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日利亚]奇玛曼达·恩戈兹·阿迪契
你说种族不是障碍,唯一的原因是你希望那不是。 我们全都希望那不是。可这是骗人的。 伊菲麦露决定搬回尼日利亚,尽管她在美国已拥有了一切:一个热门的种族话题博客、普林斯顿大学研究员的职位、立场相同的黑人教授男友……这是一个无法解释清楚的决定。移民是所有尼日利亚年轻人的憧憬,但她来到这里后却发现,除了账单、身份、语言,肤色才是隐秘在一切之下的汹涌暗流。 然而,以“美国佬”之名回到家乡的她,还能够再次适应尼日利亚的生活吗?
《美国佬》以尼日利亚女性伊菲麦露为主角,讲述了她从尼赴美的十几年生活,并决定重返尼日利亚,以及回到尼后开启新生活的故事。 伊菲麦露在美期间曾开设了一个关于“种族节,或一个非美国黑人观察美国黑人(那些从前被叫做黑佬的人)的种种心得”的博客,以真诚的眼睛,思辨的大脑,个人化的细腻笔触,撰写关于种族议题的文章,成为知名博主,并靠此在美国买了一套小公寓。在美打拼时,生活捉襟见肘的她却一直坚守并寻找机会;被美国接受后,她却反而要重回尼日利亚。这既令人不解,又在情理之中。为什么呢?请你亲自读书寻找答案。 我之所以喜欢伊菲麦露,主要源于她不加掩饰的诚实。她不愿做花瓶,她不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她不愿随波逐流,她想做自己,她思想解放又独立,这也是奥宾仔对她想要旧梦重圆的根本原因。 类似于伊菲麦露“尼美尼”的人生三部曲,奥宾仔也曾经历“尼英尼”的人生三部曲。相同的是,二者在国外遭遇了种种困境(各有各的难),但不同的是,伊菲麦露更勇敢,更多地保留了自己的本真,凭本事吃上了饭;而奥宾仔则更认命,被遣返回国后,最终靠走捷径组建了家庭并开启了房地产事业,活得人前光彩人后快失去了自我。当重遇旧爱,奥宾仔的心灵被伊菲麦露的智慧之光重新照亮。希望奥宾仔不要再弄丢这道光了。 其实,纵览全书,很多现实问题不止停留在尼日利亚,而已成为很多国家的普遍现象。 比如,“耶米所受的教育如此糟糕,以及他不知自己所受的教育之糟。”——瞧,同一个世界,同一个糟糕。这个社会已经浮躁到“有些人的见识如此浅显,以至于他不知道自己的见识浅显”的程度了。 再比如,“那女孩压根不懂在拉各斯首要的生活之道。你嫁的不是你爱的男人。你嫁的是能让你过上最好日子的男人。”——如果说这已经几乎成为全世界的通病了应该没有人会反驳吧,毕竟大部分人都得了拜金主义的病且目前无药可治。 作者阿迪契写,移民是所有尼日利亚年轻人的憧憬,但她来到这里后却发现,除了账单、身份、语言,肤色才是隐秘在一切之下的汹涌暗流。——我想说的是,迄今为止,情况依然如此。移民是很多发展中国家年轻人的憧憬,在美国,亚裔往往还不如black更让人看得起。我们屡屡提及的平权,不应只是男女性别上的平权,更应该是种族上的平权。 但其实不管怎样,奥宾仔妈妈说了一句最一针见血的大实话:世界上的穷人各有各的穷法,但富人似乎越来越千篇一律。——这与大文豪托尔斯泰“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简直如出一辙。 生活太难,人生太苦,生而为人,真的很抱歉。
我会想我是喜欢尼日利亚文学还是喜欢阿迪契 这是我阅读过的第二部阿迪契作品 有一说一,《美国佬》比《半轮黄日》稍逊一筹,《半轮黄日》更显功底与深度 但整体阅读下来很舒服,在阅读《半轮黄日》的时候内心跟着比亚法拉一起紧紧揪着很痛苦,《美国佬》没有历史创伤叙事的基点,整体下来跟随着伊菲麦露一起成长,有点像看偶像剧的感觉 一般看后殖民文学多是“殖民地文学”,看这样一片土地被殖民的历史,混杂的文化背景,但《美国佬》的故事内容很多都不是发生在接殖民地,而是流散的被殖民者在异国他乡的经历,流散者带着后殖民的烙印,思考种族主义思考身份界定,这真是一个不错的视角,也应是很真实的 我到现在不能理解奥宾仔对伊菲麦露的感情,(我认为伊菲麦露对奥宾仔的喜欢是自私的,她更爱自己),如果奥真的像作者所言那么爱着伊菲麦露,当他有能力去美国的时候就会第一时间去找伊,在什么处境下都不应该结婚生子祸害别人呀,他们的感情给我的感受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放下。然后两人15年后重逢后的骚操作看得我眉头一皱又一皱,奥还抛妻弃子?可能真的是我没办法理解。是否有隐喻、还是有什么呢?有点接受不了表面上这个结局。。。。。。祝be!真来气!
虽然,结局是如此,女主不是传统意义里的寻常女人。但我依旧看的津津有味 。
来自尼日利亚女作家的作品。 主角伊菲麦露在故事伊始就决定从美国搬回尼日利亚,尽管她看似拥有了一切:一个热门的种族话题博客、普林斯顿大学研究员的职位、立场相同的黑人教授男友…… 故事从她走入美国当地黑人编发店开始,一个女人半生的奋斗与史诗就在编发的间隙穿插着,娓娓道来。 伊菲麦露的故事拥有中国读者(曾经)很熟悉的视角——美国梦,去海外淘金,极尽忍耐,什么都会有的。那么在拥有之后呢? 阿迪契的笔触温柔又充满批判性。 普林斯顿是没有气味的,一切都那么舒适,也意味着它空无一物。火车月台上体型为她三倍的女性理直气壮地穿着迷你裙,拥有一种无可比拟的信念——这是伊菲麦露没有的东西。为了留下来,她花了太多年自我规训,试图修剪成另一个形状。 可是修剪是有代价的。 口音到底是令人怀恋的故土象征还是低人一等的暗示?美式课堂推崇踊跃参与,但本土学生利用语言优势讲述一些空洞的废话,这真的叫proactive吗?把语言练到惟妙惟肖,换来当地人说”你听起来像xx人”,真的是荣耀而不是污点吗? 阿迪契完全抓住了每一个曾经试图”融入”当地的外来者的共同困惑。 伊菲麦露试过的每一段关系也是一种融入方案——纸醉金迷的富豪白人男友是一种,文化资本强劲的黑人教授是另一种。但每一种方案最终都让她更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 拥有极大特权的wasp从根本上无法理解她,而非洲黑人与美国黑人的认同本来就完全不同,更别提居高临下试图改造她的那种”帮助”。奥巴马选举时诞生的短暂联盟也没有挽救他们。 书里不那么幸运的人更多:康奈尔毕业只能做出租车司机的尼日利亚大叔;精通哈姆雷特的女性学者移民英国后陷入生育深渊;因拒签而天各一方的恋人。 为了生存打工、被歧视、被侮辱——很多时候这并不是故事的终点,只是常态。 奥宾仔的故事像故事的另一端——他没有出去,或者说没能留下,但同样被这个系统塑造和消耗。 去海外处处碰壁的他被遣返回国,跟着资源勾兑的酋长随时待命,等来一个内部消息,飞黄腾达无本万利——国有产业私有化、中饱私囊,一种发展中国家读者特别熟悉的路径。 然而他同样觉得空虚而空洞,迅速积累财富的年轻有为企业家同样在意格雷厄姆·格林,现世的纸醉金迷无法掩盖精神的贫瘠。直到伊菲麦露的回归与重新联系。 回到尼日利亚的伊菲麦露面对的是更加一地鸡毛的生活——买办横行,旧友要么嫁人要么陷入不伦深渊。归国青年在会员制俱乐部装腔作势地点评腐烂的现状。 阿迪契没有美化故乡,淡淡的叙述似乎在暗示这就是每个人无法逃离的现实生活。 伊菲麦露是绝对的主角,阿迪契在她身上的展开是360度充满魅力的。她不是空洞的上进好学生——她美丽,更重要的是犀利且充满勇气,她的道德不完满,她出轨,她站在出卖身体的边缘。她做事情并不总是面面俱到,但那种无时无地不存在的思考和破釜沉舟的决心,总是让人无法挪开眼睛。 作者阿迪契的观察被巧妙融入文本,不说教地娓娓道来。奈保尔的书在她笔下不过是”一个在非洲出生的印度裔人破碎的自我写照,为没有出生在欧洲感到如此卑微,以至把臆想的个人不足转变成对非洲厌烦的鄙视”。 “他们全都理解逃离战争、逃离那种粉碎人灵魂的贫穷的举动,可他们不会理解从没有选择的、令人压抑的颓废中逃离的需求。他们不会理解为什么像他这样的人—从小吃得饱、有水喝但困在不满中,生来注定憧憬他乡,永远坚信真正的人生要在那片他乡展开—现如今决意涉险,为了出走要干些非法的事,他们中没有人挨饿,或遭强奸,或来自被烧毁的村庄,但只是渴望有选择和保障。” 不是跌到最低点,才能进行逃离。也不是所有的逃离,都会有注定的结局。
《美国佬》:爱情棱镜折射全球化的身份撕裂与重构 阿迪契没有将爱情作为全球化叙事的“糖衣”,而是让爱情本身成为身份危机的核心载体、战场与最终救赎。伊菲麦露与奥宾仔跨越13年、三大洲的分分合合,本质上是两个被全球化浪潮裹挟的灵魂,在“故乡-他乡”的永恒拉扯中,寻找自我与彼此的过程。他们的每一次心动、分离、背叛与重逢,都精准对应着全球化下移民身份建构的关键节点。 一、分离:全球化暴力斩断的“原生身份共同体” 故事开端的拉各斯青春爱恋,是两人唯一共享“完整身份”的时期。彼时他们是尼日利亚军事独裁下的中产阶级青年,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阶级与对未来的想象——“去西方”是他们共同的救赎之路。爱情在此刻是纯粹的,因为他们的自我认知高度统一。 全球化的暴力首先以“不平等的流动权”撕裂了这个共同体: - 伊菲麦露顺利获得美国签证,踏上了被无数尼日利亚青年向往的“镀金之路”; - 9·11事件后西方收紧移民政策,奥宾仔赴美梦碎,只能以非法身份滞留英国。 这场分离绝非简单的地理距离,而是身份分化的起点。当伊菲麦露在美国第一次被贴上“黑人”标签,当奥宾仔在伦敦的仓库里隐姓埋名、沦为“没有身份的幽灵”,他们在拉各斯建立的那个“伊菲麦露-奥宾仔”的爱情身份,已经开始瓦解。跨国电话里的沉默与谎言,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他们无法再向对方解释自己正在变成谁:伊菲麦露无法诉说为了生存出卖身体的屈辱,奥宾仔也无法坦白自己在英国的窘迫与绝望。最终的分手,是两个正在被不同的全球化现实重塑的人,对彼此原生身份的告别。 二、异国恋:身份焦虑的投射与试错 在各自的流亡岁月里,他们的每一段新恋情,都是对自我身份的试探与确认。爱情不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种族、阶级、文化与国籍权力关系的角力场。 伊菲麦露:在种族光谱中寻找“黑人”的定义 伊菲麦露在美国的三段核心恋情,完整呈现了她从“尼日利亚人”到“美国黑人”再到“非洲黑人”的身份觉醒: - 与白人男友柯特:她体验到的是“种族凝视下的爱情”。柯特被她的“异国情调”吸引,却对她的种族经历毫无共情,甚至要求她“不要那么敏感”。这段关系让她明白,在美国,她首先是一个“黑人”,其次才是伊菲麦露。 - 与黑人教授布莱恩:她本以为找到了种族身份的同盟,却发现美国黑人和非洲黑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布莱恩无法理解她对尼日利亚的眷恋,也不认同她对美国种族问题的尖锐批评。这段关系的破裂,标志着她拒绝被单一的“黑人身份”同化,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介于非洲与美国之间的第三空间。 - 她的博客:本质上是她的“数字恋人”。在博客里,她可以毫无顾忌地谈论种族、性别与移民问题,构建了一个独立于任何恋爱关系的、强大的公共身份。这个身份最终让她获得了美国的成功,也让她更加孤独——因为这个身份是为美国读者量身定做的,不是真实的她。 奥宾仔:在阶级坠落中重建“男性身份” 奥宾仔在英国的经历,是一场彻底的身份剥夺。他从一个前途光明的大学毕业生,变成了一个随时可能被驱逐的非法移民,只能靠打黑工为生。他在英国的短暂恋情,以及回国后与妻子科苏的婚姻,都是他重建男性尊严与社会身份的手段: - 他娶科苏,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她代表着稳定、本土与成功。通过婚姻和房地产事业,他迅速跻身尼日利亚新兴中产阶级,重新获得了在英国失去的一切——金钱、地位与尊重。 - 但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空洞。科苏无法理解他内心的创伤与空虚,他们的生活是一场精心表演的“成功秀”。奥宾仔的内心深处,始终怀念着那个在拉各斯和他一起读《教父》、谈论未来的伊菲麦露——因为只有在她面前,他才能卸下所有伪装,做回真正的自己。 三、回归:“美国佬”与“本土人”的身份碰撞 13年后伊菲麦露的回归,将小说的身份叙事推向高潮。此时的她,已经是一个拥有美国公民身份、开着宝马、住着豪宅的“成功人士”,但在尼日利亚,她却成了一个“永远的异乡人”——人们叫她“美国佬”,这个称呼里既有羡慕,也有嘲讽和疏离。 她与奥宾仔的重逢,是两个被全球化彻底改变的灵魂的碰撞。他们的旧情复燃,不是简单的破镜重圆,而是两个破碎的身份试图重新拼接的过程。他们之间的矛盾,恰恰是全球化下身份冲突的缩影: - 伊菲麦露带着西方的视角,尖锐地批评尼日利亚的腐败、虚伪与性别不平等; - 奥宾仔则早已适应了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他觉得伊菲麦露天真、理想化,脱离现实。 他们的爱情再次面临考验,考验的不是感情的深浅,而是他们能否接受彼此被改变的身份。伊菲麦露需要学会不再用“美国标准”评判尼日利亚,奥宾仔也需要重新审视自己为了成功所付出的代价。 四、结局:爱情作为身份重构的可能 小说的结尾是开放式的:伊菲麦露在拉各斯的发廊里做头发,奥宾仔向她走来。阿迪契没有给出一个“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话结局,而是留下了一个充满希望的问号。 这个结局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暗示了爱情不是身份危机的解决方案,而是身份重构的起点。伊菲麦露和奥宾仔都无法回到过去的拉各斯,也无法抹去各自在西方的经历。他们唯一的出路,是在彼此的陪伴中,创造一种新的身份——一种既扎根于非洲大地,又包容了全球化经验的、流动的、复杂的身份。 正如书名“Americanah”所暗示的,它不是一个贬义词,也不是一个褒义词,而是一个描述性的标签,指代所有被全球化改变的人。他们既是故乡的陌生人,也是他乡的异乡人。而爱情,是他们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唯一能够抓住的、真实的锚点。
已经是阅读阿迪契的第三本小说了,还是熟悉的双线并行的讲法。第一次读《紫木槿》还觉得不太适应,到《美国佬》就已经很习惯视角转换了。尼日利亚青年伊菲麦露和奥宾仔在拉各斯的校园相遇相爱,后因命运分岔,伊菲麦露前往美国求学,奥宾仔辗转英国,两人相隔大西洋,各自在异国的泥泞中挣扎求生。但阿迪契显然志不在此——爱情是她设置的叙事轨道,沿轨道驶去的终点,是对种族、身份、移民、归属乃至全球化时代文化政治的一次深彻勘探。 被“美国黑人”重塑的自我 伊菲麦露抵达美国之后才第一次成为“黑人”。在尼日利亚,她从未以肤色定义自己;而在美国,这个标签却如影随形地贴在每一个社会关系的缝隙里。《美国佬》探讨了黑人的跨国迁徙经历,以及“你是一个黑人,宝贝”——这句来自小说中的警句式宣告,精准揭示了移民进入美国后面临的身份重构。身份是一个流动的定义,或者说身份的意识本身是被塑造出来的。强行将人和其周围的环境剥离,并将这种关系异质化,让身处在这个异质化环境中的人失去其本身的属性,而变成一个标签下的人。 伊菲麦露的应对方式是写作。她开设了一个名为《种族小记:或说一个非美国黑人黑人女性的趣味观察》的博客,以局外人的犀利目光剖析美国种族政治的种种荒诞。这些博客段落是小说中最具论辩色彩的部分,也是阿迪契直接向读者抛出观念的通道。从“不要急于用自己的经历来解释种族事件”到“奴隶制已远去?那么白人继承的财富怎么还在?”,伊菲麦露的文字既是博客,也是阿迪契本人的发声。 《美国佬》带有一种“反向的、批判性的人类学”气质。 小说没有让伊菲麦露在美国安顿下来。从最开始来到美国时候找不到工作,受人排挤到最后,她的事业蒸蒸日上,博客广受欢迎,但她最终选择回到尼日利亚。在这个选择的文本内容背后,另有一些重要内容。在这个博客社群内,被排挤的黑人群体相互联结。在现实场景之中,美国这片土地也让所谓的黑人、白人、拉美裔人等内部更加强了联结。伊菲麦露会为了奥巴马的当选而欢呼,将其视为一种政治上的胜利。但让我们重新审视伊菲麦露的博客:她被简化为一个永远为种族问题提供消费性内容的“黑人博主”。如果一个人只能被关于她的单一叙事所定义,那么她就永远无法获得完整的自我。她选择回到尼日利亚,因为在这里没有“黑人”。 头发的隐喻:无法覆盖的自我 《美国佬》中最微妙而有力的意象,是伊菲麦露的头发。小说以她在发廊编发辫的场景开篇,以同样的场景贯穿叙事,直至接近尾声才完成这一漫长的“做头发”。 在非洲裔女性的经验中,头发从来不只是头发——它关乎审美标准、关乎规训、关乎自我接纳。在尼日利亚,伊菲麦露看到女性用滚烫的梳子拉直头发,只为看起来更像白人,即便那把梳子终将烧毁她们真正的发质。从最开始伊菲麦露在美国不愿意改变自己的头发,到后来为了争取面试机会,她主动毁掉自己的天然卷发。不要讲人有多少顽强的自由意志。 台湾书评人蒋亚妮写道:“当来到美国的伊菲美庐遭遇了恋情、求职、写作,甚至政治的动荡,在这些交替的事件中,总有件不时出来报时般的重要提醒……‘该去做头发了。’” 世界性主体:在流散中重构归属 阿迪契书写的不只是美国。她同时呈现了尼日利亚的腐败、混乱与生机,以及英国的阶层壁垒与移民困境。通过主人公的跨国流动,她展示了一个更真实、更丰富、更具时代气息的尼日利亚,一个不再是西方想象中“刚果河深处的疯狂、巫医的面具”,而是同样处在全球化巨网之中的当代非洲国家。 伊菲麦露的流散经历是一种赋权,使其有了更为宏阔的视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性主体”。她既不被美国同化,也不在返回尼日利亚后天真地幻想一切如初;她带着在两地积攒的经验与洞察,成为一个无法被任何单一文化完全定义的人。西方对除了自身以外的想象仍然停留在异域幻想,但这本身还是一种中心主义的傲慢。阿迪契一直提倡“泛非主义”,本质上是通过一个多元化的非洲共同体概念,强调世界性下的文化连接。 但无论如何,我依然觉得这本书不如《紫木槿》和《半轮黄日》。大概是选择了博客这一载体,有几篇的博客内容和前后文着实断裂,人物有时更像是作者观念的载体而非独立的生命体。但总比乔治·奥威尔的《1984》的政治宣言更有可读性。拒绝为了“文学性”而将政治议题置于括号中,好的小说可以同时是论战性的、思想性的和情感性的。 结语 《美国佬》的书名本身就是一个悖论——Americanah在尼日利亚俚语中指的是曾在美国生活过、回到故乡后带着某种“美国气质”的人。这个称谓既是一种标签,也是一种反讽:那些被贴上“美国佬”标签的人,恰恰是在追问“美国”到底意味着什么的过程中,最深刻地理解了自身的不可归约性。 阿迪契以伊菲麦露的归来收束全书。她没有告诉我们归乡之后的故事会如何展开,正如她不会告诉我们做头发的漫长等待最终会得到什么。但或许答案早已包含在那个漫长而专注的过程中:在梳理、打结、编辫、拆散的重复动作里,一个人学会了在无法被任何单一叙事穷尽的前提下,依然为自己选择一种生活的形状。 这本书不是那种读完让人心生慰藉的读物。它更像一面镜子,灼灼照出的不仅是一代尼日利亚中产阶级的焦虑与惶惑,也分明映照出每一个在文化夹缝中寻找自我的人的影子。而阿迪契的提醒始终是:不要被任何单一的故事所定义——无论那是关于非洲的、关于种族的、关于移民的,还是关于你自己的。
什么美国不美国佬,咱们都是人 ——2025/57 本书讲述了一对尼日利亚的青梅竹马在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去欧洲和美洲打拼后的所见所闻。作者再一次通过对普通人的描写,呼吁大家继续守护一个泛非洲主义,多元化和多包容的世界。她也很犀利的指出了现在社会的众多问题。 伊菲麦露是个在美国普林斯顿做研究员的尼日利亚人,业余时间写一个生活风尚博客,阅读量和关注量都很高。她虽然感觉到在美国生活对一个黑人很麻烦,但是她还是喜欢普林斯顿的安静。可是,即使她是个很成功的人,她还是感到一种空虚,一种她其实没有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感觉。于是,她决定回尼日利亚生活。她不太喜欢自己那太传统和谄媚的母亲。她父亲曾经也有个很不错的体制内职位,但是因为拒绝尊称上司而失去了他的工作。因为父亲的遭遇,伊菲麦露看到了上层的一些肮脏的潜规则,所以变得不那么想听从权威,小时候也用不遵守规则来给自己安全感。她刚到美国时也试着装美国口音,试着融入美国社会。可是后来,她意识到了这样子不一定对她有利,还是做自己更好,所以她还是保持了成为自己。 奥宾仔是她的初恋,现在已经结婚生子。经济条件也很不错,有车有司机。虽然他拥有一切,但是他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一切。有时候,他在想有车有房有家庭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他想放弃这一切,给自己放个假。他很反感自从去了美国的伊菲麦露和她的男友布莱恩。他认为,伊菲麦露在她的邮件中透露出了一种见识了美国的非洲人的优越感,这让他觉得她有点做作。然而,他自己其实也是通过阿谀奉承权威,才有了他现在的地位。当初,他从英国留学回国时也找不到工作,还是多亏表妹给他介绍了一个酋长,他学会了和他搞好关系,学会了怎么去装,才有了一番事业。尽管他为了能够实现财富自由不得不不诚实,但是他在内心还是很不认同尼日利亚上层社会人的一些思想和理念的。比如说,那些上层人认为孩子需要上英式美式的贵族学校,而他却觉得了解真正的尼日利亚社会才是最好的教育。年轻时,他就已经失去了父亲,被教授母亲抚养大。他的母亲就因为公共批评了一个不正直的教授而被他打。可以说,奥宾仔不仅受了很好的文化熏陶,还懂得做人不要唯唯诺诺。他大学毕业后来到了英国,希望能够白手起家,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他的非法身份让他很难在英国立足,他被引渡回国。起点不低,但却落得很低,还是最后靠关系社会地位才能上升的。这种情况谁都会不甘心。 我认为,伊菲麦露和奥宾仔其实是适合在一起的,毕竟他们三观很投合,都更加喜欢追求精神层面的修养,也希望多出去看看世界丰富自己的认知。两人也因为需要迎合世俗,多多少少都失去了自己的本性。比如说,我前面所说的伊菲麦露特意装美国口音,还有后面大家评价她的博客不像是非洲人写得一样。奥宾仔的变化就更明显了:他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发的财,他和妻子根本没有共同语言,他因为家庭的责任变得被动。另外,我认为是他们的要面子防止了他们继续真心沟通:双方当时都是非法身份,找不到工作,不希望对方知道他们没实现梦想。只有到最后他们再次相遇,才意识到在这个社会上,谁都没办法,只有他们在一起才能给自己的烦恼一个树洞。 布莱恩是她在美国的美国黑人情人,在耶鲁当讲师,两人关系还不错。然而,毕竟两人的文化背景不同,所以他们之间不总是理解对方。他也喜欢调侃女友的阅读品味没他的高尚。然而,不管怎么样,伊菲麦露还是很欣赏他的风趣。作为一个黑人,他没有像那些为了显示自己很包容的白人那样做作。他有不少白人朋友,但是也从来不强调自己作为黑人情况不同。 乌茱姑姑,也就是伊菲麦露父亲的表妹,就先试了水,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移民到了美国。她一直是一个活泼,开放,善解人意的姑姑,至少在她去美国之前是这样。然而,她的烦恼也不少,比如说她在尼日利亚条件也不总是好,她和一个高层情夫生了一个孩子,情夫没了后她变成了单亲妈妈。到了美国后,她被辛苦的三份兼职,永远考不过的证和适应新地方的渴望给失去了自我。她不再为自己是伊博人而感到自豪,反而想装得像地道的美国人,在这个已经破碎的美国梦中继续活着。另外,被世俗规则吸引的她决定找一个丈夫,真正的成立一个家庭,并且同意和他搬到一个小镇生活。然而,这个丈夫并不在意她和孩子的需求,既吝啬又自私,让这个本来可以自由开朗的她变得越来越内耗。 她的儿子虽然看起来能够来到美国,可以受到更好的教育,也因为很小就到那了不会像一代移民一样和当地人产生代沟,可以活得比较开心,但是他因为知道自己不是个地道的美国黑人,自己的父亲身份不明,他也受到班上同学的议论,所以虽然他是个天性开朗活泼的男孩,他也不能避开自卑和自责。于是,这些压力让他尝试了结束自己的生命,虽然未遂。 作为一个移民,我在读这本书时不能没有比较深的感触。因为,移民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多种文化的群体,在哪个群体里混都会不被别人认为是同类。在美国人圈子里,移民是来自国外的,不是完全的美国人。在他们的国家里呢,他们又是在国外定居的移民,是不可能真正了解他们国家的。况且不少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可能回国了还看不上家乡了。而且,移民圈子里也有鄙视链,老移民也可以坑新移民,移民时间不长就会被议论。同样,不同种族之间的移民经常也没有共鸣和互助的现象:我一个黑人,为什么要为你亚洲人的幸福拼命呢?我的种族受到了重视和当地人的同情,对我们是好事。你的种族关注度不高是你自己的问题。 而且,虽然说欢迎我们这些移民的国家当地居民口头上说着要包容他人,但是他们其实永远也不会真正在乎人家移民的命运的。当地人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人家不容易要他们管吗?可是,如果移民抱怨当地人还是不够包容的话,那这些人又不高兴了。因为,他们不想听这些事,这些抹黑他们的事。如果说他们请移民或者非白人的演说者来办讲座,那他们也只想听自己喜欢听的。总之,没有亲身经历,是很难真正理解对方的。 因为非洲有着悲惨沉重的被zm历史,所以很多非洲作家在他们的书中都会提及这个主题。然而,本书是讲述当代的世界,那种传统意义上的zm差不多已经消失了。所以,作者在这本书讨论了一种新型的zm,我把它称作自愿zm。是的,zm者走了后,那些非洲人表面上是到国外留学见世面,但实际上是对人家卑躬屈膝,丧失了自己的身份。比如说乌茱姑姑,她就认为人在美国什么事都要顺着美国人,都按他们的那套来。香肠应该叫热狗,美国人乱叫她的名字也没关系,毕竟人家的地盘人家做主。再比如说,伊菲麦露刚来美国时没身份,没办法冒充一个朋友的身份去找工作,在美国社会上失去了自我。 作者在《半轮黄日》里主张了一个和睦的非洲,在她的那本成名作里她也表达了对尼日利亚不同种族之间的迫害的不赞同。在这本书里,她指出了美国黑人和非洲黑人之间的不和睦。大家毕竟是黑人同胞,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嘛!然而,美国黑人还是会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的非洲同胞,学校这两种人也有不同的学生会。很多非洲黑人也为了融入美国社会把自己包装成美国黑人。我认为,人应该对自己的根自豪,也同时要接受和认可别人和你的不同。一些同类不团结,就因为一些简单的问题没解决。 同样,人是平等的,人种也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但人类在历史上却不停的把人分类。所以,我们可以把作者的泛非洲主义扩展到泛人类主义。我知道这不容易,但是如果真有一天奥巴马不是因为他有多少黑人血统,而因为他的能力被选上总统,当大家不再因为肤色而故意说话委婉好听,或者人们不会因为自己的肤色或祖先而感到不安时,那么人类会迈出一大步。
阴差阳错,去年下半年查资料,读了一些有关尼日利亚媒体和都市文化的论著。近两个月睡前所读又集中在尼日利亚作家阿迪契的作品。 《紫木槿》我很喜欢,其后又读了《半轮黄日》,私以为比前者更好。《半轮黄日》某种程度上符合外界对非洲的想象,原始、暴力、动乱、贫乏;但也竭力打破这种刻板印象,显示出韧劲与持久的生命力。作为非洲相对富庶的国家,尼日利亚的知识分子也觉醒得更早,因而在投身国际话语体系中的时候也显得更为孤独,这在《美国佬》中体现得更明显,但这本倒让我觉得有些“争议疲劳”。不过部分地方让人深有共鸣,且摘抄一段: “他想起他的母亲,想起伊菲麦露,还有他曾为自己设想的人生,以及他目前所过的人生,被工作和阅读、惶恐和希望定型抚平的人生。他从未感到如此孤寂。” 又及,认为《美国佬》的视角和内容有一些太可预料,因此吸引力稍欠——这样的观点是不是陷入了书里所说的打“种族牌”的误区?问题一直存在,并且一直非要被解决,但因为讨论太多反而让人不去讨论,这并不合理。此外,如果再细究一下,《美国佬》所谈或许也不止种族。
前面还好,越到后面越俗套狗血🆘……虽然很喜欢这位作者的叙事手法和对种族性别阶级的思考,喜欢她描绘作为“异乡人”的感受,喜欢她把故事埋进各种社会议题里,但真的每次都加很多爱男狗血啊!整个故事总是以男缘串起来,说实话不写怎么谈恋爱 或者少写一些 也完全可以表达那些议题吧!!! 中间写到“浪漫的爱情”是“解决美国种族问题最简单的办法”真的雷死我了😂
出于何种目的写出的这本书呢?如此优秀的题材,阿迪契明明对社会热点议题有异乎常人的敏锐,却总是那些出这种被精英主义熏臭的伪作。美国佬Americanah本来是尼日利亚人对赴美回国者的轻蔑称呼,这在我们中国也是同理——大意是嘲讽他们说话拿腔拿调,又嫌弃本国的东西不好,自以为掌握了更先进的生活方式。诚然,小说对这一阶层的批判很刻薄,尽可能写得荒谬。但问题是,no body cares!口头嘲讽算什么,Americanah就是拥有比别人更好的生活啊——伊菲麦露依然安稳地待在中产阶级圈层里,依然拿腔拿调,依然健康地活着,甚至拥有更光明的未来——别生气,气也没用。你们就“无能狂怒”吧,毕竟作者就是她批评的Americanah,太知道这个群体的弱点,活得太清醒,所以不惧异样眼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