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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之力 封面

犬之力

托马斯•萨维奇

5183人在读
14.6万字总字数
¥35.4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2 · 视频解读 5

内容简介

菲尔厌恶一切新鲜的玩意儿:汽车、浴缸、钢琴,更讨厌“娘娘腔”。他希望一切保持原样:牧场,牛仔,藏着秘密的水塘,还有相依为命的弟弟乔治。 有一天,乔治突然宣布,自己已和镇上的寡妇结婚。那女人还带着前夫留下的儿子彼得,一个十六岁的“娘娘腔”。菲尔无比愤怒。 在菲尔看来,彼得害怕阳光、从不打球、总是读书和独处,成天就会折纸花,再装装上流人士。偶然间,菲尔发现这个“娘娘腔”竟有些胆色,不禁产生了“改造”他的想法。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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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绝非传统西部牧歌,而是一把刺破阳刚神话的冷峻的手术刀。小说的灵魂是菲尔.伯班克——耶鲁肄业、天赋卓绝,却偏要以最粗野的牛仔形象自我武装。他憎恶汽车、浴缸与钢琴,鄙夷“娘娘腔”,用刻薄与傲慢压制一切“现代气息”,实则是对自身同性取向的恐惧与压抑。菲尔的悲剧在于:他用“有毒的男子气概”筑起围墙,却最终被围墙困住。与菲尔形成镜像的,是他眼中的“异类”彼得。少年白净瘦弱,爱折纸花、读医书,看似柔弱无骨,却藏着精密的思维与冷酷的手腕。两人的互动从对抗到采近,再到致命的反转,堪称人性镜像的极致博弈。作者借菲尔对露丝的折磨、对彼得的操控,揭露了男性对女性的主宰、强者对弱者的碾压,每个人都困在权力结构中,上演着悲剧性的角力。菲尔的死亡,不仅是个人悲剧,更是旧时代霸权的终结,为牧场带来了新的秩序,却也留下了人性的深渊。本书超越了西部题材的局限,直指人性的永恒命题:我们用伪装保护自己,却可能被伪装反噬;当我们唾弃世界的同时,也早已被世界唾弃。所谓“犬力”,从不是犬的力量,而是人心中最原始、最致命的执念。

★★★★★

喜欢这本,对传统的男性视角一次绝妙的反叛。 书中有个细节,菲尔虐杀小喜鹊时,他知道这不是精神异常,而是一个强化日常行为的习惯,这个习惯所表现的其实是男权世界中那些潜在的、被默认的规则,就像给一座大笨钟上弦,确保某件事一如既往,就能成为男人真正的同盟,他也就可以永远站在凝视的一方,永远地“be a man"。 男性对男性气质的追求,往往掩盖了自己真实的一面。 菲尔聪明,强悍,暴力,对混着男人汗水和牲畜的气味的农场有着最深的敬意,他厌弃娘娘腔、厌恶女人、厌恶一切形式主义,他的孤独、脆弱,他对人的爱恋,他涌动的欲望全部被他储藏起来,这种矛盾与分裂让他内心十分扭曲,在农场里面表现得让人敬畏又显得格格不入。 菲尔以为自己是猎人,其实猎人也可以成为猎物,只需发现他的本性,刺激他的欲望,就能轻而易举地被反杀。彼得正好利用了这一点。 在男性气质下,又有多少被压抑的本性呢? 作为女性去看这本书,所谓的男子汉气质,是多么的色厉内荏。 恶犬已死。

★★★★★

看了电影来的。小说比电影更细致地描写了菲尔的个性特点,为最后惊人的反转进行了非常细致的铺垫。可以说整本书的讲述都是为了完成最终的致命一击。 菲尔的性格是书中所有矛盾的根源他虽然聪明优秀,但对人的好恶泾渭分明,对他不喜欢的人极尽嘲讽,毫不留情,这也导致了隐藏男主彼得的父亲间接死于菲尔的侮辱,母亲在他家中也生活得苦不堪言、濒临崩溃。由于怀着为所爱之人除掉障碍的“善良”信念,从彼得的角度,解决菲尔与母亲之间的矛盾、让母亲得以幸福地生活下去,其解决办法就是除掉菲尔。 彼得的母亲露丝是一个软弱易妥协的人。这让她更受到了菲尔无情的欺辱。虽然菲尔无可置疑的优秀,但从他对露丝及印第安父子的所作所为来看,很容易让人承认这就是一个恶棍,即使他被除掉也是罪有应得。 但当描写到他内心坚硬角落里柔软的部分,他对彼得隐约产生的暧昧情愫,又让人不得不动容,觉得他也不过是个敏感保守又略偏激的可怜人。当他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铠甲,暴露了阿喀琉斯之踵而被彼得有心利用,又不禁扼腕叹息,深感彼得之残忍,用对待兔子的手段杀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菲尔在临终前有没有意识到是被彼得所害,书中并没有交代,但从前文对菲尔聪明博学的描述来看,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牧场主,在看过那么多得了炭疽病而死的动物之后,很难不会承受感情错付并遭受背叛的愤怒和痛苦。脑补了这一点之后,菲尔的结局更加令人伤感。可以说,菲尔的优点同时也造成了他自负,与目中无人的缺点,这也是他被瘦弱的彼得轻易反杀的重要原因。 整部小说情节简单,一气呵成。人物性格鲜明,故事层层递进,可读性很高。唯一无法理解的bug就是约翰尼临死前跟彼得交代的话:善良就是为所爱的人除掉障碍。这成为推动彼得杀掉菲尔的重要信念。“除掉障碍”与“善良”是如何画上等号的?这点作者并没有交代清楚,但不影响故事的精彩。

★★★★★

独孤、爱和死亡 以爱人的名义去伤人,是爱人还是爱己?以付出生命为代价脱离孤独,是得到了爱还是陷入了永恒的孤独?我们终究对人类所知甚少。 如果在看同名电影之前看书,或许会在文字的留白里有更多的思考,但是有可能会因为时代、国家、文化所造成的隔阂而很难沉浸其中。本以为声光影的表达已经足够冷静,似尺量过的精美光影以及适时的无声已经给人留下了足够的思考空间。可是,文字的表达更冷静、留白更多却又更丰富。关于菲尔的过去,仅在第五章老两口被通知乔治要结婚时提到了“不对劲”,还有最后一章男孩给牛皮时让他回忆起曾经拥有过的感觉。关于布朗科·亨利名字背后的故事,全部以留白形式呈现。留白之外,有戈登与露丝的故事,有彼得的故事,有山毛榉的故事,有牧场的故事,有横顿得故事……配角在文字的世界里显得异常丰富,但在声光影的世界里,主角的故事包括菲尔的过去更加清晰。如果按照文字所构造的欲说还休的世界来看,电影里菲尔独自在河边日光浴的那个画面多少显得多余了。 无论是在声光影的世界还是在文字的世界,彼得出于对母亲的爱用骗来的信任完成了一场谋杀,沾染了鲜血的爱还能是爱么?在被轻视的眼光中长大,彼得是否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谋杀牧场上那个看起来最聪明、最强壮的人能否完成他的自我建构?如果此举能让自己变得完整,那么彼得的爱究竟是爱母亲还是爱自己?与之相应,聪明、强壮如菲尔,本是想谋划一个能让露丝掉进去的陷阱,最终却在彼得的顺从、倾听与陪伴中掉进了另一个被美名为爱的陷阱。尽管优秀,在布朗科·亨利死去之后那么多年的孤独里,菲尔只是害怕失去,而不是不再渴望爱。当彼得能在山上看见与他眼中一样的狗,他该是多么欣喜。他那么聪明,当带着炭疽病症状最后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他应该已经识别了彼得的阴谋,但他沉默不语。这是否意味着与孤独相比,他终究还是选择了爱?若真是如此,用对爱的铭记代替多年的孤独,菲尔的死亡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在彼得与菲尔不同的选择里,爱可以是生,也可以是死。人生漫长且无聊,菲尔满屋子的收藏还有敬重的朋友、讨厌的戈登都无法抵消年复一年漫长寒冷中的孤独与无聊。唯有乔治的相伴是一种慰藉,但乔治生来便与之相异。对乔治而言,菲尔无法弥补他内心的缺失。像极了大鱼吃小鱼,小雨吃虾米,虾米吃泥巴,这世界在环环相扣中让人走向自己的复杂。没有人能保证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如己愿,于是菲尔“压制”着露丝,露丝陪伴着彼得,彼得谋杀了菲尔,菲尔需要乔治的陪伴,乔治怜悯着露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只跟命运有关而找不到可以依循的公式,但冥冥中,又好像一切都有迹可循。我们终究对人心、人情、人性所知甚少。 在时代、国家、文化的隔阂中,译文读来多少显得生硬,但14个章节不多不少,不蔓不枝。在主角的故事走向紧张之际又让配角登场,叙述节奏不紧不慢,可以随时停下,也可以随时开始。尽管书中多有留白,但丰富饱满的人物形象使得支线叙事与主线叙事互为补充,提高了故事的完整度。叙事语言精炼细腻,足以见得作者对世界极敏锐的感知力。只是,书中抛出来的关于孤独、爱与死亡的问题想必总可以有更多的解释。

★★★★★

非常与众不同又有魔力的一本小说,强烈推荐!故事情节很简单,但人物刻画非常细腻,不是文笔上的细腻,是每个角色都有种微妙的不和谐(或者说“拧巴”),让人爱恨交加。我最喜欢菲尔,所以对这个结局耿耿于怀,但可以想象,一定有非常多的人讨厌他,也许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吧。但要我说为什么喜欢他这个古板傲慢的人,我确实难以表达,仅仅是不由自主的内心倾向罢了。另外,这本书的文字隐忍克制,没有大开大合,隐秘的爱恨仅处于无言的眼神和回忆,必须细细揣摩。所以即使结局“惨烈”,读者也不会有报复成功的酣畅淋漓之感。

★★★★★

菲尔将自己和社会都无法接受的敏感阴柔的特质投射到了外部世界,他嘲笑弟弟的优柔寡断,欺凌彼得的娘娘腔,攻击罗斯的柔弱,本质上是在杀死自己内心那个被他压抑和厌恶的“弱者”形象。通过迫害这些外在的阴影载体,他试图证明自己与这些特质无关。这是多么契合荣格阴影理论的一个经典“深柜”形象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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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看得稀里糊涂的,但又还好,毕竟作者想凸显的东西太明亮了。但是没怎么看懂的我还是去找了解说🌚,电影版的解说太直观了,许多细节是我注意到却想不明白的,都被解释得明明白白。天知道我像是白看了作品。 故事很简单:男孩弑“父”救母。 我很喜欢电影解说里用的主题词:“弑父”。毫无疑问,这是一本非常彰显“男性气质”的作品,主人公菲尔就是浑身充满“男性气质”的一个男人。他的结局也如主题一般:被弑了。从前读过“弑父”类作品,但从未读过这么震撼的,这么真正意义上的“弑父”——真正的杀父,而非精神弑父。从来没有试过把《俄狄浦斯王》中的“弑父”和女性文学中的“弑父”联系到一起,仔细想想,俄狄浦斯所对抗的“宿命”的背后正是所谓的天地规则,也就是神的诅咒。“神”,在《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被明确地指为父权的象征,尤其是宙斯。天哪,我竟然没有将读过的作品有机联合起来,真是白读了,靠😭。主人公菲尔的种种习惯与能力让我一度以为他是“自然之子”,是世俗化的“宙斯”(知道菲尔性取向为同性以后,我不可遏制地想到了宙斯,一个既可以有性繁殖又可以无性繁殖的神😂)。越往后读越奇怪,因为被嘲讽为“自然之子”的是印第安人。但仍然以为菲尔就是“宙斯”,还去扒拉众神谱了,万万没想到菲尔的隐秘情人布朗科·亨利才是他的“精神之父”,才是“宙斯”;菲尔只是一个规则的维护者和执行者。没看影评真的没想到,想必这部作品结合电影来看会更有意思,至少隐秘的暗示已经足以惊艳人心。 并且,作品塑造的菲尔很立体,他想要维持、维护的表面真的很惹人厌,但也不得不承认他有弱点,而他的弱点即他的亮点——一个外强中干的父权制执行者,言行举止之外更有一层隐蔽的含义,俗称“拧巴”。 与之对立的气质——女性气质——的代表人物是彼得等“娘娘腔”和女性。彼得杀死了菲尔,以非血腥、暴力、决斗的形式。这个认知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又是一个非常大的亮点和挑战,毕竟从《荷马史诗》开始阅读外国文学作品,看得最多的就是“我们都是男人”、“我们要以决斗的方式赢得xxx的青睐/赞赏”……没想到啊没想到!这部作品确实惊艳! 还有,“善良”一词可谓是贯穿了全文,但在父权制社会背景之下,善良即死,不死也残。总之落不到好结局。但我对这里的“善良”的界定看得不太清晰,并不清楚所谓的善意是不是也被囊括在“女性气质”之中。也许是的。所以,它并非现在意义上的美好品质,而是一种父权制规定下的性别特质。当“善良为爱人清除障碍”,也就是柔可为刚吧。 只是,我仍然对某些细节产生怀疑,比如菲尔只愿骑马而不接受骑车、菲尔排斥外来的人、菲尔不接受药物治疗等等。在时代的变化上,起初这跟弟弟乔治形成对比:一个固步自封,一个从容适应。乃至结尾,方觉不仅仅如此:彼得以病菌的方式悄无声息地让菲尔染病至死。也许,这也是一场来自现代文明与守旧派的战斗,但显然不是重点。 前一阵看了《一间只属于自己的房间》,也是第一次接触到小说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看完这部小说,倒是突然理解了伍尔夫所要表达的东西。这是个意外之喜。同时,在《犬之力》里也认识了一个新的名词:女体崇拜。这也是一个大大的收获。以及,电影艺术对文学文本的诠释很令人醍醐灌顶,也许不去看影评,我会错过很多细腻的暗示。 总语:恶犬已死;恶犬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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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好友完成了《犬之力》的翻译工作,我负责润色与校对。 当时根本没想到这本书会改成电影,并帮助导演拿到奥斯卡。 原作在我看来,比电影精彩多了。尤其关于印第安人的内容,是电影改编的败笔。 这么多年过去了,书还是没出版。 今年书号又减少。 每个人又逐渐成为孤岛。 后来的编辑对这本书做了一些修改,修改过后的一些内容挺有意思的,就像是威尔史密斯那一拳,挺有意思的。[害羞][害羞][害羞]

★☆☆☆☆

菲尔的死就是全文最高潮的部分,也是最刀的部分。(主角祭天,法力无边) 一共279页,前200页都完全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零碎的,散乱的,写写菲尔,随处散落着他的才华、权威、男孩气息,他对讨厌的直言不讳、极尽刻薄,对值得认可的、他就认可;写写乔治,写他迟钝肥胖和善良的心,说他有接受爱的能力,面对矛盾却又在逃避;写写约翰尼,救助病人的三好贫困医生,却又被羞辱致死;写写露丝,在山毛榉是那么善良地举案齐眉,那么坚韧地招待食客,二婚搬到牧场后,却每日神经质、用酗酒来逃避,面对菲尔时软弱无能,只看到他的空餐具便吓得原地僵直,搞砸了与州长的宴会;写写印第安人,父子俩从恶劣的保留地里出发,好不容易回到祖辈的大山脚下,却只能灰溜溜地原路返回,作为老酋长的儿子、孙子也保留不住最后的体面;写写被嘲笑的彼得,却发现被排挤和欺凌的学生狠起来更是不要命,去你妈的善良,为所爱之人除掉阻碍。 本来挺喜欢这本书的,入手翻阅后发现并没有那么吸引人,只能断断续续地看,并且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更多的是在骂骂咧咧,这什么悬疑推理,我建议去治疗心理。 还有菲尔死后,差点赚了我两波眼泪。 第一次是老太太赶往医院,又在抱怨她小小的腕表,看不清时间又不准,在骂骂咧咧中,突然用手掩住了脸,在哭泣吧,这个情节很触动我。 第二次是菲尔知道自己快死了,终于犟不动了,甚至穿了正装去医院。临死前还在奚落护士“把培养物送去检验,简直就像马被偷了再锁上谷仓门”,因为他知道结论,而某个人也知道这个结论。感人之处主要在于菲尔刚有点温情旖旎的人性,就迎来了避无可避的死亡,我心里落差太大了。 还有说同性的,全靠菲尔吝啬的一点温情脑补。他内心在排斥新鲜事物的同时也在排斥自己的感情。死去的布朗科·亨利在脑海里根深蒂固,在彼得身上再次体验那种心碎,却是作为祭奠。真的很可怜,好希望有个人能干预、引导一下他,可惜没有。这不是网络言情小说,冰山大少都有个赶也赶不走的丫头,这里是美国,这里是牛仔的世界。

★★★★★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恰好读完了上野千鹤子的《厌女》。可以说,这本书里的人物近乎完美嵌入了《厌女》中角色模板,尤其是phil与rose,一位嫌恶女性,一位自我厌恶。 《厌女》中提到,男性的价值来源于男人世界中的霸权争斗,对男性的最高评价都来源于男性,男性与男人世界的同化即是成为“真男人”的过程。在二元性别与异性恋机制的束缚下,女性成为了男性“成为男人”后伴随而来的奖励,男性处于性主体地位,女性处于客体。为了维护自身的主体地位,男性社会性共同体必须要时时刻刻将女性与自己区分开来,由此分离出来所谓“女人属性”以支配女性。但是这些被专门隔离男性共同体之外的“女人属性”却偏偏不为女性所独有,如这本书中的Peter,一部分男性也具有这样的“女人属性”。可想而知,这般主动让出性主体地位,是在明目张胆地挑战支撑男性身份认同的“男儿气概”,固然是不被男性共同体所接纳的。 要想融入男权社会,唯一的途径就是把女性当做性客体以证明自己的主体地位(或者说是展现自己不具有被支配的“女人属性”,而是具有主体地位的“男儿气概”)。这样的典型无疑就是Phil。他头脑灵敏却鲜有人理解他,常常以孤独为伴。他喜欢孤独吗?我觉得不。否则他不会那么在意George沉默,不会在与George的交流碰一鼻子灰后去找帮工谈笑,不会时时怀念二十年前的情郎...他的敏感在意皆是他畏惧孤独的外现。要想逃离孤独,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获得他人的敬佩与认可。而真如《厌女》中所述,Phil获得他人认可的方式便是展现自己的“男儿气概”,展现自己对于女人的蔑视、对于娘娘腔这样女性特征的蔑视,多么傲慢无知,又是多么可悲可怜。 在女性主义的视角下来读这本书,rose无疑是刻画的最好的角色。无论在与哪一任丈夫相处时,她都俨然是一位男权社会最欣赏的好女孩:时时微笑着的淑女,从来只会夸赞丈夫,心思单纯,家务事也做得好...面对Phil的暴力与侮辱,她也不敢正面面对,而是独自惶恐。最初认为“酒是很糟糕的东西”,最终却以酗酒来逃离Phil的压迫。当她终于鼓足勇气当面质问Phil时,问出口的也是“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她的厌女,是自我厌恶。她认为一切都是自己出了错才导致别人不喜欢自己。前文提到,男人的价值由男人决定,但女人的价值却不由女人决定,这个评判权仍然掌握在男人手里。rose回忆从前学校生活的情节可以看出,她此时缺乏归属感、认可感,她渴望被他人认可,尤其是不喜欢她的Phil。因此她如此纠结、如此焦虑,都是因为她自我厌恶,厌恶自己那导致自己不被喜欢的本就不存在的缺点,同时渴求男权社会认可她身为“女人”的地位。可以说,Phil的刻意针对,加剧了本就存在rose身上的厌女,加剧了她不自信,使得她连自家的酒、自家的牛皮都不敢喝、不敢卖...

书籍信息

作者托马斯•萨维奇
译者李逸鹏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4-01
ISBN9787513348737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