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尔兰]杰勒德·多诺万
朱利叶斯·温索姆在冰冷荒蛮的缅因州过着隐居生活,唯一的伴侣是他忠诚的狗霍布斯,以及父亲留给他的一笔丰厚的书籍遗产,多达3000本。霍布斯被残酷地杀害后,朱利叶斯宁静的生活被打破,推动他踏上一场令人心碎的复仇之旅。这场旅程迫使朱利叶斯面对文明与自然之间的模糊界限,以及自己内心深处的野兽天性。他痛苦地回忆起过去,并越来越执迷于复仇。杰拉德·多诺万的《林地枪声》是对失落、复仇和所有人内在原始本能的冷酷探索。这个故事充满了莎士比亚式的语言,故事在一开始的悲剧后,节奏从舒适平缓转为惊心动魄。
一部好的小说是怎样的呢? 它的所有修辞手法,都是为了更好地讲述这个故事服务的,而不是为了卖弄作者的文采,也不是故弄玄虚,云里雾里,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故事往复杂里叙述,把读者看得一愣一愣的。 中国一些当代小说家时常就陷入卖弄文采的误区,通篇华丽的文字,实际上内容空洞。 刘震云曾经有这样的言论:“……凡是用复杂文字(形容词和副词)在写作的人,都是没文化,都是没上过大学的人。如果外在特别的复杂,它里边的内容一定特别的干瘪。有学问的人一定是用特别浅显的语言,来说特别复杂的事物……”深以为然。 一部好的小说不应该有题外的废话,所有的文字都指向主题,或者服务于主题。 按照这个逻辑说起来,我狂妄地评论两句:近几年被过分神化的诺奖作者马尔克斯——大部分作品很棒,唯独代表作《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些故弄玄虚了。 刚看完爱尔兰作家杰勒德•多诺万的《林地枪声》,被一个简单的故事打动了,这才有了以上感想。 还有一条好书法则:一本好书,五分钟之内就能吸引到你。《林地枪声》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 作者文笔洗练,一字一句都用来服务于所讲述的故事。画面感极强,瞬间就能在你眼前展开故事背景:漫天飞雪,寂静森林,林中小木屋。 刚一开始看,或许被主人公的反人类性格吓一跳:他的狗被人枪杀了,然后他就对小屋附近打猎的人,展开了无差别的屠杀,像极了一些好莱坞复仇式的低成本商业片,有点热血、有点燃情。 因为有代入感,所以在看书的过程,一直在为他找理由。 出生时母亲死于难产,长大后父亲死于肺癌,差一点结婚的女友选择了另一份更安稳的生活,唯一陪伴他的小狗也被人枪杀。 看到最后,终于体会到他巨大的悲伤:“……我对这个、对自己、对一切都已经满不在乎了……”
杰勒德·多诺万(爱尔兰)的《林地枪声》讲述了一位51岁的山林隐者因一条朝夕相处的狗被人枪杀后而激变为冷血复仇者的故事。如果单从故事情节来看,似乎将此书改名为《木屋、男人与狗》或《一条狗引发的连环枪杀案》,则更为醒目而贴切。 该书的主人公朱利叶斯本是个与世无争、盾跡林海雪原的隐士。他每日躲进祖传下来的森林小木屋,悠闲自得地饱览父亲留下的3282本书,过着无欲无求、清净洒脱的世外桃源生活。不料,他这种宁静的生活并没能“行稳致远”,一夜之间他就蜕变为一个滥杀无辜的冷血恶魔。引爆他发生急剧质变的导因,便是那条与其朝夕相处、相依为命的狗——霍布斯被人杀死啦。于是,他怀疑是来山林狩猎的猎人把他心爱的狗狗当作猎物给故意谋杀啦。为了给霍布斯报仇,他手持祖父留给他的那只沾满28条“一战”德国军人鲜血的恩菲尔德P14步枪,靠着父亲教给他的狙击手枪法,丧心病狂地把所有进入他那座小木屋附近的人都视为“杀狗犯”,展开无差别的猎杀,试图通过“先杀头再审案”的排除法,来找到真正的杀狗元凶。在一连惨杀了5个无辜者之后,最终发现杀死他那只狗的人,原来是刚被其击伤、已成为其俘虏、正准备猎杀掉的第六人——警官特洛伊,而他正是自己曾经的情人克莱尔的现任丈夫。特洛伊也是在为了保护小木屋前的鸡子免遭老鹰的捕杀时才开枪误杀了霍布斯。 五条鲜活的生命原来都是因被一条误杀的狗而无辜地死去。一切真相大白后,怀着对克莱尔的内疚,他放走了特洛伊,以成全克莱尔今后的幸福,自己却淡然从容地走向了警察局自首。 作者以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细腻刻画了主人公朱利叶斯由一个安分守己的恬淡隐者到一个残暴无情的冷血杀手的心理嬗变,从而让人们再次认知了孤独者退缩、孤僻、冷漠、离群的人格障碍,印证了人性“一半是天使,一半是恶魔”的复杂本质。
这个男主好像《老无所依》里的那个杀手。 抱着必死心的复仇才能枪枪致命,毫无波澜的残忍才是真的残忍,跳一曲与善良的魔鬼最后的疯狂之舞。
故事发生在缅因州森林深处的小木屋,朱利叶斯与外界隔绝数英里,这种物理上的孤立成为人物心理裂变的催化剂。当他的狗被猎人误杀后,复仇的执念驱使他携带武器踏上雪原,但复仇行动逐渐演变为对人性本质的叩问。作者以极简的场景设计一空旷的雪地、废弃的矿坑、结冰的湖泊一一构建出压抑的生存空间,每一处细节都暗含隐喻:结冰的湖面象征人际关系的脆弱,雪地足迹的消失暗示真相的不可追寻。这种环境书写与人物内心形成镜像,朱利叶斯在暴风雪中迷失方向的情节,恰如其分地外化了其精神世界的崩塌与重建。 小说中的暴力呈现具有哲学层面的复杂性。朱利叶斯的猎枪既是复仇工具,也是莎士比亚戏剧中“生存还是毁灭”命题的现代转译。当他在雪原与猎人对峙时,突然引用《哈姆雷特》中“生存还是毁灭”的独白,而对方茫然反问“搞什么?”,这种文化错位制造出荒诞的喜剧效果,却更深层地揭示了暴力背后的文化断层一一现代人已丧失对经典人文的感知力,转而依赖原始本能解决问题。作者通过猎枪的反复出现(从守护工具到复仇武器再到自我救赎的媒介),解构了暴力作为解决问题手段的合法性,最终让朱利叶斯在矿坑底部的抉择中,完成了从暴力执行者到人性观察者的蜕变。
这本书的意向很少,总结起来就是莎士比亚、战争、书籍、独居和狗。 一开始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待事情发展,朱利叶斯一人生活在林中木屋,陪伴他的只有书籍和狗。霍布斯被射杀足够令人惋惜,但朱利叶斯开始杀人时依旧难掩惊讶,感觉他们“罪不至死”,就像刑侦剧某某杀人狂魔虽有悲痛身世,但仍不能抵消谋害社会的现实。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代入呢? 或许是林中的那个捕兽夹。当猫被捕兽夹夹到,它会忍痛咬断自己的肉和筋、最后是骨头,以求得舍弃身体的一部分来活命,但是即使这么做了,它也并没有活下来。 或许是书中时刻穿插的战争气息,朱利叶斯的祖父拿过那么多勋章,他的父亲与祖父都曾体验战争的伤害。上过战场的祖父,作为一名狙击手,射杀的人最终作为梦魇爬上他的床;父亲虽然从来没有杀害过一个人,依旧不能阻止子弹在他的内心炸开花。 越看越难过,孤单不仅仅淹没了朱利叶斯。 朱利叶斯没有上过战场,但是这个战争下熏陶的家庭,战争的痕迹弥漫、铺满,在内心深处留下长久的震慑。他们一家为什么住在远离人群的林中木屋?为什么不与人交际?为什么用莎士比亚词汇作为启蒙打发闲暇的时光?我想,莎士比亚词汇表或许是一个慰藉,这个远离当今时代的物种,这个英国人听不懂的英语,就像朱利叶斯一家一样的孤独,他们是一样的。在使用这些词语的时候,在阅读的时候,或许能够体会到跨时空的对话,或许内心是寂静的。 克莱尔是朱利叶斯与外界相处的一次尝试,或许他们是真心相爱,毕竟在分手后的几年里,克莱尔也曾提过朱利叶斯“两次”。克莱尔或许从朱利叶斯这里找到了安宁,毕竟,林中小屋是那么静谧,阅读是那么让人感到平和。但是,他们的相处又是注定没有结果的。克莱尔是“社会人”,她的对象需要有事业、有钱财,她注定只能与“外面的人”结为伴侣。 外面的人怎么生活呢?他们也许没有战争的伤,对枪支既无敬也无畏,那些曾经对准敌人的枪支,如今被他们拿起来,对准动物。而动物却是那么富有感情,霍布斯不同语调的吠叫都能表达不同的含义,它对人类信任、包容,它比绝大多数人更可靠,却轻而易举就会死。 与外界的联结失败,与动物与自然深深共情的朱利叶斯注定是人,可是他在这个世界是那么格格不入,那么孤独。 我觉得自己悬浮在不属于自己的时间中,由于某个疏忽、错误的原因,不由自主地跌落到这个地方,并在此间成长。也许我可以从椅子里站起来,任凭疾风把我吹到某个恰当的时空,回到我可以自由呼吸的年代,那时那地我所有的等待都恰如其分,尖塔钟楼下是那绵亘不绝的美酒和暖烘烘的草场,一片充满生机的地方。 他把自己的杀人行为解释为霍布斯是他的朋友,他爱它,仅此而已。父亲去世后,克莱尔离开后,唯有霍布斯一直陪着,如同生命。他为朋友报仇,这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到了最后,他把自己比作“存活在林间空地上的一处创痕、一块感染部位”,他给予霍布斯建议,下一世要离他这样的人远远的,这样才能顺顺当当的。他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是这样,毫无意义,可有可无,他只是救下了几只奔跑的小鹿,与世界、于大局、于森林的贡献基本为零。 最后,他放走了特洛伊,成全了克莱尔今后的幸福。他选择去警察局自首,尽管我看来这是最不合适的做法,他既然生长于森林,又何必到人世间自取羞辱?但或许这也是他的考量,作为一块森林的创伤,他选择自己剜去,还林间一片干净。
非会员可读部分30/293内容。 可视部分写得很好。 幸亏只能阅读部分。 没有触到后边残忍。20260402
冰原深处,图书管理员朱利叶斯·温索姆与狗霍布斯守着三千书籍隐居。霍布斯被偷猎者射杀,宁静崩塌,他携枪踏入雪林,誓要追捕凶手。孤行间,面对父亲留下的枪械与人生箴言,在林地枪声与回忆交错中,他一步步逼近真相,也逼近自己潜藏的野性。复仇的火焰让他在雪原上划出一道孤勇者的轨迹,最终,他是否能找到凶手,亦或被这片林地吞噬,成为新的传说? 这是一部将复仇、孤独与人性探索融为一体的冷峻小说。用莎士比亚式的语言铺陈主人公的内心挣扎,每一次枪声都仿佛敲击在我们看书的人心上。对自然、家族与原始本能的思考贯穿始终,令人读后长久回望。
这世间最动人的情感,从来都藏在这种不计代价的守护里。 他哪里是鲁莽的复仇者,分明是最忠诚的守护者。在他的世界里,霍布斯从不是一只宠物,而是家人,是软肋,也是铠甲。那些相伴的朝夕、无声的依偎,早就让这份羁绊超越了物种的界限。所以当不幸降临,他的愤怒与决绝,恰恰印证了他有多珍视这段情谊。 书中唯一不足的是没有交代杀害霍布斯的凶手,因为前文说了霍布斯的伤口是近距离射杀,是有意而为之,不是误杀。
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不养狗,所以我不知道人畜之间的感情有多深。 我不爱狗,所以我不明白人在面对狗被猎杀后情绪、感情应该是如何的。 但是,我能体会到主人公朱利叶斯身处森林腹地所面临的孤独、压抑、无人倾诉的悲怆,这是物理空间所带来的人性的考验! 正因为此,他想找个人聊天,所以他把狗当成了唯一的家人(父母相继离世)所以他会不停的读书、划读单词;所以当女友进入他领地的时候,他展现出来的好奇与惊喜是意料之中的;所以他会在找到猎杀凶手时才会暂停开枪而去倾诉内心,也为了让女友有个安稳的以后而停止了猎杀——他本性是善良、是朴实的。 故事简单—-为狗报仇 故事复杂—-内心的苦痛感。 作者文笔洗练,一字一句都用来服务于所讲述的故事。文字造就的画面感极强,瞬间就能在你眼前展开故事背景:漫天飞雪,寂静森林,林中小木屋、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读着读着,会陷入疯狂:这个人是精神病吧?为了一条狗背负人命!这个人是疯了吧,为了一条狗值得吗?! 可是,我们真的不应该站在道德高地上去评判他,那么平静、安逸、只有他和他的狗的安逸生活被一阵枪声打破了…. 他该怎么办? 所以,他什么也不在乎了!什么也不在意了!什么也不能触动内心了啊! 世间若是没有了在意的事物,那么死又何惧呢! 可悲!
九月读完的第一本书。 由朱利叶斯爱犬霍布斯被人开枪打死展开。朱利叶斯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人性中的黑暗面和生活的不确定性困扰着他(一开始我没看明白他的性别直到后来感情线)。同时,森林作为狩猎的场所,也象征着未知和危险的环境,朱利叶斯在森林中的遭遇,反映了个体在面对外界不可控力量时的脆弱和挣扎。 他对熊、鹿、兔子,人等的死亡无动于衷,却对爱犬霍布斯的死反应强烈,这种情感反应的差异显示他可能存在情感隔离的情况,他在情感与理智之间似乎有一堵墙,使得他对某些生命的消逝缺乏正常的情感感受。他只对与自己有紧密联系的霍布斯的死亡表现出极度的悲伤和强烈的复仇欲望,而对其他动物、人的死亡则显得冷漠,这体现了他情感反应的选择性,似乎将自己的情感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在复仇过程中,朱利叶斯坚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寻找凶手和实施报复,不听从他人的劝告,也不考虑后果。这种固执倔强的性格特点,使他在复仇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让他更加孤立无援。复仇执念逐渐将他推向自我毁灭的边缘,结局也充满了悲剧性的宿命感。复仇的空虚让他陷入了更深的孤独与精神荒芜,成为了被自己执念困住的“孤岛”,能束缚自己都只有自己。 另外提到过三本书跟这个故事有种很奇妙的联动 《凯撒大帝》围绕古罗马两个政治党派之间的斗争展开,探讨了专制集权、贵族民主和群众情绪三者之间的矛盾关系。在本书中,主人公朱利叶斯独居山林,与外界相对隔绝,而《凯撒大帝》中复杂的政治斗争和权力博弈,可能与朱利叶斯内心世界的孤独以及他在面对狗死后所产生的复仇心理形成一种对照,暗示着即使在看似平静的生活中,内心也可能存在着如政治斗争般激烈的情感冲突和权力(复仇欲望)的争夺。 《辛白林》 主题是宽恕与和解,剧中人物经历了误解、痛苦和冲突后,最终实现了和解。本书中朱利叶斯在狗被枪杀后,一心想要复仇,而《辛白林》所传达的宽恕与和解的理念,可能是对朱利叶斯复仇行为的一种潜在反思,暗示着复仇之外,或许还有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如宽恕与和解,才能够带来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重新回归。然而貌似他只宽容理解了那个爱过都女人。 《理查二世》 展现了权力的更迭和人性的复杂。理查二世在失去权力的过程中,经历了内心的挣扎和转变。这与本中朱利叶斯在失去爱犬霍布斯后,生活秩序被打破,内心世界发生变化相呼应,可能暗示着生活中的重大变故会使人的内心和处境发生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可能反映出权力(在这里可以理解为朱利叶斯对自己生活的掌控权)的脆弱性和不可预测性。 人的一生中能自我掌控的太少了,不可抗力因素太多了,说起来也真的是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