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亨利·詹姆斯
你也许读过爱尔兰著名作家科尔姆·托宾的小说《大师》(这部小说为他赢得了2006年的都柏林国际文学奖),你或许也看过有英国钱锺书之称的戴维·洛奇的《作者,作者》,但你很可能却没真正领略过这两部小说描写的对象——一位小说大师——亨利·詹姆斯作品的真正风采。你可以从这本《黛西·米勒》开始——一段完美旅程的开始。
卡尔维诺告诉我这本书是经典~ 看了2个小时,讲真这本书应该叫《疯丫头与伪君子的爱情故事》黛西.米勒“----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疯丫头!好吧!封建礼教,仁义道德,流言蜚语,没有让这个漂亮叛逆开朗活泼的女孩子意识到别人对她的看法,还是大半夜的和男的出去玩耍,结果得了热病,嗝屁了~ 两个男的不免惋惜啊!惊叹上天怎么没下个大雷电劈死他们啊~ 经鉴定此书属于“糟粕”不值得一读! 在现在看起来稀松平常的事,在那时就是“银娲荡负”不知检点的大事了……~!
这部小说不是旅行日志,而是作者对欧美两种文化所进行的评判,旅行只不过是为这种文化评判提供了借口和平台而已。 洛奇认为,《黛西·米勒》是一部“戏剧性地表现美国和欧洲在习俗行为方面深刻不同的故事,更重要的是,表现了美国人的不同阶层在欧洲相遇的故事。 《黛西·米勒》中的主要对立不是美国人和欧洲人,而是在欧洲的两类美国人:一类是以卡斯特罗夫人和沃克夫人为代表的上层社会、经常的旅行者和定居者,她们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旧世界上流社会的规矩;一类是像米勒一家那样的未受过良好教育、比较粗野、新近成为暴发户的美国旅行者,他们的行为与他们在美国国内的行为别无二致。 在这部小说中,故事的主要人物是三类在欧洲旅行的美国人。第一类是像黛西·米勒这样的美国暴发户,她带着自己在美国时的我行我素风格来到欧洲旅行;第二类是卡斯特罗夫人和沃克夫人为代表的美国上层社会、经常的旅行者和定居者,她们已经学会旧世界上流社会的一切得体的行为风范;第三类是温特伯恩,他出生在美国,但是大部分时间却在欧洲旅行和居住。他没有像卡斯特罗夫人和沃克夫人那样学会欧洲上流社会严厉的清规戒律,也不太了解美国人的行为习俗。因此,当三类美国旅行者在欧洲相遇的时候,他们之间的冲突就是必然的了。 因不适应欧洲的自然气候而得病是《黛西·米勒》中一个重要的象征符码。初到欧洲的米勒一家三口都先后不同程度地染上了欧洲疾病,而且他们的自然之病都与他们对待欧洲的态度有关。然而米勒悲剧的真正原因,是作为新来欧洲旅行的米勒小姐不适应那些久居欧洲的美国人所营造的旧世界氛围。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尤其是那些树立了社会风气的女人,大多受那些皈依欧洲文化者的感染而去宣传他们对欧洲文化的皈依。他们放逐米勒小姐,目的是做给那些观察她们的欧洲人看的,目的是证明她们已经适应了所皈依的社会体制,意识到了米勒式的美国自由是多么的可怕。他们完全是社会的势利眼,卡斯特罗夫人是这些美国人中的典型代表。 黛西·米勒牺牲在疟疾这位暧昧难懂的地中海神明之下:无论她同胞的清教徒主义,或是当地人的异教信仰,都无法说服她加入它们那一边,正因为如此,所以两边的人判她牺牲,就在罗马竞技场的正中央,夜间的瘴气聚集着笼罩四周,让人无法捉摸,就像是詹姆斯的句子,总是欲言又止。
从《诺丁山》来的。知道这个作家后看这本书的推荐语都是先从这本入手,那自然就花了一个小时多一口气读完了。故事倒是不好不坏,没什么可圈可点的地方。如果放在某个短篇小说集里也就是中等水平。至于这个作家的其它作品,或许读完《大师》后再考虑也不迟。
黛西和莫泊桑笔下的伊薇特性格很像,美丽、天真、娇艳,但不论自身如何清白,只要身边的男性朋友多,就会被他人冠以“风流”之名。区别是伊薇特有所爱之人,决心赴死以证清白,却并未成功。而黛西死的如此突然,死于交友,死于爱自由的风流天性,死于月光下的古罗马斗兽场,但到死她都是个谜,她总是活在她人的视角下,我们无从得知她的真实想法。她究竟是天真还是多情?她爱那个意大利男人还是温特伯恩?她说没有订婚是真是假?她为什么要特地给温特伯恩留口信?她究竟是否在乎他人对自己的态度? 就像《螺丝在拧紧》一样,詹姆斯总是给读者留下一个个谜团,令人回味,令人深陷犹疑。
第一次读Henry James的书,感觉跟文学史上对他的定义略有些出入,但这并不妨碍我认为《黛西·米勒》是一部出色的小说。
她好像和尤二姐有点像,但刚开始时不太对她有好感,反而认为是工于心计,算计“我”的把戏罢了,我还以为是讲“我”在她的勾引下逐渐堕落,最后悲剧的故事,因为我无法分辨她是真的天真还是多情风流,而且听了姑妈的话,一直对她有反感,甚至有种看着主角一步步被诱惑,被折磨,直到被毁灭的旁观者的感觉。直到她拒绝上马车,而执意和两个男士散步我才生出疑惑,糟蹋她的名声对她没好处,而且她似乎是真的不太在意“我”,这时我才站到了一个中立的态度。然而最后仅仅几页她就香消玉殒,最后说的那句“得不得热病对我也无所谓了”,她真正意识到了“我”认为她是个下流,多情的人,而且永远也得不到“我”这个在美国人中不那么“古板”(即便她说了“我”很多次古板)的人的尊重了,万念俱灰下走向了死亡。 最后她一定要告诉“我”她没有订婚,就是为了她的清白,希望“”我”理解她。这时侯我对她生出了极大的同情,不仅是我像那些古板的人一样对她有偏见,更因为她的本性,任性,天真,想要冒险的个性,她的形象突然就鲜活在了我的脑海中,而我也想主角一样经历了心理的挣扎直到最后的感慨怅然。 不得不说詹姆斯对人物心理的分析描写十分到位,与我自己的心理过程如出一辙,也难怪这部小说是他真正的成名作,也验证了他的墓志铭“小说家、英美两国公民、大西洋两岸整整一代人的诠释者”
2023.6.1 读书笔记 📝 《黛西米勒》亨利•詹姆斯5.29读完 詹姆斯著名的中篇小说,篇幅很短,中文译本大概只有四万多字,很快就能读完,而且之前读过一部分英文原著,所以进度就会很顺利些。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描写,温特伯恩觉得:“黛西的行为举止,唯一能够料到的,就是出乎意料。” 给自己的一个小提示吧: 读外国书籍的话,一定要找到相对较好的译本,总感觉某些中文译本奇奇怪怪,有些拗口,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原作者的想法。当然,虽然没学过法语,读不了法语原著,但依旧很喜欢很喜欢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就是多读几本译本,多比较吧,在有限的范围内找到最好的那一本吧。英文的话,毕竟还是背了几个单词的,哈哈哈,还是要买来英文原著来读,这是上上策!比如这个《黛西米勒》,因为之前在图书馆读过英文原著,读的第一个汉语版本就emm…一言难尽,果断舍弃。其中有一个书友说出来我想说又不太好意思说的话,“我不知道亨利詹姆斯的语言风格是什么样的,但我知道他作为一个美国大作家,可能是说人话的,这个译者完全就不说人话。” 《黛西·米勒》是詹姆斯的成名作,描写清纯漂亮、活泼可爱的美国姑娘黛西·米勒在欧洲游历、最终客死罗马的遭遇。黛西天真烂漫、热情开朗,然而她不拘礼节、落落大方地出入于社交场合和与男性交往的方式,却为欧洲上流社会和长期侨居欧洲的美国人所不能接受,认为她“艳俗”“轻浮”,“天生是个俗物”。最终也因为自己的任性,不顾别人劝诫,在罗马半夜和乔万耐里出游而患上了罗马热死在了异国他乡。所以《黛西·米勒》既可视为对一个怀春少女的心理描写,又可视为对社会传统观念的深入分析,不谙世故的黛西其实就是“社会舆论”的牺牲品,美国自由开放的精神和欧洲循规蹈矩的传统精神的碰撞下的牺牲品。 主要地点及主要人物 瑞士日内瓦 沃韦小镇 一个旅店 黛西米勒 活泼开朗漠视欧洲传统的美国富家小姐 弟弟伦道夫 妈妈米勒太太 温特伯恩 一个久居日内瓦的美国人 他姑妈 科斯特洛太太 觉得黛西一家庸俗至极 西庸古堡 意大利罗马 乔万奈里 典型的意大利人 身材小巧 西装革履 小洋胡子 胸前必佩戴一朵花 沃克太太 久居欧洲的美国老太太 思想保守 甚至有些迂腐
这Henry James完全胸有成竹啊,我能看到他操纵皮影之手,他完全知道自己每一句话在写什么,会把人引向哪。但是我好多时候都没看懂,而且非常清楚这里有点东西,但是我没这个储备哎。很迷!太有意思了。我认为作家好的含混不是把自己都想不清楚的东西一股脑塞给读者,而是先想破一个复杂问题,再找到恰如其分的方式来表达这种复杂,是没有最终答案但是有清晰层次的。
读探讨欧美唯美主义者的论文提到这篇才读的,也是个人第三本詹姆斯,行文很有詹姆斯风格。觉得角色脸谱化或者情节平淡的读者可能是没适应詹姆斯注重描写人物心理活动甚于事件和重视角色艺术形式性大于生动性的写作风格。 因为是短篇,并且打造了黛西小姐式的典型美国女性形象,甚至易读性远远大于之前读过的《螺丝在拧紧》《鸽翼》,人物形象也更符合当代读者的“圆形人物”的喜好。 摘一下读论文时的一些段落 1️⃣创造了一个典型的詹姆斯式唯美主义者,使黛西姑娘成为了欧洲媒体指称美国姑娘的别称。 2️⃣他创作有关富有的美国人在腐朽的欧洲寻觅佳婿和冒险的故事,他们所表现出的那份毫不避讳的率真令欧洲人汗颜。 3️⃣黛西姑娘对行为规范的漠视。美国姑娘对社会习俗的不以为然,一方面令其有机会踏入她原本靠循规蹈矩无法进入的场所;而另一方面则由于其行为而被边缘化。詹姆斯以同样的方式处理他的跨大西洋唯美主义者。
“自尊常常将人拖着,把爱都走曲折。” 这本书里,让我最难过的是黛西和温特伯恩的爱情。 他们明明有那么多次可以表明心意在一起,可都因为自己的倔强,失去了在一起的机会。 让我最深有感触的地方是,一向懦弱的温特伯恩唯一一次对黛西吐露真心话 “You are a really nice girl,but I want you to flirt with me and nobody else.”男人赤裸裸地表现对黛西的占有欲。就算别人都说你是"flirt",但我仍旧只执着于你只能和我一人调情。温特伯恩看到黛西和乔万耐里在一起他都会嫉妒得发狂,但碍于他的自尊心和周围人的闲言碎语,让他变得懦弱。既不敢反抗流言碎语,又看不惯黛西与别人在一起。所有的关心都变成了言语上的刀子,刺向了他最爱的人。 在黛西眼里看来,温特伯恩也和他们一样,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坏女孩"。来自爱人的不信任,让她赌气似的疯狂证明自己,看吧,你喜欢的人就是这么一个坏女孩,而且我就要和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人就订婚了。可她一边又在渴望着,温特伯恩能真正理解自己。能理解自己的疯狂,不愿被拘束,天性自由。黛西的心里有一团火,路过的人都只看到了烟。她温特伯恩总有一天会看到她心里的那团火,然后走过来,和她一起。 我想,温特伯恩有时候也是能理解黛西的,不然他怎么会不顾周围人的讥讽,不断强调黛西是多么的"innocent"。 在临死前,即使意识不清楚了,黛西仍然不停重复着告诉她的母亲,她没有订婚,并嘱咐她一定要告诉温特伯恩。 而温特伯恩听到后,又会想什么呢? 是在自责自己对她太过严厉,还是后悔再也遇不到那么好的女孩了呢? 我想两者都有吧。 希望天真的黛西能够在天堂做一个真正无拘无束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