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扎迪·史密斯
世纪之交的北伦敦,人们的姓氏和名字混淆了他们的来处,编结成一张交错复杂的网。中年失婚、自杀未遂的白人阿吉与年轻的牙买加黑人姑娘阴差阳错地结为夫妇,他在二战中结识的孟加拉好友萨玛德也带着妻子来到伦敦定居。阿吉一生庸碌无为,凡事都靠掷硬币作决定;萨玛德出身优越,却只能在小餐馆当侍应生。随着他们的下一代渐渐长大,个人的信仰危机演变为父辈未竟的期待,代际之间的观念差异、身份错位的迷茫与愤怒,以及不同文化背景造成的碰撞与冲突,渐次浓缩于这座城市的西北角,最终在新年夜爆发成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故……东西方文化的交汇动摇着个体的来处,裹挟着几代人的命运,书写着独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欲望与恐惧。
前言 这是我读过的第二本名为《白牙》的小说。第一本是杰克·伦敦的《白牙》,讲的是一头幼狼被驯化成狗的故事,情节与他另一部小说《野性的呼唤》刚好相反(讲述宠物狗回归自然,成为狼群领袖的故事)。而这本《白牙》,是英国女作家扎迪·史密斯在24岁时发表的处女作,讲的是20世纪末英国伦敦外来移民的生活。该书被《纽约时报书评》列为2000年十大好书之一,并据说获得国内外好评,但是目前在微读中的阅读量不高。我因缘际会下读了Laetitia书友的书评,于是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 Laetitia不吝赞誉,称扎迪为“天才且拥有庞大知识结构的杰出作家,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家”,我在读了两章书后,默许了这一观点。 令人难置信的是,这本包罗有二战及印孟历史、宗教、婚姻、育儿、心理学、基因工程、文学、绘画艺术、园艺、流行歌手、影视明星和老男人友谊等众多元素的小说,竟出自一位年仅24岁、初出茅庐的英国作家之手。 感叹未及发出,逐月书友便给我补了一课:“写《倾城之恋》时,张爱玲只有23岁;芥川龙之介写《罗生门》时,也是23岁;写《生死场》的萧红,才24岁;菲茨杰拉德写《了不起的盖茨比》时,29岁;加缪写下《局外人》时,也是29岁。”当然咯,韩寒更厉害,写《三重门》时才17岁……天才的世界,不是我们凡人能懂的。 扎迪·史密斯1975年出生在伦敦一个工薪阶层家庭,母亲是移民英国的牙买加人,父亲是地道英国人,她是牙买加裔英牙混血儿。她的家庭背景和出身,同《白牙》中的艾丽十分相似——艾丽的父亲阿吉.琼斯也是一位地道英国人,母亲克拉拉.鲍登则是牙买加移民后代。 扎迪的过往和经历,我并不了解,但是猜想,她的第一部作品里的人物,或多或少应该会带有她和她身边人的一些影子。这么想不是没有道理的,除了小说里的主角国籍同她相似外,还有故事开始的时间——1975年,也同她出生的年份相同。 我曾听大学英语老师讲过,英国人要比美国人严谨、严肃得多,所以英式英语的用语习惯、句式和语法完整,不像美式英语那样随意和简洁。毕业后工作,没有机会接触过英国人,于是就一直带有英国人刻板的偏见。后来,现实中的憨豆先生(罗温.艾金森,在现实生活中是个极其严肃的人)和《唐顿庄园》里格兰瑟姆伯爵一家,又加深了我的这种偏见。 然而,《白牙》里的阿吉、马库斯和乔伊斯,却全然颠覆了我对英国人的原有印象。整本书充斥着诙谐、黑色幽默和讽刺,从序章阿吉的自杀失败、闪婚,到萨马德的出轨、骗马吉德回孟加拉,再到终章迈勒特连累马吉德同他一起接受社区服务的处罚,从未间断。 除了黑色幽默式的讽刺和诙谐式的搞怪,扎迪在《白牙》里还运用了大量隐喻和插叙的写作手法。整个故事的故事线并非是线性的,时不时来个时间跳跃或视角切换。当某个主要人物出场或是提及某段往事,过往事件便被触发,画面一下子就跳转到了几十年前。这种感觉,就跟在看动画版的《火影忍者》一样。这让我不由得猜测,岸本齐史在创作《火影忍者》前是否读过扎迪的《白牙》,并且还将她的写作手法运用到自己的动漫作品中(卡卡西老爹“木叶白牙”的绰号是否也是由此而来呢?存疑)。 整本书共二十章,分为四部分,前三部分各以一位主角名和两个年份命名(前一个为当前年份,后一个为过往年份),最后一部分则以三位主角名和两个延续年份命名,讲述了三代人,三个家庭,三个家族的英国往事。 主要人物介绍 阿吉.琼斯 开篇出场的第一位主角,一位缺乏主见、不爱吵架的英国布莱顿白人。17岁从军参加二战,可是还没奔赴战场,战争便结束了。战争结束后一年,他在佛罗伦萨的一间咖啡屋邂逅了有疯病家族遗传史的第一任妻子奥菲利娅.戴吉罗,开始了第一段婚姻。 这段婚姻持续了将近29年,让他差点以在卡里考伍德大街吸尾气自杀的方式谢幕。结果,一群从天而降的鸽子,让肉店老板摩.侯赛因.以实玛利阴差阳错救下了他。经历劫后重生的阿吉欣喜若狂,在街上溜达时误入一九七五年“世界末日”派对,结识了19岁的克拉拉.鲍登。六个星期后,相差28岁的他俩闪婚。 阿吉是个好人,是个好兄弟,是个好同事,是个好员工,是个好父亲,唯独不是个好丈夫。 “在阿吉的生活中,女人从来就不是白昼——他在内心深处不喜欢也不信任女人,只有女人笼罩在光环里的时候,他才会爱他们”。 奥菲利娅被他逼疯,克拉拉与他几乎没有共同语言。他是一位有着选择困难症的普通人(常年随身携带一枚硬币),但却总能在关键时刻不假思索地做出靠谱决策。 克拉拉.鲍登 阿吉的妻子,艾丽的母亲。是位看似软弱,但却有着自己主见的黑美人。她自懂事起,便被母亲霍滕丝.鲍登当成耶和华见证会的传教工具。 控制欲极强的霍滕丝,榨干了克拉拉的个人时间、空间,并将“魔爪”伸向克拉拉的初恋瑞安.托普,将他同化,联起手来准备对有了反抗意识的克拉拉PUA,这逼迫急欲脱离苦海的克拉拉在冲动下嫁给了阿吉。 婚后俩人过着平淡如水的生活,但在“不要脸侄女”尼娜的有意影响下,克拉拉阅读了葛丽尔的《女阉人》、琼的《怕飞》和《第二性》,并上了夜校,决心通过学习来改变自己的人生。 霍滕丝.鲍登 克拉拉的母亲,出生在一九零七年的金斯顿,在大地震中幸存的英牙混血儿。霍滕丝的父亲是英国派驻在牙买加的查理.德拉姆上尉,母亲则是德拉姆上尉房东的女儿安布罗西娅。一天夜里,喝醉酒的德拉姆将未成年的安布罗西娅强暴了,安布罗西娅由此怀上了霍滕丝。可德拉姆却并未将安布罗西娅视为恋人或妻子,而是将其当成心爱的宠物。他短暂回国期间,将安布罗西娅托付给好友格莱纳爵士。 由于安布罗西娅怀孕日久,肚子很快显露出来,因此格莱纳不得不将安布罗西娅又转托给信奉耶和华见证会的布雷顿夫人。布雷顿夫人趁机将鲍登一家介绍到耶和华见证会。由此,耶和华见证会便与霍滕丝结下了不解之缘。 萨马德 萨马德是一位愤世嫉俗的矛盾综合体,在夸耀祖上方面与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有得一拼。但与阿Q不同的是,他曾有过辉煌的过往,他接受过高等教育(在大学生物系上学),在英属印度军队中当过飞行员,可是在战场上因己方一位锡克士兵的枪走火,让他从此失去了右手,断送了大好前程,并沦落为坦克小队的通讯兵。但他也因此结识了同为坦克小队成员的阿吉。 移民英国后,萨马德成了住在伦敦底层街区、在餐馆中打工的侍者。生活的不如意和苦闷让他变得愤世嫉俗,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似的。 他自诩为忠实的伊斯兰教徒,可又把伊斯兰教规全践踏了一遍——吸毒、喝酒、掴香肠、偷情。他将自己所犯的过错全都怪责到大英帝国头上,就连同儿子音乐老师波碧的偷情被发现,他也能把“锅”甩给英国社会。于是,为了避免下一代被“万恶”的西方文化荼毒,保证他的宝贝儿子成长在道德风气良好的环境里,他决心把其中一个儿子送回老家孟加拉,使其在伊斯兰的“纯净”环境中茁壮成长。 犹豫摇摆多次后,他最终瞒着妻子阿萨娜,把听话且学习好的大儿子马吉德蒙骗去了孟加拉。 阿萨娜 阿萨娜并未如萨马德所愿是位王公小姐,她只是个有着古老家族、学过英国历史的孟加拉裔移民,向往和平安定生活的普通家庭主妇。 阿萨娜经历过印度和孟加拉领土上的战乱纷争,她的观念与萨马德相反,她享受英国的宁静生活,反对返回仍处在动荡中的孟加拉。 维护现有家庭和谐,维持现有安稳生活,是阿萨娜努力踩缝纫机赚钱养家的动力。谁破坏家庭的和谐,谁将孩子从她身边带走,谁就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即便是丈夫萨马德,她也毫不手下留情,凭借着体重上的优势,几乎每次,她都能把萨马德打趴下。 马吉德与迈勒特 这对同卵双胞胎兄弟的设定,像极了《双龙会》中的马龙和玩命兄弟俩——双胞胎,有心灵感应,有着不同的成长轨迹。 两人在人生路上的追求,同《火影忍者》中的因陀罗和阿修罗极为相似,兄弟俩有着各自的理念和人生观。 哥哥马吉德向往西方先进文化和科学,是无神论者;弟弟迈勒特,则是崇拜黑帮教父,信仰伊斯兰原教义。 兄弟两人本来感情相笃、自幼形影不离,却被父亲萨马德硬生生拆开——一个留在伦敦,一个送去所谓的“纯真环境”孟加拉。 分离八年,信仰、价值观和追求已全然不同。兄弟俩的再次见面,选在了一间空教室。本以为的激烈争吵场面并未发生,反而是各自在向对方阐述和证明自己认为的观点和真相,试图说服对方。这画面颇有种王大锤和铃兰一中考试天团老大对决的既视感,让人忍俊不禁。 艾丽 艾丽与马吉德和迈勒特自幼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同其她女孩一样,她迷恋上长得帅气、行事不羁的“海王”迈勒特。可是,艾丽并未像阿吉设想的一样,继承他的忧郁蓝眼睛和克拉拉的修长身形,而是遗传了阿吉的酒槽鼻和鲍登家的黑皮肤、大骨架、肥臀、鬈发和龅牙。 同青春期的其她小姑娘一样,艾丽极度渴望变苗条、变美,渴望迈勒特对她侧目,为她倾心。然而,现实却让她有了自卑感。 为了变美,她穿收缩内裤、缩胸乳罩和紧身内衣,去发廊直发,希望让自己从“牙买加沙漏”变成“英格兰玫瑰”。可所有的努力,既没有让她的外貌有丝毫改观,也未能让迈勒特对她有丁点心动。 一次偶然,她走进了夏尔芬一家。初次接触,她见识到了一种完全有别于她过往认知的家庭氛围——“原来,这世上仍有关注当下的父亲,他们不会把古旧的历史像锁链一样拖在身边。原来,这世上仍有不缩脖子、不沉溺于过去的男人。”她立马被吸引,转而想融入夏尔芬家的生活。 可在接触一段时间后,神秘感褪去,她觉察到了夏尔芬一家生活的乏味和虚伪。于是,她逐渐疏远他们。 考上大学后,艾丽本想去南亚次大陆和非洲一趟,了解当地人生活,却因此与不支持女儿远行的克拉拉发生激烈争吵。过程中,她发现克拉拉隐瞒了她十六年的假牙秘密。这个秘密的偶然揭晓,让她误认为父母一直在隐瞒和欺骗自己。于是,她离家去往外婆霍滕丝住处,寻找父母亲未曾告诉她的、鲍登家族和牙买加的过往。 马库斯与乔伊丝 马库斯与乔伊丝夫妇的夏尔芬主义,是一种高高在上、虚伪至极的精英主义。夫妻俩也是外来移民后代,只不过,相较于鲍登和伊卡巴尔,他们先祖更早来到英国。也因此,夏尔芬家族更早融入了英国社会,成为英国社会的中产阶级。 夏尔芬夫妇自认为开放、热心,实际上却总是在自我标榜。他们为能支持乔舒华带艾丽和迈勒特回家辅导功课而自鸣得意,却从未考虑过自己一厢情愿的热心是在帮倒忙。 自己儿子乔舒华离家出走、加入反折磨组织,他们不加理会,反而把关注放在别人家孩子迈勒特身上。过度纵容,造成迈勒特在激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乔舒华 乔舒华是打通三个家庭连接的关键人物——将艾丽和迈勒特带到了夏尔芬家,从而让三个家庭产生关联,进而推动故事情节发展。 他因反感母亲乔伊丝对迈勒特的过分关注和纵容,离家出走。又由于迷恋上乔丽而加入反折磨组织,站到父亲马库斯的对立面。最后,他和艾丽倒是修成正果,当了马吉德和迈勒特兄弟俩的接盘侠。 故事高潮 与《不存在的骑士》相似,《白牙》的故事高潮也在终章,前面的人物出场和各类事件全是铺垫,只为最后一幕的呈现。 1992年新年前夜,在佩雷特学院“未来老鼠”展会上,四路人马齐聚,矛盾随之爆发。霍滕斯和其他耶和华见证会会员在大楼外吟唱,那气势,足以同深圳龙华公园大门口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一较高下。本欲出去制止她们的萨马德被吓得返回,偏在这时,他看到佩雷特研究所的创始人、马库斯小组里的老人,这位四十年前被阿吉“击毙”的病博士还活着。 得知被亲如兄弟的莫逆好友欺骗这么多年,萨马德忍不住口吐芬芳,爆出各种孟加拉方言问候阿吉。而此刻,如被潘迪附体、想要一鸣惊人的迈勒特,则持枪走向科学家们。 阿吉发现了迈勒特的异常,猜出他意图。这一次,在没有硬币的辅助下,他果断挡在迈勒特和科学家们之间。 在此千钧一发之际,一段埋藏了四十年的往事被揭开尘封——当年他被求生欲极强的病博士打伤腿,但是他还是遵从抛硬币的结果,放走了病博士。 而当下,为阻止迈勒特的不理智行为,他再次被子弹击中大腿。倒下时,他压碎了老鼠玻璃笼,跑出来的老鼠在他面前露出得意的笑,然后从容地逃走了。 故事尾声 无辜的马吉德被迈勒特连累,被判社区服务,在乔伊斯的新花园项目中工作。 乔舒亚和艾丽结了婚,并与艾丽女儿和霍滕斯在牙买加生活。 艾丽女儿对自己亲生父亲一无所知,她将马吉德和迈勒特当成了叔叔。 米基修改了奥康奈尔只对男性开放的陈年旧规,对女性也开放了酒吧。于是,阿吉和萨马德,各自邀请了克拉拉和阿萨娜,在奥康奈尔一起庆祝新千年的到来。 读后感 有不少人将《白牙》的主题解读为揭露英国少数族裔移民群体在英国社会遭受的困局,我反复读了两遍,愣是没看出来。 个人认为,《白牙》讲述的是来自不同地区、有着不同宗教信仰的外来移民,在逐渐融入英国社会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冲突。 外来移民们希望被英国社会接纳、被正视、被同等尊重,但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的存在,却让这看似简单的诉求极难实现。故事里的人物,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各自采取不同的方式—— 霍滕丝寄望于世界末日降临,她自认为能成为被上帝庇护的十四万四千人中的一员,不用再被“教育”,而可以反过来“教育”别人。 萨马德企图找到证据,给太爷爷潘迪正名,让别人知道他是英雄后代,从而恢复他家族荣光。 迈勒特则受了黑帮教父电影影响,希望通过干出一票轰动事件而青史留名,即便留的可能是骂名。 总体而言,《白牙》不仅是一部讲述外来移民生活的小说,更是一部探索身份认同、代际冲突和人性复杂性的作品。书中充满了黑色幽默和对人类本质的深刻洞察。既有轻松的笔调,又蕴含着深刻的思想。这部作品无疑是当代文学的佳作之一。 PS: 故事里面,最让人忍俊不禁的画面,莫过于萨马德费尽心机,终于要与心心念的女神波碧共度良宵,却发现自己两个儿子正在远处同自己招手。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萨马德大半辈子都在为太爷爷潘迪正名,却没料想到,让自己不省心的二儿子迈勒特,最后却干了和潘迪同样的事情。
前半本非常精彩,后半本从夏尔芬家族出现时便才华不再,但结局不错。总之阿吉和萨玛德的故事很精彩,其他的一般
优秀的开头和结尾中间夹着呃呃呃……作者写完最后一段再读中间部分的时候会不会自己笑出声来啊
作者曾遭受媒体质疑和猜测,甚至武断。他后来全部推掉社交和媒体,成为一个内心平静的人。他只热爱写作,别无他求。
英国的时代伤痛文学。 因为第一章被吸引进来的,但越看越无聊和我的人生一样。 可能是翻译问题,有些英国的梗或者俚语并没有达到某种效果。同一文明的不同年代尚且有代沟,更何况是跨文明跨时代的故事。 有能力阅读原著或许比翻译更有趣。
最近一直在想的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文学作家?”—— 暂时我给出的答案简单又粗暴:要么是天才,要么是拥有很多知识的人...... 今天读完的《白牙》,它的作者,英国女作家查蒂·史密斯,竟然是在她24岁时就完成的,无疑,她就是被我称作天才并且拥有极其庞大的知识结构的杰出作家,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家。 写小说就是在讲故事吗?显然不是。但是,一个不会讲故事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的小说家的。本书的作者,从文章一开始,三言两语交代了一下时间地点以后,就开始讲了一个男人的故事,一个要自杀的男人的故事,嗯,没错,这些好像都不稀奇,不过查蒂·史密斯她大概只用了半页纸就写清楚了(然而你可能需要好几天才能反应过来)这个男人自杀的原因:因为闲的!好在他没死成,究竟为什么没死成?哈哈哈,这样才会有接下来的故事呀…… 我不剧透。 讲真,只有在读完全书,心平气和地停下来,全脑回放整部书里的内容,那些依旧令人咋舌、惊叹、爆笑、沉默、动容、悲切的时刻,动手写这篇书评的时候,我才真正理解了作者的巧妙。尽管,刚读完两页时我就想推荐它,读完十页时我还是想推荐,读完三十页时我想说我是忍着才没推荐,直到全部结束,终于我要百分之三百的推荐...... 只剧透一点吧,你去百度本书梗概,所有人都会告诉你它写的是“占领/移民/种族/宗教”,连书名连作者的血统都会这样告诉你。然而,书是从一个男人的自杀开始的,并且是由扔一枚硬币而决定的,一个英国白人的自杀被一家穆斯林肉铺老板蛮横阻止了—— 那么“自杀”是什么?是禁忌。如果你在书里你只看到宗教信仰的冲突,别忘了,自杀才是各宗各派的交点所在;“扔硬币”又是什么?la Loi de Bernoulli ? 对,当死亡,变成了随机。一次机会,一半几率。如果变成了一种巧合,那么人类将何去何从? 牙,动物(人)的最原始武器。也是生命之强大的预示。不过人类,可以修补它的意外损伤消落。红的,黄的,白的,黑的,无论人的肤色如何,(原生)牙都是白的。这是一本将牙齿的书吗?当然不是。当然也是。并且,它还是一本历史书:单就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度的历史,(我估算了一下,如果是我的话要把这段历史全部搞清楚大概需要三到四年的时间);一部分英国殖民史(这个我需要三个月);二战史(关键是弄明白各种型号的手枪坦克什么的需要花点时间)。它还是一本,我简单一点吧还是,植物学、遗传学、心理学...... 及其它。书里太多内容了,我无法全部罗列在此,摘录一句,你们自己体会:“我觉得,”终于,马吉德说话了,此时,太阳早已西沉,月亮清晰可见,“你想爱一个人,好像他是一座岛屿,而你是失事的船只,你想把这块土地标上一个记号X,表示这里归你所有。可我觉得,这一切都已经为时太晚了。” ...... 2020.07.02
大三专业课读的书,浓浓的后现代主义,不太好读。 前面几章特别有趣好看啊,不知道是不是看到后面审美疲劳导致很多章节都翻着看过去了。还是说后段就是崩塌了😋 但想到这是Zadie Smith24岁写的书,我心甘情愿的点下推荐 印象很深刻的是,课上教授一直说,在这本书里no one is pure.
经典的移民故事。贯穿全书的两个命题:一是宿命或偶然,被送去孟加拉的孩子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留在英国的孩子成了极端分子,出生时前后差的两分钟或二十分钟似乎能决定人一生的命运,试图重绘生命的马库斯的实验,不停计算着世界末日的各个教派;二是极端或模棱两可,阿萨娜的复仇是再也不给萨马德肯定的答复,阿吉一生的抉择都依赖抛硬币,而米基却永远重复着要么对、要么错。 四十年前命运的枪声,在四十年后重新向自己击发;一辈子作为信仰的祖父,却在那个一次次亵渎他的儿子身上复活。
典型的后现代作品 开放式结局 还有intrusive narrator 里面的种族歧视色彩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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