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斯蒂芬·茨威格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斯蒂芬・茨威格1922年发表的中篇心理小说,是其享誉世界的经典代表作。小说以第一人称书信体展开,讲述知名作家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陌生女人的绝笔长信。弥留之际的女人,在信中袒露了自己跨越一生、从未宣之于口的单向爱恋……
唯有真心,才渴望被看见 有些书适合白昼闲读,有些书适合睡前浅品。可这一本书,最适合留至无人打扰的深夜,一气呵成读完。任何中途的停顿与打断,都会折损茨威格以笔墨精心构筑的精神圣殿。 这从来不是一场简单的爱情故事,而是一场关于看见与错过的人生悲剧。穷尽一生,一个女人始终默默凝望、追逐着一个男人。直到读完她临终寄去的厚厚长信,这个被她惦念一生的男人,才第一次真正看清了她的存在。可彼时一切尘埃落定,所有深情早已来不及。 这是几乎唯有茨威格能够完成的书写。他全然沉入女性的灵魂深处,借由一个女人的口吻,娓娓道尽她从懵懂孩童、青涩少女直至生命落幕的全部人生,一寸寸摊开一个陌生女人心底所有隐秘、无人知晓的心事。世人眼中偏执极致的暗恋、无声的追随与漫长的守候,在他的笔下褪去了病态与卑微,沉淀为一种令人窒息的肃穆与虔诚。世俗的道德标尺,根本无法评判她的一生。她将自己的爱意活成了一场虔诚的宗教修行,而那个男人,是终生不知自己被默默供奉的神明。 全书最刺骨残忍的从不是她岁岁年年的被遗忘,也不是她被心爱之人当作陌路萍客随意对待。最戳人心的一幕,藏在老仆开门的瞬间。仅仅见过她儿时模样的老仆,时隔十余载仍一眼认出了她。可她倾尽青春、奉献一生去爱慕的男人,自始至终,从来没有认出过她一次。茨威格将这个细节安放在故事尾声,如一把钝刀,缓缓推入心底,静静沉落,余痛绵长,再也无法消解。 合上书页的那一刻,你或许会和我一样,久久停留在文末空花瓶的意象里,默然静坐许久。心底会不由自主浮现一个问题:这一生,我是否也曾这样彻底、无意、毫无察觉地辜负过一个全心全意对待我的人? 茨威格用一整本书的温柔与悲凉,让简简单单的“被看见”三个字,拥有了重如千钧的人生分量。
我被带着,又诚实面对了自己一次。我何尝不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对自己陌生,对他人,亦然。 她说:“我甘愿沉溺在哀伤里,也只想沉溺在哀伤里。”我脑子里跳出两个字:窄门。不是被迫受苦,是主动走进去,把痛苦活成一种选择。曾经我也崇尚过,我理解这种感觉。原来只觉得这种行为很“颠”——可这种“颠”,又是被谁定义的呢?如今再看,只觉得勇敢。 孩子那一段,她说“我终于牢牢抓住了你”,是通过一个流着她的血、也流着他的血的生命。有点疯,又觉得很现实。 她离开那个对她好的人,回到作家身边,明知这有多卑劣、多忘恩负义,却说:“比起能再度感受你的唇瓣……所谓的友谊,所谓的自我尊严,又算得了什么。”真的太诚实了。这种对自己欲望的坦荡,让我震动。是啊,我们极多的烦恼,不就是来自无法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欲望吗? 他们又在一起了,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她却看到他桌上插着自己前一天送去的玫瑰,那一刻她说“心底还是生出一丝慰藉”。我诚实地说,我是羡慕的。羡慕什么?羡慕她能爱到这个程度…… 他再次吻了她,仍然没有认出。又一次。就是这两个字,没有更多。这两个字里大概装着那种重复的、明知如此却还是走进去的感觉。怎么可以这么勇敢! 作家笔下那种“双重性”——一个人可以既是热情奔放的轻浮少年,又是严肃渊博的成年男子,这种光明与幽暗并存的矛盾,像一个谜。这何尝不是原来深深吸引我的特性,我想,我自己,也从来都不是一个确切的人。也喜欢着那种让人忍不住想靠近、想解读的谜。在这里,我看到了自己情感的倒影。 我那么崇尚热烈绚烂的爱恋,原来我的底色就是这样——渴望深度,渴望强度,渴望一种不被日常稀释的、绝对的情感浓度。我把这跟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疯狂的丽兹”连在一起时,心里忽然就通了。不是在认同一种行为,而是在辨认一种我灵魂深处本就存在的、对生命密度的向往。 就又一次,在茨威格搭建的极致展演里,我看到了自己那些少年心事的踌躇,那些曾不敢触碰的欲望。原来,如此正常。
读的过程满脑子都是:她到底图啥!!女主就是作者笔下的完美客体:她美丽、深情、且从不索取,有牺牲精神, 一生都在默默暗恋男主直到死亡,而男主对此毫不知情… 我为她感到可惜可叹,或许我活在“双向奔赴”的爱情观里,我们讲究“及时止损”和“自我保全”,所以我读不懂她,这种憋闷感让我很难受…
“我爱就是我爱,无关对方是否爱我” 佩服这份全然忠于本心的赤诚,纯粹的爱,是自己心底汹涌的温柔,不必用别人的评价定义价值。可是,作为一个女儿的父亲,我觉得这份爱是病态的,源自于童年父爱缺位和母爱的缺失母亲,从未享有过一丁点的温暖与重视,以至于把爱情当成填补内心空洞的解药。看似纯粹无畏,实则是在借单向的深情弥补长久缺失的安全感。
这真的不是作者的自我陶醉吗?说实话有些难以理解这样的文字,也很庆幸自己当前没法读懂这些文字,因为它们听起来过于执着,过于痛苦,这种痛苦执着只有共鸣之时才能有,我选择让我敏感的仅有的认知带宽逃离对于这种文字的共鸣,我想这不是残忍,是一种自我保护的理智。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不是简单的感动,而是一种很久都散不掉的沉重。整本书像是一封迟到太久的告白,也像是一个人把一生的孤独、爱意、等待和委屈,终于在生命尽头全部说了出来。这个女人从少女时期开始,就把作家当成生命里最明亮、最重要的存在。她偷偷关注他,记住他的习惯、衣服、文字,甚至记住他身边的每一个人。对她来说,作家的每一次出现都像是命运给她的暗示,可对作家来说,她却始终只是人群中一个模糊的影子。这本书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是他们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她记得一切,他却什么都不记得;她把每一次相遇都当成生命里的大事,他却只是轻轻经过。她的一生好像一直停留在原地,围绕着作家的身影打转,而作家却始终在向前走,甚至从来没有真正回头看过她。她明明爱得那么认真、那么用力,却连被认出的资格都没有。读到这里,会觉得这份爱很深,但也很残酷,因为它几乎完全是她一个人的事情。 我很难简单地说她可怜,或者说她不值得。因为她的爱确实太卑微,卑微到几乎失去了自己;可同时,她又爱得太纯粹,纯粹到让人无法完全否定。她不是没有尊严,只是她把所有情感都寄托在了一个永远不会真正停留的人身上。她以为只要记住得够久、等待得够久、爱得够深,就能和对方产生某种命运般的联系。可是现实最残忍的地方就在于,爱得深并不代表会被看见,更不代表会被回应。 孩子的出现原本像是她和作家之间唯一真实的联系,可孩子的离去又把这最后一点联系也彻底带走了。那一刻我觉得,她失去的不只是孩子,也是她曾经试图抓住作家的唯一证明。她的一生像是一场漫长的等待,等一个不可能回头的人,等一个永远不会到来的确认。直到最后,她写下那封信,才终于不再沉默,才让作家知道,原来在他的生命之外,曾经有一个女人这样爱过他。 最令人唏嘘的是,作家最后终于被那份迟来的惊觉击中,意识到这个女人曾真实地存在于他的生命边缘,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人已经离开,爱也已经燃尽,只剩下文字里残留的温度。那种迟来的明白并不能弥补什么,反而更让人难受。因为它证明她的一生并不是没有重量,只是这重量来得太迟,迟到已经无法改变任何结局。正因为这样,书名里的“陌生女人”四个字才格外意味深长。她明明把作家的一切都记得那么清楚,甚至把自己的一生都和他联系在一起,可在作家那里,她始终没有一个真正的位置。所谓“陌生”,并不是因为他们从未相遇,而是因为她所有热烈的记忆、等待和付出,都没有被对方真正认出。她用一生靠近他,最后却仍然只是他生命里一个没有姓名的陌生人。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它写的不只是爱情,也是在写一个人渴望被看见、被记住、被认真对待的愿望。那个女人真正想要的,也许并不是轰轰烈烈的回报,而只是希望自己在他心里不是一个陌生人。可她用了整整一生,最后也只是以一封信的方式,完成了这场单方面的告别。她的爱像一束在黑暗里燃烧了很久的火,没人发现它的时候,它已经快要熄灭;等别人终于看见时,留下的也只有灰烬和无法挽回的遗憾。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就是一个自卑单恋甚至有自虐倾向的女人给有露水情缘的一个花花公子哥作家的一绝笔信。 这个女人信中神圣的爱情,其实是一场虚无的爱情的幻想,陷入偏执,失去自我,在痛苦中获得满足,在自虐中寻找价值。 自幼丧父,穷困孤独缺爱导致十几岁懵懂的女孩对新搬来的花花公子作家产生了好感,不断的幻想模糊了作家的品性,以浪漫主义的滤镜不断加深女孩想象中完美潇洒自由公子的形象。后来女孩被迫跟随母亲搬迁,更触及其孤僻逆反偏执的心理。 成年后女人回到原来城市工作,只为靠近作家。作家寻花问柳女友无数,且从不走心不想负责,因此只在乎露水情缘,厌烦后立马以旅行为借口切断联系,物色新的漂亮女性。两人就是这样有了三天亲密的时光,随后作家以旅行为借口离去,且再不联系,甚至后来相遇作家完全不记得女人。 但女人因这段露水情缘而怀孕且独自生下作家的孩子,并为了抚养孩子开始与各种有钱男人周旋。后来竟在风月场所再次碰到作家,作家以为女人是娼妓又使出一贯的邀约套路与女人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又一如惯例斩断关系还支付女人费用。 如此羞辱的一幕女人都仍然忍受,始终未告诉告诉作家真相,简直匪夷所思,太卑微太不自爱了。 后来孩子病死,女人自觉无法再生活下去,决定了结此生,于是给作家写了这封绝笔信告知了全部真相。但戏剧性的是,男主看完信后都始终不知道女人是谁,更别提及为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孩子死去而悲伤。 先学会自爱自尊,不爱自己是不可能获得别人爱的。爱是平等的,不管在什么关系中都不要失去自我,一味的妥协忍让可怜巴巴样子不会得到怜惜,只会让人厌烦,因为人性是慕强的,唾手可得不值得被珍惜。
看完心情有点复杂,令人唏嘘。令人唏嘘,男主真的配不上这样的感情。即便是他读完了这封信,他也依然没有很大的反应,果然深情只会感动自己。 一开始只觉得女孩年纪小,单纯,所以爱上了这个浪子一般的男人,即便是书写的信件,也依然感受到她的期盼,画面感十足,可见她真的很爱,迷恋他,甚至搬家后依然让自己沉浸在短暂的交集与思恋中,刻意不社交,不出门。 读到中间的时候,看到在女孩儿苦苦的守护之下,终于如愿以偿的拥有了三天爱人,即便认识的时候他也只是随意搭讪。可惜三天之后,一切都回到原点。 最后再次拥有了幸福的人生,体贴温柔善良的伴侣时,她依然难以抗拒她唯一的心动,尤其是发现他始终都没有认出她的心碎,就连一个仆人都可以一眼认出她。 总结: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觉得这样的男人配不上她的深情,但感情这种事谁也说不清楚,她就是爱他,即便他风流。而这一点女主依然非常的清楚,她十分清楚他的为人,他的特质,但她依然选择爱他。又或者说在女主那里,她没有选择,她就是难以抗拒地爱他。令人唏嘘,男主真的配不上这样的感情。即便是他读完了这封信,他也依然没有很大的反应,果然深情只会感动自己。
无法共情,无法理解,简直是畸形又疯狂,到底在爱什么啊?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真的懂得爱别人吗?蹉跎一生只是为了一个始终不记得自己的陌生人??这本书到底在宣扬什么啊??持续一生无私的爱吗??这根本不是爱,不过是没有灵魂没有自我的人那颗空虚内心在作怪。
不考虑任何价值观上的问题,从结构和情感递进上堪称完美的一篇短篇小说……(本来不是很理解但突然又给我代到圆焰了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