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村上春树万字长文倾情导读,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同名电影原著小说。 中西部小子盖茨比到东部闯荡一夕致富,他在自己的豪宅夜夜宴客,梦幻地看着纽约长岛上一座闪着绿光的灯塔,寻觅着他梦寐以求的女人黛西。邻居尼克,眼看着宾客们接受盖茨比的款待却冷漠无情,眼看着盖茨比奋力追求那奢靡的虚华,将无缘的爱情、不灭的梦想深藏心底。盖兹比令人心痛的结局,让尼克对东部浮华的名流生活梦碎,宛如看着繁华楼起楼塌。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菲茨杰拉德起落颠沛的人生正是盖茨比的写照,他们之所以吸引人,不在于爵士时代的夜夜笙歌,不在于爱情的缥缈浪漫,而是盖茨比──或者说是菲茨杰拉德,对追求尘世华美抱着纯然美好的坚定信念。
村上春树:“如果让我举出迄今为止遇到的最重要的三本书,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那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和雷蒙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它们都是我人生(身为读书人、身为作家的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小说。倘若只让我从中挑选一本,那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不起的盖茨比》。” 村上春树是日语版《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译者,也为这本书写下了一篇深情的序。那不只是序,更像一封写给理想小说的情书。 村上春树不是在评论一本书,而是在深情地诉说自己与盖茨比之间跨越半生的精神连结。那种把小说当作朋友、导师、灯塔的情感,令人动容。 村上春树精准捕捉盖茨比语言的节奏、优雅与象征的精妙(绿灯、灰谷、注视的眼睛),并称其为“小说形式的顶点”。他说:“小说真正的灵魂,藏在节奏和语感之中。” 作为译者,村上春树坦言翻译不是字对字的转换,而是“传达灵魂的工作”。那份敬畏语言、忠于文学的信念,令人敬佩。 写这篇序的,是一个深爱盖茨比、也深爱文学的人。他以创作者的敏锐、读者的柔情,写下了一封献给文学的告白。
好久没真正用眼睛看完一本书,这本如雷贯耳的书放在实体书架上好久了,始终没下定决心读,这回偶然电子书误买,只好下定决心要读完它。村上这大篇的导文让我想起了他的翻译手林少华也是喜欢一大篇,不过我没跳掉,没让我失望,虽然很大篇幅在谦辞说“作者牛逼是我翻译不到位”,但也有讲解这本书作者创作背景和时代,倒是挺好的,也解释了为什么不翻译这个口头禅“old sport”,虽然很怪但是可以理解,似乎替代不了这个语境。读完有些嘘唏,对盖兹比从同情(冤大头似的开party)到羡慕带着酸(多年暗恋对象竟然愿意和他亲密交往,虽然有些背德)再到同情(刚开始不久结束了)最后悲哀(死的真冤但又不冤,最惨还是葬礼没有朋友),乔丹好无情,然后是那对没心没肺的海王夫妇黛西汤姆,都是因为他们害死盖兹比和那个我甚至忘记名字的凶手,这两个可怜的人。
杰作,第二次重读。与同时期的小说家相比菲兹杰拉德的现代性确实更加突出,看完感觉像是做了一个长长的梦。盖茨比了不起在哪,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小说里盖茨比是当时社会上存在的美国梦的写照,一个挥霍无度的暴发户形象,夜夜笙歌,来自不惧,我相信菲兹杰拉德一定不是赞扬盖茨比靠非法手段取得巨大财富的行为,而是他追求梦想所具有的大无畏精神和坚定不移的决心。同时其表现出的超乎物欲追求爱情的纯洁品质在今天看来依旧是了不起的。幻灭是我两次看完该小说留下的最深的印象,作者毫不吝啬笔墨到描述那些犬马声色的场面,从灯光璀璨的盛大晚会到灯火寥落的葬礼,真的是令人唏嘘。盖茨比被枪杀在他的泳池,水流无痕,逝者无踪,正如红楼里写的那样“那红尘中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几年前看过小李子主演的同名电影,印象里全是如梦如幻的场景:极尽奢华的派对、漫天的烟花、绿色灯光在水面上摇曳。那部电影把爵士时代拍成了一场可以沉浸的梦境。可读完小说,我发现菲茨杰拉德给的是另一种东西,清醒的、疏离的、带着道德审视的。尼克的第一人称叙述,像一层薄冰,踩上去,随时会裂开。 书名“The Great Gatsby”中的“great”是多义的。它可以指伟大、宏大,也可以是一种表演性的头衔,带着俗气的自我命名感。盖茨比确实建造了自己:从詹姆斯·盖兹到杰伊·盖茨比,从十六岁那张作息时间表上的自律少年,到西卵豪宅中的亿万富翁。他用纯粹的意志完成了不可能的变形,这让我觉得他像工程师,将自我视为一个可以拆解、优化、重建的项目。黛西不是他爱上的人,她是这个项目的目标节点,是一个需要被“获得”以证明系统成功的对象。五年后,当盖茨比终于"获得"与黛西重逢的机会,他穿着粉色西装、金色领带,脸色苍白,眼圈发黑,像“一个发条上得太紧的闹钟”。他撞到壁炉台上的钟,用颤抖的手指把它扶正。好悲伤,他试图扶正一段已经倾斜的时间。 原本印象中这是个爱情悲剧,但读完我觉得,盖茨比爱的不是黛西这个人,而是她所代表的一切:白色豪宅、old money的血统、那个他永远无法进入的世界。他在军营里第一次看到她家的房子时,就被那个场景吸引,然后才把欲望投射到场景中的女性身上。黛西是“绿灯”的替代品,是梦想的容器。盖茨比带黛西参观豪宅,展示衬衫,指向海对岸的绿灯,这些行为似乎在展示资格:“看,我有资格了。”但黛西的反应恰恰确认了他仍然是商品世界的一员,不是她世界的一员。盖茨比以为和黛西在一起,就自动获得东卵的居住权、社交的邀请函、历史的合法性。但门是单向的。汤姆可以出去找默特尔,黛西可以出去与盖茨比重逢,但盖茨比不能“进去”。他的豪宅建在西卵,一个物理上最接近东卵的地方,心理上最远的地方,它们之间隔着一道阶级鸿沟。 汤姆·布坎南是全书最令人厌恶也最“成功”的角色。他粗鄙、种族主义、不忠、暴力,但他从未失败。他发现黛西的外遇,操纵威尔逊去杀人,带着黛西离开,退回到自己的钱堆里。他所处的old money阶层有一个内置的防御机制:当外部威胁接近时,系统自动激活排斥程序。汤姆不需要思考怎么做,他的本能就是清除异己。盖茨比的死亡是这个系统的常规操作,他被清除了,像免疫系统清除病毒一样自然、无感情、无需解释。葬礼上“压根没有人来”,因为盖茨比从未真正存在于那个世界,他的消失也不需要被标记。 尼克说:“他们是一帮浑蛋,他们那帮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你。”在一个人人玩世不恭、人人计算得失的世界里,只有盖茨比真诚地相信、全情地投入。汤姆拥有一切盖茨比所渴望的,但是他不被称为great,因为他不需要表演,他的权力是自然的继承的无需证明的。the Great Gatsby是一个穷小子的艺名,是一个冒牌货的品牌,是一个永远无法成为真货的人的最后防线。 绿灯出现了三次。第一次,尼克看到盖茨比伸出双臂,“仿佛在颤抖”。绿灯遥远、神秘,是不可触及的星星。第二次,盖茨比指着海湾对岸告诉黛西:“你那边码头的尽处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但那一刻,“它又只是码头上的一盏绿灯而已了。令他神迷的事物又少了一件。”当梦想的对象被接近,它就失去了魔力。第三次,在全书结尾,绿灯被升华为“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未来”。菲茨杰拉德让一个码头上的灯泡承载了整个美国梦的悖论。 全书结尾那段话很值得细品。尼克坐在沙滩上,想起17世纪的荷兰水手第一次看到曼哈顿岛,看到了未被命名的土地,纯粹的可能性。那时的人还能“无法理解也不求理解”地感受奇迹。但现在,奇迹已经被消耗完了。“古老小岛”既是美国梦的起点,也是它的终点。那些为建造盖茨比豪宅而被砍伐的树木,曾经“轻声应和着人类最后也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不是发财、不是爱情、不是跨越阶级,而是“一种无限的、可实现的、个人化的幸福”。美国梦的激进在于个人化,每个人都可以定义自己的幸福。它的陷阱也在于个人化,当幸福被私人定义,它就无法被共享,无法被验证,无法被拯救。盖茨比的梦想具体化为黛西,但本质上是相信有一个“极乐未来”在等待我,只要我足够努力。“orgastic future”是菲茨杰拉德自造的词,混合了orgasm(高潮)和elastic(弹性)。这正是美国梦的特征,承诺极致的满足,却要求无限的延迟。你永远在接近,但永不抵达。绿灯看起来“近在眼前,触手可及”,但“早已离他而去”。不是黛西拒绝了他,是欲望结构本身决定了对象必须保持不可触及。 最后那句“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的主语变成了“我们”,不是“他”。作者突然将盖茨比的悲剧提升为普遍的困境。我们所有人都在这艘小舟上,我们相信自己在前进,相信明天会更好,相信努力有回报。但历史、阶级、资本、时间,这些浪潮更强,它将我们推回到过去,推回到那个荷兰水手还能感受奇迹的年代。但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强烈推荐这个版本! 从其他版本过来的,那个译本看的人多,但我读得云里雾里的,感觉前言不搭后语,所以干脆放弃另寻译本。好的译本让人读起来津津有味,爱不释手。很多人爱看小说,但不爱看外国小说的中文版,大概率是译本的问题,选书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老感觉自己以前看过同名电影,结局也记得是有枪杀的,但是当时电影好像就没看明白,不知道为什么故事会这么发展。 现在读这本书,可能有一定年龄了,感觉这个故事的内核好悲伤。一个善良的,靠自己努力靠运气“上来”的人,不仅要面对别人的猜测诋毁,还要给自己喜欢的人当“替罪羊”,那个人连真相都不敢说,而所有人,竟然没有一个人质疑这件事,就连“我”,唯一一个被视为朋友知道真相的人,也不愿意说。 开头的喧闹,觥筹交错的宴会和长满杂草的盖茨比庄园形成了强烈对比。那个人人都想结交的盖茨比死了,而人们很快投入到了自己的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来参加他的葬礼,仿佛这个人没有存在过。
应该是很经典的书,从村上春树的导读开始我就感觉不舒服,行文流水和语言都挺不错的,读着也流利,就是没什么感觉,一点能打动我的地方都没有。什么纸醉金迷,什么成功的上流社会,冷漠的资本阶级,穷小子和白富美以及你的情人我的情人之类的东西。总结就是这本书不适合我。
在文学部了解到的第一本书,但是到现在才读。 那些打通作者之心、人物之口、读者之眼的片段,一地碎金,攀附着故事的合适的时机,随遇而安地散落着。 “了不起”的盖茨比,说实话“了不起”这个译名劝退了我很久……
横向对比了多个常见版本,确认邓若虚的译本带来的阅读感受最好,遣词造句清新优美流畅,成功营造(还原)了那种迷醉、流动的整体氛围,这无疑是最为精髓的关键核心。 前些年通读过某名头更响的译本,一度让本人疑惑这部小说为什么被捧得如此之高,读完后除了“东卵”“西卵”其余毫无印象。倒也不敢说这个译本就达到了什么什么高度,或者比之原文如何如何,起码作为译介载体来说,效果已经着实不错了。 多的不讲,仔细看看第三章开头那几段对盖茨比家宴会的描写,很有代表性。
很开心自己最后选了这一版的译文,翻译确实很好!之前看其他的第一章真的看得昏昏欲睡,这一版我能坚持读下去。 作者笔力太强,对于景和人的描写,太绝美了。 随便摘出几句“她们知道晚餐很快就会结束,夜晚也将随之而去,在不知不觉间消散。这与西部截然不同。西部的夜晚总是一个个阶段紧密相连,直至结束,让人不断地在期待中失望,或者对时间的流逝深感焦虑。”“大地蹒跚着离开了太阳,盖茨比家的灯光显得益发明亮。” 盖茨比是幸运且努力的,但也是可怜孤独的,他的喜欢,在黛西眼里一文不值,甚至最后还成了替罪的那一个,他就像一个误闯入贵族圈的穷小子,只为抓住那个绿灯,却最后也只是一盏普通灯塔的光罢了,他轻轻地来,就像他最后走的那样,无声无息,无人真的在意。
盖茨比真是可惜了,咱们底层人白手起家就不要和尊贵的上流阶层抢女人啦,这么看盖茨比还是纯真,可明明干的是见不得光的勾当发财的,怎么就在感情上犯糊涂了呢,这就是白月光的杀伤力吗?我们费劲千辛万苦七拐八绕就是为了这吗?Yes。异性恋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