启了人生。从一些闪回片段里,我们看到了levov父子二人是如何经营皮革厂,Levov 对于国家的热爱之深沉,以及Merry对Vincent's餐馆的痛恨,是多么荒谬和无理,毕竟那可是Swede为了满足Merry的愿望而特意挑选的餐厅。如果此前,我觉得Swede控制欲太强,现在我更以为女儿对美国的恨意与破坏,对父亲一生作为的蓄意贬低,是幼稚和恶毒的。极度对立的情绪和观点在俩人之间划下了一道如此清晰却又不可消除的分界线。好在亲情作为原始冲动中强力的一种,仍然能够激起Merry埋藏在心的爱,五年之后,在贫民窟的大街上,她毫不迟疑地认出了父亲,冲过街道,向他奔来。 爱会变成解药吗? 不,一切已成定局。 Merry不是Swede,她是这个家族里最大的怀胎,最偏执的异教徒,也是这个家庭权力压迫下的必然诞生的bomber。最后一章里,Lou对Dawn的盘问,让人不得不想起Swede盘问Merry在纽约的行踪行踪时那如出一辙的严厉、冷血、强硬和不留情面,Jerry说得没错,Swede的言行只是他父亲的一个影子,他从父亲那里承袭过来的,岂止是手套厂,更是整个关于人生和国家的Levov式价值观, 除了在婚姻这件事上,Swede服从了父亲要求他并强加于他的一切,但堡垒都是在内部攻破的,一成不变的秩序无法应对一个日新月异的新时代,Merry站了出来,stood and still stands against her father. 在传统与创新、守旧与进步、克制与自由、本分与激进相冲突却又无法调和的情况下,秩序的大厦注定要倒在各自为战的多元之下,因此,无论是体魄强健的Swede,还是国力强盛的美国,都没有办法让一个注定的残局起死回生。是的,这一切都是注定的,难道不是吗?你想想看,永不破灭的秩序看上去只是一个梦想罢了,颠簸不破的东西,在自然界中是不存在的,因此是不合逻辑的,不应该存在的,是可怕的,没有什么是永生的,总会出意外的,意外才是正常的,我们调动全身肌肉去压制的那个不和谐的血块终归要鼓胀、破裂,迸出鲜血,打破这孩童般天真的牧歌幻影。 ​ 就如同,​我们一面鼓吹以自由意志为主导的生活和自由主义让每个人都能各得其所、各尽其职的优越性,一面却又试图将这种优越性明里暗里地包装成世间唯一高尚的存在并贬低其他的可能性,这样的意识压迫,怎么可能不招致反抗和清算?我们究竟是容器中的小小一员还是容器本身,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如何对待自我和他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埋下究竟是苹果树的种子,还是炸药的引线。

★★★★★

《美国牧歌》——现代文明的牧歌,终会死于自身孕育的荒芜。 乔纳森弗兰岑来好好学学,什么才是现实主义伟大之作,别整天想把整个社会问题装进小说,盘点这个时代哪里出了错。《美国牧歌》作为罗斯“美国三部曲”中的的开篇之作,从一个家庭的往事作为切入口,完成了对美国梦神话、田园理想、中产秩序的彻底祛魅。展现了美国所谓平和美好的牧歌文明,本质是不堪一击的人为幻象,个体的圆满永远无法逃离历史暴力的侵蚀。 主人公“瑞典佬”西摩·利沃夫,是美国梦的完美化身:犹太移民后裔,凭借勤勉、自律、善良完成阶层跃升,拥有成功的事业、和睦的家庭、体面的社会身份,复刻了白人主流社会推崇的“勤劳致富、安稳顺遂”的田园式人生。他穷尽一生构建了一套私人牧歌秩序:规避冲突、追求和谐、笃信规则、忠于平庸的美好,这正是战后美国主流社会的集体精神追求——稳定、富足、安宁的乌托邦生活。但牧歌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欺骗。20世纪60年代的越战泥潭、反战运动、激进主义等早都撕裂了这种牧歌神话。瑞典佬试图用个人的温顺圆满,隔绝时代的动荡与人性的复杂,他刻意美化生活、回避矛盾、粉饰秩序,以为私人幸福可以独立于公共历史之外。但女儿梅丽的反叛击碎了他的美“牧歌神话”,同时也是历史暴力对私人幻象的精准击碎。 第二章节里梅丽的爆炸,流亡、异化,不是个体的偶然堕落,而是美国文明内部滋生的反噬力量:美国梦一边鼓吹自由、平等、个性解放,一边制造战争霸权、阶层固化、虚伪秩序; 小说最终完成了尖锐的批判:没有脱离历史的私人幸福,没有永恒不变的牧歌秩序。美国引以为傲的繁荣与平和,是建立在霸权、谎言与压抑之上的虚假图景;看似完美的中产人生,本质是脆弱的泡沫。所有的安稳、体面、圆满,都会被时代的暗流、历史的暴力彻底摧毁。

★★★★★

我认为不难看出《美国牧歌》是一本相当杰出完善的现实主义小说,像是一出现代版本的索多玛毁灭录,寓言出现代化危机和社会结构的内在缺陷已经,正在及未来将对每个家庭造成的影响。这是一个永恒命题和一种古老技艺结合创造出的具有全新面貌的的全景艺术品,如果把这本书和《素食者》相比,我会说后者从技术层面看起来就像学徒一样简单,粗糙——我们现在的作家的水平已经不支持《战争与和平》或是《布登勃洛克一家》甚或是《美国牧歌》出现而非现实主义的手法已经过时,他们并不相信自己能写出一部人物丰富,情节完整,引人入胜,对社会人情有全面深刻洞察的费力不讨好的长篇,而是只拘泥于自己的私人感受和精神缺陷,不断地把自己的童年创伤展示给公众看,他们不再是长者,先知和讲故事的人,而是成了隐居避世者,残缺的人和被打倒在地上拒绝起身,不断呻吟的精神病患者。上帝啊,还是仍旧给我们一个大师,一个民族和历史的守夜人吧!

★★★★★

6小时读完,避无可避的体验,正因这么地好所以每读一会都需停下来休息。罗斯借祖克曼洞察“瑞典佬”的神话形象——这一形象衔接犹太移民/纽瓦克工业变迁(手套实业)/地缘政治(越战)/主流理念(“秩序是短暂的”,瑞典佬父亲这一代对实业经营、家庭关系的传统理念)发生动摇。写法角度和略萨有相通之处但更喜欢前者(“他明白我们不是从一点走到另一点只是看起来在这样做”),从斯坦贝克有关timshel那种无畏的信念感发展到罗斯这样几近残酷地拆解american pastoral只是一种短暂的人为想象,那么当代性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如此庞大、疯狂、毁灭的内容实际出自的操控者罗斯所具备的控制力又这般强劲、严密,布设细节无穷延异,在差异和延宕中屡屡外溢,却几乎不受反身性影响,这种强大的自我异化能力目前只有罗斯做得到。

★★★★★

笔力惊人,朴实而又充满力量,把抽象的历史、过去、冲突具象化到一个具体的家庭和角色之中。社会的变动下在家庭中产生的代际冲突,几乎是人类生活的永恒难题,这部作品用最激烈的方式呈现。传统手工业以及围绕这种手工业建构起来的伦理美德和人生轨道,在社会动荡之中惨遭撕裂,如果有跟一些厂二代和他们的父母接触过,基本上都能完全理解这种冲突所在,唯一区别就是某些人选择了回归传统接班,另一些则是以最剧烈的方式进行反抗到底。第二部分开始完全进入一种上帝视角,随着思绪逸散,间断闪现的意识流片段和当下的时间、过去的时间三者不断切换,繁复而不至于混乱。即便上帝视角也终究无法将造成社会撕裂、将伊甸园烧毁的冲突弥合起来,即便是作家,面对社会的巨大变化也终究只能以一种疑问收尾。

★★★★★

口吃的下一代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 1933–2018)——美国文学巨匠与《美国牧歌》的作者,是20世纪下半叶至21世纪初最具影响力的美国作家之一,以其锐利的社会批判、复杂的心理描写和犹太裔美国人的身份叙事闻名。1933年3月19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一个犹太移民家庭)。就读于巴克内尔大学(英语文学)、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2018年5月22日,因心力衰竭去世,享年85岁。菲利普·罗斯与索尔·贝娄、诺曼·梅勒并称“美国犹太文学三巨头”。罗斯最负盛名的作品系列“美国三部曲”之一,出版于1997年,次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并入选由《时代》杂志发起的“100本最佳英语小说”,言语之犀利,思想之深刻,激情之澎湃,在当今世界文坛实属罕见与珍贵。 菲利普·罗斯在《美国牧歌》中,打造了一个近乎完美的“美国人”形象:塞莫尔·利沃夫(Seymour "Swede" Levov)金发碧眼,绰号“瑞典佬”。他英俊、温和、事业有成,是犹太裔美国人“完全融入主流”的代表。作为高中校园里的运动健将,整个社区的男女老少都为他倾倒。大学毕业后,他循规蹈矩地继承家族企业,成为一名家境殷实的企业家,并娶了新泽西选美小姐为妻。一战后的美国经济迅速崛起,无往不利。塞莫尔深深迷恋着自己脚下这片独立的新大陆,想用勤劳的双手编织他的“美国梦”。 然而,他心爱的女儿梅丽却生活在“完美父母”的重压之下,或许是为了引起关注,或许是为了转移关注的重点,梅丽患上了“口吃”。罗斯本人年轻时曾口吃,深知语言背叛人的感觉。他在《美国牧歌》中赋予这一障碍以象征意义:梅丽,不仅在语音上结巴,也在价值观上拒绝清晰。她说不清楚她要什么,却在16岁那年成了激进的反战者,用炸弹陆续夺去了四条无辜的生命。她让这个“完美”的美国父亲,彻底沉默,从此陷入了永远无法摆脱的噩梦。 这是一部关于“失语”的小说——不仅是主人公女儿梅丽(Merry)因口吃而扭曲的童年,更是整个美国社会在20世纪60年代价值观崩解后的集体失语。梅丽的口吃不仅是生理缺陷,更是一种语言的失效:她越想说清“反战”理念,越被词语卡住,最终转向暴力(炸毁邮局)。罗斯写道:“她不是拒绝说话,而是被话拒绝。”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60年代的美国——当“自由”“平等”的承诺撞上现实,语言系统彻底瘫痪。越战、种族冲突中,整个国家陷入口号与现实的割裂,无人能真正对话。书中一个细节:梅丽小时候,斯韦德教她重复“I pledge allegiance…”(效忠誓词),而后来她炸毁的正是象征国家机器的邮局。语言的教育成了暴力的伏笔。罗斯讽刺地写道:“美国人的悲剧,就是他们总以为自己在说标准英语。” 而实际上,这个国家早已患上“社会性口吃”——越想说清自己是谁,越暴露内在的矛盾。《美国牧歌》的现实意义,在于罗斯用小说完成了现实中失败的对话:斯韦德无法理解女儿,但罗斯用文字解剖了这种不理解;梅丽的口吃在书中获得了一种残酷的“流畅”——她的暴力成了最清晰的宣言。 当美国梦变成一场结结巴巴的自欺,罗斯用这部小说告诉读者:真正的牧歌从不存在,有的只是我们如何在语言的废墟上,磕磕绊绊地重建意义。《美国牧歌》不再只是一部代际悲剧,而是一部关于美国自身“语言失效”的寓言。 口吃的下一代把一曲《美国牧歌》,唱成了《乡下人的悲歌》。

★★★★★

因前摇太长差点弃了😂。一个美国中产犹太二代家庭里,口吃女儿为追求民主与正义参与爆炸案后逃亡,父亲“美国梦”破碎的故事。事故前,家族工厂+美貌妻子+田野独栋+养牛的生活真的很美国牧歌了。 以及人的孤独,我好喜欢这段“瑞典佬”为见女儿来到她现住的贫民区,看见生锈防火梯时想到:“它的功能不是在起火时拯救生命,而是无用地挂在那里,见证人们与生俱来的无穷尽的孤独。是啊,我们都孤独,深深的孤独感,总是这样等着我们,甚至是一层更深的孤独感。我的傻瓜孩子,令人惊恐的不是共产主义,而是平常的、每天都有的孤独。” 大段的心理描写真的洞察精准、层次细腻丰富。读的过程中不停想到《一战再战》:结果正义和过程正义,破坏与重建,偏安一隅和为理想行动,在一起和孤独… 但因为将“美国梦”化作为女儿/女孩/女人,还是会读到很多惊为男人的地方😅 4🌟

★★★★★

超低分的评价证明这个作品适合积累一定的严肃文学阅读量之后再读 耶鲁学派核心人物,耶鲁大学人文教授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1930–2019)对近几十年的美国文学比较失望,说大部分都是二流作品,但是“在世美国小说家无一人写出可与《血色子午线》比肩之作;我同样欣赏罗斯的《美国牧歌》、德里罗《地下世界》与品钦的杰作。” 这些作品的深度和广度确实惊人

★★★★★

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了! 因为阅读的跨度太久了一时不想写一个具象的评论,随便扯几句,为了庆祝终于读完第一本P.R的书。 和托马斯·沃尔夫一样,罗斯应该属于天赋型的超高产作家,据说这本书的原稿也删了很多(根本刹不住字数)。 但沃尔夫至少是流畅好读的,而这位的作品就不那么友好了。 他总是致力于在长长的篇幅中,为读者的阅读不遗余力地增加一些难度,减少舒舒服服的平铺直叙,把情节藏在大段的呓语之间,他似乎喜欢为主人公添加纠结不已的心理描写,近乎失序的言语表达,从开始就注定的压抑气质…读起来真是耗费心力。 但是,当你读进去了之后,又能意外地体会到一种不可自拔的感觉?或者说,一种高强度的心智锻炼? 总之,这样的作品不是来给人力量的,它是来吸收能量的,它要你带着自己的能量去配合叙述的节奏,主动卷入主人公的生活,从而触摸到那些哀伤又狂乱的心灵。

★★★☆☆

一个犹太商人橄榄球队长父亲,一个爱尔兰天主教新泽西小姐母亲,化学作用下炸出一位耆那教反越战恐怖分子女儿。只是听听就知道容量有多不堪承受,而罗斯的叙事似乎追不上叙述美国梦覆灭的野心。一首美国牧歌声嘶力竭,罗斯是美国伟大的测绘师。

书籍信息

作者菲利普·罗斯
译者罗小云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6-01
ISBN9787532782024
分类精品小说-社会小说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