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阿尔贝·加缪
《局外人》是加缪思想的出发点,讲述小职员默而索在母亲去世后未流露悲伤,后因偶然冲突在海滩枪杀一名阿拉伯人。审判中,法庭不关注案件本身,反而以他对母亲的冷漠为据判定其道德有罪并判处死刑。
配合喜马拉雅 道法自然朗读版。边听边看。
母亲死亡没有哭,就要被判处死刑!可能有些人真的就是不喜欢在大众面前表露情绪呢!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这个译本没有什么人读。对比了好几个,还是最喜欢郭老师的版本。语言非常精准克制,恰恰非常好地体现了文章的黑色荒诞底色。一口气读下来只能说相当精彩。
《局外人》读后:一个不冤的人,一场不纯粹的荒诞(纯主观书评,不喜勿喷,友好讨论) 读完郭宏安译本,翻完第一页就明白为什么很多人推荐它了——确实忠实,忠实到连原文那种干巴巴的、不带感情的叙述节奏都原样搬了过来。优点是能感觉到自己离加缪的原意很近,缺点是读起来真的有点“平”,有些句子甚至显得赘余。也难怪许多读者不喜欢这一版本。但既然奔着还原原文去的,这个代价我也认了。开篇那句“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郭版基本就是这个调子,冷、直、不带修饰。 读完说实话,观感一般。 默尔索这个人让我没法共情。他在母亲葬礼上不哭,杀人后在被审判时脑子里想的居然是玛丽的乳房(这里真让我觉得加缪是不是小头接替大头写作了),最后在法庭上被审判时,他在意的也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感官记忆和天气。加缪用“零度写作”把他写得像一块石头,可我读到的不是哲学意义上的疏离,而是一个分不清轻重、拒绝表演正常人情感的人。他可笑,也可悲。 审判的荒谬是真实的,法庭把“没在母亲葬礼上哭”当成了定罪的核心,检察官说“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书中描写的社会确实在用一套虚伪的情感规范审判他。但问题在于——默尔索确实杀了人,而且毫无悔意。他的死刑在法律和道德直觉上并不冤。加缪用一个“本来就有罪”的人来承载“被社会迫害”的荒诞,根基是摇晃的。如果他是因不哭而被处死、但他根本没杀人,荒诞会纯粹得多。可偏偏不是。 默尔索最后对神父爆发,喊出“其他成千上万的幸运的人所选择的命运与我何干”,我看到的不是顿悟,是崩溃后的嫉妒。我纯主观认为默尔索“拥抱死亡”也不是想开了,是没招了——这辈子第一次大声说话,因为终于没什么可失去了。称别人“幸运”,是酸楚的赌气,不是高姿态的哲学宣言。 所以我不觉得书中的主角是什么“荒诞英雄”。他就是个被社会规训逼到死角的人,表现得既不英勇也不深刻。加缪拒绝给我一个值得同情的对象,也拒绝给我一个逻辑自洽的荒诞。 但读完回头想,我大概理解加缪要说什么了:他写了一个不肯演戏的人如何被社会处死。默尔索的罪不是杀人,是拒绝表演悔恨、拒绝表演悲伤、拒绝说“我爱妈妈”。法庭真正无法容忍的是他那句“我怎么都行”的生存态度。杀人的导火索烧灼了他整个生命乃至灵魂。 最后我想说本书对于荒谬的表达成立吗?成立。但它让我不舒服,而且这种不舒服没有转化成震撼,只是停在了“哦,原来是这样”的层面。也许这就是加缪要的效果,不给读者感动,不给读者答案,只给你一个不肯配合的默尔索和一套非要他配合的规则。 书不烂,只是我和它没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