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狄更斯
《荒凉山庄》是狄更斯于1852年创作完成的一部长篇小说(超长)。小说集中揭露了英国法律的腐朽和司法机关的腐败。小说的一开头便描绘了伦敦的大雾,象征着最高法院的污浊和昏暗,开庭时那一派僵死的气氛,法庭上的木乃伊式的人物,空洞的仪式, 都突出表现了法庭过时、无用、寄生的性质。
狄更斯在他的中晚期作品里大量掺杂了他的政治观念——对传统资本主义社会失望透顶。《艰难时世》、《小杜丽》、《我们共同的朋友》里更是毫不掩饰,直抒胸臆,引来保守文学批评届的围攻,这就导致他中后期的作品在国内外知名度都不高,引进翻译更是寥寥。 《荒凉山庄》的写作手法让人眼前一亮,作者视角和女主角的视角交叉叙事,采用两种不同的文风让读者从外部和内部审视故事。狄更斯是个擅长构架的作者,本书可以说是把他的长处发挥到了极致,整个叙事节奏感非常好。 英国的“大法官庭”(Court of Chancery)是英格兰及威尔士法律体系中历史悠久的法院之一,主要负责处理衡平法(Equity)案件,与普通法(Common Law)法院并行。衡平法强调的是公平与正义,旨在补充普通法的不足,特别是在合同、信托、继承等方面,当普通法法院无法提供足够的救济时,大法官庭可以给予衡平法的救济。 在狄更斯的时代,大法官庭与律师依然在作威作福、鱼肉百姓,是被猛烈抨击的对象;对大法官庭和律师的批判,不仅最早跃然于狄更斯笔下,也贯穿了全书始末。 “便是大法官法庭。各郡里都有被这个法庭弄得日见衰败的人家和全然荒废的土地;所有的疯人院里都有被它搅得精疲力竭的精神病患者,所有的教堂墓地上都有被它屈死了的原告人。那些原告穿着塌了跟的鞋和破旧的衣服,四处去向熟人借债或是讨钱,这给有钱有势的人以种种手段去欺压正直的良民。这个法庭就这样耗费尽了人们的钱财与耐心,勇气与希望;它就这样绞尽了人们的脑汁,使人们心力交瘁;因此在这个法庭的律师中,所有诚实正派的人里没有一个不这样告诫人们——而且经常总这样告诫:“容忍你所蒙受的任何冤屈,务必不要上这儿来!” 狄更斯生活的19世纪,英国仍处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期当中,资产阶级统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他对慈善家们的描摹,展示了这一阶段的慈善家们更多的是为了提升自己在社会文化体系中的声誉和地位,从而掌握文化主导权,进一步在政治和经济上攫取更多权力和利益。这一套太让我们眼熟了,所谓“乡绅大善人”不都是如此操作的吗? 不过,狄更斯恐怕万万想不到,他极力讽刺的这些人中,居然也有歪打正着做了好事的:在非洲事业失败以后,杰利比太太“投身到维护女权的事业中去,主张妇女出席议会”,即使投身新事业的方式仍不外乎写更多的信。不可否认的是:这次杰利比太太从事了一项进步的事业。 19世纪的英国社会对妇女参政的态度也处在转变期,当时的总体风气仍然保守,反对妇女参政的声音仍然很多。同时,为妇女争取权利和自由的运动也在日益兴起;主张妇女出席议会”就是其中一项。在当时人的眼中,在狄更斯笔下,这却是不可理喻、极为讽刺的一件事。 在《荒凉山庄》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女性斯多葛主义者——埃丝特,她对人生不过分期待,当命运给予馈赠时,她诚心感谢伸出援手的人;而当遭遇损失甚至灾难时,她咬牙忍耐,不怨天尤人。她不幸的童年,成就了她的善良、通情达理、知足、坚韧和豁达。 布置悬疑的手法更是精妙绝伦,巴巴丽小姐去世后,埃丝特的身世成了一个谜。随着故事的发展,这个谜引出了更多的谜:死在克鲁克先生房间里的那位“尼姆”到底是谁?让乔带路去探访他的住所和坟墓的那位女士又是什么人?格皮先生能不能拿到关键证据?图金霍恩先生知道真相之后,最终目的是什么?相似的身影到底是谁?杀死图金霍恩先生的到底是谁?德洛克夫人到底去了哪里?悬疑之灯引导着读者们。 现代社会似乎过于强调社会正义,以至人们都觉得社会和他人亏欠了他们很多,毫无个人责任感;不是自己去努力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而是一味要求社会和他人无限满足,并美其名曰“追求社会正义”,这实际上是在鼓励一种极端贪婪的人格,也造成了一个极端贪婪的社会。
菲茨杰拉德让女儿读狄更斯的《荒凉山庄》,他认为这是狄更斯最好的小说(虽然我依然会投票给《大卫·科菲波尔》),《荒凉山庄》全书72万字,算得上鸿篇巨制,是狄更斯(1812-1870)在1852年(他40岁时)到1853年间月更在报纸上的作品。 可以想象在娱乐活动相对不那么丰富的当时,这样一部月更作品是多么吸引眼球,其热度不亚于现在周更的电视剧剧情,无数人“发弹幕”和评论(当时是写信)给狄更斯,追索下一期的剧情发展,甚至试图影响作家的想法去求取理想中的结局。 在这样的热闹之下,可以想象狄更斯在当时是一个多么万众瞩目的成功作家。茨威格在《三大师传》里对狄更斯作品的解读是相对客观和公允的,他同时说了对狄更斯最刺耳和最褒奖的话,“在成功的脚镣中伤害了自己”,“狄更斯的眼力具有举世无双的精确性”。狄更斯在写作上的成功与失败,在《荒凉山庄》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首先讲他的眼力,狄更斯对细节的把握在作家中是出类拔萃的,寥寥数笔就能把人物的性格和内心描写勾勒得毫发毕现,让读者迅速了解这个人的本质,好坏善恶的分类非常迅速。 其次他的笔法老道,在《荒凉山庄》这样多线故事情节同时开展的情况下,写得有条不紊,不慌不乱。他同时使用了第一人称写作和第三人称写作,通过章节的编排将其分开来,转换非常丝滑,两种写作方式的优势都占了,第一人称凸显了主角人物的视角,足够细腻的内心描写。第三人称写作又站在上帝的视角将所有的复线写清晰了。 再次,狄更斯向善的理想主义,渗透纸张,狄更斯自己的人生颠沛流离,有相当多的和底层人民打交道的机会,他的心是和最穷困潦倒孤苦伶仃的市井阶层站在一起的,这点在《雾都孤儿》《大卫·科菲波尔》《双城记》中都有充分的展示,这无疑也是他的作品能支撑报纸销量的原因,有很多粉丝,他们来自英国社会的平民阶层。 那为什么会说他被自己的成功所伤害呢?这和他的每一个成功之处都息息相关。 第一,狄更斯是一个接受不了悲剧的人。他不可能写一个让那么多读者伤心的故事,正好像偶像剧不会让男女主角痛苦分离,避免粉丝“寄刀片”。这无疑要损失艺术性,大家都知道有一个安稳的大团圆结局,缺乏那种震荡人心的张力和痛楚。 第二,狄更斯的人物往往呈现一种简单化的趋势,好人和坏人迅速地被装进两个篮子里,即使好人误入歧途,他也要含泪埋葬,他的小说里缺乏很有复杂度的更真的人,好人没有算计、卑鄙、自私的一面,善良、美丽、善解人意简直是标准配置,坏人基本上猥琐、奸邪、可笑、滑稽,这样一来,人物无疑就呈现出一种不真实感。 第三,为了戏剧效果,人为突变的剧情很多。很像我们看周更的美剧,每集的结尾都要埋下伏笔让剧情来个非常巨大的反转,这一招并不是美剧发明的,早在狄更斯的时代,他就知道什么东西能把握读者的好奇心和注意力,可是这样必然导致很多剧情发展的不自然之处。故事的结尾必须做到“闭合”——事事有交代,也是一个槽点,源于必须满足普通读者的好奇心,可是少掉了留白的美。 讲了那么多狄更斯的好话和坏话,回到《荒凉山庄》,故事的底色和大背景是伦敦上层阶级都关心的、诉讼超过几十年的一桩遗产案“贾戴斯控贾戴斯案”,狄更斯很聪明的是从来没有具体去写这个浩繁案件的细节,只说争议颇多,涉及的法官很多,开庭时间久,很多律师靠这个案件捞得盆满钵满,故意拖延没有审判,这个剧情设置很具备讽刺的效果,放映了当时英国社会法律机构的腐败和摆设性欺骗功能。 故事从三个年轻人入住荒凉山庄开始,女主角埃丝特是一个身世扑朔迷离的孤女,她从小受到贵人赞助得以接受好的教育,孤苦的身世让她很早就学会了审时度势以及照顾周全,她以管家的身份入住荒凉山庄;英俊男孩理查德和美丽少女艾达是荒凉山庄主人贾戴斯先生的一对表兄妹,善良而做事周全的贾戴斯先生照顾这对年轻人并希望将他们抚养成人。 理查德和艾达相爱了,贾戴斯先生有意培养理查德胜任一门职业,举棋不定的理查德对任何事情都只有三分钟热度,先后选择了医生、军人等都没有结果,最后理查德“迷上”了那桩遗产案,他希望打赢官司继承遗产不劳而获。 埃丝特入住荒凉山庄以后偶然发现自己是美丽贵族戴德洛克夫人的私生女,夫人非常重视自己的名誉,到死都试图掩盖,而律师和警察却因为一桩离奇的杀人案对其穷追不舍。最后夫人不名誉的过去败露以后离家出走,孤独地死在了一个清寂的埋葬孤儿和落魄者的墓园。 埃丝特本接受了她的监护人贾戴斯先生的求婚,在最后一刻贾戴斯先生认为她不应该为了感激而嫁给他,于是让她嫁给了另外一位更相称的善良先生,并又为她修建了一个同样命名为荒凉山庄的住宅。 理查德和艾达最后成为夫妻,理查德在悲苦中死去,那个万众瞩目的案件最后不了了之——在判罚巨额遗产应该属于哪一位贾戴斯家族之前,巨额遗产已经被历届律师们耗光,成为了没有标的也无须再审理的案子。艾达回到了表哥贾戴斯先生的宅邸,抚养自己和理查德的孩子,与表哥共度余生。 我这里只是重述了主线故事,这本书更为精彩的是如毛细血管般丰富的复线故事。从这个主线故事中,我们也能看到之前所提到的戏剧张力——离奇杀人案和突然变更的情感路线,这当中在我看来最不自然的就是书籍基本上没有花什么笔墨讲埃丝特对贾戴斯先生的感情变化,如何从爱人到父亲的转换,又如何欣然接受贾戴斯先生给她安排的新的伴侣。 《荒凉山庄》是一本可以感受狄更斯写作风格和商业成功的书,而作为文学读者来说,我同意茨威格所评论的——他被成功束缚的评价,热闹的东西很难成为最好的东西,热闹的背后是讨好和舒适,是爽文,是惩恶扬善,是理想价值观的实现,但不是现实,也不是留给人余音袅袅的思考。但不得不说,狄更斯对人性最善意的揣测和期许,是让人动容的,埃丝特身上的光芒,是理想女性智性的光芒,贾戴斯先生懂得成人之美的慷慨精神,是对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好的诠释。正因为有狄更斯,我们才有精彩有趣的故事,才能让人们更轻松地走入文学的殿堂。
2026年第131本 ★★★★☆ 170年前连载20个月的长篇。 开头很抓人,人物亮齐后进入人名混乱期…中间一小段像大法官法庭一样带来望不到头感觉(似乎过70万字的小说都会有这种感觉,基督山除外)…后半段开始收网进入舒爽环节,没有一个人物是白来的,没有一个伏笔是浪费的…最后再呈上今天看依然巧妙的结尾。 超长连载自带利弊:为了撑起篇幅/野心,人物线索必然庞杂、难免繁冗;为了不让订阅者们忘记角色,人物形象极度鲜明(难免刻板和扁平)。 但作为狄更斯集大成的作品,节奏非常好,紧张/舒缓,第一自叙/第三视角交替,双线索从平行到汇流;有宏大,有微小,有悬疑外壳层层拨开,更有“通俗”小说外表下深刻的社会写实和制度控诉。 如果我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也肯定是到了发刊日扔下锅碗瓢盆奔向邮递马车的众人之一。
不得不说,这是一本看了太长时间的书。全书只有四个字,美好与卑鄙。真正的贵族绅士和淑女,他们的心灵就像白玉一样纯洁无瑕,高贵夺目;而那些本着为别人服务坚持正义维护法律的人,却只是暗戳戳得壮大了自己的胃口,除此之外一无是处。看这本书就像说,别纠结你想得到的,珍视你眼前拥有的。黑暗的日子黎明也许不会来临,但是心意变了黑暗也更加庄重宁静和安详。我们最多能活几十年,被记住三代人。生命本无长歌,时间永存,我赞扬了存在本身,没有痕迹是终态。想要的东西是用生命换来的,而生命可贵吗?不可贵,比起它本身所拥有的来说。 你可以逐日,很多事情本无对错,尽管结局总是一无所有,但追逐也并非虚无。
这本书是真的很精彩,一如既往欣赏狄更斯的黑色幽默风格,尤其是在叙事的过程中,加上悬疑的情节,深得我心,尤其喜欢耿直率真的大男孩,乔治
雾中读雾 伦敦的雾,从书页间弥漫开来,模糊了窗外的梧桐。 我和S坐在老城区一家即将拆迁的书店里。她刚读完《荒凉山庄》,手指摩挲着泛黄的书脊,神情有些疲倦。 “说实话,”她开口了,“我没觉得那么吸引人。” 我放下咖啡,等她继续说。 “人物太单薄了。图金霍尔就像个符号,埃丝特好得不真实。”她顿了顿,“读《安娜·卡列尼娜》的时候,我能感到安娜每一次心跳。但狄更斯的人物,像纸片。” 窗外的雾更浓了。 “可那句‘他要开始他的新生活了,不过不是在这个世界’,我读了好几遍。”她忽然说。 那是抄写员死去的章节。一个被法律机器碾碎的无名者,在恋人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狄更斯没有给他任何内心独白,只给了这一句——整部小说最锋利的控诉,藏在一个平静得可怕的陈述句里。 “还有那个雾的开篇。”我补充。 “到处是雾。”她轻声背诵,仿佛在确认什么。 我们聊起斯金波先生。她说那个用“愿望”代替“付款”的寄生哲学家,荒谬得让人发笑,可笑过之后又觉得悲哀。聊起乔,那个流浪儿在死人台阶上打扫的动作——“他对我实在太好了”——是整部小说最纯净的瞬间。 “你觉得狄更斯不知道他的人物扁平吗?”我问。 她沉默。 “他选择画一幅壁画,不是一尊雕塑。”我说,“安娜·卡列尼娜是一尊你可以绕着她走、从每个角度端详的雕塑。狄更斯画的是整面墙。图金霍尔不需要内心挣扎,他就是法律之恶的化身。” S若有所思:“就像中国古典园林,那些太湖石的‘瘦漏透皱’,不是审美,是规训?” 我点头。这是她的洞察——我们曾聊过,精美园林是皇权的囚笼,文人自囚其中还以为是风雅。 “狄更斯戴着维多利亚的镣铐跳舞。”我说,“托尔斯泰可以写安娜的激情,哈代可以写苔丝的失身。狄更斯只能在客厅里被朗读,他的批判是升华过的。” “所以那些动人的句子,是他偶然挣脱镣铐的瞬间?” 雾渐渐散了。 S重新翻开书,这一次,目光停留在第一页—— “到处是雾。” 她读出声来,不再像背诵,而像一句迟到多年的谅解。 或许伟大的文学从不在同一把尺子上较量。有些刻进灵魂的深处,有些铺满社会的全景。
当一本书从一开始就被赋予巅峰之作的标签,期待值自然便被潜意识拉高,很遗憾,在这部被拉高预期的著作里没有看到被满足的期待。 很多时候都会想,西方文学所谓的大师之作和东方文学所谓的大师之作有什么不一样,又有什么相似的地方?都写到了贫穷生活的艰辛和困苦,所谓影射制度体系的不满和荒谬,西方的贫穷一定是带着所谓温文尔雅的得体和为难,尽管负债累累依旧表现出力所能及绝对的表面涵养,尽管可能扭头就做出背道而驰的行径,依旧在人前表现出一副道貌岸然的相得益彰。而东方的贫穷更多是在描绘面朝黄土背朝天对生活的坚韧,对希望会变得越来越好荒谬的期待,尽管在这种种的期待中依旧少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举手投足之间的言行贫穷也可以无私和伟大,心甘情愿的付出和奉献,这种伟大和奉献东西方竟出奇的一致。好像脱离了贫穷催生出来的美好品质就显得乏善可陈,令人啼笑皆非。或许著者原本只是想写写看起来好听的故事而已,所谓的影射和戏蛐只不过是读者强行加诸其上的画蛇添足罢了。 所谓的贵族没落需要通过这些事情的推动才能展现出社会或者说时代的变迁。每一种故事的写就人物的描绘,都是在一点一滴点缀所谓时代的轮廓框架,每一个点滴是否出彩,就看读者能不能看到笔者立意下的闪光之处,基于此书而言的闪光点,暂时没有看出来,可能是眼界学识所限,没有看到时代的脉络,没有看到社会的框架,没有看到人物的闪光,只有个别的嫌恶和难以描述的不甘和不理解,但终究还是点了推荐....
十九世纪的英国,还是马车的时代,还有漫长的夜晚,可以细细地品读狄更斯。他写的每一段对话,每一个人物的心理,每一件事情的发生,都充分、细腻,让读者对善良、真诚、高贵的品格充满期待,对狡诈、愚蠢、贪婪的人充满鄙夷。 在现代这个快节奏的社会,还能连续很多天,甚至很多个星期,沉浸在一本小说当中,相当不容易。《荒凉山庄》的情节没有出奇刺激之处,甚至开始得颇为缓慢平淡,有些地方还很过时(比如埃斯特和监护人之间的感情)。它的魅力,全在于字里行间,由流淌的文字到真挚的情感,那种自然流畅的转换。 读过了《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远大前程》、《双城记》,无论怎样都要完成这本《荒凉山庄》,不然就会有不完整的感觉,对不起狄更斯封山之作(哈哈😆)
荒凉山庄迎来了她的小妇人,戴德洛克公馆失去了她最尊贵的夫人。出生被认为是耻辱的小妇人何以人见人爱,尊贵,高傲的戴德洛克夫人又何以在雪夜中冻毙。一场间隔二十余年的案件又为何在最重要的证据被证实前宣告结束。 荒凉山庄的小妇人最终没能成为小女主人,她与贾戴斯先生的爱恋最终被定义为父女间的爱,可明明他才是先出现的那一个,明明他才是陪伴小妇人最久的那一个,明明他才是最爱她的那一个。许是我比较狭隘,看不透诸多事宜。 戴德洛克作为旧时代的既得利益者,一个从男爵的身份给他带来了无上荣誉。他虽来自旧时代,可他并没有将传统的家族荣誉放在最高位,在他心中那个位置属于他的夫人。可他夫人去世后,他的公馆也注定成为新时代的注脚。
在这本书的前半段,我一度以为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错误的书,以一种错误的方式来读狄更斯的作品,每当上课觉得无聊时,我便打开书本,看不到一章,转而觉得课堂都稍显有趣了些..直到后面人物关系串联起来,随着情节贯穿社会各阶层,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人在贾戴斯控贾戴斯案中背景下演绎着自己的生活,这本书中的人物数以十计,但好像每个人物都可以简单用一到两个词语来概括,他们纯粹到了极致,但也因此比较容易预测情节的发展,除了通往结局路上的个别小分支(比如戴德洛克夫人的抉择,约翰贾戴斯、萨默森埃丝特和伍德考特间的情感)略微出人意料,其他人物的走向都比较常规,但也有许多可爱的人让人印象深刻,比如忠诚的乔治和他的仆人菲儿,“愈创木”巴格内特一家,间接死于大法官法庭的格德里利,以及“小水滴”查里几兄妹,相比于其他体面人,本书中的底层人好像情感更丰富,也更令人动容,自然恶的体现也是如此,姓氏是斯莫尔的抠门家族,以及所谓天真的斯金波尔,说话三句不离为了清白名声、三个女儿和父亲的霍里斯律师,每到他们的段落读着都让人恨的牙痒痒,读了两个月这本书也算结束了,这么想想还有些不舍..恰到好处的悲剧最容易让人心生感慨,自然还有一丝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