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大仲马
说起来,这本书你多半听过名字,但不一定真翻过。一个叫达尔大尼央的年轻人,十七八岁,骑着匹瘦得离谱的黄马,从法国乡下晃悠到巴黎。怀里揣着父亲的推荐信,想去投靠火枪队。结果刚到地方就惹了祸,一天之内跟三个高手约了三场架一个是贵族落魄后满身酒气的剑客,一个是爱吹牛披风比剑还晃眼的壮汉,还有一个明明在火枪队服役整天惦记着去修道院。架没打成,四个人倒莫名其妙成了兄弟。 后面的故事你大概也听说过。王后的钻石项链送给情人,红衣主教要让她在舞会上出丑,达尔大尼央和三个朋友得赶在期限前穿过半个欧洲把项链追回来。路上有人放冷箭,酒里被人下过毒,还有个极美的女人,漂亮得让人不敢多看,肩膀上烙着一朵百合花,走到哪儿,哪儿就出事。 但这书让人放不下的,倒不是这些热闹。是那四个人凑在一块儿的时候。一个喝多了会端着酒杯讲鬼故事,讲着讲着自己先不吭声。一个整天盘算着换条更气派的绶带,真打起来却永远冲在最前面。一个跟人聊神学能聊半天,拔剑的时候下手比谁都狠。达尔大尼央这个愣头青,见了漂亮姑娘就走不动道,可朋友有事,他从来不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