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她有着真正自由的灵魂,因为她忠诚于自己的感受!毛姆自序亲述创作初衷,专家导读,原创图文解读。读客三个圈经典文库。 闻名遐迩的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去世后,他的第二任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小说的叙述者“我”——青年作家阿申顿,受传记作者罗伊邀请,前往德里菲尔德的乡间豪宅,追忆当年与作家的交往故事。然而,在我的记忆深处,比作家更耀眼的是他的前妻罗茜,一位不被礼法所束缚的,坦诚热情又具有孩童般纯真的迷人女性。 这个故事源于真实的英国文艺圈八卦,由一段回忆缓缓揭开围绕在罗茜身边的逸闻韵事:她风情万种,又天真善良,愿意为爱人放弃一切;她寻欢作乐,又坦荡真实,从不羞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因此,她成了毛姆笔下仅有的迷人又完美的女人。
这是我读过的第4本毛姆——毛姆在这本书可谓mean到登峰造极了! 他就像架起了机关枪,朝各种人射击:对自己的作家朋友明褒暗贬、吐槽叔叔婶婶的老古板、讽刺在背后蛐蛐别人还自诩高贵的人、大胆开麦他在文学批评家那里什么都没学到、以及嘲讽了美国人…… 只有两个人除外:登高望重的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以及他的前妻罗茜。 - 这个小说的结构非常工整。“我”的作家朋友罗伊在开头、中间、结尾做了三次串场,在串场的中间段落“我”开始追忆往昔,构成小说主体: 罗伊来找“我”打探已故作家爱德华的信息,说是要为他立传。 “我”在少年时代,在家乡认识了爱德华夫妇。爱德华在村里的口碑相当差,村民都在蛐蛐他们夫妇,叔叔婶婶也不允许“我”和爱德华夫妇打交道。 然而,“我”还是成为了爱德华的朋友。 村民们以为爱德华很有钱,结果爱德华骗了全村人,欠下一屁股债后就远走高飞。 多年后,“我”到伦敦上学,与爱德华夫妇重逢。 这一次相处,“我”竟然爱上了爱德华的妻子罗茜,两人做了背叛爱德华的事。 然而,在罗茜内心深处,还爱着别的男人。有一天,她远走高飞…… - 据说这是毛姆本人认为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实说我读前半段时,没觉得它好在哪,甚至有点无聊(和我读过的另3部作品相比)。 但故事进入下半程,我一整个:???!!!!! 但读到最后一页,合上书,叹了口气。该死,我还是被毛姆流露出的真情击中了!😭 如果你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感到生气,那不妨来读读《寻欢作乐》:这是一个妻子逃离丈夫、追寻自己真爱的故事。 哪怕罗茜在众人间的口碑极差,被视为道德败坏,主人公却大胆称赞她: “这不是伤风败俗,不是放荡,只是她的天性而已。她献出自己,就像太阳发出热量、鲜花散发芳香一样自然。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她就愿意给别人快乐。” - 这本小说涉及了一些文坛八卦,包括毛姆自己的情史。 毛姆对罗茜的动情,实质也是对自己情感史的留恋。
人这一生中总有些难题要面对,其一便是,有些人曾一度同自己交往甚密,随后却渐行渐远。对于文中故事叙述者、年轻的外科医师 威利 阿申顿而言,在他50多岁后再次和罗茜见面谈话,还是带着这份印象吧,虽然不再年轻,她总是那么安宁,让人联想到夏日黄昏,日光渐渐消逝在无云的碧空中的情景。毛姆的笔下总是令人保持一份好奇探索去阅读完后,意犹未尽~ ps:毛姆从威廉·莎士比亚著名喜剧《第十二夜》中的一句台词里为小说取用了一个书名,叫《寻欢作乐》
毛姆的书里,《月亮与六便士》主角查尔斯,人到中年毅然抛弃一切家庭事业和世俗的安稳,只为了全心热爱追逐纯粹的画画。 《刀锋》里的拉里,因年轻时亲历战争、目睹好友在眼前逝去,开始思考探寻生命的意义,不愿被传统生活的束缚,选择自由四处游历,体验各种生活。 《寻欢作乐》里的女主,鲜活坦诚自由的罗茜,不顾一切地选择与破产的乔治私奔至美国闯荡。 这种为了守护心底的热爱与信念,不惧世俗眼光、不顾一切去追求心中月亮的勇气,又何尝不令人羡慕又钦佩呢。
我对本书的看法与本部作品主角之一阿申顿对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作品的评价相当一致。 或许是因为阿申顿是作者的化身,一些有意无意的点评实在无聊。 在书的最后毛姆谈到堂吉诃德中有许多小故事是为了赚取更多的稿费而出现,那么我想这部作品中有很多不太需要的刻薄评价以及人物介绍或许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不过我很喜欢罗茜的人物塑造,完美的人是不存在的,人就是这样,有了或多或少的缺陷才会更有生命力,而不至于像个假人一般存在于大众的嘴中。而罗茜就是如此,她是优点与缺点都如此明显的人,她将自己完完全全地展现给黑马厩镇民,展现给阿申顿,展现给所有的读者,她似乎从未想过遮掩自己,而正是因为这样的近乎赤裸的坦荡,那些或真或假的花边新闻到最后也只不过是她追求快乐无意遮掩的痕迹,无法影响她半分。 故事的结尾,仍然有很多人为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这位伟大的作家的逝世而感到遗憾,也仍然有很多人在为想象中罗茜那浪荡落魄的生活而幸灾乐祸。 实际上与大作家有过一段婚姻,从而陷入热议的罗茜,却在世界的一角继续自己欢快的生活,或许唯有死亡才能阻止她寻欢作乐的脚步。
生如长河,渡船千艘,唯自渡方是真渡。 她有着真正自由的灵魂,因为她忠诚于自己的感受!毛姆自序亲述创作初衷,专家导读,原创图文解读。 闻名遐迩的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去世后,他的第二任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小说的叙述者“我”——青年作家阿申顿,受传记作者罗伊邀请,前往德里菲尔德的乡间豪宅,追忆当年与作家的交往故事。然而,在我的记忆深处,比作家更耀眼的是他的前妻罗茜,一位不被礼法所束缚的,坦诚热情又具有孩童般纯真的迷人女性。 这个故事源于真实的英国文艺圈八卦,由一段回忆缓缓揭开围绕在罗茜身边的逸闻韵事:她风情万种,又天真善良,愿意为爱人放弃一切;她寻欢作乐,又坦荡真实,从不羞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因此,她成了毛姆笔下仅有的迷人又完美的女人。
女主人公是一个天性自由奔放、富有生命力的人,她除了寻欢作乐这一点外,身上有很多优点。作者想表达真实的放荡比虚伪的社会规范更值得赞扬。毛姆的作品中似乎都在追求精神自由、对抗世俗、对抗社会规范,从月亮与六便士、人生的枷锁和寻欢作乐都能体味出来。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如果寻欢作乐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我想我可以接受它的存在。
她有着真正自由的灵魂 因为她忠诚于自己的感受。 “故事圣手”毛姆本人得意之作,并自序亲述创作初衷。
已经两三年没看过毛姆的书了 如果读书是和作者的一场对话,那么毛姆真是一个聊得来的作者 忘记之前读的书什么感觉了,读这本书感觉有些描述很冗余,但因为毛姆犀利、刻骨、形象的表达,而不觉得厌烦 本书说是以毛姆的初恋情人为原型,从主人公十几岁还是孩子说起,后来在伦敦再次相遇,再后来竟然发展为情人,最后女主人公竟然和别人私奔,再到暮年时期的相遇。 理解不了女主人公的随意,但男主人公或者说似乎很欣赏,为情欲而生的身体,只为了给人快乐,调皮的笑容,如何也欣赏不来 只是暮年时期的相遇,两个人的聊天,道出了作者不知道的一些往事,最后由女主人公一句对(一起私奔到美国)的现任丈夫的评价和爱而结束本书,有种故事到高潮戛然而止的感觉,反而有些意犹未尽。这样一个生性浪荡的女人,竟然有如此的深爱。不免让人觉得,之前的情欲对她来说,都是游戏人间,都是玩弄。
最近张雪峰老师突然去世的消息令人震惊,但更让我坚定,不必按照他人的想法生活,要活在当下,要爱自己,人类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星球上的匆匆过客,从永恒的眼光来看,一个人一生的喜怒哀乐和辛勤耕耘都不过是一个玩笑而已。
当一位才华横溢却蜚声文坛的作家离世,他的第二任妻子委托写传,却让叙述者“我”——青年作家阿申顿——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 比作家本人更耀眼的,是阿申顿无法忘怀的前妻罗茜:她风情万种,又坦诚率真,愿意为爱放弃一切,却从不羞于表达自己的感受。 毛姆以真实八卦为引,将罗茜的自由灵魂与德里菲尔德家族的纷扰交织成一幅关于艺术、欲望与社会规范的生动肖像。 若你想读到魅力四射的女性形象、感受回忆与现实交错的叙事魅力,以及洞察创作与欲望的复杂纠葛,那么《寻欢作乐》正是不容错过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