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死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小说的主线讲述了一个所谓社会价值很高的证券分析师放弃了已有的安定富足生活,突然抛家弃子转而坚定的走向了艺术(画家)之路,在艺术生涯期间只顾温饱,抛开所有的道德枷锁,终其一生终于画作,最后静静地在深山中去世。死后画作被人发现,终于拨开云日,算是取得了艺术史的名垂千史。 一千个读者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对男主为什么摆脱了道德、世俗的枷锁后就取得了所谓的成功毫无兴趣,我更好奇,这部小说里的女性角色为何都有点”恋爱脑“? 期间有3个女人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性格描写都是没有理智的、愚蠢的、软弱的。据说毛姆也确实是女权攻击的主要对象之一。 -第一个是他的妻子,非常典型的贤妻良母,但最终被他抛弃。被抛弃后,这位妻子仍希望他能回头,承诺会给予他所有的原谅。 -第二个是他救命恩人的妻子,可笑的是这位妻子爱上了他,义无反顾的背叛爱她的丈夫反而跟着他过贫困的日子,但最后因为他的”冷漠“而选择服毒自杀 -第三个是他在艺术创作末期,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爱上了他,默默无闻地陪伴他,心甘情愿地支持他的创作,最终陪她走过了这一生。 非常有趣,文学往往能反映出作者的意识形态,甚至是当下社会的意识形态。那为什么,我们的意识形态上,女性一直都是这样的存在呢? 其实从到家庭、学校、企业到社会、民族、宗教、艺术都在默默无闻的影响着我们的意识形态。可怕的是更多的意识是无形的,比如人的价值排序、审美、道德等等。 那部分女性的弱者意识形态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这可能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去其相,看其质,我们可以试着从最底层的现象思辨一下。 我们来看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有个共有的生存逻辑,就是不断地”繁衍“。繁衍能力是从细菌、动植物、人类身上天生自带的技能。 因历史上在采集社会、农耕社会里男性因身体更富有”力量“可以更好的生存下去,所以才形成了现在男强女弱的社会结构 但工业社会后,大家凭脑子吃饭,女性的地位逐渐提升。但为什么,很多女性为什么一直在无意识的在扮演着下位者? melody(一个播客播主)曾说:核心在于生育! 女性还带着生育的责任。女性本身就为了繁衍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那从我们的基础生理构造上,就注定意味着女性的”失权。女性需要花更大的力量才能在这个社会上取得与男性齐平的位置。 那比如未来,生物工程解决了人类繁衍的模式(不是没有这个可能,看看现在的出生率),当男性、女性均不需要对繁衍负责的时候,那时候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呢? 其实我有个蛮有意思的猜测,稍微有点悲观,也欢迎大家来讨论~ 我认为,我们所谓的亲情、爱情都是为了合理化我们权利地位的差距而创造的概念。 爱情是为了男女不平权合理化而创造的概念 亲情是为了父母和子女不平权合理化而被创造的概念 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我们智人这一物种,基于最基本的生存诉求。也就是生生不息的生殖和繁衍。没有谁是罪魁祸首,大家都是被本能驱使,仅此而已。 继续想,那如果人类继续克服了生育问题,以后生娃不需要怀胎10月,养娃不需要付出毕生心血,就像点个外卖、打个车那样简单,那我们还用费尽心思的去选择繁衍对象吗?以繁衍为核心产生的意识形态还会存在吗?比如 爱情是否还会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多巴胺? 亲情是否还会给我们带来幸福的血清素? 我们人类随着文明的发展,出生率提升,犯罪率下降,平均寿命不断增加 但通往幸福的道路,是否变的越来越狭隘了?是否追名逐利及社会地位,会成为最后一个追求幸福的道路?届时,我们人类又凭什么称自己为「高等动物」? 🤔🤔🤔 参考内容: 《人类简史》 《melody播客-是谁决定了我们的命运?》 《月亮与六便士》
思特里克兰德是我的理想,这理想可望而不可得,就像史铁生所说,理想的彼岸是无法到达的,一旦到达彼岸,岂不意味着理想的消失?信仰终结,世界解体。 怅然,我渴望成为思特里克兰德,因为我渴望他愿意为了理想奋不顾身,抛弃一切他的牵绊的决然,我欣赏这种执着,也希望我也拥有这种可贵的品质。所以我会注重培养,理想面前,我赤身裸体,从无隐藏,无法隐藏。但我注定不可能舍弃一切,因为我渴望爱的温暖与柔情,它生养了我,滋润我至今,我的多愁善感,我的敏感多思,我的柔软,我的一切,都在爱的温床下成长,我注定会牵挂,但不会也从未觉得失落,因为人并非单一单调的,人是多面的立体的,世间最为矛盾最为冲突的一切都可以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所以我为之向往并前行。 思特里克兰德的确不在乎,对一切不在乎,除了绘画,所以他坦然的“接受”世人对他的所有评价,他只知道,他必须绘画,就像飞蛾扑火般奋不顾身,他此刻化身使命的使者,是一个英勇无畏的“传教士”。多喜欢这种毫无保留的追求,敢于舍弃一切,像是一场烟花绽放,绽放自己的生命,绚丽一场仅自己可见的烟花灿烂,烟花绽放后,疏疏落落的灰烬尘埃与硝烟气恰恰是被他抛弃的牺牲者,他无所谓,也无暇谓。 但他最终实现他的使命了吗? “他转动把手打开了门,走了进去。扑鼻而来的一股恶臭几乎叫他要呕吐。他用手帕捂住鼻子,继续往里面走,屋里的光线很暗,从外面灿烂的阳光下走进来,一时什么也看不清楚。当他的眼睛适应了屋里的光线时,他惊了一跳。他不知道自己进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仿佛是他突然之间进入到一个奇幻的世界。 他隐约感觉到一片浩瀚的原始森林,有裸着身体的人在树下走动。屋子里的腥臭味又差一点儿把他熏倒,他点起一支方头雪茄。心中涌动起一种无法控制的感情。他完全不懂绘画,但是这画面上的某种东西却使他感到了极大的震撼。 从地板一直到顶棚,展开了一幅奇异的画卷。它们给人一种难以言说的奇妙感和神秘感。他屏住了呼吸。他心中充溢着一种他无法理解和分析的情感。他现在感到的敬畏和喜悦,恰像一个看到天地开辟之初的人的感觉。这些画幅有着巨大的气势,它们是激情澎湃的,又是肉欲的;与此同时,它们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东西,叫人看着心惊肉跳。他的壁画里有一种原始的、令人恐怖的、不属于这个人世间的东西。这使库特拉斯医生模模糊糊地联想到黑色魔法,它既美得惊人,又污秽不堪。” 现在,我意识到,或许思特里克兰德的烟花有牺牲者的存在,但那遍地的灰烬一定几乎全是他自己。 我相信他一定无限接近了,但理想终不可抵达。 世界是公平的,正如雨会落在穷人身上,也会落在富人身上一样,所有人的努力都会得到回应,心思不正的人也好,光明磊落的人也罢,当人付出了他应付出的代价就会得到他想要的结果。 在我看来,思特里克兰德付出了他应付出的代价。 “后来,他的眼睛落在屋角的席子上,他走了过去,看到一个肢体残缺、令人不堪入目的可怕东西,那是思特里克兰德。他已经死了。库特拉斯医生强忍着害怕,俯身看了看这具可怕的尸体。 ’他死前眼睛就瞎了。‘ ’是的,他已经瞎了快一年了‘” 这就是他的代价,至死不渝。 
读完了这本书,其实相较于这本书,我还是更喜欢刀锋一些,不过这本书仍然十分出色。毛姆依旧以他出色的叙事能力,精确的心理剖析,让读者有持续不断读下去的欲望,月亮与六便士比之刀锋面纱,其对于人性的阐述更为直白裸露,其实我一直读毛姆的作品,都能感受到,感受背后的作者的智慧而这种智慧是透过文字,透过其他角色而非他本人传达的。他知道哪些东西能让读者继续看下去,知道哪些反转出人意料又更抓人心,感悟人性方面也是极其符合现在人审美却又另辟蹊径的,他把握人心的能力可谓是登峰造极。但并非与陀翁那般强烈震撼,而是聪明克制。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他的原因。其实我最后仍未觉月亮与六便士这个标题的由来,也未发现那句久负盛名的话,不过书中传达的似乎有些与刀锋共通,缺仍有很大区别,主角更具争议,却又更加深刻,仿佛站在人性的两边一般,纯粹而凶恶。
最初看简介对这本书是厌恶的,因为并不认可主人公的做法。但是还是秉着想多了解下别人的人生和原由,去读了这本书。主人公的个性追求和坚持是我们该学习的,但是仍然认为他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人生会有许多选择,谁也不知道当前的选择对不对,难道发现错了,就应该不管不顾完全摒弃么?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作家毛姆的名篇小说。刚看这个书名的时候感觉有些奇特,而且也不知道这个书名到底有什么含义。抱着试试看阅读的心态,竟然把它给读完了。读完之后,掩卷遐思,回味悠长。后来结合了一些书评和介绍,才慢慢懂得和理解了这本书的主题或者说是主旨。其实,故事的脉络比较简单和清晰,将的是一个叫做斯特里克兰德的英国中产阶级股票经纪人,在事业、家庭都蒸蒸日上的时候,突然抛妻弃子,放弃家庭和事业,去法国追求自己热爱的画画事业,过得穷困潦倒也依然坚持画画,最后又离开法国去塔希提岛过着隐居山林的生活,最后在岛上与当地一个女仆结婚生子并得麻风病死岛上,而死后他的画作却声名鹊起,一时洛阳纸贵,被誉为天才画家。故事的男主人公是一个矛盾综合体,一方面他自私冷漠,是自我中心者,是一个半人半兽的恶魔,他对结发妻子毫无感情可言,背叛自己的朋友,勾引在他快要病死的时候救助和帮助自己朋友的妻子布兰奇并带着她私奔,最后布兰奇因为他而服毒自杀,而他却对此漠不关心,毫无愧疚感,妥妥的人渣。另一方面,他又是自己梦想的矢志不渝的追求者,他为了自己心中的画画理想而不顾一切,哪怕抛妻弃子、伤害所有人、放弃优渥的物质生活,即使穷困潦倒、疾病缠身、隐居山林也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最后却交代自己的妻子在其死后一把火把自己的画作烧毁。所以,这本书的主题是关于理想和现实的冲突,书名月亮代表着崇高的艺术理想,代表人物是斯特里克兰德;而六便士则代表世俗的物质生活,代表人物是斯特里克兰德夫人艾米。作者毛姆用第一人称视角,以旁观者的身份进行叙述,故事引人入胜,文字清新自然,人物刻画细致入微。当然,尽信书不如无书。作者毛姆塑造的这个追求艺术理想,为了艺术奋不顾身的男主人公形象不值得完全肯定,有很多值得批判的地方,他的原型来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事迹。
写个书评,1.6-1.8📚📘📖🗞 思特里克兰德为了画画抛妻弃子,抢走了救命恩人的老婆,却爱上一个土著女人,死后画作居然还成为世界经典...…生前的嘲弄与死后的赞美,对比如此强烈,让我不禁想:如果他的画作没有获得成功,如果他悄无声息地客死异乡,他就是失败的吗? 在人们常说的“四十不惑”,大多数男人在这个阶段拥有自己家庭和事业,幸福和成功与否另当别说,他们确实是经历了许多,判断也会变得更理性。思特里克兰德前40年过得成功顺遂,可就在这当口,他却选择黑化成一个离经叛道的追梦人,多么戏剧。恰好我一个没有梦想的咸鱼,向来敬佩那些为梦想烧尽自己的人,所以在我看来思特里克兰德选择了一条更为艰辛的路,算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人物! 思特里克兰德从被“魔鬼”擒获之后就一路追寻,一直压抑的梦想让他选择触底反弹,他不能再坐以待毙,也不能再忍受盘桓在心中的恶魔,才踏上了屠龙之路,今日势必要做个了结。还有阿伯拉罕医生,选择放弃晋升的机会,在一个喜爱的小破岛当一个默默无闻的检疫官,而顶替他的医生爵士加身,收入过万,身居数职...以世俗的金钱、身份、地位标准很容易评判出他们是否成功,可我们真的赞同吗?我们很难评判他们谁更成功,只能说人各有志,能获得内心的宁静,对个体而言就是一种成功的活法。 我们一生都在做选择,思特里克兰德、阿伯拉罕医生、荷兰佬施特略夫...他们不过是选择了一条人迹更少的路。罗伯特听到爹最后惨死的消息,引用诗经“上帝的磨盘缓缓的转动着,但是却碾得很细,很细”,是在说天道好轮回吗。面对父亲选择的离去,完美的家庭破碎、遭人非议、同情...儿子也选择遗忘、怨恨也是自然的。老话总说人各有志,就看我们能为自己的理想取舍多少。如果不幸成为了被舍去的一部分,难免愤愤不平,但也不意味着自己人生就该受挫,毕竟我们一生都在做选择... 我嘛,永远为追梦人热泪盈眶,不论是远古的火炬,还是近代文明的复兴;无论是少年鲜衣怒马的热爱,还是老年步履蹒跚的坚守...总有那么些人为所爱,舍己身,我致敬所有为了光明理想做出伟大牺牲的人,他们对自己和他人之“狠毒”令人生畏,他们的事业有丰功伟绩,他们的精神永垂不朽! 最后,附上对毛姆大大的喜爱之情,很喜欢毛姆犀利幽默的风格🔏
突然好像理解斯特里克兰德了,他像是时代的先锋,突破那一时代的束缚,当所有都认为应该男子应该担起家庭责任时,他却抛弃世俗看法,以无法反驳的语言冷漠地甚至是轻蔑地说出了新的观念,追寻心中的月亮恰如那句话,“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地方,他抬头看见了月亮” 一开始很不理解斯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画画的行为,毕竟,在我们看来,这至少违反了婚姻的契约,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的义务,不理解为什么他对别人总是尖酸刻薄的,即使面对施特略夫的帮助,他仍旧恶言相对,,甚至抢走了施特略夫的妻子,让施特略夫的妻子自杀而亡,导致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此破散,不理解为什么他要了无牵挂的专心致志的画画。 这种行为看似荒诞不经、不可理喻,实则是对内心真实渴望的极致追求。 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理想的“月亮”被他视作至高无上的存在 。他不在乎物质的匮乏,不在乎他人的看法,不在乎生活的艰难困苦。他住在简陋的房屋,食不果腹,身患重病,却从未停止过对绘画的热爱。他对艺术的追求纯粹而炽热,如同飞蛾扑火,不计后果。他的画作在他生前无人问津,可他不在乎,因为绘画对他而言,是灵魂的本能需求,是生命意义的全部所在。 当然,思特里克兰德的选择虽然勇敢,但也充满了自私与残酷,他伤害了身边的亲人朋友。这让我们明白,追求理想并非坦途,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因此放弃理想,而是提醒我们,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或许需要找到一种平衡。 毛姆借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尖锐地发问:当理想与现实狭路相逢,我们该如何抉择?是为了眼前的苟且放弃诗和远方,还是鼓起勇气去追寻心中的那轮明月?到底该怎样平衡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时隔多年,二度读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心境早已和年少时截然不同。初读时懵懂混沌,只记得盛名在外,却读不懂文字背后的偏执与孤勇,读完便草草搁置,心底始终留着一份未能读懂经典的遗憾。而今重读,终于读懂了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荒诞一生里的极致追求,看见了那份我心底向往,却终究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生。 史铁生曾说:“人可以走向天堂,不可以走到天堂。走向,意味着彼岸的成立;走到,岂非彼岸的消失?”这句话,完美道尽了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他的人生,从来都是一场义无反顾“走向月亮”的奔赴,无关结果,无关世俗,无关得失。 我始终无比敬佩思特里克兰德破釜沉舟的出走勇气。中年之前的他,是世俗标准里无可挑剔的成功者:伦敦证券经纪人的体面工作,安稳富足的中产生活,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的儿女,拥有世人穷尽一生追逐的所有幸福。可所有人艳羡的六便士满地的安稳,于他而言,只是困住灵魂的枷锁。 人到中年,多数人只会顺从生活、囿于琐碎,思特里克兰德却在平淡岁月里,默默为心底埋藏多年的绘画梦想积蓄力量。他不声不响、隐忍沉淀,攒够奔赴热爱的底气后,毅然斩断所有世俗羁绊。没有丝毫留恋、半分愧疚,他抛下家庭、事业、名声与安稳,孤身远赴巴黎,从零开始学画,以最决绝的姿态,和循规蹈矩的世俗人生彻底决裂。这份对抗庸常、挣脱偏见的勇气,是绝大多数普通人毕生都无法拥有的。 世人皆逐六便士,唯有他独望天上月。天才向来与世俗规则背道而驰,思特里克兰德的特立独行,极致到近乎残忍。奔赴理想的路上,他彻底抛弃了物质与体面:在巴黎的日子里,他居无定所、食不果腹,常年蜗居在潮湿阴暗的廉价出租屋,常年忍受饥饿、病痛与穷困潦倒的窘迫,甚至数次重病缠身、濒临死亡,靠着旁人接济才得以存活。可哪怕生活困顿到极致,世俗的苦难、肉体的折磨,都无法撼动他半分对绘画的狂热。画画于他,从来不是谋生的技艺、取悦他人的爱好,而是灵魂唯一的救赎,是穷尽生命去奔赴的信仰,作画时的极致极乐,足以抵消世间所有疾苦。 他的人生、画作、人性与处世之道,都自成一派、与世迥异,纯粹得冷酷,偏执得极端。真诚待他、倾力接济他的画家德克·斯特罗夫,明知他性情冷漠、不近人情,却在他重病落魄时,不顾旁人劝阻,将他接回家悉心照料、倾囊相助。可思特里克兰德毫无感恩之心,不仅肆意践踏斯特罗夫的善意,还诱拐了他温柔善良的妻子布兰奇。 可这份掠夺而来的情愫,从未困住他的灵魂。他从未珍惜布兰奇的深情与陪伴,只将她当作枯燥创作生活里的消遣、可供描摹的模特。当布兰奇被彻底抛弃、绝望服毒自杀,面对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他依旧冷漠麻木、无动于衷,没有愧疚、没有惋惜,只淡然评价她的脆弱,转头继续埋头作画。在极致的理想面前,世俗的人情道义、爱恨别离,于他皆是虚无。 辗转漂泊半生后,为彻底远离尘世喧嚣,他远赴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在这片原始纯粹的土地上,他终于挣脱所有世俗束缚,彻底拥抱自己的灵魂。他与淳朴的土著女仆艾塔相伴,远离文明世界的纷扰,在蛮荒的海岛安家生子,过上了最质朴纯粹的生活。没有名利牵绊,无人世俗评判,他日夜沉溺创作,将全部的生命与热忱,尽数倾注于画布之上。 命运的极致荒诞,终在终点降临。晚年的思特里克兰德不幸染上麻风病,这是足以吞噬一切的绝症。在病痛极致的折磨、双目彻底失明的绝境中,他依旧没有停下画笔。哪怕身体日渐腐朽、生命濒临终结,他依旧凭着本能与执念,在木屋的四壁上,完成了自己一生最震撼、最巅峰的传世巨作。 可他一生追逐艺术、蔑视世俗名利,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依旧不屑世人的认可与追捧。临终前,他留下最后的遗愿,嘱托妻子艾塔,在他死后将木屋墙壁上所有惊世画作尽数烧毁。 这一生,他抛弃了人人珍视的六便士,倾尽所有、耗尽生命追逐遥不可及的月亮。他一生穷困潦倒、众叛亲离、背负骂名,被世俗视作偏执的疯子、无情的恶人,肉体消亡于荒芜的海岛、无人问津的角落。 可最令人唏嘘的宿命答案,终究在他落幕之后缓缓揭晓:那个生前不被世人理解、一生落魄狼狈的普通人彻底消失了,可他倾尽一生燃烧灵魂换来的画作,却穿越岁月尘埃,在世间冉冉升起,惊艳世人、流芳百世。 他放弃了世俗所有的圆满,承受了一生的孤独与苦难,从未抵达世俗定义的天堂,却一生都在奔赴灵魂的彼岸。 原来满地六便士的世俗答案,从来不是人生的唯一归宿。总有人舍弃人间烟火的安稳,以生命为笔、以热爱为光,一生仰望月亮,纵使葬身荒芜,亦让理想永恒璀璨。
这本书是对理想与现实 肉体与灵魂 艺术与生活 文明或是世俗的矛盾做了深刻的剖析。凡尘里我们看过的那轮皎皎明月或许也很锋利。许多人在惊慌中四处逃窜向安逸,但查尔斯拒绝追求温暖地合群,而是听从内心的欢呼,在孤独的路上追索。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想人并非只能活成社会期待的标本,那些指责他“人渣”的声音和赞叹他“天才”的惊呼恰恰印证了人性的复杂,卑微与伟大,自私与纯粹,本身就共生一体。道尽全书灵魂的便是那不褪色的月亮。王普华老师翻译的也非常不错👍🏻
读到一半的时候差点弃书,尤其是看到朋友的妻子爱上斯克里特兰德那里,后面发现故事越发奇幻,有趣,幽默。 我最喜欢对施特略夫(即本书男主的救命恩人)的描写,这是一个热衷奉献的善良天真的人,但他的天真让故事变得喜剧又悲剧,看到男主竟将为他妻子作的裸画像、和死去的妻子留在他那间曾经承载着温馨记忆的画室时,我几乎要哭出来 结尾的那个小岛,多么梦幻,宁静,岛上的人千奇百怪也其乐融融,喜欢这种氛围。 至于看完这本书的点评并不能写出多少,也许就如书中所说“文学的价值不在于评判,在于了解” 我们看见了斯特克兰德奇幻的一生,这就够了。