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雷厄姆•格林
比起死亡,我更害怕自己窘态毕露。 26次获诺奖提名作者代表作,超165个版本! 17岁的平基从困厄中爬出,一心想攀上权力的顶端;他手持甜美的布赖顿棒糖,将自己彻底献祭给地狱。 为了抵御世人的耻笑,他用残暴遮掩稚嫩,用野心装饰天真,用自负驱走自卑,不惜将身边的人一一逼入深渊。 尽管数次看到死亡近在眼前,他也没有一丝悔改。因为,比起死亡,他更害怕自己窘态毕露。
《布赖顿棒糖》:繁华假面下的信仰溃烂与人性深渊 格雷厄姆·格林以布赖顿海滨度假小镇为完美承载,用"布赖顿棒糖"这一核心意象贯穿始终——表层是糖衣包裹的甜美繁华,内核是坚硬冰冷、无法融化的罪恶与绝望。小说通过三重维度的对照与撕裂,层层剖开光鲜社会外壳下,信仰如何异化为作恶的工具,人性又如何在欲望与环境的挤压下彻底沉沦。 一、空间隐喻:度假天堂的双重面孔 布赖顿本身就是全书最大的隐喻,格林用极致的反差构建了"表象与现实"的根本对立: - 游客眼中的布赖顿:阳光、沙滩、旋转木马、游乐场、海滨步道,是工人阶级逃离日常的欢乐场,充满廉价的快乐与短暂的放纵。 - 真实的布赖顿:阴暗的小巷、破败的出租屋、地下赌场、黑帮火并,是被主流社会遗忘的边缘地带,暴力与死亡在这里如影随形。 格林刻意将谋杀、勒索、背叛等最黑暗的情节,放置在最喧闹欢乐的场景中:黑尔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被追杀,平基在游乐场的鬼屋里策划阴谋,最终的生死对决发生在风景如画的悬崖边。这种强烈的反差,不仅制造了惊悚的叙事张力,更直指现代社会的本质——繁华只是一层脆弱的糖衣,底下是从未被驯服的原始暴力与人性之恶。 二、信仰的异化:天主教教义的黑暗解读 作为格林"天主教四部曲"的开篇,《布赖顿棒糖》最深刻的批判,在于它展示了信仰如何从救赎的力量,异化为作恶的通行证。小说中两个核心天主教徒——平基与罗丝,代表了信仰扭曲的两种极端形态。 1. 平基:以原罪为名的"纯粹之恶" 17岁的少年黑帮首领平基,是文学史上最令人不寒而栗的"恶之化身"。他的恶并非源于无知或冲动,而是建立在对天主教教义的系统性曲解之上: - 他坚信"人性本恶,原罪无法摆脱",认为所有人都注定沉沦,救赎只是虚妄。因此,他的杀戮、欺骗、残忍,都不过是顺应了人性的本来面目。 - 他对地狱的恐惧远大于对天堂的向往,但这种恐惧非但没有阻止他作恶,反而让他更加变本加厉——既然注定要下地狱,不如在人间先做个恶魔。 - 他鄙视世俗的道德与法律,认为那不过是弱者的自我安慰。在他眼中,艾达所代表的"善良"与"正义",是最可笑、最虚伪的东西。 平基的悲剧在于,他用信仰为自己构建了一个封闭的黑暗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恶是唯一的真理。他不是被环境逼上绝路的受害者,而是主动选择拥抱邪恶的信徒。格林通过这个角色,尖锐地指出:当宗教失去了爱与慈悲的内核,只剩下冰冷的教条与对惩罚的恐惧时,它就会成为滋生极端邪恶的温床。 2. 罗丝:盲信与自欺的救赎幻觉 与平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罗丝,她是一个虔诚、单纯、近乎愚昧的天主教徒。她的信仰没有任何思辨性,只是一种本能的、盲目的服从: - 她相信婚姻是神圣的,一旦结婚,就必须无条件地忠于丈夫,哪怕这个丈夫是个杀人凶手。 - 她把对平基的爱情与对上帝的信仰混为一谈,认为爱平基就是爱上帝,平基的恶行都是上帝对她的考验。 - 她甚至渴望与平基一起下地狱,因为在她看来,只要能和爱人在一起,地狱也比没有他的天堂更美好。 罗丝的悲剧在于,她的信仰让她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和自我意识。她不是被平基欺骗,而是主动选择了自欺。她用信仰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宁愿活在虚假的幸福里,也不愿面对残酷的真相。格林通过这个角色,揭示了盲信的可怕——它可以让一个善良的人,成为邪恶的帮凶。 三、人性的深渊:少年之恶与世俗道德的无力 《布赖顿棒糖》打破了"少年等同于纯真"的浪漫神话,毫不留情地展示了人性中最原始、最野蛮的阴暗面。 1. 少年之恶:未被驯服的原始暴力 平基的恶之所以令人震撼,恰恰因为他还是个孩子。他有着少年的外表,却有着一颗比成年人更加冷酷、更加残忍的心: - 他没有同情心,没有愧疚感,甚至没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他杀人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 - 他的恶是纯粹的、无目的的,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权,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力量,为了享受掌控他人生命的快感。 - 他对性的恐惧与厌恶,进一步加剧了他的暴力倾向。他把性看作是一种肮脏的、堕落的行为,用暴力来压抑自己的本能欲望。 格林通过平基这个角色,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在一个缺乏爱与教育的环境中,人性中的恶会如何疯狂地生长? 2. 世俗道德的困境:艾达的孤独抗争 在平基与罗丝的宗教世界之外,艾达代表了世俗的道德与正义。她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女人,没有崇高的理想,也没有坚定的信仰,她所坚持的,只是最基本的良知与常识: - 她不相信黑尔是意外死亡,因为她从平基的眼睛里看到了邪恶。 - 她坚持追查真相,不是为了名利,只是因为"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 她试图解救罗丝,不是因为她同情罗丝的信仰,而是因为她不忍心看到一个年轻的生命被毁掉。 然而,艾达的抗争注定是孤独而无力的。她最终虽然揭露了真相,逼死了平基,但她却没能拯救罗丝。罗丝依然活在自己的幻想里,相信平基是爱她的。这个结局极具讽刺意味:世俗的正义可以惩罚罪恶,却无法拯救灵魂。在信仰崩塌的时代,世俗道德显得如此脆弱和苍白。 四、结尾的终极讽刺:虚假幸福与永恒的追问 小说的结尾是文学史上最经典的讽刺之一:平基在死前录下了一卷录音带,本想用最恶毒的言语彻底摧毁罗丝,告诉她自己从来没有爱过她,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工具。然而,录音设备出现了故障,罗丝只听到了录音开头平基温柔的只言片语。 这个结局将小说的主题推向了极致: - 真相被永久地遮蔽了,残酷的现实被一个美丽的谎言所取代。 - 罗丝抱着这份虚幻的温暖继续生活,她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 - 如果虚假的幸福比残酷的真相更能让人活下去,那么真相的意义又是什么? 格林没有给出答案,他只是把这个问题抛给了读者。《布赖顿棒糖》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没有简单地批判宗教,也没有简单地歌颂道德,而是深刻地揭示了现代社会中人类的精神困境——在繁华的表象之下,我们的信仰早已溃烂,我们的人性充满了阴暗,而我们所能做的,或许只是在一片虚无中,艰难地寻找活下去的理由。
一个信仰虔诚的人总是受到更多的考验,见过更多的魔鬼。 天堂是离地狱无限接近的地方,正如地狱无可靠近天堂。人的心中也总有一个奇怪的地方,那里没有神异、善恶,只有起心动念的机缘。 真实的人生活在瞬息万变之中。神性若得完满,便定有其不合理之处。
格雷厄姆·格林《布赖顿棒糖》写于1938年。实际上基本在1939年二战就爆发了,1938年期间欧洲已经开始备战,英国法国都开始征兵,已经是信仰崩塌的时代,富贵和贫苦人家的生活格格不入。 小镇就是一枚硬糖,漂亮的糖纸是拿着纯金24K打火机的黑社会老大,是繁华的赌场……纷纷而来的游客是薄薄的甜味糖衣,而所有的看不到的手段都是糖的硬,翻译后记写到的rock,硬糖却总是坚硬冰冷、无法融化,甚至触碰牙齿导致的疼痛,甚至会被硬糖噎死,一直都是这多种的纬度,比如演奏音乐的乐队居然都是盲人……… 下面有个书评写的很好,很好的写平基和罗斯在宗教的代表。从另一个角度看平基是纯的个人的恶欲,是一款无色无味的毒药,是那层包装纸,罗丝也许是盲信,或者是希望去依附的人,不想去想或分辨,是那顽固的硬质,而艾达就是那层甜味剂,她只觉得因为黑尔让她赢了马为了报恩去搞清楚他的死因是应该的。 但不得不说,最后结尾真绝了
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出人意料的:一个可怕的谋杀案,却被警察局不负责任地定调为自然死亡,而杀人者竟然在布莱顿镇上逍遥自在,这件事情让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女子艾达感到十分生气,她完全没法接受这件事情,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侮辱,她碰巧也因为押注黑美人而赢了一笔巨款,二百五十英镑,她觉得必须自己必须去调查个水落石出。另一方面,犯下这案件的本地黑帮小团伙,在年轻的平基的带领下,犯下了一个又一个可笑的、甚至是愚蠢的错误。斯派塞去斯诺酒馆派发名片是第一个错误,让这个看起来严丝密缝的谋杀案出现了一条巨大缝隙……接着,平基一错再错,最大的错误是企图娶了见证人罗斯来堵住她的口,让他不能指认斯派塞;接着,他在慌忙中杀了斯派塞,并在走投无路的感觉中,企图引诱罗斯自杀,从而顺利脱身……但是,这一切都没有能逃脱艾达的“良心追杀”。相比之下,当地警局和检察官,像是低智商的、一无是处的混蛋。
读Greene的书真的是一种享受。 艾达的执行力真的太强了,很难想象是一个非detective角色能做到的程度,颇有硬汉气质。 杀人灭口与撒谎一样,你总是要为了弥补一个谎言而去撒更多的谎。
如果你也总是害怕自己窘态毕露,熊猫君强烈推荐你读一读这本书—— 试着接受真实的自我和人生的局限,你会发现自己反而变得无所畏惧!
花了两三周时间读《布赖顿棒糖》。这书里的男女主人设还挺有意思的,一个是忧郁的黑帮少年,一个是天真的贫家女。按咱们现在的热门网文套路,故事的走向一般是这样:少女单纯善良,像一枚小太阳照亮了少年的人生。从此,少年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又或是黑转白好好搞事业,然后俩人继续甜甜蜜蜜谈恋爱。 但这笔搁在格林的手里,你就别想着看什么救赎小甜文了。《布赖顿棒糖》是格雷厄姆·格林在1938年创作的小说,也是让他一举奠定严肃小说家地位的重要作品,距今近百年了。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布赖顿的旅游小镇,17岁的黑帮混混平基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却不料被女招待罗丝掌握了关键线索。为了保证这条关键线索不外泄,平基故意接近罗丝,想借美男计堵住她的嘴。天真的罗丝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义无反顾地追随平基,丝毫不曾想过平基的别有用心,甚至要置她于死地。 故事并不那么讨人喜欢,它不能给读者带来所谓的“爽感”。这个叫平基的黑帮混混没有只手遮天的能力。即便他继承了前黑帮老大凯特的部分遗产,但实力单薄的他不得不屈人之下。心比天高的平基一心想爬上权力的顶端,他杀人夺权,冷漠残酷。另一方面,他又带有着青春期少年特有的傲气与自卑,敏感易怒,容不得别人的轻视。所以,罗丝能在第一次见平基时,迅速发现同类的气息——年轻寒碜,以及无知。但她跟每一个爱上坏男孩的女孩一样,自以为能够改变平基。却不知道身边的男人是一条冰冷的毒蛇,他的贪欲能够将身边的所有人都拖下地狱。 但平基身上只有纯粹的坏吗?倒也不是,毕竟他只是个17岁的孩子,从小在一个并不幸福的家庭成长,接触的环境非常复杂,他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只限于他所看到的。格林擅长洞察人性,将这个稚嫩坏男孩如何在善与恶之间挣扎的内心世界描摹得淋漓尽致。比起讲好一个故事,格林更想探索这一类人(包括但不限于平基的黑帮混混)的精神状态,是如何的奇怪、狂暴、鄙陋。所以你能在小说中看到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然后在各种复杂心绪的流动中靠近每一个角色。 格林倒是在小说里塑造了一个接近纯粹的善的角色,不是罗丝,而是一个叫艾达的中年女人,她发现了被害者黑尔死亡的蹊跷,并不计代价决心追查案件,还死者一个公道。艾达像是替天行道的侠女,不断将故事推向代表正义的天平。这部分稍有点金手指了,但每一个角色都有她存在的价值,也许艾达存在的价值就是告诉人们,邪不胜正吧。
《布赖顿棒糖》格雷厄姆·格林 / 校注 傅惟慈 ,上海译文出版社,推荐5颗星 这是一本披着侦探小说外衣的严肃小说。 《布莱顿棒糖》在故事上,黑帮头子凯特被叛徒弗莱德·海尔出卖,死在科里奥尼帮派手里,凯特收养的小男孩平基决心要杀掉叛徒海尔,这就是故事的起因。平基的复仇计划相当精彩,从诸多的暗示中可以得知海尔是被人用一支布赖顿棒糖插进喉咙里而死的,警方认定这是一起自然死亡,这里也引出了书名。一个跟海尔才认识的女子艾达发现疑点,她要调查此事。杀人的后果有些出乎平基的预料,科里奥尼帮派的势力在急速扩张,平基为隐藏自己杀人的证据,掌握有关键证据的餐馆服务员罗斯成为了关键人物,平基决定通过与罗斯结婚的方式来遮掩自己的罪行,而在与科里奥尼的激烈争斗中,平基也在帮派内讧中杀死了一个帮派成员,平基再次成为了困兽。与此同时艾达的调查,她把拯救罗斯从平基的手里逃脱,当成了新的目标。平基最后想要诱骗罗斯自杀,艾达与警察及时赶到,终于化解了这场危机。 《布赖顿棒糖》从一开始就明显指出了凶手是谁,我们还完全了解凶手的作案动机,侦探角色的艾达也早早就与凶手平基对峙。格雷厄姆·格林在《布莱顿棒糖》的故事里显然又超出了侦探小说的范畴,在平基身上没有绝对的善恶错对,平基不关心正义与非正义,他想得最多是“下地狱”,这是宗教中的宿命论,而艾达又显化了宗教相斥的道德壁垒,而是一种公平之外的正义,因为公平依然遭到质疑。 当《布赖顿棒糖》出版的时候,格雷厄姆.格林的好友,作家伊夫林.沃评论说,本书“所刻画的彻底堕落的年轻人,是对现代人脆弱的神经的一个挑战。平基完全应该下地狱”。这个判断代表了大多数人对恶人的观点,如果一味地黑下去的平基,那几乎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 在《布赖顿棒糖》第五章第三节,平基随罗斯去见她的父母。这次他面对着童年生活过的贫民区,面对被童年抛弃的那个幼小的影子。“平基原以为他已经脱离了尘世的干扰,然而随处可见的贫困又使他回到了现实世界。他见到了同一幢建筑物里有两家店铺:一家是花两先令就能理一次发的理发店;另一家是专做橡木和榆木棺材的棺材铺。”不用特别的暗示,这里并非福地。这里充满了斗殴、流血、痛苦和屈辱,何况是这里长大的孩子。平基自己也说,“没有人会责怪他为了逃离这种生活而从事犯罪活动”。格林在这里告诉我们平基不过是他的幸福童年的另一面,一个在阴暗凶险的贫民窟长大的一个凶兽。 “失落的童年”是格雷厄姆.格林早期小说中经常书写的一个主题。格林是弗洛伊德理论的信奉者,幸福童年的相同处,也在比拟着不幸童年的众多模样。他曾这样描述“在一个人的孩提时代,总有那么一个时刻:大门敞开了,前途随之踏进了门槛。” 在格林的早期小说中,就有一群没有孤儿,天性纯良,但在贫瘠错乱的环境中被驱使,被死去,被消失,他们为了生存过早地走向堕落和邪恶,成了杀手、帮派成员、走私犯。 其实这本书还是满沉重的,一个人的环境可以塑造一个人,就如同乡村奋力读书的少年人,努力用尽全身力气在拼着一个渺小的机会。他们会屈服贫穷吗,我想没有人会,当然这是两个主题,平基身上也有自己的英雄主义,或者简单来说他必须要有匹夫之勇,这是他的生存法则,他不在乎正义和规则,他是注定要下地狱的。 生活可能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它比较沉重,当你大口喘息得到休息时,当你筋疲力尽瘫软在床的时候,当你对生活失望透顶的时候,你应当清楚,你注定会恢复过来,你必定会恨自己的懦弱和无能为力,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呢,这生活,你有多恨,就付出了多少爱。
特别喜欢格林的书。他文字中的张力直指人心。阅读这本书,感受主要人物的形象和命运简直像拼图一样,直到最后一刻才真正完整起来。这个新晋的帮派“老大”平基,一直以自私、残忍、阴暗和愤怒示人,一路杀伐决断毫不迟疑,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个油盐不进的混蛋,但当他要真正面对自己的恶行并付出代价之时、当发现一直死心塌地爱着他的女孩不再被他掌控之时,他突然露出了脆弱、困惑、幼稚的一面,骤然崩溃,决绝地赴死,让一直对他恨意满满的读者一时回不过神来——就这么轻易结束了自己吗? 不过,格林的杀手锏竟在最后,萝丝要去听平基留给她的那张录音唱片了。她以为是情话的那张唱片,却录下的是平基极度的恶意——格林才是最冷酷的,一个令人绝望又心痛的回马枪!
读这本书是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在朋友圈发了这本书的照片。对于我来说,这本书有点儿太沉重了。男主人公平基有点儿太偏激了。这生存环境社会背景都是息息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