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威廉·福克纳
本书包含福克纳《玫瑰献给艾米莉》《烧马棚》《两名士兵》《沃什》《夕阳》等五部经典短篇小说。
烧马棚|一场火焰里,藏尽底层的尊严与崩塌 很少有短篇,能像《烧马棚》一样,用一场场纵火,剖开最残酷的阶级现实与人性困境。 战后的美国南方,阶层壁垒森严。身为底层佃农的父亲,一生被轻视、被压榨、被拿捏。他不懂温和博弈,唯一能守住自我完整的方式,就是火。 火焰是他卑微人生里唯一的反抗武器,是他对抗不公、捍卫仅剩尊严的偏执宣泄。 可这份绝望的反抗,终究是扭曲且自我毁灭的暴力。 最戳人的不是父亲的悲剧,而是孩子的挣扎。 一边是生养自己的至亲血脉、根深蒂固的家庭羁绊;一边是是非对错、世俗秩序与道德底线。十岁的年纪,却承受了成年人都难以抉择的撕裂与痛苦。 父辈困于时代与贫穷,被命运磋磨成偏执暴戾的模样;子代清醒觉醒,以一次告发,完成与原生命运的彻底割裂。 也终于懂李沧东《燃烧》的内核源头: 世间最无力的愤怒,是底层无处安放的委屈,最后只能化作一场徒劳燃烧、终成灰烬的宣泄。 烈火焚尽的是建筑,照见的是时代的疮痍、人性的灰度,和一代人逃不开的宿命悲歌。
烧马棚|十岁孩子最难的一次成长抉择 读完福克纳的《烧马棚》,心里堵得久久缓不过来。 故事藏在一个十岁小男孩的视角里,太真实、太残忍。 底层佃农父亲一生卑微、受尽阶层欺压,他没有体面的反抗方式,只能用最极端的方式守住自尊——与人起冲突,就深夜纵火、烧毁对方马棚。 对孩子来说,父亲是亲人,是血脉,是他从小仰望的依靠;可父亲一次次的暴力、偏执、纵火,又让他深陷恐惧与不安。 他被迫在法庭为父亲做伪证,无数次在亲情忠诚和良知道德之间拉扯内耗。 直到最后一次,父亲依旧执意纵火报复,孩子终于崩溃、选择告发。 这不是背叛,是一个小孩被逼着提前长大。 他亲手斩断了原生家庭的恶,挣脱了父辈困在底层、以暴制暴的宿命。 火焰烧得掉马棚,却烧不掉人心的良知;贫穷可以困住一生,却困不住向善的本心。
福克纳笔下萨特里斯这家人生活的好压抑,贫苦困住了这家人。最让我心疼的是一家人的生存状态。跟着暴戾偏执的父亲,常年搬家流浪,家当破烂不堪,生活颠沛流离。母亲隐忍哭泣、姐姐懒散麻木、少年满心煎熬,没有人拥有安稳的生活。底层家庭的困顿与无力,在细碎的日常里展现得淋漓尽致。
合上书才明白,福克纳写的哪里是南方的阶级矛盾,他写的是每个人都可能面对的选择:你是要攥着一团火去烧别人的马棚,还是要带着勇气走出黑夜,去迎接属于自己的黎明。
钟秀的父亲喜欢用火捍卫尊严,钟秀最终也举起了复仇的火把。这是“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上升”。火烧掉的是富人象征的保时捷,也是底层青年最后的犹豫;剩下的是一个更决绝、更明白自己处境的钟秀。从辩证法角度看,毁灭既是终点也是起点,就像灰烬里往往藏着新的种子。
还不错,用这部小短篇管中窥豹——窥一窥大作家威廉福克纳的文笔,窥一窥福克纳笔下的美国社会。 ——有剧透——未读勿入—— 因为太爱李沧东的电影《燃烧》,奔着第一篇《烧马棚》来的。但是感觉电影跟这篇完全没啥关系吧,《燃烧》还是更多的借用村上春树《烧仓房》的皮肉,而又把李沧东个人想表达的融合得非常好。这篇《烧马棚》与《燃烧》我个人觉得最大的不同都不是纵火犯阶级相反,最大的区别是《烧马棚》的父亲的烧马棚的行为是为了“做点什么”来表达,表达愤怒、表达仇视、表达暴力、表达对立;而《燃烧》的纵火犯纵火的行为是因为“无事可做”,他纵火与谋杀完全不参杂情感表达,就是单纯地“玩”,像孩童用放大镜烤焦并分尸昆虫一样理所当然却残忍。而这种“无事可做”反应的正是贯穿电影《燃烧》的主线——饥饿。(不再更多解读) 第二篇《两个士兵》稍微轻松一点,甚至因为两个孩子参军是要去跟偷袭珍珠港的日本战争,身为中国人的我不由自主觉醒民族基因,没办法全然感受福克纳本想传达的“反战思想”,反而还有点抱着看戏的心理。对不起了作者,因为我真的很想看美国儿童开战斗机轰炸日本岛(想到就觉得很有意思了),所以对这篇,我实在没办法做你的优秀读者了。 第三篇《沃什》,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不管是管中窥豹看看美国社会风土人情和政治思潮,还是人物背景、情节发展、戏剧冲突,还有萨特本开头那一句整篇故事的导火索的一句话,整篇设计得都很抓人。甚至感觉可以拍成一部电影,萨特本可以让加里奥德曼演,沃什可以让无耻混蛋弗兰克演。 第四篇,《夕阳》说实话我实在没看懂,一会儿我要跟ai聊聊。只感觉黑人女佣南希有点像被害妄想症,因为怀了不是丈夫的孩子,害怕丈夫杀死她;但总感觉大师不会为了写一个丈夫要杀害怀了别人孩子的妻子这样一个简单又无聊的故事吧;还想找到父亲是不是和南希有奸情,但是也没有找到蛛丝马迹;想找到黑人女佣想谋害雇主家的白人小孩吗?最后也没有。印象深刻的是,本篇推动情节的人物对话中,夹杂的两个烦人小孩儿的调皮捣乱痴人呓语,像阅读时有两只恼人的苍蝇在耳边嗡嗡嗡个不停。
说是包含五前,实际却只有 4 篇,不知道«玫瑰献给艾米丽»是什么样的内容,这四篇每一篇都有让人想看下去的欲望,所以很好奇丢失的第五篇。这四篇有几篇里有一个特点就是现在的一件事一句话先写出来,然后再追溯回过去,最后再揭露这句话的由来和含义,这样的写法我在伍尔夫和马尔克斯的作品里见到过,好奇这类写法谁是第一人?说回第一篇,我发现我的阅读有一个问题就是遇到没太看明白的作品总喜欢套用一些理论标签来促进理解,比如第一篇用阶级斗争来理解,可是这样解释不通男孩为什么主动告密,背叛父亲,这是阅读上的惰性,鲁迅最讨厌的就是用理论解释所有事情,这样会让我们忘记聚焦具体的人,人才是最重要的,文学也是一样,抛开理论,第一篇的父亲其实主要是一直活在无尊重的环境中,所以才会偏执暴戾成这样,因为唯有这样才能不被看扁。第二篇也是很精彩的一篇,兄弟情义描写得很细腻,兄长对待弟弟所做的事的反应显得很理性有爱。第三篇看了后再联系其他篇章,可以发现福克纳对描写家族亲情、尊严和阶级平等的内容都很厉害,这一篇章便是描写角色对自尊被最终践踏后的绝望反抗,第四篇看到那个年代黑人女性在生活上是多么的艰难窒息,黑人是白人嘴边随意用于发泄情绪和互相侮辱的取材对象,劳动所得没有保障(棺材钱都会被黑),重病卧床没几天也得扛着病去上班,不过我没太明白为什么南希一直觉得害她怀孕的渣男会回来谋害她性命,是不是因为生活的压迫让她已经没有一丝安全感了?让她神志有些混乱了,哎。 总之,阅读还是回归文本回归人吧。
《烧马棚》 对这本书,我只能说作者功力了得,用他那自以为很有画面感的倒装把一些对当事人来说相当绝望的事实写的那么让人迷惑。 不管是《烧马棚》里上来就开庭,还是《沃什》里“不如生一匹母马,还可以给他一个马鹏”,还是《夕阳》里“我能砍葫芦藤”,都透露着作者自以为是的沉浸——我把这句话前移,会让读者摸不清头脑,还能显得我很厉害,就这么写!可是实际上,每一篇故事都是那么让人难以快速理解。再加上国籍差异,我要去理解黑人和白人的关系之后,再去理解穷白人卡在两者之间,真的是够了费劲的了。 虽然四篇故事看起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鲨臂做了一些鲨臂事而已,但实际上我也清楚,没有真正的鲨臂,只有不理解鲨臂的视角。所以接下来,你会看到一个和“读读而已”的读者完全不同的剖析,我们正式开始。 1、烧马棚。 一个带着一家七口一起的男人a,一共烧了人家马鹏两次。第一次因为自己的猪三番两头往人家家里跑,他没管而导致被白人场主罚款,随后他把人家的马鹏烧了,为了“报仇”。庭审的时候他想让儿子说谎,儿子没有说谎,父子之间的关系留下了裂隙。 第二次a带着对上一个地主的恨意,故意带着马粪踩脏了另一个白人场主的地毯,又被罚款。所以他要再次去把人家的马鹏烧了,结果被儿子阻止。孩子害怕父亲的责怪,也违背不了自己的良心,于是一边喊着“爸爸”,一边跑进了森林里。 ———这个a乍一看就是个鲨臂,他自己家的猪跑到了别人家里给人家造成了困扰,别人找上门了他也不悔改,第三次被罚款以后居然还加以报复,把人家的马鹏烧了。这不就是一个一点都不懂得尊重别人的鲨臂吗? 但是,作为读者不应该只用上帝视角来看这个故事,而是力求理解每一个人。那么,a的思路是什么?我们知道,一个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往往是因为自己从来没被尊重过。小时候他也尝试尊重过别人,但是换来的总是歧视,总是歧视,总是歧视。所以他不知道尊重别人有什么用,只有暴力或者攻击才能换来尊重。那么,他的行为也就有了理由。他之所以烧马棚,要的就是尊重。他让他孩子撒谎,打他,就是想要教给他如何获得“尊重”。这本质上是一种“反抗”,于是他的孩子学会了反抗。他宁愿流浪,去死,也要反抗。所以,不管他最终结局是死是活,他都为“终结奴隶制度和歧视”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这就是历史的车轮在人身上的体现,想要让a这样的鲨臂少一些,我们就不应该用攻击来代替尊重。 我很喜欢熊镇的一句话,虽然这句话我喜欢的人说就是放屁: 【诚实的人会遭人背弃,然而你还是要诚实;友善的人,会遭他人诽谤,但你还是要友善;你做的所有善事,别人会在一瞬间忘记,然而,你还是要做善事。 别人可以摧毁你建立的一切,然而你还是要动手建立一切,因为到最后一切都会存在于你和上帝之间,这和你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勇敢的相信自己心中的正义,就是反抗和净化了。 2、两个士兵 自己的国家正在征兵,哥哥为了保护弟弟不上战场主动请缨,弟弟以为哥哥只是去玩不带自己,于是偷偷去找哥哥,到了军营才发现这一切都是真的,于是被哥哥送回了父母身边。 ———没人喜欢战争,但是如果自己不去,家人就要去。所以,有的人会选择主动请缨,因为他们爱家人的命胜过爱自己,可能每一个士兵参军,都有自己不得已的理由,但是这种因为爱而分离的剧情,可不可以少一点呢? 3、沃什 沃什是一个上校的仆人,是个穷白人。他的孙女被上校搞大了肚子,他给自己洗脑:“上校会给她一个名分的”,结果上校只留下了一句“还不如生一匹小马。”于是这个20年的老奴把他的主人杀了,并且开心的等待着警察的逮捕。 ———白人和黑人的皮肤歧视根本不存在,从来都只有贵贱的歧视。前面两个故事讲暴力是错误的,第三个故事告诉我们,有的时候暴力也并非不能使用,只要它威胁到我们的底线。虽然沃什被抓起来了,但是他的行为会让更多的奴隶因此觉醒;读到这个故事的奴隶也自然会有判断其真伪的能力,他们不需要冲动就能明白自己真正需要的尊重只能自己给自己,而不是幻想别人的施舍。这就是沃什这两个字的意义。 4、夕阳 一个黑人女人被白人强奸到怀孕,她的丈夫一点也不同情她,甚至说要把这对母子杀了。最终,这个女人宁愿在夕阳下等死也不愿意回家。 ———女人也是人,如果受到威胁她们会选择活下去的方法,被强奸怀孕不等于她们淫荡,有些男人一辈子都不愿意明白,就像这些男人同样不明白女人也有能力做爱一样。 她被白人强奸怀孕本身就已经很害怕很恐惧了,唯一的老公居然还要扬言杀了她,于是她就这么活生生被自己的善良逼死了。她完全可以躲起来把自己的老公杀了,可是这样做了她也要进大牢,这样她的孩子出生就在监狱里,她绝对不想。所以,她来到了黑漆漆的山洞里,等待夕阳落下,然后顺其自然吧。 这是一个没有后续的故事,它的好处就在于我们可以给它一个后续。要知道天无绝人之路,这个孩子一定会顺利出生,然后为了活下去一心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最终有所建树,就像贫民窟出生的勒布朗。毕竟夕阳在东半球落下后,又在西半球升起嘛。 如果不是这本书,我不会明白一个烧马棚的人是怎么撑起一个家的,而且还有七口人。我想全是靠他的獠牙吧。 谢谢你们的故事,以上
这几篇小说,于破败尘埃中窥见人性真相 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始终扎根于美国南方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土地。《烧马棚》《两名士兵》《沃什》《夕阳》四篇作品,以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境遇的普通人为主角,撕开了南方旧制度崩塌后的社会伤疤,写尽了时代洪流下的人性挣扎、命运无奈与灵魂觉醒,字字沉重,引人深思。 《烧马棚》是一场关于良知与亲情的艰难博弈,也是一场残酷的少年成长蜕变。佃农阿伯纳被底层生活的怨气裹挟,以烧马棚的极端方式报复阶层不公,将戾气传递给整个家庭。十岁的萨蒂深陷两难:一边是血脉相连的父亲与宗族愚忠,一边是心中纯粹的正义与道德底线。最终,他挣脱亲情枷锁、揭发父亲恶行,彻底与扭曲的原生家庭决裂。这份成长从未伴随鲜花与掌声,而是以背叛、割裂、孤独为代价。福克纳借此告诉我们,真正的成熟,是敢于挣脱病态的世俗惯性,坚守内心的道德律,哪怕孤身独行。 如果说《烧马棚》写尽人性的挣扎,《两名士兵》则以孩童的纯真反衬战争的冰冷与荒诞。珍珠港事件爆发后,乡村青年皮特心怀热血奔赴战场,年幼的弟弟懵懂追随,天真地以为参军是一场光荣的远行。孩子不懂战争的残酷、生死的重量,只执着于追随崇拜的兄长。朴素的家国情怀、纯粹的手足温情,在宏大的战争背景下显得渺小又动人。平凡乡村人的赤诚,无关宏大叙事,却最是真挚动人,也让读者看见:战争碾碎的从来不止战士的生命,还有普通人安稳的生活与纯粹的童真。 《沃什》则揭露了南方贵族阶层极致的冷漠与虚伪,书写了底层小人物彻底的幻灭与反抗。底层穷白人沃许一生仰视庄园主萨特本,将其奉为英雄,甘愿卑微追随。可萨特本骨子里的阶级傲慢冷酷至极,玩弄沃许外孙女的感情,轻视生命、践踏人格,视人的尊严不如一匹马驹。长久的崇拜彻底崩塌,绝望的沃许以极端的毁灭方式完成复仇。这场惨烈的悲剧,根源并非个人恩怨,而是固化的阶级壁垒。旧南方的等级秩序,扼杀了底层人的尊严,最终滋生出毁灭与疯狂。 而《夕阳》以温柔细腻的孩童视角,诉说了种族压迫下无处可逃的底层苦难。黑人洗衣妇南希深陷绝境,丈夫的死亡威胁日夜笼罩着她,而她求助的白人家庭,只有敷衍的怜悯与冷漠的旁观。白人世界的虚伪、种族制度的不公,将一个无辜的女性逼入黑暗的绝境。落幕的夕阳不仅是自然光景,更是南希命运的隐喻,象征着底层黑人无力挣脱的黑暗宿命,无声控诉着旧南方种族偏见与人情凉薄。 四篇小说,四种人生,同一个时代底色。福克纳不刻意歌颂崇高,也不刻意渲染黑暗,只是真实描摹旧南方崩塌之际的人间百态:有少年坚守良知的觉醒,有普通人直面战争的赤诚,有底层人被践踏的绝望,有阶层对立催生的悲剧。 跨越时空回望,这些故事依旧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人性的善恶、良知的抉择、平等的价值、温情的可贵,是跨越时代的永恒命题。在不公与偏见、狭隘与戾气面前,坚守本心、心怀善意、敬畏生命,便是我们从破败尘埃中收获的最好成长。
十岁的男孩夹在亲情和良知中间太煎熬。父亲用暴力维护面子,还要逼孩子帮自己撒谎,把血缘当成绑架孩子的枷锁。一边是生养自己的父亲,一边是对错是非,小孩子要扛这种抉择实在残忍。亲情不等于就要盲从,有些来自长辈的恶,不该被血缘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