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学文
原创长篇《龙凤歌》以中国北方县域乡村为背景,讲述了马家和朱家几代人的身世命运与人生悲欢,艺术化地呈现人们在时代之河漂泊之中做出的种种选择。重点讲述朱灯和朱红这一对龙凤胎的人生故事。 作品跨度八十年,扎实、真实、细密又松弛地呈现出壮阔的社会变革、璀璨的人性光辉,以及托举起了一个个家、托举起一代代建设者的女性力量。
阅读这本书缘于作者要来我们学院开关于《龙凤歌》的研讨会,花了三天时间将其读完。晚上七点要开会,而我在睡了一大觉之后,好像也没有想到如何讲书评说得更加专业化,所以还是不争气地先来说一些自我的感受吧。 整体的感受是推荐阅读,感觉很久没有看见如此详细地写生活的作家了,整本书阅读下来,能感受到人物的悲欢离合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作家的真诚。是真的很真诚,虽有身为专业作家的技巧使用,但无炫技之感,整本书都透露着爱与真诚。 第一点感受是,作家笔下的乡村很亲切。在这里作者似乎也将乡村变成了自己的一个描写对象,她作为一个景观展现在读者眼前。而这个景观中没有二十年代时乡土小说写农村封建落后的残酷习俗,也不似沈从文将乡村作为一个人性小庙将其大美特美的牧歌写法。自然更不同于新时期以来以《白鹿原》为代表的史诗性写法,在《白鹿原》这类的乡土小说中,村庄的命运变迁与时代的政权交迭紧密结合在一起,村庄是一个政治权利的显性寓言。 而《龙凤歌》中只是展现那个已经在现在社会中已经失意的乡村的自然、生活图景。在小说的开篇,作者以马秋月的梦游写了五台的自然图景。这图景里是麦田、是林带、是豆地、是没有农耕物的草地,这些图景对于在北方乡村长大的小孩来说,很亲切。 作者以马秋月出嫁、嫁人后的生活来写五台的风俗饮食习惯,写那个没有电视、手机的时代家家户户到麻婆子家听故事的场景。太亲切,也太有画面感了。 所以我觉得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第一个强烈的感受即作者没有过多去写乡村的“美”,他也写村子里的流言蜚语,也写长舌妇口中的谣言,也写谁家有着上不了台面伦理问题,他没有像沈从文一样因为要批判城市故而将乡村美化成一个心灵的栖息地。但是他也没有用太多的篇幅去写乡村中的人性之恶,写乡村中那些隐秘的略带些黑暗的阴影面。作者展现了乡村更加平凡、生活的一面。这里种植着人们赖以生存的农作物,男人女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过得好的人家,也有过的不好的人家,这些人家中有矛盾有冲突,但那都是琐碎的真实的,而非宏大的派系的权利斗争。 故而读之,我深感亲切,这似乎符合我现在记忆中小时乡村的图景,人们忙时耕作,闲时闲聊,乡村的田野、天空、林子一切的一切都带有一种宁静恬淡的美感。当然这是记忆美化后的乡村,更真实的乡村记忆也有马秋月、朱光明过日子时的紧巴感,穷,马秋月会因为穷叹气,懊恼但在这情绪过后,还是会好好地生活。马秋月和朱光明是能代表一大部分农村人的 精神面貌的,穷但是有志气有精神有干劲儿。 作者省去了乡村过于传奇的那部分描写,将重点放在了乡村人是如何过生活,如把贫苦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的过程与细节中,这在当下的写作中是少见的。也算是展现了那个艰苦斗争年代下乡村图景的另一个侧面吧,很可贵。 (为什么说很可贵,我个人人认为乡村被一部分作家的书写污名化、传奇化了。以《白鹿原》、《丰乳肥臀》为例,小说中所写的那些也的确可能存在,那些奇异的,不太能令人接受的一些内容,的确存在,但是也不能否认的是还有一大部分人没有当村长的经历,没有当族长的经历,没有又当共产党丈母娘、又当国民党丈母娘的经历,在乡村即使有那么多女娃,这些女孩儿们所嫁的也不过是和自己一样平凡普通的人。甚至不如自己家,因为有的女孩儿会被以换妻的形式嫁给比自己家更穷的人家。 而那些公公和儿媳、母亲和大伯、姐夫和小姨子的这些乱伦戏码,在乡村终究还是少数,也是在暗流中进行的少数。所以个人觉得那些小说写得太传奇了,而忽视了乡村本来的样貌。 陈思和说民间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哪里不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呢?城市不是吗?官场不是吗?学校不是吗?作家们不能光写乡村的污垢啊,也得能看见乡村干净的一部分。 《龙凤歌》就把乡村写得很干净,这里的乡村也有一些问题,但是作家浅尝辄止地提,只展现,并不过多地当重点将其铺陈开) 第二点感受是,很欣喜地作者在写四代女性形象的时候并没有凝视的意味。无论是第一代马秋月的母亲、婆婆、麻婆子,尤其是在处理麻婆子的个人经历时,作者并没有写麻婆子和村庄里的谁谁谁有暧昧不清的关系,并没有写大家因为她的过往经历就如何地排挤伤害她,相反,麻婆子将自己的经历变成了一种叙述材料,她那种豁达、坚韧的性格特征也就跃然纸上了。 作者最终也没有舍得解开麻婆子内心最深处的伤疤即她的家世究竟如何。这与以往的小说在写这类人物时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 第二代马秋月,马秋月的形象挺特别的。她不像大多数作品中的母亲形象,能干,一个人撑起了全家。 不是的,马秋月作为一个母亲是一直在成长的,她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超人式母亲。在家时听从父亲的话,嫁给朱光明后听他的话。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知道自己有点没有主心骨。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主心骨的人,自己排除万难做了二十个月饼。 她也有点偏心,但是每一次当她偏向哥哥朱灯时,她看向女儿朱红时就少了一份为母亲的底气和多了一份愧疚。这种自责,长久的自责是以往作品中很少见的。 她不是超人,但依旧不妨碍她是一个爱自己孩子的母亲,依旧不妨碍自己的孩子爱她。她和朱光明共同为三个孩子撑起了一片天。 第三代朱红,真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从出生时的啼哭就显示了她身上强大的生命力。她是一个好妹妹,在朱灯打破鸡蛋的慌乱哭泣的时候,她作为一个妹妹可以毫不犹豫地站在哥哥的前面。 她是一个好女儿,从知道母亲偏心故意弄出动静引马秋月关注她,到她跟着母亲去玩奶奶家睡觉时的一声不吭,再到朱丹出生后,她尽心竭力地帮助母亲照顾弟弟。 作者在采访中说,朱红受了太多委屈了。是的,她太懂事了。但是朱红没有因此自怨自艾,她依然爱着自己的母亲,爱着自己兄弟,爱着自己这个家。 朱红放弃学业让朱灯上学的情节是最令人生气的,但这是那个时代下大多数女孩儿的命运吧。 但是朱红终究是新一代女性了,她可以放弃上学,但不能放弃自己自主选择伴侣的权利。她的结婚和离婚都是一场场斗争,她一个人战斗着,赢得了一场又一场胜利。 这就是朱红的生命力,不靠任何人,靠自己,不只是靠一身的力气,而是靠智慧。 第四代欢欢、乐乐、罗响的女儿,就更有个性了。 这些女性形象并没有使我感到太惊艳,但是作者描写与刻画她们的笔触使我很惊喜。 不知道当代文学从什么时候起,凡写女性必写其身体的性魅力,必写其性经历的感受过程,必写其带有性意味的身体器官。尤其是男性作家笔下的这种描写就更多更甚跟大胆外露了。 简言之,凝视,满满的男性凝视。不是不能写,而是真的在写女性魅力的时候,除了性,除了胸脯,除了臀部,就没有别的可写了吗? 不是不能写,只是能不能不要将其当做一个物件来写,但很多作家在写的时,我感受的不是美感,而是一种自我意淫式的想象,是一种赤裸裸的冒犯。 而《龙凤歌》在写这四代女性时,没有对任何一个女性的身体展开具体而暧昧的描写。但这四代女性的形象依旧是生动的,复杂的,极具魅力的。 由此可见,不写女性的身体,性魅力也是可以写好女性形象的。 第三点感受是,作品中的情感很真挚。不知道是年纪的渐长还是专业原因,现在我读作品很少有感动至落泪的情况。因为专业要求,你不仅仅能够代入,而且得能够客观,这两者本身是冲突的。 因此让一个带有审视意味的批评者能够不再客观,感动落泪,是很考验作家笔力的。 而《龙凤歌》做到了,在当下这个一切朝钱看的时代,一切朝人的使用价值看的时代,在AI技术飞速发展,机器人快速成长的时代,我们的情感正在变得逐渐单薄,也就越发显得珍贵。 在新时期纯文学观念的影响之下,作家越来越喜欢在自己的作品中彰显自己的讲故事能力,在结构上,在叙述技巧上,在主题上,在语言上,陌生化,眩晕感,成为了一种目标。不是说不好,只是说,当我们认为这些才是一个好的文学作品应该具有的标准时,情感自然也就排在末位了。 《龙凤歌》中的一家人各有优缺点,但是这一家人的爱,其中的亲情描写真的很打动人。 母亲面对三个孩子,尤其朱灯和朱红,龙凤胎本是好事,却因为两个孩子天资的不同,因为自己听来的故事变成了一件“坏事”。 大姐假意提出要收养朱红时,马秋月的纠结,以及最后落泪说出不行,我不舍得时,也表现了一个母亲最真挚的情感吧。带朱灯去吃席,没带朱红,朱红的哭声萦绕马秋月的心上,送朱红去奶奶家睡觉的时候,朱红哭了,马秋月在婆婆家和自己家往返四趟,几乎一夜没睡。 朱红懂事聪明,面对村里人对弟弟朱丹的流言蜚语,小小的女孩儿和一个大人对抗。 朱灯成年后离开家乡,到外工作,想马秋月时看见时间太晚,就忍住想念没有打过去电话,但第二天下午就给爸妈打了过去。 还有朱丹突然的离开,写朱灯回家坦白时的纠结、忐忑、掩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源于爱。由爱故生怖,朱灯和朱红都怕爸妈承受不住,故而不知道如何张口。 最后朱灯还是骗了父母,以自己讲故事的能力不断编织着朱丹的往后余生。 死亡,在文学作品里终于不再是一串文字,一种符号,而是一种离别,一种沉重。 余华说亲人的离世不是一场暴雨,而是一生的潮湿。对于视孩子比命重的父母来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怎么不算一种致命的打击呢? 所以因为爱,朱灯和朱红倾尽所有之力,给爸妈编了一个朱丹还活着的善意的谎言。 这时,父母之爱与子女之爱成为一个良性的闭环。 第四,讲故事的技法。这部小说说到底应该算是传统的现实主义类型,没有魔幻,只有细水长流的生活。 但是作者通过视角的变换,意识流手法的使用还是完成了一个套中套的叙述技法,颇具复调之意味。 而且即使没有感官上的过多铺陈,但是通过自然的视角转化还是会产生一种晕眩之感。 这种晕眩感来自于怎么这会儿还是第三人称,突然就变成了第一人称了,原来第一人称在打电话(哑女找丈夫那段),怎么朱丹死了,第三人称还在讲述他在云南的经历,原来这是朱灯给父母编的说辞。 怎么这会儿在讲马秋月,又讲起麻婆子了。这样的转换在作品中不计其数,也是这种自然的视角转换,让故事可以有人物真挚情感的流露,也可以让故事的视野变得广阔,不只局限于马秋月一家之事。 最后再说点不足吧,如果非要说点不足的话,下半部中乡愁的略有体现,但展开的不多。 第三代孩子的成长必然是离开家乡,到城市的故事,但因为内容上的变化,下半部分的诗意不如上篇。 但我想这这种“割裂”感,也是现实社会的映像吧,毕竟长大后我们的确都在逃离乡村。就算不是逃离,也走在或正在走在远离乡村的路上。 现在的乡村正在消失,从物理空间上以及文学空间上。 那作为创作者又如何来书写这种消失呢? 还是说就让其消失,我们只管写随着进城之后的故事? 总体而言,写得还是很好的,不媚官方主流的宏大叙事,也不媚非官方的解构式的宏大叙事,写家庭,写爱。 文笔也挺老练的,就是说下半部分总感觉差点什么。 《龙凤歌》歌颂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爱,一家人像石榴子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互相挂念的爱,也许是朱光明一类的虽然生不逢时,在政治上受到了些压迫,但是凭借着自己的聪颖,积极,最终也还是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也许是马秋月类的母亲,也许是朱红一类的女儿,但是不管是谁,她们身上都有一种面对逆境不抱怨不气馁的精气神儿,当然歌颂也许是那个从出生起就资历平平,但从未放弃成长的朱灯。 所以,《龙凤歌》歌颂的也许是爱,一家人像石榴子一样互相挂念的爱,也许是一种精神,面对生活中困难不低头的精神,也许是一代又一代女性坚韧的生命力,也许是永远都不要放弃自己梦想和所爱的执着。
《龙凤歌》的优点很明显:作者擅长写场景描写,太多好词佳句,写得活灵活现,如果是我中学时代,我估计这些好词佳句我会背诵下来。作者讲故事的能力很强,每个片断的处理都很好。另外,这本小说有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的那种感觉,兜兜转转,九曲十八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的时间线到了201几年,写了很多当代的事,像用手机之类的内容,我读来很有感受——这是我之前读很多长篇农村小说时从来没有过的体会。再者,书里对朱灯的自卑、优柔寡断刻画得入骨,我都觉得没有过自卑经历的人写不了这么传神,那些心理活动太细致了。 但是,最大的缺点也很明显。作者大概是想写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虽然有少量魔幻元素,但大部分与魔幻无关),可他对长篇的驾驭能力明显不足。整本书看起来像由一个个小故事拼凑而成,这些故事之间又没有统一的主线。很多作家写不了长篇小说,于是采用魔幻主义去填充那些无法自然过渡的地方——这正是魔幻现实主义被滥用的原因之一。本书作者没有滥用魔幻主义,所以过渡就显得不自然、不连贯。当然,也许这是作者有意为之,他本来就追求用散文式的风格去记录这几代人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作者更想写的是生活,故事反倒其次。 另外,这本小说更像在写事,而不是在写人;人物反而并不具备典型性和主动性、连贯性。大部分小说都是以人物视角推动的,而这本书仿佛是被事件推着走。也许这也是作者追求的,但于我而言不习惯。 此外,小说宣称写了四代女性的觉醒,我觉得有哗众取宠之嫌。确实有四代人,也有很多个性鲜明、敢作敢为的女性,但她们本来就如此,谈不上觉醒。这本小说真正动人的,不是“从沉睡到醒来”的戏剧化转变,而是血脉里与生俱来的那股韧劲。另外说实话,这本小说女主角其实就是马秋月和朱红这对母女,分别是上册的女主角和下册的女主角,所谓“四代”更像是宣传上的噱头。
这是一部特别的小说,尘埃里开出了鲜艳的花朵,文笔流畅文采斐然。 这不是一部主旋律的赞歌,却是边缘人物在各种时代变迁中的奋力挣扎、昂然拼搏的历史。 这部长篇讲述八十年间马朱两家四代的家族流转人生悲欢,因为枣红马结缘的朱光明和马秋月是上部故事的主角。 身为马倌的父亲因为追寻痴迷的枣红马,在朱家被善待,话语投机间就把女儿的终身许给了一面之缘的朱家儿子朱光明。直到她嫁进朱家才知道这是怎样的家庭以及今后日子的艰难程度。不像姐妹们有彩礼及丰富的物品,她没有彩礼,竟然连答应的唯一要求:缝纫机,也是儿女自立以后才拥有的。 因为父亲的历史问题朱家遭遇各种非难不公,但朱光明头脑灵活伶牙俐齿,却在尘埃里努力生长偷师学得了精湛的木匠手艺,远近闻名的需要排队才能请到他做各种新潮高难度家具物品。他还根据师傅的家传资料,潜心研究传承技艺。 马秋月在得到一对龙飞儿女后落下了心病,因为她听了麻婆子的故事而钻了牛角尖,无论大家怎样开解一生都没有走出来,严重时会梦游,丈夫儿子就会在旁悉心守护,不使她出现意外状况。 龙凤儿女是下部主角。哥哥朱灯先天虚弱,真正似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从小到大都是妹妹朱红在包容照顾她,甚至在母亲摔伤需要一人回家照顾时,朱红毅然把学习机会留给了哥哥,纵然她是学霸哥哥是学渣,但她有骨气地相信自己仍然可以活出个人样来。 朱灯勉为其难的考上师专从此脱离农门成了体面的老师,因为有个写作梦想被乡书记罗响看中成为秘书,这是他人生得遇贵人,事业、能力、为人处世上飞速成长的阶段。罗响是成绩斐然的实干家,而他天生木讷嘴笨,在罗书记的点拨训练下渐渐适应,工作能力逐步提高。在罗书记意外离世后,转做市刊副刊副主任,后调入省刊做编辑,虽无什么权力但有充裕时间写作。 朱红从小就是母亲的有力助手,照顾哥哥又带大弟弟朱丹。有主见的她不欲重蹈母亲的覆辙,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但是涉世不深的她遭遇了丈夫的背叛,纵然是她一直在托举丈夫,助他成为好教师一力承担了全部家务和财政收入。哪知家风不正父子相因,丈夫无耻的出轨一次接连一次。她果断的斩断孽缘带着女儿们远去市里谋学谋生,艰难但自强自立。因为她的裁缝手艺不错,思路活泛手段灵活,打开局面后生意兴隆。女儿们都学习非常好,考上大学,毕业后收入丰厚。 这家的劫难应在二儿子朱丹身上,从小因为长相不同于父母,使母亲备受闲话。朱红拉着朱丹与人理论保护母亲。朱丹不爱学习还到处惹事,后来跑运输因超载闯卡,被追赶中掉进水中溺亡了。朱红带着众人为弟弟弟媳讨得公道,这中间充分发挥了她的调度能力和人生智慧。我从来反对肇事逃逸,但在这部分故事中,从一方当事人角度窥见了他们的所思所想,谈判技巧及打官司的角度。 这部长篇小说的文笔流畅文采斐然,很多描写角度新颖贴合地气,我划线了很多,摘录一部分我喜欢的如下: 风柔软的手在大地上拂来拂去 五月的晨阳艳如橘红花瓣榨出的汁液,溅到哪里,哪里便流淌着湿漉的馨香。 脸上的笑如剥了皮的石榴,粒粒清晰,几乎滚落。 麻婆子说人活在世,难逃两字,情和钱,心中满月,金边两刃,一软一硬,喂人也毁人,逃得过就成仙了。 她极少听麻婆子扯那些有影儿没影儿的故事,但麻婆子那句话一直牢记:糖水泡过,辣水浸过,开水煮过,冰水冻过,滋味遍尝,但越活越结实。朱红没麻婆子那般遭遇,她的不屈她的生机,娘胎自带,生来就有。 夜被墨汁染了一样 但在九月的那个夜晚,朱灯没有立时入睡。他以为那是失眠,后来知道那不叫失眠。体内似有河流奔涌,深深浅浅的水里鱼游虾戏,令他目不暇接。他兴奋呢。风仍在肆虐,门链仍凶狠地抽打,但朱灯未受丝毫烦扰。渐渐地,他被浸没、融化,溶入河流。那感觉很奇妙,他知道自己在床上躺着,但无法感知自己的存在,直到有声音响起。 多年后,失眠如蜂,夜夜蜇着朱灯 春天来得有些突然。 连着数日沙尘暴,遮天蔽日,甭说野外,就是在街上行走,也须使出浑身力气。某个傍晚,没有任何预兆,狂风结束了发情期,一夜细雨,天蓝云白,树上的芽苞经淋浴后,尘土褪去,如魔术般爆绿。 四季景异,各有其味,要朱灯说,秋季是最美的。天高了许多,白色的云团爆炸般悬在半空,似乎不动,其实在走。一样的白,不一样的形状,在行走中变幻,在变幻中行走。而大地色彩斑斓,青黄红粉紫,树木花草皆是丹青妙手,比赛般涂抹着各自的佳作。 他是回来报告的,没有退路。他吃力地将锋利、残忍的字一个一个拽至唇边,排列好队形,只需轻轻用力,便可破门而出。他硬心硬骨地做了,但没推动,反而嵌在嘴唇上。唇本就厚,现在几如缸沿。别无选择,只能撬了,从嘴唇上剜出来。不能再犹豫了。
小说的种子如何生根发芽?(创作谈) 胡学文《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年05月22日 第 12 版:文学观察) 多年写作,每有闪念,我会马上记下,身边有纸笔当然好,没有便记在手机上,再转记到纸上。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文字到了纸上,就如种子植入大地,不但可以生根,还会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生长,且无需担心被窃。不是什么秘密,习惯而已。之所以说是闪念,因为常常来得极快极突然,有时持续久一些,有时稍纵即逝。清早急步,旅行途中,酒酣之际,半夜梦醒,读书期间,被某种情绪浸没时,没有确定的节点,可遇而不可求。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灵感,但我不敢这么定义。奇妙的灵感应属于博尔赫斯、卡尔维诺这样的世界级大师。于我,称为写作的种子更为恰当。所谓种子,形状各异,一个词、一句话、一个故事、一个人物、一段梦境,而记述有繁有简。并非所有的种子都发芽,有一些在彼时兴奋不已,但一年或数年之后,就演变成石子,暗淡无光。另一些,被他者“捷足先登”,发现有作家写过类似作品,写作的劲就不足了。勉强写出,或有抄袭之嫌。从另一个角度说,若别的作家也能想到,那就算不上是奇思妙想。这样的种子最终会被抛弃。 我有一个专用记述闪念或种子的笔记本,密密麻麻,几近杂乱。里面的多半种子都生根发芽了,有长篇,如《有生》,有中短篇,如《从正午开始的黄昏》《风止步》《龙门》《奔跑的月光》《三月的秋天》等。即便发芽,也不是一蹴而就,种子生长得极为缓慢,特别是长篇。其过程是先由纸入脑,再由脑入心。入脑阶段,小说的题目、叙述方式、视角、人物(包括名字、性格、彼此关系)、结尾等大致有谱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东风”便是激情和动力,有它们才能由脑入心。也可以说,一旦入心,便有了写作的冲动。部分情节和细节也是揣于心间的,而相当一部分,特别是细节,则是在写作过程中临时产生的。这也是写作的乐趣之一,常有意外收获。原本是冲某个方向去的,可中途失控,拐往另一方向,亦奇亦险,却是惊喜不断。我的一位作家朋友,写至得意处,必定要搞二两小酒,搞个小小的个人狂欢;另一位朋友,半夜打电话给朋友,只因太兴奋了,难以自控。如果不从事写作,是很难理解的。我当然能体会,且常生羡慕。不过我对这喜悦常常是独享。小说没收尾,不谈论,更不示人。被“窥见”,很可能兴奋不再,写作的动力就没那么足了。有些长篇,前面很好,后面明显感觉气力不足,我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写到后来,作者激情丧失,气泄掉了。有激情,作品未必有光,但若没激情,肯定写不好。我说到入心,就是这个缘故。 《龙凤歌》(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与我以往的小说不同,那枚种子没有经过由纸而脑的环节,而是直落心间。写作的过程如同怀胎,从这个意义上讲,是直接怀上的,而且孕期很久。我清楚地记得那是2011年隆冬,一个冷得不能再冷的日子。我已年过不惑,生活、写作大抵是坦顺的,至于风风雨雨,谁不遭受呢,那是人生的一部分。于作家而言,遍尝酸甜苦辣,才能写出生活的滋味。但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日子,我遭受重击,也可以说,被狠狠捅了一刀,疼痛得难以形容。之前的跌倒、陷入泥沼,不过是皮毛。也是在那一刻,我悄然止步,回望来路,思考命运。 作为写作者,其实每次创作都是思索之旅,笔下的角色不同,命运各异,虽然多为虚构,但就倾注的情感与精力而言,每个角色都和自己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是“血缘关系”,哪怕不喜欢的人物。他们成为这样或那样的人,大致轨迹可寻。寻见,写出其背后的必然和偶然,小说即成。所谓的“寻”,其实是“思”的过程。我以为自己思考得够深了,待痛而回首,才意识到之前的思考是站在外部的。内部与外部的感觉完全不同。写不同的角色,我会把自己变成那个人,但就如演员,演技再好,终究是演。先前的写作,某种程度上也是演,进得去还要出得来,有一定的时间性。而立于内部,我不需要演,也没法演。我被迫成为角色,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没有丝毫逃遁的可能。我只能是我,必须面对人生的残酷、锋利、无常。 彼时,我并不知道一枚种子植于心田,我将写出一部因情而生的作品。意识到“受孕”是后来了。说实话,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更不是我计划的,如果可以选择,如果能避开那一刀,我绝对会舍弃这部小说。但我不能选,既然“怀”上,就“生”下来,这是我能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何时“分娩”?我不知道。就像哪吒的母亲殷夫人并不清楚她怀胎三年六个月后才生下哪吒一样,我亦不能推算。我能做的就是等待。那时,我刚开始《有生》的写作,以为《有生》杀青,怎么也可以“生”了,事实是并没有,虽然我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就像许多母亲那样,婴儿衣服都做几套了。倒是不急,时常感觉到“胎动”,倒也甜蜜。 2021年春夏之交,工作调动,我迁至南京生活。已“孕”十年,尚无“生产”迹象,我以为还要许多年。我构思了一部长篇,案头工作等着我,费时,也需专心。 2022年伊始的一天,晨起,因天气缘故,我未能如往常一样下楼快走,便坐于桌前,凝望雪雨飘落。天色尚暗,屋内昏昏。我如一个迷途者,难辨方向,只是没有迷路的慌乱。脑无杂念,心静如水,那是一种与茫茫大地融为一体、突然接通了什么的感觉。疼痛突至,仿佛即将“分娩”的讯号,我既惊又喜。以为还要数年,没想到突如其来。那就“生”吧,与此同时,小说的第一句话也浮于脑海。首句关乎叙述方式,也关乎叙述腔调,因而至关重要,完全凭感觉、靠气息。在此之前我没想过,可以说,这是另一重惊喜。我说过,这是一部为情而生的小说,我没想那么多,只想让它“呱呱坠地”。 但铺开稿纸,我不得不进行思考或者说探寻。没错,我是为情而作,不必硬性地、牵强地将某些人尽皆知的“意义”“主题”充塞于字里行间。可我写的终究是小说,不是生活的展览,不能任凭故事的洪水汹涌席卷一切。我得让她和他,让她们和他们立于波涛之上,我要追寻人物的人生轨迹,破解命运的谜题。我能看清他(她)们,能看到他(她)们站在起点,达至终点的样子,但其行进的路,于我是模糊、费解的,而追寻和破译,也是激情的一部分或动力所在。 我想到了几个词,文化、时代、环境、性格、基因,以及难以用语言定义的神秘和奇诡,它们如何合谋、如何分工、如何协作,让一个人成为这样而不是那样,人物又是如何与它们有意识无意识地较量的?从某个角度讲,小说呈现的是破译、破解过程。上述词汇,不过是确定大致方向。 作品完成,作家应该消隐,尤其于文本的解读,是不该多言的。关于其他,倒是可以多谈。比如写作准备和写作习惯。有人夜半,有人晨起,我基本是下午写作。写《龙凤歌》时,有几个月是凌晨加午后。每日写作时间久,即便精力跟得上,激情也难以持续,所以写了一段,就回到之前的习惯。而那一个个从夜色初褪至艳阳高照的日子,独坐桌前,神游天地,回忆起来倒也甜蜜。 一位作家朋友讲,有了开头的一句话,就可以落笔,不考虑其他。技术在身,有信心有雄心,当然没问题。我难以如此,需要很多准备,尤其是长篇。即使《龙凤歌》这样如同血肉的小说也是,甚至还要给人物写一个简单的小传。窃以为,长篇小说在相当程度上是结构的艺术,结构有隐有显,像略萨的《绿房子》《公羊的节日》偏于显性,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偏于隐性,命运即结构。两者没有高下之分,不过是艺术追求的区别。 小说的题目很重要,特别、响亮、有味道,可为小说增色。我不是特别会给小说起名字,相当一部分作品是刊物编辑、主编改换的。如中篇《背叛》《苦水淖》《飞翔的女人》,皆为《人民文学》改定,《跳鲤》《龙门》则是《花城》改的。《有生》初始题目是《生死镜》,发给《钟山》时改为《万物生》,主编贾梦玮认为不妥,列了《有生》《天地大德》两个题目让我选,我选了《有生》。他回说也中意这个,算是不谋而合。回首再看,《有生》确实是最合适的。《龙凤歌》原来的题目是《龙凤图》,贾梦玮认为图字缺少动感,遂将“图”改为“歌”。 写作是冒险的旅程,沉于其中,多觉其喜其乐,完成后却是不安的。《有生》发于贾梦玮信箱,我的心基本半悬着,春节期间,收到他的信息,说刚看了几十页,但感觉这是一部大著,嘱我先不要给他人看。贾梦玮办刊多年,个人也写作,眼光独具,他如此言,我当然欣喜。《龙凤歌》也是先发给他的,他没用“大作”冠之,回言“特别”,这正是我期待的,相信这也是每一个作家的愿望,每部都与上部有所不同。如果要我言说已近花甲之龄的梦想,那就是数年之后,再产一个特别的孩子。 (作者系江苏省作协副主席、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1.胡学文的《龙凤歌》,通过北方县域乡村(如豆庄、五台村)中马家和朱家几代人(马秋月、朱光明、朱灯、朱红等)的身世命运与人生悲欢,描写了家庭伦理、乡土变迁、生命意义、精神追求、命运抗争。故事时间跨度较长,从上卷马秋月、朱光明的婚姻生活写起,一路娓娓道来,延续至下卷中朱灯、朱红兄妹及其后代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挣扎、奋斗与命运流转。个人觉得还是他的中篇更好看。 2.小说塑造了一系列鲜活的人物:(1)马秋月:一位传统的中国农村女性。她依从父命嫁给朱光明,婚后生活虽贫苦却坚韧持家。她自幼爱听故事,故事构成了她重要的精神世界,但也曾因过度沉溺于虚构的故事而为现实生活带来麻烦。她对子女深爱,但也常因无法“一碗水端平”而深感愧疚,这种愧疚甚至以梦游的方式体现。(2)朱光明:马秋月的丈夫。一个踏实、内敛的男性,年少时喜欢拉二胡,后学习木工,这既是为了生活,也成为了他精神的寄托。他理解并包容妻子对故事的痴迷,并以自己沉默的方式守护着家庭。(3)朱灯与朱红:龙凤胎兄妹,但性格迥异。妹妹朱红聪慧刚毅,但为了家庭牺牲学业,早年务工,后投身服装事业;哥哥朱灯则性情温和谨慎,通过读书实现“农转非”,人生轨迹转向体制内。母亲马秋月对兄妹二人的差异以及朱红的牺牲长期怀有愧疚。 (4)麻婆子:一位擅长讲述民间故事的乡村老人。她的故事滋养了马秋月和年幼的朱灯,是民间文化与精神慰藉的象征。她去世后被写入《五台杂记》,暗示了一种文化的流传。 3.小说对亲情的描绘尤为深刻,它细腻展现了家庭内部微妙的情感:较劲、伤害、埋怨、愧疚,以及最终总是包容这一切的爱。例如,朱灯为安抚年事已高的父母,编造了弟弟朱丹肇事逃亡后生活的故事,并在年月中不断重构、丰满,连自己也慢慢相信,这成了他疗愈自身的方式。 4.小说以“歌”为名,寓意深远。它既是父辈筚路蓝缕、子辈成长成熟的赞歌;也是生命遭际、世事无常的悲歌;更是一曲关于平凡生活与精神世界交织的“长歌行”。它肯定了世俗生活的价值,也高扬了精神追求的意义。 5.这部小说启示我们:在忙碌的世俗生活之外,需要有自己的“棋”——能够安顿身心的精神追求;生活的意义很大程度上蕴含在日常的琐碎与家人的爱之中;中国社会变迁中个体与家庭的命运值得关注和理解。
读胡学文老师的《龙凤歌》,像看一尾鱼逆着湍急的人世往上洄游。那对“龙凤”,哪里是祥瑞,分明是钉在生活砧板上的两颗钉子,痛得发亮。他用最绵密的针脚去缝补破碎,却在补丁处绣出荆棘。 文字是清冽的泉水,底下却藏着锋利的石。他不控诉,只呈现——那些被时代碾过的灵魂,如何在尘埃里开出有毒的花。这歌,不是唱给圆满听的,是唱给那些不肯结痂的伤口听的。读完,只觉得掌心多了一道旧疤,隐隐作痛,却又坚硬如铁。
《龙凤歌》(江苏文艺凤凰出版社2025年4月出版)是“五个一工程”奖、鲁迅文学奖、年度“中国好书”获得者胡学文的一部全新长篇小说。同时,这部长篇小说获得第三届凤凰文学首奖。 小说以20世纪六七十年代北方农村两个普通家庭为线索,书写马朱两家三代人与命运抗争,他们是无数北方人的缩影,在命运褶皱里倔强生长,最终冲破命运枷锁。 朱光明因为父亲的成分,在很多事情上都会受到区别对待。他想学木匠却没有人愿意收他为徒,他就跟在木匠身后打杂,偷偷学。后来霍木匠愿意收他“为徒”。但是不能拜师,他暗自发誓,不但要学到,还要超过别人。不久后,他成了远近闻名的木匠工,很多家具只有他能打,大家都排号等着他。就连与朱家结怨的杨疙瘩也求他给自己父亲打一口棺材。 妻子马秋月生了一对龙凤胎,曾听过麻婆子讲的传说,敏感的马秋月一直陷入“龙凤相克”的流言中,常常为了此事胡思乱想,时间久了,这变成了她的心结,朱光明每次都是耐心开导。他说,心结再结,他再解就是,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他相信自己。 朱光明是那种非常乐观的人。把他扔进深坑,马上想着怎么爬,并相信自己能爬出去,而不是自哀自怜,更不绝望等待。他从不抱怨,更多的时候是自我激励。正是他的这种心态,让他凭借本事吃饭,也成为妻子马秋月最坚实的依靠。 朱红是朱光明与马秋月的大女儿。从小就是马秋月的好帮手,她与母亲性格不同,她果敢、独立、坚毅,是朱家的第二个“顶梁柱”。在父亲重病那一年,成绩优异的她,放弃学业,帮母亲干活,带大弟弟朱丹。为了维护母亲的颜面当面控诉二姨,为了保护母亲和朱丹,舌战武三媳妇。 成年后,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婚后面对丈夫出轨多次,她从未有过吵闹,平静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波涛汹涌也就数秒,她不会任由大浪肆虐,不是刻意伪装,而是没有任何意义。最后,她毅然带着两个女儿去县城生活。靠着裁缝的手艺,供养两个女儿考上大学,置办房产。 雇工小桃曾说:“自己生来就是干活命。”朱红大声斥责:“没有什么是生来的,别拿这样的破话给自己下套”。在她辍学无法回到学校的那一年,她就坚信,就算不进学校的大门,也能活出个样子。 这本书能吸引无数读者,是因为朱光明就是一大部分60后的缩影,从他的身上看到我们父辈的影子,生活虽贫困,但从不像命运低头。朱红、朱灯、万金等,就是80零后的缩影,随着大时代变迁,在命运里沉浮,从他们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读完这本书,就像把父辈的路重走了一遍,那一刻,我突然理解了他们的固执与执拗;读完这本书,我要把自己的前半生走了一遍,那些曾经在意的,渐渐释怀。
花了大概七八天看这本书,怎么说呢,还可以,年代感很强,人物形象刻画得也可以,但是有些失望,之前抖音刷到的很火,宣传打得很响,59一本,还有66的,买不起,感谢微信读书大大的上架,让我有机会读到书。 篇幅不短,有兴趣可以看看😊
这本书的作者算半个老乡,描写了大量坝上的风俗人情,比如莜面、剪纸,有些亲切。 这本书存在一些问题: ①封面上宣传描写了四代女性,我想应该是麻婆子、马秋月、朱红、罗毕干,但除马秋月外,对朱灯、朱丹的描写要远超于其他人。 ②描写了很多人,比如杨青、二叔有些杂乱,和主题的关联度不大,结构散乱,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主题不突出。 ③文笔半文半白,颇有古典余韵,但也存矫揉造作之嫌,而且整本书不够简洁,现在的作者写书前就准备好冲茅奖,所以一个比一个长吗。 不过,难得出现刻画北方县域女性的作品,还是值得肯定的,综合给出6分。
一本很不错的书,读过作者的《有生》,叙事结构和技巧有些类似,文采斐然,金句频出,尤其是一些修辞和表达方式,让人眼前一亮、耳目一些。当然,最打动人的是作者透过人物和故事所表达的真挚情感,让读者情不自禁联系到自身、家人和故乡,这是一本新奇的乡土文学,没有那么多政治和时代框架下的冲突和矛盾,只有一个平凡家庭在风云中飘摇前行,许多的人物形象都勾画的很好,通过一个个故事情节,把人物在成长过程中的变化和坚守表达给读者,让人对生活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