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查尔斯·狄更斯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最成熟的作品之一,是他比较晚期的作品。这部作品原题名是GreatExpectations,意思是指一笔遗产,中国把它译成“远大前程”。这个译名给读者一种印象,即作品的主人公是有远大前程的。而事实上,这个“远大前程”是带讽刺意义的,应该说这部作品的主题决非仅仅是写孤儿皮普想当上等人的理想幻灭的故事,狄更斯创作这部作品具有更加深刻的意义。
2026年第138本 ★★★★☆ 二刷依然是喜欢的狄更斯。作为晚期作品,人物不再脸谱化,命运也更加错综复杂,不完美的乔恰是真实的德性代表;两个监护/保护人的反差直接呼应书名的反讽。 撒网收网的手法愈发成熟,开篇人物悉数登场,中间不同线索各自发展,最后线索归拢,开始对弱相关的情节人物连连看。节奏和悬念松弛有度,章末钩子比早期简单悬念更高级。 人文社这套新版文集翻译似乎都不是特别好,文字平缓,读起来更丝滑,但也遗失了一些狄更斯特有的辛辣和微妙。威米克的两套形象对比应该非常鲜明,但这个译本弱化了很多。 同样是成长线的《大卫·科波菲尔》更偏向自传性,苦难多是外部遭遇,而皮普“前程”挫折更多的来源于内心;前者是一路艰辛找到崭新自我,后者是打破幻想后,捡回遗失的自我。 据说还有一个更悲凉的结局,找来看看
狄更斯的这本书非常棒! 描写了主人公皮普随着人生际遇的变化,从天真无邪,淳朴善良的少年,转变为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青年,再到历经世事沧桑,返璞归真,回归淳朴善良的人生历程。不过这版翻译的稍微少了些文采和意境,王科一的版本较好一些。
I took her hand in mine, and we went out of the ruined place; and, as the morning mists had risen long ago when I first left the forge, so, the evening mists were rising now, and in all the broad expanse of tranquil light they showed to me, I saw no shadow of another parting from her. 我握住她的手,跟她一块儿走出了这片废墟。当年我头一次离开铁匠铺的时候,清晨的雾气已经散去;如今我走出废墟的时候,夜晚的雾气也正在消散。在雾气散开后的那片广阔无边的宁静月色中,我看不见有一丝再次和她分别的阴影。 查尔斯·狄更斯 - 远大前程 主万、叶尊译·第四十一章
一开始读的是另一个翻译版本,可能是引入的时间比较早,译者为了迎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把外国人名冠上了中国人的姓氏,读起来感觉特别别扭,忍无可忍弃了,换了这个版本,结果导致前后人名有些对不上。故事类似英国版的“变形计”。孤儿皮普从小由姐姐抚养,受雇于贵族小组哈维沙姆,他在那里遇到了美丽的埃斯特拉,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与富有人家之间生活的差距。皮普小时候好心搭救的一名逃犯在国外发财致富,为报答救命之恩,巧妙安排他去伦敦接受上等教育,进入上流社会。然而命运并不与皮普的希望接轨:埃斯特拉另嫁他人,逃犯被擒,遗产充公,皮普的“远大前程”转眼化为泡影。狄更斯的作品以情节曲折离奇著称,相较而言,这一本太过平淡。书中最成功的是皮普在经历贫穷和富贵后自己心态的变化,他曾因虚荣一度迷失自己,视对他付出无私纯朴之爱的乔为过去贫穷生活的耻辱。在经历了生活环境的翻云覆雨后,又幡然悔悟,明白只有依靠自己的双手诚实劳动才会赚得“远大前程”。结局部分巧合太多,太过刻意。
三星半。 读书也像找对象,它挺好的,只是不适合我。 现实版《长腿叔叔》,天降横财未必是美好生活的开端。幸好皮普迷茫过犹豫过混乱过堕落过,最终还是找回本心。 看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挺难熬的,前面很多的篇幅都觉得不耐烦,但最后几章确实感慨良多。 “自从离开我们老家的厨房以后,这么多年来我的生活都是发烧所引起的精神错乱,如今终于清醒过来了。” 前事挥霍奢侈纸醉金迷,飘飘乎以为自己当真成为最上等的人物,配享世间最好的一切,可终究不过黄粱一梦。 梦醒后徒留夏草。
朝雾早已在一片肃穆的气氛中散尽,世界展现在我的眼前。 在我后来的生活中,我也曾不止一次领略过一种滋味(我想大多数人大概都领略过这种滋味),感到一时间天上好像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把生活中的一切乐趣和绮丽的幻想都遮没了,使得我只有单调乏味、耐着性子地过日子。 其实他那一生刚开始,就已走上了凋零的道路,一片叶子接着一片叶子枯萎。 赫伯特·波凯特说话坦率、随便,十分讨人喜欢。那时候,我还从没见过,后来也从没见过什么人,使他的神态、风度令我强烈意识到他天生决不会干出什么卑鄙阴险的勾当来。他的整个神气使人觉得对前途满怀希望,同时又感到有个声音在向我悄悄地说,他这人一辈子也不会成功或发财致富。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第一次和他见面,还没有坐下来用餐,就已经对他有了这样的印象,自己也说不出其中的原因。 读书我倒还能坚持不懈。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优点,只不过我深知自己学识非常欠缺罢了。 事务所是事务所,个人生活是个人生活。我进了事务所,就把这个城堡甩到了脑后;进了城堡就把事务所甩到了脑后,要是你不见怪的话,可否请你也照我这样办?我在上班的时候,就不乐意谈到我的城堡。 我们一生中往往就是这样,为了防范自己最看不起的人,结果我们做出了最最卑鄙恶劣的行径。 当我怀着一个男人的爱爱上埃斯特拉的时候,只是因为我见了她就不得不爱。一旦爱上,我就无法摆脱。时常,即便不是经常,我也很悲伤地知道,我爱上她是违背理性,妨碍前程,破坏安宁,毁灭希望,断送幸福,肯定会碰上可能出现的一切令人沮丧的挫折。可是一旦爱上,我就无法摆脱。我并不因为自己心里明白就不爱她,也不因为自己心里明白就有所克制;我照样真诚地相信她是尽善尽美的人儿,值得我去追求。 看起来,”埃斯特拉十分镇静地说,“世上有那么一些感情,一些幻想(我不知道该把它们称作什么是好)真叫我无法理解。你说你爱我,我也能从字面上理解你的意思,但是也不过是如此而已。你并没有打动我的心,并没有触动我的心弦。我根本不把你说的话放在心上。这一点我早就告诫过你了,是不是?” 你是我的生命,我的精髓。我这个粗鲁、低下的孩子头一次来到这儿,他那可怜的心就受到你的伤害,可是每逢我读书的时候,字里行间就会浮现出你的身影。我看到每一片景色,不管是大河边还是船帆上,在沼泽地里还是在云雾中,是白天还是黑夜,在风中还是在树林里,在大海上还是在街道上,都会出现你的形象。只要我脑子里出现什么美丽的幻想,便会想到你。我无处不看见你的形象,不受到你的影响,而且今后一直都会这样。在我看来,伦敦城里最牢固的大厦的石块也不像你的形象和影响那么真实,而且也一样无法被你的手稍加移动。埃斯特拉,即便到了我生命的最后时刻,你也不得不和我整个人息息相关——我身上一丝半点的好处都有你的份,我身上的坏处也有你的份。不过我们这次分手,我只会记着你的好处,而且以后也一定始终不渝地记着你的好处,因为你给我的好处毕竟大大地超过了你对我的伤害,尽管眼下我心里痛苦得像刀割似的。愿上帝保佑你,愿上帝宽恕你! 我常常想起你。”埃斯特拉说。 “是吗?” “最近一阵子更是常常想起。当初我对一些极为可贵的事物茫然无知,随手就抛弃了;有一个很长的时期,我过得很痛苦,对那些往事连想都不去想。可是,后来我的情况有了变化,想想那些往事也不算非分了,于是我就把这些往事珍藏在自己的心里。” “我的心里始终有你的位置。”我回答说。 “即使分别,我们的友情也始终不变。”埃斯特拉说。 我心里既怜悯她,又想到时光多么迅速,我如今也成了这座宅子里残余的一件破烂了。 我还对这条路深有感情(尽管它现在走起来已经不及当年那么愉快了),那是青年时期涉世不深、满怀希望的年代,对一切事物都感到新鲜的时候所建立起的情感。 你不是像我这样日日夜夜盼着这一天的。你不像我,你心里毫无准备。 他大概是在琢磨,假如他的生活环境好一些,他是否也会成为一个好一些的人。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Pip 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姐姐姐夫生活。如无意外,他大概会接过姐夫 Joe 的铁匠生意,在小村子里度过平淡的一生。在故事的开头,Pip 帮助了一个在逃的囚犯 Magwitch。虽然囚犯很快又被抓捕归案,但是 Pip 未来的命运已然因为这一次相遇而永远的改变。 一次偶然的机遇,Pip 被脾气古怪的 Miss Hevisham 留意,此后便时常出入苍凉的 Satis House。在这座神秘的宅邸里,美丽冷漠的 Estella 让少年 Pip 第一次春心萌动。他开始渴望摆脱那个火花飞溅的铁匠铺子,摆脱大字不识的家人和朋友,摆脱那个双手粗糙,见识鄙陋的自己。他的生命里第一次有了 Great expectation:变得优雅,变得有教养,有学识,变得与 Estella 相称。他热切地期盼成为一名绅士,进入真正的上流社会。 似乎是上天的垂青,Mr.Jaggers 带着一位神秘人的资助找到了 Pip。伦敦,那个繁华的,曾经遥不可及的梦想中的城市,如今在这位恩人的帮助下终于触手可及。Pip 告别了他曾经的家人和朋友,带着他的 expectation 进入了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他开始学习绅士的举止,过上奢侈的生活。对于他出身的那个小村子,那些不够优雅但朴实可爱的人,他却羞于提及。一边是锦衣玉食,光鲜亮丽的绅士生活,有着来自神秘人的垂青(Pip 认为是 Miss Hevisham),赢得 Estella 欢心的美好前景,一边是贫穷的小村子,不识字的家人,还有那个曾经帮助过囚犯,可以称为人生污点的秘密。Pip 同所有的人一样,都坚决地选择了前者。 在布满豪华家具的寓所里,在觥筹交错的宴会中,Pip 开始变得嫌贫爱富,开始势利地对待身边的人。Joe 好意来探访他,他却担心 Joe 给他闹出笑话,担心这个穷亲戚与他如今的生活不相符。淳朴的乡村少年 Pip 被迫隐藏在了高贵优雅的生活中,只有在他帮助 Wopsle 一家或者和 Mr.Wemmick 相处时才会显现出善良的本性来。 Pip 不晓得的是,他现在所享受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恰恰源自他最害怕,最不想提及的那件往事,那个囚犯:Magwitch。他曾经极度想知道资助他的恩人到底是谁,但当 Magwitch 真的从流放的生涯中逃脱,到 London 来找他时,他又希望这位恩人永远不会现身。他所自豪的绅士生活,居然建立在一个囚犯,而且是只要被当局发现就会被处死的囚犯的资产之上! 好在 Pip 并非是无情无义之人,他帮助 Magwitch 安身,甚至冒着风险设法帮他逃出国内。然而曾经陷害 Magwitch 入狱的仇人盯上了他们,他们的逃脱计划被警方的锁链劈断。 Magwitch 因为年老体衰,未等判决执行就在狱中去世,Pip 陪伴他走过了临终的时刻。只是,Magwitch 的财产都被充公,Pip 曾经拥有的一切也都随之幻灭,还因为曾经追求的排场而负债累累。Pip 大病一场,是那个他曾经嫌弃的 Joe 照顾着他,又帮他还清了债务。最后的最后,Pip 在他曾帮助的 Herbert Wopsle 的公司里工作,经历了一番起落后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 在狄更斯的一众长篇小说里《远大前程》算是体量小一些的,500 页左右,中文版看了一周左右便已看完。故事前期节奏略慢,进入到第三部分后,各条线的人物交织起来,Magwitch 的出现又使得情节充满了紧迫感,让人忍不住一直往下看,我为此荒废掉了好几节课,一整天都沉浸在那个 100 多年前的伦敦城中,看着那个少年 Pip 如何处理生活中的问题。 《远大前程》有很多的主题可以发掘。Miss Hevisham 始终没有走出一段感情的阴影,Estella 的冷漠源自 Hevisham 的复仇之心,Joe,Biddy 身上则是纯粹的善良。书名《Great expectations》与 Pip 得而复失的上流社会体验相联系,也可以是一个黄粱一梦式的故事,物质上的富足最终不过是虚幻,只有家人和朋友真正重要。这种美好梦想的幻灭感也让人想到 Gatsby,那个为自己编织了美好人生,如流星一般闪耀却又倏忽而逝的男子(某种意义上 Gatsby 和 Pip 的背景相似,都是出身普通的人,渴望进入上流社会,只是 Gatsby 是真的能凭本事挣到钱,也更浪漫更理想主义,而 Pip 则是一个撞上好运的普通人)。但是对我来说,这本小说带给我最深的触动是他对于 Pip 成长过程的刻画。 狄更斯的小说有时会被人诟病塑造人物过于扁平,而《Great expectations》则可以很好的反驳这一点。Pip 的性格一直在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他的心路历程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经历过。读着 Pip 的心理活动,我常常会记起一些往事,发现那时的想法和 Pip 惊人的相似。 比如说面对 Estella 时内心仰慕,自卑与幸福交织的拧巴心理。大多数人年少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个 ta,ta 不一定有多么完美,对你也不一定多好 ——Pip 就一直被 Estella 冷漠地对待 -- 但是你就是满眼都是 ta,觉得 ta 是生命里所有美好的体现。虽然这份情愫渐渐会被时间洗去,可当面对那个人,年少时奔涌的那些情感又会再次浮现,ta 已经在你的心中占去了一分天地。即使多年以后,Pip 对待 Estella 还是不一样,还是会关心 Estella 的生活。还有那种只要觉得能够待在 ta 身边就很幸福的心态,现在看来或许觉得太卑微太自轻自贱,但是一辈子也就只有最开始喜欢人的时候会有这种想法吧。Pip 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孩子,没有什么甜蜜的青梅竹马故事,却恰恰照见了大多数人最真实的青春情感。 Pip 的自白可以说是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 “I love her against reason, against promise, against peace, against hope, against happiness, against all discouragement that could be. Once for all.” “You have been the embodiment of every graceful fancy that my mind has ever become acquainted with. The stones of which the strongest London buildings are made, are not more real, or more impossible to displace with your hands, than your presence and influence have been to me, there and everywhere, and will be. Estella, to the last hour of my life, you cannot choose but remain part of my character, part of the little good in me, part of the evil.” 比如说到了伦敦住进寓所后,Joe 来访时 Pip 纠结矛盾的心理。一方面,这是他小时候最亲最要好的伙伴,可以说是亦父亦友,他理应开心人情的接待;可是另一方面,他觉得 Joe 的见识举止,与他现在所处的环境不甚匹配,羞于在他的圈子里提及,觉得会自降身份。这种虚荣心作祟的矛盾心理再真实不过,想必很多普通家庭的大学生在家长来访时也会有这种想法,觉得家里人在同学面前有点拿不出手。我那时也扪心自问了一下,我也是有过这种心理的。 再比如说,得知 Magwitch 竟是 Estella 生父时,Pip 想要告诉 Magwitch,却又在 Jaggers 和 Wemmick 劝阻下放弃的过程。小时候我们知道了什么就想坦白一切,不想瞒着别人,但是有些话,有些事,不说才是最好的选择。已经发生的事,说了不能改变,只会徒增痛苦。 又比如说,Pip 得知 Magwitch 被仇家盯上时,为了保护他的恩人,决心冒险送他逃出去时的变化。Pip 这时一下子摆脱了那个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他知道自己要有担当,有决断,不再那么散漫,而是开始认真考虑事情。我一直觉得,人是在承担责任,特别是学着对他人负责时成长最快。当为一件事负起责任时,责任感会驱使你行动起来,你的心智不再是那种向外索取的婴儿心理,而是真的能 "do not ask what others can do for you, but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others" 了。 还有很多可以说的,但是印象最最深的一些感受都记述在这里了。Pip 的改变让我也回想自己的成长,重新思考曾经的一些经历。Dickens 对少年人心理的把握和刻画相当精准,我想每一个处在成长阶段的人看了都或多或少会有所收获。 最后还是放几段经典的名句在这里,与各位共勉 “the long chain of iron or gold, of thorns or flowers, that would never have bound you, but for the formation of the first link on one memorable day.” "It is a most miserable thing to feel ashamed of home." "All other swindlers upon earth are nothing to the self-swindlers."
[孤星血泪]也是本书的译名,两者表现出悲观与乐观之感!本人更喜欢前者。主人公皮普7岁开始已是孤儿,在姐姐的怨气和责任心下拉扯大。姐夫的友爱和善良支撑着他幼小的心灵,虽然小小的他已要为富人当家佣,他即能在与贵族相处中找到自己的所爱,发现了自己的长处!青年時奇迹般能按自己的意愿从打铁学徒跃入贵族生活; 当他得知这一切来之于一个逃犯而非他所想的那个贵妇人,他感到了不安和耻辱; 也正因逃犯再度被捕他重跌入过去的底层,即让他经历了人间的真诚相爱和帮助,相信他靠自己仍可有远大前程!
当一个人有了贪欲,有了攀比之心,如果不加以控制,那便是他走向灭亡的开始。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孤儿,因为一次意外的降临实现了阶级跃迁,却又在真相出现后,梦想破灭的故事。 这是狄更斯晚年在写作技法相当成熟之后的一部长篇。 书中有着对十九世纪英国农村生活的描写,也有着与之相对的像伦敦这样正在经历工业革命的大城市的景象。 塑造的人物也是非常丰富的: 有如善良天使一般的乔;也有像奥利克那样极尽丑恶和卑鄙的恶棍;也有着如哈维沙姆小姐那般处于畸形的生活和心理状态的人;也有着因物质生活忽然丰富带来的价值观颠覆的皮普。 还有埃斯特拉、威米克、贾格斯、赫伯特……都是个性很鲜明的人物角色。 全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皮普的小男孩。他出身于萧瑟的英国农村地区,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好几个兄弟姐妹也都没有活下来。 皮普从小由他的姐姐乔大嫂抚养长大。之所以叫她乔大嫂,是因为姐姐嫁了一个叫做乔·加里杰的铁匠。 一次偶然的机会,皮普忽然被告知他将得到一大笔遗产,而且可以离开他所在的打铁行业,去接受上流教育。 皮普早就想着要逃离他现有的处境了,因为他爱上了高贵、傲慢而美丽的埃斯特拉,他一心想着摆脱自己身上下等粗鄙的气息,成为体面的上流人士,这样他就可以追求他心爱的埃斯特拉了。 于是皮普就在不明人士的资助下,去往伦敦接受了上流教育。 他也在学习的过程中,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毫无节制的奢侈的生活习气。 后来,他的恩人出现了,竟然是他小时候搭救过的一个逃犯。这让皮普非常错愕,因为他一直觉得自己的恩人另有其人。 逃犯冒死回国,就是想看一看他一手打造的皮普。他一直记着小皮普对他的救命之恩,于是把所有在国外流亡挣的钱都留给了皮普,想让他成为一个脱胎换骨的人。 但逃犯还是没能躲过追捕,他终于又被抓进了监狱,最后在狱中去世了。 皮普因奢侈消费欠下的债务也无力偿还了,他被追债的债主们步步紧逼,大病了一场。 后来,是善良的乔在皮普生病时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还帮他还清了所有借债。 皮普离开家以后,因着他成为了不同于乡下人的上流绅士,他享受着别人投来的羡慕的目光,也开始变得有些飘飘然了,甚至嫌恶远道而来看望他的乔,认为乔的行为和他本身都太过粗鄙不堪。 但无论善良温和的乔还是聪明灵巧的比迪,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自洽的存在着。 乔默默地守护着皮普,从不邀功,也从来没有怨言。像一阵清风一样,抚慰着他人,也浸润着他人。 比迪也从来不埋怨自己的身世,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操持着生活,自然而美好。 无论在什么样的时代,总有好的事情,也总有坏的事情。 当机遇来临时,抓住它,但依然保持谦逊、保持努力,不自满、不嚣张。 并常怀感恩之心,不忘本,不忘根。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的稳,走的远。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飞黄腾达”的那几年对皮普来说,不过是浮生一梦。梦里梦外,饱尝世态炎凉。梦醒之后,物是人非,两手依旧空空,却失去了最为珍贵的东西——曾经简单幸福的生活、与乔亲密无间的关系。好在皮普最后意识到了错误,勇敢地坦露心声、并获得原谅,但是曾经拥有的一切已经回不来了。 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总是被那些遥不可及的耀眼事物迷了眼,而对此刻拥有的美好视而不见;也时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事后回想,人们总把它称为“一时糊涂”)愚蠢地将这份美好轻掷。许久以后,当我们遍体鳞伤之时,才猛然回想起往昔的美好、想再去寻找心灵的庇护,却再也找不到那片温暖的港湾了,这才追悔莫及。 由此看来,皮普的经历、埃斯特拉的经历、哈姆沙维小姐的经历,不正是我们曾经经历过、正在经历着、也许还将不断经历的吗?今年年初,不知怎的回想起我短短二十多年的人生,脑海浮现出种种后悔的过往:该珍惜而没有珍惜的关系、不该伤害却伤害过的人……而其中大多数人,都和我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这一切,本可以有更好的结局。 然而一味地悔恨并无用处,我只有告诫自己:珍惜眼前人,珍惜此刻的一切美好。我已经错过了很多,不要再让未来的自己悔恨了。这是年初的回忆让我深刻意识到的一点,在阅读中引发共鸣。 读完全书,偶然了解到这是狄更斯晚年的作品,不禁联想到,也许这个故事也寄托了狄更斯本人对过往人生的一些悔恨和遗憾? 拥有时不知道珍惜,失去后才后悔万分,是人的常态。然而人们似乎总学不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 只希望看到这条书评的各位,包括我自己,都能学会这点,以最小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