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来
一个乡村少年,带着逃离的渴望参加了一档“互换人生”的综艺,从此再也无法回到匮乏的生活。 只想赢,却不知自己能做什么的“小镇做题家”;在饭桌上高谈阔论,对眼前的苦难不置一词的大学教授;努力融入城市中产,改名换姓的咖啡师……主人公以肉身撕开人们的伪装,又将谎言视作抵抗偏见的武器。 从无知到略知,从小地方到大城市,我们注定要带着裂痕生活,正是这些裂痕,赋予我们生命的厚度。
普通人想跨越阶层到底有多难?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么一段很现实的话: 一个家族的兴旺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努力: 爷爷奶奶在农村站稳了脚跟,你爸爸才能进县城; 你爸爸在县城站稳了脚跟,你才能够进省城; 你在省城站稳了脚跟,你儿子才能去一线城市; 你儿子在一线城市站稳了脚跟,你孙子才能争取更大目标。 一个家族的兴旺都是靠几辈积攒下来的,不是靠一个人单打独斗。 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努力,每一辈都竭尽所能去托举下一代更上一层楼。 我们每个人都想当爽文里面的男女主,可现实中真正能逆袭翻身的又有几人呢?这个世界有太多太多的人和作者一样,大家都只是万千小镇做题家的其中一个,依靠“做题”一路打怪升级走出小镇,他们已然是命运的宠儿,只是这些人习惯于仰望高处,却鲜有人回看来时路,于是他们便难以察觉自己的幸运以及身后落下的更多同龄人。这些“做题家”们带着各自的小镇所赋予的韧性和脆弱闯入都市,完成了前半程的“改命叙事”;但当他们真正站在这个“新世界”里,才发现:原来考试只是门票,不是通行证。 回不去的故乡,融不进的异乡。不断地流徙,或许是我们这代人的共同处境。 在乡与城之间,他们一度怀疑自己到底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家乡似乎已经成为回不去的乡,而城市落户难、房价高的诸多现实因素又将他们牢牢地定在“外来人”的标签上。他们都是一株株被城市化连根拔起的植物,在陌生土壤里艰难抽芽。在乡与城的距离中,他们所背负着的沉重的身份标签和时代所赋予的“漂泊”感,正在努力缩短两者间的距离,可回过头他们却发现,家乡是回不去的记忆,城市是可能融不进的未来。 你和故乡的距离,就像和你站在田埂上聊天的发小突然向后退的那半步。我们尽管同处在一个地球上,但我们共享的或者拥有的不是一个世界。也许等到有一天,大家都白发苍苍,年龄和岁月把这一切隔阂都做了重新的消解,到那时,我们才能再坐到一起回忆儿时那些美好的故事。 《凤凰籽》中的主人翁何尝不是这样?一个曾奋力想要逃离故乡去往更广阔世界的乡村少年,一个曾急切想要找到本我的小镇做题家,通过“互换人生”这档综艺节目成功挤进城市,在都市里改名换姓、说谎伪装,却最终把自己活成“没有名字的人”。直到有一天他停步回望,才发觉,自己拼命逃离的,从来不是“贫穷”两个字,而是“被看见”的恐惧。 我们生活在人和人无法互相看见的事实中,有些人出生在罗马,有些人出生就是牛马,而这些落差是我们每天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能总是活在对事实的不满中。所谓“改命”,也不过是把曾经羞于启齿的,变成无需解释的;把曾经拼命割舍的,变成随身携带的。抛弃过去,再从身体里长出一个新的人,这事儿本身令人向往。但我想,真正艰难的,是如何让那个“新的人”与旧日的自己对视时不闪躲。我们注定要带着裂痕生活,正是这些裂痕,赋予了我们生命的厚度。 世界变化很大,却少有人真正生活在里面,大家只是花掉毕生的积蓄安置一个美好生活的幻想,我们被幻想引领着,最终失去自己原来的声音和面貌。我们应该多回去看看,因为人只有回到起点,才能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远,才能知道自己真的永远不会回去。所谓的故乡,也从来不是地理意义上的某个坐标,而是那个允许我们笨拙、允许我们破碎、允许我们不必成为“别人”的温柔之所。人这一生,不过是从一个“回不去”走向另一个“回不去”,而那些被我们背在身上的、藏在裂痕里的、始终不敢忘的,才是我们穿越所有“新世界”时,唯一不会过期的通行证。 我想,真正的“改命”,也从不是彻底斩断来时的根须,而是带着那身泥土的腥甜,在异乡的土壤里,长出一个既能仰望星空、也能俯身拥抱那个曾经惶恐不安的自己的——完整的人!
很少见的题材,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不怎么看社会性的小说,还是蛮新奇的体验。想到当时是读到一篇公众号看了简介后加入了书单,说“东来的文字气质很独特,像火焰在水中燃烧,轻灵之余,带着一丝灼痛,这也让人物悲剧的命运,少了些悲怆,多了些诗意!”想来还真有点这种火焰在水中燃烧的感觉,总之整本书读下来都是闷闷的,灰色压抑的色调。 有人评论说角色塑造脸谱化,但我觉得不是什么问题,角色一般为了故事而生,而角色本身也可以作为象征出现。整本书可读性极高,两天就看完,这是我阅读生涯中都很少有的速度。情节比起角色更吸引我,引着我想知道角色最后怎么样了?杨克森到底是怎么死的?而“我”又去了哪里呢?虽然真的读到了那部分的时候觉得有点平淡,但也还是依然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东来在序言里说,裂痕赋予我们生命的厚度,我想如今能有这样的小说揭开社会的一角,我觉得是很值得的。在今天的世界,人们往往不再纠结于保家卫国,古时候人们“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的情怀,确实在今天的社会很少见了。但并不是人们缺少了激情,而是社会形态慢慢转变为对自我的观察与认识。外部相对和平了,内部的争斗就开始了。总之,人们的一生确实都在为什么而战。 移民文学多见于美国或者欧洲的潮流,却很少看见有如此细腻的属于“中国人的迁徙”故事,从乡下到城市,小镇做题家的选择与困境,而在今天这个上升接口越来越小的社会中,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迁徙者一般都有着很浓烈的“关于我是谁”的疑问,而我想起在阅读《同名人》的时候也有着相同的观感,只不过是不同国家的人,但困境基本一致。对于恋爱中的选择,人们都更倾向于同村的人或者相同背景的人,同样的无法融入,同样的文化冲击,同样的找不到自己的故土。其实对于很多人而言,“大抵心安即是家”的心灵境界都属于可遇不可求的一部分,更何况更宏大的命运和挣扎呢? 结局相对而言没什么太大的波澜,有种戛然而止的感觉,但反过来想想,作者自己也才不到40岁,而再后面的人生,写出来了,反而有失真实,不如给“我”一个自由的选择,无论他最后去了哪里,确实都希望他幸福。读完想想,还蛮希望杨克森还活着的,想他如果战胜了困难,带着那个有点碍眼但说不定性感的伤疤生活,会有什么样的不同的人生(我觉得还是有一部分人群很青睐这种疤痕的,其实可以试试cosplay)。也想想,如果当时“我”在杨克森说想离开的时候给他一个拥抱,他会不会选择不离开。 其实一开始我是觉得这本书似乎不对我的胃口,尤其是看到“文坛新秀”这种标签,而且一开头确实让我觉得文字不精炼,人物也没什么吸引我的地方。但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开始,就慢慢的,甚至是迫不及待地读下去了。可能是燕子巢真的有这样的魅力吧,也或许是主人公虽然一直没有让我很喜欢他但又在用一种别样的魅力吸引着我吧。他拧巴,逃避责任,早慧但却没有真正的成熟,生活予他而言就是裂痕一般的痛。整本书整体偏灰暗悲观,但我知道生活中就是有这样的人,甚至我自己也见过一些带有这种裂痕的人,永远都在奔波在寻找归处的路上。他们很真实,很功利,很市侩,想要融入更高更辽阔的社会,但他们又有什么错呢?甚至社会本身需要这样的人。 广阔天地,大有可为,但到底要多有为才能算有为?人的一生要怎么走才能幸福呢?正好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在听《我想要》,那句歌词:多少理想 埋进了土壤 再用力地生长 谈不上迷茫 也在找方向 只求不卑不亢。月亮,地霜,姑娘,黑床,爱情和理想,琐碎又无趣的人生...是凤凰,但也是草籽,“我”的父亲李国胜那句:“有人朝前走,但我就是想往后走”,反而还显得有点大智若愚的通透。没有“必须”的离开,借用一句《镖人》里的话:谛听,我们从来都有得选。
迫不及待读完东来的新作《凤凰籽》。读后的最初感觉大部分是难过和震惊。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后,我感受到了作者的深意。东来细腻的文笔和对人物富有层次的刻画,加上娓娓道来的叙事结构。让我再次坚信,东来就是我最喜欢的当代中国文坛杰出作家。 小说主人公所处的环境和我长大的环境没有重叠,我也十分不习惯小说中几乎全员恶人的设定。在我的印象里。人穷更应该有志气,多少莘莘学子因为考上大学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但是我从未想过在生活的巨大转变下,暗流涌动人性和扭曲的心理。当然东来选择了一个极端的个例,糅杂命运和巧合,经过了艺术的加工展现在读者面前。让我在震惊之外陷入了深思。 我在阅读《堂吉诃德》的时候曾读到了勒内·基拉尔的三角欲望--桑丘没有欲望,是堂吉诃德把欲望投射在桑丘心里使他产生了欲望。当时的我还对这个理论不以为意。 在《凤凰籽》里,基拉尔的这一理论被完美地具象化。主人公“我”终身的欲望和选择就是养父母一家的完美镜像的映照。“我”选择了杨克森挚爱的化学,养父杨爵热爱的古典音乐,并求娶一个神似养母杜丽的女人。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有姓名,连痴傻的母亲也被叫做“菊妹”。但是“我”,通读全文,只提到一次在被正式收养以后改了姓,名字也没有提到。 是的。相较于做咖啡的“安迪”,“我”手中有更好的牌面--学历,但我没有“安迪”的出人头地的大志向和不择手段地攫取金钱的欲望。“我”好像终身被困在了教授一家小洋楼的狭小房间的格式装饰物里--民国的水晶吊灯,土耳其的挂毯,限量的版画……以至于当我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这一切后依然迷茫不知所错。 小说里另一个被困住的人是养母“杜丽”。也许她的悲剧源于她的原生家庭。她继承了她母亲的强势和偏激,导致了夫妻关系的疏离,儿子的自杀,看似表面完美的家庭,实际千疮百孔。如果杜丽的内核不是陷入对完美的执着的追求和无止境地攀附被承认的妄念,那么她所拥有的已经让世界上大部分人都羡慕不已。但是为何她还像被抽掉灵魂的猴子一样盲目地捞起水中的月亮?她为何要羡慕她的妹妹在斯城有更大更豪华的房子,难道她所拥有的学识和经历不能弥补物质上的少许的不足?这一点是我觉得小说中最割裂的地方。 斯城,上海,大都市。有着香港,东京,纽约的繁华,巴黎的浪漫气质。更有着其他大都市没有的那一度的没落和坎坷经历。生活中城之内的人们多少都有些作茧自缚。斯城的人们都看着他人的生活,他人的欲望,妄想活成他人的样子,遂然忘记了本体的主观的意向。这才是最可悲的 ,不是迷失的人性,和囤积填不满的欲望。 我对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没有丝毫的好感。也许在他把母亲卖掉换了2000元的时候吧,他也把自己的灵魂交换掉。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行走的镜子,勤勤恳恳映照的也只是世间一切丑恶的人和事。讽刺的是,斯城一点也不缺这样的镜子。 再次感叹东来老师小说的设定的精美和深刻。虽然读完有些许痛苦和失落,但是我庆幸我的坚定,起码我没有被困在镜子里。
(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再思考和写过东西了,去年我终于是爱上了阅读,而今年,我想自己能够输出一点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参加了变形记的农村孩子在结束拍摄之后的人生,贫穷的父亲去世,痴傻的母亲带着刚出生的妹妹改嫁,为了生存,被城市的“父母”收养·······主人公一直想要抛弃掉过去,去过一种城里人的人生。 本书中所讲述的城乡、贫富的巨大差距,一个农村的孩子感受到的不适,是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真真切切感受过的。 第一次深刻的感受是从镇上的初中考到了市里的高中,在镇里,大家都是从村里来的,差距不大。到了市里的高中,第一次见到了“城里的同学”“有钱人家里的小孩”。上高中的第一个学期,我在我们班学号是1号,因为我的中考成绩在这个班是排第一的,我深刻记得在我前排的男同学听到我学号是1号的时候那个震惊错愕的表情。 “怎么可能!!”这是我从他眼里读到的意思。 我记忆中还有一次,一个同学带着轻蔑又看不起的眼神说:“我考考你,菲尔普斯用粤语叫什么?” 现在想来好好笑,有幼稚,但是我当时真的因为这种看不起,奋力读书,想要摆脱农村的土气。 后来,到了大学,我见识到了一个更加巨大的世界。我在大学的一个重大课题是,怎么学会接受这种巨大的差异。 我向爸妈要很多生活费,不在吃穿用度比别人差。 我看很多心灵励志类的书籍,去接受自己心里不平衡的状态。去看清,学习成绩在大学甚至以后的人生都不再作为衡量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而性格、为人处事的能力、家世这些以前不被重视的东西对以后的人生逐渐发挥作用。 就如书中所说:“做题家”们带着各自的小镇所赋予的韧性和脆弱闯入都市,完成了前半程的“改命叙事”;至于如何在异地落地生根,如何在流徙中安顿自我,则是后半程更为复杂的命题。 慢慢,虽然我还是自卑,但是我好像学会了并且能够自洽。我渐渐知道,有些东西一开始就整定的,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到这里已经很好了。我不再强求追上或者改变,我只想让自己变得比以前好就行了。 书中说, 一个人出生于何时何地,周遭是什么,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吃进什么,家庭什么样,决定了你最初看待事物的方式,决定了你怎么认知自我,之后无论走出多远,底色不会变。 我想是的。
凤凰籽 一、把小镇青年的城乡夹缝活态写透,满纸都是真实的人生褶皱。故事里的乡村少年因一档互换人生综艺闯入都市,见识过养父母家的水晶吊灯、土耳其挂毯,回头再看故乡那条连乡村中学都被撤销的小街,这份惨烈的参差直接戳中迁徙者的心底事。少年拼命改乡音、学城市的审美趣味,却始终融不进都市的钢筋水泥,就像被连根拔起的草籽,在陌生土壤里艰难抽芽,这份想逃又逃不掉、想留又留不下的拧巴,不是刻意煽情,而是每个从小城走出来的人都尝过的滋味。就像周作人所言“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可少年的故乡成了回不去的远方,都市又成了融不进的他乡,这份拉扯写得太戳心。 二、撕开现实的遮羞布,把阶层差异和流量假象扒得明明白白。节目组把少年的乡村困顿剪成猎奇的景观,用所谓的“逆袭”叙事赚足流量,热点散去后,少年和家乡又被抛回无人问津的角落,这正是当下媒介时代最真实的写照,让人看清所谓的“人生互换”,不过是一场被消费的闹剧。还有饭桌上高谈阔论、对眼前苦难视若无睹的大学教授,改名换姓、靠模仿城市符号伪装自己的咖啡师安迪,这些人物不是扁平的标签,而是当代社会里不同阶层的缩影,他们的存在让故事跳出了单一的成长叙事,变成了一面照见现实的镜子,让人看清繁华背后的虚伪,也看懂小人物挣扎的无奈。 三、不熬鸡汤不造逆袭,只讲普通人在时代浪潮里的被动与坚守。故事里的少年从始至终都不是天选之子,他像无数小镇做题家一样,只想靠读书赢一次,却连自己真正想要什么都摸不清,闯过了考试的关卡,却发现人生根本没有预设的白线。他被时代的浪潮推着往前走,从乡村到都市,从懵懂到迷茫,一路磕磕绊绊,带着家乡的黄土,也带着成长的裂痕,这份“被动的前行”写得太真实,没有开挂的人生,只有摸爬滚打的日常。就像书中所说“我们注定要带着裂痕生活,正是这些裂痕,赋予我们生命的厚度”,它不告诉读者该怎么活,只让读者看见真实的活法,看见那些在歧路中跋涉的人,如何带着来路的印记,一步步往前走。 四、文字通透如镜,把细碎的情绪揉进叙事,读来满是回甘。文字没有华丽的辞藻,却像玻璃一般清脆通透,把少年的迷茫、愧疚、不甘,把城乡碰撞里的细碎情绪,都揉进字里行间。写少年回望故乡时的惦念,写身处都市时的失重,写与启蒙老师月龙重逢时的释然,这些情绪没有歇斯底里的表达,却像温水煮茶,慢慢浸润人心,读到深处,只觉喉头发紧,心里发酸。这种文字的力量,不是靠炫技,而是靠真诚,把迁徙一代的隐秘心事,都写得明明白白,让每个读者都能在字里行间,看见自己的影子。 这本《凤凰籽》像当代版的《远大前程》,同样写少年在阶层跨越中的成长与迷失,却比狄更斯的故事更贴近当下中国的现实,少了传奇的滤镜,多了人间的烟火与无奈;也像带着本土温度的《人性的污秽》,同样探讨身份重构的困境,只是菲利普·罗斯笔下的身份跃迁是主动的选择,而这里的少年,更多是被时代浪潮推着走的被动,这份被动,恰恰是我们大多数普通人的人生底色。 人这一生,大抵都逃不过来路的牵绊,就像种子走到哪里,都带着泥土的印记。那些从乡土走向都市的跋涉,那些在身份夹缝中的挣扎,那些带着裂痕的成长,从来都不是人生的缺憾,而是刻在生命里的印记。前路漫漫,或许没有标准答案,或许永远找不到真正的“原点”,但那些走过的路、见过的人、经历的事,都会化作生长的力量,让看似无根的草籽,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慢慢扎根,静静生长。所谓的归途,从来都不是回到起点,而是带着来路的印记,在前行的路上,活成自己的原点。
作者很有野心,试图用真人秀的嵌套结构表现真假虚实的张力,少年主人公不仅被差异之“真”,也被一场节目带来的谎言之“伪”催熟。然而,这种需要高强度情节驱动的结构最终反噬了文本。 我十分遗憾这本书让作者比起小说家更像编剧,让想争取话语权的群体更加远离了文学。“既无故乡也无吾心安处的人生”这个框架本可以承载更沉实的东西,但最终呈现出的却更接近某类华语影视剧本的急促感——人物是社会症结和集体伤痕的展柜,贫穷和自尊是香烟里的齑粉,意象库里有梅雨、自杀、古典音乐和赌债,人和人的互动除了沉默、爆发便是单方面巨量倾吐。 叙事节奏快而空、悬念草率、情节冲突生硬且多处漏洞(比如在信贷禁令、废纸回收、婚姻法等行业常识上的失真),抵消着作者珍贵的细节编织和环境描摹,以至最终引起的厌烦大于好奇。好像一个不负责任的访客来到我家,风风火火打开了所有门窗却迟迟不关上,冷风穿啸模拟出某种虚假的内心风暴,萦绕的雾霭直到吸进肺里才发现是霾。 ——以为捕捉到了乾坤运化的能量,实际却是劣质情节引擎的尾气,是低投入的刺激扬起的尘土。 我常想象,如果作者敢于抛开这些障目的设置,撕开男主人公的皮囊,直书自己身为女性的困惑、欲望、愤懑,写下她与周遭的真实疏离,那么所有这些用于钩住读者的手段,是否会显得多余?而当故事强行抵达结尾,那位独居于废墟之上宛如地母化身的“巫”,也实在和从来不曾有强烈母系联结的男主人公的故事很割裂。如果换成“她”,换成一个不会只是和有好感的年上女性发生关系、弃失智母亲和妹妹于不顾、在学费以外还需操心月经贫困、就业歧视和结构性劣势的人,这个与独身女巫相逢的结局是否更有意义? 为了藏起仍与之订盟的人生,藏起她还在使用的那只沙漠中的水龙头垂坠的甘露,作者采用大量如压缩包般的旁观者见闻来构建叙事的表层。敢于指涉“北广深”,却对“上海”二字讳莫如深;大段独白看似恳切,内里却闪烁其词。序言中她许诺揭示千万人的真相,其笔下人物也确是“人山人海”——每个片段单独拎出来或许鲜活可观,但拼凑于一个角色只显得影影绰绰堆叠繁复,远不是人性应有的矛盾统一。 不同于人性复杂的张力,“繁复”是一种原地踏步,是静止的叠加,而非生长的结果。 杜丽,田微清,安迪,以及本人“我”,在种种人生事件中缺乏一种持续的、主动生成的价值动机。 抛开全书“谎言”的结构光环,杜丽那么多年的深造和任教履历也没有让她学到半点儿化解原生家庭阴影的知识;职场精英田微清刚走出原生家庭半步吃了亏就又缩了回去;安迪和原生家庭割席后以婚姻诈骗犯的姿态永久放逐自己于家庭之外……他们的痛苦,仿佛只是为了证明“人生实苦”的单一命题,所有人都在不甘与虚荣的驱策下,沦为都市幻景中坐立难安的不速之客。 不管是杜丽夫妇这样成为高校教授的初代做题家、还是国胜这样拒绝都市返回乡村(代表着良莠淆杂的传统)的初代躺平者,做题家里的幸运儿、做题家里的普通奋斗者、做题家里的纯血本地人、或早早失去做题资格的咖啡师,仿佛但凡不是德才双馨的老钱后代便结不出善果。可作者在关上了一切可能解脱的出路之前,却没有展现正常心智成年人该有的基本韧性(去高消费场所装大款并苛责服务生不是韧性),这种痛苦和无望何来说服力? 当痛苦失去其具体、坚忍的质地,当无望沦为一种预设的结论,便失去了触发深远回响的能力,最终可能只让读者归咎于“应试教育下两代人对意义把握、感知能力的缺失”。 于是和我身边活在现实世界的独生子女/村镇青年朋友们不同,书中几乎每个人都像是被动的纸片,写上什么情绪便是了,找不到自然生长的纹理,再多血色溅染的故事也难掩苍白。 也许串联起这些情节的不是小说人物的心智和选择,而是故事之外她预设的议题关键词,以至整本书越到后来越像一本时代热帖或者知乎长文的精编合集。而读者也被别上看客的胸牌:不需要思考,模糊的共鸣最好;不需要解救,只哀叹同情就好。 —————— 为一本不满意的作品花时间敲出很多字,上一次还是莫言的《鳄鱼》。只因为我仍然希望她继续写,九零后作家里她是我看见的少数愿意直面宏大社会问题的人,这难度当然比意识流和私写作要大得多。我期待她以及其他成长中的华语青年作者,能进一步淬炼笔端,真正复现一代人所经历的真实。
命运这种东西,说来玄妙,其实是个人与所寄存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它是如此随意,以至于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出身!出生地、出生的时机、出生的家庭……就像一场豪赌,在出生前便已经开始,在出生的一刹那揭露底牌——此后余生,无论接受与否,都要沿着这个原点向前……所不同的是每个人的人生轨迹是如此不同——有的人画出的是花朵,每一次沿着花瓣的曲线出发,都会在不久的将来返还到原点来汲取营养;有的人画出的是一个圆或椭圆,原点出发而终究回到原点;而有的人,一旦走出就再也没有了原点,他的出走本来就源于原点的陷落——而这,尚值得庆幸:“我没有原点可以回去,只能沿着道路向前,道路四通八达,道路相互串联,道路没有终点,走在道路上的人可以向前,这是最好也最无奈的事。向前,向前,会无路可退,但不会无路可走,如此,称得上幸运”。 最后的“返乡”,正如通过月龙说出的话“人只有回到起点,才能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远,才能知道自己真的永远不会回去。但如果不回去,便没有真正可以辨认的坐标”——而“我”的回到原点的所见所闻所亲历,无一不给予了更多“不再回来”的理由……对于“我”来说,路在脚下、路在前方,唯独不在身后。 第一次读东来的作品,文本也许是简单的故事,书中人也许是普遍的存在,而于其中的挖掘与洞察也恰到好处……这个时代的记忆值得被书写,这个时代的伤口需要被舔舐,这个时代——用狄更斯的话说吧:“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简言之,那个时代跟现代十分相似,甚至当年有些大发议论的权威人士都坚持认为,无论说那一时代好也罢,坏也罢,只有用最高比较级,才能接受”…… ——只要是我们用自己的意志力的选择步入的时代,就请一直走下去吧,原点已无意义,或者说,终点便是原点。
《凤凰籽》这部作品以“变形记”为引,铺设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命运轨迹。故事从偏远贫困的少年与城市教授家庭孩子交换生活开始,起初以为会是一本常规励志书。交换经历让少年看到了另一个世界的模样,愤怒与不甘成为他奋斗的动力。然而随后急转直下的情节——生父猝逝、母亲改嫁、少年孤身半工半读——虽残酷,却依然让我期待着一个逆袭的故事。 但后续发展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 教授家庭收养了他,我一度以为这是善意之举,却没想到背后竟是纪录片拍摄的三十万酬劳。而当教授亲生儿子因实验事故毁容自杀后,养父母竟将责任归咎于少年,认定是他“害死”了他们的儿子,只因自杀前一天晚上“我想离开”这一句话没告诉他们。读到这里,我在震惊中彻底失眠——故事没有走向救赎,而是坠入了更深的误解与抛弃。 成年后,当电视台试图采访他时,养父母向媒体宣称:“是他害死了我们的儿子,而且忘恩负义。”几乎摧毁了他艰难重建的生活:事业受阻,婚姻告吹,他再次坠入孤独。 掩卷之际,心中充满复杂的压抑。养父母确实曾是他的贵人,助他获得优质教育,可他们的“善意”从一开始就掺杂着利益与表演,最后的指控更显得残忍。而主人公始终活在他人叙事的阴影下——从纪录片里的“凤凰男”,到养父母口中的“罪人”,他的真实自我从未被看见。 这或许正是小说最锋利之处:它撕开了“变形记”类叙事常有的温情面纱,呈现出命运交换背后真实的代价与人性的复杂。当善意与利用纠缠,当恩情与伤害并存,一个人要如何挣脱标签,走出他人的剧本?
大概率会被喷,但我还是想说 《凤凰籽》的主角无疑是幸运的。亲生父母给了他生命,养父母给了他容身之所,交换的伙伴分担了他的命运,节目组发现了他的价值,老师坚持拉他上学,酒吧的朋友给了他归属感,女友给了他爱情。无论这些人怀揣怎样的私心,他们都实实在在地改变了他的命运。 然而整本书读下来,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情。问题不在这些人身上,而在主角自己——他似乎丧失了感受善意的能力。养父母的收留是“交换”,老师的帮助是“职责”,朋友的接纳是“各取所需”,女友的爱是“情感依赖”。在他的滤镜下,所有善意都被简化成利益计算。 他悲剧性在于:命运已经转好,他的心却还困在过去的创伤里,无法走出来。
千禧年带来的打工热潮,青壮年逃离,老人小孩留守。人们像候鸟一样迁徙,去北上广深那些大城市,所有人都想一晚上发大财,欲望在钢筋铁泥的城市日益膨大。他们在固定的时候像候鸟一样回来,固定的时候再离开。 故事中一个乡村少年来到了魔都上海,新的衣服,新的鞋子,新的爸爸妈妈,新的同学老师。他不会用马桶,没进过商场,没接触过电脑,没吃过没喝过没见过。 城里来的少爷就当是体验生活,乡村里的土娃可是一辈子要和土地打交道。“你回来,你还是你,我回去,却不是从前的我。” 只记得有一期《变形计》,结尾乡村少年说道:“我的麦子熟了。” 我的麦子熟了,我也该回去了。 曾经看过《变形计》的都兴许都能回忆起来,在纪录片里,乡村孩子的窘迫会被放大,情绪会被放大,贫富差距会被放大。 媒体通过剪切、拼接,它可以变成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当然,纪录片也是一样,羞涩、局促、愤怒,嫉妒,全都暴露出来了。尤其是嫉妒。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做不到平视自己,通过比较,或仰视,或俯视,于是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条巨大的鄙视链。人口流动上人们也有自己的鄙视链。大地方瞧不上小地方的,城市的瞧不上乡镇的,乡镇的瞧不上农村的。在农村也有他们的鄙视链,家财万贯、儿孙满堂的瞧不起家里没钱但儿孙满堂的;家里没钱的但儿孙满堂的瞧不起既没钱又没天伦之乐的。 有些网友评论说这本书是小镇做题家的自嬷,我不同意这个观点。首先作者也在自序中提到有一部分是她真实的生活,一个出身边远来到上海谋生的经历,一个同样是小镇做题家的成长叙事。张爱玲写《小团圆》的时候说过: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深知的材料。”因为经历过,所以懂得。 跨越阶级这个社会范本太宏大了,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一个家族的兴旺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努力:爷爷奶奶在农村站稳了脚跟,你爸爸才能进县城;你爸爸在县城站稳了脚跟,你才能够进省城;你在省城站稳了脚跟,你儿子才能去一线城市;你儿子在一线城市站稳了脚跟,你孙子才能争取更大目标。我们大多数人还是生活在社会的基层,至少短时间内不可能平权,历史见证过。变得有权有钱不值得一个人耗费一生,至少不应该当作一个人人生的全部支点。 作者东来在这本书感情写的很克制,景物描写很细腻,全书听我介绍了这么久,无论是这个主人公,还是杜丽,月龙,安迪,这些主要人物的刻画,好像最后都是为了照见小镇做题家这个群体,再说一遍,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还没有出来小镇做题家这个词。 好像我们人类一直在斗争,在如今这个和平,没有饥饿的时代,我们也需要为了什么而去战斗。小说很真实,消磨时光也好,感同身受也罢。好啦,还是很推荐大家自己来看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