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man Melville
捕鲸船“裴廊德”号船长亚哈,在一次捕鲸过程中,被凶残聪明的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了一条腿,因此他满怀复仇之念,一心想追捕这条白鲸,竟至失去理性,变成一个独断独行的偏执症狂。他的船几乎兜遍了全世界经历辗转,终于与莫比·迪克遭遇。经过三天追踪,他用鱼叉击中白鲸,但船被白鲸撞破,亚哈被鱼叉上的绳子缠住,掉入海中。全船人落海,只有水手以实玛利(《圣经》中人名,意为被遗弃的人)一人得救。
“Call me Ishmael”这一开篇或许比“许多年以后”或“幸福的家庭”更为耐人寻味。它意味着一种对作者身份的刻意悬置,一种主动抹去自我、仅以一个象征性的名字介入叙述的姿态——叙述者自身的存在被疏离、抽空,只留下一个可供投射的声音。这让人想起《一句顶一万句》结尾处,杨百顺/杨摩西/吴摩西在最终消失前对车上行人说的那句话:“你就叫我罗长礼吧。”然而,杨百顺并不是罗长礼,正如作者也不是Ishmael,“Ishmael”不过是对其在《圣经》中象征含义的召唤:一个被社会放逐、被逐出共同体的人。一个为逃避现实而加入捕鲸船,在见证了一场巨大灾难后又回到他原想逃离的社会——他活了下来,却不愿、也不能承认自己究竟是谁。这不过是19、20世纪无数个体命运的缩影:内战后的美国人、二战后的德国人、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人——他们活了下来,却在劫后余生中丧失了身份。 主角Ahab则是另一种毁灭的化身。他遭受或自认为遭受了天大的不公:他因名为Moby Dick的白鲸失去了一条腿,于是决意以复仇回应命运的侮辱。梅尔维尔在叙事过程中多次、几乎是刻意地呼应《约伯记》:约伯因上帝与撒旦的赌局而无辜受难,上帝在旋风中显现时将自己的力量比作leviathan;而梅尔维尔也频繁以leviathan指称鲸鱼,这显然不是偶然。 然而,约伯与Ahab的道路完全不同。面对难以辨认的神意,约伯选择服从——一种压抑却坚决的顺从;Ahab却选择狂热的复仇,即便在书末他已隐约意识到Moby Dick可能不仅仅只是一头白鲸。Ahab让人想起弥尔顿笔下路西法宣言:“宁可在地狱称王,也不在天堂为奴。”然而Ahab更为极端:他甚至连“在地狱称王”都不愿,他只是执意追击他所认定的敌人。从这个意义上说,Ahab更像叔本华或尼采意义上的原初意志:一种永无止息地寻求自我确证、哪怕以自我毁灭为代价的盲目冲动。事实上,Ahab完全可以被视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美国人:不求名、不求利,只求无条件地奔赴深渊,以自我毁灭完成存在的最后证明。 阅读Moby Dick很难让人想到这是一本19世纪的小说;与当时的主流现实主义相比,它几乎浑然天成地具备现代小说种种特征,比如无休止的偏题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全书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最接近传统意义上的小说:情节推动明晰,语调相对轻快,尤其是Ishmael与野人Queequeg的相遇。捕鲸船Pequod号出海后,文本进入第二部分:作者开始以一种几乎冗长得让人绝望的方式展示鲸类知识、身体结构、全球捕鲸史,以及大量半真半假的所谓“科普”(例如坚持认为鲸是鱼类),宛如对“Call me Ishmael”那种虚构姿态的再强调——所有讲述都只是“假语村言”。熬过它之后,从第119章开始,文字仿佛海面陡然裂开成一道深渊,小说进入第三部分——其性质已不再像小说,而更像海洋上的莎士比亚式悲剧:每一章几乎都是Ahab的独幕剧,他登场,像李尔王或麦克白附体般的大段独白,然后退场,直至终局。疯狂的船长与迷惘的船员共同构成了李尔王所说的“疯子给瞎子引路”的世界。 伟大的小说家都是先知。卡夫卡在百余年前预见世界终将变成一座巨大的、吞噬一切的、无人能逃的理性牢笼;Moby Dick出版于1851年,那时的美国正沉浸在“天命昭昭”的狂热中,一切似乎都在狂飙突进。然而恰如航行在太平洋上的Pequod号,十年后,美国将在一条叫做“内战”的白鲸上撞得头破血流。
一直以来很想看完,但是之前太年轻以至于没有耐心。但是即便是当时初次看了几个章节, 都深深震撼。 赫尔曼 梅尔维尔有很多经典短篇。 之前接触到就非常的惊艳。钟摆等是最好的恐怖小说。看过的人一定会喜欢他。 但莫比迪克才是他最优秀的作品。 他的作品是美国乃至世界文学史独一无二的。 首先在一众情情爱爱钱钱利禄和虚无缥缈的社会性的作品中,他的莫比迪克描述了只有“人”作为本质的人, 普通的人, 和“鲸鱼”。 他的热情,纯粹,奇绝的画面,和我们的李白一模一样 。作品可以说打破了无数的套路和框架,只剩下纯粹的 对每一种生命的热爱(野人鲸鱼普通人),对野性力量的尊崇,对女性的尊重,这些都是独一无二的。 (对,他一来不是描写捕鲸人,而是所有海上无法生还的人的母亲们,妻子们)。因此这本书一定是我读过迄今为止最本真的“人”。 没有任何的装。。 至于情节。 小说情节好看的多的很。 这本当然毫不例外。 但是我这个年纪当然对情节没啥感冒。 不然还不如看电视。 因此情节不提。 然后语言。 都说了整体像李白。 嗯,还提一个点。 热爱真的会发光。 他对于海上生活,捕鲸的喜欢,使得文字也是处处是“海”处处是“船”。 然而其实他写这个作品也年纪不小, 很多地方夹杂自己的评论,所以人生哲理还不少。。相比他其他作品这个的语言是有特色但是不是最特别的。 (不是说不好, 是说他的短篇的语言是封神级别的,所以我也没有被震惊。) 总之呢,五星推荐。。
读《白鲸记》要克服生僻的词汇,复杂难懂的句式和深奥的比喻暗指和急躁的情绪。这种心境像极了面对大海和白鲸的捕鲸人,面对平静的茫茫海洋和淡定的白鲸,人们经历着莫名的急躁焦虑偏执;大海无语却映衬形形色色人的本性,在执拗贪心的魔力中葬于海底。书的后五十章实在精彩给人的阅读享受是无穷无尽
海上大鲸鱼与癫狂船长的相爱相杀,星巴克与食人生番以及一大堆圣经里的名字。
阴阳登对 牛三镜像 爱恨相杀 终须寂合
写得太细致了,有些段落可以删减。
这是美国人的史诗,他们的诗圣(桂冠诗人)是沃尔特.惠特曼。
把这本书搞定再说,英语不行的,一定会有所改变的
This dick very yummy
Call me Ishma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