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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西斯(全2册) 封面

尤利西斯(全2册)

[爱尔兰]詹姆斯·乔伊斯

2.8万人在读
60万字总字数
¥168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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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尤利西斯》全书分为三个部分,共有十八章。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苦闷彷徨的都柏林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于1904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日常生活经历。乔伊斯将布卢姆在都柏林街头的一日游荡比作荷马史诗中尤利西斯(奥德修斯)在海上的十年漂泊,同时描绘了他不忠的妻子摩莉以及第二男主角斯蒂芬寻找精神上的父亲的心理。本书被誉为20世纪百佳小说之首,爱尔兰也将每年的6月16日定为“布卢姆日”,是仅次于国庆节的第二大节日。

读者书评

★★★★★

分享一篇文章,帮你读懂深奥的《尤利西斯》。 《尤利西斯》以难读著称,但它其实并不难理解。它是对《荷马史诗》的现代化演绎,只不过乔伊斯的演绎是所有作家中最具颠覆性的,在他笔下,荷马史诗中的尤利西斯和他的儿子帖雷马克,化身为20世纪的爱尔兰人布卢姆和斯蒂芬,他们带着各自内心深处的伤痛,与彼此相遇,命运轨迹也由此改变。 在乔伊斯看来,20世纪的史诗就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一个你平常根本不会多看一眼的小人物,可能就是你的英雄,你的尤利西斯。 先简单介绍一下尤利西斯。 他是古希腊罗马神话乃至整个西方文学史中最著名的英雄之一,以足智多谋而著称,有点像《三国》里的诸葛亮。他原本是希腊伊萨卡岛的国王,特洛伊战争爆发后,他带兵加入希腊联军,远征到如今在土耳其境内的特洛伊作战。这场战争的借口是为了争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但其实是为了争夺地中海的丰厚资源。战争打了十年,还是攻不下特洛伊城。最后,尤利西斯想出了“木马计”,让士兵们藏在木马里,被好奇的特洛伊士兵抬进了城门。正是这个妙计,不费一刀一枪,就结束了长达十年的特洛伊战争。这就是荷马史诗之一《伊利亚特》里的故事。 荷马史诗的第二部就是《奥德赛》,讲战争结束后,尤利西斯乘船返回故乡伊萨卡的故事。尤利西斯思念故土,迫切想与家人团聚,却因为得罪了海神波塞冬,在海上又漂泊了10年,历尽艰险。好在他有个聪明头脑,总能化险为夷。他用计谋摆脱了巨人、海妖、怪物和女神,化解了13次劫难,终于返回故乡,与家人团聚。这时,他已经离家整整20年了。 在乔伊斯之前,已经有过很多伟大作家在不同的时代,演绎过尤利西斯这个人物。在荷马史诗里,他是个机智求生的英雄,也是充满人情味的英雄。战争、神明和命运捉弄着尤利西斯,但他返乡的意志却无比坚决,任何神明都无法撼动,这让他的形象显得悲壮,这样一个形象彰显着古希腊人对智慧的崇拜和对和平的渴望。 到了中世纪,意大利作家但丁的《神曲》又一次刷新了尤利西斯的形象。《神曲》里的尤利西斯变成了一个冒险家和狂热的求知者,漂泊一生是他主动的人生选择,他甚至想驾船驶向“太阳的另一边”,探索世界的边缘。但丁借他之口说出了那句拉开了文艺复兴序幕的名言:“人生来不是为了像野兽那样活着,而是为了追求美德与知识。”同时,但丁的尤利西斯又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英雄: 为了求知和冒险,他忽略了家庭的责任和队友的生命安全,于是但丁把他安排在了地狱的深层。总之,但丁笔下的尤利西斯变成了一个求知的英雄,偏执的英雄,既彰显着文艺复兴前夕的人文主义色彩,又折射出中世纪诗人但丁对爱的信仰。 到了20世纪,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写了一部中译50多万字的皇皇巨著,就叫《尤利西斯》,这一次,尤利西斯这个文学形象又一次被刷新了:他变成了一个现代人,一个生活在20世纪欧洲的普通人。 这一次的刷新是颠覆性的。首先,这本书除了标题外完全没有出现过尤利西斯这个名字,主人公是个生活在都柏林的犹太人,名叫布卢姆。其次,主人公跟荷马史诗里的尤利西斯相差甚远,他没有经历过战争和冒险,智商也普普通通,性格还唯唯诺诺,只是一个最普通的中年人。再次,小说写的也不是人物的一生,而仅仅是主人公在1904年6月16日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在这一天里,他吃饭,散步,工作,谈话,发呆,喝酒,做梦。就这一天,乔伊斯写了五十万字,所以,这一天又被称为文学史上最漫长的一天,也被称为“布卢姆日”。直到今天,都柏林人还在纪念这个日子,他们会按照小说主人公在城市中漫游的路线图,依次走过那些如今已成为地标的地点。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天正是乔伊斯和妻子诺拉初次相识的日子。 那么,乔伊斯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书呢?这本书跟尤利西斯有什么关系呢?表面上看,一点关系也没有。但仔细分析起来,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人说,这是乔伊斯的嘲讽,因为在20世纪,崇高被降格,传统价值被颠覆,英雄尤利西斯变成了平庸的布卢姆。 但乔伊斯最权威的传记作家理查德•艾尔曼认为,乔伊斯是在模仿《奥德赛》中将英雄当做一个普通人去表现的文学视角。后来,比如美国著名文学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作家纳博科夫,也都支持这个观点,那就是:乔伊斯用这么大篇幅去书写普通人的普通一天,正是因为,在20世纪的和平年代,一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就是史诗。或者说,20世纪和平年代的史诗,就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史诗的英雄,就是如你我一般的普通人。这样的“平凡史诗”,历史绝对不会去记载,只有文学家才会发现它,审视它,赋予它永恒的价值。 接下来先讲一遍这本书基本的故事线索。 简单地说,这个故事就是,1904年6月16日,两个男人在都柏林漫游,数次擦肩而过,最终相遇了。一个是布卢姆,38岁,广告推销员,一个是斯蒂芬,22岁,青年教师、学者和诗人。 小说共分三部,18章。前两部分别讲斯蒂芬和布卢姆从平行到相遇发生的事,第三部讲两人相遇后发生的事。 先说第一部的主角斯蒂芬的旅程。斯蒂芬姓代达勒斯,他的父亲叫西蒙•代达勒斯,我们也可以叫他老代达勒斯。一个爱尔兰家庭姓代达勒斯,这明显是个隐喻。熟悉古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代达勒斯是建造了克里特迷宫的工匠的名字,他和儿子伊卡洛斯被克里特国王囚禁起来,后来,他用蜡和羽毛做出了翅膀,飞出了克里特。但儿子伊卡洛斯却因为飞得太高,翅膀被太阳烤化,坠海而死。 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里指出,在这本书里,斯蒂芬对应的就是伊卡洛斯,一个想飞出迷宫的迷宫建造者的儿子。 【作家赋予斯蒂芬这个人物的使命,就是从他自我的迷宫里飞出来,同时又不要飞得太高,葬送了年轻的生命】 斯蒂芬出身于都柏林一个破落的上流社会家庭,他是乔伊斯上一部小说《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的主角,是作家本人的化身,他是一个天才型的人物,他的意识流深奥、诗意,旁征博引,知识性和艺术性很高,但他的现实却很惨淡。 斯蒂芬的父亲老代达勒斯是个失败者和酒鬼,原型就是乔伊斯的父亲,母亲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原型就是乔伊斯的母亲。斯蒂芬有成为艺术家的梦想,为此他离开家乡去巴黎留学。一年前,斯蒂芬母亲病危,将他召回都柏林。此时,母亲已经死去一年,代达勒斯一家一贫如洗,分崩离析。斯蒂芬的四个妹妹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父亲却终日在酒馆买醉。于是,斯蒂芬跟父亲决裂了。他离家出走,和他的医学生朋友穆利根租住在海边的一座圆形炮塔上,同时,他开始在一所男校当历史老师。斯蒂芬资助着穆利根的生活,但穆利根总是讽刺他的能力和理想。这让斯蒂芬深感羞辱。 这天早上,穆利根有个英国朋友来了,穆利根想留他住在塔楼,那就意味着,斯蒂芬要无家可归了,为此,斯蒂芬一整天都在跟穆利根明里暗里地较劲。 还有一件事是斯蒂芬的心头刺。刚才说了,斯蒂芬的母亲是个虔诚的天主教教徒,但斯蒂芬却十分痛恨早期的宗教教育对他的约束和戕害,与宗教决裂了,转而信仰艺术与哲学。母亲死去前,恳求斯蒂芬跪下来为自己的灵魂安息而祈祷,但斯蒂芬残忍地拒绝了,因为他害怕来之不易的精神独立就这样被夺走。就这样,母亲在痛苦中死去了。小说叙述的这一天,母亲的一周年祭日马上就到了,仔细阅读你就会发现,那个场景始终在折磨着斯蒂芬的心。 这个早晨,斯蒂芬跟穆利根吵了一架,原因是他无意中听到穆利根时自己母亲的死出言不逊。讲课时,他无意间讲的笑话透露着对母亲的愧疚。课后,他在一个不会做题的笨学生身上看到了自己童年时其实也如此不堪,只是一切全靠母亲的保护。 放学后,他走到海边,想着要不要去探望一下自己不太看得起的舅舅,就当是对母亲的忏悔。但他很快制止了这个想法,慢慢就走过了舅舅的家。这天上午11点,斯蒂芬父亲的朋友将要下葬,但斯蒂芬不愿到场,因为他母亲也葬在那个墓地,也因为他不想见到自己的父亲。总之,在自己的故乡都柏林,斯蒂芬彻底地孤独着,对父亲的绝望和厌恶,对母亲的愧疚,像幽灵一样萦绕着他,操控着他的意识和行动。批评家埃德蒙•威尔逊在分析这一部分的时候,有一句精辟的总结: 【斯蒂芬发现,艺术家的身份和儿子的身份,这两者是无法和解的】 总之,这一天,斯蒂芬在精神的迷宫中寻找着自己的出路。与此同时,布卢姆也开始了他的一天。 【接下来是小说的第二部】 当斯蒂芬为自己的父母问题苦恼时,布卢姆也正在为自己的夫妻问题困扰着。布卢姆出身于一个勉强算中产阶级的家庭,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是被父亲抚养大的,但老父亲体弱多病,后来因不堪忍受病痛而自杀,这也给布卢姆的精神造成了创伤。 布卢姆遗传了父亲孱弱的身体,但也许正因为此,他对弱者和动物都充满了同情。布卢姆希望自己是个作家和记者,但他的职业是报纸的广告推销员,他创业过,但以失败告终。此外,他还是个少数族裔。他是匈牙利犹太人,当时的爱尔兰是个封闭的地方,犹太人很少见,因此,他总是遭遇歧视和嘲讽。 他的妻子莫莉是个充满生命力的人物,她是个专业歌手,性感而风流,她家世不错,父亲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军官。布卢姆和莫莉结婚16年了,十几年中,莫莉不断出轨,这让布卢姆非常痛苦。但奇怪的是,布卢姆并不反抗这种命运,而是接受了它,甚至,他还把它当做自己的宿命。至于为什么,且听我说下去。 在这一部的开头,布卢姆做好早餐,走上楼,送到莫莉的床上。他看到莫莉收到一封可疑的来信,那封信来自一个叫博伊兰的人。博伊兰是个音乐经理人,他是个黑人,肌肉发达,来城里与莫莉谈合作巡回演唱的事,顺便还要参加拳击赛。博伊兰在信里说,这个下午四点,他会来家里找莫莉。布卢姆知道,俩人正在暧昧,他预感到,如果他不加以阻止,博伊兰就将在下午四点成为莫莉的情人。但布卢姆觉得阻止是没用的,于是他怀着悲哀,走出了家门。 这一整天,布卢姆都避免听到博伊兰的名字,但他却不断与博伊兰相遇。午后,布卢姆在酒馆吃东西时,博伊兰进来了。博伊兰喝了一杯酒,然后就往布卢姆家走去。他一走,大家都纷纷议论起他和莫莉的八卦,还哈哈大笑起来,结果,布卢姆和酒馆的人吵了起来。 晚上,布卢姆来到一家妇产医院,探望莫莉的一个难产的朋友。在那里,他听到医生们以猥亵的口吻对母性和生育高谈阔论,布卢姆为他们的不敬感到可悲。从这里我们能看到,即使拥有一个如此不忠的妻子,布卢姆仍然发自内心地尊重女性,有着强烈的同理心。而那些亵渎者中,就有年轻的斯蒂芬和他的朋友。 说起来,斯蒂芬和布卢姆两家算是街坊,斯蒂芬的父亲和布卢姆相互认识,有共同的朋友,这个上午11点,布卢姆去参加了斯蒂芬缺席的那场葬礼。葬礼上没遇到,生产的这一幕却遇到了,这似乎隐喻着两人的相遇会带来新生。 难产的孕妇终于生下了孩子,大家都涌到酒馆去庆祝。斯蒂芬和穆利根都喝醉了,别扭了一天的两人为塔楼的钥匙争了起来,最后,斯蒂芬出局了。于是,无家可归的斯蒂芬决定到妓院去睡觉。目睹这一切的布卢姆担心斯蒂芬的安危,默默跟随着他。 其实,这一天,布卢姆和斯蒂芬两人多次擦肩而过,甚至,斯蒂芬还在前一天的睡梦中梦到过一个像布卢姆的男人把自己带到一个女人面前,但他们并没有相认。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真正相遇了。在妓院里,两人各自回想着自己荒唐的一天。布卢姆意识到,自己已经变成人尽皆知的绿帽男,因为莫莉与博伊兰的私情而成为世人的笑柄。可事实上,布卢姆对妻子不仅仅有耻辱感,还有爱和同情,这就要说到他们共同的心头刺了。 小说里,布卢姆和莫莉有一个女儿,这个女儿性格跟莫莉一模一样。但仔细阅读你就会发现,布卢姆的意识流中经常会出现鲁迪这个名字。原来,他们还曾经有过一个儿子,名叫鲁迪,布卢姆曾把希望都寄托在鲁迪身上,希望他延续自己的性情。不幸的是,孩子出生后11天就天折了。布卢姆和莫莉就是从那时候起不再有夫妻生活的。为此,布卢姆给予莫莉最大的理解,始终包容着她的出轨。同时,他也觉得,是自己孱弱的身体遗传给了小鲁迪,才让他天折的。就是从那时起,他失去了自信,也失去了自尊。 斯蒂芬的一天也不好过。此刻他喝得烂醉,看到死去的母亲从墓地出来走到他的眼前,再次要求他为自己的灵魂祷告,而斯蒂芬又一次拒绝了。这时,斯蒂芬压抑的痛苦彻底爆发了。他借酒装疯,抡起手杖把妓院的吊灯打了个粉碎,然后冲到街上,又遇上两个向他挑衅的英国士兵,打成一团。这里要插一句,爱尔兰在当时并没有独立,还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而作家乔伊斯正是因为这一点才选择了流亡,离开爱尔兰这个软弱的国家的。所以,小说里提到的那个占据了斯蒂芬房间的英国人,以及跟他扭打起来的英国兵,都是一种爱尔兰不满被英国侵占欺辱的隐喻。 接着说斯蒂芬。他当然不是英国兵的对手,被一顿暴揍,瘫倒在地。斯蒂芬胡闹的这会儿,布卢姆一直跟着他、保护着他。布卢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只知道斯蒂芬“是那群人中最像样儿的”,他知道斯蒂芬是老代达勒斯的儿子,同情他失去母亲,父亲形同虚设,而且,这一天,布卢姆在很多地方领教过斯蒂芬不凡的谈吐,对他很是欣赏,当然,也包容着他的偏激。 这一刻,当布卢姆俯身查看地上的斯蒂芬时,突然出现了乔伊斯小说中特有的“神启时刻”(神灵的神,启示的启):他突然觉得,自己是在看着死去的儿子小鲁迪,仿佛鲁迪已经按照他的意愿长大成人了,长成了他喜欢的样子,长成了斯蒂芬:有学识,有教养,敏感,精致,有颗诗人的心。到这里,布卢姆和斯蒂芬才算真正相遇了。小说的第二部也就结束了。 【接下来是小说的最后一部】 布卢姆像父亲对儿子那样扶起了斯蒂芬,把他身上的土弄干净,把他带到一家通宵营业的马车夫栅,那是马车夫和在外漂泊的水手们聚会的地方,斯蒂芬与他们格格不入,于是布卢姆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冲了杯热可可给他喝。这时,已经是凌晨了。布卢姆尝试与斯蒂芬谈论艺术和科学,但斯蒂芬太疲倦了,时常陷入沉默。 布卢姆希望斯蒂芬在家里留宿一晚,但斯蒂芬拒绝了,不过,他答应了做莫莉的意大利语老师。斯蒂芬离开后,布卢姆躺到床上,向莫莉汇报他一天的遭遇,沉沉睡去。 与斯蒂芬的相遇改变了布卢姆的生活。从心理意义上,他找回了自己死去的儿子,也找回了自信和自尊。还记得吗?在布卢姆出场的时候他在给莫莉做早餐,然后上楼把早餐送到莫莉的床前。这是他每天醒来做的第一件事。但这一天睡前,他对莫莉说,今天莫莉要自己做早餐,并且送到他的床前来。夫妻二人的地位,不知不觉发生了转换。 这时,叙述的视角转换成了莫莉的。她在半梦半醒间,展开了长达40多页的意识流。开始,她对布卢姆的态度转变迷惑不解,后来,她终于回想起她与布卢姆恋爱并结婚的过往,她想起自己当时为什么要嫁给他,正是因为他的才智,他同情的本性,他富有想象力的头脑,他对女性的尊重。正是这些让她觉得他与一般的男人不同。相比之下,博伊兰和其他情人一样,都太粗俗了。到这里,我们已经知道,莫莉对布卢姆的爱又回来了。 整本书到这里就结束了。作者没有直接告诉我们与布卢姆的相遇对斯蒂芬意味着什么,但我稍后会告诉你的是,斯蒂芬会在10年后以布卢姆为原型写下《尤利西斯》,他将成为詹姆斯•乔伊斯。 说完了故事,我们再来说这本书与荷马史诗《奥德赛》的对应关系。在乔伊斯的初稿中,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用来跟《奥德赛》对应。比如,三部曲分别叫“帖雷马克”“尤利西斯的漂泊”和“回家”,其中,帖雷马克就是尤利西斯的儿子。而每一章的名字也对应《奥德赛》中的地名和人名,比如独眼巨人、塞壬、刻尔吉、伊萨卡。 【但出版时,乔伊斯删掉了它们】 这是一个明智之举,因为只有这样,这本书才能成为一个需要读者深度参与的阅读游戏—要弄懂这本书写了什么,首先,你得非常了解《奥德赛》,其次,你还得了解乔伊斯对尤利西斯的看法。 乔伊斯从小就酷爱尤利西斯的故事。他被这个人物迷住了。在英雄故事中,英雄都是因为在战场上奋勇杀敌而成为英雄的,很少有人写英雄如何想回家,如何想跟老婆孩子团聚,如何用各种诡计而非正面冲突化解危险的。总之,在乔伊斯看来,尤利西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的英雄。 乔伊斯一直在寻找属于他的尤利西斯。有一回,他在街上跟人起了冲突,挨了打。这时,一个年长的犹太人帮助了他,还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谈话中乔伊斯才知道,这个犹太人在爱尔兰这个天主教国家备受歧视和欺凌。他还得知,这个犹太人的妻子还一直在出轨,但犹太人还是爱着妻子。犹太人的故事深深触动了乔伊斯。在他心中,这个犹太人就是尤利西斯,他在异乡漂泊,爱着自己的家庭,他身为弱者和边缘人,却依然有着一颗仁慈的心,去帮助和关怀弱者和边缘人。 在给朋友的信中,乔伊斯透露,自己要写一个短篇小说,名字就叫《尤利西斯》一多年后,《尤利西斯》以巨著的面目问世。书中,乔伊斯化身为斯蒂芬,而这个犹太人化身为布卢姆。小说里,布卢姆因为留着犹太胡子被人嘲笑,因为妻子出轨被人嘲笑,因为心思比一般人敏感、性情比一般人文雅,说话比一般人细声细气而被人嘲笑。那些人说,他是“阴性男人的最佳典型”,医学生穆利根还说他是“变态阴阳人”。可是在乔伊斯眼中,他就是20世纪的尤利西斯。 说到这,我想引用这本书中,布卢姆曾说过的话:我属于那个被仇视、受追害的种族。现在也一样。就在此刻。就在现在。可是,力量,仇恨,历史,所有这一切都是丝毫无用的。侮辱和仇视不是生活。人人都知道,正是这个的反面才是真正的生活。” 这时,酒馆老板问他:“那是啥?”布卢姆说:“爱。”布卢姆所说的,当然是神圣的爱。可悲的是,酒吧里的人都以为那是性爱的爱。 再说斯蒂芬。在《奥德赛》中,荷马把尤利西斯的故事讲得太精彩了,以至于后人往往忽略了这部史诗的另外一条线索:尤利西斯的儿子帖雷马克寻找父亲的故事。尤利西斯离家20年没有音讯,人们都说他肯定死了。多年来,劝尤利西斯的妻子帕涅罗珀改嫁的求婚者络绎不绝,但帕涅罗珀坚决不改嫁,她白天织寿衣,晚上再拆掉,如此往复20年,一直在等丈夫回家。所以,帕涅罗珀就成了忠贞的象征。 妻子不相信丈夫死了,儿子自然也不信。尤利西斯离家时,帖雷马克还是个婴儿,20年过去,他长大成人,开始冒险出海,四处寻找父亲。在冒险中,他也磨炼成子一位受人尊敬的英雄。 显然,斯蒂芬对应着寻找父亲的帖雷马克。老代达勒斯只是他生理上的父亲,而他寻找的是一个精神上的父亲。这个人就是布卢姆。布卢姆不仅给了他父亲般的关爱,更重要的是,布卢姆让他看到都柏林这个平庸绝望的城市中,一点人性的希望; 此外,【布卢姆的思想意识介于知识分子和世俗之间,这样一个存在,正是斯蒂芬成为理想中的自己的必经之路】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不妨来看看第二部中一个关于莎士比亚的部分。下午两点钟左右,斯蒂芬与一群学者朋友讨论莎士比亚。他说了这样一番话: “梅特林克曾说:如果苏格拉底今天离家,他会发现哲人就坐在他门前的台阶上。如果犹大今晚出去,他的脚步也会走向犹大。每一个生命,都是许多日子组成的,一日又一日。我们通过自身往前走,一路遇到强盗、鬼魂、巨人、老人、年轻人、媳妇、寡妇、慈爱兄弟,但永远都会遇到的是我们自己。” 在斯蒂芬和布卢姆一起去逛妓院的时候,斯蒂芬又说: 【为了不从自我内部穿行,一直跋涉到世界尽头。天主,太阳,莎士比亚,推销员,走遍了现实,方成为自我本身】 这几句话,就是打开这本书的钥匙。 莎士比亚是乔伊斯最终极的文学偶像,当然也是他的化身斯蒂芬的。我们都知道,莎士比亚是雅俗共赏的典范。他的语言可以美到极致,也可以俗到极致。他能写好高贵的王子,也能写活卑贱的小丑。 他能写出世界名著,也能经营好环球剧院。他能征服英国女王,也能让贩夫走卒为他狂热。 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作家,你都能看出他的来处,找到他精神上的、文学上的尖亲,但莎比亚却没有,他不像任何人,也完全超脱于自己的时代,他是一个真正的独创者。就像这本书里斯蒂芬引用的那句话:“天主之外,莎士比亚创造的最多。” 可以说,莎士比亚是所有后世作家的父亲,一个无法超越的父亲,但他自己却没有父亲,他是他自己的父亲。 那么,莎士比亚是如何成为莎士比亚的呢?其实,就像斯蒂芬领悟到的那样:他走遍了现实,方才成了自我本身。 前面说了,这本书里的斯蒂芬想成为作家,但他还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因为这时的他还只会像哈姆雷特王子那样思考,却无法想象一个卑贱的小丑是如何生活的,也就是说,他无法书写芸芸众生,也无法让芸芸众生阅读他。如果斯蒂芬仅仅是斯蒂芬,那还远远不够,成不了莎士比亚。 在这本书里,斯蒂芬遇到了布卢姆。这场相遇给他启示,让他深入到一个“芸芸众生” 的命运里,像王子也像小丑那样说话——这才是他的文学偶像莎士比亚应有的样子。因此,就像前面我说过的,布卢姆对于斯蒂芬的意义就是,【10年后,也就是1914年,斯蒂芬将写下布卢姆的故事,成为乔伊斯,一个想要超越莎士比亚的作家】 那么,乔伊斯是用什么方式去超越莎士比亚的呢? 答案是,用语言。有评论家认为,在这本书里,真正的主角其实是语言本身。在妇产医院的部分中,乔伊斯【用语言和文体的演进,模拟了一个婴儿的诞生过程。他以古英语开头,到现代英语结束,一路模拟了英国文学史上历代名家的文体】 妓院一章,写布卢姆的颅内剧场,是用剧方式写成的,出场人物数不胜数,不但包括小说里比较重要的人物,还包括巡警、妓女、贵妇、可以说是都柏林众生相都出场了,甚至动物,比如海鸥,还包括路灯、警钟、肥皂之类无生命的物体都能作为一个人物出场说话,众声喧哗,实在是一首超前的后现代狂想曲。 在布卢姆回到家中的一章,他发现室内摆设有了变动,脑补起妻子白天与情夫幽会的情景,百味杂陈,但他转而一想,又觉得一切无所谓。妙的是,这些复杂的心理过程,是用天主教《要理问答》的文体写的,既令人发笑,又引人怜悯。 莫莉长达40多页的意识流,只有两个标点,看起来很吓人,但如果你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是一篇经典的意识流代表作,就连著名的心理学家荣格都心服口服,他说:“只有魔鬼的奶奶才能对一个女人的真实心理摸得这么透彻。” 如果你能找到1904年的都柏林地图和报纸,会发现小说里写的都柏林与现实中丝毫不差,小说里任何一个次要人物、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都随着时间的流逝在小说之河中漂流着,与其他人物和细节不断交叉碰撞,这让小说做到了电影里才能做到的对“共时性”的呈现。 有一句话说得好:【尤利西斯之后,再没有什么是小说做不到的了】 乔伊斯的语言和文体实验,把这本书变成了一个万花筒,大量的文字游戏和文体实验,视角的不断切换,以及对各种文学经典的戏仿,都让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变得很辛苦,如果说这是一场阅读游戏,那它就是需要读者深度参与的烧脑游戏,但这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耐心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这一点,并不太莎士比亚。 但乔伊斯并不后悔,他曾对自己的传记作家说:“我在这本书里设置了那么多迷津,它迫使几个世纪的教授学者们来争论我的原意。”然后,他恶作剧地加了一句:“这是确保不朽的唯一途径。” 后来,如乔伊斯所愿,《尤利西斯》让他不朽。此后,他也在成为自己的路上越走越远了。多年后,他写出了另一本“天书”:《芬灵根的守灵夜》。据说,这本书共使用了近6万4千个单词,其中乔伊斯自己造的词就不少于3万个。相比之下,《尤利西斯》倒显得好读多了。 总结一下。距《尤利西斯》正式出版(1922.2.2),马上就满一百年了。百年来,它在无数读者的阅读和阐释中获得了不朽的生命。它虽以难读著称,但其实并不难理解。它是对荷马史诗《奥德赛》以及后世诸多文学正典的致敬和颠覆。史诗中的尤利西斯是独具一格的英雄,他代表智慧、漂泊、冒险与思乡。这也是西方文学的关键词。乔伊斯对尤利西斯的演绎是所有作家中最具颠覆性的,在他笔下,尤利西斯和他的儿子帖雷马克化身为20世纪的都柏林人布卢姆和斯蒂芬,他们带着各自内心深处的伤痛,与彼此相遇,命运轨迹也由此改变。这是人物与他的命运的相遇,也是作家与他的人物的相遇。在乔伊斯看来,20世纪的史诗就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一个你平常根本不会多看一眼的小人物,可能就是那个扶起你的人,就是你的尤利西斯,而跟随他的旅程,也许你就能“走遍现实,成为自我本身。” 最后,我想给打算阅读这本书的读者一个小小的建议。我建议你从第二部,也就是布卢姆的部分开始读,然后是第一部,第三部。因为布卢姆的部分更接地气,他的思维平实、质朴,也更亲切。 当然,如果你是一个未来的艺术家和学者,那么,斯蒂芬的部分也并不难。此外,关于这本书的研究实在太多了,观点也众口不一,在我所有阅读过的资料中,作家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中对这本书的剖析是我觉得最到位的,推荐给你。———来自得到团队,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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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西斯》一共有十八章,每一章的标题都来自《奥德赛》中的人名或者地名。 乔伊斯写的是布鲁姆这个小职员在都柏林一天的活动,他把平庸琐碎的日常生活套在一个史诗的结构中。小说最开始出场的是青年斯蒂芬,母亲病危,他从巴黎返回都柏林,在一个圆形的碉楼租了个地方,靠教书糊口。 到小说第四章,主人公布鲁姆出场,他是个犹太人,为一家报纸卖广告为生,他喜欢吃各种下水,猪腰子羊腰子胗子等等,他早上买了一副腰子,给妻子做早饭,妻子玛丽恩是一个歌手,布鲁姆知道玛丽恩偷汉子,下午就要跟情人在家里幽会,所以一早就出去。 他在城里晃悠,去参加葬礼,去医院看望一位难产的妇人,在酒馆碰见斯蒂芬,斯蒂芬喝多了,到深夜,布鲁姆把斯蒂芬带回家,给他喝点儿热可可。 这就是小说的主要情节,发生在一天之内,十八个小时,但乔伊斯却写了700多页,翻译成中文加上注释一共1200页。 很多人都觉得《尤利西斯》非常难读,因为难读,所以就显得特别严肃。可作家苗师傅却觉得,这个小说的“核”,驱动乔伊斯写完这本小说的内在冲动,很可能是喜剧性的。 把一个人琐碎的一天,把一个人的彷徨、恐惧,把他飘移不定的思绪和疑虑当成史诗一样来写,这本来就是件好玩儿的事。 这个小说里,没有女妖的诱惑,没有恐怖的独眼巨人,主角也没啥历险——他上厕所看报纸,打自己的小算盘,他被忽视,他胡思乱想,他有隐秘的伤痛,他和妻子之间的障碍也不是茫茫大海。评论家说,这本小说隐而不露的虚无色彩让人的一切经历都变得无意义。 当年,是哈利雅特·韦弗资助乔伊斯写这本小说的,乔伊斯给韦弗小姐的信中谈起过他的构思,他说第十四章的题目叫《太阳神牛》,写布鲁姆去医院探望一位难产的女士,医院里有一群医学院的学生在高谈阔论。 乔伊斯说这一章写起来很难,差不多用了一千个小时,他写作的时候,面前摆着一副胎儿九个月的发育图,还有一本《英国散文韵律史》,他要先用萨卢斯特塔西陀文体做引子,叙述中再用伊丽莎白编年史体,用弥尔顿庄严散文体,用拉丁杂谈式文体,然后再用黑人英语、伦敦土话等等,这一系列的变化都在影射胎儿发展的各个阶段。这一章节一共用了三十多种文体。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评论家说,这一章揭示了所有英语文体的徒劳无功。乔伊斯很可能是用这种对文体的亵渎,来配合这一章所表达的亵渎情绪。 第十七章,乔伊斯写到布鲁姆琢磨妻子玛丽恩和情人的关系。用的是天主教《要理问答》的文体,用提问回答的方式向教徒解释教义,本来是很呆板的文体,但跟内容结合就显出了俏皮。 再比如第十章,由十九个片段组成,写的是1904年6月16日下午三点到四点间,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都柏林的活动。 第十八章的题目是《潘奈洛佩》,奥德赛妻子的名字。写的是布鲁姆的妻子玛丽恩的自白,整个章节都是玛丽恩半梦半醒之间的意识流,全章八个句子,第一个句子有两千五百个单词。乔伊斯说,这一章的叙述就像一个巨大的地球一样,缓慢和平稳的旋转。 由以上几个例子,我们能看出,阅读《尤利西斯》的困难所在,乔伊斯要写的事情很简单,但他写的方法非常复杂。 你说他是在严肃的写作吗?当然,非常严肃。 你说他是在做文字游戏吗?当然,也是在游戏。 严肃和游戏能兼容吗?人生到底是严肃的还是一场游戏呢?普通人的一生是一场英雄之旅吗?我们能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生命的意义吗? 我们对待生活的那种乐观主义态度,到底是出自幽默精神,还是强烈的悲剧意识呢?人生真的是一串选择吗?我们在承担着选择的结果吗? 无意义感,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然而,我们真的要把自己的人生放到英雄之旅的套路中吗?我们真的能找到意义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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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尔夫对《尤利西斯》的真实书评:“目前,我读了大约200页,还不到全书的三分之一。最初的几章让我充满了兴奋和陶醉,忍不住笑出声来,但随后的那些令人不安的细节描写让我感到困惑、厌烦和失望。汤姆,这个我一直尊敬的人,居然认为这本书能与《战争与和平》相提并论。然而在我看来作者似乎并没有经过系统的语言训练,缺乏必要的品味,更像是一个自学成才的工匠。我深知这类人总让人头疼,他们固执自私,粗俗刺眼,甚至让人反感。明明可以享用熟食,偏要生吃,我实在无法理解。我想如果你像汤姆一样贫血,那么血红素的含量或许还能成为一种美德。而我,作为一个健康的人,决定暂时放弃这本书,准备回到古典小说的怀抱。也许以后我的看法会有所改变,但现在,我对于《尤利西斯》的评价已经定了下来”。 之后看了再看这段评价吧

★★★☆☆

59.9万字的尤利西斯,花费24天共43小时32分钟看完,以为意识流会是如梦似幻很顺畅的一场精神洗礼,没想到反而很滞涩,成为乔伊斯的m被捶打得Q弹软绵,玩弄于股掌之中。现在,我看完了,我要变成乔伊斯的s就像他写的那样鞭打他一番。很可惜糊里糊涂就看过去了并没有感受到文体变化上的精妙,不知道用其他语言词语的意义,被大力吹捧的用到的典故其实也只是大多的《圣经》、《哈姆雷特》、爱尔兰民间乐和当年流行音乐,经常是把流行音乐的歌词改了一改给评论家留下谜题,感觉和我们在个签用上歌词也没有什么两样,用典的精妙深奥比不上博尔赫斯。虽然这本书经历坎坷地最后被判定为不是一本淫书,但我也实在不想看布卢姆在海滩上看见美女所以导了、幻觉中男主布卢姆生下了八胞胎、时不时出现的鞭打描写和细腻的性描写,以及像报菜名一样报出一长串以“圣”开头的全部圣徒名字。唯一可看的是后记中把《尤利西斯》与荷马史诗中的奥德修斯(尤利西斯也就是奥德修斯)的情节进行对比并列,讲述了这本书的结构上的对英雄故事的体现。正好近日诺兰的史诗电影《奥德赛》上映,很好看,快去看。看到评论里写其他著名作家认为《尤利西斯》无法与《战争的和平》并提,它更像没有经历过专业训练者写出来的混乱呓语,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员也说过《尤利西斯》的难让文学进入了死胡同。我说:如果《尤利西斯》是20世纪百佳小说之首,那么世界文学就完蛋了。我选择尤利西斯成为我看完的第一百本书,很遗憾,但看在尤利西斯让我曾那么向往的份上打了一般。

★★★★★

《尤利西斯》在描写现代人的都市流浪的同时,也将其变成记忆的“奥德修纪”,从而改变了达达主义因一味求新而流于轻薄的缺陷,为现代存在揭示了它的纵深的时间维度,赋予了它历史的厚重感。

★★★★★

“幸亏有了像弗吉尼亚·伍尔夫、乔伊斯、卡夫卡和普鲁斯特这样的小说家,我们才可以说,我们的智力和敏感力得到了充实,因此可以在现实这团巨大的乱麻中识别出从前无知或者没有足够了解、或者感觉迟钝的层面——记忆的过程、荒谬的念头、意识的流动、激情和感觉的敏锐表现。”

★★★★★

推开乔伊斯的文字之门,你首先听到的不是意义,而是声音。都柏林的午后阳光透过词语的缝隙,啤酒杯碰撞声、电车轨道摩擦声、街头叫卖声、内心独白声——所有这些都被编织进一部名为《尤利西斯》的声音织锦中。在这里,书写不是沉默的记录,而是一场持续进行的语言狂欢节,每个句子都在挣脱页面的束缚,渴望成为空气中的振动。 第一乐章:词语的交响化变形 跟随斯蒂芬·迪达勒斯的脚步行走在桑迪蒙特海滩,海浪的节奏变成了“snotgreen scrotumtightening sea”这样押头韵的咒语式句子。乔伊斯不是在描述海,而是让语言本身模仿海的涌动——辅音如浪花拍打,元音如潮水起伏。当你“读”这段文字时,你实际上在参与一场听觉实验:英语被拆解成原始的声音材料,然后重组为超越字典意义的音乐片段。 第二乐章:瓦格纳式的主题编织 如同瓦格纳歌剧中的主导动机,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编织了一张主题网络。“水”的意象从第一章的洗澡水到最后一章莫莉的梦境之海;“父亲与儿子”的旋律从斯蒂芬对亡母的愧疚到布鲁姆对夭折儿子的思念,再到两人在妓院中的象征性相遇。这些主题在不同章节中变形、重现、对位,构成了一部文学的交响曲。 第十一章《塞壬》是这场音乐实验的极致——整章模仿了赋格曲的结构。酒吧里的对话、歌声、器乐声、街道噪声交织成复调网络。乔伊斯甚至引入了乐谱符号,将文学推向了记谱法的边界。难怪他自信地宣称这一章“比瓦格纳的歌剧更好”——他不是在比较故事,而是在比较时间艺术的构造方式。 第三乐章:意识流的对位法 莫莉·布鲁姆著名的独白是一首长达40页无标点的声音河流。但这条看似随意的意识流,实则遵循着严格的音乐逻辑:主题的循环出现、情绪节奏的起伏变化、记忆碎片的动机式重现。这就像一首极简主义音乐作品,简单的材料通过重复和微妙变化产生复杂的听觉体验。乔伊斯证明了,最自由的表达恰恰需要最严谨的结构作为容器。 第四乐章:跨越艺术的回声 乔伊斯的音乐性遗产像一部不断变奏的主题,在后世艺术家中回响: · 约翰·凯奇从《芬尼根的守灵夜》中发现了“偶然性”的美学——词语如音符般自由组合,意义在不确定性中诞生 · 卢恰诺·贝里奥的《交响曲》直接引用乔伊斯文本,将文学结构转化为音乐结构 · 克里斯托弗·诺兰的电影如同乔伊斯的文本,都是“时间的建筑”——《盗梦空间》的多层梦境如同《尤利西斯》的嵌套叙事,《信条》的时间逆转如同《芬尼根的守灵夜》的循环结构 终曲:聆听的启示 乔伊斯的真正启示或许在于:理解不总是先于体验。在进入他的迷宫之前,不妨先放弃“解读”的执念,转而聆听文字的声音质地。让眼睛暂时休息,让耳朵带领你穿过都柏林的街道——在那里,每个商店招牌都在歌唱,每句对话都在押韵,每个沉默都充满了休止符的张力。 这场尤利西斯之旅最终教会我们的,不是如何“读懂”乔伊斯,而是如何像他一样,将世界听作一部正在谱写的总谱。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作曲家,在时间的五线谱上,用选择与偶然编写着独一无二的旋律。 而乔伊斯留下的线团,依然在延伸——它不再只是解开迷宫的线索,而是变成了迷宫本身的声音,邀请每一个愿意倾听的旅人,加入这场永恒的、嘈杂的、美丽的语言狂欢。

★★★★★

以读纸书为主,电子版主要用于查询突然想不起来的人名之类。 总体来说,乔伊斯颇有一种爱尔兰辛弃疾的味道,因为关心的问题实在重大(爱尔兰民族受压迫的命运及其解放前景,各宗教教派间的冲突龃龉,尤其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里最爱谈及的性问题),掉书袋的痕迹也实在明显。我回想了一下自己那些“胡思乱想”的时刻,好像很少能联想到某首流行歌曲、诗行或是好几门外语。我只能说两位主要人物斯蒂芬和布鲁姆实在是相当文艺和博学之人。 抛开这一点,以几个个体的心理活动为线索来揭示全人类的普遍经验,尤其是他们掩藏在日常生活之下的淡淡的悲哀与隐忍,其实还是很有力量的。只不过乔伊斯之意识流不同于伍尔夫,他笔下人物的内心活动和外界的联系相对微弱,至少缺乏“棕色长筒袜”这样的标记。 乔伊斯对两性关系的认知尤其透彻,布鲁姆之不举,在他对动物肾脏的嗜好上得到暗示,以他游荡于都柏林街头时脑海中不断浮现出莫莉与博伊兰偷情的场景和他不断的意淫为推动力,最终在莫莉的内心独白中得到确认。我想布鲁姆的性问题正是整本书的真正“肚脐”所在。 莫莉长达几十页的内心独白可以说是震慑人心,甚至可以称作极佳的女性主义文本。乔伊斯的“过错”或许仅在于他是左拉的信徒,将赤裸裸的肉体和器官带入了曾被认为是道德而神圣的小说殿堂。 总之,书是值得读的好书,只是需要信任与耐心。

★☆☆☆☆

给不行的评价并非翻译质量问题,而是这个版本的注释太少。查看注释中引用的其它注释非常不方便。 当初选择这个版本是看到读的人比较多推荐度高,跌跌撞撞花了25个小时读到了第7章才发现这个出版社的注释比较少。我要改读译林出版社的了,同样是文洁若夫妇的译本,注释多了很多,更加方便。比如有的注释中推荐去查看其他章节的注释,在译林出版社的版本中更方便查看。 希望对后来的人有帮助。

★☆☆☆☆

同样是意识流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写得咋就那么深刻又有逻辑呢? 晦涩、掉书袋、曲高和寡并不是成为好作品的标准,有可能是装13的标准🐒,看那70页的导读(戴从容)就感受到了这本书吸引的都是一群“傲慢与偏见”之人!

书籍信息

作者[爱尔兰]詹姆斯·乔伊斯
译者萧乾,文洁若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8-01
ISBN9787210122586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