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乔治·艾略特
米德尔马契是作者虚构的一座英国乡村小镇,宁静和谐的表面下,暗藏人心的波澜。 小说主要由两条故事线展开:年轻的多罗西娅一心追求高尚理想,却在错误的婚姻中陷入孤独与失望,最终凭借清醒的认知与勇气,挣脱束缚,重获新生;小镇新来的医生李德盖特怀抱改革医学的抱负,却在金钱和舆论的羁绊中寸步难行。 几段爱情与婚姻,几场野心与幻灭,以及小镇众人相互勾连的人生命运,细细密密地编织出一幅社会与人性的宏大图景。
这本书啃的有点费劲,艾略特的文风可以用“密实”来形容,一整个是给人比较厚重的感觉。心路历程也有点好笑(化身恶毒妇人,诅咒老卡)前期真的气的牙痒痒,一度都要弃书,实在接受不了多萝西娅献祭式的感情,多多心怀崇高信仰,渴望精神共鸣与自我价值,天真地以为婚姻是通往理想的阶梯,最终却嫁入空洞与冷漠,在枯燥的世俗生活里撞碎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老卡跟那个专门吸食年轻人灵气的妖怪一样,操控着多多,又让马儿跑,还不让马儿吃饱。多多只是老卡魅力的证明,一个挂件,一个高级语音读书助手加文秘,他看着多多在婚姻里枯萎🥀🥀,像个吝啬鬼一样吝啬自己的感情,或者说他从来没真正爱过自己的妻子,爱的只是年轻妻子对自己的崇拜。 “踏上婚姻的航程后,很难不发现自己停滞不前,大海也遥不可及,而你在探索的,不过是封闭的港湾。” 多萝西娅这个人物的在书的前三分之一,是很不讨喜的,完全献祭流的行为模式,是被圣经规训的完美化身,让人直呼震惊,比起这时候的多多,我更喜欢意大利的一个剧《欢愉的艺术》里边的女主莫德斯塔,同样是修女,两种截然相反的性格底色,莫德斯塔身上让我们恐惧又着迷的是她身上未被规训过的野性,“强者的道德是自我立法”。不过多多越看到后边,一整个成长线也是很吸引人的,多多经历了失败的婚姻从不食人间火的神性,过度到了有自我意识人性和纯洁的慈爱的圣母形象结合体,有自己的判断,也会坚定自己的选择去爱自己爱的人(多多很少有不爱的人)。多多第二次婚姻跟第一次婚姻,不同之处一个是真正的心意相通的爱,另一个是对于上位者的崇拜,一个是自己所思所想的爱人,一个是充满欺骗性,灵魂里散发着腐朽味道的伴侣。所以,当多多坚定的走向威尔,会祝福她,因为她爱他,威尔也真的值得。 “除了钱,也把我满满的爱带回去给家里的每个人 “至于对外散布,除非是为了拯救无辜的人,否则我认为揭发别人的罪恶,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菲尔布勒和玛丽这两家人,我好喜欢,不富有,但是满的溢出爱,滋养两个家庭,让后代玛丽和菲尔布勒成长为很好的大人。菲尔布勒是全书最爷们的男人,人格魅力拉满了,菲尔布勒在成全玛丽和弗列德感情时说:“一个小女子竟能在男人的生命中扮演这么重要的角色,以至于放弃她或许是一种英雄表现,而得到她或许能导正自身!”没有因为自己对玛丽的感情而破坏玛丽和佛列德之间情谊,而是当了桥梁,帮助两个人更好的沟通。知世故而不世故,爱人的方式都是以被爱者的角度出发,可以说是人格上十分健全的一个满分男人。 这个世界之所以越来越好,部分取决于不起眼的行为。你我的时代之所以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多半要感谢那些诚恳敦厚的小人物。他们在世时不追逐名利,死后安息在乏人问津的坟冢里。
伍尔夫曾在《泰晤士报文学增刊》留下一句著名的断语: 《米德尔马契》是 为数不多的几部写给成年人看的英国小说之一。(Virginia Woolf,1919) 它超越了同一时期常见的感伤主义和说教特质。这是一种属于维多利亚时代的现实主义。艾略特通过群像与独白实现了一种全景式的洞察:1832年改革法案前夕的英国省级社会,从贵族地主到佃农,从银行家到乡村医生,三对主人公和上百名人物的命运相互交织,彼此生活在艾略特所说的“网”中。在这期间,铁路修建、霍乱流行、医学进步、选举改革,历史大潮具体地影响着每一个“小人物”的生活选择。 艾略特深受费尔巴哈和斯宾诺莎哲学的影响,坚信艺术的道德功能在于“扩展我们的同情”(The Natural History of German Life,1856),因此,《米德尔马契》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人类在有限的决定论条件下,如何通过“同情”实现一种更好的道德生活? 女主角多罗西娅是这一命题的承载者。在著名的“烛光与铜镜”比喻中,艾略特说,如果你拿一支蜡烛照向满是划痕的铜镜,杂乱无章的划痕会以烛光为中心形成整齐排列的同心圆。这是一种认知的错觉。正是通过克服烛光中“自我中心主义”的认知局限,多罗西娅学会了从“他人”的视角——即便是卡索邦的恐惧、罗莎蒙德的虚荣——去体察真实的世界,而不是将混乱的外部强行整合为符合自我叙事的秩序。 她生命中那些决定性的行动不尽完美,那是一颗年轻高尚的心在不完美的社会现状下挣扎的结果。在那种现状里,伟大的情操经常被视为错误,崇高的信念则被判定为幻觉。因为没有人的内在灵魂够强大,能完全不受外在环境的干扰。我们这些芸芸众生,仍然用我们日常的言行举止,造就无数多罗西娅的人生。 这种对“自我中心主义”的克服,最残酷的实验场便是“婚姻”。婚姻既不是被“救赎”的道路,也不是被“成就”的手段。只需要看看李德盖特和罗莎蒙德的婚姻就能发现,“相爱”有时是彼此生吞:两个独立的自我如何在紧密的关系中相互磨损或彼此重塑。 婚姻给予了这种磨损或重塑一个绝对封闭的空间,让“世界”在这个空间中被重新打开或根本性地再造。“婚姻”因此并非“安全”的港湾,相反,它开启了一场真正的“冒险”:有关接纳“他人”与摆脱“自己”的冒险。 对于李德盖特来说,他对生活的全部热情,在这个空间中被琐碎的虚荣逐渐吞噬。但是,他从未真正摆脱自己的“凡俗斑点”——对女性的偏见、对感情生活的刻薄以及专业自负掩盖下的性格缺陷。在这场有关“接纳”与“摆脱”的冒险中,李德盖特“英年早逝”。 相反,弗列德与玛丽则是在“我们”的“新世界”中看见了彼此一遍又一遍: 玛丽暗自高兴,因为最小的儿子穿上短腰外套,就是她父亲小时候的模样,玩弹珠或拿石头打下熟透的梨子时百发百中。 书中男性角色的“事业”几乎都失败了。那些试图寻找“万物归一”的男人,他们的失败象征维多利亚时代宏大叙事的破产。多罗西娅也没有成为这个时代的“新圣特蕾莎”。新的生活方式正在被重新想象。 在米德尔马契镇诞生的理想也全都失落。总是“即将到来”的改革停滞不前。只因“伟大的情操经常被视为错误”,人们总是忽视人心与风俗——对心灵的照护——如何影响平凡人生与宏大历史的最终走向。 在艾略特看来,外部的《1832年改革法案》虽然停滞或令人失望,但是多罗西娅们完成的人心的“内部改革”才是世界变好的根本原因。即使其间有着诸多不易,“小人物”依旧撑起了世界的善意。那段著名的结语是对本书最好的注脚: 这个世界之所以越来越好,部分取决于不起眼的行为。你我的时代之所以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多半要感谢那些诚恳敦厚的小人物。他们在世时不追逐名利,死后安息在乏人问津的坟冢里。
春风过后,万亩良田,肆意成长着吸收阳光,渴望阳光的拥抱,春雨的洗礼,与云朵彼此对望着,微笑着。 有几株黄色的油菜花已经先傲然挺立,在一片嫩绿中如鹤立般摇曳,每一片淡黄得花瓣都发出光来。 突然闯入的雨,洒落在树木,电线上,行走在婆娑湿润的柏油马路,突然有了另一种愉快。春雨绵绵,透过一颗睫毛上的雨珠,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是19世纪英国的米德尔马契小镇,看到一位充满理想主义的少女。她不顾年龄差距嫁给年长27岁的牧师卡索邦,想助其完成学术巨著。她把满腔青春热情都灌注在灵魂的这种饥渴中,她期待的婚姻应该要能解救她脱离少女的无知,让她心甘情愿地臣服于某个能带她踏上最崇高道路的向导。 婚前的她,已经深入窥探了卡索邦心灵那深不可测的蕴藏,在那幽暗朦胧的广阔迷宫中看见她预想的一切特质。但婚后发现丈夫迂腐自私,自己只是听众。 一个热情洋溢的年轻人,遇上累积多年知识、失去对事物的关注与共鸣的心灵,可说是最叫人沮丧的事。 原来,人与人最大的隔阂不是年龄,而是思想。她与丈夫的侄儿威尔产生感情,丈夫死后留下遗嘱只要她和威尔结婚,就剥夺了她的继承权。最终她勇敢挣脱束缚,放弃财产与威尔结合。 结束了小镇之旅,我看到因为得不到,所以心心念念,最幸福的往往是幸福来临前的前一秒,因为那一秒里蕴含了太多的期盼,真正爱是很少的对抗、很少的攻击,很多的接纳,坚持与包容
先给自己鼓个掌,在并不完全顺畅的阅读之旅中坚持了下来,为今年啃下其他大部头建立了信心。 先说说阅读体验。很多时候觉得艾略特的文风实在是太“密实”了——我也是头一次用这个词形容写作风格。她几乎从不留白,甚至有些繁冗,把每一个角色的心理动机都摊开、揉碎、解剖给你看。这种写法极其消磨耐心(阅读时更消磨耐心),却又极其精准。她拒绝提供廉价的想象空间,而是用一种近乎残酷的细腻,逼你认清现实生活的复杂。她像在操纵一台日夜不停的织布机,直到编织起米德尔马契小镇中纵横交错的厚实织锦,让每一个灵魂都无处遁形。 多萝西娅是最初吸引我的角色。以至于读到结局时,我第一反应竟也像那些庸俗的小镇居民一样难以接受,产生了一种“明珠暗投”的痛惜感。但我很快意识到,这种痛惜本质上也是一种傲慢——说明我只把她当成了一个代表“女性觉醒”的符号,而非一个渴望温度的有血有肉的人。多萝西娅不需要成为供人膜拜的圣徒,她只需要成为她自己。她放弃了虚妄的伟大名望和财产,选了一个能看见她、听见她的人。这种敢于在众目睽睽下走向“日常幸福”的勇气,其实比任何世俗成就都耀眼。世界之所以变好了一点点,往往不是因为出了多少圣人,而是因为有像她这样在微小角落里依然选择正直与温柔的人。我实在不该给一个一百多年前的女性套上新时代的枷锁,但我衷心希望新时代的多萝西娅们都能走出属于自己的更宽广的路。 另一个本书中我最爱的女性角色是玛丽。如果说多萝西娅是漂浮在云端的理想主义,那玛丽就是扎根于大地的清醒灵魂。她是书里最像“现代人”的角色,她不依附、不幻灭、不自怜,这种人格即便在今天看来,依然是女性主义的先锋。之所以说她先锋,是因为她打破了那个时代女性必须温顺或圣母的刻板印象。对待爱情,她不是在等一个王子,她是在培养一个战友。她的很多话语都让人很难想象是出自一个一百多年前的女性之口,她的那份清醒也让我在阅读过程中时不时能从米德尔马契大部分自大虚伪的男性臭气中得到喘息。 缓了一天后再回想这次阅读体验,就像真的在那座十九世纪的小镇里生活里一番。它没有现代人爱看的爽文逆袭,只有带着真实生活重量的朴素碰撞。艾略特或许就是想告诉我们,生活不是一场华丽的戏剧,而是一系列微不足道的选择。我们可能无法成为改变历史的巨浪,但正如多萝西娅和玛丽所证明的:只要守住内心的那一寸清明,即便隐入平凡的烟火,也依然是一种不曾屈服的伟大。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终于啃完了这本大部头。玛丽·安·伊万斯(乔治·艾略特)对人类心灵的洞察实在是很深刻,全书都充满了幽默的隽语和精准的评论,这个版本的翻译也不错,读起来很流畅。 此前对英国乡村的印象只停留在米特福德笔下的田园牧歌和马普尔小姐系列中的看似平静却暗藏恶意。《米德尔马契》则将我的这一印象推向更深,18世纪的英国乡村生活固然安宁,但村庄远非我们想象中的世外桃源,改革的浪潮不仅影响到乡村,也在这里遇到了最大阻滞。乡村有自己的运行逻辑和阶级组成,外来人口不会轻易被接纳(想到马普尔小姐系列中提到过,如果要到某个英国村庄定居,则一定要携带一封推荐信),尤其是当外人试图带来革新的因素,对本地的社会生活产生一定影响时。乡绅们理想的体面生活,对住房、家具、土地都有一定要求,因此城市里街道旁的住宅被视为不体面和可鄙的;在乡村里,人们固守既有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小小的物理空间中,流言一旦产生就会无法控制地迅速传播(这一点马普尔小姐也提过哈哈)。由此种种,可以一瞥18世纪英国乡村的社会生活状况,也难怪《米德尔马契》被称为社会小说。 以及多萝西娅真是一个伟大的女性角色,圣母一般的存在。多多和妹妹、小罗两位女性之间的联结很令人感动,艾略特竟然在18世纪就能摒弃俗套狗血的雌竞情节,写出如此纯粹的女性关系。 「可是等到平时占优势的正义感征服了冲动,再次向她提示待人接物更合宜的态度,那种鼓动女人仇视情敌、原谅不忠情人的拙劣意念后继乏力,无法再左右她的行动。」 「我们必须公平地指出,罗莎蒙德从来没有说过任何贬低多罗西娅的话,始终谨记她在她生命遭遇最大危机时宽厚地伸出援手。」
你要创造一个圣母,就不要只创造一个扁平的圣母,不要创造一个无所作为,恋爱脑的圣母。你赋予了多罗西亚所有美好的特质,却把她变成一个只会依附男人的女人。她的第一段婚姻失败了,你可以归结为那时她太年轻,只靠着盲目的、对爱情的想象义无反顾的嫁给了所有人都反对的人。那为什么在离异那么久之后,带着这么多遗产,却没有描述她任何自我价值的实现,让她又近乎牺牲似的嫁给一个根本没有见过几面的男人?多罗西亚对威尔的爱到底是源于什么?是对威尔母亲被剥夺遗产的怜悯?是对卡索邦厌恶威尔的逆反心理?还是源于一个年下男生对婚内失意妇女的几句关怀?为什么要把多罗西亚的爱表达的这么莽撞,这么廉价?要她以自我献祭完成对威尔的救赎?从卡索邦到威尔,只是多罗西亚从一个深渊走到另一个深渊,一个以崇拜的盲目,一个以怜悯的自欺伪装自己。你给了他们一个的结局,只是让一部分人可以相信童话。但是,我的愤怒无以言表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非常独特的阅读体验,乃至于重塑了我的文学观。 米德尔马契如同一个真实的、流动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中的人物勾勒交织。每一个人物都立体,有个性,他们不能用二元的善或恶,好或坏去评判,他们就在那里,带着自身的经历和思维方式,接纳着自己的命运。艾略特带着读者流经他们的生活,她自己的声音毫不掩饰地出现在读者耳边,以至于最后不但和众多人物成为了朋友,和作者也成为了朋友,因为她逗趣又洞见的话语常常叫人会心一笑。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看到关于这本书的短评,大多说这本书讲的是“多萝西亚和李德盖特两个有雄心抱负的年轻人因为步入了错误的婚姻而沦为平庸”,还以为这本书是讲“生活如何把人们的雄心磨平”或“原来自命不凡的我们最后都会沦为普通人”这样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发现恰恰相反,这本书讲的应当是“我们如何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依然保持自己的棱角”,或者用多萝西亚的原话:“我们如何保持战斗”。 显然本书真正的女主角是多萝西亚,虽然作者给她的笔墨并不算多。对于多萝西娅,作者显然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开始时,大家觉得她选择有多不明智,结尾便会意识到她的品行有多么值得敬佩。开始时妹妹西莉亚对她的建议听上去有多么有道理,结尾时西莉亚再提建议却反衬出西利亚的境界多么狭隘。正如作者借李德盖特之言所说“她把男人当做朋友”,寡居后又有钱又有地位的多罗西娅不仅能够像男人一样影响整个社会的上层建筑,也以她特有的崇高的奉献的心,将身边人从情感危机与生活危机中解救出来。用一句最适合的网络用语来讲,大约是“女士大义”。多萝西娅总是关心身边的人,精神百倍地想要做点什么事,对知识有无尽的渴求,想要为社会做贡献,致力于让整个米德尔马契都因为她的举动而变得更美好。我非常喜欢多萝西娅,她太有活力了,太旺盛的生命力,太强大的共情力,做起事起来毫不含糊(且她做大小决定都深深遵循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原则,比一拍脑门子就做决定的男人女人强太多倍),极具魅力和魄力。 李德盖特身上有很好的品质,他热情乐观,野心勃勃,不愿因循守旧,不愿做那安全的“大多数”,不过这些特点的背面就是会惹怒众人,因为特立独行而引起“大多数”人物的不满。李德盖特是善良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依然缺乏处事智慧,没有预料到人际关系是复杂的,生活是需要经验的,财富是需要管理的。但我依然很喜欢他,因为我认为他是一个很负责的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妻子。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很多地方都看到评论说,李德盖特是因为娶了一个生活消费很高的妻子而导致了他的负债,其实看过书的人都知道显然并非啊,李德盖特自己一开始花钱也非常大手大脚,也没太把负债当回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理财…… 这本书里有非常多的夫妻,每一对夫妻都各有特色,每一段婚姻都具有其独特的生命。其中最为模范的大约是葛尔斯夫妇,两个人都本性极好,舒服的相处模式就是一个人抛出自己的情绪或问题,另外一个人能够承接住,因此他们培养出来的玛丽也有很强的心力和很大的格局(和李德盖特夫妇以及卡索邦夫妇的相处模式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啊)。其次就是玛丽和弗里斯。弗里斯确实是笨笨的蠢蠢的……但这对青梅竹马特别好磕,玛丽一直在引导小竹马的成长。大女主玛丽表示:我找一个更好的人轻轻松松,但是他离了我将一事无成。多萝西娅和威尔应当是作者想要展示的最理想的最灵魂的爱情,两人志趣相投志趣,相处轻松愉快,互相敬重珍爱。有趣的是这一对组合,女方有地位,有钱,有话语权,受人尊敬,男方没钱,没工作,因为种族和家庭而受人鄙夷,是否可以视为一种权力结构的颠覆?(不知道啊,我只觉得没人配得上我们多萝西亚。而且我觉得她最适合的工作会是居委会主席或者支部书记之类……) 书中还有好多的画面让我难以忘怀。如威尔辞别独自步行,多萝西亚乘着马车经过而未回头。布尔斯特罗德前科被揭发,妻子换上一身丧服走到他旁边,与他相视而泣。罗德蒙莎的眼泪让毫无结婚打算的李德盖特在三十分钟内向她求了婚。里德盖特家的狗幽怨的看着威尔躺在他们家火炉旁地毯上。多萝西娅与李德盖特在最后敞开心扉的交谈。还有整个米德尔马契的群像。 我认为这本书为我打开了关于社会关系和婚姻的两扇窗。社会关系是动态的,多变的,相互制约,相互牵连的,再理想主义的人也难以不受社会关系的影响而独善其身。婚姻关系难免受到两方个性的牵扯,倘若一方想要垄断话语权或对方的行动权,都会导致婚姻像坟墓。好的婚姻当是互为后盾,同舟共济,承担责任。 在开始读这本书之前没有想到会给我带来这么大的影响,以至于我现在回想到自己看的一些网文都觉得太浅了,没有系统就没有深度。除此之外,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我对人的包容度又提高了一点点。虽然这很cliche,但是当老师问我们,你们为什么要读文学的时候,刚刚读完米德尔马契的我想到的答案是, ascetic pleasure, build intellectual muscle and cultivate compassion for humanity.
《米德尔马契》我很喜欢,和《白鹿原》类似都是在一个固定的小地方,对一群人一段时间生活的写照。 对比起来看,就能明显感觉这部作品没有预设的东西,是非黑白都随着画卷慢慢铺开,有种“生成”感,这一点是我最喜欢这部小说的地方。 当然就如兰辛批判的,还是没有跳出“好女人”的这种维多利亚时代的情节,这点的局限性,我认同,但,再也没有更多的了。 多萝西亚一开始对于感情选择的是她的投射,她对于智识的向往。因为这股光芒,她把所有的自我压缩了起来。 一个有继承的财富,有思想追求,有远大格局的女性,她无形中就会对周边的人产生一种压迫,就像书中,她分珠宝时对妹妹的影响一样。我们往往留心到压力下的那一方,比如妹妹活在阴影里,却看不到光芒的那一方。她太明亮,太优秀,太完美无缺,所以更看不清自己。 她一选择,就是深渊。几个月的时间,她便知道自己错过了自己生命中的朝气、欲望以及瑕疵。 后一段的感情结局作者处理得很模糊,他们为了避嫌隐居到伦敦。其实我觉得多萝西亚当时就是在叛逆中选择了威尔,他未必是她最佳的伴侣,她应该多给自己一些空闲的时间,多认识一些人以后再做决定。 所以,我怀疑托尔斯泰的《安娜卡特琳娜》,是对于多萝西亚的一个“分身”的续写。 罗莎蒙德就是一个小镇里最美的那个瓷娃娃,她符合男性对于女性的一切幻想。但是当你走进一看才知道,里面是一个大大的空洞,她可以什么都是也可以什么都不是。唯有金钱能维持她体面的运行,她的钢琴,她裙摆上的蕾丝花边,和她都一样,是精美的摆设。我记得以前读过一本小说,主人翁也是一个牙医,他的妻子就和罗莎蒙德类似,他在中年的时候,厌倦这样的生活,于是抛妻弃子开着家里的卡车逃离。 这部小说代表的时代还是太“美”了,生活是连续的,意义跃然纸上。不像现在,残缺,空洞,无力,分裂。
五星推荐。读完此书,爱上乔治·艾略特。她的幽默、机敏和聪慧,常常逗得人忍俊不禁。 艾略特的文笔像一把精密的刻刀,刀刀见形。无论是人物的外形、内在的品质,还是灵魂的卑劣和高洁,都能立体而饱满地呈现在读者面前。真正的人性剖析,融合在活生生、千丝万缕的隐秘关系里,所见其中相互依存的信念和行为。 小说仿佛是一场精妙绝伦的舞台剧正在上演,描绘出一幅十九世纪英国乡村的群体面貌,然而群体中的人物却个个生动、鲜活。精辟的语言,如莎翁剧目,处处有金句。 来吧,拿把椅子坐下来一起欣赏吧。看完了准备买纸书,好作品要留在身边,常读常新。 我不知道别的版本的翻译如何,这个版本的翻译很传神。尤其是艾略特喜欢用暗喻,翻译作者做到了把她的反讽又风趣的韵味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很值得读者好好回味。
No.171 4.5⭐ 乔治·艾略特(英) “一个人的溪流里有鳟鱼,就是很了不起的优点。” 用一天读完了这本快一千页的书,透过书页,看到了许多“特蕾莎”们的故事,似乎明白了乔治·艾略特为何写下这本书—— “许许多多的她们,也许没能活出史诗般壮阔的生命,没能做出影响深远的事情,但她们的天性从来不是千篇一律的。” ▪ “那时我什么都能学到。” 未满二十岁的多萝西娅憧憬着婚姻,不是为了浪漫爱情的悸动,而是源于对知识的饥渴。她期待着,会有一个充满智识的年长男性,带领她走入知识的高塔。他会推开“图书馆”的大门,也会带她踏上“草坪”,她的婚姻会让她脱离“少女的无知”。 正是因为这种期盼,让她崇拜与恋慕那将近五十岁的男人,一个总是故意摆弄学识以吸引她注意的卡索邦。也许在这份敬慕里,甚至没有爱情的身影。多萝西娅是早熟于同龄的女孩的,可是这份早熟并没能让她逃开婚姻中的“陷阱”—— “她预期在丈夫的心灵看见宽广的大道和开阔的清新空气,如今却只找到小小厅堂与哪里也到不了的曲折小径。” 想通过婚姻达到的地方,不一定是我们真的想去的地方;想通过婚姻去翻越围墙,说不定会建起新的围栏;想通过婚姻成就自我,也许只是一场幻影。 ▪ “我不能让你生命的尽头污染我生命的起点。” 玛丽真的是我的“意难平”,初登场的她那样的清明与理智。因为社会对女人的要求是“不需要太多的智慧”,因此连读多一本书都成了一种“过度”。可是玛丽还是会读,也许她也没有想通过阅读去改变什么,她只是有一种韧性在。 面对一事无成又不思进取的追求者,她的言语是拒绝的,那时候清醒的她是如此的迷人。 尽管后来她还是不得不承担起“救赎”男人的“责任”,也无可逃避地成为婚姻的牺牲一方,就像《理智与情感》里的姐姐一样要接受“浪子”,她也仍然是有着独特的魅力,社会强加于她的“责任”是无法完全熄灭她灵魂里的火光的。 也许在阅读时我们会因某些选择或情节生气,但是我仍然想把这本书安利给所.有的女孩看!爱、婚姻与自我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