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马克·吐温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著长篇小说,是优秀的儿童探险小说。作品反映的时空背景是19世纪中期的美国,通过讲述白人男孩哈克贝利在密西西比河冒险时经历的有趣事件,以及他与黑奴吉姆之间的真挚情谊,表达了对美国的蓄奴制、种族歧视、金钱至上等不合理社会现状的反对;寄托了对平等自由精神的追求,对受迫害的黑人群众的同情和支持。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从儿童视角反映生活、刻画人物,将美国南方民间的俚语、俗语进行了巧妙提炼,自然生动,成为英语文学的范本。现实主义描写和浪漫主义抒情浑然一体,是马克•吐温艺术风格的绝佳体现。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著长篇小说,是优秀的儿童探险小说。 作品反映的时空背景是19世纪中期的美国,通过讲述白人男孩哈克贝利在密西西比河冒险时经历的有趣事件,以及他与黑奴吉姆之间的真挚情谊,表达了对美国的蓄奴制、种族歧视、金钱至上等不合理社会现状的反对;寄托了对平等自由精神的追求,对受迫害的黑人群众的同情和支持。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从儿童视角反映生活、刻画人物,将美国南方民间的俚语、俗语进行了巧妙提炼,自然生动,成为英语文学的范本。 毛姆在《书与你》的文学评论集中如此评价这部小说: “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向读者展现出了丰富而地道的美国风味。这本书的成就,远胜于他的其他作品,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杰作。有一个时期,马克·吐温并不受赞许,因为他是一位幽默大师,而学者对于当代幽默,大多是侧目而视的。不过他的死亡为他平了反,如今他已是公认的美国文学大家。因此对于他,我无需多言,只提一件事。当马克·吐温尝试正经的文学写作时(例如《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写出的全是无关紧要的东西,而在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时,他一心只想将那不朽的英雄展现给读者,却写出了一本杰作。这本书是用美国方言写作的模型,我猜想,它对如今最优秀、最具美国特色的作家仍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 马克·吐温告诉我们,写作风格不一定非要袭承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也可以从当代百姓日常的谈话中攫取。然而,若以为哈克贝利·费恩的话是从生活中照搬过来的,那就太愚蠢了。没有哪个未受过教育的小男孩能说出如此简洁的句子,能将修饰词用得如此恰当。也许马克·吐温认为如此口语化地用第一人称进行写作有失文学的尊严,因此他运用了一种我们很乐意接受的写作技巧,使读者认为,小费恩说的话,十分真实。至此,美国文学终于从长久的桎梏中解放了出来。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遍布变化多端的新奇构思,充满了热情与活力,是一部典型的流浪汉小说。它足以抬头挺胸地和这一伟大而著名的流派中另两部杰作《吉尔·布拉斯》和《汤姆·琼斯》并列。事实上,如果马克·吐温没有突发奇想,让那个无趣的小笨蛋汤姆·索亚毁了最后几章,这本书堪称完美。”
哈克贝利比汤姆索亚要讨喜。阅读体验还是不错的,密西西比河的风光以及带着逃跑黑奴一路逃亡的惊心动魄,沿河的风土人情,斗智斗勇,情节相对跌宕起伏,“国王”和“公爵”的相关剧情特别好玩。 但是,在汤姆索亚出现之后,这个剧情就很莫名其妙的,在前作中大放异彩的汤姆变成了超级熊孩子...特别讨人厌,哈克被他衬托的善良无比。 本书大致也不失为一个优秀的成长故事,哈克内心的纠结和算盘用第一人称表达得淋漓尽致。我对他可能有点偏爱...因为真的是很可怜很勇敢很坚强很聪明很善良的宝宝... 总之呢,情节有些牵强的毛病也是在的,马克吐温有时候为了讽刺和戏剧性,让书中的巧合发生过多,事件进展不符合逻辑,主角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逢凶化吉,永远都有对策...
好好的小说,垃圾的译文。换张友松译本才读得下去
大河冒险,读马克吐温让人感觉重活了一遍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